我全身的肌肉都柔软、放松,像是功能性背景音乐下进行的实验。
—理查德·布劳提根,《在美国钓鳟鱼》
“他们是如此快乐!”维吉尔教练感叹道。和肯·克洛伯一样,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真是令人难忘。”快乐和坚持原本水火不容,然而这两种情感却能在塔拉乌马拉人身上并存,仿佛拼命奔跑能唤起他们更旺盛的生命力。
维吉尔一直在下意识地关注他们奔跑的细节。(看他们如何脚尖而非脚后跟着地,就像正在训练的体操运动员。看他们的背挺得多直!他们的头上简直可以放一桶水,一滴水都不会溅出来!这么多年来,我提醒过那些孩子多少次了,该挺直身体,腹部发力,像他们那样奔跑!)不过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还是他们脸上的笑容。
这就是了!维吉尔兴奋地想,我找到答案了!
只不过他也不确定这“答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已经亲眼看见了一直期盼看见的东西,但却没法完全理解它的内涵,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它的重要性,就像在烛光映照的昏暗图书馆里看见了一本珍贵古籍的封面。然而无论如何,他都清楚这答案正是他苦苦寻觅的。
这些年来,维吉尔逐渐意识到,人类耐力的下一次飞跃一定跟性格因素有关。当然不是其他教练一直强调的那些“性格因素”,比如所谓的“对成功的渴求”、“昂扬的斗志”,或者“坚持到底的决心”。事实上,他的理念恰恰相反:不是好胜心和竞争欲,而是同情、友好和爱。
没错,爱。
维吉尔知道这听起来就像是嬉皮士的胡说八道,他自己也情愿他的论断中有最大耗氧量、训练周期这样精确化的细节,那样事情还能简单得多。但是在进行了五十多年的运动生理学研究之后,维吉尔不得不承认,了解的细节越多,越发觉得它们不重要。他可以告诉你,跟美国青少年相比,肯尼亚青少年的先天优势相当于一万八千英里的训练量。他也已经发现,俄罗斯的短跑运动员被要求跳六米高的台阶,是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加强体侧肌肉力量,还能缩短神经的反应时间,减少训练造成的损伤;秘鲁牧人的饮食秘密在于,高海拔的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新陈代谢产生了某些特别的影响。他还可以再花几个小时解释耗氧率变化百分之一会对身体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他对生理层面的认识已经足够精深,接下来该是心理层面了。特别是,究竟该怎么让人真正喜欢上这样的运动?该怎么拨动人体内的那个隐藏开关,让人们变回天生的跑者?毕竟,我们每个人在孩提时代,都曾整天疯跑不知疲倦,那么我们该如何回归最初的状态?
这正是塔拉乌马拉人的秘密:他们一直都没有丢掉对跑步的爱,没有忘记奔跑是人类的天赋。我们的祖先还没学会在岩洞里绘制粗糙的壁画、在空洞的树干上敲出简单的鼓点,就已经学会了让肌肉、呼吸和思想融为一体,在野外飞快地奔跑。而当他们终于开始画岩画时,画的又是什么?一根竖斜线,中间和底部各一道闪电—恰好组成一个正在奔跑的人。
长跑这项运动长盛不衰,是因为它无可替代:它是人类能够生存下来,分布在地球各个角落的基础。奔跑可以带来食物,也可以避免自己成为食物;可以找到心仪的伴侣,一起追寻新的生活。你必须爱上奔跑,否则就不可能活下来,更不可能有机会去爱别的东西。奔跑是我们所爱与所渴求的,是藏于血脉最深处的遗传。我们天生就会跑。我们都是跑手,塔拉乌马拉人一直清楚这一点。
至于现代美国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真是扭曲。矫揉造作,急功近利,只追求那些物质的东西:奖牌、耐克公司的赞助合同、苗条的身材。这根本不是艺术家的态度,而是生意人的态度。难怪那么多人都不喜欢跑步:如果只把它当成为达到某种目的不得不采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也就是说如果追求的只是更苗条、更快速、更富有,那么求之而不得的时候,你为什么还要坚持?
当然,事情并不从来都是这样的。而且当事情还不是这样的时候,我们跑得很不错。七十年代,美国的马拉松选手跟塔拉乌马拉人非常相像:他们是一群异端,孤立于主流社会之外,他们奔跑,是因为爱奔跑本身。支撑他们的是最原始的本能,以及最简陋的装备。七十年代的跑鞋如果去掉鞋面,就完全是塔拉乌马拉人的拖鞋:当年的阿迪达斯和鬼冢虎跑鞋不过是平底鞋和鞋带的组合,没有支撑结构,没有内外翻控制,没有弹性衬垫。七十年代的跑步者根本就不懂“过度足内翻”和“过度足外翻”,因为当时的各家跑鞋厂商都还没有发明出这些概念。
他们的训练方式也同样原始。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训练量简直大得不近情理。“我们每天跑两次,有时候三次。”弗兰克·肖特回忆道,“唯一的训练就是跑步—跑步、吃饭、睡觉。”此外训练的强度也不可思议。“通常情况下,每隔一天就要进行一场比赛作为训练,大家都铆足了劲儿地跑得比别人快。”这是一位评论员的回忆。而作为竞争对手,他们之间的关系亲密得令人难以置信。“我们喜欢一起跑步。”在七十年代四次获得波士顿马拉松冠军的比尔·罗杰斯回忆道,“我们相处得很好,非常开心,从不觉得枯燥。”
在今天看来,当时的跑步是如此不专业,他们甚至不知道这样的训练量和强度会导致受伤、体力透支、无以为继。结果却是,他们不仅安然无恙,而且跑得很快,飞快。弗兰克·肖特在一九七二年奥运会上夺得金牌,下一届夺得银牌;比尔·罗杰斯连续三年卫冕“世界最佳马拉松选手”的称号;阿尔贝托·萨拉查赢得了波士顿马拉松与纽约马拉松冠军,以及南非超级马拉松冠军。到八十年代初,单单一个波士顿径赛俱乐部就拥有六名能在两小时十二分钟之内跑完马拉松的选手。而这只是业余跑步俱乐部而已。但是到了二○○○年,全美国都找不出哪怕一个符合奥运会参赛要求、在两小时十四分钟内跑完全程的马拉松选手,只有罗德·德哈文以两小时十五分钟的最佳成绩勉强参赛,最终也只居六十九位。
究竟是为什么?我们怎么就从冠军堕落成垫底的了?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上,任何事情的发生都能找出不止一条原因,但如果非要挑出一个,那么答案可以精简为一个词:
钱。
没错,要找理由有的是,比如肯尼亚人具有某种特别适合跑步的肌肉纤维。但问题并不在为什么别人跑得越来越快了,而是为什么我们跑得越来越慢了。事实正是:美国长跑运动的衰落过程,刚好跟金钱介入其中的过程相吻合。一九八四年之后,奥运会开始对专业运动员开放,这便意味着跑鞋厂商可以付钱给长跑运动员,把他们包装成“专业选手”。
维吉尔当时就预见到了灾难的来临,也尽量警告他的选手们。“你们心中都住着两个女神。”他告诉他们,“一个是智慧女神,另一个是财富女神。每个人都以为应该先追求到财富,智慧便会跟着到来。于是大家都变着法子去赚钱。这彻底错了。你必须先爱上智慧女神,把所有精力投注到她身上,那样财富女神会感到嫉妒,主动来追求你。”换句话说,如果你并不是为了追逐财富而奔跑,那么你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维吉尔并不是在吹嘘“贫困的神圣性”,也没打算说服马拉松选手甘做穷光蛋。其实,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问题的本质,更别说给出答案了。他只想找到一个天生的跑手,一个为了快乐而跑的人,就像紧握灵感的艺术家,然后仔细研究他(她)是如何生活,如何训练,如何思考。这种思考的内容无论是什么,都有可能被重新引入美国的跑步文化当中,像一颗种子般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维吉尔其实早就找到过合适的人选。那是一个捷克退伍兵,跑步的姿势非常难看,简直就像是“刚刚被人在心口捅了一刀”—这是一个体育记者的原话。然而这个叫埃米尔·扎托佩克的怪人是如此钟爱跑步,就连在军营里受训期间,都会在夜里抓起手电,到树林里跑二十英里。
穿着野战靴。
在冬天的雪地里。
在一整天的辛苦训练之后。
如果雪太厚,扎托佩克就只好在洗衣盆里原地踏步,顺便把衣服踩干净。等到小径上的积雪终于开始融化,他会全速冲刺四百米,再四百米,一连重复九十次,中间慢跑二百米权作休息。整趟下来,就超过了三十三英里。如果你问起速度,他会耸耸肩说自己从来没计过时。为了培养爆发力,他跟妻子黛娜曾经在足球场上互掷标枪,然后赶上去接住。扎托佩克最喜欢的训练方式结合了他心爱的所有:穿着野战靴在树林里跑步,还要背上心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