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道德经》
六十五岁的乔伊·维吉尔博士用咖啡壶暖着手,等待选手们的手电光从远处的树林中出现。
维吉尔博士是唯一一名专程来到莱德维尔的高水平径赛教练,因为别的同行根本看不上这个无异于疯人院的赛场。在那些人看来,所谓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不过是一群完全无视科学的自虐狂,他们做什么与真正的高水平径赛有什么关系?跟奥运会级别的径赛有什么关系?
那帮目光短浅的家伙,维吉尔想,一边跺着脚抵御寒冷。就让他们抱着偏见睡大觉吧,把这地方交给我—因为他知道那群“自虐狂”非同寻常。
维吉尔成功的秘诀,就在于他总能注意到那些被别的教练忽视的细节。这种算得上是天赋的才能,使他早在高中打橄榄球时,便赢得不小的成绩。作为一个拉丁裔的小个子,若要在极少有拉丁裔、更极少有小个子参加的比赛里脱颖而出,不可能靠块头和力量,只能在细节上下工夫:乔伊·维吉尔仔细研究杠杆原理、推进原理和动作时机的把握,自创了一整套能让他做出快速又精准的动作的套路。等到大学毕业,他已经成了全美联赛级别的全能后卫。此后他把注意力转向径赛,很快脱颖而出,跻身美国首屈一指的径赛教练之列。
维吉尔不仅凭着对耐力跑的研究拿到了博士学位和双硕士学位,还曾到俄罗斯腹地、秘鲁山区和肯尼亚高原地带进行长期的求索。他想知道为什么俄罗斯的短跑运动员在开始正式训练前,先要学会如何光脚跳下六米高的台阶而不受伤;为什么马丘比丘地带的牧羊人即使到了花甲高龄,也仍然能只靠食用酸奶和野菜翻越安第斯山脉的高峰;为什么日本的铃木和小出教练可以让运动员通过散步达到跟跑马拉松一样的训练效果。他跟老一辈的大师接触,跟他们交流,在他们去世之前求得他们的秘密。他的头脑中装满了同跑步有关的东西,其中一大部分都为他独有。
努力当然不会白费。母校科罗拉多州阿拉莫萨市亚当斯州立学院的越野跑队原本濒临绝境,在由维吉尔接管之后便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三十三年里,亚当斯州立学院的选手前后赢得了二十六项国家级赛事冠军,最辉煌的一次是在一九九二年的全美大学体育协会锦标赛上,维吉尔训练的选手包揽了大赛前五名,这在全美锦标赛史上是空前的。维吉尔指导的选手帕特·波特前后八次在全美越野锦标赛上夺冠(在此项比赛中奥运马拉松金牌选手弗兰克·肖特只赢得了四届冠军,银牌选手梅布·柯弗莱茨基只赢得了两届)。他本人连续十四年被评为全美最佳高校体育教练。一九八八年,他被任命为汉城奥运会美国代表队长距离径赛教练。
这就是在这个寒冷的清晨,在莱德维尔的树林里,其余的美国高水平径赛教练都未露面,只有年迈的乔伊·维吉尔瑟瑟发抖地坐着,等待一个社区学院科学女教师和七个穿短裙的男人露面的原因。超长距离耐力赛跑中发生的许多事情,都没法用已有的运动训练理论来解释,而当维吉尔意识到这一点时,他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非常重要的东西。
例如,为什么莱德维尔越野赛的参赛女性几乎都能在时间内完成比赛,而男性选手的完成率还不到一半?每一年,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女选手都能带着银质腰带扣回家,而多数男选手带回去的是各种各样的失败理由。这一点就连肯·克洛伯都解释不清楚,不过他倒是知道如何利用。“我的所有陪跑员都是女性。”克洛伯说,“她们总能顺利完成任务。”
或者换个角度来考虑,假如塔拉乌马拉选手没有参加去年的比赛,剩下的最大看点是什么?
答案是:一名猛冲向终点的女选手。
在塔拉乌马拉人造成的轰动之外,除了维吉尔,几乎没人注意到克丽丝汀·吉本斯差一点就赢得了比赛。如果瑞克·费舍尔的越野车在亚利桑那的荒漠公路上爆了胎,导致他的队伍没能及时参赛,那么那场比赛会在原纪录的三十一秒后由一个女人夺冠。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在一英里赛跑中,没有任何女选手能打进世界前五十名。(目前的女子一英里跑世界纪录是四分十二秒,早在一个世纪前就有男选手超越了这一成绩,而在今天,许多练中短跑的高中男生都能达到这一成绩。)在马拉松里,女选手却可能挤进前二十名。(二○○三年,英国女选手葆拉·拉德克里夫创下了两小时十五分二十五秒的女子世界纪录,跟保罗·特尔加特创下的两小时零四分五十五秒男子纪录只差十分半钟。)然而在超长距离耐力赛里,女选手们的表现并不比男选手逊色,甚至还经常超越后者。让维吉尔困扰的是,为什么随着距离的增加,女选手跟男选手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
超长距离耐力跑似乎是一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运动,在它面前,一切现有的经验通通颠倒:女人比男人跑得快;老人比年轻人跑得快;穿着拖鞋的土著人比所有人都跑得快。至于如此漫长的赛程给参赛选手的双腿造成的压力,就更无法用现有理论解释了。按照传统运动医学的说法,一周内跑步里程达到一百英里,基本就会导致膝盖损伤,而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却可以在一天之内跑完这么长的距离,有些选手每周的训练量甚至超过两百英里,却仍然不会受伤。维吉尔想知道,究竟是超长距离耐力跑这项运动具有选择性—只有那些身体特别强健的人才会参加,还是参加这项运动的人怀揣了某项不为人知的秘密?
于是维吉尔才逼着自己从床上爬起来,烧好一壶热咖啡,开着车上山来观察比赛情况。他猜测,目前世界上最优秀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就要“重新发现”塔拉乌马拉人自古承袭的长跑秘密。这个猜测让他面临着一个抉择,一个肯定会改变他人生的抉择,一个他希望能改变世界各地千百万人人生的抉择。现在他只想亲眼看一看塔拉乌马拉人,来理清一个问题。当然不是他们的速度,也不是他们腿部的结构,在这一点上,他了解得肯定比他们自己还要清楚。他渴望弄清楚的,其实在他们的脑袋里。
忽然间,他屏住了呼吸。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树林中,看上去像是一群幽灵……或是从烟雾中迈步而来的魔法师。
发令枪一响,“塔拉乌马拉代表队”就让所有人吃了一惊。他们没有像前两年那样跟在队尾,而是一开始就冲在了最前面。
他们的起跑速度非常快。简直是惊人,唐·卡顿想。卡顿曾代表美国参加一九七六年的奥运会马拉松,目前是《跑步者世界》杂志的资深作者。前一年,维多利亚诺一开始不紧不慢,到后半段逐渐加速,最终居上。这才是如此规模的比赛里最合适的节奏。
但是曼努埃尔·鲁纳这一年里都在思考“外面世界”的竞赛方式,他把自己得出的结论告诉了新队友。一开始的赛道是被路灯照亮的宽阔马路,然后突然变成狭窄黑暗的小径。如果你不处在领先位置,就会撞上一大堆翻找手电的选手,很难超到前面去。最好还是一开赛就跑在前面,节约时间,到后面再放慢到正常速度。
尽管塔拉乌马拉人的速度很快,但是约翰尼·桑多瓦尔还是紧紧咬住了马丁曼诺·塞万提斯和胡安·赫雷拉。桑多瓦尔来自离莱德维尔不远的吉普瑟姆镇。就让大家为安·特拉森跟塔拉乌马拉人之间的高下而争执吧,他心想,或许我可以当匹黑马。他前一年的成绩是二十一小时四十五分,名列第九,而在接下来的一整年里,他的成绩有长足长进,而且他整个夏天都泡在莱德维尔周围,反复熟悉每一段赛道,直到记住每一处转弯、岔路和河道。十九个小时的成绩应该足够夺冠了,桑多瓦尔想。而他有信心达到这一成绩。
安·特拉森本打算从一开始就跑在最前面,但拔腿就保持每英里八分钟的速度,对她来说太过牵强了。于是她保持在能看见塔拉乌马拉人手电光芒的位置,相信自己很快就能追上去。赛道在阴暗的树林中蜿蜒穿行,经常有绊脚的石块和树根,而这正可以让安发挥优势:她非常擅长在夜间奔跑。早在上大学的时候,她就爱在午夜戴上头灯,奔跑在安静的校园里,看着周围的世界被闪烁的灯光映成千百万块碎片。如果说有谁能在如此崎岖幽暗的赛道上发挥优势,那非她莫属。
但是到第一个补给点,桑多瓦尔和塔拉乌马拉人已经领先她半英里了。桑多瓦尔花一分五十五秒补充完饮食,返回到了赛道,而塔拉乌马拉人则拐进停车场,朝瑞克·费舍尔的越野车奔去。他们踢掉了脚上的乐步跑鞋,仿佛鞋子里塞满了咬人的蚂蚁。费舍尔和基蒂已经准备好了他们惯穿的拖鞋。至于赞助协议,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