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地 曹文轩 第1页,共2页

1

你说我爸他是不是孙子,一大早就喝得烂醉如泥。

这酒火辣辣的,到底有什么好喝呢?我整个一个不明白。他离了这玩意儿,就没命了。他都喝出毛病来了,走路摇摇晃晃,医生叫做“慢性酒精中毒”。他走路怕跌倒了,因此总是靠着墙走,一觉得腿不对劲,就赶紧像蝙蝠似的贴在墙上。他还偏爱骑车,那车在路上歪歪扭扭画“八”字,能把正在行路的人画得大呼小叫,四下里逃窜。被人家从路边、臭水沟里抬回来,这是家常便饭。醒过来,他都不带有半点儿内疚和懊悔的,喝得更凶。这人——没劲!

他醉成那模样吧,我妈都不带瞧他一眼的。说实在的,我妈也够孙子的。我爸喝酒,她赌钱,而且是跟一群人模狗样的男人混一堆儿赌。我爸喝得凶,她赌得凶,两人比赛似的。

听人说,我爸和我妈结婚后第二天就不和了。可也没像人家动手打过架,把脸皮抓破了,或把胳膊拧紫了。也许那样反而好。因为据我观察,凡是大打出手的,隔不几天就又嬉皮笑脸地和好了。我爸我妈只是冷冷地生活在一起,让人感到压抑与难受。放在我,早八辈子就打离婚了。

不,还生孩子!既然这样,干吗还要生孩子?我妈真有两下子,生孩子的本领一点儿不亚于赌钱的本领,你看她一口气生了五个(当然包括我)。

我是老大,十六岁。关于我这个人怎么样,以后再说。

大弟十四岁,一百个人加在一起也没有这小子聪明。学习可真棒,不拿满分,他就没命了。他还爱踢足球,常常一口气能把学校的玻璃窗踢碎一大片。他人走到哪儿,球滚到哪儿。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喜欢他。他脾气太倔,大概全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他。

二弟十二岁,一百个人加在一起,也没这小子笨蛋。学期结束,没一门功课爬上及格线的,像张狗皮膏药似的,他粘在三年级上三年不动了。可他会讨人喜欢。那张脸让人看了就顺心,笑眯眯的。一笑,两道眉毛弯成两个倒扣着的括弧。嘴甜得让人发腻,一天能叫你一百二十声哥哥。这满街上,就听他一个人叫“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了。真没劲。人嘴两张皮,动动反正不费劲。天下人还有不愿听别人甜甜地叫他爷爷的?也不花一分钱。在他面前,我放一个屁也是香的,我让他干什么,他二话不说就去干。但十回有九回干不好。你要火了,他“大哥大哥”地喊得你心直发软。我好几回想生气,一见他那样子,也见了鬼了,没法发脾气。这小子是个小滑头。

三弟十岁,这家伙没法提。虽说才十岁,但小偷小摸的历史已足有三年。他先是偷家里的。一会儿,我的钢笔没有了;一会儿大弟的足球鞋没有了;一会儿二弟的小白褂子不见了;我爸我妈的口袋里也经常少钱。我苦苦侦察了足半个月(他一开偷,就很狡猾),终于抓住了他,于是对他一顿猛揍。他也不禁打,什么都招了:钢笔换糖吃了;球鞋给了废品站,才得一角四分钱,买三根冰棍还借了人家一分钱;小白褂子给了一个收旧衣服的老头,换了五角钱,买了四包瓜子,充大,给他那些同学嗑了。家里只有一个人的东西他不偷,那就是小妹。小妹太好,他不忍心下手。挨了打,他便由里向外了。我们家他最富、最阔,口袋里老有钱,嘴里老有糖呀什么的吃着,从来不闲。看样子,他不偷遍全世界是不会撒手的。

小妹八岁,全家人的心肝宝贝。我敢跟任何人打赌,世界上找不出一个比我小妹再好看、再讨人爱的小姑娘。那眼睛黑得世界上没有第二双。那牙齿白得世界上绝无仅有。还有鼻子、下巴,都不是一般的鼻子和下巴。关键她有两个小酒窝,不笑也有,一笑更大。那笑纹就从酒窝里像水波似的一层一层漾开去。我们四个男孩谁出去都愿意带着她。她像小尾巴似的跟着,叫你哥哥(可不像二弟那样装模作样),让你憋不住亲她一个嘴巴,把她扛到肩上去。就一点,她让人受不了——她常问人一些傻话,把你问得心慌慌的,觉得自己太丑,无地自容。

该说我了。一个字:浑。我没有什么大本领,但我是这个家庭的国王,除了那个喝酒的和赌钱的(我懒得叫他们“爸”和“妈”),我就是最高统治者。我最能惩罚他们,惩罚的手段别出心裁,一百个人也想不出来,而且一套一套的不重样(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一些)。大弟因为他的脾气,总要吃亏。二弟滑头,吃亏自然少些。三弟的行为自然使我大为不快,他别让我抓住,一旦抓住,重罚,绝不留情。小妹当然例外,我哄她都哄不过来呢。但要说我一点本领没有,那冤枉人。我能弹一手好吉他。说实在的,弹得真有水平。学校搞晚会,我一口气弹了十八首半曲子,还闭着眼用怪嗓子唱了几段。把他们一个个镇得目瞪口呆,放学回家差一点认不出回家的路了。也真孙子,要紧处把弦给弹断了,不然,兴许镇得他们认不清爹妈。我总弹一些忧伤的曲子,鬼知道我哪来的忧伤。

我家住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人们称之为:三角地。

2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叫丹妞。

认识她很容易。

全区十所中学汇演,学校想拿名次,自然也把我算作个人物了。我故意摆摆架子:“不去,瞎耽误工夫。”好,他们慌了,仿佛没有我,立即要天塌地陷。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堆着笑脸轮流哄我捧我拍我马屁。说到最后,班主任急了:“小祖宗,你去不去?”我摆架子也不能摆得过了大劲,把吉他弦一拨拉:“不就是吉他独奏吗?”

幸亏去,不然怎么能有机会认识丹妞。

那天晚上的情景,打死我也忘不了。幕布一拉,就见一个女孩穿一件红色的短裙在跳舞。说实在的,那舞的水平绝对是世界第一流的。她有两条长腿,她的舞跳得那么棒,全靠这两条长腿了。她旋转着,像一股旋风,偌大一个舞台,全是她的了。她的动作单纯,跳得热烈奔放,如痴如迷。有时,她像喝醉了酒似的,陶醉着,将眼睛微微闭合着。一会儿,眼睛又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是含了泪水一般。她的动作太富于节奏了。有时轻得像春天空气里飘浮的游丝,有时疯狂得像森林大火。你说不出她跳得多么感动人。也真孙子,我旁边一个小子竟然有声有响地嗑烂瓜子!我瞥了一眼,恨不能把他的衣服剥光了揍他。这种不懂艺术的东西,根本不配跟我坐在一起,甚至根本不配活着。

我看呆了,目光紧紧追着她。到了后来,眼前的图像就不清晰了,只觉得眼前是团朦胧的红色的云朵,红色的火团,红色的流水……

除了那个嗑瓜子的小子,这满满一大礼堂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看傻了,像做梦似的。

大幕什么时候合上的,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报幕员一连报了三次吉他独奏,并同时呼了三次我的大名,我才猛然一惊,抓着吉他昏头昏脑地走上台去。

说实在的,我的吉他也确实弹得够牛的。台下那帮小子发了疯似的鼓掌、喝彩、吹口哨,包括那个嗑瓜子的。我一得意,弹得更带劲。我竟唱起来了,味道真地道。我自己都感动了。那又是一首忧伤的曲子,说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家庭里,一个小男孩可怜巴巴地渴望父母能给他一点儿爱。我真想哭,可是真孙子,哭不出来。哭不出来更难受。我抬头望台下,突然看见了她。这会儿,她很安静,朝我微笑。我的心稍微乱了一下,弹得越发出色,并不断跟她交换眼神。她的嘴在翕动,大概在轻声地唱。我弹得那么好,把我自己都吓住了,心里特别崇拜自己,恨不能跪在自己面前。

散场了,她等在门口:“你弹得真好,星期天,大木桥头,我等你,你带上你的吉他好吗?”

孙子才说不好。

那几天,我脾气好得让人觉得有点儿假,三个弟弟竟没有一个挨罚,一个个快活得没处挠痒痒。星期六,我一夜也没睡着,把床弄得“咯吱咯吱”响,鬼知道为什么。第二天一早,我把牙刷得特别白,穿好衣服,对着镜子前后左右照了足足一小时,然后抓起吉他走出门去。我第一次不愿带小妹出门。她挺伤心,嘴角弯下来像张瓢,马上就要哭出来。没办法,心里就是不想带她去。

出了门,觉得太阳特别明亮,大概一百年里也没有过这样的好太阳。风吹在脸上也特别叫人惬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脸蛋儿。路上的行人也显得特别可爱,一个个笑模笑样的,让人真想跟他们一个个握手。一个老头“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来,尽管他喷了我一脸酒气,知道他跟爸爸一样是个酒鬼,但心里因为做了件好事,很快乐。人一高兴,就乐于做点儿好事。我吹着清脆悦耳的口哨,屁颠屁颠地走向大木桥。

她来了,穿一条粉红色的裤子,裤管短得直到膝盖那儿,上身穿一件我们男孩穿的洁白的圆口汗衫。她很精神,沾一点我们男孩子的气质。

我们沿着河岸往前走,到了一块河滩,我们坐下了。我倚在一棵老树上,她把脚伸到清澈的河水里。我弹,她唱。她的嗓子绝了,声音纯而又纯。有时,她又故意发一点儿“沙沙”声。河上有风,河水漫上来,淹没了她的小腿。风吹着她柔韧的黑发,她不时用手把头发拢一拢。天又蓝又干净,像用河里的水洗了一百遍。远处水面上,有几个人在玩舢板,帆是蓝色的、白色的和金红色的。她有时仰望着天空飞过的几只白鸽,有时注视着翅膀似的远帆,有时侧过脸来望着我。她的歌声绝对能使人感动。我弹得极认真,极动情。我有时把头往后仰去,闭起双眼,有时把头低下,像要吻吉他的弦子。我的手灵巧极了,一会儿轻勾几下清音,一会儿接二连三地打击弦子,吉他发出暴雨一样的声音,让人心惊肉跳。一个神秘的小精灵在我弦上跳动。我觉得我的感情用得全是地方。真棒!她唱出眼泪,我弹出泪花。

我们两个,一对傻子。

累了,我们默默地坐着,凝眸远方。

等缓过劲来,我们又弹又唱。音乐这种东西,跟喝老酒差不多。越玩越醉。照这么一个道理想起来,我爸宁掉脑袋,也不肯松开酒瓶,情本可原。音乐把我们弄得迷迷糊糊、傻里傻气的。

以后,几乎每个星期天我们都见面,不为别的,她是喜欢我的吉他,我是喜欢她的歌声。

交往的时间长了,我们无话不说。她根本不像个女孩儿,玩疯了,胆比天大,没什么不敢的。河边公园里有匹大白马,是照相的兜揽生意用的。我不敢骑,她却敢骑。我坐在阴凉的草地上,她戴着一顶紫色的草帽,穿着一身杏黄色的衣服,骑在大白马上,挺着胸脯在草地上走。我便弹起吉他。神了,那马像是懂音乐似的,照着我弹的节奏走。先是慢慢的,像春天的轻风一样,后来渐渐地快起来,到了最后,竟像山洪暴发般地狂奔起来。她快活极了,倾着身子,不时地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叫。那马真孙子,屁股猛一颠,把她摔在长满青草的土坡上。我迅捷地跑过去,只见她一手撑着地,一手掐着腰,弯曲着眉头,在笑着哭鼻子。我往地上一躺,继续弹吉他。过了一会儿,她又唱起来。

等玩够了我独自一人往家走时,忽然间觉得很无聊。

除了星期天,我们有时也见面,一看时间不够了,我便用自行车驮着她,送她去学校。她们学校那群男孩子见了我们,就交头接耳地不知胡说什么,还不时朝我古怪地笑笑或做一个怪动作。这帮下流坯,只要看见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待一起,就一定要瞎嚼舌头。不要脸!是谁的规矩,男孩和女孩就不能做好朋友?难道男孩和女孩喜欢常在一起,就一定是在干什么吗?我也朝他们笑笑,心里却咬牙:娘的,我踢你们肚子!

她大方得吓人,一点儿不在乎他们,朝我摇摇手:“再见!”

她的大方反而使下流坯们不好意思了。

3

“酒鬼”——我爸臭名远扬不是一条街,而是两条街,因为我们家住在三角地——两条街的汇合点上,站在门口往前看,两条斜街正好形成一个喇叭形。我家的丑闻通过这个大喇叭,全世界都知道了。

说实在的,活在这种破家庭,也够倒霉的。别看我牛气哄哄的,心里却自卑得要命。一走上大街,总觉得人们用蔑视的目光瞧我,瞧得我头发根发凉,脑袋上像压了块大石头抬不起来。我长得实际上挺帅气的,一百个人里难挑出一个,但却时常自惭形秽,觉得自己猥琐不堪。心里这样觉得,外表上就越显得傲气十足,并有跟所有人为敌的坏情绪。

自从认识了丹妞,我老有一种担心——担心她总有一天要听到我们家的丑闻。她家是不久前刚搬来的,时间长了,不知道才怪。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瞧不起我的。那就太糟了。我喜欢跟她在一起。说实在的,她长得挺丑的,鼻翼毫无理由地飞着,眼睛还微微有点吊。可我也真孙子,心里却老惦记着跟她一起到河滩上弹吉他唱歌去。一弹起来就不要命,恨不能弹它三天三夜,把全世界的人都弹得像喝了酒似的醉过去,一觉睡着了一百年起不来。

这天,我送丹妞去学校,前面路上围了一群人,不知看什么热闹。丹妞爱看热闹,也不跟我招呼一声,就跳下车。我只好随着她,把车推到一边,然后走过去。我一看,差点儿要一头撞死在树上,我爸喝醉了,像只面袋子横躺在马路中间。他倒是满面红光,像个大人物!他的眼角上是眼屎糊糊,衣服上是油迹和泥土。一根里裤的带子像小肠露在外面。衣角掀着,露出让人难堪的白嫩的肚皮。只有一只脚上有鞋,另一只鞋不知丢在何处了。他很有派头地躺着,那样子像是在说:这路是我的。

见他睡得香喷喷的无忧无虑的样子,我真想踹他。

四五个小屁孩子围着他,像看天外来客似的。有的战战兢兢地伸出手去摸他的耳朵,有的用脚拨弄他的手。有一个可恶的小子,竟用一根小树枝去挠他的鼻孔。他们又一起围着他,像小疯子,又跳又叫:“酒鬼!酒鬼!”还拍巴掌,这巴掌像拍击在我心上。我推开人群,向他们大喝一声:

“滚蛋!”

这一声把那四个小屁孩吓得屁滚尿流。他们用小耗子一样胆怯的目光看着我,像蚂蝗缩成一团,当时我那凶样子,一定让他们觉得我刚刚吃了人,还想再吃人,其中一个不要脸的竟“哇”的一声号啕开了。

“滚蛋!”我抡起了拳头。

他们几个赶紧滚蛋了。

我斜着眼看了看我爸,便弯下腰来,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朝马路边拖去。一个好心人要过来帮忙,我又是一声吼:

“滚蛋!”

他尴尬地笑了笑,也就滚蛋了。

我把我爸拖到了路边,见其他人还在快活地(像等了一百年似的)围观,再一声吼:

“你们都滚蛋!”

于是,他们叽叽咕咕地都滚蛋了。

我扶着路边一棵大树,气喘吁吁,眼睛里含着泪,也不知道是恨还是伤心。

“你认识这个人吗?”丹妞走上来问。

我摇摇头。

她把手交叉着放在胸前,侧脸看着我爸。

“你自己去上学吧。”我说。

她站着不动。

我生气了:“你也要我叫你滚蛋吗?”

她愣住了,睁大眼睛看着我。但随即却往高尚处理解我,低下头说:“我知道,你讨厌有人幸灾乐祸,更讨厌有人侮辱这么一个人。也许这个人很不幸呢。”

胡说八道!但我心里却真的起了一种高尚的情绪,还冷静地向她显示了这种情绪。我弯下腰,给这个躺在地上的“陌生的”、“不幸的”人理整齐了衣服,拂去了他身上的灰尘,转而对她说:

“你上学去吧。”

她看了一下表,点点头。走了几步,她又回过头来望着我。我看见她的目光十分温柔、美丽。

“走吧。我一人守着他。”我不由自主地玩弄着那种虚幻的高尚的情感,也玩弄着她真诚的好感。我像电影里那些道德高尚的英俊的男子汉一样,用一种低沉的声音说了这句话,并给了她一个真正男子汉式的点头。

她走了。

我守着我爸。他的脸在摔倒时碰破了,渗出的血已结成紫黑色的痂。他的眉宇间似乎郁结着深刻的忧伤和痛苦。我忽然有点儿可怜起他来,泪水把眼前的一切弄得糊里糊涂的,我一直守候到他醒来,然后搀扶着他回到家里。

丹妞再见到我时,老用眼睛长时间看我,那目光很不对头,羞得我脸一阵阵发烧。她变得比以前安静、柔和、含情脉脉。那种男孩子气息消退了,变成了一个纯真的小姑娘。

我弹她唱,但那声音里含着过去没有的情绪。

我忽然觉得我这个人挺卑鄙的,像是偷了她什么东西一般。但,啪!我把那种思想打了回去:有什么了不起,反正就这么回事儿!孙子就孙子,不在乎!

我俩到河上划船去,河岸边,柳丝飘飘摇摇,水面上涌起一层层微波,我弹她唱。任风把船吹向远方。后来,我不弹,她也不唱,我倚在船尾,她则坐在船头,默默地朝前远望。我们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整个世界。

那天夜里,我躺在月光下的草地上,等露水把头发打湿了才回家。

好景不长。

一天,我独自一人走在一个小巷里,后面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掉头一看,是我三弟在狼狈逃跑。他见了我,就像见了救星:“哥……哥……”

“你怎么了?”

“一个女的……女的在追我……”

“为什么追你?”

他结结巴巴。

我猜他是干了什么坏事,挥起手掌,掴了他一个耳光。

他捂着嘴巴哭了。

我再一看他,只见他的裤子像两面致哀的降半旗,快要跑掉了,额上净是汗珠,眼睛里含着惶恐。这种人真没劲,既然做了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就别怕。说实在的,作为一个小偷,我也瞧不起他。不过,毕竟是我弟弟,得救他一下。我把他拉到我身后保护起来。当我转身朝他跑来的方向望去时,我简直不想活了。追三弟的是丹妞!

“抓住他!”丹妞叫着。

“跑!”我对三弟说。

真孙子,他赖着不跑,反而死死抓住我的胳膊。我真想掐他。

“他偷我的钱包!”丹妞朝我叫着。

三弟浑身乱颤,一个劲地叫:“哥哥,哥哥……”

我真的掐了他一下,他却更大声喊起来:“哥哥!……”

她一下站住了,望着我。

我挑战性地望着她:是的,他是我弟弟!

小巷里长久沉默着。

她低下头去。

我把三弟猛然摔倒在地上,接着便用脚去踢他。

她跑上来,把我推开了,又从地上把我三弟扶起来,然后转身走了。

以后,我们还是经常见面,但只字不提小巷里所发生的事。

终于有一天,她知道了三角地人家的一切。她高傲地、轻蔑地望着我,然后点头,平静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的吉他。”走了,一直没有回头。

我的吉他掉在地上。当她走出去十米远的时候,我大叫起来:“是的,我爸是个酒鬼,我妈是个赌徒,我弟是个小偷,我,又是一个骗子!”我靠在一棵大树上,失魂落魄。

4

我真想放一把火把这房子烧了。我想离开这个家,一百年也不回来。

真没劲。人干吗偏要活着?吃饭、睡觉、拉屎,拉屎、睡觉、吃饭,循环往复,到底有什么劲?眼前的一切,死气沉沉,像是沉到了水底一百年刚打捞上来一样。什么事情也提不起我的兴趣。我光着上身,穿一条厚长裤子,一动不动地躺在光板床上,眼睛呆呆地望着破旧的屋顶。我想我八成已经死了。我要和爸爸一样去喝酒,喝得像个死人,然后也像面袋子一样倒在路中间让人用小棍捅。我还想像妈妈一样去赌钱,把眼珠赌得布满血丝、凸出眼窝。没劲,人活着,没劲!

我不想吃饭,把身体饿得像条在野外游荡、无家可归的瘦狗。我的肚皮像泄了气的皮球,陷了下去,而肋骨像鱼刺一样,一根根清晰可见。

我倚在墙上,抱着吉他,把发软的脖子弯着,净弹一些哀伤的曲子。有几回,我也想快活一下,振作一下,选弹了几首轻松欢快的曲子,可也真孙子,这些往日一弹就觉得整个身体像柳絮一样飘起来的曲子,现在变得阴沉沉的叫人心里难受。

我老觉得自己可能在人家眼睛里已是一条丑陋的癞皮狗了。

大弟、二弟、三弟、小妹,都用眼睛偷偷地瞟我。他们一个个变得十分小心,说话不敢大声,走路像猫一般轻。看得出,他们挺怜悯我。但对他们,我比以往更像一个暴君。

在惩治人这一点上,一百个人的智慧加在一起,也不一定比得上我。

不知为一件什么事,我被惹怒了(我纯粹蛮横无理),双手叉在腰间,对大弟说,“你把后院那堆石头,从左边搬到右边,再从右边搬到左边,来回五十三次!”

大弟梗着脖子。

“想不干?!”

大弟一扭头,走了。

“哥,我干什么?”二弟又嬉皮笑脸地来了,像是等待我的惩罚已等了整整一百年了。

“你少给我来这一套!”我特别想治一治这滑头小子。“你给我站在院墙上。是站着,不准坐下。站半天,不准掉下来!”

二弟傻了,又给我装孙子,显出可怜巴巴的样子。

我不吃这一套,对大弟:“你看着他!”怕大弟不服从命令,我又对二弟:“你呢,站在院墙上给他数着,来回五十三次!”

互相监视,这主意简直太绝了。

三弟是个小偷,但却是一个胆小鬼。瞧他那副熊样儿,觉得他真没有劲。我在他身边绕了一圈,对他说:“你,会偷是吧?能耐是吧?有两下子是吧?非常了不起是吧?”我用手在搓衣板一样的胸脯上擦了两下,然后把手插在深不可测的裤兜里(实际口袋上早有两个漏洞),“那你再去偷她的!”

“谁?”

“丹妞!”

“哥……”

“把她的东西全偷了!”

“她会抓住我的。”

“那你就说是我让你偷的!”

三弟站着不动,并往后缩。

“你真的不去?”

“哥……”

“快去!”我大声吼叫起来,吼出两眼泪水,“你再去偷她的呀,偷呀……偷!”

最后一个“偷”字把我嗓子震哑了。他吓坏了,赶紧逃出门外。

当我冷静下来时,我看见了小妹那对乌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太不像个东西,不敢看她的眼睛。低着头,走出门去。我像根破布条子,没头没脑地飘在大街上。阳光从树叶的空隙里射下,把路面弄得花花斑斑。卖冰棍的老太婆把冰棍车推得“嘎嘎”乱响。管噪音的家伙呢?真该把老太婆的破车推到臭水沟里。车来车往,匆匆忙忙,我也不怕撞了,就这么光着瘦长的上身,在街上目中无人地走着。

马路边上又围了一群人,莫非是我爸又栽倒在地上?不,是人在围观一个高尔夫游戏机。游戏机的主人是个曲背的老头儿,你给他五分钱他让你玩一次。就是双料傻瓜也都会玩。一拉装有弹簧的把手,一个铁弹子跳了出来,再一松把手,弹子被弹出轨道,在写字台二分之一大小的、有几十个圆洞的台面上滚动。球掉到哪一个洞里,洞口所陈放的东西就归你所有。玻璃上放着糖、香烟呀什么的,还放了一块很漂亮的电子表。那电子表实在吸引人,把人心弄得慌慌的,但你一口气玩一百年,也甭想把弹子滚进那个洞里。真孙子,洞口围了那么稠密的细钉子。弹子这儿撞一下,那儿撞一下,最后哪儿来哪儿去——空门。在弹子滚动的时候,一个个把眼珠子瞪了出来,咬着牙,歪着身子使劲,像是在给一辆十轮卡车扳正方向。落空后,便是一阵嘘,并有人鼓动:“再来!”

曲背老头儿稳稳地坐着,并笑嘻嘻的,像和蔼可亲、百般喜欢你的慈祥的爷爷似的。可他口袋里,大概已经搜刮了很多傻瓜们的钱了。

我挤上去,拿出我积蓄了多年的唯一的一张五元钱的票子,拍在台面上:“数着,一百次!”

我像玩锻炼身体的拉力弹簧一样,使劲将把手拉开,然后突然一松——叭!弹子撞了几下,真棒,三下两下就滚回来了。

“轻点儿。”有人说。

你玩我玩?真没劲!我心里说,猛一用力,差一点儿没把弹簧把手给拉出来——叭!照老样滚了回来。我喜欢空门,怎么着?花五分钱听一声“叭”响,我愿意。叭!叭!叭!……我越拉越快,玩得气喘不上来,大汗淋漓。我一抹脑门子,再一甩,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沾了几滴我的汗珠子。

一百下拉完了。

有人说:“一百个笨蛋里找不出一个这样的笨蛋。”

那就是超级笨蛋。我心里说,并不跟他孙子废话。

一百次,我只打中三块糖。望着坑了你、还朝你笑眯眯的曲背老头,我真想把三颗干羊屎似的黑糖块一起塞到他嘴里。

我钻出人群,走到河滩上。抱着双膝,然后把下颏放在两膝之间。我试着让自己哭一哭(我一直以为我没有哭的能力),却竟然哭出来了,而且一哭就失去控制,一股酸溜溜的情感,像潮水一般翻腾起来,拦都拦不住。我索性尽量咧开嘴大哭起来,也不管样子是否难看。我不会哭,哭得不好,声音有点像秋天的野猫子叫。我敢拿脑袋打赌,在十六岁的男孩子里面,是找不出一个能哭好的。他们正在换嗓子。

我觉得自己真惨,真动了感情,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哥。”

我偏头一看,小妹抱着我的吉他站在那里。

我赶紧抹去眼泪。

她把吉他递给我:“你哭啦?”

“没有。”

“我听见了。”她蹲在我面前,望着我的眼睛,“人伤心了,都要哭吗?上回,我丢了铜铃铛,就哭了。我知道,丹妞姐不跟你玩了。”

我拨着弦子。

“哥,丹妞姐为什么不跟你玩呢?”

我没法回答。

“你还要哭吗?”

我笑了笑。

“我和你一起哭,要吗?”

我放下吉他,用双手捧住小妹的脸蛋,在她的两只眼睛上各亲了一口,然后把她拉到我身边坐下,弹起吉他。

晚上,等小妹睡着了,我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出了城,沿着一条坑洼不平的路,朝郊外骑去。漫无目标,只管朝前骑去。淡淡的月光下,马路像一条灰色的带子。荒野一片岑寂,只有路边草丛里有小虫在寂寞地鸣叫。不知骑了多久,也不知骑出多远,一打盹,我栽倒在路边芦苇丛里。我索性躺好了身子。这里真是安静极了。在清香湿润的空气里,我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接着睡,又直睡到黄昏。我站起来,只见巨大的落日,正在西沉,把芦苇染成柔和的金红色。我从来未见过这样好看的太阳,呆呆地看着,直到它沉入芦苇丛里。

晚上回到家里,全家人一见,都立即拥上来把我围住。小妹抱着我的胳膊直哭:“哥,你上哪儿去啦?你上哪儿去啦?”大弟、二弟、三弟都在流泪。爸爸转身走了,身体软瘫了一样坐在一张藤椅里,用一只手捂着脑门。显然,在这之前,他一直处在紧张之中。妈妈在笑,可眼睛分明哭肿了,全家人都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大约从昨天深夜开始,他们就不吃不喝地到处在寻找我。

我朝他们笑了笑,抓过吉他,弹了一首很轻松的曲子。

5

从今天起,我要让全世界人都知道,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

今天是星期天,爸爸照例到酒馆去泡着,妈妈照例找她的赌友们去了。以往星期天,我们都要睡懒觉,一直睡到太阳八丈高。今天,我早早起床,把大弟、二弟、三弟和小妹都从床上轰起来:

“洗脸、吃早饭,然后大扫除!”

他们用还未完全清醒的眼睛望着我,目光里含着疑惑,因为平时我是个大懒鬼,脸都不是每天洗的,一件白衣服穿得让人以为是件黑衣服,被子从来不叠,床上还堆放了衣服、书、烂袜子呀什么的,整个一个狗窝。我想:收拾干净干吗?因此,我身上总有那么一股淡淡的臭带鱼味。现在,他们对我这道命令感到吃惊,我完全能够理解。

“没有错,大扫除!”

于是,他们非常兴奋地起来了。

我们家实在又脏又乱,太不像话,纯粹一个大垃圾站。单是我们从床下、席子底下、墙角等处搜出的男女大小裤衩就有三十八条之多。至于各种各样的鞋,足够开一个鞋店,可惜都是破烂货。我们从邻居家借了几口大盆,一起洗刷,忙得像打仗似的。我们在门前的树上拴了足有十根绳子。到了中午,我们家门前壮观得震动了整整两条大街:不计其数的衣服,把十根绳子全都晾满。赤橙黄绿青蓝紫,五彩缤纷,在风中飘动,索索作响。

一位眼镜先生路过此地,驻足惊叹道:“啊,联合国总部!”他把那些破裤衩都看成是旗帜了。

我挺乐意听这种夸奖。我站在门口,被这景象弄得很激动。

三角地,多么了不起的三角地!

阳光好极了,各种色彩在阳光下翻动着。

小妹在“旗帜”下钻来钻去,高兴得像在参加游园活动。

“你安静一会儿!”我说。

她就搬个小凳子坐下“安静”了。她合着两只白嫩的小手,脑袋微侧,眯着眼睛,静静地望着眼前飘动的衣服。

吃完中午饭,我把他们领到河边,然后把他们全都赶到河里——他们实在太脏。大弟耳根旁的污垢至少有一百年的历史。二弟的细脖子是黑的。三弟的手砍下来给狗都不吃。只有小妹还算干净些——姑娘家天生爱干净。

我也扑进水里。

我们把身体搓得“咯吱咯吱”响。

“把屁股撅着!”我大声说道,于是大弟、二弟、三弟便轮流用手扶住河岸,把屁股高高地撅起,让我给他们搓洗后背上的污垢。我们把皮肤擦得又红又嫩。没想到我的弟弟妹妹们居然有那么漂亮的皮肤。尤其是小妹,白嫩得像只鲜藕。他们被清水洗了的头发黑得要命。我们一起往家走,招引得路上的人都瞧我们。我们不时偏过脸去在玻璃橱窗里看一看我们的形象。

走到一家服装店门口,我叫他们停住了。

“各人把钱都掏出来。”我说。

他们疑问地、不太情愿地望着我。

“别小气!”我说,“我们给小妹买件裙子!”

他们一听说是给小妹买裙子,把裤兜都翻了出来。

我们的小妹就应该穿得高级一点。这样好看的小姑娘不好好打扮,真不合适。我们给她买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并立即让她换上。我敢说,这样美丽的小姑娘,一百年里也未必能出现一个。我们让她走在前面。她把所有行人的目光都牵了过来。瞎了眼的才不看她。她走到一些路口,把交通都扰乱了,骑自行车的竟互相撞击。她真给我们哥儿们几个增添光彩。

回到家,我们把晒干了的衣服收回叠好,然后把两大筐空酒瓶子卖了。我们用这笔钱买了菜。剩下一些钱,我对大弟说:“去,给爸买瓶酒。”大弟疑疑惑惑的。我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去呀!买一瓶好酒!”由我掌勺,他们做下手,五花八门,我们搞了满满一桌菜。我把酒瓶盖拧开,放在桌子上。我们谁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爸爸和妈妈。

他们回来了。见家里焕然一新,我们一个个都干净利落,桌上放着酒和菜,他们长时间不说话,尤其是爸爸,当他听到小妹说那瓶酒是给他买的时,那对被酒精烧得有点儿浑浊的眼睛里,明显地闪过一丝感动的亮光。

6

大弟真不像话,他的足球又把学校玻璃窗踢碎了。

“你不能换个地方踢吗?”

“你给我找呀。”

我突然想起我们家后院那块很大的空地:“后院不能踢吗?”

“没有球门。”

那天,我没有上学,骑着自行车,四下里搜寻去了。一处正在拆旧房子,我编了一套动听的话,想跟人家要几根木头,回答说不能白给。我把自行车往地上一倒:“换。”反正是公家的,人家答应了:“拉吧。”我一趟又一趟,拉回五根木头。当我把球门竖起来时,我都快累死了,软手软脚地躺在地上。大弟放学回来见到球门,高兴地跪在地上,使劲地摇着双拳,有点像马拉多纳。随即跳起来,一脚把球踢进了球门。

从今以后,我们都围绕着大弟转。没见过吧,二弟、三弟和我三人一起守那大门。小妹管捡球。每当她捡到球往回跑时,总是兴奋得要命。我们都被大弟踢得脸青鼻肿的,但还是像疯子一样大声地喊着:“狠劲踢!”

大弟踢不动了,瘫倒在地,我便把他从地上硬揍起来:“踢!”

这么玩了十天,我觉得不对劲,对大弟说:“你该看看人家怎么个踢法。”

“听说足球队正在体育场练球呢。可要比赛了,保密,人家不让进。”

“去看看。”

我们都去了,果然锁着大铁门。大弟听见里面那些踢足球的“嗷嗷”叫,却看不见,急得用脚使劲踹铁门。毫无办法,我们都垂头丧气。小妹忽然叫起来:

“你们看三哥!”

三弟真有两下子,从墙边一棵树爬上墙头了。他像只猫一样伏着,朝我们挤了挤眼。见没人注意,他便跳了进去。过了不一会儿,一扇旁门慢慢打开,露出了三弟的脑袋,他朝我们招招手,我们就一个个都溜进了体育场。我们弯着腰,悄悄溜到看台上。我们利用前排座位的遮挡偷看着。说实在的,我们只觉得那些人踢得很棒,可也看不出多大名堂来。但人家大弟懂呀,看呆了。一个矮个子甩起一脚,球打很远很远的地方射进网里。“香蕉球!”大弟以为他是买了门票堂堂正正在看一场足球赛呢,竟然跳起来大声叫道。

这一嗓子把体育场的管理员惊动了。他们从看台下的地下室里钻出来,随即朝我们恶狠狠地走过来。

小妹一把抱住了我的胳膊。

“别怕。”我拍了拍她的头。

“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还用问吗?”我说。

“噢,是偷进来的!干什么来了?”

“还用问吗?”我又说。

“偷东西来了?”

“不,看足球来了。”大弟他们都说。

“跟我们走!”

他们把我们带进地下室,然后盯着我们,那目光像是要把我们的衣服剥光。

“说老实话,到底干什么来了!”

大弟、二弟、三弟一口咬定:“看足球!”

我讨厌这几个家伙,把眼皮一耷拉说:“我们偷东西来了!”

他们被激怒了:“你们甭想回去!”

我悄悄对小妹说了一句:“哭。”

小妹仰头看了看我,把两只小手拿到眼睛上去,三下一揉,便哭了起来。

再凶的大人,也得怕一个小女孩哭。

“哭什么?”他们有点儿慌了。

小妹哭声更大,又脆又响亮。哭声把外边踢球的惊动了,走过来看。我悄悄捏了一下小妹,她便放声大哭。哭声震耳欲聋,伤心动人,把那些汉子们都哭得慌里慌张。

大概是足球队的队长,他弯下腰问小妹:“你说,你们干什么来了?”

小妹泪汪汪地望着他:“我们是来看……看……足球来了。”

看了小妹那对眼睛,孙子才不相信她的话。她那对眼睛能使人的疑问顿时烟消云散,使一切得以顺利通过。

那位队长不满地朝那几个管理员:“你们也真是,人家孩子是来看足球的!”说完,把小妹扛到肩上,又对我们几个说:“小家伙们,要看,前排就座。”

说实在的,我们要干成一件事情,离不开小妹。

后来,我们常到体育场来。

大弟作为他们学校足球队的中锋,参加了市少年足球比赛,与各队较量了大约有半个月的时间。无论哪一场比赛,我们都去给他助威。红色的小纸旗已不知舞破了多少面了。过五关斩六将,他们学校足球队今天与一个叫“花豹子”的足球队决赛。说实在的,没有我大弟,他们学校足球队早八辈子就给刷下去了。算吧,一共踢进去三十一个球。其中二十四个半,是我大弟给踢进去的(所以是半个,是因为那一球是大弟与另一个运动员同时起脚踢进的)。这些日子,我大弟的名字,已在全城传播开去。

这是三角地的荣耀。

大弟能否成为未来的马拉多纳,我看问题不大。

关键时刻到了。我们提心吊胆,生怕大弟他们输了。昨天一夜,我几乎没有睡觉,跪在床上给大弟按摩。他踢得太苦了,现在已瘦成猴子样。他身上伤痕累累,每一根骨头都在疼痛,为了三角地,你得坚持!我在心中一遍一遍地说。说实在的,我大弟真有种,伤成那样子,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反而是小妹老汪着泪水。他睡着了。我摸摸他的鼻子,理理他的头发,心酸溜溜的,继续给他轻轻按摩。

决赛拉开了战幕。

大弟像匹小雄马,跑上了绿茵茵的球场。他毫无意义地空跑了一圈,然后站到了他应该站的位置上,用鹰一样的眼睛盯住了那只黑白相间的足球。

球过来了,过来了,大弟闪电一般出击,身体一个倾斜,把球从对方球员脚下勾出,随即带着它朝对方球门扑去,对方派出三名熊一般壮实的家伙看着他。他们围追堵截,恶狠狠的。大弟带着球,左避右让,机敏地朝前奔突。那球真神,一会儿从对方球员胯下穿过,一会儿从对方球员头顶上飞过,后来却总是在我大弟脚下。

二弟、三弟和小妹在我的指挥下,有节奏地挥舞着小旗,大声喊叫,为大弟加油。

球离球门越来越近。

我脱掉了上衣,光着上身,朝空中有力地伸着双臂:“加油!加油!”

大弟开始突破对方的密集防守。他一个转身,甩掉了一个紧紧贴住他的对方球员,沿着边线,像把锋利的尖刀朝大门切入,就在他要起脚射门时,对方两个无赖竟然明目张胆地扭住了大弟。即便如此,大弟身体往后一仰,用脚底板愣是将球铲进了球门。

全场欢声雷动。

我们都站到椅子上狂呼乱叫。这小子真有出息,这一点,他三岁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出来了。

“花豹子”足球队的球风,实在糟糕。这哪里是在踢足球,纯粹是打架斗殴来了。他们的队员竟然把我大弟他们这边一个队员的短裤给抓了下来,吓得台上的女孩子半天不敢睁眼。他们的行径气得裁判连连出示黄牌。一点儿不污蔑他们,他们之所以能进入决赛,就是因为他们惊人的野蛮。

下半场开始不久,大弟被他们踢伤了,疼得他弯曲着身体,脑袋朝泥土里钻。

我跳进场里,跑向大弟。

大弟被抬出场外。

见了我,大弟的眼泪刷地涌流出来。

我把手伸给他。他便用双手抓住。我感觉到他浑身在颤抖,像从冰窟里捞上来的一样。他哭,除了疼痛以外,大概是因为他觉得可能不能参加比赛了。

医生要给他按摩,被他拒绝了,而朝我叫:“我要我哥!”

我的心一阵颤动,弯下身子。我熟悉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摩挲着。像是有一股暖流从我的心里流到十指,再流入他的身体。他因疼痛而绷紧的嘴角渐渐松弛下来,绷直的脚弓也渐渐自然弯曲。他闭起双眼,泪水一滴一滴,像岩石缝里渗出的水滴,从眼角滚向耳旁。

我很想陪着他哭一场。

比赛继续进行。由于大弟的退场,他们队像失去了灵魂一样,踢得糊里糊涂。“花豹子”队完全控制了局势,球到哪儿,哪儿就有他们的人。当他们踢进一球扳成平局时,大弟望着他们激动得抱成一团的样子,咬着牙想坐起来,可是又跌倒了。

大弟他们队踢得实在孙子,再僵持下去,“花豹子”队再进一个根本不成问题。就在“花豹子”队发动总攻击时,大弟竟然一下站了起来,朝教练举起手。

“行吗?”教练激动得直哆嗦。

大弟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点点头。

大弟又上场了,全场兴奋得要命。大弟一瘸一拐的,很可笑,像只跛足鸭子。看来,他上场也只是一种无用的挣扎。他根本跑不出像样的速度。队友把一只球传来时,竟从他脚下溜走了。场外响起一片“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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