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得打上灯。”他说,“不会有人的。”
狭窄的小径上,他前面带路,防风灯低低地摇晃着,照亮了地上湿漉漉的草,闪着黑色光亮的树根就像蛇一样,花儿也无精打采。除此之外,雨中的一切,都灰蒙蒙的,一片漆黑。
“哪一天乃一准来农舍。”他说,“乃会来的吧?俺们一不做二不休。”
她对于他这种奇特而持续想要她的欲望感到很迷惑,他们之间没有交流,他甚至从来没跟她真正说过话,而她也不由自主地厌恶他的土话,他说“乃一准来”的时候似乎不是在跟她说话,而是跟一个普通的女人在说话。看到骑马道上毛地黄的叶子,她知道大概已经走到什么地方了。
“现在七点一刻。”他说,“你还赶得上。”他的声调变了,似乎觉察到了她的疏远。当他们转过了路上的最后一个弯,走向淡褐色的篱墙和园林门的时候,他把灯火吹灭了。“这儿我们可以看得见路了。”他说着,轻轻扶住她胳膊。
但是,走起路来还真是不容易,对付脚下的泥土还需要诀窍,不过他还是可以凭感觉踏出路来,他已经习惯了。到了园林的门口,他把电筒交给她。“园林里还是有点亮的。”他说,“不过,你还是拿着它吧,免得走错了路。”
的确,在空旷的园林中,似乎有着一种幽灵似的灰色的微光。突然,他把她拉到自己怀里,手又在她衣服下面摸索起来,冰冷而潮湿的双手触摸着她温暖的肉体。
“抚摸着一个乃这样的女人,我就是死也心甘!”他沙哑的嗓音说道,“哪怕只能多待一分钟也好。”
她觉着他对她的欲望又在重新燃起。
“不!我得赶紧走了!”她有点慌乱地说。
“呃,好吧。”他应道,马上改变了态度,让她走开了。
她转过身,却又马上掉转头来对他说:“吻吻我。”
他在黑暗中朝她弯下身,吻了吻她的左眼。她扬起她的双唇,他轻轻地吻了一吻,但很快就退缩了。他不太喜欢那种唇吻。
“我明天再来。”她一边说,一边往回走,“如果可以的话。”她加了一句。
“那好,不要来得太晚。”他的声音从黑暗里传出。她已经完全看不见他了。
“晚安。”她说。
“晚安,夫人。”他答着。
她停下来,回过头朝着那潮湿的黑暗中望去。夜色中她只能看到他黑乎乎的一片。“干吗这样说?”她说道。
“那好吧。”他回答道,“那么,晚安,快回去吧!”
她隐没在了灰黑的夜色之中。到家时她发现旁门还开着,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里。当她关上房门的时候,晚餐的铃声响了,但她还是决意要洗个澡——她必须给自己洗个澡。“以后再也不能这么晚了。”她心想,“这未免太恼人了。”
第二天她没去树林,倒是跟着克里福德到尤瑟维特去了。他现在可以偶尔坐车外出了,他雇了一个强壮的年轻人做司机,必要时,年轻人可以帮他从车上下来。他是特地来看他的教父,莱斯利·温特的。莱斯利住在尤瑟维特附近的希普利宅邸,是一位富有的老绅士,在爱德华七世时代,他是那些有过黄金时期的、富有的矿主之一。爱德华七世因为打猎,还在希普利庄园住过几次。这是一所十分堂皇的老式的灰墙宅邸,里面陈设考究,温特是独身,他对于自己家里的这种布置风格很是骄傲;但是,这所宅邸却被煤矿包围在中间。温特依赖于克里福德,但是由于那些画报上的照片和文学,他个人对他并无太多的尊敬。这老绅士是爱德华七世那一派的纨绔子弟,在他看来,生活就是生活,那些舞文弄墨的人又是另一回事。而对于康妮,这老绅士却总是殷勤备至;他觉得她是一个魅力十足、端庄文雅的少妇,跟克里福德一起生活未免有些可惜,而且她也不可能带给拉格比一个继承人,这是最为遗憾的事情。不过他自己也没有子嗣。
康妮在想,要是他知道了克里福德的猎场守护人和她发生了关系,还跟她说“哪一天乃一准来农舍”,他会说什么呢?他肯定会憎恶她,轻蔑她,因为他几乎仇恨劳动阶级的人挤到跟前来。假如她的情人是和她同一阶级的人,他是不会介意的,因为康妮天生就被赋予了那种端庄、顺从、柔和的气质,也许这就是她的天性。温特常称她“亲爱的孩子”,还送了她一幅18世纪可爱的女子小画像,她违心地接受了。
康妮全神贯注地想着她和猎场守护人的事。毕竟,温特先生是个真正的绅士,是老于世故的人,他把她当成一个人,一个有品位的个人来看待;他不会用“乃”“侬”这样的字眼而把她跟其他的女人混为一谈。
她那天没去树林里,第二天也没有去,第三天也没去。只要她觉得,或者设想自己感到那人在等她,想她,她就不去那儿。但是到了第四天,她就坐立不安了。不过她仍然不愿意到树林中去,再一次把她的双腿朝那个男人张开。她想尽了一切她可以做的事情——到谢菲尔德去,或者去拜访一些朋友,可是一想到这些事情,她就觉得很反感。最后她决定出去散散步,但不是去树林那边,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穿过园林樊篱那边的小铁门,她可以到马瑞海去。那是一个阴沉的春日,天气还比较暖和。她漫无目的地走着,沉浸在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心事中。她对外界的事物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到了马瑞海的农庄,她才突然在狗的狂吠声中惊醒。马瑞海农庄!这个农庄的牧场都延展到拉格比园林的围墙边了!所以都成邻居了,但是康妮却好久没有到这儿来了。
“贝尔!”她对那只白色的大巴儿狗说,“贝尔!你忘记了我了吗?不认识我了?”她有些怕狗,贝尔一边向后退,一边狂吠。她想穿过那个农家院子,到畜牧场那条路上去。
弗林特太太走了出来。她和康妮一般年纪,原来是教师,但是康妮疑心她是个虚伪小人。
“呀,是查泰莱夫人!哎呀!”弗林特太太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脸红得像个小女孩。“贝尔!贝尔!怎么了!竟对查泰莱夫人吠叫啊!贝尔!好了,别叫了!”她几步冲了过去,挥舞一块白布驱赶着狗,然后走向康妮。
“它原来还认识我的。”康妮说着,跟她握了握手。弗林特一家是查泰莱家的佃户。
“它怎么会不认识夫人您呢!它就喜欢炫耀。”弗林特太太十分热情地说着,她红着脸抬起头来,有些慌乱看着康妮,“不过它好久没有看见您了。您的身体好些了吧?”
“是啊,谢谢你,我现在好多了。”
“我们怎么整个冬天几乎都没看见夫人您呢。您进来坐坐,看看我的宝宝吗?”
“好吧!”康妮犹豫了,“就待一会儿。”
弗林特太太赶忙跑回去收拾屋子,康妮慢慢地跟在她后边,幽暗的厨房里,水壶正在火上沸腾,康妮在那儿迟疑不决,这时弗林特太太走了回来。
“真是对不起。”她说,“您往这边来吧。”
她们走进了起居室,一个婴儿正坐在炉边的破旧地毯上,桌上简单地摆了一些茶点。一个年轻的女仆害羞地而笨拙地退到走廊上。
这个宝宝大概一岁,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一头红发,随父亲,还有两只懵懂的淡蓝色的小眼睛。这个女孩一点都不认生,坐在一堆衬垫中间,四周都是布娃娃和其他的玩具,现在这很时髦。
“哇,真是个可爱的小宝贝!”康妮说,“瞧她长得多好!真是一个大胖娃娃!大胖娃娃!”
孩子出世的时候,她送过她一条围巾,后来又给了她一些赛璐珞鸭子做圣诞节礼物。
“嘿,约瑟芬!你知道谁来看你了吗?看看这是谁,约瑟芬?查泰莱夫人——你认识查泰莱夫人的,不是吗?”
这个懵懂的小家伙,不知天高地厚地瞪着康妮,“夫人”对她来说和其他东西没什么两样。
“来!到我这儿来好不好?”康妮对孩子说。
这孩子怎样都行,康妮把她接过来放在腿上。把孩子抱在腿上是多么温暖、多么可爱的一件事啊!这么柔软的小手臂,无意识的放肆的小腿!
“我正准备自己随便喝点茶的。卢克到集市上去了,我自己想什么时候用茶就什么时候用。您在这儿喝杯茶吧,查泰莱夫人?我想这种茶点夫人自然是用不惯的,但是您如果不介意的话……”
康妮很愿意喝杯茶,但是她不喜欢人家提到她习惯了的事情。桌上重新换上了最漂亮的茶杯,最好的茶壶。
“但愿不会给你添麻烦。”康妮说。
然而,要是弗林特太太不麻烦,哪儿来的乐趣!康妮逗着宝宝玩,小女孩的无畏把康妮逗乐了,她从这小宝宝柔软、温暖的身上感到一种深深的快感。这年轻的小生命!这样的无畏!正是因为无助,她才无畏。所有其他人,都因畏惧而如此狭窄!
她喝了一杯相当浓的茶,吃了些精美的黄油面包和罐头李子。弗林特太太因为兴奋而满面红光,同时也很拘束,仿佛康妮是某个英勇的武士。她们谈着女人的私房话,两人都兴致盎然。
“但是这茶点太糟糕了。”弗林特太太说。
“比我家里用的还好呢。”康妮说得很真诚。
“哦——呵!”弗林特太太自然是不相信的。
最后康妮还是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她说,“我先生不知道我上哪儿了。他肯定又会东想西想了。”
“但他绝对想不到您会在这儿的。”弗林特太太高兴地笑道,“他一定会派人四处喊您的。”
“再见了,约瑟芬。”康妮亲吻了孩子,用手揉了揉她红色的软发。
弗林特太太坚持要去替康妮开门,大门上了锁,而且用门闩插上了。康妮走到了农庄门前的小花园里,小花园被绿篱环绕着,小径旁种着两行报春花,绒乎乎的,很富贵的样子。
“这报春花开得多漂亮啊!”康妮说。
“卢克管它们叫‘没心没肺’。”弗林特太太笑着说,“摘些走吧。”
于是她热心地帮康妮采了好些天鹅绒般的报春花。
“够了!够了!”康妮说道。
她们来到小花园的门边。
“您想从哪条路走?”弗林特太太问道。
“还是走畜牧场那条路吧。”
“我想想!哦,对了,母牛在挤奶场里,不过还没有挤完。但是门锁上了,你得爬过去呢。”
“那我就爬过去好了。”康妮说。
“还是我陪您到栅栏那边去吧。”
她们走下那片让兔子糟蹋得不像样的草场。鸟在林中拼命啭鸣着傍晚的欢欣。一个男人正在召回最后一批母牛,这些母牛慢条斯理地走在草场上踏出的一条小径上。
“它们晚了,今晚挤吧。”弗林特太太愤愤地说,“它们知道卢克天黑以前不会回来。”
她们来到栅栏边,栅栏另一边是浓密的小杉树林。那儿有个小门,但是锁上了。门里面的草地上立着一个空瓶。
“这是那个猎场守护人盛牛奶的空瓶子。”弗林特太太解释道,“我们装了牛奶就给他拿到这里来,然后他自己把它取回去。”
“什么时候取呢?”康妮问道。
“呵,他什么时候到这边来就什么时候取。一般都是早上。那好,再会了,查泰莱夫人!您一定要常来啊,跟您在一起真是很开心。”
康妮跨过栅栏,走到了一条窄窄的小径上,小径两旁挺立着密密麻麻的小杉树。弗林特太太穿过草场往回跑去,戴着一顶太阳帽,因为她真正是位教师。康妮不喜欢这些新植的树林;这么浓密,让人觉得恐怖又压抑。她低着头匆匆赶路,想着弗林特太太的孩子,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不过她两条腿会像她父亲,有点罗圈。现在已经能看得出来了,但是也许长大了就会好的。要一个孩子是多么让人兴奋、多有成就感的事啊,看弗林特太太有多得意!她有的,康妮没有,而且显然不可能有。是的,弗林特太太为人母了,是值得炫耀炫耀。但这使得康妮有点儿,稍微有点儿,嫉妒起来。她实在是有些嫉妒。
突然她从沉思中惊醒过来,轻轻惊叫了一声。一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
是猎场守护人。他在路中间站着,就像巴兰的驴子似的,挡住了她的去路。
“这是怎么回事?”他惊讶地说道。
“你是怎么来的?”她喘着气问道。
“你是怎么来的?你去小屋了吗?”
“没有!哦,不!我刚去了马瑞海。”
他好奇地看着她,像在探寻着什么,她有些内疚地低下头。
“你现在是要到小屋去吗?”他有些严厉地问道。
“不,我去不了。我待在马瑞海。没有人知道我去哪儿了。我已经晚了,我得赶紧走。”
“好像是在想甩掉我吧?”他微笑着说,话里有一丝嘲讽。
“不!不。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怎么,有别的原因吗?”他说着,几步走上前去抱住了她。她觉得他的身体是这样可怕地紧贴着她,这样兴奋。
“哦,不要,现在不要。”她叫出声来,想把他推开。
“为什么不行?现在才六点钟,你还有半个小时。不!不!我现在就要你。”
他紧紧地抱着她,她感到了他的急切。她那古老的本能开始在为自由而挣扎了,但是她体内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又迟钝又沉重。他的身体更急切地紧贴着她,她已无心去挣扎了。
他朝四处看了看。
“来——到这儿来!从这里过来。”他一边说,一边紧紧地盯住浓密的杉树林,这都是些小杉树,还没怎么长大。
他回头看着她。她看着他的眼睛,那么强烈、那么明亮、凶悍,充满了旺盛的精力,可不是爱意。不过她的意志已经松懈下来。她的肢体感到一阵奇异的沉重。她妥协了,放弃了。
他领着她穿过多刺的树林,那树林像墙一样很难通过,他们一直走到一块稍微空旷的地方,这里只有一堆枯死的大树干。他把一两根干枯的大树干扔到地上,再把他的外套和背心盖在上面,她得像动物似的,躺到树的树干底下,而他就站在旁边等着,只穿着衬衣和裤子,用着了魔似的双眼望着她。不过他还是考虑很周到的——他让她舒舒服服地躺着。不过,他却把她内衣的带子弄断了,因为她只是被动地躺在那儿,一点也不配合。
他只把前身裸露着,当他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觉得他赤裸的肉体紧贴着她。好一会儿,他在她体内静静地待着,沸腾着,颤抖着。当他开始动作起来的时候,在一种突然而不可抑止的兴奋中,唤起一波又一波的新奇快感。一阵儿一阵儿,慢慢地波动起伏,好像轻柔的火焰在轻轻拍打,轻柔得就像羽毛,向着光辉的顶点奔涌,那么激烈,那么美妙,要熔化了她的整个身体似的。有如钟声,一波接一波地登峰造极。她躺在那儿,不由自主地发出狂野而细微的呻吟,直到最后叫出声来。但是这一切结束得太快了,太快了,她无法再用自己的活动来强行让自己结束。这一次是不同的,真的不同。她什么也不用做。她无法再让他坚硬而紧紧咬住,以达到她自己的满足。她只有等待,等待,心中呻吟着,感受着他在抽出,抽出,缩小,直到他从她体内滑脱、离去的那一关键时刻。她的子宫张开着,温柔地、温柔地喧闹着,好像潮水下面的海葵,喧闹着要他再次进入,成就她的满足。她沉浸在激情中,下意识地紧紧抓住他,他从来没有完全从她体内滑脱出来,她能够感到他柔软的小芽在她体内动弹,一种奇异而有节奏的慢慢加快的动作,使得这种奇异的节奏也在她体内伸展开去,慢慢地膨胀、膨胀,直到最后充满她整个分崩离析的意识。这时候,那种难以言表的运动重新开始,其实那并不是一种运动,而是感觉在纯粹的深海漩涡中翻腾着,越来越深入地穿透到她的所有组织和意识中去,直到她最终成为一种和漩涡同中心的感觉流体,而她躺在那儿无意识地发出含混不清的叫声。声音从无边的黑夜里中传出来,那意味着生命!那男人怀着敬畏听着从他身下发出的这种声音,同时将他的生命喷射在她的体内。当那声音逐渐平息时,他也停下来,静静躺在那儿,什么也不知道;而她也慢慢松开他,懒洋洋地躺在一边。他们就这样躺着,什么也不知道,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二人都迷失了自己。最后,他开始醒过来,发觉自己无遮挡地裸露着,而她则觉察到他的身体正从对她的紧紧环抱中松开。他正在坍塌;但是她心里感觉无法忍受他从她身体上下来。他现在必须永远覆盖在她的上面。
但是他最终还是抽身了,他吻她,给她遮盖起来,然后开始遮盖自己。她躺在那儿,仰望着头上的树干,还无法动弹。他站着扣好他的裤子,朝四周看了看。密林中鸦雀无声,只有那条诚惶诚恐的狗躺在那里,爪子放在鼻子上。猎场守护人又在干枯树干堆上坐了下来,默默拿起康妮的手。
她转过身看着他。“这一次我们同时达到了高潮。”他说。
她没有回答。
“如果能这样真的挺不错。多数人一辈子都没体验过这个呢。”他像是在梦中说话。
她看着他的沉思的脸。
“是吗?”她说,“那你觉得快乐吗?”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快乐。”他说,“是的,可还是不要谈吧。”他不想她再谈这个。于是他俯下身来,吻了她,她觉得他一定会永远这样吻她。
最后她坐了起来。
“人们不是能经常同时达到高潮的吗?”她用一种天真而好奇的语气问道。
“有很多人从来都没有过。你只要看他们一副夹生面孔就可以知道。”他不知不觉说出口,但是心里又觉得后悔开了这个头。
“你和别的女人也这样同时达到过高潮吗?”
他看着她,觉得好笑。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
她知道,他不想告诉她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说的。她看着他的脸,对他的激情还在她五脏六腑运行。她在尽力克制着自己,因为她已经感到迷失了自我。
他穿上背心和外套,再次艰难地穿过杉树林到小径那里去。
落日最后的几缕余晖洒在树林里。“我不跟你一块儿走了。”他说,“这样会好一些。”
她恋恋不舍地看着他,不忍转过身去,而那猎犬却焦急地站在一旁等着他出发了,他似乎也没有什么话可说了。确实没有话了。
康妮慢慢走回家,认识到身上另一种东西的深度。另一个自我活在她体内,正在燃烧、熔化,在她的子宫和五脏六腑中软软的感觉,她和这自我一起酷爱他。酷爱到走路时两膝酥软的地步。在她的子宫和五脏六腑中,她在流动,在奔腾,而一个最天真的女人,她在那种对他的酷爱中又是脆弱无助的。感觉就像是个孩子,她心想;就像有个孩子在我身体里。就是这样,就好像她一向都紧闭的子宫张开了,充满了几乎是负担然而很可爱的新生命。
“我要有个孩子就好了!”她心想,“要是他是孩子,我怀上他就好了!”——想到这个,她的肢体都融化了,她明白了,有个自己的孩子,和跟一个自己五脏六腑所渴望的男人有个孩子,这两者之间是有天壤之别的。前者似乎是平常意义上的有孩子,但是跟一个在自己五脏六腑和自己子宫中酷爱的男人有个孩子,就让她感觉和原来的自我大不相同了,感觉好像自己正在深深地,深深地沉入到整个女性的中心,沉入到孕育创造的睡眠中。
让她感到焕然一新的并不是这种激情,而是如饥似渴的酷爱。她原来对此一向很惧怕,因为那让她感到无助;她现在仍然恐惧,她害怕自己爱他爱得太深,迷失了自我,抹杀了自我,她不希望自己被抹杀,像个奴隶,像个未开化的女人。她不能成为一个奴隶。她惧怕这种酷爱,然而她不想立刻去对抗它。她知道自己可以对抗。她心中像魔鬼一般固执,足以对抗从子宫充分膨胀起来的温柔酷爱,加以摧毁。她甚至现在就可以这么做,或者她认为可以这样做,然后她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专注于激情。
哦,是啊,像一个酒神女祭司,像一个酒神信徒那样狂热激昂,在树林中飞奔,去拜谒活的阳物伊阿科斯,在其背后没有独立的个性,他只是纯粹为女人服务之神!个体的男人,让他不敢侵入吧。他只是一个寺庙仆役,他只是举着属于她的阳物,只是阳物的保管者而已。
于是,在不断新的觉醒中,原来那种冷酷的激情在她心中一度升腾起来,男人在她心中又蜷缩为可鄙的对象,仅仅是举着阳物的人,当他的服务完成之后,便被撕得粉碎。她感到酒神女祭司们的那种力量充斥于她的四肢和全身,女人闪现出来,迅雷不及掩耳,将男性击倒;但当她感觉这些的时候,她的心很沉重。她不想这样,这一切大家都明白,是不妊的,不生育的;酷爱才是她的珍宝。这种情感这么不可思议、这么温柔、这么深邃而神秘!不,不,她宁愿放弃那冷酷而显赫的妇人权威;她已经厌倦了这种感觉,它让她变得那么生硬;她愿意沉入新的生命之池中,沉入无声地歌唱着酷爱之歌的子宫和五脏六腑深处。开始害怕男人为时尚早。
“我去马瑞海那边走了走,还跟弗林特太太喝了杯茶。”她对克里福德说,“我是想去看看小宝宝的。那孩子真是可爱,她的头发就像柔软的红蛛丝。多可爱的宝贝啊!弗林特先生到集市上去了,所以她和我,还有那孩子一起吃了些茶点。你有没有纳闷我去了哪?”
“是啊,我正觉得奇怪呢,但是我猜你肯定是去哪家喝茶了。”克里福德嫉妒地说。凭他的洞察力,他感到她身上有了一种新的东西,这种感觉是他所无法领悟的,但是他把这归结到了那孩子身上。他认为,困扰着康妮的是她不能生孩子,也就是说,不能自动生孩子。
“我看见您穿过园林到了铁门那里,夫人。”波尔顿太太说,“所以我还以为您可能是去了神父家。”
“我差点要往那儿去,可是后来又拐到马瑞海去了。”
两个妇人的目光相遇了:波尔顿太太灰色的眼睛十分明亮,似乎在探究什么;而康妮的蓝眼睛则是那么朦胧,奇异地透出美丽。波尔顿太太几乎很肯定康妮有了情人,但是这怎么可能呢,那个情人又会是谁呢?他到底是哪里的人?
“哦,常出去走走,看看女伴儿,对您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波尔顿太太说,“我刚跟克里福德爵士说,如果夫人肯多出去看看,多跟人家打打交道,对夫人是绝对有好处的。”
“是啊,我觉得出去走一趟挺高兴的,克里福德,那个孩子真是奇妙可爱而又放肆。”康妮说,“她的头发就像蜘蛛网似的,是那种鲜光的橙红色,那双瓷器般的浅蓝眼睛,十分奇特、放肆。当然啦,她是个小女孩,不然不会这么大胆,简直赛过任何小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
“夫人说得一点不错——是个地道的小弗林特。他们始终是冒失的棕色脑袋的一家人。”波尔顿太太说。
“你不想看看她吗,克里福德?我已经约了她们来喝茶,这样你可以看看她。”
“谁啊?”克里福德问道,不安地看着康妮。
“弗林特太太和她的宝宝,下星期一过来。”
“他们可以去你楼上的房间喝茶。”他说。
“怎么啦,你不想看看那孩子吗?”她喊道。
“呵,看看倒无所谓,不过我不想把喝茶的时间都搭进去陪着她们。”
“哦!”康妮喊道,一双朦胧的大眼睛望着他。
她没有真正看见他,他是另外一个人了。
“你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楼上的房间里用茶嘛,夫人,克里福德爵士要是不在那儿,弗林特太太会觉得更自在的。”波尔顿太太说。
她已确信康妮有了情人,她的灵魂充满了欢欣。但是那人是谁呢?他是谁?也许弗林特太太那儿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当天晚上,康妮不想洗澡。他肉体同她肉体接触的感觉,他对于她的那种黏着状态,使她十分留恋,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神圣的。
克里福德觉得很不安。他不愿让她晚饭后离开,而她却渴望着能有更多的时间一个人待着。她看着他,但眼神却是顺从的。
“我们是玩牌呢,还是我给你读书,或者,干些别的什么?”他不安地问。
“还是你读书给我听吧。”康妮说。
“读什么呢——诗还是散文?要不读一段戏剧?”
“就读拉辛的吧。”她说。
用庄重的法式风格读拉辛的书,是他原来的拿手好戏,但现在他似乎生疏了,而且还有点儿局促;其实他倒是更喜欢听收音机。但是康妮却在做手工活,她用自己的衣服为弗林特太太的孩子裁剪了一件小衣裳,那是她从一件浅黄色的丝绸外衣上裁剪下来的。回家之后到晚饭前她一直在忙着裁剪,克里福德的读书声不绝于耳,她温婉地、静静地坐在那儿,全神贯注地为这件小衣服缝缀着。
她的内心仍可以感觉到激情的轰鸣,像深沉钟声的余音。
克里福德跟她说了些关于拉辛的问题,话已经说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
“是的!是的!”她抬起头望着他,说道,“是很精彩。”
她温柔娴静地坐在那儿,双眼闪耀着深邃的蓝色光芒,这使克里福德再次惊恐起来。她从来没有这样完全地温柔娴静过。他不由自主地对她着了迷,好像她的芳香使他如醉如痴。这样,他无力地继续读着诗,他那浑厚的法文发音,对她而言,就像是烟囱里的微风。拉辛的那点东西,她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她沉醉在温柔的狂喜中,就像森林飒飒作响地发出朦胧欢乐的春之吟,抽芽长蕾。她可以在同一个世界上感受到那个男人和她在一起,那个无名的男人,他在漂亮地走动,因为有生殖器的神秘而漂亮。而在她自己身上,在她所有的血管里,她感觉到他和他的孩子。他的孩子在她的整个血脉中,像一道曙光。
“因为她没有手,没有眼,没有脚,也没有丰富的金发……”
她仿佛一座森林,一座灰暗的山路纵横的橡树林,成千上万盛开的花朵在这里无声地低语。同时,欲望之鸟在她广阔而错综复杂的身体中沉睡。
克里福德的话语还在继续,那是一种叽叽哝哝的离奇声音。这声音多么离奇!他看起来是多么怪异啊,他俯在书本上,样子古怪,贪婪,却又显得有教养,他的肩膀宽厚有力,但却没有真的腿!多么怪异的生物啊,他有某种鸟类的尖锐、冷酷而固执的意志,他没有温情,一点都没有!这就是未来的生物,没有灵魂,只有极其警觉而冷酷的意志。想到这里,她微微地战栗起来,她很怕他。不过,那轻柔温暖的生命之火比他更旺盛,他还不知道真相呢。
诗读完了。她猛地惊醒。当她抬头看见克里福德的双眼时,更是吓了一跳。那眼睛灰白而怪异,仿佛满腔仇恨。
“谢谢啦!拉辛的诗真是读得漂亮!”她温柔地说道。
“差不多跟你听得一样好。”他冷酷地说道,“你在做什么?”他问。
“给弗林特太太的孩子做件衣裳。”
他转过头去。孩子!又是孩子!她整天只想着这些。
“毕竟。”他用一种演说的口吻说,“我们能从拉辛那儿得到我们想要的任何东西。有条有理的情感比混乱的情感更重要。”
她朦胧而茫然地注视着他。“是的,是这样的。”她说。
“现代社会里人们肆意放纵情感,那只会使它平庸化。我们所需要的,是古典的约束。”
“是的。”她慢慢说道,想起了他听收音机情绪化的痴语时那茫然而无情的面孔。“人们假装有感情,其实他们什么都感受不到。我想这便是所谓的浪漫了。”
“一点不错!”他说。
实际上,他已经很疲惫了。这种夜晚让他疲惫不堪。与其这样度过夜晚,他倒宁愿去读点技术书,或者跟矿场的经理说说话,要不就听听收音机。
波尔顿太太端了两杯麦乳精进来:一杯给克里福德,帮他入睡,一杯给康妮,让她重新长胖。这是她推荐的一种常规的睡前饮料。
喝完了麦乳精,康妮高兴地走开了,感谢上帝,她不必帮着克里福德就寝。她拿起他的杯子放在托盘上,然后拿起托盘,准备把它放在外面。
“晚安,克里福德!睡个好觉!拉辛的诗就像梦一样能深入人心。晚安!”
她飘然走到门口。她竟没有吻他就这么走了,他的双眼尖锐而冷酷地看看她,好啊!他整晚的时间都为她读诗了,而她说了晚安之后竟然没吻他。她竟这样冷酷无情!即使这种吻别只是一种礼节,但生活不就是构筑在这些礼节之上吗。她可真是个布尔什维克!她的天性就是布尔什维克的!他冷冷地、恼怒地盯着那扇她走出去的门,真是让人生气!
对黑夜的恐惧又降临了。他是一个神经质的网络,而当他没有振作精神工作并如此精力充沛时;或者当他不在收听收音机并如此彻底保持中性时:他就被焦虑和一种危险的迫近的虚无之感纠缠着。他感到很害怕。但如果康妮愿意,她是能够让他摆脱恐惧的。可是显然她不愿意,她不愿意。她那么冷酷无情,对他为她所做的一切,她都熟视无睹。他把他的生命都寄托在她身上,她还是那么无情无义。她只想我行我素。“女士好任性。”
现在她又醉心于孩子。只是因为那会是她自己的,完全是她自己的,而不是他的!
克里福德的身体总的来说还是很强健的。他看起来很健康,气色也很好,他的双臂宽厚有力,胸膛厚实,他长胖了。然而同时,他又非常惧怕死亡。一个可怕的洞穴似乎在某个地方,以某种方式威胁着他,一种虚无,他的精力将崩溃成这种虚无。他不时精疲力竭地感觉自己死了,真的死了。
因此,他那双微突的灰眼睛就会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神情,诡秘却有点痛苦,冷酷而又肆无忌惮。这是种特别奇异的神情,这种肆无忌惮的表情:好像他已经战胜了生命,并不惧怕生命本身。“谁了解意志的奥妙——因为它竟然能战胜天使——”
但是他所惧怕的,是那些不能入睡的夜晚。那真是可怕,灵与肉的毁灭从四面八方向他逼来。这时候,毫无生气地存在,多么可怕!在夜晚,毫无生气地存在着。
但现在他可以按铃叫波尔顿太太过来。这是他最大的安慰。她会穿着睡衣走进来,辫子垂在背后,虽然那棕色的发辫中会掺杂些许白发,但却奇异地拥有一种少女般的柔和气质。她会为他沏上一杯咖啡或甘菊茶,她会跟他玩象棋或皮克牌。甚至在她昏昏欲睡时,她也能很神奇地下一手好象棋,使他觉得胜之无愧。这样,在寂静的深夜,在那种亲密的氛围中,台灯将孤寂的灯光洒到他们身上,他们就这样坐着,或是她坐着,他躺在床上。她几乎睡着了,而他则几乎陷入某种恐惧。他们就这样玩着,一起玩着——然后一起喝杯咖啡,吃点饼干,在这种万籁俱寂的深夜,两人都不怎么说话,但是彼此都觉得很安详。
这天晚上,波尔顿太太琢磨着究竟谁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她想起了她的特德,虽然他死了那么长的时间,但她从来没有觉得他已经完全死去。当她想起他时,她原来对于这个世界的嫉恨,尤其是对那些雇主的由来已久的怨恨,便清醒过来,是他们害了他。虽然那些主子们并没有亲手残害他的生命。但是,在她的情感上,她觉得他们害了他。因为这个,在她内心深处,她是个虚无主义者,有真正的无政府主义倾向。
半睡半醒中,她的特德和查泰莱夫人那不知名的情人似乎混在一起了,这一来,她觉得自己和另一个女人都在憎恶克里福德爵士,以及他所代表的一切。而同时,她却在和克里福德玩皮克牌,还用六便士赌输赢。跟一位准男爵玩皮克牌,即使输了六便士,也是引以为荣的事呢。
他们玩牌时,总要赌一把。这样他可以忘掉自己。他常常会赢。今天晚上他又一直在赢。这一来,不到第一道曙光出现,他是睡不着了。幸运的是,四点半左右,曙光就出现了。
此时,康妮正在床上酣睡呢。但那个猎场守护人,却久久不能安息。他关上鸡笼,在树林里转了一圈,回家吃了晚餐。但之后他并没有上床,而是坐在炉火边沉思。
他回想起他在特沃希尔的童年,回想起五六年的婚姻生活。他想起了他的妻子,那照例是让人心酸的。她是那样粗暴!但是自从他1915年春天入伍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然而她却还在这儿生活着,不过三英里之遥,而且比以前更粗暴。他希望有生之年不要再见到她。
他回想起他作为一个士兵的海外生涯。由印度到埃及,再回到印度:盲目而没有思想的生活,成天和马匹待在一起;爱他也为他所爱戴的上校;他当军官的那几年,一个中尉,本来还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升为上尉的。然后上校死于肺炎,他自己死里逃生;健康受到损害;他深重的不安;他离开军队回到英国,重新成了工人。
他只是苟且偷生。他本来以为在这树林中,至少短期内,会很安全。那儿没人来打猎,他只需养好野山鸡就行。他不用伺候人打猎。离群索居便是他想要的一切。他得有某种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而这便是他的故乡。这里甚至还有他的母亲,虽然她对他而言并不十分重要。他可以继续生活,一天天存在着,不跟人接触,不抱希望。因为他不知道该对自己做些什么。
他真的不知该对自己做什么。因为他当了几年军官,混在其他军官和公务员及其妻小中间,他丧失了所有“进取”的雄心。在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中,有的是冷酷,好奇的隔岸观火式的冷酷和毫无生气,他了解他们,这使他感到寒气逼人,感到和他们有天壤之别。
所以,他回归了自己的阶级。在那里,去发现他几年外出期间已经忘却了的东西,一种小家气,一种极其讨厌的庸俗举止。他现在终于承认举止多么重要。他还承认,假装不在乎一两个铜板和生活琐事,同样也很重要。可在这些平民之中,是没有伪装的。熏肉的价钱是多一枚铜板还是少一枚铜板,比改动福音书还重要。他无法容忍这个!
况且,还有工资纠纷。因为在有产阶级中生活过,他明白,期待解决工资纠纷是毫无用处的。除了死,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去在乎,不去在意工资问题。
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钱,又不幸,就不得不去在意。无论如何,这是他们所能担心的唯一的事。对金钱的在意,就像毒瘤一样,吞噬着一切阶级的个人。他拒绝在乎金钱。
那么,然后又怎样呢?不关心金钱,生命提供给你什么呢?什么都没有。
而他可以独自生活,淡淡地满足于孤身一人,养养野鸡,让脑满肠肥的家伙最终在早餐之后将它们射杀。这是徒劳!极其徒劳!
但是,干吗在意,干吗操心呢?直到现在,在这个女人闯进他的生活之前,他既没有在意,也没有操心过。他几乎大她十岁。而从根本上讲,他在经验上要比她年长一千岁。他俩的关系日渐密切。他可以看得见他们俩被牢牢拴在一起,不得不共同生活的那一天。“因为爱之束缚难松绑!”
那又怎样呢?那又怎样呢?他得白手起家,重新开始吗?他必须跟这个女人纠缠在一起吗?他必须和她的残疾丈夫大闹起可怕的纠纷吗?还有自己那粗鲁而记恨他的妻子,是不是也必须和她闹起可怕的纠纷呢?不幸啊!许多的不幸!而他不再年轻,仅仅是有浮力而已。他也不是无忧无虑的人。每一份苦楚、每一种丑陋都让他受伤,也会让这个女人受伤!
但即使他们摆脱了克里福德爵士和他的妻子,他们得到了解脱,他们又将做什么呢?他将怎样处置自己的一生?因为他总得做点什么吧。他不能让自己只做寄生虫,靠她的钱和自己的微薄退休金度日啊。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他只能想到去美国,去那儿试试一种新的空气。他一点儿都不相信金钱万能。但是也许,也许有一些别的什么。
他无法停止思考,甚至无法入睡。他坐在那儿,呆呆地沉浸在痛苦的思索中,直到半夜,然后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取过他的外套和枪。
“走吧,小姑娘。”他对那条狗说,“我们最好去外边走走。”
这是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但是没有月亮。他缓缓走着,小心翼翼地迈着轻轻的步伐,谨慎地逡巡着。他唯一要对付的,是安置捕兔机的矿工们,尤其是马瑞海那边的斯达克斯门的矿工们。但现在是繁殖季节,连矿工们也不干预。然而,对偷猎者的谨慎搜索却缓和了他的神经,把他的思绪带到了别处。
当他谨慎地巡视了一圈后——那是一段将近五英里的路程——他觉得有些疲惫了。他走到小丘的顶端四下张望。除了斯达克斯门矿场那边隐约有声之外,一切都悄无声息,斯达克斯门的工厂从来都没停过工:除了工厂那边一排排耀眼的电灯之外,四下里几乎没有什么光亮。周遭一片灰暗,沉睡在烟雾之中。已经两点半了,甚至在熟睡中,这个世界还是那样躁动、残酷,火车的声音,还有大路上经过的货车的声音此消彼长,高炉中火光闪耀。这是一个铁与煤的世界,铁的残忍,煤的烟雾,无穷无尽的贪欲,驱动着整个世界的运转。只有贪婪,在睡眠中躁动的贪婪。
天有点冷,他咳嗽起来。一阵冷风吹过小丘,他想起了那女人。现在他宁愿放弃他所有一切或他将可能拥有的一切去换取这个女人,他想把她搂在怀里,暖暖地裹在一张毯子下酣睡。所有来世的希望和逝去的荣耀,他都愿为了她而放弃,只要有她在那,有她和他暖暖地在一条毯子下酣睡,只要能那样酣睡就足够了。似乎对他而言,能把她搂在怀里一起酣睡,是他唯一的需要。
他来到小屋,把自己裹在毯子里,躺在地上睡觉。但是他睡不着,觉得冷。此外,他深感残酷地感受到他自己粗犷的本性。他深感残酷地感受自己粗犷的孑然状态。他要她,想触摸她,想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共享完满时刻,沉沉睡去。
他重新起身,走出门去,这一次是朝园林门那里去,他慢慢沿着通向大宅的小径走。将近四点了,天气仍然清冷,天色尚未破晓。他已经习惯于黑夜,能看得很清楚。
渐渐地,渐渐地,那大宅像磁石般吸引着他。他想接近她。这不是情欲,不是的。而是粗犷的孑然状态,是对这种状态的残酷感觉,它需要有一个默默的女人被他抱在怀里。也许他能找到她;也许他甚至可以叫她出来,或者想个方法进去,到她那里去。因为这种需要是不可抗拒的。
他慢慢地、默默地攀上了通向门厅的斜坡。然后他绕过小丘顶端的那些大树,踏上了那条车道,这车道在大宅门前的菱形草地边上绕了一个大弯。他已经能看见矗立在宅子前菱形大草坪上的那两棵大山毛榉了,它们在夜色中暗暗伸出它们的树枝。
这就是那所大宅子了,矮矮的,长长的,影影绰绰,楼下克里福德的房间还亮着灯。但是她的房间在哪儿呢?那牵着柔情的另一端,把他无情地引到这里来的女人究竟在哪里?他无从知晓。
他又走近了些,手里握着枪,在路上默默站着,凝视着这座房子。也许现在他还可以找到她,用个什么方法看到她。这房子并不是无法攻破的,再说他又像盗贼一般精明。为什么不到她那里去呢?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等待,这时,曙光在他身后朦朦胧胧、不知不觉地降临了。他看到房间里的灯熄灭了。但是他没有发现波尔顿太太来到窗前,拉开古老的深蓝色的丝绸窗帘,独自站在漆黑的房间里,望着外面白天即将来临的灰暗天空,寻求被渴望的黎明,她等待着,等待着克里福德确信已经拂晓。因为只要他确信天已破晓,他几乎能马上入睡。
她睡眼惺忪地站在窗边等待。突然,她吃了一惊,几乎叫出声来。车道上竟然站着一个男人,那是黎明中的一个黑色身影。她脸色灰白地醒过来,不露声色地注视着,免得惊动了克里福德爵士。
日光开始迅速闯入世界,黑影好像变小了,但是更清晰。她认出了枪、绑腿和肥大的外衣——一定是猎场守护人奥利弗·麦勒斯。没错,因为那条狗像影子一样在那里东闻西嗅,等着他呢!
这人想干什么?他想把这房子里的人都叫醒吗?他站在那儿干吗呢?一动不动,仰望着这房子,像只发情的公狗一样,站在母狗的房子前。
老天哪!波尔顿太太灵光一闪,陡然明白了。他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他!
想想看!嘿,她,爱薇·波尔顿,也曾经有点爱上了他。那时候,他是个十六岁的小伙子,而她是二十六岁的女人。她那时候正在学习,他在解剖学和她要学的其他事情上给了她很大帮助。他是个聪慧的男孩,拿过谢菲尔德文法学校的奖学金,学过法语之类的东西,但最终还是在井上当了个钉马掌的铁匠,他说那是因为他喜欢马,其实是因为他不敢走出去面对世界,只不过他不愿意承认罢了。
但他是个好小伙子,好小伙子,帮过她很多忙,那么聪明地把事情给她讲得一清二楚。他的机灵绝不下于克里福德爵士,而且总是跟女人们很合得来。人都说,他和女人比跟男人更合得来。
但是他后来竟然娶了贝莎·古茨,仿佛跟自己过不去。有些人结婚就是为了糟蹋自己,因为他们对某些事情已经失望了。也难怪这场婚姻会失败。——在整个大战期间,他离开了几年;成了一个中尉之类的;一个十足的绅士,真是十足的绅士!——然后他又回到特沃希尔来当猎场守护人!真的,有些人得到了机会还不知道去把握!他又说起下层阶级的德比郡土话,但是她,爱薇·波尔顿,却知道他是可以像任何绅士那样,说标准英语的,真的。
哎呀!天哪!原来夫人爱上了他!嘿——夫人不是第一个:他确实有魅力。但这也太离奇了!一个是土生土长的特沃希尔男人,而夫人却是拉格比大宅的主妇!哎呀,要我说,这可真是给了大富大贵的查泰莱家族一记大耳光啊!
而他,这猎场守护人,看到白天渐渐到来,也明白了:那都是徒劳!想把你自己从孑然状态中解脱出来,这种尝试是徒劳的。你一生都得处于这种状态。只是偶尔,偶尔,可以填补空隙。偶尔!但是你得等待这偶尔。你得接受自己的孑然一身,坚守一生。然后接受填补空隙的偶尔。但是得有这样的偶尔来才行。你无法强求。
猛然间,牵引他来追寻她的该死欲念破碎了。是他自己打破它的,因为他必须这么做。这是一个需要双方都付出,才能达到的过程,如果她不自己走上前来,他便不应该再去追寻她。他不能这样做。他必须走开,直到哪一天她自己主动来到他身边。
他缓缓地在沉思中转过身,再次接受了孤独。他知道这样更好。她一定会到他身边来的:追寻她是没用的。一点用都没有!
波尔顿太太看着他渐渐消失,那条狗跟在他的身后。
“哦,原来这样!”她说道,“我从来就没有想到会是他,而他却是我本该想到的人!他是小伙子的时候,对我挺好的,那时特德死后不久。呵,呵!要是他知道了,会怎么说呢!”
她得意地瞟了一眼已经熟睡了的克里福德,轻轻地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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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驴子的巴兰是《圣经》中的先知,被派去诅咒以色列人,在遭到自己的驴子责备以后,转而祝福以色列人。
伊阿科斯:希腊神话和奥菲士教教义中的人物,宙斯和农神得墨忒耳的儿子,冥后珀耳塞福涅的兄弟,有时也被认为是其儿子,还被看成是扎格列欧斯(据说是宙斯和女儿珀耳塞福涅所生的儿子)再生。是他引导伊洛西斯秘密仪式的队伍。
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1540—1596):英国海军将领,做过环球航行,为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发挥过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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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