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948 春

在路上 杰克·凯鲁亚克 第1页,共2页

1

初识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后。那时我大病初愈。关于那场病,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跟痛苦疲惫的离婚以及万念俱灰的心境有关。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开启了我生命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虽然常梦想前往西部,看看这个国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计划,从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迹公路的最佳伙伴,因为他就诞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开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有关迪安此号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诉我的,他让我看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写给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因为信中迪安语气天真甜蜜,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各种有趣知识教给他。有一次,我和卡罗尔两人聊到那些信,还在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还只是监狱里某个神秘的毛头小子。接着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将首度前来纽约;还听说他跟一个叫玛丽露的女孩结婚了。

我在校园闲逛,查德与蒂姆·格雷说迪安住进哈莱姆区东边西班牙裔区的一栋冷水公寓,前一晚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带着漂亮泼辣的小妞玛丽露。他俩搭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在五十街下车,转过街角找地方吃东西时,一眼就瞧见赫克托自助餐馆。此后它就成为迪安心目中纽约的一大象征。两人在那儿买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迪安总跟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总算到了纽约。虽然当初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没能跟你详述我心中的诸种想法,尤其是路过布恩维尔管教所时,我想起自己进出牢狱的麻烦事。但是眼下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个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暂搁一旁,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谋生之计……”如此滔滔不绝,便是早年迪安的说话方式。

我跟哥们儿前往冷水公寓,迪安只穿着短裤前来应门,玛丽露连忙从沙发上弹起。迪安打发公寓主人去厨房,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性是他生命里唯一神圣且重要的事,虽然他还得骂骂咧咧地卖力讨生活,等等。从他站在那儿的模样,你可揣摩他打拼生活不易,他总是边听话边点头,目光下垂,好像年轻拳击手在听训,并且不断附和“对,对”与“明白,明白”,令你觉得他句句入耳。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像年轻时代的吉恩·奥特里——细瘦、窄臀、蓝眼,操一口道地的俄克拉何马州的口音——是个留着大鬓角、奔驰于覆雪西部的英雄。其实,迪安在跟玛丽露结婚,来到东部之前,才在科罗拉多州的埃德·沃尔牧场打过工。玛丽露是漂亮的金发妞,满头鬈发像一大片金色海浪。她坐在沙发一角,双手搁在大腿上,乡气未脱的迷蒙蓝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她在西部家乡时就听闻过纽约有一种条件极差的灰暗公寓,现在她就像莫迪里阿尼画笔下那些超现实主义的女人,体态颀长,神色憔悴,置身于一个庄重的房间。玛丽露看上去是个甜美的女孩,但其实相当愚蠢,颇能干些骇人听闻的事。那晚我们喝啤酒、比腕力,清谈到天亮。早上我们在灰暗的天光中呆坐着,抽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突然起身,不安地踱着步,若有所思,然后决定是该玛丽露做早饭和扫地的时间了。“换言之,亲爱的,我们得行动起来。我的意思是,否则我们会意志动摇,得不到真正的知识,或者无法落实计划。”之后,我就走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迪安向查德吐露,他绝对得跟查德学习如何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迪安应该来跟我请教。那时,迪安刚找到一份停车场的工作,跟玛丽露在他们的霍博肯公寓大吵了一架——天晓得他们为何住到那里去——玛丽露气得抓狂,心底决计要报复,于是她报了警,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迪安只好逃出霍博肯。他没地方落脚,奔来新泽西州帕特森我姑妈的住处找我。那晚,我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开门只见迪安就站在黑暗的门厅里,弯着腰,卑屈地蹭着脚,对我说:“嘿,还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是来向你请教如何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接客赚了点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姑妈在客厅看报纸,有她在,不方便敞开来谈,因此我们出门喝了几杯。我姑妈只瞅了迪安一眼,便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跟迪安说:“老兄,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纯粹是为了成为作家,毕竟,我对写作又懂什么?所知道的不过是,要成功需持之以恒,得有毒鬼们对安非他明的劲头才行。”他说:“你说得没错,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些问题我都碰到过,我真正想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滔滔不绝起来,我一点也听不懂,估计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他总讲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话;换句话说,他只是个刚出狱的小伙子,满脑子认定自己有绝妙机会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套用知识分子的语言与腔调,只是把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胡乱堆砌起来——不过我得老实说,他在其他事情上并非如此天真无知,他和卡罗尔·马克斯只待了几个月,就学会了整套术语和行话,成了行家里手。尽管如此,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我们仍然理解彼此。我答应他可以住在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并说好改天一起到西部闯闯。那是1947年冬天。

一晚,迪安在我家吃完晚饭后——他已经在纽约停车场工作了——站在我身后看我飞快地打字,他说:“来吧,老兄,那些妞儿不等人的,快点。”

我说:“再等一下,我写完这章就来。”那是全书最棒的一章。更衣之后,我们火速前往纽约跟那些女孩碰头。公共汽车穿过闪着磷光、空洞诡异的林肯隧道时,我们紧紧相靠,手舞足蹈,兴奋地大声聊天,我开始像迪安一样狂热了。他只是一个对生命怀着极大热情的年轻人,虽说他是个骗子,这也是因为他渴望生活,想和那些原本不可能理会他的人交往。我知道他从我这儿骗吃骗住,骗取“写作技巧”,他也清楚我知道(这是我俩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在乎,我们相处得不错——不纠缠,不迎合;我们就像两个生怕伤对方心的新朋友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东西,收获可能跟他一样多。提到我的写作,迪安总是说:“放开去写,你的东西都很棒。”他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写作,嘴里大喊:“棒!就是这样!哇,真有你的!”或者“哟!”,然后拿手帕抹脸,“天哪,真是有一大堆东西要尝试,一大堆东西要写!该如何开始把这些东西统统记录下来,才能既不顾种种修改和限制,又不担心语法错误与各种文学禁忌……”

“你讲得没错,终于入门了。”我看到他的脸庞因为兴奋与憧憬而闪现神圣光彩,他滔滔不绝如急流瀑布,公共汽车乘客忍不住转头瞧这个“过于兴奋的疯子”。他在西部的三分之一的岁月待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服刑,剩下的三分之一耗在图书馆。冬日,人们常看到迪安帽子也未戴,捧着书急奔台球房,或者攀入好友家的阁楼,一待就是数天,在那里读书或者躲避警察的追捕。

我们前往纽约——我忘了具体情况为何,只记得有两个黑人女孩——没有别的女孩。她们约好在便餐店等他,他却没现身。我们转而前往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几件事要办,到停车场后面的小棚屋换衣裳,在有裂纹的镜子前整理仪容,如此这般,我们出发了。迪安就是在那晚认识了卡罗尔·马克斯。那是电光火石的一刻。两颗敏锐的心瞬间就接纳了彼此。一双灼灼的眼睛穿透另一双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地光明的神圣骗徒,卡罗尔则是心灵黑暗、充满惆怅诗意的骗子。那次之后,我便极少看到迪安,不免有点遗憾。这两人的充沛精力迎面相撞,相形之下,我则笨拙迟缓,跟不上他们。

一股吞没一切的疯狂旋风即将卷起,我所有的朋友与仅存的家人都将卷入这场遮蔽美国夜空的大烟尘。卡罗尔跟迪安提到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还有简的事情:老布尔曾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蹲监狱,简则嗑安非他明,抱着女婴在时代广场茫然游走,后来还被扔进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也跟卡罗尔提及西部一些不知名人物,譬如汤米·斯纳克,此人有内翻足,却是轮番台球的高手,扑克能手,一个酷儿圣人。他也提到罗伊·约翰逊与大埃德·东克尔,也提到了他儿时的玩伴、混街头的伙伴、他数不清的女友、参加过的性派对、春宫图片、男女英雄偶像,以及诸种冒险。他跟卡罗尔每日在街头晃荡,探索一切,初时样样新鲜,后来却变得哀伤,一切了然,却也愈发空茫无措了。不过,他们像两个亢奋的疯子在街头起舞,而我在后面蹒跚相随。我这辈子老爱跟着有趣的人跑,真正能让我感兴趣的人物只有疯子,他们渴望生活、渴望畅谈、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感到倦怠,从不说些平淡之语,像美妙的黄色焰火筒般燃烧、燃烧、燃烧,爆炸,如蜘蛛爬行于星空,然后你瞧见正中央的蓝色火焰砰的一声,众人跟着哗然,“哇”!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么称呼这类年轻人的?迪安迫切希望学习卡罗尔的写作技巧,拿出唯有骗子才有的“深情灵魂”对卡罗尔发起进攻。“现在,卡罗尔,让我先说……我要说的是……”我大约两星期没见到他们,这段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谈心,简直像中了邪似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

接着春天来了,适合旅行的季节,我们这帮散居各处的人都在计划去这里或那里旅游。我忙着写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先跟姑妈到南方拜访我哥哥罗科,回来后,也打算展开生平第一次的西部之旅。

迪安已经走了。卡罗尔跟我到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给他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摄影间,花两毛五就可以拍照。卡罗尔拍照时摘下眼镜,看起来有点邪恶。迪安拍了一张腼腆的侧身照。我则拍了一张严肃的照片,看起来像年约三十的意大利人,是那种谁说他妈坏话,就会捅谁一刀的家伙。卡罗尔与迪安把他俩的合照用剃须刀从中直直切开,各自保留一半,收在皮夹里。迪安为了这次回丹佛的盛大之旅,特地穿了一套体面的西装,他已经结束他在纽约的第一次冒险。说是冒险,其实是在停车场做牛做马。迪安称得上全世界最棒的泊车小弟,他能以四十英里的时速倒车挤入狭小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挡泥板间奔跑,跳进另一辆车,在狭小的空间以五十英里的时速转个圈,流畅地停进另一个车位。砰,他火速关上车门,他跳出来时车身都为之晃动;然后他以短跑健将的速度跑到收费亭,开出停车票,又跳进新开进来的一辆车,车主的身体一半还在车内,他就几乎从对方身体下面穿过,上去发动引擎,车门还半开着,便驶向最近的停车位,弧形转弯就位,刹车,跳出,奔跑。他一整晚就如此工作八小时,包括下班高峰时间与影院散场的拥挤时段,毫无停歇。他穿着油污的酒鬼裤、破损的毛皮衬里夹克,以及一双走起路来鞋底会啪嗒响的旧鞋。现在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准备返乡:蓝色细条纹西装配马甲——在第三大道买的,十一元,还搭配怀表与表链。他带了一台手提打字机,打算回到丹佛后一找到工作,就马上住进合租公寓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的赖克餐厅吃了一顿有德国香肠与豆子的饯别饭,然后迪安坐上了开往芝加哥的汽车,消失于夜色里。我们的牛仔走了。我暗自发誓一旦春暖花开、大地复苏,我也要跟他一样上路。

这就是我在路上的经历的开始,中间发生了许多精彩的事情,不讲实在可惜。

是的,我想进一步了解迪安,不光因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人生经验,也不光是我在大学校园晃荡的日子接近尾声,再待下去已经毫无意义,而是因为我与迪安尽管个性迥异,他却像我失散已久的兄弟;我只要一看到他瘦削的愁苦脸蛋,长长的鬓角,青筋凸起、汗津津的脖子,就联想到自己的童年,我在帕特森与帕塞伊克的染料废弃坑、水潭与河边玩耍的日子。肮脏的工作服套在他身上十分优雅,找裁缝定制的也做不到,唯有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乐趣”的人才能穿出这种感觉,迪安就是这样的人,即便身处艰难的条件。他说话时兴奋的语气也让我想起昔日玩伴以及兄弟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梁涵洞下,在摩托车中,在居民小区的晒衣绳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后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吉他,兄长在工厂做工。我目前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查德是尼采派人类学家,卡罗尔是喜欢严肃地瞪着你低声谈话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而老布尔·李总是拖着长音批判并反对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则一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样,哈斯尔喜欢摆出时髦的讽刺态度,简则瘫在铺着东方毯子的沙发上边看《纽约客》杂志边对其嗤之以鼻。迪安有着同样合乎逻辑、夺目且完整的智慧,而且没有那令人乏味的“知识分子腔调”。至于他的“邪性”,不是愤世嫉俗或者极尽嘲蔑挖苦之能事,而是肯定生命的美国式欢乐的热烈迸发;具有西部风格,犹如西部吹来的一阵风,是来自大平原的颂歌,令人耳目一新,是先知早已预言过,而众人企盼已久的。(至于他偷车,也不过是为了兜风而已。)此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总是一副消极的恐怖态度,把我们的社会贬得一文不值,搬出的不是了无新意的掉书袋理由,就是政治学或者精神分析派的逻辑,迪安则在社会中横冲直撞,饥渴地寻找他的面包与爱情;他不会担心这个或那个,他会说:“老兄,只要我能逮住那个小妞,靠在她的双腿间,一切没事。”或者说:“兄弟,只要我不愁没饭吃就好,你听懂没?我饿极了,饿扁了,咱们现在就吃东西去!”——通常,我们也真的冲出去吃东西。正如《传道书》所言:“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迪安是来自西部的“阳光族人”。虽然姑妈警告我跟他混会惹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视野,当时我年纪轻轻,对此深信不疑。何况,一点麻烦算什么,就算迪安最后不再拿我当好友,让我失望,弃我于病榻或者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他后来的确如此)——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

我知道,在旅途某处,我会遇见女孩,会有幻象,会发生所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智慧明珠将会送到我手中。

2

1947年7月,我从退役军人福利金里存下了大约五十元,准备前往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来信,让我去他那里,跟他一起搭乘客轮环游世界。他保证有办法帮我弄到机房的差使。我回信说,只要跑几趟太平洋远洋船,能存够钱,回姑妈家后可以养活自己,让我可以完成写作,就算是老货轮,我也愿意跑。他在米尔市有个木屋,我办理烦琐费时的登船手续的过程中,有的是时间,可以在那里写作。他跟一个叫李·安的女孩同居;她厨艺很好,届时一切都会很热闹刺激。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认识的老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疯疯癫癫的——我不确定这次他会疯到什么程度。他要我十天内抵达。姑妈非常支持我这次西海岸之行;她说我整个冬天辛苦伏案,窝在屋内太久了,此行对我有好处;甚至我说沿路可能要搭便车,她也没有异议。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我能平安归来。因此某日清晨,我将写到一半的大部头书稿扔在案头,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被褥,背上只装了一点必需品的帆布包,口袋里揣着五十元,朝太平洋方向出发了。

在帕特森时,我曾花数月时间钻研美国地图,甚至还阅读过拓荒者的书,细细品味普拉特河、锡马龙河等名字。公路图上有一条名为六号公路的长长的红线,起自科德角,一路切过内华达州的伊利,往下探入洛杉矶。我告诉自己只要循着六号公路到伊利即可,满怀信心出发了。要到六号公路,我得先往北到贝尔山。我遐想着自己到了芝加哥、丹佛、旧金山,要干些什么。我在第七大道上了地铁,在二四二街的终点站下车,搭电车进入扬克斯市;在市中心改搭出城的电车,到达该市边界的哈得孙河东岸。如果你在阿第伦达克山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丢下一朵玫瑰,想象它一入大海,永不复回,想象一下它会漂过哪些地方——想象那迷人的哈得孙河谷。我开始拦便车上路。换了五趟便车,才抵达我想去的贝尔山桥,从新英格兰延伸过来的六号公路在这里拐入。车主放我下来时,正下着倾盆大雨。举目望去都是山。六号公路跨河而过,绕过圆环,之后没入旷野。眼前不仅没有任何车辆,雨还像瓢泼似的浇下,我找不到任何庇护的地方,不得不跑到大松树下躲雨,但没什么用;我开始叫喊、咒骂,猛捶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真是个大傻瓜。我当时已身在纽约北边四十英里,一路上就一直耿耿于怀:在我启程旅行的重大日子,我仅仅是往北移动,竟不是朝渴望已久的西部前进。现在,我困陷于最北边的滞留地。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型英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高远处,树木森然的贝尔山连续劈下巨雷,让我对上帝心生畏惧。眼前只见烟雾迷蒙的树木以及惨淡的荒野绵延至天际。我咒骂道:“见鬼,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呐喊,我要去芝加哥。“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何时才能到那儿!”——我如此咒骂不绝。终于有辆车在空空的加油站停下来;两女一男正在研究地图。我连忙走向前,在雨中挥动双臂。他们商量了一下。当然,此刻的我一头湿发,鞋子浸满水,看起来完全像疯子。我真是大笨蛋,穿了这双鞋上路,一双墨西哥平底网眼凉鞋,完全不适合在美洲雨夜里行走,也不适合走崎岖夜路。不过,他们还是让我上车了,说可以捎我到北边的纽堡,比起整晚困在贝尔山的荒野,这自然是较好的选择,于是我同意了。男子说:“何况这里没路到六号公路,如果你想去芝加哥,你最好走纽约的荷兰隧道,朝匹兹堡的方向开过去。”他讲得没错。是我自己异想天开,把事情搞砸了,当初坐在火炉边想出这样的笨主意,妄想沿着地图上的红线而行,就可以穿越美国,以为不必尝试不同的路径。

到了纽堡,雨停了,我朝哈得孙河方向走,搭上往纽约去的公共汽车,车上全是从山区度完周末回来的老师,一路上人声聒噪,我不断咒骂自己浪费了时间与金钱。我自言自语,本想向西行,结果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去去,往北又往南,折腾了一整天还没有出发。我发誓明日就得抵达芝加哥,一定要做到,虽然乘公共汽车去芝加哥,会花掉我大部分的钱,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

3

这是一次寻常的公共汽车之旅,太阳炙热,车上娃儿啼哭,沿途在宾夕法尼亚州各镇都有乡下人陆续上车,直到进入俄亥俄州平原,车子才真正开始奔驰,攀上阿什特比拉山,夜间穿过印第安纳州。清晨抵达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弄到一个房间,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之后便上床睡觉。我好好睡了一天后,晚上才去探索芝加哥。

从密歇根湖吹来阵阵微风,卢普区飘来博普爵士乐。我在南霍尔斯特德路和北克拉克路闲逛许久,半夜过后,还到丛林走了很长一段路,一辆巡逻车觉得我很可疑,慢慢尾随。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乐风靡全美,卢普区乐手的确能玩博普,却是一股没精打采的气息,因为当时博普还处于查理·帕克《鸟类学》阶段和迈尔斯·戴维斯所开启的新时代的交替时期。我坐下聆听这个代表我们此代人物的夜之声,想起我分散在东西两岸的朋友,想到他们同在美国的广大腹地疯狂作乐、四处乱闯。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美丽暖和的天气,非常适合搭便车旅行。芝加哥城内交通太复杂,因此我先搭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途经该地的监狱,走过监狱后面一段飘满落叶、凹凸不平的道路,来到城外拦车。从纽约一路到乔利埃特,我都是搭坐公共汽车,手上的钱已花了大半。

我拦到的第一辆便车是载满火药的卡车,车上插了警示红旗,进入绿色广袤的伊利诺伊州行驶了三十英里后,司机指出,我们现在走的六号公路会在前面与六十六号公路交会,过了那个点,两条路将一起向西延伸到无限远处。下午三点,我在路边小店吃了苹果派与冰激凌,一个开着小汽车的女人停下来让我搭便车。我朝她的车子跑去,感到一阵狂喜。这女人约莫中年,儿子跟我差不多大,她想要找个搭车客跟她轮流开车到艾奥瓦州。好得很。艾奥瓦!离丹佛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休息。前几个小时,这位女士负责开车,坚持半路停下来参访一座老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之后由我接手,虽然我称不上好司机,倒也平安驶过罗克艾兰,穿越伊利诺伊州,到达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生平第一次,我看到挚爱的密西西比河,夏日薄雾氤氲,河床干涸,散发着腥臭味,仿佛是因为冲刷过美国大陆而沾上了它的粗野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商区;跨桥至达文波特,亦复如此,在温暖的中西部阳光下,整个城镇散发着锯末味。中年女士在此要转另一条路前往艾奥瓦的家乡,于是我下车了。

太阳开始下山了。喝了几杯冰啤酒后,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到小镇边界。男人们下班开车回家,有戴铁路工人帽的,有戴棒球帽的,不一而是,跟其他城镇下班的情形并无二致。其中一人载我一程上山,放我在草原边上一个偏僻的十字路口下车。这个地方很美,但往来的只有农用车;车主们对我投来狐疑的目光,然后把车子哐啷哐啷地开走了,牛只紧随其后。这里看不到一辆卡车,只偶尔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一个小伙子开着改装车从我面前驶过,领巾飞扬。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我只身站在紫黑的暮色里,开始感到有些害怕。艾奥瓦乡间几乎没有路灯;再过一会儿,往来的车辆谁也瞧不见我。幸好这时有个要返回达文波特的男人载我回市区。但这样,我就又回到了原点。

我坐在公共汽车站,仔细思索。又吃了一个苹果派与冰激凌;这一路我几乎只吃这个,营养好,味道也不错。我还是决定去冒一下险。在车站咖啡馆盯了女侍者半小时后,我从达文波特市区搭乘公共汽车,到了市郊,不过,这次是在加油站下车。这里总有大卡车轰隆而过,两分钟内,就有卡车停下载我。我奔过去,在心底欢呼。哇,这司机真是个怪人,高大威猛,双眼暴突,声音嘶哑,又是摔门,又是猛踩,车子上路后,他也根本不理会我。这样,我疲惫的灵魂可以好好喘息一下,搭便车最大的麻烦就是得跟各式人物谈话,要让他们觉得让你搭车不是个错误,甚至还得逗他们开心。假如你一路都要搭便车,不找旅馆睡觉,这会十分累人。由于这个司机不得不扯开嗓门说话,以压过引擎的轰鸣,而我也要高声回应,于是,我们都觉得自在了。他一路疾驶到艾奥瓦市,大声跟我说一些他的趣事,比如经过限速规定不合理的城市时,他如何逃过法律的处罚,他一遍又一遍地说:“那些该死的警察可别想找我的碴儿!”车子进入艾奥瓦市时,他看见后面有辆卡车,由于他在艾奥瓦市得改道行驶,所以闪起车灯向后面的卡车示意,之后他减速,我带着背包下车,后面的卡车司机明白我要换车,就停了下来。眨眼间,我又登上后面这辆高大的卡车,准备今晚赶几百英里,快乐至极!这位司机跟刚刚那位一样疯狂,也喜欢大嚷,我要做的只是往座椅上一靠,上路喽。现在,在星空下,越过艾奥瓦大草原与内布拉斯加平原,我可以看到丹佛市隐隐浮现于前方,有如《圣经》中的应许之地,还可以看到远处更为辽阔的旧金山,有如暗夜明珠般熠熠生辉。司机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滔滔不绝地讲了数小时故事,然后在某个艾奥瓦小镇停车。就是在这个城镇,几年后,我跟迪安被警察拦下,因为我们的凯迪拉克很像赃车。卡车司机在座椅上休息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醒来后,我沿着一堵只有一盏孤灯照耀的孤独砖墙散步。每条小街的尽头,都是默默沉思的草原,玉米散发出夜露的香气。

破晓时,司机猛然惊醒。我们再度隆隆出发,一小时后,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可看见得梅因的烟尘。司机要在此吃早饭,不想太赶,所以我独自继续前往得梅因,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的男生的便车,走了约莫四英里;坐在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平顺迅速地直奔进城,沿途听他们讲些考试的事,这经验真的很奇特。现在我想大睡一天,于是到基督教青年会找房间。没有空房,我本能地沿着铁道而行——得梅因铁道有很多——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家昏暗的平原客栈,拉上老旧的黄色百叶窗,将烟尘滚滚的调车场隔绝在外,房间内有张干净的大硬床,枕边的墙壁上则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我整个白天都在呼呼大睡。醒来时,太阳已经血红。这真是我一生中最特殊、最奇怪的时刻,不知自己置身何处——离家已远,旅行的疲惫将我蚀透,待在一间从未见过的便宜旅馆的房间里,听着外面蒸汽的咝咝声、里面老旧木板的嘎吱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一切凄凉的声音。抬头看到开裂的天花板,整整十五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害怕;只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有如鬼魂附身的幽灵人。我已经跨越半个美国,站在人生的分水岭,身后是我在东部的年轻岁月,前方是我在西部的未来时光,或许正因此,这种陌生的感觉才会产生,产生于这个血红黄昏的奇妙午后。

但是我必须停止抱怨,继续上路,于是我拿起背包,跟坐在痰盂旁年迈的旅馆前台告别,出去吃东西。仍是苹果派与冰激凌——越深入艾奥瓦州,苹果派就越大,冰激凌就越浓郁。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女孩——是刚放学返家的高中生。但是我没时间遐想,告诉自己到了丹佛一定要狂欢一番。卡罗尔已在丹佛;迪安也在;蒂姆·格雷与查德·吉恩都在那里,那是他们的故乡;玛丽露也在那里;有人提到还有另一大帮人,包括雷·罗林斯跟他漂亮的金发妹妹巴贝·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当古姐妹;连我大学写作班的老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满怀愉悦地期盼着跟他们碰面。因此我与漂亮女孩匆匆擦身而过,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都在得梅因。

一个家伙开着一辆里面都是工具的货车,仿佛是安装了轮子的工具棚,他站着开车,好像现代送奶工。我坐他的车爬上长长的山坡,然后又马上搭上另一个农夫的便车,他跟儿子要去艾奥瓦的埃德尔。到了埃德尔,我在镇上加油站旁的大榆树下认识了另一个搭车客。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爱尔兰裔,大半职业生涯都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要去丹佛找个女人,展开新生活。我猜他大概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才逃离纽约的,极有可能是犯了事。此人年约三十,有着通红的酒糟鼻,要在平常,我对这种年轻酒鬼很快就会厌倦,只是此刻我渴望任何人类间的友谊。他身穿破旧的毛衣、松垮的裤子,连个旅行袋都没有,随身只有牙刷与手帕。他说我们该一起搭便车。我本该推拒,因为他这模样上路,实在不宜。不过,我们还是共乘一辆便车到艾奥瓦的斯图尔特,车主沉默寡言。到了斯图尔特,我们才是真的被困住了。我们站在售票处前,等待西行的车辆,可一等就是五小时,直到太阳都下山了。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然后他开始讲黄色笑话,接着我们踢小石头,发出各式怪声。后来我们乏味了。我打算花一元喝点啤酒;于是我们走进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结果这家伙大醉,活像回到了醉倒在纽约第九大道的生活,他兴致盎然,凑近我耳边大嚷他的各式下流的梦想。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人了;倒不是因他是好人(后来发现他的确是),而是因为他对事物热情的态度。我们摸黑回到车站,当然,没有车辆停下,也没有多少人来往。我们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想在售票处的长板凳上睡觉,电报声却整晚嘀嗒响,外面的货运车也一直砰砰地撞个没完,无法入眠。我们不懂如何跳上一辆遮得严严实实的货运列车,以前从没扒过,不清楚它们是东行还是往西,也不知该挑选货车厢、平台车,还是除过冻的冷藏车。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都不懂。因此天快亮时,往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线公共汽车一抵达,我们便跳上去,加入睡得东倒西歪的乘客——他的车费,我也帮他付了。他叫埃迪,让我想起住在纽约布朗克斯的姻亲表兄,总是一脸笑容好脾气的家伙,所以我才答应结伴,这有点像跟老友旅行,可以沿路胡扯。

天亮时,我们抵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探头观望。去年冬天,我读了许多关于拓荒的书,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在这里开完会后,分道前往俄勒冈或者圣菲;现在眺望过去,灰色沉郁的晨曦中只剩下各式小巧可爱的郊区木屋。然后我们到了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牛仔,那人头戴宽边高顶帽,足蹬得克萨斯皮靴,沿着肉品批发仓库凄凉单调的墙壁前行,跟东部清晨沿着砖墙行走的惨淡人物并无不同,只是打扮有异。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爬上山丘,这片漫长的丘陵是由浩荡的密苏里河历经无数岁月冲刷而成的,奥马哈市就沿着丘陵而建。我们走入旷野,在路边伸出拇指。一个戴宽边高顶帽的有钱牧场主捎了我们短短一程,他说,普拉特河谷就跟埃及的尼罗河谷一样宏伟,当他如是说时,我望着远处沿着河床蜿蜒的高大树丛和周遭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就要同意此君的说法了。我们站在另一个十字路口拦车,天色变得阴暗,一个帽顶不太高的六尺壮汉招呼我们过去,问我们是否会开车。埃迪当然会,他还有驾照,我没有。这位牛仔有两辆车要开回蒙大拿州。他要我们开其中一辆到格兰德艾兰找他妻子,她会接手。当时他正往北走,因此这趟便车到那儿就得下车,不过也深入内布拉斯加州足足一百英里,我们当然马上答应。埃迪一人开车在前,我和牛仔跟在后面,出城没多久,埃迪就兴高采烈,狂飙到时速九十英里。牛仔大嚷:“该死的,这家伙在干吗?!”只好开足马力紧追,两人好像赛车一样。我一度以为埃迪要开车逃跑——可能他本意真是如此。但是牛仔跟得很紧,追上后就猛按喇叭。埃迪减缓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车。“见鬼,你开这么快会爆胎的。能不能开慢点?”

“该死,我真的开到九十了吗?”埃迪说,“路况很好,我根本没注意。”

“你开慢点,我们还想完好无损地抵达格兰德艾兰。”

“当然。”我们继续前行。埃迪已经没那么兴奋,甚至可能开始昏昏欲睡。我们沿着蜿蜒于绿野间的普拉特河,穿越了内布拉斯加州一百英里。

牛仔说:“大萧条时代,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个年代,你常看到数百人共同搭乘平台车厢或者货车厢,他们不全是流浪汉,东西奔波的各色失业的人都有,不过有人真的只是流浪。整个西部都是这种光景。那个年代,司闸员不会刁难你。现在就不知道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30年代中期,这里啥都没有,放眼望过去,都是巨大的沙尘团。你简直喘不上气。连土地都是黑色的。那时我就在这里。照我说,他们大可将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全世界我最恨这个鬼地方。我现在住在蒙大拿的米苏拉,那是我的家,你改天有空该来看看这个上帝的国度。”到了下午,他也讲累了,我便沉沉睡去——不过,这家伙讲话真是有趣。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填饱肚皮。牛仔去找地方补备胎,我跟埃迪走进一间家常小餐馆,刚坐下便听见一阵笑声,这样响亮的笑声我从未听过。只见一个粗鲁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夫跟一群男子走进餐馆;那天,他粗犷的笑声可说是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色的世界。众人跟着笑。他这人才不为任何事烦心,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极其关心。我心想,哇,听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我已经置身西部了。他龙卷风一样走入餐馆,大声呼唤“毛儿”,说她做的樱桃派是全内布拉斯加州最甜的。我点了一块,上面还堆了一大勺小山一样的冰激凌。他说:“毛儿,你赶快弄点东西给我吃,否则,我蠢起来,要活活吞了我自个儿。”他一屁股坐在柜台高脚凳上,呵呵地笑着。“哦,丢点豆子进去。”西部精神的化身就坐在我旁边。我真希望能够了解他的粗犷人生,除了大笑大嚷,他还做些什么。真带劲,我心想。牛仔回来了,我们继续往格兰德艾兰进发。

没多久我们就到了。牛仔去接妻子,奔向等待他的命运,埃迪跟我继续上路。几个年轻牛仔——全是不到二十岁的乡村小伙子,一路吵吵嚷嚷——开着一辆拼装起来的破车,载了我们一程。我们在公路旁下车,天上飘起了细雨。一个一言不发的老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们上车——载我们到谢尔顿镇。在谢尔顿,埃迪绝望地站在公路边,一群矮壮的奥马哈印第安人盯着他,他们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公路对面是铁轨,巨大的水塔上面漆着“谢尔顿”几个字。埃迪惊奇地说:“该死,我来过这个镇了。是好几年前的事,还是战时。那天深夜,大家都在睡觉。我跑到月台抽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我抬头就瞅见水塔上漆着的‘谢尔顿’三个字。我们坐的是往西海岸的火车,全车每个乌龟王八蛋都在呼呼大睡,我们在这站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为了补充燃料之类的,接着继续走。该死,就是这个谢尔顿!从那时起,我就恨透了这地方!”我们就这样卡在谢尔顿。跟我们当时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怎的,只有农用车往来,偶尔才看见一辆游客的车子,但这种情况往往更糟,因为都是老先生开车,老太太要么埋首在研究地图,要么对着外面的景致指指点点,有时还会靠在座椅上打量着一切,神情疑神疑鬼。

毛毛雨变大了,埃迪觉得冷;他穿得不多。我从帆布背袋摸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觉得好些了。我呢,感冒了。在一家破旧的印第安小店买了止咳糖浆,又前往一个小得要命的邮局给姑妈寄一张明信片。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有“谢尔顿”三个字的水塔又出现眼前。开往罗克艾兰的火车飞驰而过,普尔曼卧铺车厢乘客的模糊脸庞也闪了过去。列车呼啸着奔过平原,前往我们憧憬的方向。雨下大了。

一个戴牛仔帽的瘦高家伙逆向停车,朝我们走过来,他看起来像个治安官。我们开始暗中编造说辞对付他。他缓步走来。“你们两位要去哪里吗?还是只是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这是个好问题。

“有什么事?”我说。

“是这样的。我在几英里外摆了一个露天游乐场,正在找几个愿意赚外快的大小伙子。我有特许证,可以玩轮盘赌和套木环,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的游戏,全凭手气。两位小兄弟如果愿意帮忙,可以抽三成。”

“包食宿?”

“有床位住,但不包餐。你们得进城填饱肚子。我们这是巡回的。”我们想了一下。他说:“机会难得哦。”他说道,耐心等待我们的决定。这有点莫名其妙,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呢,绝对不要困在游乐场。我得赶去丹佛跟哥们儿相聚呢。

我说:“不知道呢,我必须赶路,可能没时间。”埃迪也这么回答。那老家伙就挥挥手,闲散地走回车子,开走了。那件事就这样结束。我跟埃迪拿这件事开玩笑,不知道跟游乐场巡回会是什么滋味。我想象风尘滚滚的平原暗夜,内布拉斯加人携老扶幼打我面前经过,脸颊红扑扑的小朋友崇拜地张望着,我则拿些不值钱的游乐场玩意儿诈骗他们的钞票,铁定觉得自己就是魔鬼本尊。摩天轮在平原地区的黑夜里转圈,还有,老天,旋转木马的悲伤音乐不断在耳边回荡——我则睡在镀金篷车的粗麻布的垫子上,心里想着何时可以赶赴自己的目的地。

我发现,作为旅伴,埃迪总是心不在焉。一个老人驾着一台古怪的旧装置缓缓驶来,那是铝板做的,四四方方像个盒子——是辆拖车,毫无疑问,只不过是内布拉斯加居民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旅行拖车。他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下来。我们冲上前;老人说他只能载一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上去,咔嗒咔嗒地缓慢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身上还穿着我的羊毛格子衬衫。呜呼,我就此跟衬衫告别吧;反正它也只有纪念价值。我在这个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许久,好几个小时吧,我一直以为要入夜了,其实才下午而已,只是天色很黑。丹佛,丹佛,我要怎样才能到达丹佛?正当我打算放弃,喝杯咖啡坐坐,一个年轻人开着一辆崭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狂奔过去。

“上哪里?”

“丹佛。”

“我大约可以载你一百英里。”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

“我以前也搭便车,因此我乐意停下来载人。”

“如果我有车,我也会。”我们聊天,他诉说生平故事,不算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正在戈森堡外,他让我下了车。

4

我这辈子最精彩的搭车之旅就要开始了。一辆卡车后面拖着平板拖车,上面横躺了六七个男子,司机是明尼苏达州的两名年轻金发农夫,只要有人拦车,他们都乐意带上——他们就是你最想遇见的那种满脸笑容、乐和帅气的乡巴佬,两人都穿棉衬衫、工装裤,再没别的什么;他们手腕粗大,态度诚恳,遇见任何人、任何事都笑脸相迎。我追上去问:“还有空位吗?”他们说:“当然有,上来,大家都有位置。”

我还没攀上平板拖车,卡车便轰隆出发;我摇摇晃晃,有人拉住我,让我可以坐下。有人递了一瓶快要见底的劣质威士忌给我。迎着狂野又抒情、夹杂着绵绵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我大饮一口。戴棒球帽的男孩大吼:“哈哈,出发喽!”卡车加速至七十英里,超越了所有车子。“我从得梅因就搭上这辆鬼玩意儿。这两个家伙从不停车。你想撒尿,得大叫‘小便暂停’,否则就得往车外面撒。扶稳了,老兄,扶稳。”

我瞧瞧同车的人。有两个是北达科他州的年轻农家男孩,戴红色棒球帽,这是那里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这个暑期,父亲让他们出去跑跑,他们要去打工帮忙收割。还有两个搭车客是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他们是高中橄榄球队员,嘴里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着微风唱歌。他们说整个暑假都在搭便车环游美国。“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大嚷道。

“到了那儿要干吗?”

“干吗?我们也不知道。谁在乎啊?”

还有一个高瘦的家伙,表情鬼鬼祟祟的。我问:“你是哪里人?”我就躺在他旁边;平板拖车没有扶手,得躺着,否则随时可能摔出去。他缓缓转头看着我说:“蒙——大——拿。”

剩下的两个搭车客是密西西比的吉恩跟他的徒弟。吉恩是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经常扒货运车流浪各地,这个流浪汉三十岁,脸庞却显年轻,看不出确切年纪。他双腿盘坐在平板拖车上,望着田野,连续数百英里不发一语,终于他转身问我:“你要去哪里?”

“丹佛。”

“我有个妹妹在丹佛,不过已经好几年没瞅过她。”他的声音缓慢悦耳。他很有耐心。他照看的那个男孩十六岁,金发,高个子,也是一身流浪汉的褴褛打扮。换言之,由于火车上的煤灰、平板拖车上的污泥,再加上他还常常在地上过夜,他的破旧衣服已经被弄得又黑又脏。金发男孩也很沉默,好像在逃避什么,从他直视前方、不时忧虑地舔舔嘴唇的模样来看,不难猜出他可能惹了事犯了法。蒙大拿瘦子偶尔会端出谄媚或者讽刺的笑容跟他们说话。他们毫不理会。蒙大拿瘦子一副阿谀奉承的模样。当他直对着你的脸,脸上长时间挂着傻笑,僵硬而愚蠢,我就感到非常害怕。

他问我:“你有钱吗?”

“见鬼,哪里有,到丹佛之前,大概只够我买一品脱的啤酒。你呢?”

“我知道哪里能弄到钱。”

“哪里?”

“到处都可以。你在暗巷里总能骗到一两个呆瓜的钱,不是吗?”

“我想也是。”

“我真需要钱时,不见得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我要到蒙大拿去瞧我爸,到了夏延就得下车,再想别的办法去那儿。这些疯狂小子要直奔洛杉矶呢。”

“直奔?”

“一路直奔,你如果也要去洛杉矶,就赚到了。”

我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整夜奔驰在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清晨抵达犹他州的沙漠,下午就可能到内华达州的沙漠,光是想到能在可预知的时间里抵达洛杉矶,我差点就想变更计划了。但是我得去丹佛,也一样得在夏延下车,再搭九十英里便车往南到丹佛。

那对明尼苏达州农家小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车吃饭,我真是开心;终于可以好好瞧瞧他们。下车后他们冲我们大家笑笑。一个喊:“小便暂停。”另一个喊:“吃饭时间。”不过,我们这伙人中只有他们有钱吃一顿真正的饭,因此,我们蹒跚着跟随其后,进入一家全是女人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等待这对兄弟大吃大喝风卷残云,活像回到他们老妈的厨房一样。他们是兄弟,从洛杉矶运农用机械回明尼苏达,十分赚钱。从明尼苏达往洛杉矶这一段,平板拖车是空的,所以他们沿途收搭车客。这是他们第五次去洛杉矶运货,享受得很。他们什么都喜欢,脸上永远挂着笑容。我试着跟他们攀谈——对我来说,这就像搭船的人去笨拙地讨好船长,我得到的唯一反应是露出健康大白牙的灿烂笑容。

同车客人都挤进这家餐馆,只有那对流浪汉,吉恩跟金发少年没有。我们回来时他们还坐在板车上,凄凉无依。天色渐暗,司机抽起烟来,我想趁机去买威士忌,抵御夜间的寒风。我跟司机讲这件事,他们又笑了。“快去快回。”

我向他们保证:“你们也可以喝几口。”

“哦,不用,我们不喝酒的,快点去。”

蒙大拿瘦子跟那两个高中生随着我在北普拉特街头乱逛,终于找到一家卖威士忌的酒铺。瘦子跟他们都凑了点钱,我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酒。主街两旁的建筑都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面容严肃的高大男人站在装饰着门面的房子前,看着我们这群人走过;每条凄凉的街道后面则是广袤的平原风景。北普拉特的空气与他地略有不同,具体是如何不同,我一时说不上来。五分钟后我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车上,卡车轰鸣着上路。天色快速变暗,我们都喝了一点酒,猛一抬头,普拉特翠绿的田野逐渐消失,紧接着的是一望无际、艾草丛生的平坦荒地。我为之震慑。

我对蒙大拿瘦子大喊:“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从现在开始,沿途都是放牧地。孩子,再给我喝一口。”

两个高中生高喊:“哈哈,再见,哥伦布市。要是斯帕基跟那些哥们儿也在这里,会说什么?真是的!”

两位卡车车主轮流开车;现在这个开车的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变了;路面中间凸起,路肩松软,两旁都有四英尺深的水沟,因此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侧颠簸到另一侧——对面并无来车,真是奇迹——我还以为我们都会空翻摔出去。不过这对兄弟的开车技术的确高明,你瞧瞧这卡车如何闪避内布拉斯加道路上的突起物——科罗拉多州的公路到处是突起物,这时我才想到我们虽没真正进入科罗拉多州,但的确从它北面经过,丹佛就在西南方数百英里之外。我欢欣地大叫。大家传递酒瓶。夜空中繁星耀眼,渐行渐远的沙丘淹没在暮色之中。我觉得自己像一支飞驰的箭,离弦而出。

一路上,密西西比的吉恩都盘腿而坐,沉心冥思,突然间,他侧过身来跟我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得克萨斯州。”

“你是从得克萨斯州来的?”

“先生,不是,我是米西西壁的葛兰威尔人。”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

“那男孩是哪里来的?”

“他在密西西比闯了祸,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他从未独自旅行,还是个孩子,我只是尽力照应他。”吉恩是白人,言谈之间却有一股饱经沧桑的黑人老者的智慧,让我想起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斯尔;不过,相比于哈斯尔,他扒火车、是个浪游的传奇人物,年复一年地横穿美国,冬日朝南行,夏日往北走,因为他找不到一个可以久待而不腻的地方,也因为他无处可去,四海为家,总是在星光下(经常是西部星光)前行复前行。

“我去过奥格登几次,如果你要搭便车到奥格登,我有几个朋友,可以让你待一阵子。”

“我要从夏延去丹佛。”

“哎,从夏延直接到奥格登,不是天天都能搭上这样的便车。”

很诱人的提议,不过,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问道。

“多数哥们儿都会选择经过那里,在那里碰头;保证可以见到你要见的人。”

早年跑船时,我曾遇见一个大骨架的瘦高个子,路易斯安那人,叫作“大瘦个儿哈泽德”,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他是自愿当流浪汉。小时候,他看到一个流浪汉跟他妈妈乞讨一块馅饼,他妈妈给了,流浪汉走开后,小威廉问道:“妈,那人是干什么的?”“怎么了?那人是流浪汉。”“妈,我长大后也要当流浪汉。”“闭嘴,我们哈泽德家可不出流浪汉。”他始终没忘记那天。长大后,他曾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踢过一阵子橄榄球,最后还是变成流浪汉。大瘦个儿跟我经常一面彻夜漫谈,一面嚼烟叶,往纸杯里吐烟草渣。他与密西西比的吉恩毫无疑问有许多神似之处,我问:“你会不会凑巧认识一个叫大瘦个儿哈泽德的人啊?”

他说:“是那个笑声很响亮的高个子?”

“嗯,听起来有点像。他是路易斯安那拉斯顿人。”

“没错。有时大家叫他路易斯安那瘦子。先生,没错,我还真见过大瘦个儿。”

“他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过?”

“得克萨斯州东部,没错。现在他帮人赶牛。”

一点没错;我还是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认识大瘦个儿,我找他好多年了。“他在纽约的拖船工作过?”

“这个嘛,我就不知道了。”

“我想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

“应该是。纽约,没去过。”

“我的妈呀,你还真的认识他,太吃惊了。这个国家这么大,我却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是的,先生,我跟大瘦个儿熟得很。他手头只要有钱,都愿意慷慨分享。不过,他也是个硬汉子,手下不留情的;我见过他在夏延一拳就把警察打翻在地。”听起来的确是大瘦个儿,他总是对着空气练习挥拳;看起来像拳王杰克·登普西,不过是个爱喝酒的年轻登普西。

“妈的!”我迎风嚷道,又喝了一大口,现在感觉好得不得了。风灌进敞篷的车厢,刮走了每一口酒的苦涩,只留下痛快舒畅的感觉沉淀在我的胃里。“夏延,我来了!”我大叫,“丹佛,你的孩子要来了。”

蒙大拿瘦子转身面对我,指着我的鞋子发表了一番评论:“把那玩意儿栽到土里,八成会长出东西来?”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但其他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没错,这真是全美国模样最蠢的一双鞋;我特意穿它上路,是因为不想在炎热的长途跋涉中,两脚泡在汗水里,除了贝尔山那场大雨,它堪称旅途可能有的最佳良伴。所以,我跟着他们一起笑。这双鞋现在已经破旧不堪,染色的皮革竖了起来,活像脚上长了新鲜的菠萝切片,我的脚趾露在鞋外。我又喝了一大口,放声大笑。仿佛梦境,我们在暗夜里穿过许多位于十字路口的小镇,看到不少在镇上闲荡的收割短工与牛仔。他们齐刷刷地转过脑袋看我们,当我们驶往城镇的另一头,还可以看到他们在绵延的夜色中拍腿而笑——我们这群人看起来还真可笑。

每年的收割季节,此处男人颇多。达科他州男孩蠢蠢欲动,他们说:“下一次小便暂停,我们就要闪人了,这里看起来有很多活可干。”

“你们结束这边的活后,继续往北走就行了,”蒙大拿瘦子建议道,“顺着收割的地区一直走到加拿大边境。”两个男孩轻描淡写地点头。他们对蒙大拿瘦子的建议不太重视。

一路上,那个年轻的金发逃亡者始终维持同一坐姿;偶尔吉恩会从入定状态中醒过来,瞧着黑暗原野在车旁飞驰,弯身对着男孩耳朵轻语。男孩点点头。吉恩的确很照顾他,照顾他的情绪,也安抚他的恐惧。想象不出他们要去什么鬼地方,做什么事。他们没烟,我几乎把整盒给他们了,我很喜欢这两个人。他们总是万分感谢,十分有礼。从不开口要烟,我都是主动给他们。蒙大拿瘦子也有烟,却吝于分享。车子奔驰经过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另一群穿牛仔裤的瘦高男子,他们有如沙漠里的飞蛾群聚于街灯下,然后我们的车子再度没入墨黑的夜色,天上的星星分外晶亮,因为我们已经攀上西部高原的山丘,空气越来越稀薄,他们说现在我们每前进一英里,地势就高了一英尺,四周没有树木遮挡,星星闪烁,仿佛触手可及。车子飞奔,我看到路边鼠尾草丛里站着一头面色沉郁的白脸乳牛。这一路跟搭火车差不多,车行平稳,路线笔直。

不久,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速减缓,蒙大拿瘦子喊:“啊,小便暂停!”明尼苏达小子并未停车,直直穿过城镇。蒙大拿瘦子说:“该死,我憋不住了。”

有人说:“到边上去撒。”

“好吧。”他慢慢移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蹲着一点点地往后部移,努力维持平衡,直到两条腿挂到车外。有人敲前面的窗子提醒开车的两兄弟。他们转过脸来看,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正当蒙大拿瘦子打算撒尿时,姿势本来就已经不稳,那对兄弟还故意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左摇右晃地猛开过去。瘦子往后一倒;我们瞧见一泡尿像鲸鱼喷水,跃入空中;他挣扎着恢复坐姿。卡车又突然一歪,蒙大拿瘦子倒到一边,尿全落在身上。众人哄笑中,我们听到他低声咒骂,像是远处山边传来的哀鸣:“该死……该死……”他不知道我们故意整他,像《圣经》里的约伯那样苦苦挣扎。他如此这般完事后,衣服湿得都可以拧出水来了,还得小心翼翼地回到原来的位置,表情无比愁苦,惹得大家都大笑,只有那个金发男孩没笑,明尼苏达兄弟在驾驶座上哈哈大笑。作为补偿,我把酒瓶递给蒙大拿瘦子。

“见鬼,”他说,“他们是故意的?”

“肯定是的。”

“该死,我没看出来。我在内布拉斯加时,也干过这种事,根本不像现在这样难堪。”

突然间,我们驶进了奥加拉拉,这时驾驶座的兄弟才回头喊:“小便暂停!”语气里高兴得要命。蒙大拿瘦子站在车边生着闷气,为自己错过了机会而懊恼不已。达科他州的两个小伙子跟众人道别,打算在此地找份收割短工的工作。我们看着他们没入夜色,走向城镇另一头亮着灯光的棚屋,一个穿牛仔裤的守夜者说负责招工的头儿都在那里。我得买烟;吉恩与金发男孩跟我下车舒展腿脚。我走进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所在,那是供当地青少年男女流连的冷饮小店,孤零零地立在平原上。几个年轻人正伴着点唱机的音乐跳舞,看见我们进来,便停止舞步。吉恩与金发男孩站在那里,没看任何人。他们只想买香烟。店里有几个漂亮女孩。其中一人朝金发男孩抛媚眼,他没看见,不过,就算他看见,也不会在乎。他看起来十分哀伤,魂不守舍。

我替他们一人买了一包烟,他们道了谢。卡车要开了。时近半夜,外面很冷。吉恩流浪全美的次数,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数不过来。他说,此刻最好是紧紧相靠,躲在防水油布下,否则我们全会冻僵。于是,我们就以这种方式,配上剩下的威士忌,尽管温度降到冰点,耳朵冻得生疼,还算保持了暖和。车子在高原上越爬越高,星星就越来越明亮。我们已进入怀俄明州。平躺在板车上,凝视着美妙的苍穹,我为自己在能短短的时间内从悲惨的贝尔山来到此处而感到自豪,想到丹佛市就在前方,我激动不已——无论等在前面的是什么。密西西比的吉恩开始唱歌,歌声悠扬静谧,有浓浓的密西西比口音,歌词很简单:“我爱上一个美丽女孩,她年方二八,甜蜜无比,谁都不如她美丽。”他重复吟唱,偶尔插进几句不同的歌词,都在怀念那个与他已经走散的女孩,他是多么渴望回到她的身边,可是为时已晚。

我说:“吉恩,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歌。”

“也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笑着说。

“我希望你平安抵达想去的地方,而且顺心愉快。”

“我一向到处流浪,从不待在一个地方。”

蒙大拿瘦子睡着了,醒来后对我说:“嘿,老黑,在你去丹佛前,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探探夏延啊?”

“好啊!”我醉得不行,什么事都愿意干。

卡车行至夏延市的郊区,我看到当地电台高耸的天线上的红灯,突然间,车子驶入一条拥挤的街道,两边人行道上行人摩肩接踵。蒙大拿瘦子说:“活见鬼啦,正好碰上‘西部原野周’。”到处都是穿皮靴、戴宽边高顶帽的肥胖生意人,伴着他们打扮得像牛仔女郎的健壮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熙来攘往,欢闹不已。远处,是夏延新市区灯光绵延的细长公路,不过,庆典集中在夏延旧城区。有人朝天开空枪。酒吧沙龙里的顾客多得挤到了街上。我真是眼界大开,另一方面,又觉得荒唐:我第一次到西部,就看到他们居然沦落到得用这种荒谬的手法来维系昔日的傲人传统。在此,我们不得不下车告别;那对明尼苏达州兄弟对流连此地毫无兴致。看着他们离去,我感到难受,因为我意识到此后我们可能不会再相见,不过,世事就是如此。“今晚你们可会冻坏屁股,”我警告他们,“明天下午呢,又会在沙漠里被太阳烤焦。”

吉恩说:“只要熬过这个冰冷的晚上,我们就没事了。”然后卡车穿过拥挤的人群离去了,没人注意到缩在防水布下的那两个男孩的怪模样,他们像婴儿一样在棉被下张目看着这座城市。我看着卡车消失于夜色里。

5

我跟蒙大拿瘦子在一起,开始逛酒吧。我身上大约有七元,那一夜就愚蠢地挥霍掉五元。一开始,我们跟那些牛仔打扮的游客、油井工人、农场主人,在酒吧、门口、人行道上挤来挤去。有一阵子,瘦子喝了很多威士忌与啤酒,晕头转向地在街上瞎跑,我使劲摇晃他。他的酒品约莫如此;先是眼睛呆滞,然后就拉着陌生人聊起来。我进入一家墨西哥辣味店吃饭,女侍者是漂亮的墨西哥女孩,我吃了饭,在账单背后为她写了一首短短的情诗。辣味店空荡荡的,客人们都跑到他处喝酒。我要女侍者看账单背面。她看了之后笑了。在那首短诗中,我表示希望她能同我一起欣赏夜色。

她说:“小鬼,我很乐意,但是我跟男友有约会。”

“你不能甩掉他吗?”

“不行,不行,我做不出这种事。”她哀伤地说,我喜欢她的口吻。

我说:“改天,我再来。”她说:“随时欢迎,小鬼。”我赖着不走,只为继续瞧她,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友臭着脸走进餐馆,问她何时可以下班。她急忙开始关店。我只得闪人。临走前,我冲她一笑。外面还是一如既往地疯狂喧嚣,那些打酒嗝的胖子喝得更醉,更加吵闹了。真滑稽。我看到几个戴着高耸头饰的印第安酋长,挤在脸色通红的酒鬼中间,面容十分严肃。我瞅见瘦子在街头踉踉跄跄地走着,便赶上前和他同行。

他说:“我刚写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在蒙大拿的父亲。你找得到邮筒丢进去吗?”这是个奇怪的要求。他把明信片交给我,又踉跄着推开酒吧的旋转门,进去了。我拿着明信片去找邮筒,趁机瞄了一眼。“亲爱的老爸,我星期三返家。一切平安。希望你也一样。理查德。”这让我对瘦子的印象大为改观,他对老爸真是温柔有礼。我回酒吧跟瘦子会合。我们相中两个女孩,一个年轻漂亮的金发女孩,一个丰腴的棕发女孩。她们不声不响,绷着脸,但是我们想和她们亲热。我们带她们上一家快要打烊的破旧夜总会,我把剩下的两元都用来给她们买威士忌,瘦子跟我喝啤酒。我有些醉意了,但毫不在乎;一切都很好,我志在那个娇小的金发女孩,全身心地渴望着她,想一举全力进攻,我抱着她,想倾诉这一切。夜总会打烊了,我们只好漫步在破败肮脏的街头。我抬头瞧见美妙的星星依旧高挂天空,闪耀热烈。两位女孩想去公共汽车站,所以我们就一起去了,不过,她们是要去跟某个水手碰头,他正在车站等她们。水手是丰腴女孩的表亲,还带了自己的朋友。我对金发女孩说:“你怎么啦?”她说想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州,夏延南面的边界线过去一点的地方。我说:“我陪你去搭公共汽车。”

她说:“不,公共汽车停在高速公路旁,我得独自穿过该死的草原,我整个下午都在看那片讨厌的草原,我今晚可不打算再走一遍。”

“哦,听着,我们可以在开满花朵的草原上惬意地散步。”

“那儿没花,”她说,“我想去纽约。受够了这个鬼地方。除了夏延,没地方可去,即便在夏延,也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什么都没有。”

“胡说,才不是呢。”她嘟着嘴说。

公共汽车站里都是人,都快挤到门边。各种各样的人在等车回家,或者只是闲荡;还有不少印第安人,眼神冰冷地打量着一切。金发女孩摆脱我的滔滔不绝,凑到水手那群人中去了。瘦子在长板凳上打瞌睡。我坐下来。全国各地的公共汽车站地面都是一个样,满地的烟头与痰,散发出一种公共汽车站特有的哀伤。那一刹那,这里跟纽瓦克并无两样,不过这里有我喜欢的开阔广袤。我懊悔自己破坏了此行的纯粹,我为何不是省下每分每厘,而是虚耗时光,拖拖沓沓,跟这个沉闷的女孩鬼混,花光了所有的钱。我懊恼不已。可我已经好久没睡觉,累得没有力气咒骂与抱怨自己,倒头就睡;我蜷缩在板凳上,以帆布背袋当枕头,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才在车站里数百个乘客熙来攘往的吵闹声与梦境般的低语声中醒来。

我醒来时头剧烈地痛着。瘦子已经走了——我猜,他去蒙大拿了。我步出车站,站在清冷的空气中,生平第一次瞧见远处落基山脉白雪皑皑的山头。我深呼吸了一下,得马上前往丹佛。我先吃了顿简便的早餐,只有吐司、鸡蛋跟咖啡,然后直奔城外的高速公路。“西部原野周”庆典仍在进行;有牛仔特技大赛,整个城镇即将再度陷入喧闹与沸腾。我把这些抛诸脑后,心中急着见丹佛的那群朋友。我踏上跨越铁路的高架桥,来到棚屋聚集处,此处分出两条高速路,两路均通向丹佛。我挑选了靠近山脉的路,这样我沿路都可以看到山,然后朝那个方向走去。这一次我几乎立刻就拦到便车,一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年轻人载我一程,他开着辆破旧的汽车正环游美国,四处采风;老爸是东部的一个编辑。沿路他滔滔不绝,我则因为昨日的酒精和高山反应恶心反胃。我一度差点把头伸出窗外去呕吐。不过,等到他在科罗拉多州的朗蒙特把我放下来时,我已经恢复正常,甚至可以跟他谈论我的旅行趣事。他祝我一路顺利。

朗蒙特非常漂亮。一棵巨大的老树下有片碧绿的草坪,是加油站所有的。我问加油站员工,我能在草坪上睡觉吗?他说当然可以;所以我把羊毛衬衫铺在地上,平躺在上面,胳膊外展,一只眼睛盯着艳阳下山顶积雪的落基山脉。我甜甜地睡了两小时,唯一的干扰是偶尔造访的科罗拉多州蚂蚁。我欣喜地想着——我终于置身科罗拉多了!妈的!妈的!妈的!我做到了!那两小时的睡眠中,我频频做梦,东部生活的片段活像蛛网缠绕梦中。醒来后我先到男盥洗室梳洗一番,顿觉舒爽无比,精神奕奕,到路边小栈喝了一大杯浓浓的奶昔,安抚了发烫难受的胃部。

顺便一提,帮我打奶昔的是个漂亮的科罗拉多女孩;她还满脸笑容;这令我感激莫名,弥补了昨夜的缺憾。我告诉自己,不知道在丹佛又会是怎样的一段经历!我再度踏上热得发烫的公路,搭上一辆崭新的汽车,车主是约莫三十五岁的丹佛生意人,时速达到七十英里。我沿路激动不已。随着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计算着已经走完的里程,就在前面,越过那些起伏的金色麦田,远处是白雪覆盖的埃斯蒂斯山,老丹佛终于在望了。我想象自己当晚就跟大伙逛酒吧,在他们眼中,我一定是那么陌生,那么衣衫褴褛,像那个漫游大地、传播晦涩预言的先知,我说出来的唯一字眼是“哇”!车主跟我热切地深谈了一番,各自描绘着生活的蓝图,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穿过丹佛郊区的蔬果批发市场;眼前是烟囱、烟雾、铁路、红砖建筑,再过去就是市中心的灰石大楼,我到了丹佛了。他让我在拉里默街下车。我带着全世界最愉悦的笑容,穿过街上的老流浪汉与疲惫牛仔,蹒跚向前。

6

那时,我跟迪安还没那么熟,我想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查德·吉恩,打电话去他家时,是他母亲接的。她说:“萨尔,你到丹佛去干吗?”查德是瘦削的金发男孩,有张巫医一样奇怪的脸庞,和他对人类学与史前印第安人的研究兴趣恰恰般配。他鼻尖微微下钩,在蓬松的金色头发下呈现奶油色;他俊美优雅,就像那种在公路酒馆跳舞、玩橄榄球的西部大帅哥。他讲话微带颤抖的鼻音,曾和我说:“萨尔,大平原印第安人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他们夸耀自己剥了敌人的头皮,却他妈的表现出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拉斯顿在《偏远的西部生活》中曾提到,有个印第安人因为剥了太多头皮,羞得满脸通红,火速奔进草原躲避,以‘彰显’自己的壮举。妈的,这点真是吸引我。”

在丹佛那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查德的母亲找到他的下落,他正在当地博物馆研究印第安编篮。我打电话到那里找他,他开着破旧的福特双门小汽车来接我,这是他去山里挖掘印第安文物的交通工具。他到公共汽车站接我时,身穿牛仔裤,满脸笑容。我呢,背包垫在屁股下,坐在车站地面上跟昨日在夏延车站碰到的水手聊天,问他金发女孩的下落。他十分烦闷,根本懒得回话。我上了查德的车子,首先,他要去州政府大楼拿一些地图,接着要去看一个老师,然后还有……我只想喝啤酒。脑海里一直有一个问题:迪安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出于某个奇怪的原因,查德决定不再跟迪安做朋友,压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卡罗尔·马克斯也在丹佛吗?”

“是的。”但是他跟卡罗尔也不说话了。查德就是此时开始同我们这一伙人疏远的。那天下午,我打算在查德家睡午觉。听说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道帮我找了一间公寓,罗兰·梅杰已经住进去,等着我去。我嗅闻到某种阴谋,这一阴谋似乎把我们这伙人分成两派:一派是查德、蒂姆、梅杰,以及罗林斯兄妹,他们连成一气漠视迪安与卡罗尔。而我呢,恰好夹在这场有趣的战争中间。

这是一场带有社会意味的战争。迪安的老爸是个酒鬼,还是拉里默街上声名狼藉的酒鬼,迪安实际上是拉里默附近的街坊抚养长大的。他六岁时就得上法庭请求释放他老爸。迪安曾在拉里默街乞讨,他老爸与一个老酒友就躲在附近巷弄的破酒瓶堆里,等迪安送钱来。迪安长大后,开始流连于格莱纳姆的台球房,他在丹佛创下窃车的最高纪录,被送进管教所。十一岁到十七岁间,他多数时间都是在管教所度过的。他的专长是偷车,瞄准下午放学的高中女孩,载她们到山区兜风,和她们亲热,然后下山,在镇上随便一家有空房的旅馆的澡缸里睡觉。他的父亲原本是个受人尊敬、努力打拼的锡匠,后来嗜酒成性,还喜欢喝葡萄酒,这比染上威士忌酒瘾更糟,最后落魄成扒火车货车厢的货色,冬日到得克萨斯,夏日回丹佛。迪安母亲早逝,他有几个同母异父的兄弟,但是他们都讨厌迪安。唯有台球房的小子是他真正的哥们儿。迪安拥有美国新风潮信徒的无限活力,他、卡罗尔,以及那群台球房伙伴,成为那年丹佛地区最有名的“地下怪物”,卡罗尔在格兰特街还有个地下室公寓,还真是个绝妙的象征。我们经常在那个地下室通宵达旦地鬼混,卡罗尔、迪安、我、汤姆·斯纳克、埃德·东克尔、罗伊·约翰逊。后来还有更多这类人物加入。

我在丹佛的第一个下午,就睡在查德的房间,查德回图书馆干活,他母亲则在一楼忙家务。那是闷热的高原7月。要不是有查德老爸的发明,我根本不可能睡着。查德的父亲七十来岁,是个大好人,年迈体弱,瘦削无神,常用饶有趣味、慢条斯理的语气讲故事;他的故事都很有意思,譬如80年代他在北达科他州平原的童年,喜欢骑光溜溜的小马,拿着棍棒追逐美洲土狼作为消遣。后来他在俄克拉何马州的长柄区担任乡村教师,最后成为丹佛的生意人,拥有许多发明专利。他仍保留了位于大街修车厂楼上的办公室——他的翻盖书桌以及他昔日快意赚钱时代留下的无数尘封的文件,都还放在那里。他发明了一种奇特的冷气机。在窗框里装上普通风扇,用一条管子将冷水通到旋转的扇叶前。在风扇四英尺范围内,效果十分理想。在炎热的天气里,冷水就变成蒸汽,楼下还是热不可当。查德的床就在风扇正下方,床前方还有一个大型的歌德半身塑像凝视着我,我舒服地睡去,只不过二十分钟后醒来时,觉得冻得要死。我盖上毯子,还是觉得冷。实在太冷了,我无法入睡,只好下楼。老先生问我他的发明如何。我说太有效啦,这话当然是指一定范围之内。我喜欢这个老头。他记忆力很差。“我发明过一种去污剂,东部某些大公司纷纷盗仿。好多年来,我都想索赔,要是我当时有钱聘得起像样的律师就好了……”现在请律师当然太晚了,他只能垂头呆坐屋内。那天晚上,查德的母亲煮了一顿丰盛的饭,有查德叔叔在山上猎来的鹿肉。不过,迪安究竟在何方呢?

7

接下来几天就如w.c.费尔兹所说的“充满明显的危险”——还有疯狂。我搬去跟梅杰住在蒂姆双亲的豪华公寓里。我们一人一间卧房,有小厨房,冰箱里有食物,还有极宽敞的客厅,梅杰就穿着丝质晨袍坐那儿写他最新的一篇海明威风格的短篇故事。梅杰是个红脸蛋、暴躁易怒、瞧什么东西都不顺眼的矮胖子,但是当真实生活在夜晚对他甜蜜相迎时,他也可以即刻摆出世上最迷人温暖的笑容。此刻,他坐在书桌前,而我只穿着黄褐色棉裤,在厚软的地毯上跳来跳去。他正在写小说,故事描述某个家伙初抵丹佛的经历。那家伙叫菲尔。同行伙伴是神秘的沉默男子萨姆。菲尔出去熟悉丹佛,被一群附庸风雅的家伙缠上。故事写他如丧考妣地回到旅馆房间,说:“萨姆,他们也到了丹佛。”萨姆只是哀伤地望着窗外说:“是的,我知道。”故事重点是萨姆不需要出门就知道此事,因为美国到处充斥着附庸风雅的人,他们把美国的血都吸干了。梅杰跟我十分要好;他认为我跟附庸风雅的人士相距十万八千里。他跟海明威一样,喜欢好酒。回忆起不久前的法国之行时,他说:“是啊,萨尔,如果你跟我能高高坐在巴斯克乡间,啜饮1919年的普瓦尼翁酒,你就知道世界上除了货车厢外,还有别的。”

“我知道。只是我很爱货车厢,喜欢看车厢上的名字,譬如‘密苏里太平洋号’‘大北方号’‘罗克艾兰线’。梅杰,老天,我沿路搭便车来到这儿,经历了很多事情,真想都告诉你。”

罗林斯的家隔这儿只有几条街。这是颇和乐的一家人——母亲还年轻,和人合资经营一家年久失修的破败旅馆,生有五男两女。最野的儿子就是雷,他是蒂姆的童年好友。雷风风火火地来找我,我们两人立刻看对眼,相偕去科尔法克斯大道逛酒吧。雷有个妹妹叫巴贝,喜欢打网球、玩冲浪,是个典型的西部金发美女。她跟蒂姆是一对。梅杰只是行经丹佛,却派头十足地借住在别人家的公寓里,他经常和蒂姆的妹妹贝蒂出去玩。只有我没有女伴。我逢人就问:“迪安在哪里?”他们个个笑着说不知道。

终于,有下文了。卡罗尔来电话了,把他的地下室住址告诉我。我说:“你在丹佛做什么?我的意思是你现在在做什么?究竟发生了何事?”

“哦,你来了再说。”

我冲过去见他。他在五月百货公司上夜班;疯疯癫癫的雷在酒吧打电话到他上班处找人,让五月百货的门房去跟卡罗尔说有人死了。卡罗尔立即想到是我死了。雷在电话中说:“萨尔来丹佛了。”并且把我的地址与电话给了他。

“迪安在哪里?”

“迪安也在丹佛。我跟你说吧。”卡罗尔说迪安同时泡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前妻玛丽露,她窝在旅馆等他。另一个女孩是卡米尔,窝在另一个旅馆。“他来回奔波,还要抽空来找我,结束我们未完成的事。”

“什么事?”

卡罗尔说:“迪安跟我进入一个了不起的时期。两人相处时,要绝对诚实,心里想些什么都要一五一十地告知对方。我们还得借助安非他明。我们盘腿坐在床上,面对面。我终于让迪安明白,他可以做成任何想做的事,他可以做丹佛市市长,娶百万富婆,或者成为兰波以降最好的诗人。但他还是时不时要冲去看迷你汽车比赛。我也跟着去了。他在赛车场又叫又跳,兴奋极了。萨尔,你知道,迪安很痴迷于这类事情。”卡罗尔从灵魂深处“嗯”了一声,又陷入了对这件事的思考。

“行程是怎样的?”我知道迪安的生活必有日程表。

“安排如下:半小时前我下班,这期间他在旅馆跟玛丽露缠绵,我便有时间梳洗更衣。一点整,他从玛丽露下榻处赶去找卡米尔,跟她亲热——当然她们两人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这让我有时间在一点半抵达卡米尔处,迪安跟我一起走。不过,卡米尔已经开始恨我了,所以迪安必须苦苦哀求才能脱身。然后我们回到这个地下室,清谈至清晨六点,一般会谈到更晚,但是迪安的关系非常复杂,他时间紧迫。六点,他回去玛丽露下榻的旅馆——明天他四处跑,去办理他的离婚手续——玛丽露完全赞成离婚,不过她坚持离婚前还是得做爱。她说她爱迪安——卡米尔也这么说。”

然后他告诉我迪安是如何认识卡米尔的。台球房的伙计罗伊·约翰逊在酒吧认识卡米尔,带她上旅馆;炫耀心压倒了理智,他邀请哥们儿都到旅馆一睹卡米尔芳容。大家围着卡米尔坐着聊天。只有迪安例外,他只管瞧着窗外的景色。众人闪了以后,迪安只是望着卡米尔,指着腕表,做了一个“四”的手势,表示他四点要来找她,然后他也走了。三点,卡米尔送走罗伊,锁上了门。四点,大门重新为迪安而开。我真想马上见到这个疯子啊!况且他答应帮我介绍女孩。迪安认识丹佛所有的女孩。

卡罗尔跟我深夜逛丹佛破败的街道。空气温和,星光闪耀,每条卵石路小巷都充满了各种可能,我仿佛置身梦中。我们来到迪安的公寓,迪安跟卡米尔正吵着架。那是一栋老旧的红砖建筑,周围是木头停车棚与从围篱后面冒出来的老树。我们爬上铺了地毯的楼梯。卡罗尔敲门后急忙躲到我身后,不想让卡米尔瞧见他。我站在门口。迪安赤身裸体来应门,我看见床上有个褐发女郎,黑色蕾丝遮住迷人的奶油色大腿,她用微带诧异的神色望着我们。

迪安大叫:“哎呀,萨——尔!嗯——啊——没错,你也该到了,你这个臭小子终于上了这条老路啦。现在呢,你听着,我们必须,马上,马上就……卡米尔——”他转过身对她说,“萨尔来了,我在纽——约的老朋友,这是他到丹佛的第一晚,我一定得带他出去逛逛,帮他安排个女孩。”

“那你何时会回来?”

“现在是,”他低头看表,“一点十四分整。我三点十四分准时回来与你甜蜜温存一小时,亲爱的,真正甜蜜的温存。之后呢,就我们按先前讲好的,我得去见那个独脚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半夜碰头。这确实很奇怪,不过,我先前已经详——详——细——细解释过了。”(这是托词,他要去跟卡罗尔密会。后者此时还躲在外面。)迪安接着说:“因此,此刻我得穿上衣服,套上裤子,回到我的生活中去,就是我外面的生活,街头种种,一如我们先前协议的。现在是一点十五分整,时间不等人,不等人的——”

“好吧,迪安,记得三点回来哦。”

“一言为定,亲爱的,请记住,不是三点,是三点十四分。你我是否了解彼此灵魂中最深刻、最美妙的东西,亲爱的?”他弯身亲吻卡米尔好几次。墙上挂着一幅迪安的裸像,是卡米尔的作品,画像中,迪安那话儿十分伟岸。我简直目瞪口呆。这一切疯狂极了。

我们匆匆踏入夜色。卡罗尔在小巷跟我们会合,一起前往丹佛市墨西哥裔区的心脏地带。这里的巷弄极其狭窄,弯弯曲曲,十分诡异,是我从未见过的。我们在人们安眠的静寂中大声谈话。“萨尔,”迪安说,“此时此刻,我就有个女孩在等你——只要她已经下班了。”他抬手看表,“她是女侍者,丽塔·贝当古,非常好的妞,有点性方面的障碍,我试图矫正过,不过你能对付的。老兄,你是个痴情的老手。我们马上去找她——我们该带点啤酒,不对,她们自己有啤酒,妈的!”他重击自己的掌心,“今晚我还得去和她妹妹玛丽约会。”

“什么?”卡罗尔说,“我还以为今晚我们要叙旧!”

“是啊,完事之后啊。”

“哦,丹佛人真没意思!”卡罗尔仰天大叫。

“他是不是全世界最棒最好的家伙?”迪安轻捶我的肋骨,“你瞧瞧他,瞧瞧!”卡罗尔开始在热闹的街上像猴子一样跳起舞来,我多次在纽约街头见他跳过。

我只能说:“那,我们在丹佛到底要干些什么?”

“萨尔,明天,我知道哪里有份工作给你,”迪安恢复正经口吻,“只要我能从玛丽露那里脱身一小时,就直奔你的公寓,跟梅杰寒暄两句,然后带你去坐电车。(妈的,我到现在都没车。)我们到卡马戈市场,你立马就可以上班,这个星期五就能领薪水。老实讲,我们几个都彻底破产了,我好几个星期都抽不出时间打工。星期五晚上呢,我们三个老伙计——萨尔、迪安、卡罗尔——一定得一起去看迷你汽车比赛,城里的一个家伙会让我们搭便车……”迪安就这样滔滔不绝到了夜晚。

我们来到那对女侍者姐妹的住处。准备介绍给我的那个还在上班,迪安自己想要的那个在家。我们全坐在沙发上。我说好打电话给雷的,就顺便约他一起来,他马上赶来。一进门,雷就脱掉外面的罩衫与背心,开始拥抱全然陌生的玛丽·贝当古。酒瓶四处乱滚。三点了。迪安赶去跟卡米尔甜蜜约会一小时。之后准时回来。女侍者姐妹中的另一个也下班了。我们迫切需要一辆车,况且,我们也太喧闹了。雷打电话给一个有车的好友,那人来了后,我们一帮人全挤进去;卡罗尔坐在后面,还企图进行与迪安约好的谈话,但是场面太混乱了。我大叫:“都去我的公寓吧!”就这样办。车子一抵达公寓门口,我就跳下车,在草地上倒立,身上的钥匙全掉出来,后来再也没找到。我们大叫着狂奔进公寓。梅杰穿着丝质晨袍挡在门口。

“我不允许你们在蒂姆的公寓这样瞎胡闹!”

我们齐声大叫:“什么!”场面一片混乱。雷抱着一个女侍者在草地上打滚。梅杰坚持不让我们进门。我们威胁说要打电话给蒂姆,确认我们可以在公寓举行派对,顺便邀请他来。最终,我们一伙人还是回了丹佛市中心。突然间,我发现自己独自站在街头,身无分文。我花掉了身上最后的一元。

我步行足足五英里才回到科尔法克斯大道上的公寓,躺回舒服的床上。梅杰还得帮我开门。我仍在想迪安与卡罗尔有没有进行他们的交心对话。晚点就知道了。丹佛的夜晚十分凉爽,我睡得跟死人一样。

8

接下来,众人开始计划一场盛大的山中游。早上就开始做安排,可是一通电话让事情变得复杂——是我在路上结识的老朋友埃迪。他还记得我提过的一些名字,胡乱试了试,居然打电话找到了我,现在我有机会拿回我的衬衫。埃迪跟女友目前住在科尔法克斯大道附近。他问我知道哪里有工作机会。我叫他过来,心想迪安可能知道。迪安来了,行色匆匆,梅杰与我正赶着吃早饭。迪安连坐下来的时间都没有。“我有很多事要做,事实上几乎没时间带你去卡马戈市场,但还是走吧,老兄。”

“等一下,这是我在路上认识的朋友埃迪。”

梅杰到丹佛来是为了能有充裕的时间写作,看到我与迪安心急火燎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梅杰对迪安表现得异常恭敬有礼。迪安视若无睹。梅杰对迪安如此说话:“莫里亚蒂,我听说你同时跟三个妞睡觉?”迪安双脚蹭着小地毯,回答道:“哦,是的,哦,是的,是这样。”然后低头看表,梅杰则哼了一声。我也觉得跟着迪安东奔西跑,好像听话的绵羊——梅杰坚称迪安是个笨蛋。迪安当然不是,不知怎的,我很想向每个人证明。

我们跟埃迪碰面。迪安对他也是爱理不理。我们三人搭电车横穿正午燠热的丹佛去找工作。我想到找工作就心烦。埃迪仍是老样子,沿路说个不停。市场有个人愿意雇我们两个。清晨四点上班,一直到下午六点。那人说:“我喜欢聘用热爱工作的人。”

埃迪说:“那你用对人了。”我则没那么大的把握,说:“看来我干脆不要睡觉了。”实在有太多其他有趣的事情可做。

第二天早晨,埃迪现身工作地点;我没有。我有栖身之处,梅杰买了食物放在冰箱,条件是我负责做饭洗碗。与此同时,我还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可以参加。有一晚,罗林斯兄妹在住处举办盛大的派对。他们的母亲旅行去了。雷·罗林斯呼朋引众,叫大家带威士忌来。然后他翻看电话簿,寻找女孩。由我负责招待那些朋友。一大堆女孩应邀前来。我打电话给卡罗尔,问迪安在干什么。卡罗尔说,迪安当晚三点会去他的住处。派对结束后,我就去找卡罗尔了。

卡罗尔的地下室公寓位于格兰特街的一个老式红砖楼房里,附近有一个教堂。走进巷弄,步下几级石阶,推开一扇老朽的门,穿过一个仿佛地窖的地方,便能看见卡罗尔家的木门。他的住处有点像东正教圣徒的房间:仅有一张床,一根蜡烛照明,石墙渗着水汽,房内还有他草草自制的一尊圣像。他朗诵自己的诗,谓之《丹佛的沉闷》,诗里描写了他清晨醒来,听见“俗气的鸽子”在地窖外的街上咕咕叫;还瞧见“哀愁的夜莺”在枝头打盹,让他想起母亲。阴郁的灰色笼罩全城。那座无论从城里哪个角落朝西望去都能看见的山脉,雄伟绵延的落基山脉,也不过是“纸糊”的幻象。整个宇宙都疯了,倾斜,而且异常诡异。他笔下的迪安是“彩虹之子”,以饱受折磨的阳具扛起所有苦痛。他称迪安为“俄狄浦斯·埃迪”,“看到窗台上的泡泡糖便一定要弄掉”。卡罗尔整日在地下室对着一本巨大的日记本沉思,详细记录每天发生的事——迪安的所言所行。

迪安准时回来。“一切都搞定了。我要跟玛丽露离婚,再娶卡米尔,跟她一起搬到旧金山。不过在这之前,亲爱的卡罗尔,你跟我要先到得克萨斯州瞧瞧老布尔·李那个酷家伙,两位一再提及,我却未能谋面,之后,我才去旧金山。”

卡罗尔与迪安开始谈论正事。他们面对面盘腿坐在床上,直视对方,我懒洋洋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观看。他们从抽象概念开始,就此展开讨论,接着又提醒对方再谈谈先前忙乱中忘记的另一个抽象观点,迪安为此道歉,说他回头会再谈这个问题,还举例给出了满意的解释。

卡罗尔说:“我们横渡瓦兹湖时,我正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对迷你汽车赛有点狂热,你还记得吗?就在那时你指着一个穿着松垮裤子的老流浪汉说,他看起来就跟你父亲一个模样。”

“对,对,我当然记得。不仅如此,这事还让我思绪奔涌,想起另一件事。真是疯狂,我必须告诉你,但我忘记了,经你提醒……”如此,两个新观点诞生。他们对此进行仔细爬梳。卡罗尔问迪安是否诚实,特别是是否打心眼里说了实话。

“你干吗又提这事?”

“我还想知道最后一件事……”

“不过,亲爱的萨尔,你坐在这儿从头听到尾。让我们来问问萨尔有什么看法。”

我说:“卡罗尔,世间没有所谓的最后一件事。我们总是怀抱希望,想要一网打尽,但是没人能办到。”

卡罗尔说:“不,不,不,你这是胡说八道,是沃尔夫式的浪漫主义狗屎!”

迪安说:“我没那个意思,我们让萨尔自行判断。老实说,卡罗尔,你不觉得萨尔坐在那里研究我们的模样颇神气吗?这疯小子可是跑了半个美国来到此处——老萨尔是不会开口的,老萨尔才不会说。”

“不是不肯说,”我抗议道,“我只是不明白你们想说什么,或者想弄明白什么。无论如何,这工程对任何人来说都太浩大。”

“你总是讲消极话。”

“那你们究竟在搞什么?”

“你跟他说。”

“不,你说。”

“根本没什么好说的。”我笑着说。我戴上卡罗尔的帽子,把它拉下来遮住我的眼睛。“我要睡了。”我说。

“可怜的萨尔一天到晚想睡觉。”我不出声。他们继续讨论:“那天你跟我借五分钱,去付炸鸡排账单——”

“老兄,不是,是墨西哥辣菜!记得吗?在‘得克萨斯州之星’。”

“我把它跟星期二的事弄混了。你跟我借五分钱时,注意听,当时你说:‘卡罗尔,这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你那语气仿佛我也认为你以后都不该麻烦我了。”

“不,不,不。我没那个意思——现在你仔细回想,亲爱的朋友,那晚玛丽露在房内哭,我只好向你求助,语气格外诚恳。你我都知道那是装出来的,背后是有目的的,借由表演,我得以呈现——等等,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当然不是这个!因为你忘了——不过,我不再指责你。我当时的回答是‘好的’……”就这样一来一往,他们讲了一整夜。破晓时,我抬头看,他们还在为早上的事纠缠不清。“我告诉你我必须睡觉,因为玛丽露的缘故,今早十点我得去那儿,至于你方才所言——人其实不需要睡觉,我并没有以断然的口气否定。只是,只是啊,在此我必须提醒你,我啊,实实在在,单纯地,不管如何,得睡觉了。老兄,我是说我眼皮都快睁不开了,红肿、酸痛、疲倦、累到不行……”

卡罗尔说:“啊,孩子。”

“我们得睡觉了。关掉机器吧。”

卡罗尔扯开嗓子喊:“哪能说关就关!”此刻,晨鸟初啼。

“听我说,我举起手,”迪安说,“就代表对话结束,简简单单,不容争辩,我们停止对话,睡觉去。”

“你不能说关就关。”

“关掉机器。”我说,他们转头看我。

“原来,他一直都醒着,在听着呢。萨尔,你有啥看法?”我说他们是一对十足的疯子,我一整晚听他们说话,就好像看着一块手表在不停运转,功能奇佳,甚至可达贝尔杜的高标准,而且还是用世界上最小、最精细的零件制造。他俩都笑了。我指着他俩说:“你们继续这样下去,两人都会疯掉。不过,如果决定继续,请让我知道进展。”

走出卡罗尔的地下室,我搭电车回公寓。巨大的太阳在东边平原升起,卡罗尔口中的“纸糊山”已被染红。

9

晚上,我忙着筹备山中行,已经有五天没见到迪安或卡罗尔。这个周末,巴贝·罗林斯可以用她老板的车。我们带了西装挂在车窗上,出发前往森特勒尔城,雷·罗林斯开车,蒂姆懒洋洋地坐在后座,巴贝坐在前座。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落基山脉。森特勒尔城是古老的矿区,一度被封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一平方英里”。此地的银矿是货真价实的“矿层”,被几个浪游山中的贪婪者发现。这几人一夜致富,并在沿着陡坡而建的棚屋中间盖起一栋美丽的小歌剧院。莉莲·拉塞尔来这儿唱过,还有欧洲的歌剧明星。后来,森特勒尔城变成废墟,直到一些精力旺盛、富有新西部精神的商会型人士决定让它起死回生。他们让歌剧院恢复昔日荣光,每天夏天,大都会歌剧院的名角都会到此表演,成了著名的节日庆典。游客自各地涌进,好莱坞影星也会光临。我们驶入山区,发现狭小的街道上挤满时髦游客。

我想起了梅杰小说里的萨姆,真是一点没错。梅杰也来了,对着众人展露客套的灿烂笑容,对任何事都由衷地“嗯啊”附和。他抓紧我的臂膀大叫:“萨尔,你瞧瞧这个老镇,想想百年前,妈的,应该只有六七十年前,这里还有歌剧院呢!”

“是啊,”我学着他小说主角的口吻说,“不过,他们也来了。”

梅杰咒骂道:“都是些浑蛋。”但转身便挽着贝蒂·格雷,找乐子去了。

巴贝是颇有生意头脑的金发女郎,知道森特勒尔城边角上有栋古老的矿工房子,我们只需要打扫打扫,周末就有地方可住,还可以举办大型派对。那是个破旧的老棚屋,积灰盈寸。它有前廊,屋后还有水井。蒂姆跟雷卷起袖子开始打扫,是个大工程,耗掉了整个下午,一直持续到夜里。不过他们有整箱啤酒陪伴,也就不多话了。

我呢,准备下午参观歌剧院,挽着巴贝同行,身上是蒂姆的西装。仅仅数天前,我像个流浪汉一样抵达丹佛。现在则打扮得体面有样,臂弯里还有个打扮漂亮的金发妞,在剧院大厅的水晶吊灯下,与高尚人士行礼聊天。不知道密西西比的吉恩此刻看到我,会说些什么。

那天的剧目是《费德里奥》,男中音从嘎吱作响的地牢石门走出,高唱:“何其阴郁呀!”我也为之垂泪。这正是我对生命的感觉。我完全沉浸于歌剧里,忘记了自己的疯狂生活,迷失于贝多芬的伟大悲怆之声,以及充满伦勃朗暗郁色彩的故事里。

丹佛·d.多尔在剧院外的街道,骄傲地问我:“喏,萨尔,你觉得今年的演出如何?”他跟歌剧圈有点渊源。

“何其阴郁!何其阴郁!”我说,“棒极了。”

他官腔官调地说:“接下来,你该认识一下那些演出者。”幸好,一阵忙乱,他忘了此事,人也消失无踪。

巴贝跟我回到棚屋。我脱掉衣服,加入打扫阵容。清洁工作极其浩繁。梅杰坐在已经打扫完毕的客厅中央,面前的小桌子上放了啤酒与杯子,拒绝帮忙。我们拿着扫把、水桶忙进忙出,他以缅怀的口吻说:“要是你们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去邦多勒喝仙山露酒,听当地乐手演出,才知道什么叫生活。还有啊,夏天去诺曼底,那里的木屐,还有上等的陈年苹果白兰地。来吧,萨姆,”他对着一个看不见的伙伴说:“拿出在水里冰镇的酒,看看我们钓鱼时,这酒冰透了没。”这完全是海明威风格。

我们对着屋外来往的女孩大喊:“进来帮忙打扫,晚上都可以来参加我们的盛大派对。”她们果然加入,我们有了大批帮手。最后,歌剧院合唱队的歌手也参与进来,多数是年轻人。太阳渐渐西沉。

结束一天的工作,蒂姆、雷和我决定为盛大的派对打扮打扮。到城镇另一头,找到歌剧演员的租屋处。远处飘来晚场演出的音乐声。雷说:“正好,拿点他们的剃须刀、毛巾,够我们打扮了。”我们还拿了梳子、古龙水、剃须膏,双手满满地走进浴室,一边唱歌一边洗澡。蒂姆不断说:“很棒,不是吗?使用歌剧演员的洗澡间、毛巾、剃须膏,还有电动剃须刀。”

良夜正美。森特勒尔城海拔两英里;这个高度一开始让你头晕,然后疲倦,整个灵魂感觉在发烧。我们摸黑走过狭窄的巷子,来到灯火辉煌的歌剧院门口,直接右转进入有旋转门的古老酒吧。此时,多数游客都在剧院。我们的第一轮是在这儿喝特大杯的啤酒。酒吧里还有自动钢琴。从后门望出去,就是月色下的山景。我大声欢呼。狂欢夜开始了。

我们赶回棚屋,盛大派对的一切准备就绪。巴贝、贝蒂跟那群女孩煮了豆子与德国香肠当下酒菜,我们跳舞、狂饮啤酒。歌剧结束,大批女孩涌进我们的木屋。雷、蒂姆跟我忍不住舔舔嘴唇,搂着她们就跳。没有音乐伴奏,只是跳舞。屋里塞满了人。来客有人自己带酒,我们不时奔去酒吧再奔回。

这个夜越来越疯狂了。真希望迪安跟卡罗尔也在此——但是我突然明白就算他们来了,也会觉得格格不入,不会快乐。他们就像歌剧里从石头地牢走出的人,何其阴郁,他们从地下室蹿起,是美国的邋遢嬉皮士,也是我逐渐加入的新的一代——垮掉的一代。

合唱队的男孩也现身了。开始演唱《温柔的阿德琳》,有人唱“请把啤酒递给我”或者“你干吗拉长了脸”,还有男中音拖着长音大唱“费——德——里——奥!”,我则大唱“我啊,何其阴郁!”。派对里的女孩棒极了,跑到后院跟我们依偎亲热。屋内还有其他房间,床上积灰,并未打扫,我拉住一个女孩同坐在床上正聊天时,突然剧院里一批引座员冲进来,也不打情骂俏,上来就搂住女孩亲。全是青少年,喝得烂醉,没礼貌,过度兴奋——他们毁了派对。不到五分钟,所有单身女孩都跑光,气氛转为校园兄弟会式的派对,有人敲酒瓶,有人大吼大叫。

雷、蒂姆跟我决定转进酒吧。梅杰不见人影,巴贝与贝蒂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们踉跄着步入夜色。剧院观众挤满街上的所有酒吧,从柜台到墙壁没有一点空隙。梅杰隔着人群对我们喊,态度热切、戴着眼镜的丹佛·多尔逢人就握手,嘴里说着:“午安,您好吗?”午夜来临时,多尔仍会讲:“午安,您好吗?”有一次,我看见他和一个要员到外面去,回来时挽着一个中年女子。不一会儿,他又跑到街上跟几个剧院年轻的引座员聊天。再过一会儿,他跟我握手,压根不认得我,说:“新年快乐,小伙子。”他醉的并不是酒精,而是醺然于他喜欢的气氛——摩肩接踵的拥挤人群。人人都认识他!他不时大喊“新年快乐”,有时又喊“圣诞快乐”。他老是这样。碰到圣诞节,他却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有个颇受敬重的男高音。多尔特意让我去见见他,我希望能免则免。此君好像叫邓南遮之类的,老婆陪伴在侧。两人臭着脸坐在桌旁。酒吧里有个阿根廷游客。雷推了推他,请他让路。他转过身破口大骂。雷把酒杯递给我,一拳将那人打趴在黄铜栏杆上。那人一时不省人事。有人开始尖叫,我跟蒂姆拉着雷赶紧逃出酒吧。场面混乱至极,治安官没法推开人群察看是哪个家伙出事了。没人能指认出雷。我们又拐进别家酒吧。梅杰从一条黑暗的街道踉踉跄跄地走过来:“发生什么了?有人打架?尽管叫我啊。”哄笑声四起。我抬头瞧月亮里的树影,又仿佛看见老矿工的鬼影,遐想山中精灵不知对此景有何感想。大分水岭的东面是一片寂静,除了飒飒风声,就只有我们在峡谷里的哄闹声;大分水岭的西面则是广袤的“大西麓”,这块大高原直抵斯廷博特斯普林斯,而后山势陡降,一直延伸至科罗拉多州西部与犹他州的沙漠;此刻夜色深黑,我们在山之一隅愤怒地叫嚷,真乃浩瀚大地上烂醉的美国人。我们身处美洲屋脊,却只想放声大叫,我想——夜色里,飞越东边平原,可能会看见一个白发老人手拿《圣经》朝我们这儿走来,随时可能抵达,让我们噤声。

雷坚持要回他打架的那家酒吧。蒂姆跟我虽不赞同,却也只能跟着走。他走向男高音邓南遮,朝他的脸上泼酒。我们连忙拉他往外跑。合唱队的一个男中音加入我们,一起去了一家普通酒吧。雷大骂女侍者婊子。一群沉着脸的男子沿着吧台而坐,他们十分讨厌游客。其中一人说:“我数到十,你们这几个小子最好给我滚出去。”我们照办了,踉跄着回到棚屋,倒头睡觉。

清晨我醒来,一翻身,床垫便扬起好大一阵灰尘。我猛力拉窗户,可窗户被钉死了。蒂姆跟我同床,也是一阵猛咳、打喷嚏。我们的早餐就是走了气的啤酒。巴贝从旅馆过来,我们收拾好东西,就一起走了。

一切仿佛都在土崩瓦解。我们才跨出门要上车,巴贝就滑了一跤,跌个狗吃屎。可怜的女孩,累坏了。她哥哥、蒂姆还有我连忙拉她起身,一起上车;梅杰、贝蒂也跟上来。我们要回丹佛去,真是悲哀的旅程。

不知不觉我们就下了山,俯瞰丹佛广大的海蚀平原;热气如烤箱蒸腾。众人开始唱歌,我则迫不及待想前往旧金山。

10

那晚我找到卡罗尔,让大吃一惊的是,原来他和迪安也在森特勒尔城。

“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哦,我们逛酒吧啊。迪安偷了一辆车,我们就以九十英里的时速在弯曲山路上狂飙下山。”

“我没瞧见你们。”

“我们根本不知道你们也去了。”

“嗯,老兄,我要去旧金山了。”

“迪安帮你安排了今晚跟丽塔约会。”

“嗯,好吧,我往后推一推吧。”我身无分文,写了航空信请我姑妈汇五十元给我,并说明这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要钱。一旦我上了船,她马上能收回借给我的钱。

然后我去见丽塔·贝当古,带她回公寓。我在漆黑的小客厅跟她聊了许久,才将她弄进卧房。她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单纯诚恳,对性方面的事恐惧万分。我跟她说做爱是美好的事。我想证明给她看。她给我机会证明,但是我操之过急,未能成事。她在黑暗中叹气。我问:“你对人生有何期望?”我经常这么问女孩。

“我不知道,”她说,“我就是个端盘子的,想办法过活。”她打起哈欠来。我伸手遮住她的嘴,叫她不要打哈欠。我告诉她,我对生命充满激情,我和她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我嘴里如此说,心里却打算两天后离开丹佛。她厌倦地转过身。我们平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怀疑上帝做了什么,让人生如此悲哀。我跟丽塔初步约好在旧金山碰头。

我陪丽塔步行回家,感觉我在丹佛的时光接近尾声了。回程时,我跟一群流浪汉躺在老教堂的草地上,听他们说话,勾起我上路流浪的欲望。偶尔会有一两个流浪汉起身,跟路人索讨一毛钱。他们谈到收割队伍已经逐渐北移的事。此时天气温和、草地柔软。我想起身去找丽塔,跟她诉说许多事情,这次,我要认真跟她做爱,打消她对男人的恐惧。美国年轻男女的相处时光其实很悲哀;他们得故作老练,见面就上床,无须通过对话认识彼此。我讲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敞开灵魂诚恳对话,因为生命是神圣的,分分秒秒都珍贵。我听见丹佛和里奥格兰德西部铁路公司的火车轰然驶进山区。我想到更远的地方追逐星辰。

梅杰与我夜半对坐,怅然聊天。“你读过《非洲的青山》没有?我认为那是海明威最好的作品。”我们互祝好运,约定在旧金山碰面。然后,我跟雷在街上一棵幽深的大树下告别。“雷,再会啦,我们何时再相见?”我去找卡罗尔与迪安——他们都不见踪影了。蒂姆朝我挥挥手说:“哟,要走啦?”我们称呼彼此为“哟”。我说:“对。”接下来几天我在丹佛街头闲逛。

拉里默街上的每一个酒鬼看起来都像迪安的父亲,他们管那个锡匠叫老迪安·莫里亚蒂。我走进迪安跟父亲住过的温莎旅馆,一个坐滑板车的无腿男当时跟他们同住一房;一晚,他的滑板车轰隆隆驶过地板,跑来摸了熟睡的迪安一把,迪安被吓醒过来。我也看见那个在柯蒂斯街与十五街转角处卖报纸的短腿侏儒妇人。我逛了柯蒂斯街破败悲哀的低级酒馆,瞧见穿红衬衫与牛仔裤的年轻孩子、满地的花生壳、电影院的遮篷,还有射击馆。街头灯火璀璨,周围是茫茫的夜色,夜色尽头就是西部。我该走了。

黎明时分,我找到卡罗尔,读了一些他的大部头日记,当晚就睡在那儿。早晨,外头下着毛毛雨,天色灰蒙蒙的,身高六英尺的大个子埃德·东克尔跟帅小子罗伊·约翰逊,以及双足畸形的台球高手汤姆·斯纳克都来了。他们笑容尴尬地围坐在一起,聆听卡罗尔朗诵他那些具有末世色彩的疯狂诗歌。我瘫坐在椅子上,精疲力竭。卡罗尔大喊:“噢,尔等丹佛怪胎!”我们鱼贯走出卡罗尔的住处,进入典型的丹佛鹅卵石小巷,两旁有缓缓冒烟的焚化炉。查德曾告诉我:“小时候,我常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玩呢。”我十分想看他滚铁环的光景;想看看十年前的丹佛,那时他们还是孩子;想看看在落基山脉阳光灿烂、樱花盛开的春日早晨,在充满希望的快乐小巷里,他们一帮人开心地滚铁环。而迪安则衣着褴褛,浑身肮脏,独自忙着他热衷的事。

罗伊与我在毛毛细雨中步行;先到埃迪女友住处取回我的羊毛格子衬衫,那件代表内布拉斯加州谢尔顿镇的衬衫。衬衫已经包好放在那里,一副无尽哀愁的模样。罗伊说他会在旧金山跟我会合。大家都要去旧金山。我发现钱已汇到。太阳已经探出了头,蒂姆陪我搭电车到公共汽车站。我买了前往旧金山的公共汽车票,五十元少了一半,下午两点上了车。蒂姆跟我挥手告别,车子驶出闻名遐迩、人潮滚滚的丹佛街头。我暗自发誓:“以上帝之名,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看看还会发生什么新鲜事!”上车前最后一通电话,迪安说他跟卡罗尔可能会到西海岸与我会合;我仔细思索,赫然发现在丹佛期间,我跟迪安说话的时间不到五分钟。

11

我迟了两个星期才见到雷米·邦克尔。从丹佛到旧金山的公共汽车一路平顺,只是越接近旧金山,我的整个魂魄就越迫切地要飞扑过去。我们再度经过夏延,这次是在午间抵达,然后往西跨过山脉;午夜时分在克雷斯顿穿越大分水岭,破晓时来到盐湖城——这是一个到处都是草坪洒水器的城市,根本就是迪安最不可能出生的地方。公共汽车在艳阳下直驱内华达州,傍晚时分抵达里诺城,经过灯火闪烁的唐人街,随后攀高进入内华达山脉,松树、星星、山中棚屋,处处点出旧金山的浪漫——公共汽车后排有个小女孩哇哇大哭:“妈妈,什么时候才会回到家,才会回到特拉基?”特拉基到了,一个乡气的城镇,公共汽车下山进入萨克拉门托平原。我突然察觉自己已经身在加州了。温暖、带有棕榈气味的空气,让你想亲吻,当然,还有棕榈树。高速公路傍着历史上有名的萨克拉门托河,我们沿路而行,再度进入山中;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眼前突然出现广阔的海湾,天色即将放明,懒洋洋的旧金山灯光像花环妆点着海湾。车行至奥克兰海湾大桥,我扎实地睡了一场好觉,这是我离开丹佛后第一次睡得这么香。因此当公共汽车驶进市场街与第四街交会处的车站时,我猛然惊醒,这才想到我离开新泽西帕特森的姑妈家已经有三千两百英里。我像枯槁的鬼魂一样晃荡着下了车,眼前就是旧金山——长长的凄凉街道,电车的缆线全都淹没在白色的浓雾里。我踉跄着逛了几个街区。在米申街与第三街交叉处,几个怪异的流浪汉跟我伸手索钱。某处传来音乐声。“天哪,晚点我一定要把这地方探索一番!不过眼下先找到雷米·邦克尔再说。”

雷米所在的米尔市在山谷里,由一堆棚屋组成,棚屋是战争期间专为海军造船厂工人搭建的平宅;它位于一道很深的峡谷里,围绕山谷的边坡密密地种满了树。山谷里有些专卖店,还有专为平宅居民设的理发店与裁缝店。人们说,这是美国唯一一个黑白人士自愿共处的社区,堪称我见过最疯狂最欢乐的地方,后来再也不得见。雷米的小屋门上钉着一张三星期前写的字条。

萨尔·帕拉代斯!

没人在家的话,爬窗户进来。

雷米·邦克尔

经过风吹日晒,字条已经变成灰色。

我爬窗进去,赫然发现雷米在家,跟女友李·安正睡觉呢。后来,他告诉我那张床是从商船上偷来的;想想看,一个甲板机械员半夜偷偷把床弄走,然后奋力摇橹,把床弄上岸。这多少说明了雷米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惜耗费笔墨细细描述旧金山的一切,因为它跟我的所有事紧密相关。好多年前,雷米跟我相识于大学预备学校;不过,真正让我们凑在一起的是我的前妻。雷米先于我认识她。一晚,他跑到我的宿舍说:“帕拉代斯,起床,大师来看你了。”那是下午四点,大学时代,我一天到晚睡觉。我从床上爬起来,穿裤子时,几枚硬币掉到地板上。雷米说:“好啦,好啦,你有必要这样‘挥金’吗?我刚认识全世界最酷的女孩,今晚就要带她去‘狮穴’。”他拖着我去见那个女孩。一星期后,她就跟了我。雷米是身材高壮的黑皮肤法国人(有点像二十出头的马赛黑市商人)。因为他是法国人,讲美式英语时总夹带黑人爵士乐用语;其实他的英语十分地道,法语当然也完美无瑕。他穿着时髦,比较接近大学生风格,经常跟漂亮金发妞出游,出手阔绰。他没埋怨我抢走他的女友,只是这事让我们紧紧相连;雷米对我忠心耿耿,真情真意,天知道为什么。

我在米尔市找到他的那天上午,他正心绪消沉,这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常见的状态。他还在等着上船,因此无所事事,为了过活,他在峡谷那一头的棚屋当特勤警察。他的女人李·安说话尖刻,每天都要斥骂他。他们整个星期省吃俭用,星期六晚跑出去玩,三小时就把五十元花光了。雷米在屋内只着内裤,戴着可笑的军帽。李·安戴着鬈发发夹走来走去。他们整个星期在家就穿成这副德行对骂,我这辈子还没听过这么多的咆哮。不过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好似一对成功的好莱坞大人物,和和气气地相视而笑,上城里玩耍去了。

雷米醒来,见我爬窗进来。他那无可匹敌的洪亮笑声立刻在我耳中响起。“啊——,帕拉代斯爬窗进来,他真的照字条说的做了。你去哪里了?迟到了两个星期!”他猛拍我的背,捶李·安的肋骨,靠在墙上又是叫又是笑,他用力拍桌子,声音响彻整个米尔市,绵延不绝的“啊——”更是响彻峡谷。他大叫:“帕拉代斯!举世无双、无可取代的帕拉代斯。”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的其他小说

杜洛兹的虚荣》《孤独旅者》《达摩流浪者》《地下人·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