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之路

我走上无数条道路徘徊寻觅

什么才是命运的真义

内心的真挚坚定,以及爱的光辉

难道都不足以

承载人生战场的搏杀,让我安排、回避、控制或重塑

我的命运?

——摘自大卫·米格诺特未发表的诗

歌曲到此为止。歌词是大卫写的,曲调类似乡村音乐的旋律。小酒店里,聚在桌子周围的人们热烈地鼓起掌来,因为这位年轻诗人替大家付了酒钱。只有公证人m.帕皮诺先生例外,他听完这首歌后,轻轻摇了摇头。一是因为他博览群书,学识渊博,二来也是因为他没有和大家一起喝酒。

大卫走出酒馆,来到乡间的小道上。夜风吹散了他头上的酒气。他这才想起来,白天才和伊冯娜姑娘吵了一架,已经下定决心晚上就离家出走,到外面的广阔天地闯荡一番,一定能出人头地。

“等到有一天,我的诗歌在全世界传诵,”他越想越兴奋,自言自语道,“她也许会后悔今天对我说出那么难听的话。”

除了酒店里饮酒作乐的人以外,全村的人都已经上床睡觉了。大卫的房间是父亲农舍边搭起的棚子。他蹑手蹑脚地钻进去,把仅有的几件衣物捆成一个卷儿,然后用木棒穿起挑在肩上,昂首踏上了离开维尔诺伊的路。

黑夜中他走过父亲的羊群,羊群蜷缩在圈栏中。他过去每天都去放羊,任它们四下奔跑,自己则在小纸片上写诗。他看见伊冯娜的窗户还亮着灯,刹那间他的计划发生了微微的动摇。也许,灯光说明她难以入眠,后悔不该发火,说不定到了早晨……可是,不行!他决心已定。维尔诺伊这地方不是他的久留之所。这里没有人和他志同道合。这条出村的路才是他的命运和未来。

路在暗淡月光下的原野上延伸开来,长达三里格,笔直得如同耕地人的犁沟。村里的人都说,这条路至少能通到巴黎。诗人一边走,一边轻轻念叨着“巴黎”。大卫从来没有离开过维尔诺伊,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过。

左边的道路

沿着这条路走了三里格,就到了一个让人不知如何选择的路口。脚下的路和另一条更宽的路成直角相交。大卫站在丁字路口,踌躇不定,最后沿着左边的路走去。

在这条对大卫而言更为重要的路上,不久前刚刚经过的车辆留下了清晰的车轮印。大约又走了半小时,果然,推测得到了证实。只见一辆笨重的四轮大马车陷在陡峭的小山山脚下的一条小溪里,动弹不得。车夫和副手对着马大声吆喝,不停地拽着马缰绳。路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身穿黑衣,体型魁梧,女的身材瘦弱,身上裹了件薄薄的长外套。

大卫看出佣人们虽然卖力但不得要领,便不声不响,主动上前指挥他们操作。他让副手不要对着马大喊大叫,而去使劲推车轮。只让车夫一个人大声吆喝,因为马熟悉他的声音。大卫自己则用结实有力的肩膀抵住马车后部。众人齐心协力,一使劲,笨重的马车就重新驶上坚硬的路面。车夫和副手们都重新上车,回到原来的位置。

大卫单腿站了一会儿。那个身材魁梧的绅士挥了挥手,说:“你也坐上来吧。”他声如其人,嗓音洪亮,但因其教养与习惯,听起来倒还算温文尔雅。这声音所到之处,让人无法不服从。年轻诗人犹豫了片刻,接着又传来一声命令,他顿时不再迟疑。大卫登上马车的踏板。黑暗中他隐约看见后座上那个女子的身影。他正打算坐在女子对面,只听见那声音再次发出命令,“坐在小姐旁边吧。”

那个男子把自己健硕的身躯压在前排的位子上。马车继续向山上行进。女人蜷缩在角落里,沉默无语。大卫分辨不清她是年老还是年轻,只觉得她衣服上散发出一丝淡淡的幽香。这引起诗人阵阵遐想,他深信女子的神秘之中一定蕴含着美妙。这正是他曾经梦想过的一次历险。但是直到现在他还弄不清楚底细,因为,他虽然和这两位旅伴坐在一起,但他们深不可测,始终一言不发。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大卫透过窗户看见马车穿行在某个小镇的街上。没过多久,马车停在一座大门紧闭、一片漆黑的房子前。一个侍从从马上下来,不耐烦地敲起大门来。楼上一扇花格窗户猛然打开,一个戴着睡帽的脑袋探了出来。

“这是谁啊,深更半夜地乱敲门,打搅老实人家休息?已经关门了。都什么时候了,有钱的旅客不会找不到地方住的。别再敲了,赶紧滚吧!”

“开门!”侍从大声叫着,“开门!这是博普杜依斯侯爵殿下。”

“哎呀!”楼上的声音惊叫道,“请爵爷恕罪。小的不知道……这么晚了……马上开门,这房子全听大人吩咐。”

门里面传来了解链条和下门闩的声音,大门被打开。银壶旅社的老板战战兢兢地举着蜡烛站在门口,他衣冠不整,又冷又怕。

大卫跟在侯爵后面下了车。“扶小姐一把,”侯爵命令他说,诗人遵命而行。搀这位女子下车时,他感觉到她的小手在颤抖。“进去。”男人又传来一道命令。

他们走进了旅社长方形的餐厅。一张长方形的橡木桌几乎从这头摆到了那头。身材魁梧的男人在桌子的一头,找了张椅子坐下。小姐在靠墙的一张椅子上瘫了下来,看样子已经筋疲力尽。大卫站在一边,心里琢磨着该怎样离开,继续赶路。

“大人,”店老板一躬到底,说道,“要……要是我早知道您会……会大驾光临,我肯定会早做准备招待您。现在只剩些葡萄酒和冷肉,可能还……还……”

“蜡烛。”侯爵说道,以其特有的姿势伸出一只胖手。

“是,是,大人。”店老板取来六根蜡烛,点亮,摆在了桌上。

“我们还有一桶勃艮地红葡萄酒,不知大人是否愿意赏光品尝……”

“蜡烛。”大人说着,同时又张开手指。

“遵命……我这就去拿……马上就去,大人。”

大厅里又点起十二支蜡烛,顿时明亮起来。侯爵魁梧的身躯把椅子塞得满满当当。他一身黑衣,只有袖口和衣领的褶边是雪白色,甚至连他的佩剑和剑鞘也是黑色的。他神气十足,神情中充满了蔑视一切的高傲。他的小胡子高高翘起,几乎碰到了满是嘲弄神色的眼睛上。

小姐坐着一动不动。大卫现在看清楚了,她很年轻,容貌出众,倾国倾城。他还在想着她凄楚动人的美貌,却猛然被侯爵浑厚的声音惊醒了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大卫·米格诺特,我是诗人。”

侯爵的胡子翘得离眼睛更近了。

“你靠什么谋生?”

“我也是个牧羊人,照看我父亲的羊群。”大卫答道,头还是高昂着,但脸上泛起一层红晕。

“好吧,羊倌兼诗人,听听今天晚上命运为你做出了怎样的安排。这位小姐叫露西·德瓦内斯,是我侄女。她出身高贵,每年根据继承权有一万法郎的收入。要说她的美丽,你已经亲眼看到了。这些条件如果能打动你那颗羊倌的心,只要你一句话,她马上就能成为你的妻子。请别打断我。今天晚上,我送她到孔德·维尔莫庄园,因为她早就答应了嫁给那个人。客人们都已经到齐了,牧师也在那儿等着,她马上就要完成这桩地位和财富都般配的婚姻。可是在圣坛前,这位平时温文尔雅、恭敬顺从的小姐,突然像一头母豹一样向我冲来,说我残忍无情、作恶多端,然后在目瞪口呆的牧师面前撕毁了我替她订的婚约。我当场对天发誓,她必须嫁给我们离开庄园后碰上的第一个男人。无论他是王子、烧炭工,还是做贼的,她都得嫁。而你,羊倌,你就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小姐今天晚上必须成亲。如果你不愿意,就嫁下一个。给你十分钟时间考虑,之后做出决定,不要拿废话或问题来烦我。只有十分钟,羊倌,时间很快就到。”

侯爵白嫩的手指打鼓似的把桌子敲得“咚咚”响。他也不再多说什么,静静地等待着,好像一座大厦关闭了通向外界的门窗,不准外人进入。大卫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这个魁梧男人的态度使他难以开口。他只好站到女士身边,向她深鞠一躬。

“小姐,”他说道,同时感到惊奇,自己竟然能在如此优雅美丽的女子面前谈吐自如。“你已经听到,我是个牧羊人。有时我也梦想自己是位诗人。如果以是否仰慕、珍惜美作为对诗人的检验,那么,我就有理由自认为是个诗人。我能为你效劳吗,小姐?”

年轻女人抬起头来,无泪的双眼哀婉动人。她那坦率、热情的脸庞,因遭遇这场重大的变故而显得庄重严肃;她的身材健壮挺直,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真切的同情;还有,她心里充满对救助和怜悯的长久渴求——所有这一切,突然把她融化,她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先生,”她声调低沉地说,“看得出你真诚善良。这个人是我叔叔,我父亲的兄弟,我现在唯一的亲人。他爱上了我的母亲,因为我长得像母亲,所以他恨我。他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恐惧,看到他的脸我就感到害怕,从不敢有半点违逆。可是,今天晚上他要把我嫁给一个年纪三倍于我的男人。先生,请你原谅我,把你扯进这场冤债。你当然不会迫于他的压力,做您不愿意的傻事。但是至少我得感谢您的同情与大度。这么多年来,从没有人这样和我说过话。”

现在,诗人的眼里不仅仅是关爱和同情。他肯定是个诗人,因为他已经把伊冯娜忘得一干二净;这位刚遇到的可爱佳人,以她的清新典雅牢牢抓住了他的心。她身上飘来的微香让他春心荡漾。他充满柔情的目光暖暖地落在了她身上;而她,也正如饥似渴地迎着他的目光,沉醉于他的柔情。

“只有十分钟,”大卫说,“对我来说本来需要好多年才能完成的事情,现在只有十分钟就要决定。我不想说我怜悯您,小姐;那样说不是我的真情实感——我得说,我爱你。现在,我还不能渴求您也爱我,但是让我把您从这个暴君手中解救出来,爱情可能会随之而来。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我不会永远只做个牧羊人。现在,我将全心全意地珍爱您,减轻您生活的痛苦。小姐,您愿意把您的命运托付给我吗?”

“啊,你的自我牺牲只是出于怜悯。”

“是出于爱。小姐,时间快到了。”

“你会后悔的,将来会看不起我。”

“我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你的幸福,并使自己配得上你。”

她的纤纤素手伸出外套,放进了他的掌心。

“我愿把终生托付给你,”她说,“还有——爱情,也许不像你想得那么遥远。去答应他吧,只要从他的目光里解脱,我也许能忘掉过去。”

大卫走过去,站在侯爵面前。穿着黑衣服的人动了动身子,嘲弄的眼神瞟了一眼客厅里的大钟。

“提前了两分钟。一个放羊的居然要用八分钟来决定愿不愿意娶一个美丽又富有的姑娘!放羊的,快说,愿意成为这位小姐的丈夫吗?”

“这位小姐,”大卫自豪地站在那儿,说道,“已经屈尊答应,她愿意嫁给我。”

“说得好!”侯爵说,“你倒是有几分巴结人的伶牙俐齿,羊倌少爷。本来小姐可能连这个福分都没有,也许会抽上其他什么更次的签。只要牧师和魔鬼都成全你们,现在就把这件事给办了吧。”

他用剑柄猛敲桌子。店老板忙应声赶来,双腿发抖,拿来了更多的蜡烛,以为猜中了老爷的心思。“弄个牧师来,”侯爵说,“牧师。听明白没有?十分钟内,弄个牧师到这儿来,否则……”

店老板丢下蜡烛,跑了出去。

牧师来了,睡眼惺忪,还带着点儿火气。他宣告大卫·米格诺特和露西·德瓦内斯正式结为夫妻,然后把侯爵扔过来的金币揣进口袋,拖着步子走出了店门,消失在夜色中。

“拿酒来。”侯爵又向店主人展开他那不祥的手指,命令道。

“斟满。”酒拿来后,他又说。烛光中他起身站在桌子的一头,犹如一座恶毒而自负的黑色的山。他的目光落在侄女身上,凶光闪烁,仿佛对旧情的追忆已经转化成今日的仇恨。

“米格诺特先生,”他举起酒杯说,“我说完以下的话,请你喝下这杯酒。你已经和她结为夫妻,她将让你的一生变得污秽悲哀。她的血液里承载着弥天大谎和殷红的毁灭。她会带给你耻辱和忧伤。她的眼睛、肌肤、嘴巴浸透了降临在她身上的魔鬼,她甚至自甘下贱,去勾引一个庄稼汉。诗人先生,这就是你洪福齐天的未来。干杯!小姐,我总算甩掉了你这个累赘。”

侯爵喝干了酒。这时,姑娘发出轻声的啜泣,好像遭到了突如其来的伤害。大卫端起杯子,向前走了三步,直视着侯爵。他的仪态举止全然没有牧羊人的影子。

“刚才,”他镇静地说,“很荣幸您称我为‘先生’。既然我和小姐已经成婚,你我也算沾亲带故,地位上就更加接近。所以我想,在某件小事上,我是否有资格平等地站在您面前,这样可以吗?”

“可以,放羊的。”侯爵轻蔑地说道。

“那么,”大卫边说,边把一杯酒泼到那双讥讽地看着他的眼睛里,“也许你愿意屈尊和我决斗。”

侯爵大人顿时暴跳如雷,大声咒骂,就像突然吹响的刺耳号角。他猛然把剑抽出黑鞘,冲着一旁踌躇不安的店老板大叫:“拿剑来,给这个乡巴佬!”他转向那位小姐,发出让她心寒的狞笑,说道,“夫人,你真能给我找麻烦了。看来,我在今天晚上让你结婚,还得在今晚让你守寡。”

“我不懂剑术。”大卫说。在自己妻子面前说出这话,他的脸刷地红了。

“我不懂剑术,”侯爵模仿着他的声调,“难道我们要像乡巴佬一样拿根木棍打架?好啦,弗朗索瓦,拿枪来!”

一名侍从从枪套里抽出两支大号手枪,上面还镶嵌着银徽,闪闪发亮。侯爵顺手抓起一把,扔在大卫手边的桌上。“站到桌子那头去,”侯爵大声说,“放羊的总该会扣板机吧。没有几个羊倌能有幸死在博普杜依斯家的枪口下。”

牧羊人和侯爵在长桌两头对视而立。店老板吓得体如筛糠,比画了几下,结结巴巴地说:“先、先生,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在我店里动手!别……会出人命的——我的生意就完了……”侯爵瞪了他一眼,店老板顿时哑然。

“胆小鬼!”博普杜依斯大人叫道,“别在那儿啰唆。你要能说得出话,就替我们发口令。”

店老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干张着嘴,说不出话,连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不过,从他的手势可以看出,他还在为他的房子和顾客,请求他们不要动武。

“我来发令。”小姐声音清脆地说道。她走到大卫身边,给了他深情的一吻。她眼睛晶莹闪亮,双颊显出红晕。她背墙站立,两个男人举起枪,等着她报数。

“一——二——三!”

两支枪几乎同时响起,连烛光都只闪了一下。侯爵微笑着站在那儿,左手手指展开,撑在桌子边缘上。大卫仍然直挺挺地站着,慢慢转过头,用目光搜寻着他的妻子。随后,像外衣从衣架滑落一般,他瘫倒在地板上。

成了寡妇的小姐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叫,充满了恐惧和绝望,她赶紧跑过去俯下身。她找到了他的伤口,然后抬起头,脸上恢复了原来的忧郁神情。“射穿了他的心,”她喃喃自语,“哎,他的心啊!”

“走吧,”侯爵浑厚的声音响起,“出来上车!天亮之前,非得把你脱手不可。你还得再嫁一次,嫁给一个活的,就今天夜里。嫁给碰到的下一个,不论是强盗,还是乡巴佬。要是路上碰不到人,就嫁给替我开门的汉子。出来吧,上车!”

身材魁梧的侯爵怒不可遏,小姐重新裹上神秘的外套。侍从们收起手枪。所有人都出门上了等在外面的马车。沉重的车轮滚动的声音在沉睡的村庄里回荡。在银壶旅社,不知所措的店主俯身看着被击毙的诗人的尸体直搓手;桌子上,二十四支蜡烛的火苗舞动闪烁。

右边的道路

沿着这条路走了三里格,就到了一个让人不知如何选择的路口。脚下的路和另一条更宽的路成直角相交。大卫站在丁字路口,踌躇不定,最后沿着右边的路走去。

这条路通向哪里,他不知道,但他决心在这个夜晚把维尔诺伊远远抛在身后。他走了一里格,经过一座大庄园。看得出来,庄园不久前才招待过客人,每扇窗户都亮着灯;在庄园门口宽敞的石路上,还有客人车辆留下的纵横交错的车轮印迹。

又走了三里格,大卫感觉累了。他躺在路边一堆松树上,睡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身来,沿着这条未知的路继续前进。

就这样,他在这条宽阔的路上走了五天,睡在大自然带有松油香味的床上,或是农舍边的干草垛里,吃的是农夫们慷慨施舍的黑面包,喝的是溪水,或是向牧羊人讨来的一小杯水。

最后,他过了一座大桥,来到那座笑盈盈的城市,这里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成就了更多的诗人,也埋没了更多。他听到巴黎城以低沉的声音反复向他唱着欢迎曲——那是由说话声、脚步声和车轮声组成的合奏,充满了活力。他的呼吸也随之变得急促起来。

他又走了一段路,来到康迪大街一座旧房子顶层的阁楼,付了钱租住下来。然后,他坐在一把木头椅子上,开始写诗。这条街曾住过名门望族,而现在,却挤满了潦倒落魄的各色人等。

街上的房屋都很高大,虽然已经破败,但气派不减当年。大多数房子空空荡荡,只剩下尘埃和蜘蛛。到了晚上,只听得见铁器的碰撞声和寻衅滋事者从一家酒馆到另一家酒馆无所事事的喧哗和叫骂声。昔日上流社会文雅的深宅大院,如今已变成腐臭破败的藏污纳垢之所。不过这种房子的房租正好和大卫羞涩的钱包相匹配。他夜以继日,伏案于纸笔之间。

一天下午,他下楼买完吃的回来,带着面包、凝乳和一瓶低度数的葡萄酒上了楼。在黑乎乎的楼梯上,刚走到一半,他就遇见——不如说是撞见,因为她正坐在楼梯上歇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的美丽甚至连诗人的生花妙笔都无法形容。她一袭宽松的深黑外套敞开着,露出里面艳丽华贵的长裙。她的眼神随着思绪的每一个细微变化而难以捉摸地闪动着:时而圆睁,如同孩子般的天真无邪;时而微合狭长,如同吉卜赛人般的狡黠聪慧。她用一只手提起长裙,露出一只小巧的鞋子,高高的鞋跟,松散的鞋带没有系上。她简直美如天使,屈尊俯身都与她的身份不相配。她多么迷人,多么让人甘心服侍在她左右啊!也许她已经看见大卫走近,所以坐在那儿等着他帮忙。

啊,请先生原谅她挡在楼梯里,可是,瞧那鞋!可恶的鞋!哎呀!这鞋带怎么会松了呢?呵,但愿先生不嫌麻烦,能屈尊帮忙!

诗人帮她系鞋带时,手指都在微微发抖。系好后他本想赶快逃之夭夭,因为他已经深感她的存在将带来危险。可是她那双眼睛变得细长狡黠,如同吉卜赛女郎一般,让他动弹不得。他倚在楼梯扶手上,手中紧紧握着那瓶葡萄酒。

“您真好。”她说,微微一笑,“请问,先生也住在这所房子里?”

“是的,小姐。我,我想是的,小姐。”

“是不是住在三层?”

“不,小姐。住得更高。”

姑娘的手指摆了摆,但这可不是不耐烦的意思。

“请原谅。我这样问实在太唐突了。请先生原谅。打听先生住在哪儿,实在是不太合适。”

“小姐,请别这么说。我住在……”

“不,不,别告诉我。我知道我说错了。可我还是对这所房子很感兴趣,包括这房子里面的一切。这儿曾是我的家。我常到这里来,只是为了重温往日的幸福快乐。您可以把这当做原谅我的理由吗?”

“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你用不着任何解释,”诗人结结巴巴地说,“我住在顶楼——楼梯拐角边的小房间。”

“是前面那间吗?”姑娘问,头侧向了一边。

“是后面那间,小姐。”

小姐叹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那我就不再耽搁您了,先生,”她说,眼睛睁得圆圆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地说,“好好照料我的房子。哦,现在只是它的记忆才属于我啦。再见,请接受我对您帮助的感谢。”

她走了,只留下一个微笑和一丝幽香。大卫迷迷糊糊地爬完楼梯,恍如梦中。等他从梦中清醒过来,那微笑和幽香却一直萦绕在身旁,从此再也没有真正离开过他。这位他一无所知的女子激起了他的灵感,让他写出赞扬明眸的情诗。他表达一见钟情的爱,描绘她的秀发,歌颂她纤足下的鞋。

他肯定是个诗人,因为他已经把伊冯娜忘得一干二净;这位刚遇到的可爱佳人,以她的清新典雅牢牢抓住了他的心。她身上散发的淡淡幽香使他充满了奇妙的感觉。

一天晚上,就在这所房子里,在三楼的一个房间,有三个人围坐在桌子旁。房间里除桌子、三把椅子和桌上点亮的蜡烛外,再没有其他家具。三人当中有一个身材魁梧,身穿黑衣。他神气十足,神情中充满了蔑视一切的高傲,小胡子高高翘起,几乎碰到了满是嘲弄神色的眼睛上。第二个人是个小姐,年轻貌美。一双眼睛时而双目圆睁,如同孩子般的天真无邪。时而微合狭长,如同吉卜赛人般的狡黠聪慧;不过此时,她的眼睛充满渴望,昭示着野心,如同所有阴谋的策划者一样。第三个人办事果断,是个勇士,胆大剽悍的任务执行者,浑身透着火暴与刚毅。另外两人称他为德罗尔斯上尉。

这人用拳头捶着桌子,强忍住怒火说道:“今天晚上,就在今天晚上,在他半夜去做弥撒的时候动手。我厌倦了毫无结果的密谋策划。我烦透了信号、密码、秘密会议之类的玩意儿。要叛变就光明磊落地叛变。如果法兰西要除掉他,我们就公开干掉他吧,用不着设什么陷阱圈套去让他上钩。今天晚上动手,就这么定了。我说到做到。我亲自动手。就在今天晚上,在他半夜去做弥撒的时候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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