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爱德华当了国王

王子与贫儿 马克·吐温 第1页,共2页

迈尔斯·亨顿还没有卷入伦敦桥上那一场骚乱以前,他那副样子已经是够好看的——他从那里面摆脱出来之后,就更加好看了。他卷入纠纷的时候,身上的钱本来就很少,出来的时候就分文没有了。扒手把他最后剩下的几个钱通通掏光了。

但是不要紧,只要他能找到他那个孩子就行了。他是个军人,所以他并没有乱七八糟地找,而是首先动脑筋,把寻找的计划安排妥当。

这孩子必然会怎么办呢?他必然要到什么地方去呢?嗯——迈尔斯推想着——他当然会回到他的老窝去,因为那是神经不健全的人的本能,这种人到了无家可归和没人理睬的时候,一定是回老窝,也跟神经健全的人一样。可是他的老窝在什么地方呢?从他那一身破衣服,从那个好像是认识他、并且还自称是他父亲的那个下流的坏蛋,都可以看出他的家是在伦敦的某一个最穷、最糟的地区。去找他是不是困难,或是要很久呢?不,大概是很容易的,用不着多久就能找到。他不用去找那孩子,只要找成堆的人就行;他迟早一定会找到他那个小朋友,围在一大堆人或是一小堆人当中;这孩子还是会像往常那样,自称是国王,那些肮脏的家伙一定会作弄他,惹他生气,借此拿他开心。然后迈尔斯·亨顿就要把这些人打伤几个,再把这个受他保护的孩子抱走,对他说些亲密的话来安慰他,使他高兴,他们俩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分离了。

于是迈尔斯就动身去寻找。他在那些偏僻的巷子和肮脏的街道上钻进钻出,寻找成群成堆的人,找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结果他找到无数处成堆的人,可是始终没有那孩子的踪影。这使他大为惊奇,但是并没有使他丧气。在他看来,他的寻找的计划并没有什么不对;唯一估计错误的地方就是寻找的时间大概是要拖长了,而他原来是指望着只需要短时间就行的。

后来终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好几英里路,检查过许多处成群的人,但是唯一的结果就是把他累得筋疲力尽,而且又饿又困。他很想吃点早饭,可是没有办法。讨饭吃他又不情愿;至于当掉他那把剑,他又会联想到那是丧失体面的事情;他的衣服倒是可以少穿一点——不错,可是那种衣服如果也能卖得出去的话,那就连出卖病疼也容易找到主顾了。

直到中午,他还在到处游荡——这时候是混在那些跟在国王出巡的行列后面的乌七八糟的人当中;因为他推断这个堂皇的场面对他那个小疯子的吸引力一定很大。他跟着这个游行行列,穿过伦敦许多纡回的街巷,一直跟到威斯敏斯特宫和大教堂。他混在那些聚集在游行行列附近的群众当中到处游荡了很久,走得很累,心里懊丧而烦乱,后来他终于想着心思离开了人群,打算想个办法,改正他的寻找计划。过了一会儿,他从沉思中清醒过来,才发现城市已经被他甩在后面很远,天色也渐近黄昏了。他离河很近,并且是在乡间;那是讲究的乡村别墅的地区——这种地方对他所穿的那种衣服是不大欢迎的。

天气一点也不冷;于是他就在一道篱笆背风的一面躺在地上来休息休息,想想事情。困倦很快就控制了他的神经;远处微弱的轰隆炮声随风飘到他耳朵里来了,他就自言自语地说,“新王加冕了,”随即他就入了睡乡。在这以前,他已经有三十多个钟头没有睡眠、没有休息了。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快过了一半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他又瘸又僵地爬起来,饿得半死,勉强到河里去洗了洗脸,喝了一升把水,顶住饥饿,又很吃力地往威斯敏斯特宫走,一面嘟哝着埋怨自己耽搁了这么大的工夫。饥饿逼着他想出了一个新办法;他要设法找汉弗莱·马洛老爵士谈谈,向他借几个马克sup/sup,再……可是目前只要打这么个主意就行了;且等这第一步实现了之后,就会有充分的时间来扩大这个计划。

快到十一点钟的时候,他走近了皇宫;虽然他身边有许多衣冠华丽的人往同一方向走,他却并不见得不引人注意——他那一身服装帮了他的忙。他仔细打量这些人的面孔,希望找到一个好心的人,愿意替他把名字传达给那位老副官——至于他自己进宫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随后我们的代鞭童从对面走过他身边,然后又转过身来,仔细打量他那样子,一面想道,“这要不是皇上急于要找到的那个流浪汉,我简直就是个傻瓜——虽然我从前也许是有些傻。他恰好和皇上说的那个人一模一样,丝毫不差——如果上帝造出两个这样的角色,那就未免是一种重复的浪费,使奇迹太不值价了。我很想能找出一个借口,跟他说说话才好哩。”

迈尔斯·亨顿替他省了麻烦;因为他正在这时候回转身来——一个人要是被人从后面拼命盯住,对他施催眠术的时候,他就总是要回转身来;他一看这孩子眼睛里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就向他走上前去,说:

“你刚从宫里出来;你是在宫里当差的吗?”

“是的,老爷。”

“你认识汉弗莱·马洛爵士吗?”

那孩子吃了一惊,他心里想,“天哪!就是我那去世了的老父亲呀!”然后他大声回答说,“很熟哩,老爷。”

“那很好——他在里面吗?”

“在里面,”那孩子说;然后他又接着在心里想道,“在坟墓里面哩。”

“我请你帮个忙,把我的名字给他传进去,说我希望跟他当面说句话,行不行?”

“我很情愿马上替你办这件事情,先生。”

“那么请你告诉他,理查爵士的儿子迈尔斯·亨顿在外面等着——我非常感谢你,小朋友。”

那孩子显得有点失望——“国王不是这样称呼他的,”他心里想——“可是这倒不要紧,这大概是他的双胞弟兄,我相信他一定能给皇上说出另外那个什么爵士的消息来。”于是他对迈尔斯说,“你上那里面去等一会儿,先生,等我去给你带个话来。”

亨顿走进那孩子所指的地方——那是宫墙上一个凹进去的小屋子,里面有一条石头长凳——是天气不好的时候警卫避风雨的地方。他刚刚坐下,就有一个军官领着几个戟兵走过。那军官看见了他,就叫他的士兵站住,命令亨顿出来。他遵命出来了,那军官认为他是个可疑的家伙,偷偷地跑到皇宫附近来干坏事,马上就把他逮捕起来。情形显得很不妙。可怜的迈尔斯正想解释一下,但是那军官很粗暴地不许他说话,随即叫他的士兵解除了他的武装,搜查他身上。

“但愿老天显灵,让他们搜得出一点什么东西来,”可怜的迈尔斯想道;“我自己搜遍了全身,什么也没有找到,我倒是比他们更需要找出点东西来哩。”

什么也没有找到,只有一封信。军官把它撕开,亨顿认出了他那失踪的小朋友在那遭殃的一天在亨顿第写的那些鬼划胡涂的字,就笑了一笑。但是那军官念了用英文写的一段,脸色就发黑,同时迈尔斯听着他念,却吓得脸色惨白。

“又来了一个要求王位的!”军官喊道。“现在这种人简直像兔子似的繁殖得快哩。弟兄们,抓住这个坏蛋吧,你们千万要把他抓得紧紧的,好让我把这封宝贵的信送到宫里去,交给国王。”

他把犯人让戟兵们抓着,自己赶紧走开了。

“现在我的厄运终归走到头了,”亨顿嘟哝着说,“因为我为了那封信,准会吊在绳子上打秋千。我那可怜的孩子会遭到什么结局啊!——哎,只有仁慈的上帝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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