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欲

他有状态好的时候。当然,他也有状态不好的时候。不过,让我们暂且不考虑那些状态不好的时候。

他状态好时,我就给他读书。我给他读他最喜欢的那几本书:《烹调的乐趣》《康斯坦丝·斯普赖食谱》《玛格丽特·科斯塔四季烹调法》。这些书不一定每次都能奏效,但它们是最信得过的。我已经学会了如何投其所好。比如伊丽莎白·戴维的书毫无用处,他厌恶当代名人的私家厨师。“一帮奶油小生,”他嚷嚷着,“一帮理着额发的奶油小生!”上电视的那些厨师也不合他胃口。“看看这些卑鄙的小丑。”他会这么说,尽管我只不过在读书给他听。

有次,我尝试着给他读《1954年邦·维韦尔的伦敦》,结果犯了大错。医生们告诫我,太激动对他可不好。不过,这等于没说什么,是不是?过去几年,他们传授给我的所有智慧可以归结为这么几条:我们实在不懂病因,我们不知道最佳治疗方案,他有时状态好,有时状态不好,别让他太激动。噢对,再就是这当然是绝症。

在我尽最大努力给他刮好脸后,他会穿着睡衣裤,披着晨衣,坐在椅子上,双脚严严实实地藏在拖鞋里。他不像有些人把拖鞋的鞋帮磨短,整成了帆布便鞋。他总是举止很得体。好,他就这么并脚坐着,脚后跟藏在拖鞋里,等我翻开书本。过去,我翻到哪儿就读哪儿,可那样的读法引起了不少麻烦。另一方面,他也不喜欢我径直读他喜欢听的内容。我必须装出我是不经意间读到它们的。

就这样,我打开《烹调的乐趣》,翻到第422页,开始读“菇香羊肉或者仿制鹿肉”。我只读菜名,并不读做法。我不会抬头看他的反应,但我能意识到他的存在。接着我又读“香炖羊腿”“香炖羊小腿或羊腿肉”“煨羊肉或洋葱马铃薯炖羊肉”。正如我料想的那样,他纹丝不动。然后是“爱尔兰炖肉”。这时,我能感觉到他微微抬了抬头。“四至六份,”我回应道,“这种有名的炖肉烘烤后不会呈褐色。把1.5磅羔羊肉或普通羊肉切成边长1.5英寸的方块。”

“现在买不到羊肉呢。”他说。

顷刻间,我好高兴啊。虽然只有片刻而已,不过这总比什么都没有强,不是吗?

我继续读下去。洋葱、马铃薯,先削皮再切片,平底锅,盐和胡椒,月桂叶,切碎的荷兰芹,水或者高汤。

“高汤。”他说。

“高汤。”我重复了一遍。煮沸。盖紧。炖两个半小时,时不时摇一下平底锅。熬干汁水。

“没错,”他表示同意,“熬干汁水。”他慢悠悠地说着,让这话听上去像一句哲理格言。

正如我说的,他总是举止得体。我和他刚开始共事时,有些人指指点点,说些关于医生与护士的笑话。不过,那并不是真的。再说了,每天八小时跑前跑后忙着接待、调制药剂、举唾液导管也许会让某些人性欲旺盛,而我只落得个背部酸疼的下场。末了,我不觉得他有兴趣。我觉得我自己也没什么兴趣。

蘑菇橄榄猪腰肉。酸奶油烤猪排。克里奥尔式炖猪排。香辣烤猪排。水果烤猪排。

“加水果,”他边重复边把脸滑稽地扭曲起来,凸出下嘴唇,“外国垃圾!”

当然,他不是真想表达这个意思。或者说他讲这话时没这个意思。或者说他不会有这个意思。三种说法都对。我记得我姐姐费思曾问我,我刚来他这儿工作时他是个怎样的人。我回答说:“呃,我想他是个见多识广的绅士。”闻此,她咯咯直笑,于是我补充道:“我没说他是犹太人。”我只想说他去各地旅行,出席各种会议,有好多新点子,比如在候诊室里放音乐,在墙上挂漂亮的图画,提供当天报纸而不是昨日的旧报纸。过去,在病人走后,他还会做笔记:记下的不仅有治疗过程,还有他们聊过的话题。这样,下次这位病人再来就诊时,他们就可以继续上次聊过的话题。现在,所有的医生都这么做,但他是最早这么做的几位医生之一。所以,在他边扮鬼脸,边说“外国垃圾”时,他并不是真想表达这个意思。

我们共事时,他就已经结了婚,于是人们就臆断起我和他的关系。然而,事实并不像你想的那样。他婚姻破裂时,他深感愧疚。此外,与他前妻惯有的说法和众人眼里的真相恰恰相反,我们并没有私通。我可是不耐烦得很,承认这个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甚至还觉得他有点性压抑。不过,有一天,他这么对我说:“薇薇,我想和你有一段长长的暧昧关系。在我们结婚以后开始。”这难道不浪漫吗?这难道不是你听过的最浪漫的话吗?所以,假如你想知道的话,事实是哪怕他已经被逼入绝境,他也没做错任何事。

我刚开始给他读书时,他并不像现在这样,只能重复一两个词或发表一句评论。那时,我只需要读到某个特定的菜名,如炸蛋丸、炖牛舌、咖喱鱼、希腊蘑菇,他记忆的闸门便能打开,绵延不绝地回忆起好多事。有一次,我刚刚开始读托斯卡纳花菜(“按照法国人的习惯准备好花菜,用沸水焯七分钟”),他的记忆便开始正常运转了。他记起了桌布的颜色、放冰的小桶如何夹在桌边、口齿不清的服务生、小盘蔬菜、卖玫瑰花的小贩、随咖啡一起上来的圆柱形糖块。他记起了在露天市场另一头有座教堂,人们正忙着在那儿布置一场时髦的婚礼;当时的意大利总理在短短的十六个月中正着手组建第四任政府;我脱了鞋,用脚趾摩擦他那赤裸的腿肚。所有这一切他都历历在目。同时,由于他记忆复苏,我也记起了这一切,至少在短时间内我都记得了。后来,这段记忆变得模糊起来,或者说我不太确定我还能否信任或相信它。这是其中的一大苦恼。

你别误会,毋庸置疑,我们在诊室里从不调情。就像我说的,他总是举止得体,哪怕在我知道他感兴趣后也如此。同时,他知道我也感兴趣。他总是坚持要把公事和私事分开。在诊室,在候诊室,我们是同事,只谈公事。早些年,有次我聊了几句昨天的晚餐或别的什么。当时并没有病人在场,但他还是直接把我给撵走了,叫我去拿几张他并不需要的x光片。情况就这么着,一直到晚上打烊。你看,他就是喜欢把公事和私事分开。

当然,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已经退休十年了。在过去的七年间,我们各睡各的床。这主要还是他的主意,因为他说我睡着后会乱踢,而他醒来后喜欢听bbc的节目。我想我并不怎么介意,因为现在我们只不过是朋友罢了。也许你懂我的意思。

所以,你可以想象那天晚上我有多惊讶。那天,我给他读了一小会儿书后,开始给他掖被子,这时,他就这么说:“钻到我被窝里来。”

“你真可爱。”我说,丝毫没把他的话当真。

“钻到我被窝里来,”他重复了一遍,“求求你了。”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他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注视我了。

“我还没有……准备好。”我说。我说这话和过去的意思不同,我是想说我在别的方面没有准备好,在方方面面都没有准备好。毕竟,在那么长时间以后,还有谁能准备好呢?

“来吧,关上灯,把衣服脱了。”

哎,你可以想象我当时想了些什么。我想他这一举动兴许和服药有关。但我转念一想,或许,我一直给他读书有了效果,他的过去回来了,也许,对他而言,这一刻,这一时光,这一天,突然就宛如回到从前。这种想法几乎要把我融化了。我完全不在状态——我不想要他——这一切都不对劲,可我无法拒绝他。于是,我关上灯,在漆黑一片中站着脱衣。我可以听到他凝神听着,也许你懂我的意思。这种倾听的寂静,还真有点激动人心。最后,我深吸一口气,揭开被子,钻进被窝,躺在他身边。

他说——他的话我至死都不会忘记——他用他那干涩的嗓音说,仿佛又在批评我在诊室里谈论私生活:“不,不是你。”

我还以为我听错了,可是他又说了一遍:“不,不是你,你个荡妇!”

这件事发生在一两年前。现在,情况越来越糟了。不过在当时,那次是最糟糕的,也许你懂我的意思。我立马起床,跑回我的房间,衣服还堆在他床前。如果他真的有意,第二天早上他自己就能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并没弄明白,也没回忆起来。他没有感到羞耻,再也没了。

“酸卷心菜丝,”我读道,“东方豆芽沙拉。菊苣甜菜沙拉。干菜。西式沙拉。恺撒沙拉。”他的头微微一抬。我继续读:“四人量。这是一道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名菜。烹饪方法:把一瓣大蒜剥皮、切片,放到盛有四分之三杯橄榄油的杯子中。就这样。”

“杯子。”他又念了一遍。他是想说他不欣赏美国人用杯子来度量,因为任何一个傻子都知道杯子有大有小。他总是这样,力求精确。要是他下厨时,菜谱说“两或三勺……”,这简直会把他给逼疯了,因为他想知道到底应该取两勺还是三勺。两勺和三勺不可能同时正确,不是吗?薇薇,两勺和三勺中一定有一个更好,这是合乎逻辑的事。

炒面包。取两株生菜、盐、干芥末、大量胡椒。

“大量。”他重复着我刚读过的内容。

五块鯷鱼片、三汤匙葡萄酒醋。

“不用这么多。”

一个鸡蛋,两到三汤匙帕尔玛干酪。

“两到三?”

“柠檬汁。”

“我喜欢你的身材,”他说,“我一直是个窝囊废。”

我不搭理他。

我第一次给他念恺撒沙拉时,他的记忆奇迹般地恢复了。“我当时在密歇根参加欧乐-b的一个会议,你搭乘泛美航班来和我会合。然后,我们漫无目的地开车,故意漫无目的地开车。”这是他的一句玩笑话。要知道,他总是想知道我们在做什么,现在是何时,我们在何地,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个。现在,人们会叫他控制狂,不过在那时,大多数人都这样。有次,我跟他说,我们为什么不能随意点儿呢,就休息一下换种心情?他标志性地浅浅一笑,说:“好极了,薇薇,要是你想那样,我们就漫无目的地开车吧,故意漫无目的地开车。”

他还记起了迪诺饭店的大餐。饭店位于州际公路边上的一条路上,要一直往南开好久才能抵达。我们停车在那儿享用午餐。他记起了我们的服务生叫埃米利奥。这个服务生称,教他做恺撒沙拉的人师从恺撒沙拉的发明者。接着他描述了埃米利奥如何在我们面前现场做这道沙拉。埃米利奥先用勺背捣碎鯷鱼片,接着从高高的地方打下一个鸡蛋,然后如演奏乐器般摆弄着那台帕尔玛干酪磨碎机。最后,撒上了几小块油煎面包。所有这些,他都记得。随着他记忆的复苏,我也记起了这一切。他甚至还记得那顿饭我们花了多少钱。

在这种心境下,他能把事情讲得比照片、正常的记忆都还要逼真。他那穿着睡衣、晨衣坐在我对面,仿佛在杜撰事实的样子,俨然一个讲故事的人。他似乎在编故事,不过我知道他说的事确实发生过,因为现在我记起来了:锡制招牌,油井架低头饮水,天空中掠过的红头美洲鹫,我用来扎头发的围巾,暴风雨,暴风雨后的彩虹。

他过去一直很享受他的食物。从前,他会询问病人的饮食习惯,等病人走后,再做点笔记。有个圣诞节,仅仅为了娱乐,他弄懂了和那些不喜欢自己的食物的病人相比,喜欢自己的食物的病人是否更精心地呵护牙齿。他做了张图表,在完成研究前,还不想告诉我他在忙活什么。最后,他说,从统计数据来看,结论是享受食物和呵护牙齿之间没有显著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真叫人失望,因为你期望这两者间存在联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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