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处 女

苔丝 哈代 第1页,共2页

1

五月下半月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步行在从沙斯顿往家里去的路上;他的家是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谷(人们也称它作布莱克莫谷)的马勒特村。支撑着他的那两条腿摇摇晃晃;他的步态则总是使他的步子往左偏斜,难以笔直地朝前走。他偶尔轻快地点一点头,仿佛是对某种意见表示赞同,尽管他这会儿实际上并没有在思考什么问题。他的一条胳膊上挎着一只空蛋篮;他帽子上的绒毛是乱糟糟的,帽檐上那块在脱帽时拇指触摸的地方绒毛已磨耗殆尽。不一会儿他遇见一位上了年纪的牧师,这牧师骑着一匹灰马,一边赶路一边信口哼着小调。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人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应道。

步行者向前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脚转过身来。

“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上一个集市日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道上相遇,我对你说‘晚安’,你跟今天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

“是的,”牧师说。

“在那之前还有一次,差不多是一个月以前。”

“可能有那回事。”

“那么,你好几次这样称呼我‘约翰爵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只是普普通通的杰克·德比,一个四处跑的小贩呀。”

牧师拍马向杰克·德比靠近一些。

“这只是我一时的兴致,”他说。迟疑了一下他又说:“我之所以这么称呼你,是因为不久前我在为编撰新郡志而搜寻各家家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情。我是斯塔格富特街的特林厄姆牧师,也是古物收藏者。德比,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是德伯那个古老的武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伯家的始祖就是那位著名的武士佩根·德伯爵士,根据‘记功寺名册’,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国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先生!”

“嗯,这是真的。把你的下巴抬起一会儿,让我把你的脸从侧面看得清楚些。没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只是欠威武了一点儿。你的祖先是帮助诺曼底的埃斯特里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位武士之一。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曾到处都有采邑;在斯蒂芬王的时代,他们的姓名出现在卷筒卷宗上。在约翰王的时代,你的一位祖先十分富有,把一处采邑捐赠给了僧侣骑士团;在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你的祖先布赖恩应召到西敏寺去参加在那儿召开的大议事会。在奥立佛·克伦威尔任护国公的时代,你们家族衰落了一点儿,但情况并不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你们家族因为对君主的忠诚而被封为‘保王栎枝爵士’。唉,你们家族已经有过好几代的约翰爵士了,要是爵士的身份跟准男爵的身份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其实古时候爵士身份确是父子相传的——那么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

“不会是这样的吧!”

“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子拍拍自己的腿,下结论说,“在英国很难再找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了。”

“真是不得了,再也找不到了吗?”德比说。“可是我呢,一年又一年,老是东奔西跑,四处逛荡,就好像我跟教区里最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特林厄姆牧师,关于我的这个新情况,传到外面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牧师告诉德比说,据他所知,这件事已是湮没无闻,很难说还有谁知道了。他自己对此事的调查是在上一个春季的某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致力于探索德伯家的兴衰过程,恰好注意到德比写在自己大车上的姓名,于是进一步对他的父亲和祖父作了一些查考,直到对这个问题不再有疑问为止。

“起初我决定不要拿这么一个没有用处的消息来打扰你,”他说。“可是,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住我们强烈的冲动。我原以为你也许对这个情况是一直有所了解的。”

“嗯,没错,我曾经有一两次听人说过,我们家在搬来布雷克摩谷之前有过好日子。但是对这话我并不留意,认为那不过是说我们从前曾养过两匹马,现在只有一匹了。我家里倒是有一柄古银匙,还有一方雕刻精细的古印,可是,老天爷啊,汤匙和印算得了什么呢?想想吧,我跟高贵的德伯家族向来就是亲属。据说我的曾祖父心里藏有秘密,不愿谈论他是从哪里到这儿来的。哦,牧师,我想冒昧问一句,现在我们家的人在哪儿生火煮饭?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现在住在哪里?”

“你们家的人哪儿也不在了。要说作为郡内一个家族这么一个整体,你们已经灭绝了。”

“那太糟糕了。”

“是的——也就是那些好说谎的家谱上记载的所谓男系灭绝——也就是说,衰败了——没落了。”

“那么我们的人埋在哪里呢?”

“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里有一排排你们的墓穴,顶上覆盖着波倍克石的墓碑上刻有肖像。”

“我们家的宅第和庄园呢?”

“你们没有宅第和庄园了。”

“哦?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虽然如我刚才所说,你们家曾经有过许多地产,因为你们家族有很多很多支派。在这个郡里,从前你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处府邸,在谢顿有一处,在米尔滂有一处,在勒尔斯台有一处,在韦尔布里奇也有一处。”

“那么我们这个家族会不会再次兴盛?”

“呃——这我可说不上来。”

“先生,我该怎么做才好呢?”德比停了一会儿问道。

“哦,没什么可做的,没什么可做的;你只有想想‘大英雄何竟死亡’这句话,让自己得到一些安慰。这个事实只是对一些地方史和家系研究者有点儿意义,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这个郡里还有好几个现在住小屋的人家,从前差不多跟你们家一样显赫呢。再见吧。”

“可是,特林厄姆牧师,你我既有这样的缘分,那你就回来跟我一起喝一夸脱啤酒吧。滴滴纯酒店有好酒供应,尽管当然还比不上露粒芬酒店的。”

“不,谢谢你,今天晚上不喝了,德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完牧师拍马离去,同时心里怀疑,自己把这么一件事情告诉德比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是否不够谨慎。

牧师离去之后,德比沉思着向前走了几步,随后在路边长着花草的斜坡上坐了下来,把鸡蛋篮子放在跟前。不一会儿,远处出现一个少年,正朝这儿走来,他所走的方向跟德比刚才的方向一致。德比见了,高举起一只手,这少年便加快步子走上前来。

“小家伙,把这篮子拿起来!我要你替我做件事情。”

这瘦削的少年皱起了眉头。“你是什么人哪,约翰·德比,居然要差使我,还叫我‘小家伙’?你认识我,我也认识你!”

“你认识我?你认识我?这里头有个秘密——这里头有个秘密!现在听我的吩咐,把我交待你的事情去办好。嗯,弗雷德,我看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代。这是我今天下午刚刚知道的,今天下午。”这样宣布了以后,本来是坐着的德比往后躺去,伸开手脚舒服地仰卧在斜坡上的雏菊丛中。

这少年站在德比跟前,从头到脚地打量他。

“约翰·德伯爵士——这才是我,”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又说。“也就是说如果爵士跟准男爵是一样的话——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嘛。我的这事情全都记在书上呢。小家伙,你知不知道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个地方?”

“知道。我去过那里的格林山集市。”

“嗯,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不是一个城市,我说的那个地方不是一个城市;至少我去的时候那地方不是一个城市。它只是很小很差劲的那么一个鬼地方。”

“你不要管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小家伙,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谈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都穿着带宝石饰物的锁子铠甲,装在很重很重的铅的大棺材里。在整个南韦塞克斯这块地方,没有哪一个家族墓群里的祖先比得上我家祖先那样气派那样高贵。”

“哦?”

“现在你拿这篮子到马勒特村去。到了滴滴纯酒店以后,叫他们立刻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还要告诉他们,该用一个小瓶子装一点儿朗姆酒放在车里,记在我的账上好了。这件事办完以后你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叫我老婆把要洗的衣服撂到一边,因为她不用再洗了,叫她在家里等着我,我有事情要告诉她。”

见这少年半信半疑地站着没动,德比便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先令;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只有不多几个先令。

“这是给你的报酬,孩子。”

这一来少年对眼前的情况改变了看法。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可以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时我想吃——呃——煎羊杂碎,假如他们能弄到的话;要是没有,就吃香肠;如果香肠也没有,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这孩子拿起篮子正要出发,忽然从村子那边传来铜管乐声。

“那是怎么回事?”德比说。“不是为了我吧?”

“那是妇女们在搞联欢游行,约翰爵士。嗨,你的女儿也在她们当中呢。”

“一点儿不错——我光想着大事把这给忘了!好吧,现在你去马勒特村,让他们派车来,也许我要坐车去视察她们的聚会呢。”

这孩子转身离去,德比在夕阳中躺在芳草和雏菊上等待着。好长一段时间那条道上再没有人经过。在这青山围绕的环境里,那依稀可辨的铜管乐声是唯一能够听见的表明有人类在活动的声音。

2

马勒特村位于前面提到的那美丽的布雷克摩谷(或称布莱克莫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布雷克摩谷是一个群山环抱、幽静偏僻的地方,虽然距伦敦不过四小时路程,但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旅游者或风景画家的足迹。

要认识这个谷地,最好是从周围群山的顶上对它观望——也许夏季的干旱时节是例外。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向导引路的人若漫步进入谷地的幽深之处,往往对它那弯弯曲曲、狭窄泥泞的路径产生不满。

在这一片山峦屏蔽的丰饶的乡村土地上,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它的南边以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为界,这道山岭包括汉勃顿山、巴尔贝洛、奈脱柯匋、道格伯里、海厄斯托伊和巴布唐这些冈峦。一个从沿海地带来的旅客,向着北方费劲地走过几十英里的石灰质丘陵和麦地之后,不知不觉地登上了这些峻岭之中的一个,看见了跟他刚才所经过的地方迥然不同的一片区域地图般展现在他的眼底,会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是开阔的,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如此大片的土地,使整个景色平添一种开豁无垠的特色;路径是白色的,两旁有树枝互相缠绕的低矮树篱,空气是没有颜色的。而在他前面的这个谷地里,世界像是按较小的比例较为细致地建造起来;一块块田地只是一个个围场似的,它们显得如此之小,以致从这个高度看去它们的树篱就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编织而成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是懒洋洋的,而且染上了蔚蓝色,因此连这片被艺术家称为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天际则呈现最深的佛青色。耕地不多,面积有限;除开小部分例外,整个景色就是一些在这个大山谷里边的小山和小谷地,上面覆盖着茂盛、显眼的草木。这就是布雷克摩谷。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有趣,而且还有历史故事。这谷地从前叫做“白鹿御猎场”,源自国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一个有趣的传说,讲的是亨利王有一回在打猎时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而后又放它逃生,但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却杀死了它,国王因此重重地罚了他一笔钱。在那个时代,以及到离开现在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一直树木茂盛。即使在如今,山坡上还存留着的古老矮栎树林和一些不规则的林带,以及那些给许多牧草地带来荫凉的空心大树,由此也可以见到当年那种状况的痕迹。

繁密的树林不复存在,然而昔日林间树下的一些风俗习惯仍然被保留着。不过,它们当中的许多都改变了形式。例如,在这个下午,五朔节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按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一活动,马勒特村的年轻居民都觉得饶有趣味,虽然它的真正意义并不为这个仪式的参加者所注意。它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每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一律是女性。在类似马勒特村这个女子团体的一些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仪式并不少见,虽然如今正在渐渐消亡;但是在这种女子团体里(要是除开马勒特村这一个,别处也还有存留下来的话),由于女性天生的羞涩,或是由于她们的男性亲属的讥讽态度,这种仪式——此类团体的光荣和完美——已经被取消了。只有马勒特村的联欢游行仍然被保留下来,当地人用这一仪式记念刻瑞斯节。这个女子团体不算是一个互济会,它是村里妇女们的一种对神祇表示虔敬的组织。它按期举行联欢游行已经有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举行这一活动。

所有站在游行队列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种欢乐的场合穿这样的服装是旧历通行时代的遗风——那时候,快乐与五月时光两者简直就是同一回事;那时候,人们尚未养成作长远考虑的习惯,没有让这种习惯把自己丰富的感情弄得单调划一。这一天她们最初出现的时候是两人一排地在教区里列队行进。在绿色的树篱和墙上满是攀援植物的房屋正面的衬托之下,她们的身躯受到阳光照耀,便显示出理想和现实有小小的冲突——虽然队伍里的人穿的都是白色衣服,但是没有任何两件白得完全一样。它们有的近似于纯白;有的稍微带一点儿蓝色;一些年长的成员所穿的衣服(很有可能叠放在箱子里已经许多年了)则近乎死灰色,式样具有乔治时代的风格。

这支队伍除了全体列队者都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点之外,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一个人,无论是年长的妇女或是年轻的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去了皮的柳条,左手都拿着一束白花。修剥柳条和挑选花朵,这两件事情每个人都费过一番心思。

在这支队伍里,有几个中年妇女,甚至还有上了年纪的;她们饱尝人生的艰辛,头发白了、干枯了,脸上满是皱纹,却也出现在这种活泼愉快的场合,未免让人觉得怪诞,而且一定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说真的,她们历尽忧患,阅世经验丰富,也已临近该说“我毫无喜乐”的年岁,也许,跟她们的年轻伙伴相比较,这些人个个都有更多的故事供人搜集和叙述。不过,在这儿,还是让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把主角的地位让给那些生命在连衣裙下快速而热烈地跳动的年轻人吧。

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确实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在阳光下反映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看;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少得很,如果说不是根本没有。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她们便感到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怎样才能显得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不折不扣是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老是喜欢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所以她们个个都很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滴滴纯酒店,正要离开大道经由一扇便门进入草地,突然其中一个说:

“嗨,我的天哪!瞧呀,苔丝·德比,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回家来了吗?”

队伍中一位年轻姑娘听见有人叫喊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德比正坐在滴滴纯酒店的一辆轻便马车里顺着大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健壮的姑娘,外衣袖口卷到肘部以上。她是滴滴纯酒店那位快活的伙计,作为总管,她有时充当马夫和车夫。车上的德比这时候身子往后靠着,悠然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那儿——铅棺材里!”

除了名叫苔丝的姑娘,所有参加联欢游行的人都哧哧地笑了;苔丝呢,看来是因为意识到父亲在同伴们面前丢人现眼,脸上慢慢地感到有点儿发热。

“他累了,没别的,”她赶紧说,“这是搭别人的车回家来,因为我们家的马儿今天得歇息。”

“别装糊涂了,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赶集后喝过酒了。哈哈!”

“听我说,要是你们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先是两颊起了红晕,后来整个脸和脖子都红了。不一会儿她的眼睛也湿润了,她低下头去,两眼望着地上。伙伴们发现她们真的让苔丝心里难受了,便不再说什么,队伍继续行进。苔丝的自尊心强,不好意思再回过头去看看她父亲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如果说约翰·德比这样的举动果真有什么目的的话;于是她跟着大伙儿向四周有围篱、待会儿将在里面举行舞会的草地走去。到了那儿,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她用柳条轻轻地拍打身旁的伙伴,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了。

现在这年纪的苔丝·德比只是一团感情,还没有阅世经验。尽管她上过乡村学校,说话的时候总还多少带有方言:这个地区的方言特点是,那个差不离可以用ur这一字母组合来表示的音总是被发得圆润洪亮,可以比得上人类语言中任何一个音。苔丝那两片生来就说这种方言的深红色的撅嘴唇尚未完全定型,而当她每说完一个字闭上嘴的时候,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挤。

从她现在的容貌仍隐约可见童年时代各个不同阶段的模样。今天她在队伍里跟伙伴们一起向前走的时候,尽管充分显示了女性的健壮和端庄,然而你从她的两颊有时还是可以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从她的眼神能看到她九岁时的表情,甚至她五岁时的模样也会不时地从她嘴边流露出来。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更少有人注意到这点。极少数人,主要是一些陌生人,会在偶然经过的时候对她注目,一时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深深吸引,还会思忖,不知以后能否再见到她;可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差不多每一个人来说,苔丝只是个秀丽、标致的农村姑娘而已。

约翰·德比充满自豪感地坐在轻便马车上,由那位女车夫赶着,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也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因为没有男伴,姑娘们便彼此对跳,后来,收工的时候就要到了,村里的男子以及别的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和过路行人聚集在场子周围,现出欲找舞伴参加跳舞的倾向。

在这些旁观者中间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相像,年龄互相连续,让人看了几乎会以为他们大概是亲兄弟,其实的确如此。老大穿戴的是普通副牧师的白领带、圆领背心和薄边帽子;老二是个平常的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单凭外貌很难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神气,显示他还没有找到职业之门。我们只能猜测,他也许是一个什么都想试什么都想学的学生。

这三兄弟与身旁一些人交谈,说他们正在利用圣灵降临节的假期,徒步游览布雷克摩谷,路线是从东北的沙斯顿镇往西南去。

他们倚在大道旁的小门上,询问这些全都穿着白色衣服的妇女在草地上跳舞是什么意思。两个哥哥显然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看见一群女孩在没有男伴的情况下跳舞似乎产生了兴趣,因此也就不急于继续往前走。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地上,推开了小门。

“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道。

“我想去跟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三个都去不好吗?只玩一会儿,不会耽搁太久的。”

“不行,不行。你胡说什么呀!”大哥说。“在公共场合跟一群粗野的乡下姑娘跳舞!被人看见怎么办?快走吧,否则我们还没赶到斯托卡斯尔天就要黑了,而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还有,既然我不嫌麻烦把《驳不可知论》这本书带来了,我们在睡觉之前还得再念完一章。”

“好吧,五分钟后我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要停,我保证一定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两个哥哥不很情愿地离开弟弟继续向前走,还捎上了他的背包,以便他待会儿追赶的时候可以轻快些,安吉尔则进入了跳舞场地。

“这真是太可惜了,”当跳舞的人刚刚暂停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在哪儿,亲爱的姑娘们?”

“他们还没有收工呢,”最直率的那些女孩子当中的一个回答说。“一会儿他们就来了。现在他们还没到,你来当我们的舞伴好不好,先生?”

“当然好啊。可是我一个人,你们这么许多,怎么跳呢?”

“有你这么个舞伴总归比没有好。全是我们女的面对面跳,什么拉手啦,拥抱啦,一点儿都没有,真是太乏味了。好了,现在你仔细选人吧。”

“嘘——别这么不害臊!”一个比较怕羞的姑娘说。

小伙子受到这样的邀请,便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这些女孩,想在她们之间作一个比较,可是她们对他都是如此陌生,他比不出什么结果。于是他随手拉住一位,差不多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姑娘的希望落了空;被选中的也不是苔丝·德比。名门世系、祖先的墓地、显赫的功绩,以及德比家的相貌,这些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她的忙,甚至没有帮助她战胜最普通的乡下姑娘而赢得一个舞伴。诺曼血统在没有得到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援助时,充其量不过如此了。

那位压倒群芳的姑娘叫什么名字——不管是不是好听——反正后来一直没有人知道。不过,因为那天傍晚她第一个享受到与男伴共舞的快乐,全体在场的姑娘都羡慕她。榜样是有力量的:先前在没有外人闯入的情况下,聚集在周围观看的村里那些年轻小伙子倒并不急于进入场内,这时候却一拥而上,使得场子里迅速出现许多一男一女的对子,后来终于连相貌最平常的女性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了。

教堂的钟敲响时,那学生突然说他得走了——他只顾跳舞差点儿忘记必须赶上他的同伴。在离开场子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到苔丝·德比的身上;说实在的,苔丝那双大眼睛正流露出一丝怨意,似乎有点责怪对方为什么不选她作舞伴。安吉尔此刻心里也觉得遗憾:由于苔丝先前畏缩不前自己没有注意到她。带着这样的心情他离开了场子。

因为耽搁久了,他开始沿着西去的小路飞跑,不一会儿便越过谷地爬上又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然而他暂时停住脚步,喘一喘气并回头望去。在这儿他能看见绿草地上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旋转,跟刚才自己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她们似乎已经完全把他忘了。

她们都忘记了他,也许只有一位是例外。这一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人群,独自在树篱旁。从她的位置安吉尔知道那就是他没能与之共舞的那位美丽的姑娘。尽管这是件小事,但他本能地感觉到,姑娘是因为被忽视而心里难受。他想,刚才要是邀请了她做自己的舞伴该有多好!他还后悔没有问她的姓名。那姑娘如此文静,她的神态如此富有情意,她穿着薄薄的白色连衣裙显得那么温柔,安吉尔觉得自己刚才做得太愚蠢了。

可是,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于是他转过身子,弯下腰来快步赶路,不再去多想这件事情。

3

苔丝·德比却没能那么容易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好长一段时间她无法打起精神来再去跳舞,尽管要是她去的话她会有许多舞伴;可是,啊!他们说起话来,有哪一个比得上那位陌生的年轻小伙子那么动听!一直等到那年轻人在山上渐渐远去的身影溶化在夕阳的余晖之中,她才甩开这一时的哀愁,接受了别人请她跳舞的邀请。

她和伙伴们待在一起直到暮色降临,对于跳舞她倾注了相当高的热情。诚然,眼下她尚未坠入爱河,喜欢踏着拍子起舞纯粹是为了跳舞本身;当她看见那些被人追求并被赢去芳心的女孩子经受“温柔的折磨、苦涩的甜蜜、惬意的痛苦和讨人喜欢的悲伤”时,差不多一点儿都不去猜测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如何。小伙子们吵闹着、争夺着要和她跳舞的时候,她只觉得好玩——此外没有任何想法。当他们争吵得太激烈的时候,她还会呵斥他们。

她本来也许会待更长一些时间,只是她想起父亲刚才那种古怪的模样和举动,心里焦急,很想知道他现在情况如何,于是离开伙伴们,拐弯向村子的尽头走去;她家住的小屋就在那里。

在距离家门口还有数十码的地方,她听到了与刚刚离开的跳舞场地上所能听见的完全不同的一种有节奏的声音。一种她非常熟悉的声音——太熟悉了。这是屋里一只摇篮被猛烈摇动在石板地上发出的一连串有规律的嘭嘭声。和着摇篮的摆动,一个女人的嗓音正以活泼的加洛佩德舞曲节奏唱着她喜爱的歌谣《花点母牛》:

我看见她——躺了下来——在那边绿树林里,

心爱的人,你快来!究竟在哪儿,让我告诉你!

歌声和摇篮的嘭嘭声有时候一起停顿一会儿,这时那嗓门会扯到最高点发出尖声喊叫。

“愿上帝保佑你这双羯羊眼睛!你白嫩的脸蛋!你的樱桃小嘴!你这两条丘比特的大腿!愿上帝保佑小宝贝儿身上的每一块地方吧!”

这种祈祷式的喊叫停止,摇篮的嘭嘭声和歌声重新开始,《花点母牛》像先前一样被接着往下唱。当苔丝推开门站在门里的擦脚地垫上往屋里张望时所看到的正是这样的情形。

尽管有歌声,屋里的景象却使苔丝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刚才置身于户外,陶醉在庆祝节日的欢乐之中——白色的连衣裙、芬芳的花束、柳条儿、草地上的翩翩起舞,以及她内心深处对那位陌生小伙子所产生的一阵柔情——此刻步入这仅有一支蜡烛的令人郁悒的昏暗环境里,真有天壤之别啊!这种强烈的对比除了给她以刺激,还使她感到深深的自责,怨恨自己贪恋外面的玩耍而没有早一点儿回家来帮助母亲料理家务。

她母亲站在一群孩子中间,跟她先前出门去参加联欢游行的时候一样,俯身对着星期一就该刷洗的一盆衣服;家里的脏衣服老是从星期一拖拉到周末才被洗掉,眼前这一盆也不例外。苔丝身上现在穿着的这件白色连衣裙本来也在这个盆里浸着——她穿得不注意,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把裙裾弄脏了——是母亲昨天从盆里取出来亲手洗净、绞干、熨平的,想到这些苔丝非常懊悔。

德比太太跟往常一样,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边,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另一只脚呢,在执行前面提到的晃动摇篮里她最年幼孩子的任务。这摇篮多年来在石头地板上承受过这么多孩子的重量,服过了这么艰苦的劳役,它的弧形弯脚差不多已被磨平,因此当德比太太在歌声鼓舞下用劳累了一天之后剩下的力气使劲地每摇动它一次,它就猛烈地震动一下,把小孩如织布的梭子似地从这一边甩到那一边。

摇篮继续发出嘭嘭的响声;蜡烛的火苗越燃越长,并开始上下跳跃。洗衣水从德比太太的胳膊肘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淌,《花点母牛》很快地唱到了段落的末尾,这时候她的目光落到女儿身上。尽管肩负着扶养一大群孩子的重担,琼·德比现在依然非常喜欢唱歌。凡是从外面传进布雷克摩谷的歌谣、小曲,苔丝的母亲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把它的调子学会。

从这位太太的面貌现在还隐约能看出她年轻时的清秀甚至漂亮,人们相信,苔丝能引以自豪的美貌多半是母亲给她的,因此跟历史上那个世家望族没有多大关系。

“我来替你摇摇篮吧,妈,”女儿温柔地说。“要不我把身上这件好衣服脱了帮你把盆里的拧干吧。我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呢。”

母亲并没有因为苔丝离家这么长时间弄得自己不得不一个人做家务而责怪她。说实在的,琼很少因为这个原故责备女儿;她要是想休息,自然就会把活儿暂时搁一搁,所以,没有苔丝帮忙,她也并不觉得有多大问题。不过,今天晚上她显得比平时更加高兴。她的脸上带有那么一种遐想悠悠、如痴如醉、心潮澎湃的表情,而这是女儿所不懂的。

“嗯,你回来得正好,”《花点母牛》刚一哼完母亲就说。“我正要去把你爸爸找回来。不过,还有别的事呢,我要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你听了一定会得意的,我的宝贝!”(德比太太习惯说方言。她的女儿曾在“国家学校”读完六年级,授课的是伦敦培养的女教师,所以会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方言,而在外面以及对有身份的人说话时便说普通国语。)

“是我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吗?”苔丝问。

“没错!”

“今天下午爸爸坐在马车里那模样活像个稻草人,是不是跟这件事情有关系?他那是在干什么呀?当时我真觉得羞死人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进去。”

“就是因为这件了不起的事情你爸爸才会弄成那个模样。想不到原来我们家是全郡最有地位的高门大姓——我们的家史长着呢,很早很早就开始了,比奥立佛·咕哝威尔的时代还要早得多,算起来要从佩根·土耳其那时候开始——有墓碑、墓穴,有头盔、盾牌,还有天晓得别的一些东西。在圣查理当权的时候,我们的祖宗被封为‘保王栎枝爵士’;我们家原本姓‘德伯’!这消息不让你感到得意吗?就是这个缘故你爸爸才坐马车回家来,并不是因为像人家说的那样,喝醉了酒。”

“那真是太好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不,妈?”

“噢,会的!恐怕会有大好事呢。这消息传出去以后,肯定会有许多跟我们一样身份高贵的人坐着马车来拜访我们。你爸爸在从沙斯顿回来的路上听说了这个消息,到了家里就一五一十统统告诉了我。”

“爸爸这会儿到哪里去了?”苔丝忽然问。

德比太太说一些不相干的话算是回答:“他今天在沙斯顿看过医生了。看起来他根本不是得了肺病。是心脏外面长脂肪了,医生说。喏,就像是这样。”琼·德比一边说一边用她在肥皂水里泡得皮肤都已起皱的拇指和食指比划出一个有缺口的圆圈,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眼下呢,’医生对你爸爸说,‘你的心脏这一面和这一面都被脂肪包住了,只剩下这一点儿还没有被包住,’他说。‘一旦连这一点儿也被脂肪包住,变成这样,’”——说到这儿德比太太把拇指尖和食指尖碰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圈——“‘你就会立刻完蛋,德比先生,’他说。‘你也许能再活十年,也许十个月过后就完蛋了,也许十天。’”

苔丝现出一脸的惊讶。尽管突然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她的父亲也可能一下子就寿终正寝的!

“可是爸爸现在究竟在哪里呢?”她再一次问道。

她母亲的表情显示她不赞成女儿这种态度。“喏,你不要发火!那可怜的家伙,听了牧师告诉他的消息就美得了不得,半个钟头前去了露粒芬酒店。他很想恢复他的体力,明天好带着蜂箱赶路;那些东西是非送走不可的,不管我们的祖上是不是高门大姓。路很远哪,半夜十二点过后不多久他就得上路。”

“恢复他的体力!”苔丝焦躁地说,眼里噙着泪水。“哦,我的天哪!到酒店里去恢复他的体力!你怎么会同意他去的,妈!”

苔丝的责备和她焦急的神态似乎充斥整个屋子,仿佛使屋里的家具、那支蜡烛、在一旁玩耍的弟妹以及她母亲的脸上都现出了害怕的样子。

“不,”她母亲赶紧申辩,“我没有同意他去。我一直在等你回来看家,好让我去找他。”

“让我去吧。”

“哦,不行,苔丝。你知道,你去是没有用的。”

苔丝并不坚持自己的意见。她知道母亲为什么反对自己去。德比太太的外衣和帽子已经乖觉地挂在她身旁的一张椅子上,为这一趟早就盘算好了的短时间逛荡作好了准备;这位太太反对女儿去找父亲正是因为这个原故,而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情非她自己去做不可。

“另外,把这本《算命全书》拿到外屋去,”琼接着又吩咐女儿,一边匆匆把手擦干穿上外衣。

《算命全书》在她身旁的一张桌子上,是一本厚厚的书,已经很旧,因为经常从衣袋里取出来又放进去,页边的空白处已磨耗殆尽。苔丝把书拿起来的时候她母亲也就已经出门。

德比太太需要扶养一大群孩子,整个生活脏乱透顶,如果说她还有什么乐趣的话,那么,像这样到酒店去找她那个得过且过的丈夫便是其中之一。在露粒芬酒店里找到他,在他身边坐上一两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一点儿不去想孩子们,一点儿不去为他们操心,德比太太觉得快活。在这种时候,仿佛有一个光晕,又似一道晚霞,使生活变得金灿灿的。烦恼及生活中的其他现实都显得幽宛、玄乎,触摸不着,感觉不到,成了供人冷静观察的精神现象,只是这么一种精神现象而已,不再是咄咄逼人的具体事物,不再折磨人的肉体和灵魂。孩子们不在眼前,似乎倒反而形象鲜明,十分惹人喜爱;日常生活里的种种事情则不无幽默和令人欢乐之处。当年,如今的丈夫向她求爱时,她也是在这个地方坐在他身旁,对他性格上的缺点统统视而不见,眼里只有一个理想情人的形象,现在两人又这样坐在一起,热恋时的感觉又有点儿回到了德比太太的心头。

这会儿家里只剩弟弟妹妹们和她在一起了,苔丝先把那本算命的书拿到外屋,把它塞进屋顶上的茅草之中。她母亲对这本邋遢的厚书怀有一种拜物教徒式的奇怪的恐惧,从来不敢把它放在屋里过夜,每次用完之后总要把它放回外屋。母亲脑子里还有着许多正在迅速被人们摒弃的迷信,还记得许多民间故事和口头流传下来的歌谣,说话时带着大量方言,而苔丝则受过国民教育——根据作过大量修正的教育法的规定,由经过训练的教师来执教的普及教育——因此,一般人都认为她们母女之间存在着两百年的差距,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简直就是詹姆斯一世的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并列在一起。

顺着园地的小径回屋里去的时候,苔丝琢磨着母亲在今天这个日子看《算命全书》是要弄明白什么。她猜测大概和刚发现的自家祖先的新情况有关系,但是没有想到自己正是母亲这一举动所关系到的唯一对象。不过,她不再去多想这个问题而开始忙着,往白天晾干了的衣服上喷水,准备熨烫。这时候和她作伴的是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和十二岁半的妹妹伊丽莎-路易莎——大伙儿叫她“丽莎-路”——更小的几个弟弟妹妹都已经睡了。苔丝比最大的妹妹年长四岁多,在她们两人之间本来还有两个,早已经死于襁褓之中,所以当父母不在,只有她和弟弟妹妹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做得像个母亲。亚伯拉罕下面是两个女孩,荷浦和莫迪丝娣,在她们下面还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和一个刚满周岁的娃娃。

这些小家伙都是德比船上的乘客——他们的快乐、他们的需要、他们的健康,甚至他们的生存,完全取决于德比家两个成年人的判断。要是德比家的决策者选择将这条船驶入困难、灾祸、饥饿、疾病、堕落、死亡,那么,这几个关在船舱里的小囚犯也不得不跟着一起去——他们是六个孤苦无助的可怜虫,关于来到世上做人,从来没有谁问过他们有没有什么要求,更没有问过他们是否愿意到无计谋生的德比家来过这样的苦日子。有一位诗人,近来人们都认为他的思想深刻、值得信赖,他的诗歌纯真、轻盈,也许有人很想知道,他在说“自然之神圣计划”的时候是否有任何根据。

时间更晚了,父亲和母亲都还没有回来。苔丝站在门口望着外面,让自己神游马勒特村。这村子正在闭上眼睛。家家户户都在熄灭烛火和灯光:她心灵的眼睛看见一只只拿着熄烛器的手伸向前去。

她母亲去酒店找父亲实际上是增添了一个需要找回家来的人。苔丝开始觉得,一个身体不好而又要在半夜一点之前带着蜂箱赶路的人实在不应该这么晚还待在酒店里炫耀祖先的光荣业绩。

“亚伯拉罕,”她对弟弟说,“戴上你的帽子——你是不害怕的,对不对?——到露粒芬去,看看爸爸和妈妈在干什么。”

这孩子立刻从凳子上跳下来,打开房门,随即消失在夜色之中。又过去了半个钟点,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没有回来。亚伯拉罕跟他爸爸妈妈一样,看来也被那诱惑人的酒店粘住了。

“我得自己去一趟,”苔丝说。

丽莎-路于是上床睡觉去。苔丝把弟弟妹妹们统统锁在屋里,转身踏上那条黑黝黝、弯弯曲曲的小径或者说是街道。这条道并非为有急事赶路的人而修,当初修它的时候还不是每一寸地都那么值钱,那还是单根指针的钟就完全可以指示时间的年代。

4

露粒芬是开设在整体上呈狭长形状、住家零落的马勒特村这一头的唯一一家酒店,持有只许外卖不准堂饮的执照,不能让顾客在店里喝酒,否则便是违法,因此,这酒店公开招待客人的地方,严格地局限于一个用铁丝将一块大约两码长、六英寸宽的木板悬吊在庭院围篱外边而形成的壁架那样的东西。口渴的陌生人买了酒便站在路旁喝,完了把残剩在杯里的往多灰尘的地上倒去,弄出波利尼西亚似的图案,随后把酒杯放在这块木板上。他们希望在酒店里面能有供他们休息的座位。

过路的陌生客人们这样想,村子里的主顾们也有这样想的,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这天晚上,十一二个来寻找乐趣的人聚集在楼上一间不小的卧室里,卧室的窗户用老板娘露粒芬新近废弃不用的一块大羊毛披巾遮得严严实实。他们都是马勒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酒店的常客。因为获准外卖兼堂饮的滴滴纯酒店在这个住家零落的村子的那一头,距离较远,所以住在村子这一头的人要去喝酒实际上很不方便。此外,还有一个比这一点更要严重得多的问题,那就是酒的质量。对于后一个问题的考虑,使一个多数人所共有的意见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宁可与露粒芬在房顶的角上一起喝酒,不在宽阔的房屋与那一位老板共饮。

屋里放着一张有四根细长帷柱的床,它的三面为几个人提供了坐的地方;另有两个人高高地坐在五斗柜上;一只栎木雕花的小柜子上坐着一个人;脸盆架上坐着两个;还有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这样,不管怎么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舒服的座位。此刻他们正兴高采烈,快活得连灵魂也已飞出体外,仿佛整个屋子都跟着他们一块儿喜气洋洋。在这个过程中,这间屋子和屋里的家具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遮着窗户的那条披巾显得如织锦挂毯那样华贵,衣柜上的黄铜拉手就好像黄金门环一样,而床上那四根雕花帷柱则跟所罗门庙宇里的华丽柱子差不多属于同一品级了。

先前德比太太离开苔丝后匆匆来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那间漆黑一片的房间,接着把楼梯门打开(看样子她对那门闩非常熟悉),然后慢慢地沿着弯弯曲曲的楼梯拾级而上。她的脸刚刚显露在楼梯口的灯光下,聚在楼上卧室里的这些人就一起把目光向她投来。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听见脚步声,一边注视着楼梯口一边大声说道,简直像小孩背诵教义问答那样流利。“哟,是你呀,德比太太。我的老天爷!你真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是政府派来的哪个当官的家伙呢。”

屋子里其他的人都看着德比太太并点头对她表示欢迎,这以后她便转身走到丈夫身旁。约翰·德比此时正坐在那儿心不在焉地轻轻哼着:“不管是哪儿的人,我都可以比得上他!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有我家的大墓穴,胜过韦塞克斯任何哪一家!”

“我有话对你说!我们家祖宗那么了不起,让我想到一个主意——刮刮叫的一个主意!”快活的妻子对他低声耳语。“喂,约翰,你没看见我来了?”德比太太用胳膊肘轻轻推他,然而他却视而不见地面对着妻子,似乎妻子是块窗玻璃,而嘴里继续哼着小调。

“嘘!别唱得这么响,我的先生,”老板娘说,“要是有个在政府里做事的人打这儿走过,我的营业执照就要被收去了。”

“我想,他大概把我们家的事告诉你们了吧?”德比太太说。

“是的,说了一点儿。依你看,这么一来你们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些钱呢?”

“啊,这可是一个秘密,”琼·德比显得很有头脑地说。“不管怎么说,跟坐马车的人是亲戚总是好的,哪怕轮不到你坐上去。”说完这句,她压低嗓门重又跟丈夫耳语:“听说了你带回家来的消息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个非常有钱的太太,就在那猎场边上,她姓德伯。”

“唉——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德比太太把刚才说的重复了一遍。“那位太太一定是我们的亲戚,”她接着又说。“我的主意就是让苔丝去认这位亲戚。”

“是有一个姓德伯的太太,你这一提我也想起来了,”德比说。“特林厄姆牧师没有想到这个人。不过跟我们比起来她算不上什么。从诺曼王那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是很久很久了,她家只是在我们之后的一个支派,肯定不会错。”

他们夫妇二人如此全神贯注地讨论这个问题,因此都没有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悄悄溜进屋里,在等待机会请他们回家去。

“她很有钱,一定会好好照顾苔丝的,”德比太太接着说。“那样就好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一个家族的两个支派的人就不能有来往。”

“对,我们都去认亲戚去!”亚伯拉罕从床沿底下钻出来高兴地说。“苔丝到她家去跟她一块儿住的时候,我们就都去看她;我们要坐她的马车,还可以穿黑色的礼服了!”

“这孩子,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胡说些什么!去,到楼梯那儿去玩,等爸爸妈妈把话讲完!……嗯,苔丝应该去见见我们家这个亲戚。她一定会讨这位太太喜欢的,苔丝一定会的;而且这样一来以后很可能会有某个出身高贵的人娶她做妻子。反正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查过《算命全书》给她算了命,那书里硬是说她将来要嫁贵人!……你还没见到她今天有多漂亮哟;那皮肤就跟公爵夫人的一样柔嫩。”

“那孩子自己想不想去呢?”

“我还没有问过她。她还不知道我们有这么一位亲戚呢。不过,因为有了这个亲戚她就一定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她不会说不去的。”

“苔丝脾气很怪的。”

“不过她总算是个听话的孩子。让我来跟她说吧。”

尽管两人是悄悄地说着体己话,他们周围的这些人也还完全能够明白它的意义,猜得出德比夫妇此刻在商量的是不同寻常的重要事情,也猜到,美好的前途在等待着他们那漂亮的大女儿苔丝。

“今天我看见苔丝和那些女孩子一起排着队在教区各处走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苔丝那漂亮姑娘真有意思,’”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说。“不过琼·德比一定要当心,不要让那孩子把已经开始发芽的谷粒撒到地里。”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有特别的含义,他说完之后没人搭腔。

后来屋里的人一起谈论其他各种事情。不一会儿,又听见有人穿过楼下那间屋子的脚步声。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赶紧重复这句用来应付不速之客的现成话,接着她就认出了人:原来是苔丝来了。

屋子里酒气弥漫。对于脸上已有皱纹的中年人来说,这种气氛还不算不合适,但是苔丝那年轻姑娘的容貌在这儿就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了,这一点甚至她母亲也看得出来,因此,苔丝乌黑的眼珠里还没有闪现出责备的目光,她的父母亲已经从坐位上站起身来,匆匆把杯里的酒喝干,随着她下楼去。露粒芬太太在他们身后提醒说:

“请你们小点儿声,做做好事,亲爱的,不然的话我会丢了营业执照的,还会被传了去,不知有别的什么事情落到头上呢。祝你们晚安!”

苔丝架着她父亲一只胳膊,她母亲架着另一只,两人搀扶着约翰·德比往家里走。实际上他刚才喝得很少;一个惯于喝烈酒的人在星期天下午喝过酒之后去教堂做礼拜,依然可以行动自如地转身向东、面对圣坛屈膝下跪,一点儿也不趔趄;德比刚才所喝的,还不到这种酒徒去教堂之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可是约翰爵士体质虚弱,所以此类小罪恶就已经使他支持不住了。从酒店里出来被风一吹,他的脚步就不稳了,身体东摇西摆,弄得他们三个人一会儿好像是去伦敦方向,一会儿又像是去巴思方向。这种情形常常发生在夜间同归的一家人身上,令人看了觉得可笑,同时它也跟大多数看起来可笑的事情一样,毕竟并非那么可笑。两个女人英勇地尽她们最大的努力不使德比、亚伯拉罕以及她们自己现出这种无法控制的趔趄和一溜歪斜——这种由德比造成的滑稽样子;他们于是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家,那位家长在到了门口的时候突然又高声唱起那个调子,仿佛他眼下的住处如此窄小,他在让目光落到屋子上的时候得为他的灵魂壮胆——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

“嘘——别这么傻乎乎的,杰基,”他妻子说。“从前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家多着呢,不是只有你们一家。你看安克特尔家、霍西家,还有特林厄姆家,都和你们家一样败落了,不过先前你们家比他们都要阔,这倒是真的。感谢上帝,我娘家从来没有阔过,我也就不必为家道败落而感到丢脸了!”

“别说得这么肯定。瞧你那德行我就相信你娘家以前一定有人当过国王和王后,你比我们哪一个都要更加丢脸呢。”

苔丝觉得现在这时候有一件事情要比自家祖先从前阔不阔这个问题重要得多,于是改变话题说:

“我想爸爸恐怕明天不能这么早带着蜂箱赶路了。”

“我?过一两个钟点我就没事了,”德比说。

全家人都上了床的时候,已经过十一点钟。倘若要在星期六集市开始之前把蜂箱送达卡斯特桥的零售商,那么,最迟在半夜两点非上路不可,因为整个路程有二三十英里,并且很不好走,而他家的车马又是最差劲的。一点半的时候,德比太太来到苔丝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睡觉的那间大屋子。

“那可怜的人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苔丝那双大眼睛在母亲的手刚刚碰到房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身来,迷迷糊糊的,又像是在做梦,又像是在和母亲商量事情。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眼下这时候卖蜂已经晚了。再过些时候今年的蜜蜂分群很快就会停止,要是我们拖到下个星期的集市日再送去就不会有人要买,这些蜜蜂就断送在我们自己手里了。”

德比太太看来对付不了这种紧急情况。“也许有哪个年轻小伙子愿意去?昨天那些小伙子那么喜欢跟你跳舞,能不能在他们当中找一个?”她立刻建议说。

“哦,不行,我说什么也不能这么做!”苔丝带着强烈的自尊坚决地说。“那样人人都会知道是什么原因,这真是太丢人了!我想,要是亚伯拉罕能跟我做伴的话,我可以去。”

她母亲最后同意她这个办法。于是她们叫醒了在屋子的一角睡得正酣的亚伯拉罕并叫他穿上衣服,小家伙的魂还在另一个世界呢。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忙穿好衣服。姐弟两人点起提灯到马厩去。蜂箱已经装上了那辆摇摇晃晃的小运货马车,苔丝把马儿“王子”牵了出来;这匹马也是摇摇晃晃的,只是摇晃得比那辆车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这可怜的畜生困惑地看看四周的夜色,然后望望提灯,又瞧瞧那姐弟二人,似乎它怎么也不能相信在这个一切生物都应该待在家里休息的时刻它却要出来劳动。苔丝和亚伯拉罕把不少蜡烛头放进提灯,把灯挂在马车右边,赶着马朝前走。开始走的是上坡路,他们在马的身旁步行,以免这匹衰弱的马儿负担过重。为了尽量让自己情绪好一些,他们用提灯照明,一边吃着黄油面包,一边聊天,假想此刻已是早晨,其实离天明还早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比较清醒了(刚才他一直是精神恍惚地在向前挪动脚步),开始谈论各种黑暗的物体以天空为背景而形成的奇怪形状,说这棵树看起来像从穴里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那棵树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过了小镇斯托卡斯尔——在厚厚的褐色茅草屋顶下镇上的人们正在酣睡——他们到了地势较高之处。在他们的左边,那地势更高的地方,就是巴尔贝洛,也叫比尔贝洛,差不多是南韦塞克斯最高的地方。它高高耸立着,四面围有土壕。从这儿再往前去的那条长长的路有一段相当平坦。他们上了车,坐在车的前部,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一阵沉默之后,他想跟姐姐说话,便叫了一声:“苔丝!”

“什么?亚伯拉罕。”

“我们成了有身份的人,你不觉得高兴吗?”

“不怎么特别地高兴。”

“可是你就要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了,你应该高兴啊。”

“什么?”苔丝抬起头问。

“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会帮助你,让你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我?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我们没有这样的亲戚。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我到露粒芬酒店去找爸爸的时候在那儿听见他们说到这件事情。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位有钱的太太,跟我们是亲戚,妈妈说,要是你去这位太太家里跟她攀上了亲戚,她就会帮你嫁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他的姐姐一下子呆住了,也不说话,陷入了沉思冥想。亚伯拉罕继续说下去;他只图说得痛快,并不指望姐姐认真地听,因此苔丝的心不在焉对他毫无影响。他背靠蜂箱,仰望着天上的星星唠唠叨叨。那些星星在上面黑魆魆的一片空虚里跳动,远离这两个渺小的生命,显得那么安详。亚伯拉罕问,闪烁的星星距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就在它们的后面。不过他稚气的唠叨时不时地要回到甚至比奇异的上帝创世更强劲地作用于他的想象力的这件事情上来。要是苔丝嫁了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她就富了,到那时她会不会有足够的钱买一架好大好大的望远镜,能让她看了会觉得星星就像奈脱柯匋这么近?

这件事情看来已经塞满家里每个人的脑袋;此刻再次说到这个话题,苔丝觉得很不耐烦。

“别再提这个话了!”她嚷道。

“你说过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世界,是不是,苔丝?”

“是的。”

“都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们好像跟我们家那棵斯塔巴德苹果树上的苹果一样,大多数是好的,润泽可爱,有几个染上了病。”

“我们住的这一个,是润泽可爱的,还是有病的?”

“是有病的。”

“有那么许多完好的世界,我们却没能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运气真坏!”

“不错。”

“真是这样吗,苔丝?”姐姐的话使亚伯拉罕感到十分新奇,他把这稀奇的说法重又思考一遍后掉过头来面对姐姐问道。“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那会怎么样呢?”

“嗯,那么爸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咳嗽,不会像现在这样走路不灵便,也不会喝得这么醉醺醺的连赶集也去不了;妈妈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天到晚地洗衣服,永远也洗不完。”

“那么你也会生下来就是一个阔小姐,用不着等到嫁了上等人以后才变得有钱,对不对?”

“哦,亚比,不要——不要再说那个啦!”

亚伯拉罕独自遐想了一会儿,很快便觉得昏昏欲睡。苔丝并不善于驾车,不过她认为自己可以暂时地单独对付一阵子,所以关照亚伯拉罕说如果想睡就睡一会儿。她在蜂箱前替弟弟弄了一个如鸟窝似的位置,以免他睡着以后摔下去,然后接过缰绳,像先前一样赶着马儿慢慢地向前走。

“王子”只需主人稍加注意就够了,因为除了拉车它没有气力去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现在身旁的亚伯拉罕已不再跟她说话让她分神,苔丝于是背靠蜂箱比先前更深地陷入了沉思冥想。经过她身旁向后而去的一棵棵无言的树和一道道无言的树篱成了现实世界之外的奇异景象中的物体,间或传入耳中的呼呼风声则成了某个巨大灵魂悲伤的叹息,这灵魂和宇宙同样大,和历史同年龄。

她细细地想起自己这一生所遇到的种种事情,仿佛看见了父亲那虚浮的自高自大,看见了母亲设想的那个出身高贵的求婚者正等待着自己,又看见这求婚者在对她作怪相,在嘲笑她苔丝的贫穷,还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祖先——那些包着裹尸布的武士。每件事情、每个人物都变得越来越怪诞不经,她不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马车猛地一颠,坐着的苔丝顿时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他们现在离开她先前进入梦乡时所在的地点已有很长一段路,马车已经停住了。从前面传来一声空洞的呻吟,跟她以前所听见过的任何声音都不同,接着有人喊道:“嘿!喂!”

她车上挂着的提灯已经熄灭,却另有一盏正在前方对她照着,比她自己那一盏要亮得多。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跟一个挡在路当中的东西缠在了一起。

惊慌的苔丝跳下车来,看清了可怕的事实。刚才的呻吟原来是她父亲那匹可怜的马儿“王子”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照例如箭一般在路上飞驰,两个车轮却并不弄出什么声音——撞上了她这辆提灯已经熄灭、慢吞吞向前走着的马车。邮车带尖角的辕似利剑刺入不幸的“王子”的前胸,血从伤口急速地向外涌出,带着嘶嘶声落到地上。

绝望中苔丝跳上前去伸出一只手捂马的伤口,结果只是弄得自己浑身上下包括脸上都被猩红的血溅得一塌糊涂。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边望着。“王子”也尽量坚持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直到它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这时候赶邮车的人已经来到苔丝的马车旁边,动手把挽具卸下,并且把“王子”那尚有体温的尸体拖到路边的沟里。马儿已经死了;赶邮车的人认为眼下不再有什么事情需要立刻处理,便回到他自己的马那儿去,他的马没有受伤。

“你不该走在这一边的,”他说。“现在我得接着赶路,把这些邮袋送掉,所以你呢,最好是等在这儿,看着你的车。我会尽快叫人来帮你的。天就要亮了,你不用害怕。”

说完他上了车,急速离去。苔丝站在那儿等着。眼前的景物渐渐呈现灰白色,鸟儿在树篱上抖抖身子,站立起来,叽叽喳喳地叫。道路完全现出了它白色的面目,苔丝也现出了她的面色,看上去比路更苍白。她面前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现出好几种颜色,被太阳一照,更闪射出许许多多不同的颜色。僵硬的“王子”在马车旁静静地躺着,眼睛没有完全闭上;它胸前的伤口看上去似乎不够大,简直好像不足以让那些使它有生命和活力的东西从体内统统流光。

“这都是我惹的祸——都是我!”这姑娘望着眼前悲惨的景象大声喊道。“我什么理由都没有——一点也没有!爸爸妈妈往后靠什么过日子啊?亚比,亚比!”她一边叫一边摇亚伯拉罕,这孩子在惨祸发生的时候始终酣睡着。“我们的车没法向前走了——‘王子’死啦!”

在亚伯拉罕明白了全部事情的时候,他那稚嫩的脸上立刻平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昨天我还跳舞还笑呢!”苔丝继续埋怨自己。“想想吧,我是这样一个大笨蛋!”

“这是因为我们在一个有病的世界上过日子,不是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对不对,苔丝?”亚伯拉罕一边流泪一边咕哝。

姐弟两人默默地等了好久,就像要永远等下去似的。终于,他们听见一个声音,还看见一个正向着他们越走越近的东西,这就证明那个赶邮车的是个好人,没有撒谎。一个农夫的帮工,来自斯托卡斯尔附近,牵着一匹健壮的小马正向他们走来。这匹马被套上了原先由“王子”拉的车,拉着那些蜂箱往卡斯特桥的方向走去。

这一天晚上,卸掉了蜂箱的空车重新回到出事地点。从早晨起“王子”的尸体就一直在那条沟里。路当中的那一大摊血尽管被来往的车轮碾过,残留的血迹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失去了生命的“王子”的躯壳被抬上了原本由它拉的车,四脚朝天,蹄铁在夕阳中闪射光芒,就这样它顺着那八九英里的原路回到了马勒特村。

苔丝在早些时候已经先回到了家。应该如何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爸爸妈妈?她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然而,从父母亲的脸上她看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一损失;这当然解决了她无法开口的难题,不过却并没有减轻她沉重的内疚心情,她继续责备自己的疏忽大意。

但是,德比夫妇对生活抱的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这一场灾祸对于他们也就不如对于一个努力奋进的家庭显得那么可怕,尽管在实际上这样的损失对他们来说等于是倾家荡产,而要是发生在别的人家只不过造成一点儿不方便而已。倘若他们两人有一种为女儿的幸福要奋发图强的精神,他们就会面红耳赤地怒斥她如此掉以轻心以致造成重大损失,但是现在他们的脸上却丝毫不见这样的表情。没有谁对苔丝的责备比她的自责更严厉。

因为“王子”衰老枯瘦,所以屠夫和鞣皮匠只愿出几个先令来收买它的尸体。德比听说之后出面反对。

“不,”他争气不争财地说,“这匹老马的尸体我不卖了。我们的祖宗在这个国家当爵士的时候是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去喂猫的。让他们留着那几个先令吧!这匹马活着的时候为我干了这么多活儿,现在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第二天他在院子里埋葬“王子”;干这件事情时,他比几个月来为养家活口而种庄稼所使的劲还要大。土坑挖好之后,他和妻子用一根绳子拴住马的身体,顺着院子里的小径把它拖到坑边去,几个孩子则跟在他们后面,就像是为“王子”送葬。亚伯拉罕和丽莎-路一边走一边抽噎,荷浦和莫迪丝娣悲伤得嚎啕大哭,哭声在墙上发出回声。“王子”被扔进土坑以后,一家人都围在它的四周。以往靠它维持生计,现在它被夺走了,他们怎么办呢?

“它上天堂了吗?”亚伯拉罕抽抽搭搭地问。

随后德比开始往坑里铲土,孩子们又放声大哭,只有苔丝除外。她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她认为自己是谋杀者。

5

约翰·德比做小贩生意过去主要依靠“王子”,现在这匹马死了,生意也就立刻做不成了。即便不是一家人马上就陷入了赤贫,艰难困苦的威胁已赫然显现。德比是当地人所谓“松散骨头”的那种人。有的时候他很有些力气干活,但不能指望这种时候就一定正好是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即使两者恰好一致,他也不会特意坚持在这种时候干活,因为他不像做散工者那样习惯于经常劳动。

与此同时,把父母亲拖进这个泥潭的苔丝在暗自思忖,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这时候她母亲说出了她的主意。

“在倒霉的时候应该想到我们也还有好运气呢,”她说。“现在这时候我们找到了出身高贵的亲戚,真是太及时了。人有困难就该去找朋友看他能不能帮忙。你知不知道在那猎场边上住着一位非常有钱的德伯太太?她一定是我们的亲戚。你得去见她,去攀她这个亲戚,请她在眼下我们倒霉的时候给我们一些帮助。”

“我不想去,”苔丝说。“如果有这么一位太太,她能友好地对待我们也就已经够了,不能指望她帮助我们。”

“我的孩子,你能讨她喜欢的,你要她做什么她都会为你做的。再说,也许还有你想不到的更多的好事呢。我听说的事情错不了,我想。”

苔丝自从闯了大祸以后心里一直负担很重,所以对于母亲的心愿比以前更加尊重,可是她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如此高兴如此积极地计划着要去做这么一件在她看来未必有什么好处的事情。也许母亲已经打听过了,已经知道这位德伯太太是一位品德极为高尚心肠特别慈善的夫人。然而,苔丝强烈的自尊心使她对于扮演一个穷亲戚去求人帮助这件事特别反感。

“我宁愿去找找工作看,”她咕哝说。

“德比,这事由你来定,”德比太太转身朝坐在后面的丈夫说。“要是你说她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到陌生的亲戚那儿去说好话求人帮助,”德比咕哝说。“我是家族中最显贵的这一支的家长,我做出来的事情跟我的地位不能不相称。”

苔丝觉得,父亲要同这位陌生的亲戚保持距离的理由,比她自己反对去高攀人家的理由更加糟糕。“喏,既然马死在我手里,妈,”她悲哀地说,“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去见她,可是要不要开口请求帮助,你该让我看着办。还有,不要再想着让她给我找丈夫了,那样蠢得很。”

“说得好,苔丝!”她父亲煞有介事地说。

“谁说我有这样的想法?”琼问道。

“我想你脑子里有这个想法,妈。不过我会去的。”

第二天一早起来,苔丝步行到那个叫沙斯顿的小山镇,在那儿她搭乘每周两次从沙斯顿向东到蔡斯勃勒去的大车;在这条路线上大车要从特兰特里奇教区附近经过,而那位情况尚未完全弄清楚的神秘的德伯太太就住在这个教区里。

苔丝·德比在这个值得注意的早晨所走的路线是在布雷克摩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她就是在那儿出生的,也在那儿长大。对她来说,布雷克摩谷就是整个世界,谷地的居民就是这个世界的全人类。早在对世上万物满怀好奇的孩提时代,她就已经从马勒特村的篱笆门旁和篱边台阶上观望过整个谷地,一些景物那时候让她感到神秘,如今它们的神秘性并没有减弱许多。她每天在她卧室的窗前看到那些教堂钟楼、村庄,以及依稀可辨的白色宅第,而最引她注目的就是威严耸立的沙斯顿镇;在夕阳的照耀之下,镇上房屋的窗户像灯光一样明亮。那个地方她还从来没有去过;即使整个谷地以及它周围的一些地方,也只有一小部分她曾经从近处细看因而熟悉,更不用说谷地之外的远处,她当然没有到过。布雷克摩谷四周群山的外形,对于她来说,一个个都像亲戚的面孔那样熟悉,但山外是什么样子,她就只能根据村里学校老师所说的去猜想了;她是一两年前离开学校的,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在年纪还小的那些日子里,别的与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十分喜欢她。那时候在村子里常常可以看到她和另外两个女孩——三个人几乎完全一样大小——肩并肩地从学校走回家去;两条长腿迈着大步走在中间的苔丝穿一件毛织上衣,衣服本来的颜色已经褪掉,成为一种难以形容的第三间色,上衣外面罩着一件有雅致的小方格的粉红色印花布围裙。紧绷在腿上的长统袜在膝盖部位有一溜排开成梯状的几个小洞,那是她跪在路旁和河岸边寻找珍奇的花草和石块时磨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黄色的,像s形锅钩那样悬在脑后。她左右的那两个女孩手臂搂着她的腰,而她的两条胳膊则搭在她们两人的肩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苔丝开始理解生活的实际情形,对于母亲稀里糊涂地给她生了这么许多小弟弟小妹妹,使得扶养他们成为如此困难和麻烦的一件事情,心里颇有马尔萨斯的门徒那样的感受。就智力而言,她的母亲只是一个快活的孩子:琼·德比生育了这么一长串知足常乐的小孩,而她本人不过是又一个孩子,并且,在他们当中还算不上是年纪最大的一个。

然而,苔丝渐渐长大以后,对弟弟妹妹十分关心和疼爱。为了给他们尽可能多的帮助,她离开学校之后就到邻居们的地里帮着晒干草或者收割庄稼,要不就帮着挤牛奶或制黄油;后面这两种活儿她比较更喜欢些,是她在父亲还养着几头奶牛的时候学会的,而且因为手巧她干得相当出色。

家庭的重担看来是与日俱增地压到苔丝年轻的肩膀上,由她代表德比家去德伯太太府第认亲戚也是理所当然的。应该说,德比家这一回是把它最光彩的一面显露给人家。

苔丝在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下车,步行上了一座小山,然后走向那个被称作“猎场”的地区。别人告诉她,在猎场边上可以找到德伯太太名为“坡居”的府第。那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庄园宅第;它没有耕地,没有牧草地,也没有牢骚满腹的佃户——在普通的庄园宅第,庄园主自己和家人的开销正是从千方百计压榨佃户而得到的。“坡居”胜过普通的庄园宅第,而且胜过千百倍。它是一座纯粹为了享受而建造的乡间住宅,全部面积除了居住所必须的那点以及一个受主人控制、由管家管理的供消闲解闷的小农场之外,没有一块累赘的地。

首先映入苔丝眼帘的是大门口红砖砌就的看门人小屋,这小屋的屋檐以下都掩映在四季常青的繁叶之中。苔丝起先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待到她战战兢兢地进了便门,继续向前行至车道拐弯处,才发现宅第本身整个儿呈现在她的眼前。这宅子是不久前建造起来的——差不多是崭新的呢——也是那种猩红色,跟大门口那间与常绿树相互映衬的看门人小屋的颜色一样。这幢房屋在周围景物浅淡色调的背景上如一簇鲜红的花朵崭然独立。从它的一角向后面远远望去,但见一片柔和的蔚蓝色自然景致,那就是“猎场”——真正古老珍贵的一片林地。在英国,无可争辩地属于远古时代的林地只剩下不多几个,它便是其中之一。在那里,古老的栎树上还能见到德鲁伊特所敬畏的槲寄生小枝;并非由人工种植的巨大的紫杉树依然生长,一如在它们的树枝被削下制弓的那个年代。不过,那一片古老的林地虽然在“坡居”可以望得见,却不属于这个宅子的范围之内。

在这个舒适、整洁的乡间住宅,一切都那么明亮、兴旺,并得到妥善的料理。大片的玻璃暖房沿着山坡向下一直伸展到山脚的矮树林子。一切看上去都好比新钱币——刚从造币厂铸造出来的硬币。被木麻黄和圣栎遮挡着的那些马厩依然可以看得见一部分——各种最新式的设备一应俱全,俨然如小教堂那么气派。在宽敞的草坪上有一个装饰性帐篷,它的门正对着苔丝。

天真的苔丝·德比站在砾石车道边呆呆地对前面望着,显得有点儿吃惊。她是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走到这里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此刻眼前所见跟她所预期的完全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德伯家该有多老呢,这个宅子完全是新的!”她天真地说。她后悔自己如此轻易地依从了母亲的安排跑到这儿来“认亲戚”,后悔没有去争取邻居们的帮助。

这一座乡间住宅的主人德伯氏——或者说是“斯托克德伯”氏,如他们起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在此地这么一个在全英国算是相当守旧的地区显得有点儿不同寻常。特林厄姆牧师说得不错,我们的步履蹒跚的约翰·德比是德伯这个古老家族在本郡及本郡附近仅存的真正嫡传子孙;他本来可以再添上一句,说出一个他知道得十分清楚的事实——斯托克德伯氏并不真正是德伯家族的后代,就跟他特林厄姆牧师本人不是德伯家族的后代一样。不过应该承认,德伯这么一个古老世家已经可悲地衰落,它的姓氏恰好能借助于斯托克德伯家的财势重新发扬光大。

最近去世的西蒙·斯托克老先生当年是北方一个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个放债人)。他发财以后,决定远远地离开他做生意的地区到英国南方安家落户,当一个乡绅。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他觉得有必要以一个新的姓来开始新的生活,而且,这个姓不能让人很容易地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也不能像原先那个赤裸裸毫无色彩的姓那么平凡乏味。于是,在英国博物馆,他把专门记述南方那块他打算去安家的地区里面灭绝了的、半灭绝的、湮没无闻的或是家破人亡的那些豪门大族的文献资料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个钟头,认为“德伯”无论看起来还是听起来都比得上任何别的姓,所以就把它加在自己本来的姓的后面,永远地成为他本人和他后代的姓氏的一部分。不过在这方面他做起事来是掌握分寸的;他在新的基础上编写家谱的时候是合情合理的,无论是述及他的通婚联姻还是他们家与一些名门望族的关系,都是如此,决不插入哪怕仅仅是一个过分显赫的头衔。

关于这么一件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是一无所知——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说实话,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有人会在姓氏上作如此添补;在他们看来,虽然一个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的赠礼,但他姓什么却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

苔丝仍然站在那儿犹豫不决,好比一个将要纵身跃入水中游泳的人不知道应该后退一点儿还是坚持在原地不动,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从帐篷那幽暗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正吸着烟。

他的肤色差不多是黝黑的,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形状却不好看。他留着一对黑色的八字胡子——修剪得十分整齐,两头尖尖向上翘起,尽管他的年龄不会大于二十三四岁。他的整个体态给人以粗野的感觉,不过这位年轻绅士的面孔和他那双滴溜溜转动着的大胆的眼睛却有着一种特别的力量。

“哎,我的美人儿,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他一边说一边走上前来。见苔丝不知所措地呆立着他接着又说,“有事就请说。我是德伯先生。你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我母亲的?”

德伯家的这座乡间住宅及其周围场地跟苔丝想象中的已是大相径庭,而站在她面前的这位跟她同姓的人,这位德伯家的具体代表,则跟她所想象的相差更远。她本来期望看见的是一位尊贵长者的脸,它集中地体现出德伯家族的人所有那些面部轮廓的特征,它那条条皱纹显示丰富的人生阅历,好比象形文字记载着德伯家族以及整个英国几百年的历史。不过,既然已经无法回避,苔丝便鼓起勇气面对现实,回答说:

“我是来见你母亲的,先生。”

“我看,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使用假姓的这户人家目前的代表者说;他正是亚历克先生,是最近去世的那位老先生的独生子。“不能让我来满足你的要求吗?你想见我母亲有什么事呢?”

“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是来——我很难讲清楚是来干什么的!”

“是来玩的吗?”

“哦,不。唉,先生,要是我告诉你,那就会显得——”

此刻苔丝觉得她到这儿来的目的非常荒唐可笑,因此,尽管她对面前这个男子有点儿害怕,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感到很不自在,她那两片朱唇还是露出了微笑;肤色黝黑的亚历克觉得苔丝的笑容十分妩媚动人。

“这件事真是蠢得很,”苔丝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能告诉你。”

“没关系,我喜欢愚蠢的事情。再试试,说给我听,亲爱的,”亚历克和蔼地说。

“母亲要我来的,”苔丝接着说,“不过实际上我自己也想来。可是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先生,我来是要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

“嗬!穷亲戚?”

“是的。”

“姓斯托克吗?”

“不,姓德伯。”

“对呀,对呀,我的意思就是说姓德伯。”

“我们的姓念着念着就被人念成了德比,不过我们有好几个证据,证明我们是德伯家族的后代。研究古文物的人都说我们是的,而且——而且我们家有一方古印,上面刻着一个盾牌,盾牌上有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狮子上方还有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柄年代很久的古银匙,舀东西那部分是圆的,像一把小勺子,上面也有同样的一个城堡,不过它已经磨损得很厉害,所以母亲用它来搅豌豆汤。”

“我的盾形纹章正是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亚历克和蔼地说。“纹章上方的饰章正是一座银白色的城堡。”

“所以母亲说应该来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因为最近我们遇到意外,倒了霉,我们的马死了,还有,我们是德伯家族里年代最久的一支。”

“这是你母亲的一番好意,我确信。我呢,也不觉得她这个办法有什么不妥。”亚历克说话的时候直瞅着苔丝,那目光使苔丝微微有点儿脸红。“这么说,我漂亮的姑娘,你是好意来看望我们这个亲戚的啰?”

“我想是的,”苔丝嗓音颤抖地说,重又显得很不自在。

“嗯,这样并没有什么害处。你们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苔丝简单扼要地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亚历克,随后又回答了他提出的另外一些问题,同时对他说,她打算乘坐先前载她到这儿来的大车回去。

“到那车回来再经过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还有好长时间呢。我们两人到这周围的场地上去走一圈打发时间好不好,漂亮的妹妹?”

苔丝希望能尽早离开这里回家去,可是这年轻人竭力相邀,她也就答应陪他走一圈。亚历克带她去看草坪、花坛和温室,然后又带她到果园和玻璃暖房,在那儿他问她是不是喜欢吃草莓。

“喜欢,”苔丝回答,“只要有就喜欢吃。”

“这儿已经有了。”德伯说完便弯下腰去摘取各个品种的草莓并递给背后的苔丝;过了一会儿,他又拣了一个结得特别好的“英国女王”品种,站起身来,手指捏着草莓的梗子想将它送进苔丝嘴里。

“不——不!”苔丝赶紧说,一边把手放在嘴巴前面挡住亚历克的手。“还是让我自己来拿吧。”

“废话!”亚历克坚持他的做法;苔丝稍稍觉得有点儿苦恼地张嘴接受了这只草莓。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阵,在这段时间里,苔丝半推半就地吃了德伯给她吃的所有东西。当她再也吃不下草莓的时候,亚历克就把它们装满她的小篮子。然后两人漫步来到玫瑰树旁,亚历克摘下一些玫瑰花给苔丝让她插在胸前。苔丝按他的意思这么做的时候恍惚如在梦中,而当她胸前插满了玫瑰无法再插更多的时候,亚历克又自己动手在她帽子上插了一两朵,又以他那种过分的慷慨把她的篮子塞满各种各样其他的花。最后,他看了看手表说,“喏,要是你打算赶那趟回沙斯顿去的车,现在刚好还有时间吃点儿东西。来吧,看看我能找到些什么吃的。”

斯托克-德伯又把苔丝带回草坪,带她进了帐篷,让她在里面等着,不一会儿便拿着一个篮子装的简便的午餐回来,亲自放在苔丝面前。很明显,这位先生是希望不要有仆人来打搅他和苔丝愉快的促膝谈心。

“我抽烟你介意吗?”他问。

“不,一点儿也不,先生。”

他透过弥漫在帐篷里的缕缕青烟瞅着苔丝悦目的下意识的咀嚼动作。苔丝·德比在天真无邪地低头看自己胸前的玫瑰花的时候哪里想到,在那有麻醉作用的蓝色烟雾的后面,潜伏着她这一生的戏剧中“悲剧性的祸害”——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一道血红的光。她有一个此刻简直成了她不利条件的特点,正是这个特点使亚历克·德伯的目光老是在她身上打转——她面色红润,体形丰盈,因而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像一个成熟的妇人。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了这样的外貌,却不具有这种外貌所标志的性质。起先,这一情况有时候使她感到烦恼,后来同伴们对她说,时间会治愈这个缺点,她的烦恼才得以消除。

苔丝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这一顿午饭。“现在我要回家去了,先生,”她说,一边站起身来。

“大家都怎么叫你?”亚历克·德伯陪同她沿着车道向外走,到了看不见宅第的时候这样问道。

“苔丝·德比,住在马勒特村。”

“你刚才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我——害死了它!”苔丝回答,接着又泪汪汪地把“王子”死亡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我真不知道该为父亲做些什么来补救。”

“我得想一想,看能不能帮点儿忙。我母亲必须好好地为你安排一下。不过,苔丝,关于‘德伯’这个姓,不要再说无聊的话了——‘德比’嘛,你只要知道——那完全是另外一个姓。”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先生,”苔丝说,话里透出自尊。

有那么一瞬间——只是一瞬间——当他们走到车道拐弯处,在高高的杜鹃和针叶树之间,还望不见看门人小屋的时候,亚历克·德伯把脸歪向苔丝,好像——不过,没有;他再一想,改变了主意,让苔丝离去。

事情就这样开了头。倘若苔丝曾经意识到他们两人这次见面的意义,她也许就会问,为什么她注定要在这一天被这么一个错误的对象所看见并惹他垂涎,而不是被别的某个男人——某个在各方面都合乎她理想的、在这样的时间和场合应该看见她的人,某个在人世间确实存在的、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她要求的这样一个男人——所看见并且追求。然而,对于在她所认识的人中间也许可以算是差不多够得上这一标准的那个人,她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印象而已,人家几乎已经把她淡忘了。

许多事情,虽有判断完全正确的计划,但对执行的时机却判断不当,于是,呼喊声很少成功地唤来它的对象,具有爱心的人往往爱得不是时候。天公并不经常在两人相会即能有幸福未来的时候对他可怜的人们说:“瞧呀!”而当他回答那高声叫喊“在哪里?”的人说“在这里!”的时候,那人往往已经被捉迷藏的游戏弄得心神烦恼、疲惫不堪。我们也许想知道,待到人类进步到至高无上的阶段,具有了更加敏锐的直觉,社会这架大机器各部分之间也不像现阶段这样把我们折腾得不亦乐乎,而是较紧密地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到了那个时候,这一类阴错阳差是否可以得到纠正。不过,这种完美的境界是不可预言的,甚至不该被认为有达到之可能。我们只须知道,眼下这一事例,如同千千万万此类事件一样,不是一个美好整体的两半在美好的时刻相遇,而是只见其中的一半,那另一半独自在四处游荡,愚钝透顶地在等待中错过了获取幸福的时机。如此笨拙地延误大事,造成了种种焦虑、失望、震惊、灾难和非常奇怪的命运。

回到帐篷里德伯两腿分开地跨坐在一张椅子上回想刚才的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忽然他放声大笑。

“嘿,真想不到!这件事太有趣了!哈——哈——哈!多么吊人胃口的姑娘!”

6

苔丝下了小山,走到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漫不经心地等候从蔡斯勃勒返回沙斯顿的大车。上车时有乘客同她说话,她虽然回了他们的话,但并没有意识到人家究竟对她说了些什么。大车重又启动,她坐在那儿净想心事,并不注意身边的情况。

有一个乘客比刚才那些人更加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嗨!你整个儿成了一大束花啦!不过才六月初就已经有这么好看的玫瑰了!”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在这些惊讶的人们面前是怎么一副样子:胸前插满着玫瑰,帽子上也插着玫瑰,篮子里装满着玫瑰和草莓。她脸红了,慌乱地说了一句这些花是别人送的。过一会儿,趁车上人们没有注意她的时候她偷偷地把那些比较惹人注目的花从帽子上取下来,放进篮子,用手帕盖住。然后她又想起心事来;在她低下头去的时候,冷不防被仍然插在胸前的一朵玫瑰花刺了下巴。苔丝跟布雷克摩谷所有的村民一样,头脑里充满着各种怪念头和迷信,以为有些征兆可预示吉凶,她认为被玫瑰花所刺是一个凶兆。这也是她在这一天所注意到的第一个预兆。

大车到了沙斯顿就不再向前了,从这个山镇往山下去,进入布雷克摩谷,再到马勒特村,还要步行好几英里。苔丝的母亲事先曾告诉她,如果到了沙斯顿之后她觉得太累没有精神继续赶路,可以在她们认识的一个乡村妇女家里过夜。苔丝照母亲的话做了,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到自己的家。

她进了家门,很快就从母亲得意的神态察觉到,在她离家外出的这段时间里已经发生了某件事情。

“哦,这就对啦。这种事情我全知道!我对你说不会有错的,现在你看到了吧!”

“我不在家的时候怎么啦?看到什么?”苔丝疲倦地问。

做母亲的满意地把女儿上下打量一番,那赞赏中还显得有点儿神秘,随后她快活地说,“看起来他们觉得你很称心呢!”

“你怎么知道,妈?”

“我收到一封信。”

苔丝这时候想到,要是德伯太太寄信来,这会儿是应该能够收到的。

“他们说——德伯太太说——她喜欢养鸡,有一个小养鸡场,要你去替她照料。不过这只是她的一个巧妙做法,让你去她那儿但是又不惹起你太高的指望。她是要认你这个亲戚——那是她真正的意思。”

“可是我并没有见到她。”

“你总归见到什么人的,我想?”

“我见到她的儿子。”

“他认你这个亲戚没有?”

“呃——他称呼我妹妹。”

“我就知道嘛!杰克,他叫她妹妹呢!”琼大声对丈夫说。“嗯,他一定告诉他母亲了,他母亲很想让你去。”

“可是,我觉得让我去养鸡恐怕干不好,”苔丝说;她仍然犹豫不决。

“那我就不知道谁去才会干得好呢。你就出生在这个行当的环境里,又在这个环境里长大。在某个行当的环境里出生的人总是要比后来才去学这个行当的人知道得多。再说,你去养鸡只是做个样子,表示你在他们家也是干一点儿活的,你用不着把它当作老大的负担。”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觉得我不该去,”苔丝郑重思考着说。“这封信是谁写的?让我看一看好吗?”

“德伯太太写的。你看吧。”

信是用第三人称写的,简要地告诉德比太太说,她的女儿如果来干活,对于德伯太太养鸡场的管理将会有帮助,要是她愿意来的话,她会有一个舒服的房间,要是她得到他们的喜欢,就会有比较多的工钱。

“唉——就这么几句!”苔丝说。

“难道你指望她一下子就会拥抱你亲吻你?”

苔丝把目光移向窗外。

“我宁愿待在家里跟爸爸和你在一起,”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