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过了一会儿,他回到工地开始干活,而她出现在他身后,他回过头才发现她,他扔下了两只手中的砖头,转过身来面对着她。“怎么样?”
她点了点头。
她大笑起来,迈克尔也跟着笑,直到一个声音从上方落下来,打断他们。
“喂,邓巴,你这个没用的废物!该给我的砖头到哪儿去了?”
一向很有存在感的艾比喊了回去。
“你真是个押韵的诗人!”
她咧嘴一笑,转身离去。
几个星期之后,他们一起离开了。
是的,他们收拾好行李,一起来到城里,换作是你,你会怎样总结这四年如此显而易见的如田园牧歌般快乐的时光呢?如果说彭妮·邓巴擅长用一段细节来讲述整个故事,那这些片段就只是些片段——零散的碎片和变幻不定的瞬间:
他们开了十一个小时的车,才看到不断升起的地平线。
他们把车停在路边,看着那条长长的天际线,而艾比站在了引擎盖上。
他们继续向前开,直到开进城,成了这城里的一分子,女孩读的是商科,迈克尔读的是绘画与雕塑专业,与周围的一群天才们竞争。
他们都找了兼职:
一个在夜总会当上酒的侍应生。
另一个在工地干体力活儿。
晚上,他们躺在床上,相拥而眠。
一个又一个片段,有付出也有收获。
季节更替。
一年又一年。
时不时地,在空闲的下午,他们会在海滩上吃炸鱼和薯条,看着海鸥像魔术表演里从魔术师帽子里跳出来的兔子一样突然出现在空中。一阵阵海风吹来,每一阵都带来不同的气息,还有那种热气与潮湿的质感。有时他们就坐在那里,看着巨大的黑色云团飘过,就好像一艘艘航空母舰。接着他们就在随之而来的大雨中狂奔。黑云压城,大雨如同一座城市般压阵而来,晚上,沿着海岸线会吹来阵阵南风。
还有一些值得纪念的事件,以及几次生日。有一次最为特别,她送给了他一本书——一本漂亮的精装书,封皮上还有铜制刻字——《采矿工》。迈克尔熬夜读这本书时,她就倚在他的大腿上睡觉。每次他合上这本书之前,都要翻回到最前面写着作者简短生平的那一页,在那一页中间靠下的地方,她这样写道:
送给迈克尔·邓巴——我唯一的爱人我爱他,爱他爱他艾比赠
当然了,在这之后不久,他们重返家乡,在一个宁静的春日举行了婚礼,教堂外,乌鸦大声叫着,仿若陆地上的海盗。
艾比的母亲在第一排长凳上开心地抽泣着。
艾比的父亲用一件穿旧的汗衫换了一套西装。
阿黛尔·邓巴和好脾气的医生坐在一起,一双眼睛在新换的蓝色边框眼镜后闪闪发光。
艾比本人那天哭得最惨,穿着白裙子,眼中一片水雾,好像浑身都沾满了泪水。
那时的迈克尔·邓巴很年轻,他牵着她走向教堂外的一片阳光。
又过了几天,他们开车回城时,在中途停下了车。河流湍急,像发了狂一般奔流而下——这条河的名字虽然古怪,他们却很喜欢。这条河叫作阿马赫努河。
他们躺在这里的一棵大树下,她的发丝拂过,让他觉得痒痒的,但他不会动,永远不会。艾比告诉他,她很乐意搬回到镇子上,迈克尔回答道:“当然了——我们会赚些钱,回来建一座房子,这样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
这就是艾比和迈克尔·邓巴:
两个有胆量离开这里并活得格外开心的“杂种”。
对即将到来的一切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