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机场的国际行李领取处很宽敞,通风也好,几个行李传送带不停歇地转动着。我从一个传送带跑到另一个,迫切地想要找到我的黑色旅行包。因为这个箱子里装满了贩卖毒品的钱,所以我比一般人更担心丢失行李。
那是1993年,我24岁,在机场的我看起来应该很像一个焦虑的年轻职业女性。因为更喜欢这双黑色的小山羊皮高跟鞋,我已经把原来的“马腾斯博士”(docmartens)靴子扔掉了。这双高跟鞋是手工制作的,非常漂亮。我穿着黑色丝绸裤子、米色短上衣,看起来是个典型的漂亮小姐。除非你能看到我脖子上的纹身,不然我看起来一点都不非主流。我完全是按照别人的指使,在芝加哥检查从巴黎运来的行李,然后从那里转机去布鲁塞尔。
我到达比利时之后,在行李领取处寻找黑色旅行包,却找不到了。克服了内心的一阵恐惧,我用自己中学时学的残缺不全的法语询问旅行包的去向。“行李有时候会搭错航班。”处理行李的工作人员说。“等会儿看看从巴黎来的下一趟航班,你的行李有可能在那架飞机上。”
我的旅行包被检查出来了吗?我知道带着不报关的一万美金是非法的,更不用说钱是给西非毒枭的。当局正在包围我吗?或许我应该试着现在通过海关的检查然后逃跑?又或者行李只是被延迟了,这样我要是跑掉的话,就意味着丢弃了别人的一大笔钱,而这个人可能一个电话就能将我置于死地。我想着第二个选择更可怕一些,所以就继续在那里等待。
从巴黎飞来的下一趟航班终于到了。我悄悄地靠近在行李处理中心的新“朋友”——我之前咨询过的那个工作人员。当你害怕的时候,调情也没那么容易了。终于看到了我的旅行包。我紧紧抓着这个tumi包,欣喜若狂地大叫:“我的包!”我再三感谢那位工作人员,然后从一个无人把守的门向航站楼走去,还向他矫情地挥了挥手。在航站楼,我看到了在那里等着的朋友比利。无意中,我没有经过海关检查就出来了。
“我刚才很担心。发生什么事了?”比利问。
“快找辆出租车!”我低声快速说道。
直到我们坐车驶离机场并穿过半个布鲁塞尔以后,我才敢大口喘气。
在这之前的一年,我刚从史密斯女子学院毕业。举行毕业典礼的那天,阳光明媚,是新英格兰典型的春天。在阳光斑驳的校园里,可以听到风笛呜呜地响,还夹杂有得克萨斯州州长安·理查兹的演讲。他劝告我们这些毕业生走进社会后要向世界展示我们女性特有的魅力。颁给我学位的时候,我的家人感到自豪和高兴。我的父母当时刚刚分开,他们尽全力和睦相处;我那仪态高贵、来自南方的祖父母看到他们的长孙女戴着学位帽、被中上阶层的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新教徒和常春藤联合会的人围着,感到非常喜悦;我弟弟则觉得无聊得要死。有些同学有规划、有目标,毕业后就开始投入研究生课程的准备,或者做一些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入门级工作,或者直接搬回家——当时正值老布什任期内第一次经济衰退高峰,选择最后一条路的人不在少数。
不过,我选择继续留在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市。我在史密斯女子学院学习的专业是戏剧,父亲和祖父对这个专业甚是怀疑。我们家族历来重视教育,家庭成员里有很多医生、律师和教师,也有人做过护士、诗人或者法官。在那里学了4年之后,我依然感觉自己是个业余艺术爱好者,没有资格也没有动力将我的一生投入剧院。但是,我也没有其他想要继续研究或者从事有意义事业的计划,更没有打算进入法律学校。
我并不懒。在大学期间,我从事过各种兼职,在餐馆、酒吧、夜店工作都很努力,因为勤奋、幽默和愿意加班而深受老板和同事们的喜爱。那些工作和其间认识的人,比在大学遇到的很多人都与我更合拍。我很高兴选择了史密斯,因为这里到处都是聪明而有活力的女性。但是我毕业时,成绩刚刚能够满足家庭对我的要求。我在史密斯女子学院打了个擦边球,勉勉强强能够毕业,我渴望去外面的世界体验、尝试和感受。是时候过我自己想过的生活了。
我当时作为一名来自波士顿、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女性,热切期望融入波希米亚非主流文化,却又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对冒险郁积已久的渴望,或者如何让想要冒险的热情化为行动。我的想法里没有明显科学的或分析的倾向——我看重的是艺术、努力和情绪。我和一个同专业的毕业生及她狂热的艺术家女朋友合租一套公寓,在一家精酿酒酒吧找到了一份侍者的工作。我跟同是侍者的同事、酒保和音乐家在一起玩,我们都到了适合结婚的年龄,而且都喜欢穿黑色衣服。我们一起工作、举办聚会、裸泳或滑冰、做爱,有时候还会真的坠入爱河。我们都有纹身。
我热爱北安普敦市和围绕这里的先锋谷。我在乡间小路上跑步,学会了如何端着12品脱啤酒走上陡峭的楼梯、与年轻貌美的姑娘和英俊帅气的小伙子做很多浪漫的过失行为。整个夏天和秋天,在休班的星期三,我都会坐车去普罗温斯敦海滩远足。
冬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感到心神不安。学校的朋友们给我讲述了他们在纽约、华盛顿和旧金山的工作和生活,我开始反思自己都做了些什么。我知道我不会回波士顿。虽然我爱我的家人,但是我想尽可能完全避开父母离异带来的影响。回顾往事,一张去欧洲的车票,或者在孟加拉国做志愿者,都会是很好的选择。但是,我却被困在了先锋谷。
在我们开放的社会圈子里,有一帮时髦得让人不可思议的女同性恋者。她们35岁左右。这些稍微年长的女人善于处事、久经世故,让我感到异常害羞。但几个这样的女人搬到我们公寓隔壁后,我们成了朋友。她们中间有一个名叫诺拉·詹森,嗓音沙哑,褐色的头发弯曲蓬松,来自美国中西部。诺拉个子不高,看起来有点像一只法国斗牛犬,或者白人版的伊尔萨·基特。关于她的一切都很好笑——她的有气无力、说俏皮话时嘶哑的嗓音、睁着浅褐色的眼睛抬起头看你时的样子,甚至她拿着香烟(从不离手)弯曲着手腕的姿势,就好像随时准备打什么手势。她可以用一种有趣的、关注的方式逗引别人讲话,当她注意你的时候,感觉好像是要告诉你一个私密的笑话。诺拉是那群老女人里唯一注意到我的人。我们之间不能算作真正的一见钟情,但在北安普敦市,对于一个寻求冒险的22岁女性来说,她是一个能激起我兴趣的人。
1992年秋,她走了。
圣诞节过后,她又出现了。回来之后她自己租了一间大公寓,里面全新的家具属于工艺美术风格,还有一个超级棒的音响。我认识的其他所有人都与别人一起租房,沙发都非常廉价,而她却以那种招摇的方式大手大脚花钱。
诺拉请我出去喝一杯,只有我们两个,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这是约会吗?或许是吧,因为她把我带到了北安普敦旅馆的酒吧,那是当地距离我们最近、装修还可以的酒吧,里面有带白色格纹的淡绿色长沙发。我有点紧张地叫了一杯含盐的玛格丽特酒。诺拉皱了一下眉。
“喝玛格丽特酒有点凉吧?”她点苏格兰威士忌的时候对我说道。
的确,一月的冷风吹着西马萨诸塞州,让人不甚喜欢。我本应该点一种颜色更深、杯子更小的饮品——我那结了霜的玛格丽特酒看起来可笑而幼稚。
“那是什么?”她指着我放在桌子上的小金属盒子问道。
那个盒子黄绿相间,本来是装酸柠檬糖粒的。盖子上的人物朝西凝视着,从三角帽和金色肩章可以看出是拿破仑。这个盒子原是我在史密斯女子学院一个女同学的钱包。她属于上层阶级,是我认识的最酷的人,后来去了艺术学院,不在校园里住了。她固执己见、好奇心重、和善友爱、屁股很大。一次,我赞美了这个盒子,她就把它给我了。这个盒子正好能够放下一包香烟、一本驾照和一张20美元钞票。当我准备从珍贵的锡盒钱包里拿出钱付账的时候,诺拉挥挥手谢绝了。
这几个月你去哪里了?我问她。诺拉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我。她平静地向我解释:她被妹妹的一个朋友拉着加入了一个走私毒品的企业,她妹妹“有关系”。这段时间她去了欧洲,在那里接受黑社会正规的培训,培训师是一个同样“有关系”的美国艺术品商人。她已经成功把毒品私运到美国,并因此得到丰厚的回报。
我感到非常震惊。诺拉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不担心我去警察局告发她吗?我又点了一杯喝的,半信半疑地认为整个事情都是诺拉编造的,而且这是最愚蠢的引诱尝试。
以前,诺拉的妹妹来找她的时候,我见过一次。她的名字叫海丝特,对神秘的事物感兴趣,总会留下一串符咒和用鸡骨头做的带羽毛的小装饰品。我原以为她只是姐姐崇拜巫术的异性恋版本,但很显然她是西非一个毒枭的情人。诺拉描述了她如何与海丝特一起到贝宁湾见那个毒枭。他叫阿拉基,长得与mc·汉默异常相似。她作为客人住在他的大院里,目睹并接受“巫医”的照料,她现在被认为是他的大姨子。这一切听起来黑暗、可怕、恐怖、疯狂——也难以置信地让人兴奋。我不相信有这么多可怕诱人秘密的她,会向我说出所有。
通过告诉我这些秘密,诺拉好像把我给拴住了,并展开了神秘的求爱。诺拉称不上一般人眼中的漂亮,但是她拥有很多才智和魅力,非常擅长表现得轻松自如。像以往一样,我对决心追求我的人没有抵抗力。她在引诱我的时候既有恒心又有耐心。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变得更加亲密,我了解到很多我认识的当地人都在偷偷跟她合作,这让我感到更加安心。我对诺拉代表的非法冒险行为感到着迷。她在欧洲或者东南亚长期逗留的时候,我几乎住进了她的家,照顾她心爱的黑猫伊迪丝和达姆达姆。她会在深更半夜从地球的另一端打电话来询问她的小猫,由于距离太远,电话线会发出滴答声和咝咝声。对于这一切,我都没有声张——包括那些已经开始好奇的朋友们的质问,我都尽力回避。
因为她的生意都在城外进行交易,所以毒品对我来说,就像是抽象画一样完全没有实物表现。吸食海洛因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毒品上瘾带来的苦楚也是我想象不到的。春天的某一天,诺拉驾驶着一辆崭新的白色马自达米亚塔敞篷车回来了,还带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装满了钱。她把钱倒在床上,然后一丝不挂地在钱上打滚大笑。那是她最大的一笔收入。不久,我就开始坐在米亚塔上四处兜风,车上的录音机里放着蓝尼·克罗维兹的歌《你要重蹈我的覆辙吗?》。
尽管(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和诺拉之间有着奇异的爱情关系,我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北安普敦去做些什么。朋友丽萨·b和我一直都把我们的小费攒着,我俩决定辞掉精酿酒酒吧的工作,在夏末的时候起身去旧金山。(丽萨对于诺拉的秘密活动一无所知。)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诺拉的时候,她说她很想在旧金山买一套公寓,并且建议我们飞过去之后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我很震惊她是如此在乎我。
就在我离开北安普敦的几周前,诺拉获悉她不得不前往印度尼西亚。“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吧?正好跟我做伴。”她建议说。“你什么也不用做,闲逛就行。”
我之前从来没有出过国。尽管打算在加州开始我的新生活,但出国旅游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抗。我渴望一次冒险的经历,诺拉手里正好有这样的机会。以前跟着她出国跑腿的北安普敦人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事实上,只有一小部分人听说过他们在国外的那些故事,所以我觉得陪诺拉应该没有什么危害。她给我钱让我买一张从旧金山到巴黎的机票,说在戴高乐机场印尼航空公司的柜台上,会有一张去巴厘岛的机票等着我。就是那么简单。
诺拉是这样掩护自己的非法活动的:她和她那位留着山羊胡子、名叫杰克的犯罪同伙声称准备开办一本文学艺术杂志。这个由头听起来很可疑,本身就说得含糊不清。我跟朋友和家人解释说要搬去旧金山在这个杂志社上班,并因杂志社工作需要出差的时候,他们都对我的新工作感到惊讶和怀疑。不过,我端起女性神秘感的架子,回绝了他们的问题。和好友丽萨一起向西开车离开北安普敦的时候,我感觉好像终于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感觉一切事都可以做了。
我和丽萨从马萨诸塞州一路不停地开到蒙大拿州的边界,两个人轮流睡觉。深夜的时候,我们停在路侧的停车处睡了一会儿,等到醒来时竟然看到了蒙大拿州东部金色的黎明。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在蒙大拿州短暂停留之后,我们又从怀俄明州和内华达州疾驰而过,最终跨过海湾大桥,抵达旧金山。我要从这里搭乘飞机。
去印尼应该带些什么呢?我完全不知道。我拿了一个里昂比恩牌筒状旅行包,里面装了一条黑色丝裤、一条无领背心裙、蓝色牛仔短裤、3件t恤、一件红色丝绸衬衫、一条黑色迷你短裙、一套跑步装备和一双黑色牛仔靴。我当时兴奋得不得了,都忘了装游泳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