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前夕,天空阴云密布,好像会下雨。夜里也变得温暖了。院子里,泥土被牛踩得乱七八糟。玛丽房间里的墙壁摸起来有些潮湿。由于灰泥起皮,一个角落里出现了一大块黄斑。
玛丽探身出窗,湿润的清风吹拂在她的脸上。一小时后,杰姆·梅林会在沼泽地里等她,带她去朗瑟斯顿的集市。是否见他,取决于玛丽自己,但她拿不定主意。短短四天时间,她就老了不少。在那面斑斑点点、有着裂纹的镜子里,她的脸扭曲着,充满倦意。
她的眼睛下已有了黑眼圈,脸颊上出现了浅浅的小坑。她夜里很晚才能入睡,胃口也不好。人生中,玛丽第一次发现,她自己和佩兴丝姨妈很像:她们的额头都泛起皱纹,口形也一样。如果她噘起嘴,嚅动嘴唇,轻咬唇边,那么站在镜子前的活脱脱就是佩兴丝姨妈,被柔软的棕色长发围着脸。这种小把戏并不难学,就像人紧张时会搅动手指一样。玛丽转身离开过于诚实的镜子,开始在逼仄的房间里来回踱步。过去几天里,她尽可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拿自己受了风寒当借口。她还不能向姨妈一吐心曲,甚至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姨妈的眼睛会出卖她的。她们会面面相觑,怀着同样无声的恐惧,怀着同样潜藏的痛苦,佩兴丝姨妈会明白的。她们现在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一个在她们之间永远都说不得的秘密。玛丽想知道,佩兴丝姨妈怀着极大的痛苦,把那个秘密保守了多少年。谁都不会知道她遭受过多大的折磨。无论将来她去哪里,那种秘密造成的痛苦都会和她形影不离。它永远都不会离她而去。玛丽终于能够理解那张苍白的脸为何总是抽搐,那两只手为何总扯着衣服,那双大眼睛为何总是直勾勾的。如今,已有的证据正朝着她大声尖叫。
刚开始时,玛丽感到难受,难受得要死。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祈祷着已背弃了她的睡神眷顾。黑暗中浮现出她不熟悉的面孔,那些淹死的人疲倦、萎靡的面孔。有个孩子,手腕断了。有个女人,湿漉漉的长发紧贴着脸。还有一些从来都没学会游泳的人,尖叫着,一脸惊恐。有时候,她似乎觉得,她自己的父母也置身其中。他们瞪大了眼睛,仰望着她,嘴唇苍白,伸着双手。也许,到了夜里,独自待在她的房间时,佩兴丝姨妈就是被这些东西折磨。那些面孔也会走向她,恳求她,但她推开了他们。她也不会放过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佩兴丝姨妈自己也是凶手。她用她的沉默杀死了他们。她的罪行和乔斯·梅林一样大,因为她是个女人,他是个魔鬼。他与她血肉相连,她却听之任之。
现在已是第三天,最初的恐惧消失了。玛丽感到麻木,她觉得自己老了很多,非常疲惫,基本丧失了感觉。她现在似乎觉得,她一向都了解内情,内心深处已做好准备。在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乔斯·梅林手提灯笼,站在门廊下,不啻为一种预告。当那辆客运马车咯吱咯吱地在公路上行驶,驶出她的听力范围,它所发出的声响就是一种道别。
过去,在赫尔福德,这方面的流言也不是没有。你会在村庄的巷子里无意中听见一些闲聊,听见有人零零碎碎地提起这种事,然后你会摇摇头,认为那不是真的。但人们谈得并不多,并互相劝阻不要谈这种事。那也许是二十年或五十年前,她的父亲还年轻,但不是现在,不是在新世纪的光芒之中。她再次看见姨父把脸凑到她的脸上,听见他冲着她的耳朵低声说:“你从没听说过打劫出事船只的劫匪吗?”这样的话她这辈子从没听过,但佩兴丝姨妈在这样的话中生活了十年……玛丽再也不愿去想她的姨父。她不怕他了。她心里只剩下了厌恶,还有唾弃。他已彻底丧失人性,是个在夜里出没的畜生。她现在见过了他醉酒的样子,知道了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再也吓不了她了,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同伙。他们是邪恶的东西,在荼毒乡间。除非他们被踩在脚下,被清除,被消灭,否则她永远也不会安宁。情感再也无法拯救他们。
还有佩兴丝姨妈,以及杰姆·梅林。尽管不愿意,她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即使不把他考虑在内,她要考虑的事情也够多了。他太像他的哥哥了,他的眼睛,他的嘴,他的微笑。问题就出在这里。从他的步态、他扭头的动作里,她能看见她的姨父。她知道佩兴丝姨妈十年前犯傻的原因:爱上杰姆·梅林很容易。到目前为止,男人在她的生活中还不太重要。赫尔福德农场上要干的活儿太多,她没工夫在他们身上花心思。有些小伙子曾在教堂里冲她微笑,在收获季节和她一起去野餐。有一次,在喝了一杯苹果酒后,有个邻居家的小伙子在干草垛后面吻了她。那个基本没有恶意的家伙五分钟后就把那件事忘了。无论如何,她都绝不会结婚。她早就打定了主意。她会想法子攒钱,在农场上干男人的活儿。等到她离开牙买加旅馆,并能将其抛之脑后的时候,她会给佩兴丝姨妈找个安身之所,那时也将不大可能有时间想男人。然而,玛丽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杰姆,想到了他那张胡子拉碴、像个流浪汉的脸,他肮脏的衬衫,还有他大胆而无礼的注视。他不够温柔,还很粗鲁,天性里不只是有残忍那么简单。他是个贼,是个骗子。他身上具有她所恐惧、憎恶、蔑视的一切特点。但是,她知道,她有可能爱上他。成见无法改变天性所向。她觉得,男人和女人就像赫尔福德农场里的动物。所有生灵都受制于一种共同法则,存在某种肌肤或触觉的相似性,让彼此相互走近。这并非凭借理智所能做出的抉择。走兽不会推理,空中的飞鸟也不会。玛丽并不是虚伪的人。她是在土地上长大的,和飞鸟、走兽在一起生活得太久,亲眼见过它们成双成对,养育幼崽,然后死掉。自然界几乎不存在可贵的浪漫,玛丽也不会在自己的生活中去寻求它。她在家乡见过女孩和村里的小伙相伴而行。他们会手牵着手,满脸通红,时而困惑,时而长叹,双双凝视着映在水面的月光。她会看见他们在农场后芳草萋萋的小径漫步。尽管老人家们对它有个更好的称呼,他们还是把那条小径称为“情人路”。小径上,小伙子会搂住姑娘的腰,她的头会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会共赏星辰月辉,在夏日里等着夕阳落下。而玛丽则会从牛棚里出来,用湿漉漉的手擦去脸上的汗,心里想着那只刚出生的牛犊,她把它留在了它母亲身旁。她会目送那对离去的恋人,然后笑着耸耸肩,走进厨房,告诉母亲赫尔福德月底前又要有人举行婚礼了。没过多久,钟声就会响起,蛋糕会被切开。小伙子会穿上他最好的衣服,容光焕发地走上教堂的台阶。他的新娘会走在他身旁,穿着薄纱,她会为了婚礼把直发烫成卷。但还不用等上一年,夜里的星辰月辉就被抛至脑后了。傍晚时分,小伙子结束了田间劳作,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厉声叫嚷他的晚餐烧煳了,连狗都不愿吃,躺在上面卧室的妻子则会毫不示弱地叱骂回来。此时的妻子已皮松肉弛,鬈发无影无踪,怀抱着孩子,来回踱步。这个孩子会像猫咪那样喵喵地叫,说什么也不肯入睡。他们自然也不会提起映在水面的月光。不,玛丽对浪漫的恋爱不抱幻想。恋爱不过是个好听的名字,仅此而已。杰姆·梅林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她不知道是他的手,他的皮肤,还是微笑吸引了她,但她心里对他产生了感觉,想起他来既令人心烦意乱,又使人小鹿乱撞。这种感觉困扰着她,使她无法自已。她知道,她非得再见到他不可。
她再次抬起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和低飞的云朵。如果她要去朗瑟斯顿,那么她现在就要准备动身。没什么借口好找的。在过去四天里,她已变得坚定。佩兴丝姨妈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如果她还有一丝直觉的话,她肯定会以为玛丽不想看见自己。她会看着她的丈夫,看着他充血的眼睛和颤抖的双手,然后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再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醉酒让他管不住自己的舌头。他的秘密暴露了,玛丽把他的命运攥到了手里。她还没有想好该如何利用她获悉的情况,但她不可能再救他一次了。她今天会和杰姆·梅林去朗瑟斯顿,这一次该是他来回答她提出的问题了。当他意识到她不再害怕他们,而是可以在任何时间毁灭他们,他也许会流露出些许人性。至于明天……好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反正还有弗朗西斯·戴维和他的承诺,在奥特尔南的房屋里有着为她准备的安宁和庇护。
在老鹰石山的指引下,她一边大步穿过东沼泽,一边想着这个奇怪的圣诞节。两边的山丘都向后退去。去年这个时候,在教堂里,她曾跪在她母亲身旁,恳求上帝能赐予她们健康、力量和勇气。她还恳求获得心灵的安宁和安全,恳求母亲能够长久与她厮守,恳求农场繁荣兴旺。然而她得到的是疾病、贫穷和死亡。她现在孤身一人,落在一个残忍和犯罪的陷阱里,生活在一座她厌恶的房子里,身处她鄙视的人们之中,并且正在穿越一片贫瘠、无依无靠的沼泽,去和一个盗马贼、杀人凶手相会。这个圣诞节,她不会再向上帝祈祷。
玛丽在拉希福德上面的高地上等着,一小列车马由远及近地向她奔来。队列里有那匹矮种马、那辆两轮马车以及拴在后面的两匹马。驾车的人高高举起鞭子,表示欢迎。玛丽感到自己的脸唰地泛起红晕,但很快又消失了。这种软弱让她感到苦恼。她渴望它是有形的,是活的,这样她就可以把它从身上撕下来,踩到脚下。她把手塞进围巾,蹙起眉头,等待着。他吹着口哨来到她跟前,把一个小包裹扔到她脚边。“祝你圣诞快乐,”他说,“我昨天开销不少,花了一个银币呢。这里有条新围巾,你可以围上。”
她原本打算态度生硬、默默无语地迎接他,但这种开场白让她很难那么做。“你真够体贴的,”她说,“不过你这钱怕是白花了。”
“我不在乎,我习惯了。”他对她说。他用他那种冷淡、无礼的方式上下打量着她,吹着一支不着调的歌。“你早早就到了嘛,”他说,“你就不怕我不带你去吗?”
她登上马车,坐在他旁边,用手拉住缰绳。“我想再感受一下,”她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以前母亲和我,我们会驾车去赫尔斯顿赶集,一个星期一次。那真像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一想起来心里就难受。我们在一起经常哈哈大笑,即使在光景不好的时候。当然了,你不会懂的。除了你自己,你向来什么都不在乎。”
他抱起胳膊,看着她摆弄缰绳。
“这匹马就算戴着眼罩也能穿越沼泽,”他对她说,“你能不能把缰绳松开些?它这辈子没绊倒过。这就好些了。它能带着你,记着,你就让它掌控好了。你刚才说什么?”
玛丽轻轻握住缰绳,目视前方。“没说什么呀,”她回答说,“我那是自言自语。这么说,你这是要在集市上把两匹马都卖了?”
“这叫利润翻番,玛丽·耶伦。你要是肯帮我,就能得到一条新裙子。别在这咧嘴耸肩的,我讨厌人不知感激。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脸上没有血色,眼里也没有神采?你是感觉不舒服吗,还是肚子疼?”
“自打上次见到你,我就没出过屋,”她说,“我待在我的房间里想事情。那些事情让人心烦气躁。我比四天前要老多了。”
“我为你的人老珠黄感到难过,”他接着说,“我还想着能带一个漂亮妞儿,缓缓进入朗瑟斯顿,让那些家伙在我们经过时仰起脸看,挤眉弄眼。你今天一脸土色。不要对我撒谎,玛丽。我的眼睛没你想的那样瞎。牙买加旅馆出什么事儿了?”
“什么事儿也没出,”她说,“我姨妈在厨房里忙活。我姨父坐在桌子旁,手捧着头,面前放着一瓶白兰地。只有我自己变了。”
“再也没有人去你们那里吗?”
“据我所知,一个也没有。没有人穿过院子。”
“你的嘴巴可真紧呀。你的黑眼圈都出来了。你累了。我以前也见过一个像你这样子的女人,但那是有原因的。她丈夫在海上待了四年,刚回到普利茅斯找她。你可无法把那当借口。你不会是一直在想我吧?”
“是呀,我想过你一回,”她说,“我想知道你和你哥哥中,谁会先被吊死。就我来看,区别不大。”
“要是乔斯被吊死,那是他自找的,”杰姆说,“如果真有人能把绳索套在他脖子上,那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他离碰到麻烦也不远了。如果他碰到麻烦,那是他活该。到了那时候,就连白兰地也救不了他。他会脑子清醒地被吊在绳子上晃荡。”
他们缓缓前行,没有再说什么。杰姆摆弄着鞭梢,玛丽知道他的手放在她身边。她借着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的手——他的手指就像他哥哥的一样修长,一样优雅。他的手吸引她,他哥哥的手则令她厌恶。她第一次意识到,厌恶和吸引并不相悖,它们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这种想法让她感到不快,她索性不去想了。假如这是在十年或二十年前,坐在她旁边的是乔斯,会怎样呢?她把这种比较禁锢在她脑海深处,害怕它变戏法一样变出的画面。她现在明白她为什么厌恶她的姨父了。
杰姆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你在看什么?”他说。她抬起眼睛,转而看向前面的景物。“我碰巧注意到了你的手。”她冷冷地说,“它们和你哥哥的手很像。我们在沼泽里走了多远了?公路不是向那边拐了吗?”
“我们是有意在公路下面走的,避开那两三英里。这么说,你已经注意到了一个男人的手,是吗?我就不该相信你的,毕竟,你说到底是个女人,不是个乳臭未干的农场小屁孩。你到底为什么不言不语地在房间里坐了四天?你是要告诉我,还是要我猜呀?女人就喜欢神神秘秘的。”
“这里面没有秘密可言。我们上次见面的时候,你问我知不知道姨妈为什么看起来像个活着的鬼魂。这是你问的话,是吧?哼,我现在知道原因了,就是因为这个。”
杰姆好奇地看着她,然后又吹起了口哨。
“喝酒真是有意思,”他停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喝醉过一回,在阿姆斯特丹,我逃到海上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教堂的钟报了晚上九点半,我抱着一个红头发的漂亮妞,坐在地板上。等我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我仰面朝天躺在排水沟里,靴子和裤子都没了。我常常想,我在那十个小时里都干了什么。我想啊想啊,可他娘的就是想不起来。”
“那算你运气不错了,”玛丽说,“你哥哥的运气就没这么好了。等到他喝醉了,他非但没有忘掉以前的事儿,反倒都想起来了。”
马的步伐慢了下来,她用缰绳抽了它一下。“他要是一个人待着,就会自言自语,”她接着说,“要只是对着牙买加的墙头说说也无妨。不过,这回他不是一个人。他从昏迷中醒过来那会儿我碰巧在那儿。他一直在做梦。”
“当你听到他做的一个梦,你就把你自己在房间里关了四天,是吗?”杰姆问道。
“要是你也听到他做的梦,你差不多也会这样。”她回答说。
他突然靠向她,从她手中夺走缰绳。
“你都不看路,”他说,“这匹马从没绊倒过,但这不意味着你非得赶着它撞上一块炮弹那么大的花岗岩不可。还是我来吧。”她把身子缩回到马车里,让他来驾车。没错,她注意力不集中,受到他的责备也是应该的。马又加快了步伐,小跑起来。
“那你打算怎么办?”杰姆说。
玛丽耸了耸肩。“我还没想好,”她说,“我得考虑佩兴丝姨妈。你不指望我把他那梦话告诉你吧?”
“为什么不呢?我才不会替乔斯辩解呢。”
“他是你哥哥。对我来说,这就够了。他说的事情里有很多漏洞,你肯定很想把其中的一些漏洞补起来。”
“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维护他?”
“就我看到的情况来说,那根本不算浪费时间。能从他的生意里分一杯羹,好处就够多了。再说了,他那些货都不用掏钱买。死人不说话,杰姆·梅林。”
“是的,但死船会说话,在它们顺风到岸的时候。当船寻找港口时,玛丽,它找的是光。你见过飞蛾扑火把翅膀烧焦吧?船要是找错了光,就和那一样。这也许会发生一次、两次,说不定三次,但到了第四次,一条死船就会臭气熏天,整个地区的人们都会满腔怒火,刨根问底。我哥哥现在已经失去他的舵了,他自个儿正朝岸边撞去。”
“你会和他一起吗?”
“我?我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大可以自己把头伸到绞索里。我也许偶尔会给自己搞点儿烟草,走私点儿货物,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玛丽·耶伦,那就是迄今为止,我从未杀过人!你信也好,不信也罢,随你的便吧。”
他甩动鞭子,重重地抽在矮种马的头上。马儿飞奔起来。“我们前边有个浅滩,树篱从那儿向东拐了。我们过了河,再走上半英里,就上了去朗瑟斯顿的路。然后我们再走七英里,可能还要多一点儿,就能到镇上。你累吗?”
她摇了摇头。“座位下面有个篮子,篮子里有面包和奶酪,”他说,“还有一两个苹果,几个梨。你马上就要饿了。这么说,你以为是我弄沉了那些船,然后站在岸边,看着人们淹死,是不是?然后,等他们因为吞了太多水而浮起来时,我再把手伸到了他们的口袋里?这画面可真好!”
她分辨不出他的愤怒是装出来的,还是发自内心,但他的嘴紧绷着,颧骨上出现了一个火红的斑点。
“你也并没有否认啊,对吧?”她说。
他傲慢地俯视着她,既感到蔑视,又感到好笑。他大笑起来,仿佛她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她讨厌他这个样子。她突然凭直觉感到,这确实是个问题。她的双手热辣辣的。
“你要是相信我干了那样的事,今天为什么还和我驾车一起去朗瑟斯顿?”他说。
他打算戏弄戏弄她。只要她避而不答,或回答得结结巴巴,那他就赢了。她强迫自己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因为你有双明亮的眼睛呀,杰姆·梅林,”她说,“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她无所畏惧地迎接了他的目光。
他哈哈一笑,摇摇头,又吹起了口哨。不仅那种约束感在他们之间立即消失了,还产生了一种天真烂漫的亲密感。玛丽大胆的话语使他卸下了防备。他毫不怀疑两人间的嫌隙已不复存在,他们现在是不存在男女关系的同伴。
他们上了公路,马拉着身后咯吱作响的车厢在前面小跑,车后那两匹偷来的马被拖着嗒嗒地迈着步子。雨云横扫过天空,低低的,似乎要下雨,但雨滴尚未落下。远处,山丘从沼泽中隆起,没有雾气笼罩。玛丽想起来,弗朗西斯·戴维就住在她左边不远处的奥特尔南。玛丽想,如果她把故事讲给他听,他会对她说什么。他也许不会再建议她静观其变。如果她在圣诞节不请自至,他也许不会感激她。她想象着,在村庄里的一片茅舍之中,坐落着那座安宁、静谧的牧师住宅;教堂高塔矗立在一片屋顶和烟囱之上,仿佛是个守护者。
对她来说,奥特尔南(这个名字就像耳语,令人感到亲切)是一个休憩的港湾;弗朗西斯·戴维的声音意味着安全,可以让人忘掉烦恼。他身上有些奇怪的地方,例如,他画的那幅画,他驱赶他的马的方式,他用那种巧妙的沉默招待她的情景。最为奇怪的是,他的房间阴沉、昏暗,丝毫没有显示出他的个性。这种奇怪既令人感到不安,又令人感到愉悦。他只是个人影。她现在没和他在一起,就觉得他不像真人。他没有杰姆那种男性的侵犯性,没有血肉。他不过是黑暗中的一双白眼睛和一种声音。
马突然在树篱中的一个缺口处退缩了。杰姆大声咒骂,让她突然从思绪深处惊醒过来。
她斗胆开了口。“这一带有教堂吗?”她问道,“我这几个月活得像个不信教的人,我厌恶这种感觉。”
“走啊,你这个该死的傻瓜,你!”杰姆一边嚷嚷,一边戳了下马的嘴,“你想让我们都掉到沟里吗?你刚才说的是教堂?我哪儿知道教堂呀?我只进去过一回,当时我被我的母亲抱着,被取了耶利米这个名字。关于教堂,我什么也告诉不了你。教堂的金盘子都被锁着,我觉得。”
“奥特尔南有个教堂,是不是?”她说,“从牙买加旅馆步行就可以过去。我明天可能去那儿。”
“和我共进圣诞晚餐可比那好多了。我弄不来火鸡,但总能从北山的老农夫塔克特那里搞到只鹅。他的眼太瞎了,永远也不会知道有鹅丢了。”
“你知道谁住在奥特尔南吗,杰姆·梅林?”
“不,我不知道,玛丽·耶伦。我从来都不和教区牧师打交道,将来也可能永远不会。他们全都是一些滑稽的家伙。我还是个小屁孩儿的时候,北山有个教区牧师。他近视很深。他们说,有个星期天,他忘了把圣餐葡萄酒放哪儿了,就给教区的人喝白兰地。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听说了这件事。还有,你知道吗?教堂太挤,几乎没有跪的地方。有人就靠墙站着,等着轮到他们。教区牧师根本搞不清状况。他的教堂里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多人。他站在布道坛上,眼睛在镜片后面忽闪着,做了一番布道,讲到了返回羊圈的羊群。这个故事是我哥哥马修给我讲的。他去了两次布道坛,教区牧师都没注意到。那真是北山的一个大日子。把面包和奶酪拿出来吧,玛丽,我饿得肚皮都快贴到后背了。”
玛丽冲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这辈子就没严肃过吗?”她说,“你是不是既不尊重东西,也不尊重人?”
“我尊重我的肚子,”他对她说,“它嚷嚷着要吃的呢。有个盒子,在我脚下。你要是觉得自己虔诚,可以吃苹果。《圣经》里出现过苹果,我太了解这个了。”
到了下午两点半,他们一行人马高高兴兴、热热闹闹地进了朗瑟斯顿。玛丽把麻烦和责任感都抛给了风。尽管她在清早还意志坚定,此刻也受到杰姆情绪的感染,高兴了起来。
远离牙买加旅馆的阴影,她的青春和精神又回来了。她的同伴立即注意到了她情绪上的转变,便说起俏皮话来逗她。
玛丽笑了,她不得不笑,因为他逗得她发笑。城镇的喧嚣在空中回荡,十分具有感染力,让人产生一种兴奋和安康的感觉,一种圣诞节的感觉。街上人群拥挤,小小的店铺里也充满欢歌笑语。铺着鹅卵石的广场上,各种马车挤成一团,有四轮客运马车、两轮货运马车,还有四轮大马车。到处五彩缤纷,充满生机,熙熙攘攘。兴高采烈的人们在市场的货摊前你推我挤,火鸡和鹅被从关着它们的木栅栏里抓起。一个披绿斗篷的女人笑着把一些苹果举过头顶。那些苹果亮晶晶、红扑扑的,就像她的脸蛋。玛丽熟悉这些场景,感到亲切。圣诞节期间的赫尔斯顿也是这个样子,年复一年。但朗瑟斯顿的气氛要更欢快些,更无拘无束些,人也更多,更为喧嚣。这儿的地方大,人也比较世故。河对岸是德文郡和英格兰。来自邻郡的农民和东康沃尔的乡下女人摩肩接踵。零售商、糕饼师傅、小学徒用托盘托着热气腾腾的肉馅饼和香肠,在人群里进进出出。一位女士头戴装饰着羽毛的帽子,身披蓝色天鹅绒斗篷,从她的马车上走下来,走进了款待周到、温暖明亮的白鹿酒店。一位身穿粉灰色棉大衣的绅士跟着她。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趾高气扬地走着,活似一只公火鸡。
对玛丽来说,这是个欢快的世界。镇子被山丘环抱,镇中心矗立着一座城堡,仿佛出自古老的历史故事。这里树木丛生,田地倾斜,下面的河谷波光潋滟。沼泽离这里很远,延伸到镇子后面看不见的地方,为人们所淡忘。朗瑟斯顿是实实在在的,这些人是生气勃勃的。圣诞节再次降临镇子,在鹅卵石铺就的街道和欢声笑语、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太阳也从灰色云层后面的藏身处挣脱出来,水汪汪的,加入了庆祝活动。玛丽围着杰姆给她的围巾。她松弛了下来,甚至允许他把围巾系在她的下巴下面。他们已把马和马车送进了镇子最高处的马厩。杰姆现在牵着他偷来的两匹马,在人群里挤着。玛丽紧跟着他。他自信地领着路,径直向中央广场走去。朗瑟斯顿的人都聚集在广场上,圣诞节集市的摊位和帐篷从这头排到那头。集市边上有一个圈起来的场地,用来买卖牲畜,四周围着农夫、乡下人,还有绅士,以及来自德文和其他地方的马贩子。当他们走近围栏时,玛丽的心跳加快了。如果这其中有个来自北山的人,或有个来自附近村庄的农夫,他们肯定会认出那两匹马吧?杰姆把帽子戴在后脑勺上,吹着口哨。他又看了她一眼,眨了眨眼睛。人群向两边分开,为他让出一条路。玛丽站在外边,跟在一个肥胖的带着篮子赶集的女人后面。她看见杰姆在一群牵着马的人中间,朝其中的一两个人点点头,还趁着弯腰点燃烟斗之际上下打量着他们的矮种马,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就在此时,一个衣着华丽的家伙挤过人群,朝那些马走去。他头戴方帽,下身穿奶油色马裤,声音洪亮、傲慢。他用一根短马鞭不断敲击他的靴子,然后指了指那些马。从他的腔调和权威的派头来看,玛丽判断他是个马贩子。他身边很快就多了一个小个子男人。小个子男人长着一双猞猁眼,身穿一件黑外套,时不时地轻轻碰一下那个男人的肘部,冲着他的耳朵低语。
玛丽看见小个子男人死死地盯着那匹曾经属于巴萨特先生的矮种马。他走向它,弯下腰摸了摸它的腿。然后,他又跟那个声音洪亮的人低语了些什么。玛丽紧张地看着他。
“你是从哪里搞到这匹矮种马的?”马贩子一边说,一边拍了拍杰姆的肩膀,“它肯定不是在沼泽地长大的,从它的头和肩就能看出来。”
“它四年前出生在卡林顿,”杰姆漫不经心地说,嘴角叼着烟斗,“在它一岁时,我从老蒂姆·布雷那里把它买了过来。你记得蒂姆吧?他去年变卖了所有东西,去了多塞特。蒂姆过去总对我说,我总有一天会把花在这匹马身上的钱挣回来。这匹马的妈妈可是纯种爱尔兰货,曾经为蒂姆在内地赢过不少奖呢。好好看看它吧。我告诉你,便宜我可不卖。”
他吸着烟斗,那两个男人则仔细检查着这匹马。仿佛过了很久,他们才直起身子,往后退了退。“它的皮肤没毛病吧?”长着猞猁眼的男人说,“表面摸起来有些粗糙,像鬃毛一样扎手。身上还发臭,我不喜欢。你没给它涂什么吧?”
“这匹马一点儿毛病没有,”杰姆回答说,“那边的那一匹,夏天的时候还一钱不值,可我现在已经把它养得好好的了。我觉得我最好还是把它养到春天,可养它的开销太大了。但这边的这匹小黑马不一样,你挑不出它的毛病。我就老老实实告诉你吧,只有坦诚了才算公道。老蒂姆·布雷压根儿不知道母马怀孕了,他当时在普利茅斯,是他手下的人在照看母马。等他发现了这件事,立刻把那小子暴揍了一顿,但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好尽可能弥补。在我看来,这匹马的父亲是一匹灰马。你看看这里的短毛,紧贴着皮的毛,是灰色的,对吧?蒂姆真是没把这匹矮种马卖个好价钱。看看它的肩,就是为你养的。我给你明说吧,我要价十八个几尼。”猞猁眼的小个子男人摇了摇头,但马贩子还有些犹豫不决。
“如果是十五个几尼,那我们倒有可能成交。”马贩子提议道。
“不,十八个几尼,少一个子儿都不行。”杰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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