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变成我们三个坐在候诊室里,等待大力和约翰尼的消息。这时记者和警察来了。他们噼里啪啦地问了许多问题,把我搞得晕头转向、无力招架。如果你们想听真话,我承认,一开始感觉并不好,不客气地说甚至有点恶心。我怕警察,这就不用说了。一堆记者拿无数问题对我轮番轰炸,我当场就蒙了,大脑一片空白。幸好达瑞替我解围,说我现在状况不佳,不适合这种连珠炮似的提问,随后他们才放慢了节奏。达瑞确实有大哥的样子。

苏打活跃气氛是把好手,把这帮人逗得直乐。他摘了一个家伙的记者帽,又抢了另一个家伙的照相机,然后在医院里四处乱逛,模仿电视台记者采访护士。他还试图去玩警察的枪,被发现后便没皮没脸地冲人家笑,人家也只好冲他笑。苏打能让每一个人笑。

我找了些发油,想在他们拍照之前把头发弄得像样一点。现在这个样子要是上了报纸,我会羞愧死的。达瑞和苏打也被记者们拍了很多照片,杰瑞·伍德说那全是因为他俩长得帅,大众喜闻乐见。

苏打如鱼得水,快活得不行。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事件比较严肃,他可能会更开心。他就是抗拒不了这种令人兴奋的场面。说实在的,有时候我感觉他像一匹小马驹,长腿的帕洛米诺小马驹,天性好奇,遇到什么都要把鼻子伸向前去探个究竟。记者们纷纷用赞美的目光盯着他。我说过他像个电影明星,浑身散发着魅力。

但最后连苏打也厌倦了那些记者——同样的事情重复久了便没了新鲜感。他仰躺在长椅上,头枕着达瑞的腿,兀自睡起了觉。我估计他们两个都累了。时间已是深夜,况且这一个星期他们着急上火,怕也没怎么好好休息过。我如在梦中,甚至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还在想:短短几个小时之前,为了缓解抽烟带来的眩晕感,我还蜷缩在教堂的墙角里睡觉呢。现在想想那一幕是多么不真实,可当时的我万念俱灰,怎么也想不到会有眼前这般柳暗花明的结果。

终于,记者和警察开始陆续离开。其中有个人转身问我:“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最想干什么?”

我疲惫地看着他,回答道:“洗澡。”

他们觉得我很幽默,可我说的是真心话,因为我浑身难受极了。他们一走,医院顿时安静下来。唯一能听见的是护士们轻轻的脚步和苏打柔和的呼吸声。达瑞低头看着他,脸上露出无精打采的笑容。“他这个星期没怎么睡觉,”他小声说,“甚至可以说就没合过眼。”

“哼,”苏打懒洋洋地说,“你不也一样吗?”

护士们不愿意向我们透露约翰尼和大力的情况,所以达瑞就去找医生。医生说他只和病人家属谈,但达瑞最终还是让他相信,我们几个对大力和约翰尼而言是和家人一样的。

于是他说,大力只需住院两三天就没什么问题了。他一条胳膊被烧伤,可以肯定的是那块伤疤将伴他一生。不过他只要休养几个星期,那条胳膊就能正常活动,所以不用担心大力。

我就说嘛,大力总能逢凶化吉的,什么事都打不倒他。我担心的是约翰尼。

他的情况十分危急。脊柱被木头砸断,目前仍重度休克,且全身三度烧伤。医院正想尽办法为他缓解疼痛。不过因为脊柱断了,他甚至感觉不到腰部以下的疼痛。半昏迷时,他不停地叫着大力和我的名字。如果他能活下来……呸,如果?老天保佑,不要如果。我面无血色,达瑞紧紧搂住我的肩膀……即便他能活下来,下半辈子也成残废了。“你们非要问,我只好如实相告,”医生说,“现在回家去吧,你们都需要休息。”

我浑身发抖,喉头发紧。我想哭,可油头是不会在陌生人面前哭的。我们中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哭过。像大力、两毛五和蒂姆·谢泼德这些人,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忘记了怎么哭。约翰尼,残废?我一定是在做梦,我惶恐不安地想,一定是做梦。等我醒来时,我会躺在家里,或者那间破教堂里,所有的一切都和原来一样。可我无法相信自己。约翰尼即使能活下来也会残废一辈子,他再也踢不了足球,再也不能和我们一起打群架。他将不得不永远待在那个他最痛恨的、没人疼他、没人要他的家里。一切都将和过去大不一样。我不敢开口说话。我怕如果我说出一个字,憋在喉咙里的那团气便会泄出去,我可能会控制不住放声大哭。

我深吸了口气,紧紧闭着嘴。此时苏打已经醒了。尽管他看上去面无表情,仿佛医生的话一句都没听见,但他满脸错愕,双眼呆滞无神。苏打对残酷的现实天生绝缘,可一旦现实穿透了他的防御,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沉重打击。他现在的样子和我那天晚上在公园里看到那个黑头发的少爷党缩成一团躺在月光下一动不动时一模一样。

达瑞轻轻摸了摸我的后脑勺:“咱们回家吧。在这里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上了我们的福特车,前所未有的困意瞬间袭来。我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家。苏打将我轻轻摇醒:“喂,小马,醒醒。回屋里睡。”

“哦……”我睡意蒙眬地答应一声,头一歪,又躺倒在座位上。这会儿就算火烧屁股我怕是也起不来了。我能听见达瑞和苏打的声音,但感觉很遥远。

“嘿,别这样,小马。”苏打恳求说,随即又使劲摇了摇我,“我们也都困死了。”

可能达瑞实在不想再磨蹭下去,抱起我就走。

“都这么大了还让抱。”苏打嘟囔说。我想叫他闭嘴,让我好好睡一觉,可我只打了个哈欠。

“这小子瘦了不少。”达瑞说。

迷迷糊糊地,我想到起码要自己把鞋脱掉,可我有心无力。达瑞一把我放在床上,我就立刻倒头大睡起来。我已经忘记床有多么柔软了。

第二天早上我第一个醒来。我的鞋子和衬衣应该是苏打替我脱的,但我仍然穿着牛仔裤。可能他也实在太困了,自己的衣服都没顾得上脱。他和衣而卧,四仰八叉地躺在我旁边。我从他胳膊下面悄悄挪出来,拉了条毯子盖在他身上,然后去洗澡。苏打睡觉的时候看着更年轻,不像快满十七岁的人,约翰尼睡着的时候也是如此。我想可能大家都一样吧,睡着的时候显得年轻。

洗过澡,找一身干净的衣服穿上。我花了五分钟时间对着镜子在脸上寻找胡子的痕迹,另外还哀悼了一番我的头发。不伦不类的发型让我的耳朵显得特别突出。

去厨房做早餐时达瑞还没醒。最先起床的人做早餐,其他两人刷碗。这是我们家的规矩。以往都是达瑞起得最早,我和苏打负责刷碗。我看了看冰箱,找到几个鸡蛋。不过鸡蛋的吃法我们三个各不相同。我喜欢煮的,他俩喜欢煎的。而煎了之后的吃法也不一样,达瑞喜欢用煎鸡蛋搭配番茄和培根做三明治,苏打则喜欢配着葡萄果冻吃。我们三个早餐都喜欢吃巧克力蛋糕。以前妈妈从不允许同时吃蛋糕、火腿和鸡蛋,但达瑞被我和苏打说服了。这件事毫不费力,因为达瑞和我们一样喜欢吃巧克力蛋糕。苏打每天晚上都会确保冰箱里有巧克力蛋糕,即便没有,他也能很快烤出一个。不过我更喜欢达瑞的手艺,苏打做的糖霜太甜了。我真受不了他的口味。果冻、鸡蛋和巧克力蛋糕搭配在一起,他怎么吃得下去?可他对此偏爱有加。达瑞喝黑咖啡,我和苏打喝巧克力奶。我们也能喝咖啡,只是更爱巧克力奶。反正我们三个对巧克力制品毫无抵抗力。苏打说如果有巧克力香烟,他肯定会抽。

“家里有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门外叫道,随后两毛五和史蒂夫一前一后进了屋。我们到对方家里从来都是不请自入,而我们家的门也从来不上锁,免得哪个兄弟跟父母吵架之后无处可去,所以每天早上我们的沙发上不一定躺着谁呢。但大多时候是史蒂夫,他差不多每个星期都会被他爸爸轰出来一次。他心里其实并不好受,尽管他爸爸第二天会给他五六块钱作为补偿。除了他还有可能是大力,这家伙居无定所。有天早上我们甚至看到蒂姆帮的老大蒂姆·谢泼德坐在我家的扶手椅上看报纸。他抬头和我们打了个招呼,也不留下来吃早餐就大步离开了。两毛五的妈妈提醒我们当心小偷,但达瑞亮了亮沙包一样的肌肉,拉着长腔说他才不怕呢,况且我们家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偷。他说,他宁可冒被偷的风险,也要给兄弟们提供一个可以冷静的地方,免得他们冲动之余去打劫加油站或干出别的什么难以弥补的傻事。所以,我们家的门从来不锁。

“在这儿呢!”我忘了达瑞和苏打还在睡觉,大声回答说。“关门轻一点。”我立刻又小声提醒。

当然,提醒也是白搭。哐当一声,门关上了,两毛五跑进厨房,抱起我就在原地转起了圈,丝毫不顾及我手上还拿着两个生鸡蛋。

“嘿,小马!”他兴奋地叫道,“我想死你了。”

你可能会觉得,不就五天没见吗?搞得跟五年似的。我才不在乎呢。我喜欢两毛五,他是最值得交的好朋友。他把我推向史蒂夫,史蒂夫在我瘀青未消的后背上拍了拍,接着把我往外推。我手里的一个鸡蛋飞了出去,打烂在钟表上。我立刻牢牢攥住另一个鸡蛋,结果用力过猛捏碎在手心里。黏糊糊的蛋液从指缝间拖着长丝坠下去。

“瞧你们干的好事,”我埋怨他们说,“我们的早餐泡汤了。你们俩就不能等我把鸡蛋放下再闹吗?”我真的有点生气了,因为我刚刚才想起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吃东西。我最后吃进肚子里的还是dq的热巧克力圣代。现在的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两毛五围着我慢悠悠地兜了半个圈子,我叹了口气,因为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的乖乖!”他转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脑袋,“真不敢相信,我以为俄克拉何马州的印第安人早被驯化了呢。我说小马,这是哪个小野猫把你那漂亮的拖把头弄成这样啦?”

“一边儿待着去。”我没好气地对他说。这本来就是我最不愿面对的东西,感觉我像是得了什么病似的。

两毛五冲史蒂夫使了个眼色,随后便听史蒂夫说:“这有什么难理解的,他得先把头发剪了人家才肯给他拍照片登到报纸上嘛,要不然谁会相信一个油头小子也能当英雄。当英雄的感觉怎么样啊,大人物?”

“当什么?”

“当英雄啊。你看,”他把早上的报纸塞给我,“多像个大人物。”

我看着报纸,第二版头条是一个醒目的大标题:《不良少年变身大英雄》。

“我很喜欢‘变身’这个词,”两毛五一边清理着地板上的鸡蛋液一边说,“你们本来就是英雄,只不过遇到危险才会变身。”

我耳朵里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因为我正专心读报纸上的文字。这一整版都在报道我们的事——打架、死人、教堂失火、醉酒的少爷党,等等。文字中间是我们三兄弟的合影。报道中详细讲述了我和约翰尼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海救那些孩子的英勇举动,后面还附加了某位家长的评论,说如果不是我们,他们的孩子很可能会被活活烧死。报道中还提到了我们和那些少爷党打架的事,当然,他们不会用“少爷党”这种叫法,因为大多数成年人并不知道我们小孩子之间的争斗。他们采访了樱桃·华伦斯,她说鲍勃当晚喝过酒,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就想找人打架了。鲍勃对她说他要修理我们,因为我们“骚扰”了他的女朋友。和鲍勃一起找我们麻烦的那个兰迪·安德森也证实说,是他们先挑衅,我们只是出于自卫才还的手。但他们控告约翰尼过失杀人。接着我还发现,他们声称,我由于畏罪潜逃,应该上少年法庭。约翰尼也是,如果他能康复的话。(不是如果,我再次提醒自己。他们干吗老说“如果”?)不过这一次破天荒地没有针对大力的指控。我估计他会生气的,因为报纸虽然把他抢救约翰尼的行为奉为英雄之举,却没有提及他的辉煌前科,那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啊。要是让他遇到那群记者,他非揍扁他们不可。另外还有一栏说的是我、达瑞和苏打我们三兄弟。报道中介绍了达瑞,他一个人打两份工,且每份工作都干得很好,他上学时也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提到了苏打辍学的事,并指出他那么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我们兄弟三人被分开。他们透露说,我在学校经常上光荣榜,还说将来我有可能成为一个田径明星(哦,对,我忘记说了,我是学校田径队的,而且是年龄最小的成员。我好歹也算个运动健将)。然后文章还说,鉴于我们如此努力地想要生活在一起,那我们就不该被分开。

这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终于戳中了我的心窝。“你是说……”我咽了口唾沫,“他们打算把我和苏打送进孤儿院之类的地方吗?”

史蒂夫小心翼翼地往后梳着他那打卷儿的头发:“差不多吧。”

我颓然坐下。现在可不能把我们兄弟三人强行分开啊。我和达瑞才刚刚和解,况且油头和少爷党的大战迫在眉睫,说不定我们能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不,现在不行。约翰尼需要我们。大力还躺在医院,同样参加不了这场大战。

“不行!”我大声说道。正在擦钟表的两毛五扭头诧异地盯着我。

“什么不行?”

“我不能让他们把我们送进孤儿院。”

“别担心。”史蒂夫说,他自信满满地表示,不管发生什么他和苏打都能应付,“他们是不会这样对待英雄的。苏打和超人在哪儿呢?”

说到这儿,达瑞已经刮好胡子换上了衣服,悄无声息地来到史蒂夫身后,猛地把他抱得双脚离地,而后重重丢在地上。我们偶尔会管达瑞叫“超人”或“猛男”。但有一次史蒂夫失口说他是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结果差点被他打碎下巴。所以从此史蒂夫再不敢如此调侃,达瑞却始终没有原谅他。达瑞对自己没能上大学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那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苏打生史蒂夫的气,尽管苏打对受不受教育持无所谓的态度。他觉得学校无聊透顶,没什么意思。

这时苏打跑进来。“我昨天洗的那件蓝衬衣呢?”他就着盘子喝了一口巧克力奶。

“老兄,实在不想说的,”依然躺在地上的史蒂夫说,“可你得穿上衣服才能上班哦,要不然多伤风败俗啊。”

“还用你说?”苏打说,“还有我那条小麦色的牛仔裤哪儿去了?”

“我拿去熨了,在衣橱里呢,”达瑞说,“快点,你要迟到了。”

苏打一边嘟囔一边往回跑:“马上,马上。”

史蒂夫跟着他回房间,两人怕是又要来一场枕头大战。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达瑞在冰箱里找巧克力蛋糕。

“达瑞,”我忽然说,“你知道少年法庭的事吗?”

他依然盯着冰箱里面,头也不回地说:“知道,昨天晚上警察跟我说了。”

这时我才知道,他可能已经预感到我们会被分开。我不想再给他添乱,遂转移话题说:“昨天夜里我又做了那个梦,就是那个连内容都想不起来的梦。”

达瑞转身面对我,一脸恐惧:“什么?”

爸爸妈妈葬礼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小时候我经常做些稀奇古怪的梦,可没有一个能与这个相比。我从梦中惊醒,嘴里大喊着“杀人了,杀人了”。问题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梦见了什么把我吓成那个样子。苏打和达瑞也被我吓坏了。一晚又一晚,连续几个星期,我一再做这个噩梦,每每尖叫着醒来,一身冷汗。事后仍然记不起梦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苏打开始陪我一起睡,虽然做噩梦的频率有所降低,但隔三岔五来一次还是把达瑞吓得够呛,于是他带我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是我想得太多的缘故,最直接的治疗方法就是努力学习,多读书,多画画,多踢球。踢一场球下来,再看四五个钟头的书,身体和大脑全都疲惫不堪,我就没工夫再做梦了。但达瑞还是放心不下,每隔一阵子就会问我有没有再做那个梦。

“很吓人吗?”两毛五问我。他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而他自己除了金发美女,就没梦到过别的,所以很感兴趣。

“没有。”我骗他说。我半夜惊醒时一身冷汗,瑟瑟发抖,可苏打却睡得像个死人。我只好挨着他,缩在他的臂弯里哆嗦了几个小时都没再睡着。那个梦总能把我吓个半死。

达瑞仿佛要说些什么,可还没开口,苏打和史蒂夫就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