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易逝,金色最难保持。”我忽然想起读过的一首诗。

“什么?”

“自然新绿是金,

灿灿金色难存;

初绽嫩叶若娇花,

绽谢犹在刹那。

嫩叶遂成陨箨,

乐园顿起悲歌,

清晨转瞬变白昼,

寸金光阴难留。”

约翰尼睁大眼睛盯着我:“你从哪儿学的呀?它把我心里想的全都说出来了。”

“罗伯特·弗罗斯特写的。不过这首诗的内涵我理解得还不够深。”我努力领会诗人写诗时的心境,却始终揣摩不透,“我一直记得,就是因为我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和作者的共鸣。”

“其实,”约翰尼慢吞吞地说,“我以前从没留意过天空的颜色啊,天上的云啊之类的东西,直到你经常在我耳边提到它们。在这以前它们好像不存在。”他沉思片刻,忽然接着说道,“你们一家很有意思。”

“有什么意思?”我生硬地问道。

约翰尼飞快地看了我一眼:“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苏打长得像你妈妈,但性子像你爸爸。达瑞和你爸爸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他没有你爸爸那么热情、爱笑,性格更像你妈妈。而你,你和他们都不像。”

“这我知道。”我说,想了想,接着又说,“在咱们这一帮人里,你和其他人也不一样。我跟两毛五、史蒂夫,甚至达瑞是不会聊日出、云朵之类的,在他们身边我根本就不会想起这首诗,因为气场不匹配。但你和苏打除外,可能还有樱桃·华伦斯。”

约翰尼耸耸肩。“嗯,”他像叹气一样回答,“可能我们就是不一样吧。”

“是啊,”我说,随即吐出一个漂亮至极的烟圈,“不过也可能是他们不一样。”

到第五天时,我已经受够了香肠的味道,每次一看到它我就想吐。头两天我们就吃完了所有的糖果。这会儿我真想喝一杯可乐。也许我有可乐瘾吧,每次喝可乐都像牛喝水一样,连续五天不沾可乐是要出人命的。约翰尼答应说等下次去买东西的时候给我带一些,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啊。最近我抽烟比平时厉害多了,可能因为实在无聊吧,虽然约翰尼一再提醒我抽烟多了对身体不好。我们抽烟十分小心,这破教堂万一着了火,我们可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第五天,《飘》这本小说我已经读到了亚特兰大失守那里;玩扑克我已经输给约翰尼一百五十块;我抽了两包骆驼牌香烟,正如约翰尼所说,我开始感到恶心了。这一天我什么都没吃,饿着肚子抽烟的滋味儿可不好受。我蜷缩在角落,想用睡觉的方式来控制可怕的吸烟量。可就在我刚要睡着时,突然听到一声悠长低沉的口哨,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声音在达到顶峰时戛然而止。我困得要命,没心思理会,尽管我知道那不可能是约翰尼。他正坐在后门台阶上试着读《飘》呢。我一度以为外面的世界不过是我的梦境,除了香肠三明治、南北战争、破旧的教堂和浓雾缭绕的山谷,没有什么是真的。恍惚间,我觉得自己一直都生活在这座教堂里,甚至还穿越回了南北战争时期。可见我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

有人用脚尖顶了顶我的肋部。“乖乖!”这人的声音很粗,也很熟悉,“头发一剪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我翻身坐起,揉了揉惺忪睡眼,打个哈欠,随后突然眨眨眼睛。

“嘿,大力?”

“嗨,小马!”他低着头,咧嘴冲我笑,“或许我该叫你……睡美人?”

从没想到会有一天见到大力也能这么开心。但此时此刻他的到来意味着一件事:与外面的联系恢复了。世界顿时变得真实生动起来。

“苏打怎么样?条子在找我们吗?达瑞还好吗?他们知不知道我们在哪儿?什么……”

“别急,小子,”大力打断我,“我一下子也回答不了你所有的问题啊。你们两个要不要先跟我去吃点东西?我早上没吃饭,现在都快饿死了。”

“你快饿死了?”约翰尼愤愤不平,声音都变细了。我想起了令人作呕的香肠。

“现在出去安全吗?”我急切地问。

“安全。”大力在衬衣口袋里摸索香烟,结果一无所获,然后问道,“尼仔,有烟吗?”

约翰尼把一整包都丢给了他。

“条子是不会来这儿找你们的。”大力点着烟,“他们以为你们跑到得克萨斯去了。我把巴克的雷鸟开过来啦,就停在离这儿不远的路上。我的天哪,你们一直饿着肚子吗?”

约翰尼一脸惊讶:“你从哪儿看出来我们一直饿肚子了?”

大力摇摇头:“你看你们两个,脸上没点血色,人又瘦成这样。等这事过去,多晒晒太阳。你们简直像刚从面粉厂里出来的。”

我本想说“你也不瞧瞧你自己”,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大力胡子拉碴的,胡须颜色发浅,他看着像一个星期没换过衣服,样子比我们还要颓废。我知道他已经好几个月没剪过头发了,可调侃他对自己没好处。

“嘿,小马,”他从后兜里掏出一张纸,“我给你带了一封信呢。”

“信?谁写的?”

“总统写的,你信吗?笨蛋。当然是苏打啰。”

“苏打?”我不解地问,“可他怎么知道……”

“几天前他去巴克家时发现了你换下的那件汗衫。我说我不知道你在哪儿,可他不信。所以他写了这封信,还把自己的一半工资交给我,托我转交给你。小子,你真该看看达瑞的样子,这件事对他打击可不小……”

我已经没在听他说话了。我往教堂的墙上一靠,迫不及待地看起了信。

亲爱的小马:

我猜你是惹上麻烦了,对吧?你那样子跑出去,我和达瑞都快急疯了。达瑞特别后悔打了你。你知道他不是有心的。后来你和约翰尼双双失踪,公园里出了命案,大力被抓进警察局,这一系列事情连起来,把我们吓得不轻。警察过来问过我们,我们也只好照实说,反正我们也不知道。真不敢相信约翰尼那小子居然敢杀人。我知道大力知道你们在哪儿,不过你们也知道他的为人。他嘴巴闭得牢牢的,一个字都不告诉我们。不过达瑞什么都不知道,只能干着急。我倒是希望你回来自首,但我估计你应该不会,因为那样约翰尼就要吃苦头了。你们两个现在是名人了,报纸上登了一大段呢。多保重,老弟,代我向约翰尼问好。

你二哥,苏打·柯蒂斯

他真该好好练练字,有的地方我得来回读三四遍才能理顺他的意思。

“警察抓你干什么?”我问大力。

“嗐,这个嘛,”他狡诈地笑笑,“警察局那帮老小子现在都认识我了。我被抓进去是因为跑马场的事。不过我在局子里故意透了点口风,让他们误以为你们跑到得克萨斯去了,所以现在他们去那儿找你们了。”

他猛吸了一口烟,发觉不是他喜欢的酷儿凉烟,一时口吐芬芳骂了一连串。约翰尼听了一脸钦佩:“大力,你可真会骂。”

“那是。”大力对自己的词汇量深以为豪,“不过你们两个臭小子可不要学我。”他在我头上使劲揉了下,“小子,你头发一剪就像变了个人。以前你可是很帅的,你和苏打的头发在镇上是出了名的漂亮。”

“我知道,”我没好气地说,“我现在的样子恶心透了。但我求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吧?”

“你们到底还想不想吃东西了?”

我和约翰尼一跃而起:“这还用问?”

“天哪,”约翰尼望眼欲穿,“总算能坐车了。”

“好咧,”大力拉着长腔说道,“那我就行行好,带你们去兜兜风吧。”

大力开车一向很猛,像不要命似的。我们以每小时八十五千米的速度沿着那条红色的土路从松鸦山上狂奔而下。我也喜欢快车,约翰尼更是个赛车迷,可当大力在山谷中两轮离地急速过弯,刹车片嘎嘎直响的时候,我们俩还是吓得脸都绿了。可能是我们太久不坐车的缘故吧。

我们在一家dq冰激凌店停了下来。我下车第一件事就是先来杯百事可乐。然后我和约翰尼又抱着一份烤肉三明治和香蕉圣代狼吞虎咽。

“老天爷,”大力被我们的吃相惊得目瞪口呆,“别吃得跟最后一顿似的。我这儿钱多着呢。慢慢吃,我可不想你们一会儿吐车上。我还以为我已经够饿了呢。”

约翰尼听了反倒吃得更快,我也不慢,直到圣代冰得我脑仁儿疼。

“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你们,”大力吃完第三个汉堡包之后才说,“我们和少爷党已经全面开战了。被你们捅死的那个家伙有不少朋友,现在全镇的少爷党都在找咱们油头的麻烦。我们谁都不敢单独出门,我出去都随身带着枪……”

“大力!”我恐惧地叫道,“带枪可是会出人命的呀!”

“小子,弹簧刀不也一样会出人命?”大力正色说道。约翰尼顿时哽住。“别担心,”大力继续说,“没装子弹。我可不想杀人犯案,不过带着能壮胆,也能吓唬人。蒂姆帮和咱们的兄弟明天晚上要和少爷党在空地上决斗。我们找了他们一个俱乐部的头头儿,说好了决斗条件。哼……”大力随之叹了口气,我知道他想起了从前在纽约的日子,“和过去一样。如果他们赢了,一切照旧;如果咱们赢了,从此之后他们就再也不能踏足咱们的地盘。两毛五几天前被他们偷袭,幸亏我和达瑞及时赶到。不过他也没吃亏,两毛五很能打的。嘿,我是不是还没告诉你们,咱们在他们那边有个间谍?”

“间谍?”约翰尼的眼睛从圣代上抬起来,“谁呀?”

“就是你捅人那晚我想泡的那个妞儿啊,红头发那个,叫樱桃还是什么的。”

《飘》(igonewiththewind/i),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生动地描绘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人的生活。

原诗为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inothinggoldcanstay/i。翻译版本较多,这里选取了曹明伦先生的版本,《寸金光阴难留》。

雷鸟是福特品牌20世纪50年代推出的一款跑车,造型经典复古,是福特最著名的车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