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 (2000)

抓落叶 汤米·巴特勒 第1页,共2页

纽约市。十二月末。这个季节的第一场大雪落下了,宽大而柔软的雪花,每一片都是错综复杂而对称的。就像你在书本上看到的雪花图片一样。就像你想象的雪花一样。

我走出公寓大楼前门,在无风的冷空气中停顿了片刻。密密麻麻的云层和冬季斜射的阳光,将清晨笼罩在持续一整天昏黄的暮色中,直到时间本身变得无法确定。大雪从容不迫地飘落下来,无声无息地覆盖了整个城市。随着雪的积聚,普通的景物和声音都消失了——停放的汽车变成了小山丘,行人退到了有电灯照明的通道里,甚至连建筑物也在冰冷的雾气中消失了。这种白色仿佛不是来自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该不该称它为白色。他们说北方的因纽特人有五十个词来形容雪。我想,如果他们要体验曼哈顿的冬天,还得再发明一个词。

通常情况下,我会趁着这个冰封的世界还没结束,趁着纽约还没感觉到暴风雪的减弱、强行结束冬眠之前就大胆地进入这个冰封的世界。一旦铲雪车、出租车和行人的脚步苏醒,灿烂的白色就会变成一片灰蒙蒙的泥泞,煤烟和汽车尾气斑斑点点,你的鞋子很可能会淹没在每一个水坑遍布的路口。你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在这转瞬即逝的仙境中徜徉,漫步在第六大道裸露的脊梁上,仿佛你是地球上最后的流浪者,惊叹于这个城市的寂静,而这个城市终于,怜悯地沉睡了。或是张着嘴往上看,努力分辨出从云层的背景中飘落的花瓣,希望能在舌尖上捕捉到一朵。我总在感叹空虚,感悟到没有人选择沉浸在这种奇观中。(有一次,我以为自己在西线公路上看到了一个越野滑雪者的身影。那远处的身影被飘落的雪模糊了,似乎是在我离开之前停下来向我招手。当我走到滑雪者站立的地方时,已经没有了踪迹,我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我做的一个梦。)

但是,今天早上我并没有大胆地去探寻那短暂的时刻。相反,我举起铁锹,在雪地上开辟出一条路,穿过台阶,穿过人行道,来到银杏树的基地,让珍妮弗的吉娃娃拉屎。

我说“珍妮弗的吉娃娃”,是因为有一天珍妮弗把它带回家,告诉我它要留下来。然而,她却把它称为“我们的吉娃娃亨利”,这也是她起的名字。我最初觉得这很有趣,因为这名字听上去似乎是一只法国贵宾犬的,不是墨西哥吉娃娃。但珍妮弗没有意识到,她在最喜欢的情景喜剧中听到这个名字后,决定使用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亨利对此有何感想。我想过要叫它恩里克,但我不想让它迷惑。再说了,我有什么资格去决定它的身份,也许它自我认同为法国狗也说不定。我决定假装它是以法国著名画家的名字命名的,甚至时不时叫它马蒂斯,它的回答是一脸的好奇和不耐烦。

我曾试图向珍妮弗指出亨利的审美倾向,但她没看出来。

“它是一只狗,艾略特。”她准确地指出。

“但它的表现力很强,”我说,“看它的表情。”

“它可能要上厕所了。”

“那它不肯穿你给它买的蓝色毛衣怎么办呢?红色的可以吗?”

“狗是看不到红色的。”珍妮弗说。

“它还总是停下来盯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我说,“就好像在研究怎么作画一样?”

“它大概是在想怎么骑上去。”

我没办法说服她,但我不再惊讶,我要比珍妮弗更加了解亨利。可以说,根据和它相处的时间,亨利已经不是珍妮弗的狗,也不是我们的,而是我的。珍妮弗在律师事务所的时间比平时多了许多,我和亨利都不太能常见到她。今天她甚至违背了律师的习惯,在天亮前就出门,以便在暴风雨来临之前赶到办公室。可去了以后怎么回家,这是她没有想到的。但也许她也想到了。

出于以下几个原因,我已经毫无怨言地接受了亨利的到来和照顾它的重担。首先,我已经相当喜欢这只小法国—墨西哥狗了。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我把食物刮到它的碗里,和它一起蜷缩在沙发上,铲起它形状奇异的大便,即使它断然拒绝接受我的训练做其他事,但我相信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我是个艺术家!”我几乎可以听到它说。)其次,除了零星的暴风雪之外,亨利是我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最佳借口,而这两种情况最近越发频繁。办公室里不能带狗,亨利很不赞同这个规定,它每周一下午在厨房地板上留下的一摊尿液就证明了这一点(“一位艺术家!”)。

但我接受珍亨利主要是因为珍妮弗要求我接受。自从萨莎指责我想自杀之后,我就一直在想无私的问题。并不是说萨莎的干预实际上改变了我的想法,也不是说萨莎的干预神奇地缝合了我心中那道顽固的、难以捉摸的裂痕。如果不是她离开时把左轮手枪带走了,我不能说不会再拿起它。然而,她对我的指责比我母亲对我的含沙射影更加困扰我,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都是错的。

我试图忘记“艾略特想要什么”或“艾略特需要什么”。换句话说,虽然我对加雷斯和他的自杀干预小组表示尊敬,但我已经不再试图抓住幸福的睾丸了。反正我永远无法牢牢抓住它们,我不确定幸福是否感激我这样做的努力。套用萨莎的话说,有些感情不喜欢那种东西。

如果说珍妮弗的吉娃娃代表了我的第一次无私的实践机会,那么我的哥哥提供了第二次机会。经过多年的磨合、勾搭、诱骗和劝说,迪恩终于收到了加入市中心高级男士俱乐部的邀请,里面有吸烟室、球场、米其林星级餐厅和奢侈的入会费。为了庆祝——也许是为了使他的晋升典礼合理化,他立即开始抽雪茄和上球类课程。练习了几个月后,他一直缠着我打球。我想他觉得自己已经练得足以赢过我。本能告诉我避免与哥哥进行这种直接的较量,小时候打棒球、被放逐的记忆慢慢浮现。然而,我出于对利他主义精神的尊重接受了。

我以前也打过一点网球,在乒乓球台上偶尔也表现不俗。但我从未接触过美式壁球。迪恩很亲切地介绍我了解这项运动,并且在俱乐部的更衣室里给我装备了全新的球拍、手套和护目镜,再配上我那双破旧的网球鞋和运动短裤。一条铺着深色地毯的走廊把我们带到了一堵玻璃墙前,透过玻璃墙,我第一次看到了球场——长方形的金黄色硬木地板,被三条红线隔开,两条实线和一条虚线。地板被白色的墙壁紧紧围住,一直延伸到高高的天花板上。当我们穿过玻璃墙进入压抑的寂静,门在我们身后关上,就像密封的盒子一样。

迪恩一边解释着游戏规则,一边把橡胶篮球敲打在远处的墙壁上。他似乎很喜欢这个机会,既展示了他的技术,又炫耀了一整套全新的行话——截球和滚球,低球和短线侧墙击球,三面墙发球和高吊球。我听得心不在焉。我经验不足,但迪恩最近一直在训练,所以我并不打算赢,甚至都没有这种想法。我更多的是被球场上的几何形状所吸引,被球撞上墙时的突然、空心的冲击力所吸引,被墙体本身的洁白所吸引。

我输掉第一场比赛也就不足为奇了。老实说,我不记得怎么开始的,只有当迪恩抓起球,宣布比分时,我才知道比赛结束了。

“就是这样了。”他说,几乎是有点过意不去的样子,我怀疑他是在用同情心来代替居高临下的态度。“再来一局?”他更急切地问道。

第二场比赛和第一场差不多,不过他喋喋不休的唠叨已经从基本规则的解释演变为强调性的指令。一些提示很明显——弯曲膝盖,扣动手腕,盯着球。而另一些则更为玄妙,尤其是当迪恩继续炫耀壁球术语的时候。“前角击球!”他大喊道。“前墙击球!”“叮—当!”不管迪恩想告诉我什么,总之他自己显然很认真,像只金毛犬一样,在球场上奔跑着,认真地努力运用他所学到的技术,竭尽全力遵循规则,像是反抗一条拴着他的皮带,因为对他来说这都是为了他好。我无法像他一样做到动作完美。如果我的脚法不标准,或者肘部飞出去了,那就随便吧。我任由身体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我的注意力被球的疯狂轰鸣声所吸引,就像粒子加速器里的质子一样,穿过房间的各个角落。

第二场比赛我自然也输了,但当我们开始第三场比赛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我打得越来越好了。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了球弹跳的规律和角度,使比赛变得更加精彩,同时也为我赢得了分数。比赛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迪恩的指令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能让水手脸红的脏话。我的老对手浮出水面引发了我想打败他的欲望,我们的比赛越来越激烈,一直到最后几分钟时,我停下来擦拭额头上的汗水时,看到哥哥脸上恐惧的表情,我提醒自己这一切是为了无私。

“你打得还不错。”迪恩递给我一支用塑料袋包着的雪茄。“差点就赢了我。”

刚洗完澡,我们就退到了迪恩俱乐部的吸烟室。我想大家都这么做。房间里装饰着深色的木头和厚厚的波斯地毯,很像一个优雅的图书馆,不过没有书,只有淡淡的自命不凡的味道从古董椅的裂纹皮革中渗出来。

“只是运气好,”我说,“我没有你的技术。”

迪恩尝试着谦虚地耸了耸肩。“我在考虑换教练。”

“我喜欢所有的回弹,”我说,“这就像亚原子粒子一样。”迪恩拱拱眉毛。“我一直在读关于电子的书。”我解释道。

“你也应该上几节课,”他说,“你肯定会打得很好。”

我收敛自己没有说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也许是迪恩不够好。“我不知道,”我说,“要学的似乎还有很多,我还是偶尔玩玩就可以了。”

迪恩皱起了眉头。“记得爸爸常说‘要不好好做,要不就别做’。”

“我记得。”我说,回忆起父亲的话,但不记得他说这些话的背景。“这句话对我来说从来没有什么意义。”

迪恩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好像我亵渎了什么神圣的福音,或者玷污了神圣的圣像。我们沉浸在沉默中,我突然想到,我从来没有简单地和哥哥单独坐在一起,单独坐很久。沉默变得越来越尴尬,直到一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过来,她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衬衫,戴着红色的领结,灵巧地用指尖平衡着一个餐盘。她将两杯棕色的液体放在我们之间的桌子上。

“你来了,尚斯先生。”她微笑着转身离开,在我意识到她指的是迪恩之前,她就走了。

“谢谢你,特蕾莎。”我哥哥不理会饮料,而是递给我一个小金属工具,中间有一个圆圈,两把对立的刀刃合在一起。就像一个微型的断头台。

“把尖剪掉,”他说,“动作要快,先把塑料的部分拿掉。”

我照做了,把断掉的烟头丢进附近的烟灰缸里。迪恩也是这样做的,然后点燃一根木头火柴,拿着它递给我。和尚的身影在我面前闪过。蜡烛是你。火焰是你。火焰是我。

“通常我是不会给别人点雪茄的,”迪恩说,“但我们就破个例吧。”我把雪茄放进嘴里,伸向火焰。当我看到烟雾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一股灼热的火苗顺着喉咙送入肺部,我猛咳了一阵。

“天啊,艾略特。不要吸进去。”

“那我要做什么?”

“只把烟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然后呼出来。”

这在我看来很奇怪,就像前戏,但是没有后续。但是抽雪茄似乎有很多奇怪的习俗和做法,迪恩接着说道——不要把雪茄含在嘴里,要等雪茄温热了再去掉烟标,不要把雪茄浸在酒精里,要让烟灰在烟头堆积到一英寸长,不要弹烟灰,要转圈,不要把它放进烟灰缸,不要拿着雪茄指人,不要嚼,不要急着抽,也不要抽超过一半。

“有没有正式的规则手册我可以看看?”

迪恩递给我一杯饮料。“你会明白的。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