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欧洲文明将自然而然地引发一场大众的反叛。从某种立场来看,这一事实具有非常有利的一面,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我们这个时代经历了奇迹般的增长,而大众的反叛与这种增长就是一回事。但是,同一个现象的另一面却是可怕的,它不是别的,而是人类道德的彻底沦丧。现在,就让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一下最近发生的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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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就其实质或特性来看,或是其内部变化(internalvariations)的结果,比如人及其精神的变化;或是其外部变化(externalvariations)的结果,也就是形式上的变化或机械的变化。就外部变化而言,最重要的变化毫无疑问就是权力的更替(thedisplacementofpower),但权力的更替必然伴随着精神上的更替。
因此,当我们着手考察一个时代并试图理解它时,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必然是:在这个时代里,谁在统治世界?当人类还处在分散居住、相互之间缺乏交流的时候,他们只能分裂为一些内部的、独立的世界,比如在米太亚德时代,地中海世界(themediterraneanworld)根本就不知道远东世界(thefar-easternworld)的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把“谁统治世界”这个问题限定在单个群体之中。
但是,自16世纪开始,整个人类进入了一个全球范围内的大一统过程。时至今日,这一过程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离群索居,人类的孤岛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从16世纪开始,无论谁统治这个世界,他实际上都是要对人类整体施加一种权威性的影响。在过去的三个世纪里,一直由欧洲各民族构成的同质性群体(thehomogeneousgroup)在执世界统治之牛耳。欧洲曾经是世界的统治者,在它的统治与领导下,世界生活在一个一元化的模式当中,或者至少可以说世界正趋向于统一。
这种生活方式是当代(themodernage)的普遍风格,“当代”是一个乏味、贫瘠的概念,在它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欧洲的霸权主义时代(theepochofeuropeanhegemony)。
我们这里所说的“统治”,首先并不是指物质力量的实践或者自然的压迫。在这里,我们要尽量摆脱那些愚蠢的观念,尤其是那些比较粗略的和比较浅显的观念。我们所使用的“统治”指的是人与人之间那种稳定的、正常的关系,它绝不依赖于强力;相反,说一个人或一群人大权在握恰恰是因为他或他们有效地控制了那些被人们称之为“强力”的社会机构或机器。有些事例,我们乍一看,似乎能说明统治是以强力为基础的;但如果我们进一步考量的话,这些事例却是我们论点的最佳例证。拿破仑率领其强悍之师入侵西班牙,并一度维持霸权,但准确地说,他一刻也没有“统治”过西班牙。尽管这位将军重兵在握,但是,情况并没有丝毫改变,或许正是因为他仅仅拥有强力,情况才会如此。我们必须对一个侵略行为或侵略过程和一种统治状态加以区分。统治是权威的正常行使,并且常常是以公共舆论(publicopinion)为基础。不管是在今天还是在一千年前,不管是在文明的英国人当中还是丛林部落当中,都是如此。在这个世界上,从来还没有什么人既能进行统治,又能将其统治建立于公共舆论以外的其他任何东西之上。
有人可能会认为,公共舆论之主权(sovereigntyofpublicopinion)的始作俑者是1789年的那位律师丹东,或者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圣托马斯·阿奎那那里。虽然这种主权观念不论在这儿还是那儿,不论此时还是彼时都可能发现;但实质上,公共舆论作为一种基本力量,它催生了人类社会中的统治现象这样一个事实,却同人类本身一样古老,一样源远流长。在牛顿的物理学中,地心引力是产生运动的力量,而公共舆论的法则之于政治史,一如地心引力之于物理学。没有公共舆论,历史科学就无从谈起。因此,休谟敏锐而富有洞见地指出,历史的主题远不在于表达一个乌托邦式的幻想,而在于揭示公共舆论之主权是如何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举重若轻的。即使是那些妄图凭借外国雇佣兵来维持统治的独裁者也不得不考虑这些雇佣兵的意见以及当地其他居民所共有的意见。
真实的情况是,没有什么人能够依靠雇佣兵进行统治。诚如塔列朗曾对拿破仑所说的:“陛下,您可以借助刺刀做一切事情,但您无法靠它们安坐。”统治不是攫取权力,而是平静地行使权力。一句话,统治就是要安然稳坐:坐在王位上,坐在显要的席位上,坐在议会的前排座位或主教的座位上。与老套戏剧中的浅陋之见恰好相反,实施统治与其说是铁腕镇压的问题,不如说是如何坐稳位子的问题。总而言之,国家是一种意见的状态(thestateofopinion),即各种意见的一种平衡状态。
然而,有时公共舆论并不存在。一个社会被分为一些水火不相容的团体,其意见相左,并彼此诋毁,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权力根本不可能形成。就像“自然憎恨真空”一样,由于公共舆论的缺位而留下的真空地带通常会由暴力来填补,在大多数情况下,后者本身正是对前者的一种替代。
因此,公共舆论的法则就是历史中的地心引力法则,但为了准确起见,我们必须考虑公共舆论缺席的情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著名的公式,它古老、直白而又平实,那就是:如果违逆公共舆论,就无所谓统治。
这使我们意识到,统治就意味着某种观点的优势,因而也就是某种精神的优势。归根结底就是说,统治不是别的,而是一种精神权力。历史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所有原始状态的统治都有一种神圣的特征,因为它是以宗教为基础的,而宗教恰恰正是精神、思想、意见这些东西的最初形态,总而言之,它是非物质的、超物理的(ultra-physical)。在中世纪(themiddleages),同样的现象在更广阔的地域范围内再次出现。
基督教会是形成于欧洲的第一个“国家”或者说公共权威,它在“精神权力”方面具有特殊而明确的特征。政治权力从基督教会那里认识到,从起源上看,自己也是一种精神权威、某些观念的盛行,神圣罗马帝国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于是,在教会和国家这两种权力之间必然要引起斗争,尽管它们并无实质上的区别(因为它们都是精神的力量)。最后,它们达成了妥协,将自己限制在一个固定的时间范围之内:一个关注于今生的幸福,一个关注于来世的报应。世俗的权力与宗教的权力同是精神的权力,但它们一个象征着时代的精神(thespiritoftime),也就是世俗的、变动不居的公共舆论的精神;而另一个则象征着永恒的精神(thespiritofeternity),也就是上帝的意志、上帝对人类及其命运的观点。
因此,这样两种说法就是一回事: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内,某个人、某个民族或是某个由多民族构成的同质性群体掌握统治权,就等于是说,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内,某一意见系统——观念、偏好、渴望、目标——占据着优势地位。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种优势地位呢?大多数人是没有自己的意见的,他们的意见必须由外界灌输进去,就像润滑油渗入机器的部件一样。因此,必须有一部分人,凭借精神的力量或其他力量来掌握和运用权威,以带动那些毫无主见的人——也就是大多数人——开始形成意见,采取某种立场。因为没有了意见,人类的日常生活将会陷入一片混乱,甚至陷入一种历史的空白,缺乏任何有机的结构。因此,如果缺乏一种精神的力量,没有人来发号施令,混乱将按照这种缺乏的程度笼罩人类。同样,所有权力的易手、权威的更迭,都意味着意见的改变,因而也就意味着历史重心的转移。
让我们再次回到我们论证的出发点上。几个世纪以来,世界一直都处在欧洲的统治之下,并且,欧洲是那些在精神上极其相似的民族之聚合。而在中世纪,世俗的物质世界中还没有建立公共舆论的统治。这就是中世纪全部历史的情况,这也是中世纪的世俗事务常常比较混乱、比较野蛮、缺乏公共舆论的原因。中世纪就是这样一个时代:人们的爱、恨、渴望、厌恶等毫无限制,但是,另一方面,那个时代却没有公共舆论可言。这样的时代也不乏魅力与怡人之处。但在伟大的时代中,人类得以繁荣昌盛靠的是意见,也就是秩序的统治。当我们深入考量中世纪时,我们可以发现有一个阶段就像当代一样,仍然有人在执掌政权,尽管其权力只及于这个世界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地区:它就是罗马,这个伟大的帝国,正是它给地中海及其沿岸地区带来了秩序。
在一战后的这些日子里,这个世界开始发生变化,欧洲及其文明在这个世界上丧失了统治地位。而且,人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事态的严重性:因为它预示着权力和权威的更替。这一更替将何去何从?谁将取欧洲而代之,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呢?难道必将有谁取而代之吗?如果没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又会发生什么?
2
诚然,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处于纷繁复杂的变化之中。当我们要说清道明发生于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时,我们的努力常常是付诸东流,它只能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可笑。我们无法直接知晓事实的全部真相,正因为如此,除了虚构一个事实、设想事物正在以某种方式运行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不过,这一设想确实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大概的轮廓、一种观念或者说观念系统。通过这种办法,我们观察事实就像领航员借助象限仪(quadrant)一样,只能获得一个近似的印象。但这正是科学方法之所在,更准确地说,这也是整个知识之所在。当看到我们的朋友走向花园小径时,我们可能会说:“这是彼得。”此时此刻,尽管我们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还是不无讽刺地犯一个错误。因为,“彼得”这一称呼对于我们来说暗含了一系列复杂的行为,包括体质的行为与道德的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性格”。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我们的朋友彼得本人与“我们的朋友彼得”这一概念有时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每一个概念,无论是最普通的概念还是最具技术性的概念,都有其反讽的支架,就好像切割得方方正正的钻石需要放置在金制的底座上一样。概念向我们传递的信息是极为严肃的:“这是a,那是b。”但这种严肃却是别人在和你开玩笑时装出来的那种严肃,那种紧咬着嘴唇才勉强保持住的严肃,一旦忍不住时,他就会开怀大笑。实际上,概念同和你开玩笑的人一样,都清楚地知道,事情并不那么简单,a不仅仅是a,b也不仅仅是b。
一个概念的真实内涵与它表面上所说的之间还是存在一些细微差异的,而反讽就在于这种不一致。事实上,概念及其阐明者都是这样认为的:我非常明白这一点,即严格说来,这个事物并不仅仅是a,那个事物也不仅仅是b;但我通过把它们视为a和b,就可以使我出于实用的目的而开始理解它们,并对它们采取一种切实可行的态度。
当然,关于理性知识(rationalknowledge)的这种理论可能会让希腊人感到不舒服,因为,希腊人相信自己已经发现了理性,发现了概念,因而也就等于发现了事实本身。而我们则相反,我们认为理性,也就是概念,究其实质不过是人类司空见惯的一种工具而已。构成人类生活的现实世界实在是太浩瀚、太纷繁复杂了,以至于人们不得不借助概念来澄清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位置。生活就是一场与世界上各种事物的搏斗,以维护自己的存在,而概念就是我们为了回击进攻而制订的战略计划。因此,一旦我们洞悉任何一个概念的真实内涵,我们就会发现,对于这个事物本身,它什么也没告诉我们;但它却能概括出我们可以利用它来做什么,或者说它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样一种约定论的观点(circumstantialview)认为,一个概念的内涵往往是变动不居的,它包含着两种可能性:要么是积极主动的,要么是消极被动的。据我所知,此前还没有人持这种看法,不过,在我看来它却是康德所开创的哲学方法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因此,如果我们顺着这条线来考察自康德时代以来的整个哲学,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从根本上说,所有的哲学家都在不厌其烦地讲着同一件事,彼此重复着对方说过的话。每一个哲学发现都不过是一个剥除伪饰的过程,也就是去掉罩在事物外表上的掩体,露出其深层潜质而已。
当然,我所要谈的内容与哲学问题相去甚远,以上这些不过是一个条理不甚明晰的介绍罢了。我仅仅是想指出,在世界历史上实际所发生的无非就是如下一点而已:三个世纪以来,欧洲一直就统治着这个世界;然而,如今欧洲再也不会确信它现在是而且将来仍然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了。为了归纳出这样一个简单的公式,构成当前历史事实的诸多要素无疑得带上夸张的意味。因此,我们不能忘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你愿意与否,思想就是夸张。如果你不想夸大其词,那么你最好就保持沉默;或者更糟糕一些,就是麻痹自己的心智,想方设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白痴。
简而言之,我相信,上述这一趋势正是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关键性事件,而其他的一切都不过是这一趋势的结果、条件、征兆,或附带的事件罢了。
我并没有说欧洲的统治地位实际上业已丧失,而只是想指出,在这些时代里,欧洲对于它自己是否还保持着霸权、将来能否继续统治这个世界而感到深深的怀疑。与此对应的是,世界上的其他民族则产生了一种相关的心理状态,即怀疑自己现在是否还被其他人所统治,对此他们也是犹疑不决。
最近这些年来,人们都在大谈特谈欧洲的衰落以及西方的没落。不过,我想奉劝各位不要一提到欧洲或者西方的没落,就马上想到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事实上,在他的著作出现之前,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西方的没落这一现象。并且,众所周知,这本书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所流露的那种疑虑早就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尽管人们是出于极为不同的原因。人们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这种怀疑。
人们对于欧洲的衰落谈论得如此之多,以至于许多人都把它视为一个faitaccompli[既成的事实]。然而,我认为他们并不是真诚地相信这一点,或者他们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而是他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尽管他们根本想不起来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这种信念的。它既不能真诚地唤起人们对这种趋势的执着信仰,亦不能清晰地给出欧洲衰落的日程表。
沃尔多·弗兰克的新著《重新发现美国》就完全将其立论基础奠定在“欧洲已经垂垂老矣”的假设之上。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被他用来作为根本性前提的重大事实,弗兰克既没有对它进行分析,也没有对它展开讨论,更没有对它提出任何质疑。在缺乏进一步研究的情况下,作者便将它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就好像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似的。弗兰克在其著作开头所表现出的这种轻率足以让我相信他本人对欧洲的衰落并不是确信无疑的,非但如此,他甚至从来就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也没有对自己的前提做过任何检讨。他这样做时,就如同自己在乘坐一辆电车,想都不用想。陈词滥调正是知识输送的电车轨道。
像他这样做的并不在少数,尤其糟糕的是整个社会、所有的国家都在循此而行,仿而效之。
在当前的世界中,人们的行为举止完全就如顽童一般。在学校里,当有人说老师已经离开班级的时候,这一群孩子马上就会尽情地撒野,不闹它个翻天覆地决不罢休。当他们解除了老师在场时所强加的那种压力,摆脱了规则的羁绊,感到可以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时,他们每一个人都要尽情地享受这份欢愉。可是,一旦规划着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各司其职、各居其位的规则和计划没有了着落时,这样一群由小孩构成的乌合之众就会找不到自己的恰当位置,变得无所适从,一切目标都会失去意义、连续性和目的,那时,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头足倒立。
今天,那些较小的民族所表现出的轻举妄动着实让人感到可悲。因为据说欧洲正处在衰落之中,并且已经失去了统治权,于是,那些“半拉子”的新兴民族(half-bakedbrand-newnation)就开始跃跃欲试,行为乖张,甚至头足倒立,要么就是摆出一副老练成熟的样子,俨然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于是乎,民族主义的浪潮一再进入我们的视野。
在前面的几章里,我试图将当今时代居于支配地位的那一类新人归为一个类别,我称之为“大众人”。并且,我已经指出这一类人的主要特征就在于他们感到自己是平庸的,却振振有词地要求平庸的权利,并拒绝服从任何高超于己的权威。如果说这样的心理状态在单个民族中占据支配地位是非常自然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同时发生在多个民族之中也就不足为怪了。于是,就出现一些“大众民族”(mass-peoples),它们决意要反抗那些伟大的、具有创造力的民族,也就是创造了人类历史的那少数几个民族。当我们看到如下这一幕时,怎能不感到滑稽可笑呢:一两个蕞尔小邦,在地球上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踮着脚尖,声嘶力竭地指斥欧洲,并宣称欧洲在世界历史中已经失去了霸权地位。
其结果如何呢?欧洲业已创造了一整套的标准体系,数个世纪以来,它的效果与成就已经得到了证明。那些标准可能并不是——远不是——最优秀的;但毫无疑问,只要其他更好的标准还不存在或者还没有进入人们的视野,它们就依然不失为一套明确的、权威的准则。在取消这些标准之前,必须保证其他的标准已经形成。如今,这些大众民族却认定,欧洲文明所蕴含的那套标准体系已经破产;但是,他们却没有能力创造出一套新的准则,于是,他们显得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只能以放纵撒野、头足倒立来打发时间。
当这个世界没有了统治者,变得群龙无首时,由此导致的第一个结果必然就是如此。这些反叛的大众民族,将无所事事,缺乏任何生活计划,得过且过。
3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吉卜赛人到教堂去做忏悔,牧师谨慎地问他是否知道上帝律法的诫命。这个吉卜赛人回答道:“嗨,神父,是这样的:正当我准备去学习这些诫命时,我却听说,人们要废除它们。”
当前世界的情形不正是这样的吗?谣言一起,人们即奔走相告:欧洲律法的诫命已经失去效力,即将被废除。于是,个人也好,民族也罢,都在伺机而动,寻求一种没有戒律的生活。然而,欧洲的戒律是现存唯一的戒律,所以,目前的问题并不像以前曾经多次发生过的那样:新的标准拔地而起,一举取代旧的标准;新的热情以其蓬勃的朝气吸纳已经逐渐冷却的旧有热忱。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更何况,旧的原则之所以过时,并不是因为它已经时久力衰,而是因为它所面对的是一项崭新的原则,仅仅凭借自己是新生的这一事实,新原则就可以让那些旧原则成为历史的陈迹。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没有孩子,我们自己就不会显得如此老态龙钟,或者说要过很长时间我们才会变老。机器也是如此,十年前制造的汽车看起来似乎比二十年前制造的火车机车还要古老,这只是因为汽车工业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生产出一个接一个的新设备。由此看来,此种导致新生力量之崛起的“衰败”完全是正常的,是一种健康的征兆。
但是,当前欧洲所发生的事情却有些病态、不正常。一方面,欧洲的戒律已经失去效力,另一方面,在我们的视野中却没有任何其他戒律出现的迹象。我们听说,欧洲已经不再统治这个世界了,但我们还没有看到有谁能够接替它。我们通常所说的欧洲,首先就是指法国、英国以及德国这样三位一体的三个国家。正是在这三个国家所占据的势力范围内,人类的生存模式已臻于成熟,文明世界的秩序由此确立。如果真的像现在人们所宣布的那样,这三个民族正处于衰落之中,它们对生活的设计已经失去了价值,那么,整个世界正在走向土崩瓦解也就不足为怪了。
事实就是如此简单。整个世界——不管国家还是个人——都在变得支离破碎。这种衰颓没落曾一度让某些人感到兴奋鼓舞,甚至让他们想入非非,产生一种无端的幻想,这些卑微低贱的人现在终于可以如释重负了。摩西十诫(decalogue)自被铭刻在石头上或模铸在铜器上的那一刻起,就一直保持着凝重的品性。从语源学上看,命令(command)本身就包含着负担(load)、将事物交付于某人之手的含义。那些发号施令的人难免要为人所厌恶,而这个世界上的那些卑微低贱的人恰恰又厌倦于服从和被人使唤,他们乘机从沉重的戒律中解放出来,享受一段闲暇欢快的时光。但是,这样的闲暇时光并不能持续多久。一旦没有戒律来责成我们的生活遵循一定的模式,我们的存在全然就是任意的,就会陷入一种“闲置”的状态。这是一种可怕的精神困境,就连当今世界上最优秀的青年也发现自己难以挣脱。在这种精神状态中,人们感到自己是自由的,免除了一切约束,然而,一种空虚感也随之而来。这种“闲置”的生活状态是对生命的否定,它甚至比死亡还要可怕。因为生存就意味着有某些确定的事情要去做,有一项使命要去完成,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避免使我们的生命陷于空虚和无意义的泥淖。不久,人们就将听到一片可怕的呼喊声传遍地球,就像无数狼狗对着星星嚎叫,要求某个人或者是某种什么来发号施令,来强制分配一项职业、一桩任务。
这非常契合于那些幼稚地向我们宣称欧洲已经不再占据主导地位的人。发号施令就意味着要让人们有事可做,为他们指明方向,使他们安于自己的命运;亦即防止他们漫无目的地度过空虚、枯寂的一生。
倘若有谁能够取代欧洲的话,那么,欧洲不再作为一种主流文化而占据统治地位,又有什么要紧呢?然而,我们还很难发现新文明的任何蛛丝马迹。纽约也好,莫斯科也好,相对于欧洲来说,都没有任何新奇之处。它们同是欧洲秩序的一部分;一旦同其他部分相分离,它们就会失去其意义。实事求是地说,人们不愿意谈论纽约和莫斯科,因为人们实际上对它们知之甚少;人们唯一可以确信的就是,对这两个地方中的任何一个都还没有定论。然而,虽然我们还没有充分地了解它们,但我们已经足以理解其本质属性。实际上,它们非常符合我有时所说的“历史的假象”(phenomenaofhistoricalcamouflage)。就其本质而言,假象就是事实与它看起来不相一致的现象。假象的外观不是揭示其实质,而是隐匿其实质。因此,大部分人都被蒙在鼓里,只有那些先知先觉的人才可以识破这些诡计。一般来说,这就是假象,它同海市蜃楼如出一辙。不过,我们用以揭示现象的概念能够修正我们视觉上的错误。
在每一例历史假象的背后,我们都可以发现两个层次分明的事实:一个层面是真实的、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它隐藏于事物的深处;另一个层面则是外观的、偶然的,它浮现在事物的表面。因此,我们在东欧平原中部看到了欧洲思想观念——极权主义——的一道帘幕,极权主义是根据欧洲的现实与问题构想出来的。而藏在这道帘幕背后的却是这样一个民族,它不仅在人种上与欧洲人截然不同,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所处的时代也与我们判然有别。这个民族还处在成长前的躁动与不安之中,也就是说,它还是一个幼稚的民族(child-people)。因此,在东欧平原中部,欧洲的思想——极权主义占据了主流地位,它是以欧洲的现实及其面临的问题为出发点在欧洲被建构出来的。假如极权主义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工业的地方取得了胜利,那可真是一个天大的悖论。当然,这样的悖论事实上并不存在,因为极权主义根本就不会在这里取得胜利。说这里的人是极权主义者,其荒谬程度不亚于说神圣罗马帝国的日耳曼人就是罗马人。这些新兴的民族是毫无思想观念可言的,当它们成长于一种古老文明依然存在或曾经存在过的氛围中时,它们往往用这一古老文明所提供的思想观念来伪饰自己,这就是新兴民族的假象及其动机。
正如我在其他一些场合中所指出的,人们通常忘记了在民族进化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类型:有些民族于混沌之初即开启文明之光,比如埃及人或中国人。对于这样的民族来说,一切都是自生自发的,其一举一动都带有自己明确而直接的意识;而其他一些民族则不然,无论是其萌生还是成长,都处于另一种历史悠久的古老文明的阴影之下。罗马人就是这样一个民族,它孕育于地中海世界,其血液中流淌着古代希腊—东方(graeco-oriental)文化的因子。因此,罗马人的方式有一半不是他们自己创造的,而是以文化传承的方式习得的。通过学习、传承而获得的行为方式往往具有两面性,其真实的意义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当人们在实践一个学习来的行为时,其外在举止之下通常隐藏着他们自己真实的行为。比如,在说一个外语单词时,人们常常会将它翻译成自己的母语。因此,为了识破伪饰的假象,我们有必要通过一种迂回的方式进行观察,譬如说,去看一看人们是如何凭借一本词典就翻译外来文本的。我正等待着一本将东欧平原中部之极权主义转译成其历史的著作的出现。因为,东欧平原中部的力量在于那里的人所拥有的力量,而不在于极权主义者所拥有的力量。然而,天知道它会是什么样子。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它要想在国际事务中执掌霸权还需要若干个世纪的韬光养晦,因为,它还缺乏统治的规则,还不得不佯装笃信极权主义这一欧洲的原则。因为它年轻而且精力充沛,所以,像极权主义这样的虚构对它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年轻人不需要生活的理由,他只需要各种借口。
东欧平原中部如此,纽约发生的情况也没什么两样。在这里,人们将它的实力归功于它所遵循的规则。这同样是一个错误,因为这些规则归根结底可以简化为一条:科技或科技主义。但无独有偶的是,科技主义又是一个欧洲人的发明,而不是美国人的发明。科技主义是18至19世纪欧洲的发明。同样不可思议的是,美国正是在这两个世纪中才开始形成。人们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们说,美国的实质在于它对生活所持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和技术主义的观念。他们就是想不到,和其他所有的殖民地一样,美国不过是那些古老的民族,尤其是来自欧洲的那些民族的返老还童罢了。美国的情况与东欧平原中部亦有所不同,它还为我们所说的“新兴民族”(newpeople)这一特殊的历史实体提供了例证。人们常常将新兴民族视为一个空洞的词汇,但实际上,它生动而准确地表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就像把“年轻”一词用在人身上一样:美国由于其年轻而强大,这使它能够为科技主义这一现代律令提供服务;就好比说,如果佛教成为当今世界之秩序的话,它就很有可能为佛教提供服务。但即使在它这样做的时候,美国自己的历史也才刚刚起步,它所面临的考验与磨难、纷争与冲突才刚刚开始。它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其中有一些可能与技术主义以及实用主义南辕北辙。美国比俄国还要来得年轻。我一直坚持认为——虽然有夸大其词之虞——美利坚民族纵使有最先进的发明创造作为掩饰,但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原始的民族。在《重新发现美国》一书中,沃尔多·弗兰克对这一点直言不讳。美利坚民族还需要苦其心智,劳其筋骨。认为这个民族已经具备了发号施令之资格的看法,还只是一个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幻觉。
如果没有哪个民族执掌统治权,那么世界历史必将由此再次堕入混乱的状态,任何一个不愿意看到这种悲观结局的人都只能回到我们的出发点上来,并严肃地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欧洲真的像人们言之凿凿的那样已经衰落了吗?欧洲真的要置自己的统治权于不顾,挂冠而去吗?这种表面上的衰落难道就不会变成一场有益的危机,从而使得欧洲成为名副其实的欧洲?欧洲各个民族的衰落是显而易见的,但假使有一天一个欧洲合众国(unitedstatesofeurope)成立了,欧洲的多样性为其形式上的大一统所取代,那么,这种衰落又何尝不是一个先验的必要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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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命令与服从的功能都是决定性的。只要“谁发号施令,谁唯命是从”这个问题尚未解决,那么,其余的一切都将是一团糟,注定要不完善且缺乏效率。甚至是人的良心——除了极个别的特殊例外——也会受到扰乱和扭曲。除非人是一种孤独的存在,只是偶尔才与外界发生联系,否则,他就不可能摆脱这些纷扰,尤其是统治权力的转移与危机所带来纷扰。但是,人就其内在的本性来说是一种社会的存在,严格地说,每一个人性格特征的变化常常是集体影响的直接后果。因此,如果我们对一个人单独加以考查和分析的话,我们甚至无须更多的资料就可以确定一个国家是如何就命令与服从之间的关系来组织其国民的良知(country'sconscience)的。
如果用这种方法来测试一下普通西班牙民众的个性特征,那将是饶有趣味的,也是不无裨益的。不过,它操作起来却是十分令人不快的,所以,我这里不打算对此多加深究。只要看一看几个世纪以来西班牙民族在命令与服从这个问题上其是非之心所犯的错误,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同胞在个性人格上堕落、退化到何种程度了。这种堕落与退化恰恰就在于将混乱的、不规范的统治视为一种正常的既定状态,或者说即使认为它是错误的,却还继续加以接受。正是由于那些本质上是不健康的、反常的东西不可能转变成健康的正常状态,所以,个人决定通过使自己成为罪孽与不规范的一部分,从而适应错误。这一机制非常类似于一条谚语所说的:“一次撒谎装得像,得有七次假话帮。”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过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那些没有资格行使统治权的人千方百计地想要进行统治;但是,一种抵制此种僭越的强烈的本能却最终占据了上风,它迫使人们集中全民族的力量来粉碎对权力的非法觊觎。这样的民族会拒绝哪怕是一时片刻的非法统治的存在,并由此重振一个民族的士气民心。但是,西班牙人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不是去抵制那些为他们的良心所拒斥的权威形式,而是宁愿扭曲自己的本性以适应那些一开始就是虚幻的事物。只要此种态度于我们国家中一日不绝,我们就不要指望我们这个民族能产生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任何一个社会,只要它的国家、它的权威在本质上还带有欺骗性,那么,它就不可能拥有充沛的活力以确保自己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谁行使统治权”这个问题上,哪怕是丝毫的犹疑或片刻的踌躇都足以将每一个人推向道德堕落、纪律松弛的深渊,不管是在公共生活领域还是在私人生活领域。
人的一生,就其本质而言,注定要奉献于某些事物:从事一项荣耀或卑微的事业;接受一种显赫或平凡的命运。我们所面临的境遇是陌生而又冷酷无情的,但它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息息相关。一方面,活着就是要求每一个人为自己做分内的事情;另一方面,如果我的生活只属于我自己,只关乎我自己,而不是在我的引导之下有所追求,那么,生活将会变得支离破碎,缺乏必要的张力和外在形式。这些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目睹这样一个巨大的场面:无以数计的人由于没有自己奋斗的方向,因而只能在自己的迷宫中漫无目的地徘徊。所有的诫命、所有的规则都被置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之中。这似乎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因为现在每一个人的存在都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自己照顾自己。每一个民族同样也是如此。欧洲对世界的压力如今已经有所松懈,但是其结果却与人们所期望的完全背道而驰。每一种生活在放纵自己之后,依然愚闭、空虚、无所作为。而当它感到不得不用某些东西来填补自己时,它就为自己“发明”出一些虚妄之物聊以自慰,从事一些毫无意义的活动来自欺欺人。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那样,哪怕前后南辕北辙亦无关紧要。
当生活发现自己已是孑然一身的时候,它就迷失了自己。纯粹的自我中心(egoism)是一个迷宫;这一点很容易理解。真正的生活就是被导向某个事物,朝着一个目标前进。这一目标既不是我的动机,也不是我的生活本身,它是我的生活所奉献的事物,因此,它外在于我的生活,又超越于我的生活。如果一个人只打算在自己的生活小圈子里自成一统,任意而为,那么,他就不可能取得任何进步;而只能围着原地打转。这就像一座迷宫,一条哪也不能通向的死路,陷于其中,除了围着自己打转之外,一事无成。
一战以后,欧洲人就开始走向自我封闭,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他人都没有留下任何计划。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依然在十年前的起点上裹足不前。
发号施令并不在于虚张声势,它意味着一种施之于他人的压力,然而,它也不仅限于此。因为,如果发号施令仅仅是一种压力的话,那么,它就纯粹变成了一项暴力。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发号施令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人接受命令;另一方面,他受命去做某事。并且,从最终来看,接受命令就是参与一项伟大的事业,投身于一种历史的命运。因此,如果没有生活的计划,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没有一项帝国生活的蓝图,就不会有帝国的存在。正如席勒在他的诗句中所说的:“只要国王大兴土木,马车夫就会有活可干。”
有人认为,伟大的民族同伟大的个人一样,其丰功伟业都是基于自私自利的激励,这里我们显然不能采纳这种浅薄的观点。成为一个纯粹的自我中心主义者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容易,我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曾经取得成功。无论是伟大的民族还是伟大的个人,他们表面上的那种自我中心主义不过是其不可动摇的坚定意志罢了,这是任何一个赋予自己生活以重大使命的人都必须具备的。如果我们真正想做出一番伟大事业,全身心地投入到某一个目标中去,我们就不要奢望抓住每一个能够表现我们利他主义精神的机会,时刻准备帮助每一个过客。让那些到西班牙旅游观光的游客们最感到满意的就是西班牙人的热情,游客如果在街道上迷了路,向过路的西班牙人询问某一个建筑或广场在哪里,那么,这位西班牙人通常会置自己的行程于不顾,慷慨地牺牲自己的时间,而把这个陌生人带到他想去的地方。这里,我并不想否定这种行为所体现出我们西班牙人慷慨好客的美德,并且,我对外国人如此解释西班牙人的行为感到非常高兴。但是,每当听到或者看到此类事情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我们热忱善良的同胞真的会把问路的人带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吗?因为从许多事例中可以看出,西班牙人似乎哪都不想去,他们既没有自己的目标,也没有自己的计划;他们宁愿走出自己的生活去观望别人的生活,看看别人的生活能否为自己的生活填补一点意义。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我们的同胞时常走上街头去看一看是否能遇到某个陌生人,以便陪伴他到达某个目的地。
姑且不论那些由于年幼无知而依然停留在史前阶段的民族,对欧洲是否还执掌着统治全世界的霸权所产生的怀疑已经弥散到欧洲之外的其他民族,这是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然而,更为严重的是,一个关系到生死存亡的时刻已经到来,因为欧洲人自己也开始认可这种怀疑,并完全陷入消沉之中。我不会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欧洲人或者多少算一个欧洲人而隐讳这一点。我也不会认为,如果欧洲人在不久的将来不再统治这个世界,我就会对这个世界的生活失去兴趣。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民族愿意并且能够取代欧洲执掌统治权,并能指引这个星球的方向,那么我就不会为欧洲领导权的丧失而自寻烦恼,我甚至都不会如此地多加过问。但是,假如情况不是这样,反倒是欧洲人的所有美德与品质由此毁于一旦,那么,我宁愿选择一个没有人统治的世界。
然而,它的发生却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欧洲人逐渐习惯了不去统治,那么,不出一个半代的时间,古老的欧洲大陆连同整个世界就会堕入一种道德颓惰、智识贫乏的普遍野蛮主义状态。唯有对统治权的热切期望以及由此产生的严于律己的训练,才能使西方人在精神上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科学、艺术、技术以及所有的一切都有赖于权威意识所创造的激励性氛围。如果缺乏这样一种氛围,欧洲人就会逐渐退化,他们的心灵将会失去那种根深蒂固的信仰,而正是这种信仰激励着他们精力充沛、义无反顾、坚韧不拔地追求生活每一个层面中的伟大的新观念;缺乏这样一种氛围,欧洲人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得过且过、随波逐流的人。由于缺乏创造精神和深入钻研的努力,他将退回到昨天,永远地驻足于习惯与例行公事。他将成为一个平庸、琐碎、空虚无聊的造物,就像衰退时期以及整个拜占庭时代的希腊人一样。
富有创造性的生活意味着一种精神健康、行为高尚的制度;同时,它还需要不断地刺激,以激发人们保持一种充分的尊严意识。富有创造性的生活是一种朝气蓬勃的生活,而此种生活只有在这样两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一种情况是自己掌握统治权,另一种情况则是在得到我们认可的其他人的统治之下摆正自己的位置,总而言之:一个人要么统治,要么服从。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服从并不是指纯粹的屈服——唯唯诺诺的顺从只能导致退化;恰好相反,服从是指尊重统治者,心悦诚服地接受他的领导,紧密地团结在他的周围,并满腔热忱地追随他的旗帜。
5
现在,就让我们再次回到本文的出发点上来,看一看这一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实:这些年来有这么多的人在大谈特谈欧洲的没落。然而,更奇怪的是,首先注意到这种衰落的并不是外人,而是欧洲人自己,这是他们自己的发现。在欧洲这个古老的大陆以外还没有人想到欧洲的没落之时,一些德国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就已经产生了这样一种疑惑:“我们是否正在走向衰落?”这一想法立即博得了满堂的喝彩,并且,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欧洲的衰落,就好像它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一般。
但是,只要打断一下人们对此所做的声明,并询问他们到底有什么具体、确凿的证据可以支撑这一判断,你马上就可以看到,那些对欧洲颓废大事张扬的人只会像遭遇海难的人一样,做不出任何意义明确的手势,他们含含糊糊,只能一个劲地挥动着双臂试图抓住什么。事实上,他们根本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攀缘。当人们尝试着为欧洲目前的衰落下一个定义时,在人们头脑中浮现的不是那些具体而微的细节,而是那些让每一个欧洲国家都感到焦头烂额的、错综复杂的经济难题。然而,只需对这些困难的本质稍做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还没有哪个经济问题足以严重到影响创造财富的力量,更何况,古老的欧洲大陆曾经经历过比这要严重得多的经济危机。
或许,现在出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今天的德国人或英国人认为自己不可能再创造出比以前更丰富、更美好的事物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里,我们非常有必要考量一下德国人或英国人在经济领域产生这种心理状态的真正原因。通过考察,人们会惊讶地发现,他们沮丧绝望的心理状态并不是来自无能为力的感觉,恰好相反,他们感到自己比先前拥有更大的潜能,但受到了一些致命障碍的掣肘,致使他们无法淋漓尽致地施展自己的才能。在现实经济领域里,德国、英国、法国发展的致命障碍是各国的政治边界。因此,问题的真正根源不在于可能会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具体经济难题,而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公共生活的形式(theformofpubliclife)不足以容纳经济潜力的发挥,而公共生活形式正是经济能力赖以发展的空间。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在欧洲的巨大潜能与其得以发挥的政治组织形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失衡,正是这种不均衡导致了这一时期欧洲人的萎缩感、挫折感和无力感,欧洲的活力必然由此受到沉重的压制。
要解决此类危急、深刻问题的冲动一如既往地显得那么迫切,但是,这股强大的冲动却由于当前欧洲分裂为一些相对较小的民族而受到束缚,在这些狭小的樊笼之中,任何事物都被捆住了手脚,动弹不得。如今压负在欧洲人心灵之上的悲观主义、沮丧感就好像笼中的小鸟,每当它展翅欲飞时,就会撞到鸟笼的铁栏杆上。
在其他领域,这种情况亦比比皆是,尽管这些领域中的要素明显地不同于经济领域。比如,以智识生活为例,如今无论是在德国、英国,还是在法国,几乎每一个知识分子在自己的国家里都感到备受窒息,自己的国家似乎成了一种绝对的限制。德国的教授现在开始认识到局囿在与他密切相关的那个小圈子里进行写作是荒谬的,他们开始向往法国的作家和英国的散文家所享有的那种较高层次的自由。反之亦然,巴黎的文人们也开始意识到注重雕琢的文学传统以及修辞中的形式主义传统已经日渐消亡,他们趋向于在保留这一传统优良品质的同时,融入德国的教授们所具有的某些优点。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国内政治层面。目前几乎所有伟大的民族在政治生活中普遍都处于低潮,但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任何一项敏锐的分析对这一奇怪现象做出说明。我们经常听人说民主政体如今已经失去了威望,这是需要做出解释的,因为说民主政体已经失去了威望显然是叫人疑惑不解的。议会制到处都为人所诟病,但我们却没见到有哪个国家试图用别的制度来替代它,甚至也没有哪个乌托邦式的国家设计看起来更理想、更可取。这样看来,民主政体的威望已经丧失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就不是那么可靠了。因此,在欧洲,并不是作为公众生活之工具的制度在走向败坏,而是人们使用这些制度的目的出了问题。欧洲目前恰恰就缺少一种自觉的计划以满足个人生机勃勃的生活能力。
这里,我们应该彻底澄清这种幻觉,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此类荒谬绝伦的言论不绝于耳实在让人痛心疾首。就拿对议会的看法来说,对议会的传统运作方式存在着各种看似合理的批评,但是如果对它们逐一进行分析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中没有一个可以证明议会应该被取消这一结论是正确的;相反,所有这些批评都只是直言不讳地指出议会应当进行改革。
事实上,人们对任何一种制度所能说的最好的就是它需要改革,因为这就意味着它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也表明它能够适应新的生活。如今的汽车正是1910年以来人们对它不断提出批评,从而加以改进的结果。但是,流俗对议会的鄙薄却绝对不是产生于这样的批评,例如,有人说议会现在失去效力了。对于这种看法,我们不禁要问:“议会失去效力的原因是什么呢?”所谓效力是某种工具在实现某个目的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功效。在这里,议会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各个国家的公共问题。因此,对那些宣称议会已经失去效力的人,我们不妨问一问,他们是否对解决公众问题的方法有一个清晰的想法?因为,如果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对到底应该做什么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的回答——哪怕是理论上的设想都可以,那么,指责这一制度是无效的就毫无意义可言了。
我们最好提醒大家记住: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比19世纪的议会制度创造出更强大、更有效率的国家。这一事实是如此地无可置疑,以至于忽视或忘记这一点就等于是十足的愚蠢。因此,我们千万不要把如下两个问题混为一谈:一是为了使立法机关“更加有效率”而对它们进行彻底改革的可能性与紧迫性;二是由此把它们说得一无是处。
议会威望的丧失与其众所周知的缺陷之间并无关联,这全然不是因为议会被视为一种政治工具;议会威望的丧失是由于其他的原因,那就是欧洲人没有把它们运用于恰当的目的,与此同时公共生活的传统目标又不再受到尊重。总而言之,当前的欧洲人对自己所属的民族国家(nationalstates)已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在其中,他们发现自己受到了束缚,就如同囚徒一般。如果稍加仔细地考察一下人们对议会所加的诸多贬损之词,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在英国、德国,还是在法国,大多数公民已经不再尊敬自己的国家。在制度的各项细节上进行修修补补已经无济于事,因为受到攻讦的并非制度的细节,而是整个国家都已经变得微不足道。
当前欧洲人所有的计划与方案——不管是经济的、政治的,还是智识的——无一不受到自己国家的限制,因此,他们首次感到自己的生活潜能、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他们置身其间的集合体(collectivebody)无法实现平衡。于是,他们发现成为英国人、德国人或是法国人,就好比成为狭隘的乡下人。他们发现自己比从前更加“渺小”了,因为以前每一个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都相信自己就是整个世界。在我看来,这就是今日令欧洲人痛苦不堪的那种没落感的真正根源。因此,欧洲的衰微没落,其根源纯粹是一种内在的感觉,同时,它也是悖谬的,因为此种没落的预设前提恰好源自这样一个事实,即一方面他们的能力已大为增强,但另一方面,他们却发现自己受制于一种过时的组织,在这种组织中已没有足够的空间供其施展才能。
作为上述观点的一个例证,我们可以把汽车的生产制造作为一个具体事例。汽车完全是欧洲人的一项发明,但是,今天北美的汽车产品却显然要略胜一筹。因此,我们可以说,欧洲汽车工业正处在衰落之中。可是,欧洲的汽车制造者却非常清楚地知道,美国的汽车产品之所以优秀并不是因为大洋彼岸的生产者具有什么特别的才能,而是因为美国的厂家拥有一个广阔的市场,他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向大约1.2亿消费者供应产品。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欧洲的汽车生产厂家能够拥有一个包括了所有欧洲国家及其殖民地和保护国的市场,那么,没有人会怀疑为5亿或6亿消费者所设计的汽车会比福特汽车更加物美价廉。几乎可以肯定,美国生产技术所具有的一切优点都是其市场广阔与均衡带来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工业的“合理化”是其根据市场范围的大小自动发生作用的结果。
因此,欧洲当前的真实情形是这样的:它悠久且辉煌灿烂的历史已经把它带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一切事物都大为扩展与增强;但与此同时,过去残存下来的制度却日益变得狭小并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欧洲是以一些小民族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民族国家的观念与情感是欧洲最具特色的发明。然而,现在,它发现必须得超越自己。这就是在未来的几年中欧洲必然要上演的伟大历史戏剧的轮廓。欧洲能摆脱这些残存物的限制吗?抑或甘愿永远做它们的囚徒?因为,在历史上确实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件:一个伟大的文明由于没有能够采用新的国家观念来代替传统的国家观念而彻底消亡了。
6
我在其他地方已经描述了古代希腊—罗马世界所经历的痛苦与死亡,具体的细节读者可以参考我的那部分著述。但是,现在我们将从另一个角度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古代希腊人与拉丁人一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就居住于城市,也就是polis[城邦]之中,就如同蜂群聚集于蜂巢一样。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但其起源却充满了神秘色彩;我们将直截了当地把这一事实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就好像动物学家总是从一个众所周知的、几乎不用多加解释的事实开始其研究一样:为什么sphex[细腰蜂]离群索居,到处游荡,而金色的蜜蜂却密集地拥挤在蜂房中?出土文物与考古学的发现使我们得以知晓城市出现之前在雅典和罗马这些土地上的大致情况,但它们是如何由全然没有特色的纯粹农耕生活这样一种史前状态,转变为城邦林立这样一种孕育于半岛环境的崭新状态的,至今仍然是一个不解之谜。我们甚至对那些史前民族与这些独特的共同体在人种上的渊源关系都不甚了了。然而,这些共同体为人类的文明宝库所做的伟大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开辟一个公共广场,并在其周围建造城市,使之与旷野隔离。实际上,对urbs[城市]或城邦最精确的定义非常类似于对大炮的粗略而有趣的定义,所谓的大炮,就是取一根管子,并环绕着它紧紧地包上一些钢铁。同样的道理,城市或者城邦起初也就是一块空地,也就是罗马人所谓的forum[广场],希腊人所谓的agora[集市];其他所有的设施都不过是用来固定这一空间,确定其轮廓的一种手段而已。城邦最初并不是指一个居民点的集合体,而是指公民集会的地方,一个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空间。
村舍或domus[屋宅]是用来遮风避雨或者繁衍种群的——因此,它们是个人与家庭所关心的地方;而城市、城邦却是用来讨论公共事务的。这一发展所具有的意义绝不亚于创造出一个远比爱因斯坦所发现的空间更为新奇的空间。在此之前,只存在一种空间,那就是空旷的原野;它包括了人类生存的一切活动成果。原野中的人依然处于一种类似于植物的状态之中,他的生活,他所有的感觉、思考与愿望都还保持着植物般的迟钝、呆滞。从这一点来看,亚洲和非洲的伟大文明同植物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都了无生气。但是希腊—罗马人却决定要走出原野,脱离“自然”,与地表植物的宇宙秩序(geo-botaniccosmos)决裂。这如何可能呢?人类如何能从原野中撤退呢?
既然整个地球就是一个如此广袤、无边无际的原野,他又能去哪里呢?实际上非常简单:他可以借助于围墙,从这片原野中划出一部分来,这样,他就建立了一个封闭的、确定的领地以对抗这一浩瀚无垠的空间。在这里,他就可以拥有一个公共的广场。它不像房屋那样是一个有屋顶遮盖的“安乐窝”,也不像大地上的洞穴,它完全是对原野的断然否定。
广场、集市本是原野的一部分,但由于为围墙所环绕,所以它避开了原野的其他部分,并把自己置于同它们相对立的地位。这块狭小的,但具有叛逆精神的空间从无垠的旷野中超离出来,守护着自己的领地;它是别具一格的一方净土,是一块全新的空间,人们于其间摆脱了动物和植物群落状态,把它们抛在一边,并由此营造一个完全属于人类的文明空间(civilspace)。因此,苏格拉底这位伟大的公民、城邦精神的典范,会这样说道:“我对田野中的树木没有兴趣,我只与城邦里的人打交道。”试问一下,那些印度人、波斯人、中国人或者埃及人,他们能够理解这一点吗?
直到亚历山大大帝和恺撒的时代为止,整个希腊和罗马的历史各自都包含了这样两种空间之间无休止的战争:理性的城邦与自然的原野,立法者与农夫,jus[法律]与rus[乡村]。
千万不要误认为这种关于城邦起源的理论只是我个人的臆想或者仅仅是一个象征性的真理。希腊—拉丁城邦的居民在其记忆的最深处仍然保留着对synoikismós的原初记忆,不必为这个词的古希腊原文绞尽脑汁,只要把它简单地翻译过来就可以了。synoikismós的意思就是“共同生活的决定”;因此,这个词具有严格的双重意义,它是一种物理上的集合,也是一种法理上的集合。就如同植物散布在乡间一样,在城镇当中也聚集了大量的市民。城市就是一所“超级住宅”(super-house),它取代了类人猿的洞穴或巢垒;它是比家庭的oikos[住房]更高级、更抽象的实体之造物。这就是respublica[共和国,公共事务],就是politeia[政制,生活秩序],它不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而是由公民构成。这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崭新维度,它再也不可能还原到与动物为伍的原始维度;在这个维度中,从前仅仅是为存在而存在的人开始充分发挥其旺盛的精力。城邦——国家的雏形——由此诞生。
依照统一的方式,整个地中海沿岸地区开始自发地出现向这种类型的国家过渡的趋势。北非(在那里,“迦太基”就是城市的意思)也以各种形式或多或少地重复了同一现象。意大利甚至直到19世纪才抛弃城市国家(city-state)这种形态。我们西班牙的东部海岸地区很容易就分裂为各自为政的州郡,同样是受到了古代灵感的激发。
由于城市—国家的规模相对较小,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国家原则(state-principle)的特殊性质。一方面,“国家”(state)一词意味着各种历史力量已经达到了一种均衡、稳定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它包含了与历史运动相对立的一面:国家实际上是一种稳定的、组织化的、静止的生活形式;同所有的均衡状态一样,这种静态的、固定不变的形式取消了创造和维持国家所必需的动力。总之,它使我们忘记了国家的最终形成不过是此前一项历史运动的结果罢了,它的形成需要斗争和努力。国家的形成过程先于固定的国家形式,这是国家运动的一条法则。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认为,国家并不是一种人类唾手可得的社会形式,它的建立需要人类付出辛勤的劳动。它不可能像群落、部族以及其他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群体那样,无须人们的通力合作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形成。恰恰相反,只有当人们奋力挣脱仅仅由于血缘关系就成为其一员的自然社会的时候,国家才开始形成。我们这里只是把血缘关系作为一个典型,实际上我们也可以把它推广到其他任何一种自然法则上,比如说语言。就国家的起源而言,国家是种族与语言的一种混合。它是对一切自然社会的超越,在种族上它是杂交的,在语言上它是多元的。
因此,城邦形成于各个民族的联合与统一。它在生理因子异质杂合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法理上的抽象同质结构。当然,这种法理上的统一与推动国家形成的创造性运动的原动力并不是一回事。这种推动力要比纯粹的合法性更为真实、持久;这一关乎民生的事业蓝图,比靠血缘联系构成的小群体可能设想出的计划要伟大得多。在任何一个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我们都可以发现或想象出一个伟大的“团体发起人”(company-promoter)的形象。
如果研究一下国家在诞生之前那一刻的历史情形,我们往往会发现以下的发展轨迹:当时存在着各种各样小的共同体,它们的社会结构可以保证每一个共同体都能够独善其身。也就是说,每一个共同体的社会形式都只为一种“内部”的共同生活服务。这就表明,在过去,它们实际上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除了偶尔在边境上与其近邻发生一些短暂的接触之外,它们完全是自给自足的。但是,继这种实际是相互隔绝的状态之后出现的却是一种“外部的”共同生活,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每个群体中的个人再也不能仅仅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中,他的一部分生活开始同其他群体中的个人联结到一起,同他们发生商贸或者知识的联系。于是,在“内部”与“外部”这两种共同生活之间便出现了一种不均衡。既定的社会形式——法律、习俗、宗教信仰——有利于内部的生活,但它们却给新的、更广阔的外部生活带来了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原则就成了一种运动,它趋向于取消内部生活的社会形式,并代之以一种适合于新的外部生活的社会形式。如果把这些抽象的公式运用到欧洲当前的实际情形中来,它们就可以获得具体的形式与特征。
除非某个特定民族的心智能够断然放弃一种共同生活形式的传统结构,并且能够设想出一种以前并不存在的结构,国家才可能被创造出来。国家的产生是一个真正的创造性过程,它的出现完全得益于伟大的想象。因此,所有的民族在它们向国家进化的道路上,都存在着一个限度,这一限度正是大自然所加之于它们想象力的。
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他们能够想象出城邦的形式,城邦既可以克服旷野的分散状态,又可以在城市的墙垣之前悬崖勒马。有人试图进一步扩展希腊—罗马人的心智,试图将他们从城邦中解放出来,但这只能是枉费心机。古罗马人在想象力上的局限性充分地体现在布鲁图斯身上,他图谋杀害古代想象力最伟大的代表者恺撒。对我们当代的欧洲人来说,回顾这一段插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历史的这一幕在我们今天正在重演。
7
在古代世界,恐怕只有两个人可以真正称得上是头脑清醒的政治家,那就是地米斯托克利和恺撒。这着实是一个让人感到有些意外的事实,因为人们通常认为政治家——哪怕是著名的政治家——之所以被称作政治家,恰恰就是因为他是粗鄙的、缺少智慧的。当然,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也不乏其他一些头脑清醒之士,包括哲学家、数学家和博物学家。但是,他们的清晰明辨都是关于科学领域的,也就是说,他们关注的是那些抽象的事物。不管是哪一门科学,它所涉及的对象都是抽象的,而抽象的事物本身往往是清晰的。因此,科学的清晰与其说是科学家的头脑清晰,还不如说是它所涉及的对象的清晰。真正容易让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那些具体的、充满勃勃生机的实体,它们往往是独一无二的。因此,真正称得上是头脑清醒的人,就是那些始终能够准确地把握现实的人,那些能够在每一个“生机情境”(vitalsituation)中透过混乱,洞悉隐匿其间的运动规律的人,一言以蔽之,就是那些在生活中不会迷失自己的人。观察一下你周围的人吧,你会看到,他们就像一个徘徊于美梦和梦魇之间的梦游者,浑浑噩噩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对于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他们没有丝毫的思量与疑惑。你会听到他们在以精确的术语谈论他们自己以及周围的环境,这似乎表明他们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一些想法。然而,一旦分析一下这些想法,你就会发现,它们根本就不能反映他们表面上似乎正在谈论的现实;如果再深入分析下去,你会发现他们甚至没有打算要让这些思想符合现实。恰好相反,这些观念反倒使个人对现实,对自己真实的生活视而不见。因为,生活一开始就是一种让人感到迷失的混乱。个人对此有所觉察,但是当他发现自己不得不直面这一可怕的现实时,他感到惊恐不已,并竭力用一张幻想的帷幔来掩盖它。在幻想中,他相信一切都是清楚明白的。至于说他的“思想”真实与否,这并不让他感到忧虑,他仅仅是把它们作为将自己与生活隔离开的堑壕,用以威吓现实的虚张声势的稻草人。
拥有清醒头脑的人就是那些能够从虚幻的“思想”中挣脱出来的人,能够直面人生的人;他认识到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疑窦重重的,并且,他不可避免地要感到自己的迷失。生活就是感到自己的迷失,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因此,接受这一事实实际上就等于开始寻找自己,并将自己的生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这就如同遭遇海难的人,他会本能地四下寻求可以攀缘的任何东西借以逃生。但这种带有悲剧性的、义无反顾的瞥望却绝对是真实的,因为这是事关生死的问题;就是这一瞥,将给他混乱的生活带来秩序。唯有遭遇海难者的想法才是真实的想法;其余的都是花言巧语、故弄玄虚和插科打诨。没有真实地感受到自己迷失的人才会永远得不到解脱;也就是说,他从来就没有发现自己,从来就没有正视过自己的真实状态。
这一点适用于每一个领域,包括科学领域——尽管科学在本质上是对生活的一种逃避。(大多数科学工作者投身于科学完全是出于对直面生活的恐惧。他们并不属于头脑清醒人士之列,所以,当他们面对具体的情境时,总是显得无所适从,蹩脚不堪。)我们的科学观念是否具有价值,主要取决于我们能否面对一个问题感觉到自己的迷失;能否识破它令人困惑的本质;能否认识到我们无法从既有的观念、习惯、箴言以及表面的字句中寻求支持和帮助。一个人要想发现一项新的科学真理,首先必须将他以前所学到的一切化为齑粉;只有在冲破无数的陈词滥调之后,他才能以沾满血迹的双手迎接真理的到来。
政治比科学更加真实,因为它是由诸多独特的情境构成的,在这些独特的情境中,一个人会突然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旋涡之中。因此,在这个领域里,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区分出谁是头脑清醒者,谁是墨守成规者。
恺撒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在一个极度混乱的时代里,在一个人类历史上最错综复杂的局势中,恺撒充分地表现了他洞察现实之源的才能。命运女神好像要刻意突出这位天才似的,她又在恺撒身边安插了一个西塞罗,一个知识分子的完美代表,一个终其一生都在混淆事物本质的人。
命运女神对罗马帝国的过分垂青,最终导致帝国的庞大政治机器发生了故障。罗马,这个屹立于台伯河畔的城市,意大利、西班牙、北非以及古代与希腊化时代东方的霸主,如今正处于分崩离析的边缘。罗马的政治制度在本质上是市政自治式的,与城市须臾不可分离,就好像一旦它们寄居其中的树木枯萎,树木之神就会痛苦地死亡一样。
民主政治——不论其类型与程度如何——的健全与否完全取决于一个简单的技术性细节——选举的程序;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的。如果选举制度是成功的,并且与真实情况一致,那么,民主政治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运行;否则的话,纵使其余的过程都是尽善尽美的,它也会变得很糟糕。罗马在公元前一世纪开始的时候,国运初兴,强盛而富足,在扩张的道路上根本没有遇到任何对手。然而,后来它却由于死守一套僵化的选举系统而濒临崩溃。当一种选举系统已经变得虚假的时候,它就是僵化的、毫无价值的。因为选举必须在城市里举行,所以,居住在乡下的公民就无法参与投票,更不用说那些散布在整个罗马世界的公民了。当真正的选举无法进行时,整个选举必然就会遭到扭曲,这时候,那些野心勃勃的候选人就会从退伍军人或者竞技场上的运动员中招募暴徒,拉帮结派,利用他们胁迫选举人就范。
没有一种真实的选举制度的支持,民主政治制度必将变得虚无缥缈,不切实际。一切言语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正如恺撒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共和政体不过是在字面上存在罢了。”地方上的行政官员不再享有权威;左派与右派的将军们——马略与苏拉——为了争夺有名无实的执政官之职而相互倾轧,最后两败俱伤。
恺撒从来没有阐述过自己的方针政策,相反,他却埋头于这些方针政策的执行。恺撒的政策就是他本人,而非后来才出现的“恺撒主义”(caesarism)的教条。就政策而言,其内容不过如此,如果我们想要理解这一政策的内容,我们必须像恺撒那样行动,并为这些行动冠以恺撒之名。恺撒主义的秘诀在于恺撒的主要业绩,也就是对高卢的征服之中。为了成就这项事业,他甚至不得不公然违犯立法权。为什么呢?因为元老院的立法权掌握在共和派,也就是那些对城邦政体忠贞不贰的保守派手里。
共和派的政治立场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罗马公共生活的动荡不安起因于它无休无止的对外扩张。罗马城根本无法管理那么多的民族。每一次新的征服都是lèse-république[对共和国的叛逆]。第二,为了防止国家政治制度的解体,需要一个princeps[元首]。古罗马人所说的“元首”与我们所说的“君主”(prince)一词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对古罗马人而言,“元首”同其他人一样,也是一个公民,不过,为了调整共和制功能,他被赋予了很大的权力。西塞罗在他的《论共和国》(derepublica)一书以及撒路斯提乌斯对恺撒的回忆中,都以寻找aprincepscivitatis,arectorrerumpublicarum,amoderator[一个公民元首、一个公共事务总裁、一位仲裁者]来总结政治家们的思想的。
恺撒的解决办法与保守派完全相反。他认识到,如果要补救罗马先前的征服所带来的后果,就只能继续在征服的道路上走下去,全然接受这一残酷无情的命运,舍此之外别无他途。首先必须征服的是西方那些新崛起的民族,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肯定要比东方那些已经衰竭的民族更加危险。总之,恺撒认为,把西方的野蛮民族罗马化是绝对必要的。
斯宾格勒曾经说过,古希腊—罗马人缺乏时间观念,无法把他们的存在置于时间的绵延之流当中,他们为当下的时刻而存在。我认为这一论断是不确切的,或者至少说它把两种事物给混淆了。希腊—罗马人对未来确实是惊人地盲目与蒙昧,他们甚至对摆在自己面前的未来都视而不见,就像色盲无法分辨出红色一样。但是,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却又深深地扎根于过去。在做当前的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他们总要回顾一下过去,就像拉甲提卓在斗牛中准备击杀公牛时总要先后退一步一样。他们从逝去的岁月中,寻找一种适合于当前情形的模式,并把它作为一件神奇的避水衣,纵身跳入现实的洪流之中。因此,可以说,古罗马—希腊人在以某种方式重复过去的生活,古典时代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时间是全无知觉的,而只能说他们的时间观念是不健全的:对未来的感知迟钝、萎缩;对过去的感知过敏、臃肿。我们欧洲人总是趋向于未来,并认为这是最具实质性意义的时间维度,对于我们而言,时间开始于“之后”,而不是“此前”。因此,在我们当代西方人的眼里,古希腊—罗马人的生活自然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他们生活在时间之外。
把现在的一切强行纳入过去的模式之中,古代人这一近乎疯狂的举动为当代的“考据学者”所继承。当代的考据学者对未来也是一无所知,他们也热衷于向后看,并为每一种现实的存在寻找先例,还美其名曰“追本溯源”。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是因为即使早期的恺撒传记的那些作者们也没有真正理解这个伟大的人物,他们往往简单地推定恺撒在试图仿效亚历山大大帝。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推论是合理的:如果亚历山大大帝曾因思忖米太亚德的殊荣而彻夜难眠的话,那么,恺撒必然会因为考虑亚历山大大帝的丰功伟绩而遭受同样的辗转反侧之苦。以此类推,循环往复:人类的脚步总是向后退的,今天的脚步正是昨天的足迹。当代的考据学者不过是古典传记作家的应声虫罢了。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相信恺撒渴望沿着亚历山大大帝的足迹走下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然而,这一设想无异于自动放弃理解恺撒的努力。事实上,恺撒恰恰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对立面,只有在世界帝国的理想这一点上,两人具有相似之处;但这一观念也不是来自亚历山大大帝,而是来自波斯帝国。如果恺撒遵循亚历山大大帝的想象,他必然会向具有悠久而辉煌传统的东方开进。然而,恺撒却优先选择了西方,这一决定表明他立志要开创一番与马其顿人截然不同的事业。而且,恺撒所考虑的不仅仅是一个世界帝国,他还有一个更高远的目标:他想建立一个罗马帝国,这个帝国不能倚赖于罗马,而应该以它的外围、以它的各个行省为基础。这就意味着他要完全超越城市国家的模式,建立这样一个国家:各式各样庞杂的民族团结在一起,并对它效忠。在这里不是只有一个中枢在发号施令,而其他的外围地区皆俯首称臣;相反,它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实体,它的每一个要素都既是国家的积极成分,同时又是国家的消极成分。这正是现代国家的雏形,也正是恺撒对未来最富天才的设想。但这预示着一种超罗马的(extra-roman)、反贵族(anti-aristocratic)的力量,它最终将远远超出共和制寡头政治的范畴,超出共和制元首的范畴,因为元首还只是primusinterpares[平等中的第一位]。这一行政权力、普遍民主(universaldemocracy)的真正代表,只有设在罗马城市之外的君主政体才能胜任。
共和政体!君主政体!这两个词的真实含义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变动,所以,现在为了确定它们的最终意义,我们非常有必要把它们解析成若干要素。
恺撒亲密的战友,他忠实的追随者,没有一个是头脑僵化的城邦遗老,而都是“新人”,这些外省人精力充沛、办事干练。其中恺撒最信任的一个大臣叫科尔涅利乌斯·巴尔布斯,他就是一个来自加地斯的商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大西洋人。
但是,恺撒对这种新型国家的构想在当时实在太先进了,拉丁人迟钝的心智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跳跃所带来的震荡。城邦的意象以及它那切实的唯物主义,使罗马人无法预见到政治体的这种崭新的组织方式。在他们看来,没有生活在城邦中的人如何能建立一个国家呢?这是怎样一种诡谲、神秘的崭新结合呢?
我再重复一遍:我们称之为国家的这种实体并不是依据血缘的纽带自发地结合在一起的。当原本四分五裂的群体发觉他们不得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国家就开始形成了。这种义务并不是一种赤裸裸的暴力,而是意指一种要求分散的群体共同奋斗的目标和任务。国家首先是一个行动的计划,是一个协作的规划。人们之所以接受召唤生活到一起,就是因为他们可以借此做一些事情。国家不是血缘的结合,不是语言的结合,不是领土的结合,也不是邻近居民点的结合。它不是物质的,也不是惰性的、确定的、受限制的。它纯粹是一种推动力——共同行动的意志——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不会受到任何自然物质的束缚。
萨维德拉·法哈多曾经设计过一个著名的寓意深刻的政治徽章:一支箭,下面写着一行字:“不是上升,就是下降。”这就是国家。它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事物,而是一项运动。国家无时无刻不在从一个地方出发,向另一个地方前进。同每一种运动一样,它有自己的terminusaquo[起点]和terminusadquem[终点]。在任何一个既定时刻,取任何一个真正的国家进行剖析,我们都会发现一条共同生活的纽带,它似乎是基于某种物质的特征,比如说血缘、语言或“天然边界”(naturalfrontiers)。我们很容易对此做出一种静态的解释说:“这就是国家。”然而,我们不久就会发现,这一人类群体正做某些同样的事情——征服其他的民族、建立殖民地、与其他的国家结成同盟;也就是说,国家每时每刻在超越它表面上的物质结合原则。这才是国家运动的terminusadquem[终点],真正的国家,这种联合恰好是对其他一切既有联合的替代。一旦推动国家前进的动力发生中断,国家就会自动走向崩溃;先前存在的联合以及似乎构成其物质基础的那些纽带——种族、语言、天然边界——就会失去效用,国家就会分崩离析,四分五裂。
国家时刻具有双重层面——已经存在的联合以及即将实现的更大的联合——只有借助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民族国家的实质。我们知道,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人能够在现代意义上给国家这个名词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城邦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其含义让人一目了然。然而,首先出现在日耳曼人和高卢人当中的新的公共联合——这是西方人的政治灵感——却是一个非常模糊不清、稍纵即逝的事物。面对这一让人感到棘手的事实,带有崇古癖好的文献学者、当代的历史学家,几乎与恺撒和塔西佗一样感到困惑不解:恺撒和塔西佗都试图用罗马的术语来描述阿尔卑斯山以北或莱茵河以外甚或西班牙的原始国家。当他们把这些民族叫作civitas[公民]、gens[氏族]、natio[民族]的时候,他们显然知道这些名词没有一个是符合其内涵的。它们并不是公民实体,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它们不是城市。但即使把它当作一个模糊的概念用来指称一个有限的领土,也无济于事。因为,这些新兴的“民族”总是在不断地变换他们的土地,或者至少说,他们可以随意地扩大或缩小自己的领地。它们也不是种族的联合——氏族、民族。不管我们向前追溯多远,都看不出构成这些新兴国家的群体具有血缘上的联系,他们是不同血统的混合。因此,假如它既不是一个血缘共同体,也不是一个地域的或者其他类似的集合,那么,到底什么是国家呢?
就像经常发生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坦然接受一些事实可以为我们提供一把钥匙。当我们考察任何一个像法国、西班牙、德国这样的“现代国家”的演化时,什么东西最引人注目呢?很简单,那就是:在某一个时期似乎是国家构成要素的因素到了下一个时期就被否定了。最初,国家看起来像部族,但与它毗邻的部落却仍然不是国家;后来,国家由两个部落组成,这时,它看起来像一个区域,再后来,它则像一个领地、一个公国乃至一个王国。一开始莱昂是一个国家,而卡斯蒂利亚则不是;而后,莱昂和卡斯蒂利亚都成了国家,而阿拉贡还不是。这样,就有两条原则摆在我们面前:一条原则是纷繁复杂且又变动不居的——部族、领地、公国、王国,连同它们的方言、语调;另一条原则却是永恒的,它可以自由地跨越所有这些界限,并且主张一种与第一项原则截然对立的联合。
考据学者们——这是我对当代所谓“历史学家”的称呼——往往想当然地从西方各国的现状,也就是西方各国在最近两三个世纪里才形成的状况出发,推想维辛吉托列克斯是如何建立一个从圣马洛到斯特拉斯堡的法国或者熙德是如何建立一个从天涯角到直布罗陀的西班牙的,这显然是愚蠢的。这些考据学者们就像天真的浪漫派剧作家一样,几乎总是把他们的主人公想象成参加三十年战争的英雄。在向我们说明法国和西班牙是如何形成的时候,他们假定法国和西班牙在实现联合之前就已经存在于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的灵魂深处;就好像在法国和西班牙成为国家之前,法国人和西班牙人就已经存在一样,也就是说法国人和西班牙人无须两千年的艰难历程就可以横空出世一样!
显而易见的真理是:现代国家仅仅是一条变动不居的、注定要不断更替的原则的现实表现。现在,这条国家原则并不是建立在血缘或语言的基础之上,因为在法国或者西班牙,血缘和语言的一致事实上并不是国家统一的原因,而是其结果;这条原则的基础在当前就是“天然边界”。
对于一个外交家而言,在机敏而雄辩的谈判中,把“天然边界”这个概念作为辩论的工具和武器,当然是一项明智之举。但是,一个历史学家却不能躲在这个概念的背后,把它当作一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因为,它非但不是那么可靠,甚至也缺乏足够的精确。
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曾经严肃地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民族国家(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与其他类型的国家——比如说城市国家,或者是另一个极端,奥古斯都所缔造的帝国——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如果我们想把这个问题表述得更清晰、更简明,我们可以这样问:在我们称之为法国、英国、西班牙、意大利或德国的这些实体中,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数百万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公共权威的主权之下?它已经不再是先前那种种族的共同体了,因为构成这些集合体的成员在血缘上各不相同;它也不是一个语言的联合体,因为生活在同一个国家里的各个民族曾经或者仍然说着不同的语言。今天,一国之内的人们所享有的——如果它可以称之为享有的话——种族和语言的相对同质化都是先前政治统一的结果。因此,造就了民族国家的既不是血缘,也不是语言;相反,倒不如说正是民族国家抹平了血缘和语言上的差异,通常的情况就是这样。一个国家与先前的一个血缘或语言统一体相重合的情况,即使有也很少见。今天,西班牙是一个民族国家,并不是因为所有的西班牙人都说西班牙语;同样,我们以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阿拉贡和加泰罗尼亚为例,它们之所以被视为民族国家,并不是因为它们行使主权的领土边界恰好与阿拉贡语或者加泰罗尼亚语的边界吻合。每一项事实都为我们提供了判断是非的准则,如果我们打算遵循这一准则,从而接受如下的假设,那么我们可能更加接近真理:每一个语言联合体不管其涉及范围有多大,几乎必然都是此前政治联合的沉淀物。国家往往是一个高明的语言转化大师。
很显然,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就固执地认为血缘与语言是国家的基础,这真让人感到奇怪。在我看来,这样一种观念不但前后矛盾,而且显得有些忘恩负义。因为法国人把目前法国的存在,西班牙人把目前西班牙的存在都归结于这样一条原则——我们姑且称之为“x原则”,而这一原则的动力恰恰就是要超越建立在血缘和语言基础上的狭隘群体。因此,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法国和西班牙今天所包含的要素应该与当初推动它们形成的要素完全相反。
当人们发现血缘与语言不足以构成联合的原则时,他们就试图以“天然边界”这一地理学神秘主义取而代之,将国家观念建立在领土的基础之上。然而,这同样是一个混淆视听的概念,所谓的“天然边界”只是我们的一种幻觉。今天偶然形成的边界将大陆以及毗邻的岛屿上广阔的地域分割为一个个我们所说的国家,这些边界被认为是永久的、精神上的实际边界。这些边界表面上似乎是“天然的”,而它们的“天然性”则意味着某种神秘的地表形式的历史决定论。我们已经论证了国家并不是起源于血缘共同体以及语言共同体;如果把前面的推理运用到这里来,天然边界的神秘性同样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我们再向前追溯几个世纪,我们就会发现法国与西班牙都因为各自天经地义的“天然边界”而分裂为一系列小的国家。比利牛斯山或阿尔卑斯山可能比其他任何山脉作为屏障都要来得重要,莱茵河、英吉利海峡或直布罗陀海峡可能比其他任何河流作为天堑都要有利。但这只能证明边界的“天然属性”仅仅是相对的,这取决于它在某一个时期的经济与军事价值。
“天然边界”这一著名的理论的历史真实性仅仅在于它可以构成a民族征服b民族的一个障碍。对于a民族而言,它是一个障碍——或者是共同生活的障碍,或者是军事行动的障碍;对于b民族而言,它却只能是一道防线。因此,“天然边界”这一思想的前提是比边界更加自然的事物:民族扩张与各民族间无限融合的可能性。显然,唯有物质上的障碍才能阻止这种自然的倾向。今天在我们看来,昨日的及其以前的边界并不是法国或者西班牙的国家基础,恰好相反,它是国家在统一过程中不得不克服的障碍。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试图赋予今天的边界以一个明确的、基本的特征,虽然事实是新的运输工具和战争手段已经大大削弱了它们作为屏障的作用。
既然边界在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并不是一个基础性要素,那么,它在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答案非常清楚,也十分重要,因为它有助于我们理解作为城市国家之对立面的民族国家这一概念的真实含义。不管在哪一个时期,边界的作用都仅仅在于巩固已经实现的政治统一。因此,我们可以说,边界并不是国家的起点;相反,在国家刚刚开始形成的时候,它们是一种障碍;当然,一旦这种障碍被克服以后,它们又会成为加强统一的物质手段。
确切地说,种族和语言也扮演着与此相同的角色。构成一个国家的并不是这些自然共同体中的任何一个;毋宁说,在民族国家努力朝着统一方向迈进的时候,必然会遇到种族和语言的多样性之类的阻碍。但一旦这些障碍被有力地克服了,种族和语言实现了相对的统一,这时,它们反过来又可以巩固和促进普遍的统一。
因此,上面的论述仅仅是要消除在民族国家观念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误解,并让我们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过去曾经被我们认为是国家三大构成要素的种族、语言以及天然边界,实际上恰恰正是国家建立的首要障碍。(当然,在消除这一错误观念的过程中,我自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它的牺牲品。)
我们应当铭记:民族国家之所以成为民族国家,其秘密只能在它特殊的灵感、在它特有的政策中寻找;而不应该缘木求鱼,借助那些毫不相干的原则,如生物特征或地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