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坐在香蒲垫椅子上,两只闪亮的小眼睛仿佛在注视着他鼻子前面浮动的一个小点。他合着舞曲的节奏左右摇晃着他那肥胖的身躯,一面摇晃一面叫着:
“跳查尔斯顿舞吧,跳吧,跳吧!”
我们面面相觑,挪了挪椅子,想看看眼前这非同寻常的场景。这好像是为他加了油,他坐在香蒲垫的破椅子上,简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震源。他全身都在晃动,眯着双眼,面红耳赤,挥舞着双手。他的手很小,指头很短很尖,仿佛石膏圣像的手。
“跳查尔斯顿舞吧,跳吧,跳吧……”
胖子的热情十分高涨,我们也跟着用脚打着拍子,拍着巴掌。整个酒吧仿佛都在晃动中。胖子发疯地摇摆着,酒架上的瓶子和刚刚洗过的杯子也随之震动,发出“叮咚”的声响。
“查尔斯顿,查尔斯顿,查尔斯顿……”我们也叫了起来。
桌子,椅子,一闪一闪的荧光灯,一切都好像在随着坐在椅子上疯狂舞蹈的胖子跳动。他的面孔像熟透的番茄一样红,流的汗水使他的额头和下巴闪着光。音乐结束了,他取出一块手帕,急匆匆地擦了一把脸,好像不愿意浪费时间。他又喝了满满的一杯酒后,用由于疲劳而变得断断续续的声音对我们说:
“你们喜欢查尔斯顿吗?这才是真正的音乐!你们真该看看当我还是个瘦子的时候跳得有多痛快……左边跺一下,右边跺一下,一、二、三……嘭嚓嚓,嘭嚓嚓……”
他把身子俯向电唱机,又放上一张唱片,查尔斯顿又开始了。其他顾客,不过两位,都端着酒杯凑到胖子的桌边,同时用手打着拍子。看来,他们并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这是当时酒吧里唯一的活动,有必要看一看,参与一下,尽管感觉又冷又困。伙计落下了金属门帘,主人也算完了账,两人也凑到胖子那边。现在他在迅速地摇摆着,手舞足蹈,脸部也在颤动,同时吩咐伙计再给他拿瓶酒来。伙计听从了,然后为他斟满了一杯酒,他一边摇晃着一边喝,酒喝了一半洒了一半。
酒吧里充满了酒的味道!麦莫站了起来,走到胖子面前说:
“喂,老兄,我非常想学查尔斯顿,你干吗不教我跳?”
胖子没有停止他疯狂的摇摆,摇了摇头说,不。唱片结束后,他一面换唱片一面干了另外一杯酒,说道:
“不……医生不准我跳舞,因为这对我的身体有害……”
但是,当音乐又响起来的时候——还是查尔斯顿——,已经成了舞迷的胖子却不能抗拒诱惑。他的内心深处产生出了一种更强大的冲动,他眯缝着双眼,仿佛处在关键时刻。他用他肥胖的手臂把麦莫拉了过去,教他跳舞。麦莫让他教,但是跳了两步又把他给甩开了,胖子独自在桌椅之间跳着,我们赶紧往后退,给他腾地方。他跳得十分轻松,姿势非常优美,动作非常熟练,随着节拍扭来扭去,我们都惊呆了。他的那双小小的脚,时而交叉,时而踏步,交叉又分开,极为灵活。一双小脚竟然能支撑住运动着的肥大身躯,简直就是个奇迹!我们大家,包括伙计和主人,都鼓掌为他加油,他的热情也感染了我们。舞曲快结束的时候,他似乎并不理会音乐和节拍,仿佛是一台摆脱了控制的发怒机器,疯狂地、急速地跳了起来,像一个无人管的疯子似的摇晃着,转动着。唱片结束了。
就在这一刻,胖子倒在了地上。
“他简直像个酒袋子!”海梅叫道,不过声音很轻,好像害怕似的。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
胖子真的像只口袋似的倒在地上了。但是我们立刻发现,他不像是人们常见的喝醉之后倒在绿色的桌椅腿之间。他是病倒了,病得很厉害,不住地呻吟,打着滚儿。突然他吐出了一口黑色的液体,是酒还是血,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愿意看它。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没有力气了,神态平静多了,可是脸上更没生气了。他像个孩子似的一声接一声呻吟的时候,大家都想安慰他。但是我发现,他那肥大的身躯里有什么东西破裂了,使他丧失了意识,使他不像是一个醉汉,更像是一具尸体。那副惨状就不必细说了。
救护车来了。医生摇了摇头,没说什么就把他抬走了。他一定是太重了,因为护理人员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放到担架上抬了出去。他的情况后来我再也没有听说,也不知是死是活,不过很可能是已经死了,因为我听见他躺在酒吧的地上呻吟,看见他在地上打滚,宽而圆的脸上没有血色,真是可怕极了。
酒吧的门关了,我们三个一声不吭地都走了。我记起了麦莫说过请我们坐出租车的话,看到他不履行他的承诺,我非常气愤:他说谎骗人,说话不算数。天气很凉了,还有一阵阵的风,我心里越发感到恼火。我真想当场大声地揭露他,然后走自己的路,但是我没有开口,因为我感到痛苦,感到害怕,那样的话就没有伴儿了,只有街上的野狗在翻倒的垃圾车上寻找烂肉。我不时地回头望着,因为我好像听见后面有电车轰鸣的声音,可以乘上它更快地到家,但是声音很远。傻乎乎的海梅在打着嗝儿,使我更加感到不安了。走到我们住的街区后,我们没有彼此望一眼就分手了。也许他们对我也很恼火。
在我不跟海梅、麦莫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胖子的形象总是在我的脑海里跳跃。每当从酒吧走过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厌恶的感觉,仿佛世界上所有的酒都有了那个夜晚充满酒吧的那种可恶的味道。就在那一刻,穿白衣服的护士们像天使似的把曾经那么快乐的可怜的胖子抬走了。虽然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我的朋友,不跟他们在一起就感到没有意思,但是我仍然不愿意去找他们,因为我认为,天知道是为什么,那个夜晚发生的一切全怪他们。我要是再和他们在一起,我想起胖子而产生的恐惧心情——我不否认,我就是觉得害怕——一定会更加强烈,因为我们在一起后,会重新开始去喝酒,这是我不愿意的。
我们不见面的每个傍晚,似乎都使一种不知名的危险离得越来越远了,不过也使把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东西离得更远了。终于有两三个傍晚,八点左右我去向一位老太太买馅饼,她在街角上燃着她的火炉烙馅饼。但是,我是为了打掩护,其实是去找海梅和麦莫。我算了一下,自打最后一次分手,已经过去了十三天了。我们去买馅饼,一起站在街上吃,好像我们昨天刚见过面,约定那天晚上去看电影。
看完电影出来后,我们谁也不想说话。我明白其中的原因。这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看了电影,如果不去喝几杯,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友谊面临着破裂的危险。在这种沉默中,就像那天晚上似的,使我们疏远的恐惧心理最终变成了怨恨,会把我们的友谊永远破坏掉。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过了一个酒吧,但是大家都没吭声,也没有对视。我双手插进大衣兜里紧紧地攥着,我猜想他们俩也同样紧张。我们继续往前走,经过另一家酒吧时依然如故,好像酒吧并不存在似的。在到达我们住的街区之前,还有一家酒吧,是最后一家了。我知道,如果没人停下,迫使我们进去,从此以后我们三个见面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了,甚至在大街上连招呼也不会打了。这是不行的。酒吧就在前面几步之远的地方。我必须站住,请他们进去。
但是走到酒吧门前时,我们三人同时都站住了。我看了看海梅和麦莫,我猜想到他们的想法跟我一样。三人站住以后,同时大笑起来。我们知道,危险过去了。海梅说:
“进去解解渴吧,兄弟们?”
我们推门进去了。
“想喝点什么?”我假装糊涂地问。
“能喝什么呢?”麦莫笑着说。
我相信我们是对的。我们很年轻,不应该过分爱惜自己。将来,等我们变成老人,像跳查尔斯顿舞的胖子那样血压升高的时候,那时再关心自己的健康不迟。现在还不需要。
于是,我们要了三瓶最好最贵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