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里,凯瑟琳养成了一个习惯,以她入狱之前之后来标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那之前,”她会这么开始,“到那个人害我坐牢之前。”而我们其他人,也会遵循相似的时间点来划分历史;也就是说,在树屋之前,或之后。秋日的那几天是一个里程碑,一个标志杆。
法官再也没有回到他跟儿子媳妇一起住的那个家,只是去取走了自己的东西,他这一走,想必遂了儿子媳妇的心愿,反正,当他决定去贝尔小姐的公寓租个房间住时,他们并没有反对。那是一幢严肃的褐色房子,最近被一个殡葬业人士接手,变成了殡仪馆,因为他看中了这个房子只需极简单的装修,就可以呈现出必要的肃穆气氛。我不喜欢从那里路过,因为贝尔小姐的房客中,一群太太们,跟院子里长了满地却不开花的玫瑰树丛一样满身是刺,从早到晚待在门廊上,看得可紧了。其中一个死了两任丈夫的寡妇玛米·坎菲尔德尤其擅长发现孕妇(传说有个伙计曾经跟他老婆讲,说干吗浪费钱去看大夫呢?只要从贝尔小姐家门口走上一趟,玛米·坎菲尔德就能马上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到底是有了没有)。法官搬进去之前,阿莫斯·罗格朗是贝尔小姐的公寓里唯一的男房客。对其他房客来说,他简直是天赐的宝贝:对她们来说最神圣的时刻就是晚饭之后,阿莫斯坐在秋千椅上摇晃着,一双小短腿都够不着地面,舌头颤动着吹出闹钟似的哨音。她们互相比试着为他编织袜子毛衣,照顾他的口味:吃饭的时候,最好的东西都给他留在盘子里——贝尔小姐很难留住厨师,因为太太们永远都在厨房里碰碰弄弄,想弄点精美的吃食,能让她们的宝贝儿动心。也许她们会愿意这样对待法官,可法官根本不理会她们,从来都不,于是她们抱怨着停了手,自己混日子去了。
在树屋度过的最后那个夜晚淋得太湿,我染了重伤风,韦莱娜更糟糕;照顾我们的护士多莉也一直在打喷嚏。凯瑟琳不肯帮忙:“多莉心肝儿,你爱干吗就干吗吧——爱给那个人端屎端尿,累倒为止随便你。可别指望我动一根手指头。我是撂挑子了。”
多莉整夜里出出进进,帮我们拿来糖浆止咳,照顾着炉火为我们取暖。韦莱娜没有像往日那样,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照顾。她对多莉许诺说,“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出趟门吧。我们可以去大峡谷,看看瑁蒂·劳拉。也可以去佛罗里达:你都从来没见过大海。”但多莉哪儿都不想去,她就想待在家里:“我不会开心的,外面风景太美,会让我所熟悉的一切相形见绌。”
卡特医生定期来看我们,一天早上,多莉问他可否介意帮她量量体温;她觉得浑身发热,腿脚无力。医生立刻让她上床躺下了。医生说她得了非典型肺炎时,她还觉得很幽默。“非典型肺炎,”她对来探望的法官说,“这肯定是种新事物,我从来没听说过。我感觉就好像踩着高跷似的。真有趣,”说完,她沉沉睡去。
接连三四天,她都没有真正醒来。凯瑟琳陪在她身边,衣不解带地坐在一张藤椅上打个盹,每当我或者韦莱娜蹑手蹑脚地进来,她就低声咆哮。她还坚持用一张耶稣画像给多莉扇风,仿佛是夏天,需要降温;她完全不理会卡特医生的嘱咐,简直让人看不下去:她指着医生派人送来的药物,声称:“这种东西,喂猪也不吃。”最后卡特医生说除非病人去住院,否则他负不起责任。最近的医院在六十英里远的布鲁顿。韦莱娜从那里叫了辆救护车来。她真该省下这笔钱,因为凯瑟琳从里面锁上了多莉的房间,说谁敢第一个上来开门,就叫他坐救护车走。多莉不知道人们要带她去哪里;不管是哪里,她哀求不要去:“别闹醒我,”她说,“我不想看大海。”
到周末的时候,她总算可以在床上坐起来;几天过后,她又有了些力气,恢复了跟购买浮肿药水的客户通信往来。她很担心那些堆积如山等待处理的订单;凯瑟琳认为多莉康复自己居功最高,她说,“等着瞧吧,用不了几天,我们就能到外面炖上一锅。”
每天下午四点钟,法官准时出现在花园门口,吹口哨让我给他开门。他走花园的门,而不走正门,就减少了碰到韦莱娜的机会——倒不是她反对法官来访:事实上,她还特地准备了一瓶雪利酒,一盒雪茄烟来招待他。通常他会给多莉带件礼物,要么是凯蒂德面包房的蛋糕,要么是鲜花,金褐色气球状的菊花一拿来,立刻被凯瑟琳没收了,理由是它们会把空气中的营养全吸走。凯瑟琳始终不知道他曾跟多莉求过婚;但她本能地感觉到情形不尽如意,于是每次法官来访,她都坚持陪同,一边豪饮着为法官准备的雪利酒,一边高谈阔论,大半的话倒都是她说的。但是我疑心,法官也罢,多莉也罢,都没什么要背着人的话;他们不动声色地接受了彼此,人们心有所属,心意已定时,总是心平气和,不动声色。如果说他在别的方面被辜负了,失望了,那也不是因为多莉,因为我相信,多莉已经成了他想要的那个人,世上唯一的那个人——就像他描述的,那个可以尽情倾诉一切的人。但是,一切都可以讲,也许就没什么需要讲了。他坐在她的床边,心满意足,也不指望谁来招待他。多莉经常因为发烧而昏昏欲睡,终于睡去,如果她在睡梦中皱眉或者呜咽,他就唤醒她,用明朗的笑容欢迎她恢复知觉。
从前韦莱娜不许我们买收音机;她非要说那些下流小调会扰乱人心;再说,还得考虑花销。是卡特医生说服了她,让她相信多莉应该有个收音机;他预见到多莉会需要一个漫长的康复期,收音机会让她心情好些。韦莱娜买了收音机,无疑,付了很贵的价钱;但那个罩子形状的盒子实在是难看,抛光也粗糙。我把它拿到院子里,漆成了粉红色。即便如此,多莉还是不大愿意把它放在自己房间里;但后来,你就别想从她那儿把它拿走了。她跟凯瑟琳总是开着收音机,机器时常热得足够孵出小鸡来。她们喜欢听橄榄球比赛转播。当法官试图把比赛规则讲解给她听时,多莉阻止他说,“求你别讲。我喜欢保持神秘。大家都大喊大叫,都那么开心:如果我了解了是怎么回事,可能就不觉得那么热闹,那么开心了。”一开始法官很生气,因为他没办法说服多莉去支持任何一支球队。她认为两边都应该赢得比赛:“都是些很不错的小伙子,我敢肯定。”
因为收音机的事,有天下午我跟凯瑟琳口角了几句。就是莫德·赖尔登在州里参加广播比赛的那个下午。自然,我想听她演奏,凯瑟琳知道,但她却调频去听一场杜兰对佐治亚理工的球赛,还不许我靠近收音机。我说,“你是怎么了,凯瑟琳?自私自利,不知满足,固执任性,简直比韦莱娜一向还不如。”仿佛为了弥补她遭遇牢狱之灾损失的尊严,她就必须得在泰博家里加倍施威:我们至少得尊重她的印第安血统,接受她的暴政统治。多莉是愿意的,但在莫德·赖尔登这件事上,她跟我站在一边:“让柯林找他要听的频道。不听莫德演奏就太没有教友精神了。她是我们的朋友。”
每个听过莫德演奏的人都同意她应该拿第一名。结果她得了第二,这让她家人很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她可以拿半份奖学金,去大学里学音乐。可我们仍然觉得这不公平,因为她演奏得非常美,比赢得大奖的那个男孩子好太多了。她演奏了父亲的小夜曲,在我听来,就跟那天在林中听到的一样美。打那天往后,我浪费了好多个钟头,涂画她的名字,在脑袋里描绘她的魅力,她头发那香草冰淇淋般的颜色。法官来访,正好赶上听广播,我知道多莉很高兴,因为这一来仿佛我们又一次在林中聚首,音乐像蝴蝶般在身边翩翩飞舞。
几天之后,我在街上碰到了伊丽莎白·亨德森。她刚去过美容院,因为她的头发刚卷好,指甲也抹着蔻丹,她看起来完全像个大人了,我称赞她美。“是为派对打扮的。我希望你的道具服装准备好了。”突然我记起来了:她和莫德请我去装扮成算命巫师的那场万圣节派对。“你不会忘了吧?哎呀,柯林,”她说,“我们忙得像狗一样!赖尔登太太做了果子酒。要是有人撒酒疯什么的,我可不会奇怪。总归这是莫德的庆祝会,因为她得了奖嘛,还有,”伊丽莎白扫视街道,寂静的房屋和电话亭显得死气沉沉,“她要走了——去上大学,你知道的。”一种孤寂感袭来,我们俩都不想各走各路:于是我提出送她回家。
在路上我们在凯蒂德面包房停下来,伊丽莎白去店里订了个万圣节蛋糕,围裙上沾着糖霜的康蒂太太从烤炉房间迎出来,问候多莉的病情。“可想而知,还算正常吧,”她叹息道。“想象下,非典型肺炎。我有个妹妹,她得了普通的肺炎。至少我们得谢天谢地,好歹多莉是躺在自己家床上;我知道你们几个都回家去,就安心了。哈哈,现在我们大概可以嘲笑当初办的那些傻事。瞧,我刚烤好一盘甜甜圈;你带回去给多莉,就说我问她好。”我和伊丽莎白还没走到她家就把甜甜圈吃掉了一大半。她邀请我进去喝杯牛奶,把剩下的甜甜圈都吃完算了。
亨德森家的房子当初所在的地方,现在成了加油站。当初那里大约是十五间透风撒气的房间随随便便钉在一起,如果莱利干木工活没有那么在行,那地方很可能早被流浪动物们占据起来了。他在户外有个棚子,既是工作间,又是休息室,他会整个上午都待在那里,锯木头,刨木片。靠墙的架子上堆满了各种过去兴趣爱好的遗物:蛇,蜜蜂和蜘蛛,都用酒精密封着,有只蝙蝠在瓶子里慢慢腐烂;航船模型。他少年时对制作动物标本的热情留下了一座可怜的恶臭动物园:一只没有眼睛的兔子,身上的毛像生蛆一样,变成了绿色,耳朵像猎犬一样耷拉着——类似这样最好埋葬的东西。最近我去看过莱利几次;大个子艾迪·斯杜沃的子弹打穿了他的肩膀,倒霉的是他得打上又重又痒的石膏,他说那玩意足有一百磅。他不能开车,连个钉子都砸不进去,他能做的,就只有闲逛,瞎琢磨。
“如果你想见莱利,”伊丽莎白说,“去棚子里就能找到他,我猜莫德大概跟他在一起。”
“莫德·赖尔登?”我有理由感到惊讶,因为从前我去探访莱利的时候,跟他坐在棚子里时,他曾讲过一番道理,说在这里不会有姑娘来烦我们,他吹牛说他这里的门槛没有女性获准踏进来过。
“念书给他听。诗歌,剧本。莫德真是可爱极了。虽然我哥哥过去待她一点都不好,但她还是既往不咎。我猜,像他那样,经历了一次差点没命的事,我猜这能改变一个人——让他变得更愿意接纳好的事物。他会整个钟头都让莫德替他读书。”
棚屋在后院里,无花果树荫下。几只母仪威严的芦花鸡在门外踱步,啄食夏天里向日葵落下的种子。门上早已泛白的字迹是他童年时的警告,“闲人勿进”。我突然有点胆怯。我能听到门内传来莫德的声音——她朗诵的声音,那单调起伏的调子,若给学校里的捣蛋鬼们听到,一定会很热衷模仿。随便跟谁说莱利·亨德森变成了这副样子,他一定会说莱利从树上摔下来,肯定是摔坏了脑子。我悄悄来到棚屋的窗下,看到一眼:他专心在研究一个拆散的钟表机芯,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听到的内容,并不比苍蝇哼哼更加令人振奋;他举起手指去掏耳朵,仿佛是为了降低噪声刺激的干扰。然后,正当我决定要敲窗吓他们一跳的时候,他把机芯放到一边,绕到莫德身后,合上她手里正念着的书。他微笑着,将她一缕头发捏在手里——她就像小猫被捉住了后颈皮似的,温顺地站了起来。突然间,他们仿佛镶上了金边,周身的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吻。
就在不到一周前,因为莱利对这种事经验丰富,所以我跟他吐露过心事,告诉他我对莫德的感情:求他指点迷津。我希望我是个巨人,那我就可以抓住棚屋,摇成一堆碎木片,砸烂大门,当面痛斥他们两个。可是——我能指责莫德什么呢?尽管她一直说莱利的坏话,可我早就知道她一颗心全在莱利身上。又不是说我们之间早有共识;我们最多算是好朋友罢了:最近几年,连好朋友都算不上。我穿过后院回去,那些骄傲的芦花鸡跟在我后面嘲弄地叽叽呱呱叫着。
伊丽莎白说,“这么快你就回来了。要不就是他们没在那儿?”
我告诉她说不方便打扰他们。“他们交流着那么美好的东西。”
但伊丽莎白听不出讽刺。虽然她内心如同外表那般精致玲珑,却是个太较真的人。“真妙,不是吗?”
“妙极了。”
“柯林——老天,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其实,我感冒了。”
“希望你还能来参加派对。但你必须得化妆。莱利要打扮成恶魔。”
“他挺适合。”
“当然我们希望你穿上一身骷髅装。我知道只剩最后一天了……”
我根本不想去那个派对。一回到家,我就坐下来给莱利写信。亲爱的莱利……亲爱的亨德森。我把亲爱的几个字划掉,单称亨德森足矣。亨德森,你的背叛逃不过世人的眼。接下来的几页纸都充满了我们友谊的起始,光荣的历史;后来渐渐地,一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样一个绝好的朋友不可能对不起我。结果,快到最后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疯了似的一个劲地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兄长。于是我把这些胡言乱语丢进壁炉里去了,五分钟之后,我跑到多莉的房间里,问她有什么办法能在第二天晚上之前,给我做身骷髅装。
多莉针线活不大擅长,要她把下摆缝短一点她也会觉得困难。凯瑟琳也是这样;但凯瑟琳总是假装各方面都是内行,尤其是那些她最不擅长的行当。她派我去韦莱娜的杂货店,拿七码质量最好的黑缎子。“有七码料子的话,应该会有富余,我和多莉可以做两件衬裙。”然后她拿软尺装模作样地帮我量高和宽,量体裁衣的程序没有错,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把量得的数据落实到剪刀和布料上。“这一小块,”她说着,胡乱劈下一码,“可以给谁做条漂亮的灯笼裤。还有这块,”刷刷两剪刀下去,“……加个黑缎子领口肯定可以让我的旧花裙子增色不少。”剩下来给我用的那点料子,给侏儒做块遮羞布都不够。
“凯瑟琳,亲爱的,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的需要,”多莉警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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