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位置,才能捍卫它,这是基本原则。因此: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一起来的?是麻烦。多莉小姐和她的朋友们,他们惹上了麻烦。你,莱利,我们俩都有麻烦。我们属于这间树屋,不然我们就不会在这里了。”在法官信心十足的话音中,多莉渐渐平静下来;他说:“今天,当我跟着警长那一群人出发的时候,我是这样一个人,认定自己的生命会无声无息度过,无人交流,去无痕迹。现在我认为我不至于这么不幸。多莉小姐,有多久了?五十,六十年?我认识你已经这么多年了,当初你还是个拘谨害羞爱脸红的孩子,坐在父亲的车上进城——从来不从车上下来,因为你不想让我们城里的孩子看见你没有穿鞋。”
“她们有鞋穿,多莉和那个人,”凯瑟琳嘟囔着,“是我没有鞋穿。”
“这么多年来我认识你,却从来不了解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了解你是这样的人:你是个灵性的人,异教徒……”
“异教徒?”多莉显得有点警觉,却饶有兴趣等他说下去。
“总之,你是个有灵性的人,单凭眼睛看不透的人。灵性的人接受生活的安排,承认差异——结果就老是惹麻烦。至于我,我从来就不该当法官;我做法官,经常会站错立场:法律不认可差异。你们还记得老卡普尔吗?那个打鱼的,从前在河上有个船屋?他被赶出城去——因为想跟那个可怜的有色人种姑娘结婚,我想那姑娘现在是给鲍斯顿太太干活呢。你知道她爱卡普尔,我从前去钓鱼的时候常看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很幸福;她对于卡普尔的意义,我生命中没有哪一个人可比。世上唯一的那个人——对他毫无保留的那个人。但是,如果他成功跟那个姑娘结了婚,警长就有责任去逮捕他,我的责任就是要审判他。有时我不禁想象,所有那些被我宣判有罪的人,把真正的罪恶感传给了我。我之所以想要在有生之年有一次可以站对立场,部分原因正是如此。”
“这次你就站对了。那个人和犹太人……”
“嘘,”多莉说。
“世上唯一的那个人,”莱利重复着法官的话,带着些疑问的语气。
“我是说,”法官解释道,“一个你可以无话不谈的人。我想往这样一个人,是不是很傻?但是啊,我们费尽心力,彼此隐瞒,怕暴露自己。可如今我们就在这里袒露无余,五个傻瓜,待在树上。如果我们懂得利用,那这就是个天赐的好运气:再也无须担忧我们表面的形象——尽管去探究我们到底是谁。如果我们知道,没人能令我们改变初衷;我们的朋友是出于对自己的不确定,才会合谋否认差异的存在。过去,我渐渐妥协,把自己交付给陌生人——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就消失不见的人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许就是世上唯一的那个人——只不过他有十几张不同的面孔,走在上百条不同的街道上。这是我的好机会,让我找到那个人——就是你,多莉小姐,莱利,你们大家。”
凯瑟琳说,“我可不是什么十几张面孔的人:告诉你,”多莉听了有点恼火,对她说,如果不能好好说话,客客气气的,还不如去睡觉。“可是,法官啊,”多莉说,“我不知道你是希望我们彼此倾诉些什么?秘密吗?”她怯怯地问。
“秘密,不,不。”法官划亮一根火柴,重新点燃了蜡烛;烛光映亮了他的脸,表情出人意外地十分悲切:我们得帮他,他在哀求。“说起这样的夜里,没有月亮。说些什么也都不要紧,只要说的人怀着信任感,听的人怀着同情心就行。我的妻子艾琳,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们本可以无话不说,可是,唉,我们毫无结合之处,没有可能相交。她在我怀中离世,最后我说,你幸福吗?艾琳?我有没有让你幸福?幸福,幸福,幸福,这就是她最后的话,模棱两可。我一直没明白,她到底是表示肯定,还是仅仅在重复我的话?如果我一向真的了解她,我就应该知道答案。我的儿子,我享受不到他们的尊重:我一直希望,与其说是作为父亲,不如说作为一个人,得到他们的尊重。不幸的是,他们认为他们掌握着我见不得人的秘密。我这就告诉你们是什么事。”他锐利的目光映照着烛火,一个一个扫过我们,仿佛察看我们是否专注,值得信赖。“五年,近六年以前,我坐在火车上,有个孩子将一本儿童杂志落在我的位子上,我拿起来翻看,无意中看到封底上有些孩子为了征集笔友公布的邮寄地址。有个阿拉斯加的小姑娘,她的名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叫海瑟·富尔斯。我给她寄了张明信片;看在上帝分上,这样做看起来没有坏作用,又很愉快。她立刻回信,那封信令我很惊讶。信里非常聪慧地讲述了阿拉斯加的生活——她对父亲的牧羊农场,还有北极光的描述引人入胜。她十三岁,还附带了一张本人照片给我——不漂亮,但一看就知道是个聪明又好心的孩子。我从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自己十五岁去钓鱼时拍的一张柯达快照——在户外,晒着太阳,手里拎着一条鳟鱼:照片看起来还比较新。我给她写信,假装自己就是那个男孩,跟她讲我圣诞节收到了一杆枪,说我家的狗生了宝宝,我们给小狗起了名字,还描述了一场来镇上表演的帐篷歌舞秀。再一次长大成人,有个心上人在阿拉斯加——对于我这么一个独坐家中听着钟表嘀嗒声的老人来说,很有趣。后来,她写信告诉我说她爱上了一个相熟的小伙子,我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就像年轻人一样;但我们仍然是朋友:两年前,我告诉她说我在准备去读司法学校时,她给我寄来一个小金块——会给我带来好运,她说。”他从衣袋里掏出来,拿给我们看:那姑娘仿佛近在眼前,海瑟·富尔斯,仿佛他手心里捧着的这件温柔明亮的礼物,是她心灵的一部分。
“他们认为这很丢人吗?”多莉说,三分义愤七分恼火。“就因为你跟一个远在阿拉斯加的孤独小孩做朋友,陪伴她?那里总是下雪。”
库尔法官合上手,将金块握在掌心里。“他们倒也没跟我提过。但我听到过他们夜里讲话,我的儿子和媳妇们:讨论该拿我怎么办。当然,他们偷看过我的信。我信不过给抽屉上锁——一个人,在至少曾经属于自己的家里,没了钥匙都不能生活,我觉得很荒唐。他们认为这些说明……”他敲了敲自己的头部。
“我曾经收过一封信,柯林,宝贝儿,给我来一杯,”凯瑟琳伸手指指酒瓶,说道。“没错,我曾经收到过一封信,现在还收着呢,保存了二十年,一直捉摸到底是谁写的。信上说你好凯瑟琳,快来迈阿密跟我结婚吧,爱你的比尔。”
“凯瑟琳,有人跟你求婚——你竟然从来没跟我提过一个字?”
凯瑟琳耸耸肩。“哎,多莉心肝儿,法官怎么说来着?对谁也不可能说出一切。再说,我认识好几个叫比尔的——没一个我想嫁。我一直费劲捉摸的是,到底是哪一个比尔写的这封信?我很想知道,因为这是我唯一收到过的一封信。可能是给我家房子盖屋顶的那个比尔;当然,等到屋顶盖好的时候——我的老天啊,我都老了,很久不去想这些事儿啦。还有一个比尔来犁花园的土地,那是1913年春天;那家伙地犁得可直了。还有一个搭鸡窝的比尔:走了,去普尔曼工作了;可能就是他给我写的信。也许比尔——哎,不对,他名叫弗雷德——柯林,宝贝儿,这酒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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