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陌生人

我:差点儿把我也给骗了。

乔治:到了半夜的样子,我老婆过来敲了敲门,她想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我让她回去睡觉,告诉他我有一封很紧急的商务信函还没写完,等写完了,还要开车去邮局给寄出去。她说明天早上再寄吧,十二点都过了。我当时就火了。结婚三十年,我冲她发脾气的次数屈指可数。格特鲁德真的是个好得没话说的女人,我也是真心真意地爱着她。真的,我发誓!可是我当时冲她大声嚷嚷:不行,等不得。今晚就得发出去,事关重大。

(服务员递给乔治一盒已经开封了的香烟。他抽出一支含在嘴里,服务员给他点上了火。这服务真是做得挺到位的,因为乔治的手指颤抖得厉害,根本就拿不稳火柴。)

上帝保佑,确实事关重大,因为我觉得如果那天晚上不把这封信给寄出去的话,我就永远也不会寄了。或许,等到酒醒之后,我会觉得这信写得太过私密,或者有种近乎唐突的感觉。人家一个孤苦悲伤的小姑娘向我吐露了她的心声:要是我一丁点儿回音都没有,她又会怎么想呢?不行,我钻进车里,直奔邮局,直到最后,等把信塞进了邮筒后,我感到精疲力竭,连开车回家的劲儿都没有了,于是就倒在车里酣睡起来。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但是我老婆还在熟睡,并没有注意到我是什么时候进的房门。

这时我只来得及刮个胡子、换件衣服,然后就得匆匆忙忙地去赶火车了。我刮胡子的时候,格特鲁德走进洗手间。她面带微笑,并没有提起我昨晚发脾气的事儿。可是她手里拿着我的钱夹,对我说,“乔治,我打算把杰夫的毕业照扩洗一张寄给你妈,”说着,她就开始翻弄钱夹里的所有照片。对此我一直没有在意,直到她突然说了句:“这女孩儿是谁啊?”

我:是拉奇蒙特的那位年轻女士吧。

乔治:我本来应该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她的,可是我……唉,我说这是和我一起上下班的一位朋友的女儿。我说他把这张照片拿给车上的一些人看,后来忘在吧台上了。所以我就把照片装进钱包里,准备下次遇到他的时候再还给他。

服务员,拜托再上几杯“野火鸡”!

我(对服务员说):来一杯就行了。

乔治(语气缓和,却并不随和):怎么着,你是不是以为我喝得太多了?

我:要是你还得回办公室的话,确实多了点儿。

乔治:我不回办公室。从十一月初开始我就没回过办公室了。他们说我神经衰弱,操劳过度,体力不支,说我应该在家静养,让我那体贴的老婆来好好照顾一下。我那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画船的老婆。就是那一条船。同一条该死的破船,一遍又一遍地画个不停。

我:乔治,我得去方便一下。

乔治:就这样撇下我?就这样撇下给你递代数考试答案的老同学?

我:可是我考试还是没过啊!我一会儿就回来。

(我并不想去方便;我只是想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我没有胆量乘机溜出去,躲进某个安静的电影院,但我确实不想再回到那张桌子跟前了。我洗了个手,又梳了梳头。这时进来两个男的,站在便池前。其中一个人说道:“那个喝多了的家伙。有一阵我还以为我认识他呢。”他的朋友答道:“哎呀,你又不是真不认识他,他就是乔治·克莱科斯顿啊。”“瞎扯!”“我当然认识乔治,他以前是我老板啊。”“可是天哪!他出了什么事儿啊?”“众说纷纭哪。”后来,也许是因为意识到我在场,这两个家伙不再作声了。我又回到了餐厅里。)

乔治:你居然没溜走?

(他看上去比先前要平静一些,不再那么醉醺醺了。他可以神情自若地划着一根火柴,点起一支香烟。)

想不想听完后面的事。

我:(默不作声,但是点了点头,示意让他讲下去。)

乔治:我老婆什么也没说,就把照片塞回到我的钱夹。我继续刮着胡子,可是两次刮到了肉上。我已经有好久没有过宿醉了,甚至都忘了那是一种什么情形。浑身是汗,肚子直疼——好像要从屁股里拉出刀片来。我往公文包里塞了一瓶波旁威士忌,一上火车就直奔厕所。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照片撕烂,冲进马桶里。于是我坐在马桶上面,打开那瓶酒。刚开始的时候,我简直想吐,因为里面热得像是炼狱。不过,过了一会儿,我就冷静下来,心想:我何苦这样自寻烦恼呢?我又没做错什么事情。可是等我站起来时,却看见那张被撕碎了的拍立得照片依旧漂浮在马桶中。我赶紧冲水,照片的碎片——她的脑袋和腿脚,还有胳臂——开始旋转起来,竟令我一时感到惶惶不知所措:这感觉就像是一个凶手用刀把她切成了碎片一样。

等火车开到中央车站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已经没有了工作的状态,于是下车走到耶鲁俱乐部开了一间房。我给秘书打了个电话说,我要去趟华盛顿,第二天才回来。然后我又打了个电话到家里,告诉我老婆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所以要在俱乐部过夜。说完我就爬上床,心想:我要睡它个一整天;我要喝它个一醉方休,好好放松放松,抹平不安,然后再睡上一觉。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直到把整瓶酒都灌下肚。伙计,这下我可真的是睡着了!一睡就睡到第二天早上十点钟。

我:睡了大概二十个小时。

乔治:差不多吧。不过等到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全身都舒坦了。耶鲁俱乐部有个按摩师,手法出众,是个德国人,两只手像大猩猩一样粗壮。那家伙可以把你整得舒舒服服。于是我去洗了个桑拿,整个就像纳粹分子在蹂躏你一样啊,然后又冲了十五分钟的凉水浴。我继续留在那里,在俱乐部吃午餐。我没喝酒,可是伙计,我那是狼吞虎咽啊,吃掉了四块羊排、两个烤土豆、奶油菠菜、玉米粥、一夸脱的牛奶、两大盘蓝莓派……

我:我倒是希望你现在能吃点儿什么。

乔治:(非常粗鲁地大吼一声)住嘴!

我:(沉默)

乔治:对不起。我以为,我是在自言自语呢。我忘了你还在。你的声音……

我:我明白。管他的呢,你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感觉挺好。

乔治:没错,没错。这个罪人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要抽根烟吗?

我:我不抽烟啊。

乔治:好,不抽烟好。我之前也好多年没抽啦。

我:来吧,我来给你点。

乔治:我完全有把握搞得定一支火柴,不会把这儿给烧了。多谢了。

嗯,我们说到哪儿啦?哦,对,那个罪人正往办公室走,心情平静,容光焕发。

那天是个礼拜三,七月的第二个礼拜,热得要命。我正自个儿坐在办公室里,这时,我的秘书给我转了个电话过来,说是一位叫做蕾莉的小姐找我。我一时没有想到这上面去,便问道:谁啊?她找我干吗?秘书说她找我有点儿私事。我方才恍然大悟。忙说道:哦,对,快把电话转过来吧。

于是我就听见:“克莱科斯顿先生,我是琳达·蕾莉,我收到您的信了。这是我所收到的最诚恳的一封信。我觉得您确实是一位朋友,所以就决定找机会给您打个电话。我希望您能帮帮我,因为出了一些事情,要是您帮不了我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的声音有着小姑娘一般的甜美,但是过于激动,过于紧张,我只好叫她慢些说。“我没有多少时间了,克莱科斯顿先生。我在楼上给您打电话,我妈妈随时都可能在楼下拿起话筒。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只小狗,叫吉米,他六岁了,调皮得不能再调皮了。我从小就跟他在一块,他是我唯一的宝贝。他真是个优雅的绅士呢,比您见过的哪只狗都要懂事。可是我妈妈却要把它弄死。我不想活了!我真的不想活了。克莱科斯顿先生,您能不能来一趟拉奇蒙特,跟我在西夫韦公司门口见一面?我把吉米带出来,您就可以把它带走了。先把它藏起来,再想想以后该怎么办。我不能再说下去了,妈妈上楼来啦。明天一有机会,我再给您打过去,我们可以定个日子——”

我:你当时怎么回答的?

乔治:什么也没说,她就把电话给挂上了。

我:那你打算说些什么呢?

乔治:她一挂上电话,我就拿定主意,等她再打过来,我就答应她。没错,我要帮这个可怜的孩子救她的狗。这并不是说我非得把那狗带回家,我可以把它养在狗舍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嘛。如果事情的发展不是像后来的那个样子,说不定我还真会那样做。

我:我明白了,她再也没有打来电话吧。

乔治:服务员,再来一杯这黑色的玩意儿。还要一杯毕雷矿泉水。不是,她打来过。不过她话说得非常简短。“克莱科斯顿先生,真是对不起,我溜到邻居家给您打电话,所以得快些讲。昨天夜里,妈妈看见您的来信了。就是您写给我的那几封信。她简直快疯了,她丈夫也快疯了。他们把事情想得好可怕,今天一早,她做的头一件事儿就是把吉米给弄走了,我不能说了,晚点我再争取打给您。”

后来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至少我本人没听说。过了几个小时,我老婆打来电话;我记得大概是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吧。她说:“亲爱的,快点回来吧,拜托了,越快越好。”她的声音十分平静,却让我马上就意识到她正处于极度痛苦之中;虽然我已经隐约意识到了其中的原因,但是听了她的话还是显得很惊讶:“有两个警察来了。一个是从拉奇蒙特来的,一个是本地的。他们要跟你谈谈,但是不告诉我原因。”

我没去乘火车,而是叫了一辆豪华小轿车,就是里面能喝酒的那种。车程并不远,一个多小时而已,但是我叫了好几杯“银色子弹”。可是不怎么管用,我真的挺害怕的。

我:天啊,这是怎么啦?你做了什么错事啦?不过就是做了回好人,做了个笔友嘛。

乔治:事情要是真的这么简单、这么清白就好啰。反正,我回到家时,那两个警察还坐在客厅看电视。我老婆给他们端上咖啡。她说她想离开屋子,我说那可不成,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你留下来听听。两个警察都还年轻,有点不好意思。要知道,我毕竟是个有钱的人,一个杰出的公民,一个按时去教堂做礼拜的人,还是五个孩子的父亲。害怕他们的并不是我,而是格特鲁德。

那个拉奇蒙特的警察把大致情况讲了一遍。当地警察局收到亨利·威尔逊夫妇的诉状,说是他们十二岁的女儿——琳达·蕾莉——收到了一个五十二岁的“可疑分子”的信件,这说的当然就是我,威尔逊夫妇要我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否则就打算对我提出指控。

我哈哈大笑,噢,笑得就像圣诞老人一样快乐。我把事情的全过程叙述了一番。说到如何捡到那个瓶子,说到我之所以回信,是因为我喜欢吃巧克力软糖等等。我把他们给逗乐了,他们跺着大脚,连声道歉,说:哎呀,你也知道,如今的父母总会生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唯一认为这件事不好笑的人是格特鲁德。事实上,还没等我说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转身离开了客厅。

警察离开之后,我知道该去哪儿找她。就在那间屋子里,她画画的那间屋子。屋里光线很暗,她就坐在一只直背靠椅上,望着昏暗处愣神。她说:“你钱夹里的那张照片,就是那个女孩儿吧。”我矢口否认,但是她说:“乔治,拜托了。你没必要撒谎。你再也别撒谎了。”

那天夜晚她就睡在那间屋子里,打那以后,她每天夜晚就都睡在那间屋子里。把自己关在里面画着船。画着那条船。

我:或许你的所作所为确实有点冒失。但我还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就容不得这事儿呢。

乔治:我来告诉你这是为什么吧。这并不是警察头一次来找我们了。

七年前,忽然下了一场大雪。我正驾车外出。虽然离家不是很远,但还是迷了好几次路。我找了好几个人问路,其中一个是个孩子,一个小姑娘。几天之后,警察来了,当时我不在家,于是他们就跟格特鲁德谈话。他们对她说,前些日子,下大雪的时候,有个男的,据描述跟我很相像,驾着一辆跟我车牌号相同的“别克”,那人钻出车外,朝一个小姑娘露出下体,还讲了些猥亵的话。那小姑娘说她在一棵树下的雪地上记下了车牌号,大雪过后,牌号依然可以辨认出来。毫无疑问,那就是我的车牌号,可是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我对格特鲁德发誓,对警察发誓,要么是那女孩在撒谎,要么是她记错了车牌号码。

可是现在警察又来了,事关另一个小姑娘。

于是我老婆就待在她的屋子里,画啊画啊。因为她不相信我,她相信在雪地上记下号码的那个小姑娘说的就是实话。可我是清白的啊,在上帝面前起誓,在我的孩子们面前起誓,我是清白的啊。可是我老婆却关上了门,望着窗外发愣。她不相信我。你呢?

(乔治取下墨镜,用餐巾纸擦拭镜片。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一直戴着这副墨镜。这并不是因为他那泛黄的眼白上已布满血丝,而是因为他的双眼如同一对破碎的三棱镜。我从未见过有哪双眼睛里植入过如此无法磨灭的痛楚与磨难,仿佛被一把外科医生的手术刀损毁得不成人形。我无法忍受那样的目光,那目光一朝我扫视过来,我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侧向一旁。)

你相信我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紧握不放):当然相信,乔治,我当然相信你。

加拉加斯,又译“卡拉卡斯”,是拉丁美洲国家委内瑞拉的首都,全国最大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亨伯特·亨伯特,美国俄裔作家纳博科夫所著小说《洛丽塔》中的男主人公,迷恋9岁到14岁的早熟少女,常被用来喻指有恋童癖的人。

此处原文为法语:garçon,unantredewildturkey,s’ilvousplaî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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