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如果不砍人就会被砍,所以还是要挥刀砍下去。
那样会做噩梦,我没办法一下子写死十几二十个人。我这么一说,古装剧的资深制作人告诉我:
“如果杀死三四个人,就必须给他们一一取名,那样会显得很真实很残酷。但是杀死三五十个人的话,这是打斗场面惯见的模式,是老套。如果觉得会有报应,就更该狠狠地杀。”
看古装武侠剧,最心痛的是坏蛋的小喽啰或官府小卒被杀的场面。
只因为跟着坏蛋老大,就被人像虫子般砍杀。
“捕快来了!”
甩开官府的灯笼与捕棍,扑向饰演主角的大明星,被一刀砍死像柴棍倒在地上。
这些人究竟有什么罪过?
只不过是为了生活挥舞棍棒,因缘际会,不幸跟了一个坏蛋老大。被杀之后,剩下的家人该如何糊口?坏蛋老大一群人全部死光,圆满收场当然很好,但我总觉得,这样连补偿金或退休金都领不到,好像白死一场。
看到尸横累累的场面,我就会多事地担心谁来收拾善后,这种场合谁会出席丧礼,费用从哪儿来等,无法打从心底里享受看戏的乐趣,所以这种性格很吃亏。
对我这种人而言,最大的救赎,就是发现那些变成尸体躺平的人,大概是激烈的打斗令呼吸急促,憋住的气呼地吐出,或是肚子随着喘大气微微起伏。
碰上这种场合,严格的导演好像会视为ng重拍,但我很希望导演能够保留那种镜头。
啊呀太好了。没有真的死掉。这下子那些人可以领到一万或一万三的片酬回家了──也有软弱的观众为之安心。
我特别怕刀子,或许是因为二十几年前夜晚走在路上曾被人持刀威胁。
当时,我年轻跑得快,所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我总觉得那晚的恐怖,渗透脑浆的某处,在我写古装剧时倏然出现。
那么只要是刀子我都怕吗?菜刀倒是无所谓。若是在厨房这个既定的场所,不管是多么锋利的菜刀或杀鱼刀,我都可以越切越顺手。
走夜路碰上刀子,最可怕。
不过话说回来,古时候的人难道都不怕吗?
把砍人的刀子插在腰上的男人,在路上四处打转。大家居然能泰然自若地与那种人擦肩而过,我这么一说,有人顶回来:“现代社会才更恐怖吧?”
这才想到,现代的确是方形铁皮车连一声“无礼之徒,给我闪开!”也没说就取人性命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