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卡莉娜走了五个街区,走到了联邦大道,她这才注意到周围的一切—麻雀在公园长椅下小口啄食掉落的马芬蛋糕碎屑,踩滑板的家伙胸前文着一条凶残的龙,从她身边快速掠过时,滑板轮子嗖嗖作响,充满攻击性。一对年轻的亚洲夫妇屁股挨着屁股、手拉手在散步,一阵充满烟味的微风,一个小婴儿在推车里哭号,一只狗在叫,每一个交叉路口都有车辆与行人交替舞蹈。

就她的步行速度而言,心跳似乎略快了些,这让她很焦虑。或者,可能是她先感到了焦虑,心率便加以回应。她加快脚步,想让外在的行动同内在的生理机能同步,而这一切只让她看起来像在匆忙赶路,好像迟到了似的。她看了看表,虽然毫无必要。他根本就不知道她要来,所以她也无所谓提前或者迟到。

她出了一身汗,停在了第二个街角,等待绿灯亮起。她从钱包里摸出一张面巾纸,伸到衣服里面,吸掉腋窝处的汗。她想再摸出一张面巾纸,却没有找到,于是用手背擦了擦额头和鼻子。

她来到理查德住的地方,站在楼梯下方,仰头去看三楼的窗户。在她身后,三一教堂的尖顶和约翰·汉考克大厦完全垂直的玻璃墙面从联邦大道另一边的褐色砂石建筑群里耸立而出。他的公寓视野很不错。

后湾的这条街尤其时髦,住在这里的都是波士顿的名流贵族,他们都是住在比肯山上的那些邻居的表亲。就像许多波士顿的上流人士和社会精英一样—生物科技公司的总裁、麻省总医院的外科医生、纽伯里大街上一家有二百年历史的画廊的第四代主人,理查德也住在这里。理查德收入不菲,就一位钢琴家而言是相当杰出的,可这个住址却脱离了属于他的圈子,或许是他中年危机的体现,就像他那闪闪发光的红色保时捷跑车。他想必是耗尽自己换来了这些。

自从格蕾丝高中毕业,卡莉娜就没再见过他,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之久。她也再没来过这儿。好吧,她有两次开车经过,都是在夜里,从表面上来看,那两次都是为了避免交通拥堵,才果断地改变了从家到波士顿城区的首选线路。她把车速降到几乎是在爬行,但不会慢到引起后车鸣笛,却又恰好可以用自己的车灯,在有人居住的房间里那高高的天花板上投射出转瞬即逝的光斑—那毫无特别之处的金色光辉。

明明理查德才是搬出去的那一个,去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人生,全部从头开始。可令她愤怒的是,在他们曾经共同生活的那个家里,与他有关的回忆充斥每一个房间,在她心头挥之不去,他罕有的好处和司空见惯的缺点一样让人心神不宁。她换掉了以前的床垫和整套餐具。她从起居室墙上卸下了装裱起来的结婚照,而后换了个漂亮的镜子上去。全都没用。她还在他丢下她的那个地方,仍旧住在他们曾经的房子里,他留在那里的印迹依旧鲜活,如同白衬衫上的一滴红酒渍。即便洗了一千次,那棕色的圆点也永远不会消失。

她也可以搬走,尤其是现在,格蕾丝已经上了大学。可是她能去哪儿呢?又能做什么呢?她是那么倔强,坚守自己顽固的做人底线,只会把这种离开念头当作废话,绝不会真去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她留在了原地,冰封在了这段覆灭婚姻的三居室殖民博物馆里。

卡莉娜和理查德离婚时格蕾丝已经拿到了驾照,所以她可以自己开车去爸爸的“房子”,他的单身汉公寓。卡莉娜拾级而上来到门口,嘴里发酸。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她的肚子也和嘴巴一样泛酸,“犯恶心”这个词占据了她内心独白的话筒。她很不舒服。但她没有生病,她提醒自己。生病的人是理查德。

胃酸止不住地翻滚发酵。为什么她会在这儿?要说什么还是要做什么?是表示遗憾、同情,给予帮助,还是亲眼看看他的情况有多糟糕?司机们开车经过事故现场时总忍不住要扭头去看看,在扬长而去之前好好看看那副残骸。

他看上去会是什么样子呢?除了斯蒂芬·霍金之外,她没什么参照物。身上没有手的布袋木偶,瘫痪麻木,憔悴消瘦,没有机器辅助就无法呼吸,他的四肢、躯干和脑袋都靠在轮椅里,像小女孩玩的碎布娃娃,软塌塌的,身体里塞满棉花,发声也是通过电脑完成。理查德也会像那个样子吗?

他甚至可能不在家。他或许在医院里。她应该先打个电话的。但是比不打招呼就鼓起勇气出现在他门口,打电话好像要更吓人一点。她相信一部分是自己导致他生病的,尽管她明白这种想法不过是荒谬的自恋。她有多少次期盼过他的死亡?现在好了,他正在死去,而她竟然是个曾期盼过这件事发生的可怕女人,卑鄙无耻,有如地狱使者。更可怕的是,她还从中得到了病态的快感。

她站在门铃前,在继续还是转身离开之间来回撕扯,激烈的对决制造出一片优柔寡断的泥沼,在她身体里推来搡去。若她是那种好赌的人,会把赌注押在“走人”那边。最终她打破僵局,按响了门铃,吓到了自己。

“哪位?”对讲机的扬声器里传来理查德的声音。

卡莉娜的心在她泛酸发紧的喉咙里怦怦直跳。“是我,卡莉娜。”

她把头发别到耳后,内衣肩带不舒服地黏在汗津津的身体上,所以她用力拉了拉。她等着他开门让她进去,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不透光的白色窗帘遮挡了门上的窗户,看不到是否有人朝门口走来。随后她听见了脚步声。门开了。

理查德什么也没说。她等着他对自己的出现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但他并没有。他的脸上毫无表情,眼睛却隐约流露出笑意,并不是为看见她而高兴,只是对某件事的确认,而她悬在嗓子眼的心已然明白这次来访是个极其糟糕的主意。他仍旧一言不发,她也不吭声,这个不开口的懦夫游戏可能持续了两秒钟,但是令人难挨的慢动作却把这个游戏延伸到了空间与时间的边界之外。

“我应该先打个电话的。”

“进来吧。”

随着他走上三级台阶时,她观察他的步伐,自信、稳健,一如往常。他的手沿着栏杆往前滑,尽管手没有离开过栏杆,但显然并不需要它来辅助走路。那不是一根残障栏杆。从背后看,他相当健康。

是谣传。

她就是个白痴。

进入公寓,他把她带进厨房。暗色木材,黑色台面,还有不锈钢,时尚而男性化。他请她坐在岛台旁的高脚凳上,俯视整个客厅—他的斯坦威大钢琴、棕色皮沙发、从他们的书房里拿走的东方地毯、一台笔记本电脑搁在窗边的书桌上,一个书架—书不多,摆放整齐集中。非常理查德。

至少有两打酒瓶组成的军队在料理台上立正站好,他面前放着一瓶打开的酒,高脚杯底部有一汪殷红。他很爱酒,总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品酒专家,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他只会在完成演出、庆祝得奖或者度假时让自己放纵于特选酒,至少也要在吃晚餐的时候才喝。可现在是星期三中午。

“这些酒都是从地窖里拿来的。这瓶2000年的武当王庄口感非常细腻。”他从橱柜里拿出一只杯子,“一起吗?”

“不了,谢谢。”

“这个,”—他的手在空气里前后摆动—“意料之外的来访或者别的什么,都得有酒才行,你不觉得吗?”

“你不该喝这么多吧?”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这些天什么也不用干。明天、明天还有明天也一样。”

他抓起一个漂亮的黑瓶子,上面有金羊浮雕,已经打开了,他给她倒了满满一杯酒,完全无视她的问题。她抿了一小口,勉强笑了笑,不以为然。

他又笑起来:“你挑剔的口味还是跟农场里的动物没两样。”

这是真的。她分辨不出一瓶昂贵的木桐和一瓶嘉露有什么区别,她也不在乎,这两个特点总是让理查德发疯。其实,理查德就是在说她蠢,他和往常一样傲慢。卡莉娜咬紧牙关,把话到嘴边的反击生生憋了回去,也忍住了把价值一百美元的红酒泼到他脸上的冲动。

他转动酒杯,面露微笑,小小抿了一口,闭上眼睛,等待,吞咽,最后轻舔嘴唇。他张开眼睛和嘴巴,看向她,仿佛他刚刚达到了高潮,或者看见了上帝。

“你怎能不对此心怀感激呢?时机刚刚好。再尝尝看。闻到樱桃味了吗?”

她又试了一口。还好。她并没有闻到樱桃味:“我已经想不起我们上次共享一瓶酒是什么时候了。”

“四年前,十一月。我刚从日本回到家,在飞机上喝得烂醉。你做了高丽菜卷,我们喝了一瓶玛歌。”

她盯着他,又惊讶又好奇。她对理查德如此深情款款信手拈来的这个夜晚毫无印象,她很疑惑,这个夜晚是不是对自己来讲不够重要,所以不值得铭记,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消失,是因为被其他与之相悖的经验给挤走了。多么滑稽啊,人们这一生可以被讲述成完全不同的故事,这一切都取决于讲述者本人。

他们目光相接。他的样子比她印象中要老了些。或者不是老,而是更悲伤。他的脸看上去愈加轮廓分明。尽管他一直都很瘦,但现在是明显掉了不少体重,还长出了胡须。

“我看你不刮胡子了。”

“尝试点新风格。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