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你考虑考虑。”
“好吧。想好给他取什么名字了吗?”
“嗯。西蒙·文森特·普尔。”
“文森特?”
“纪念你在写的戏,也致敬凡·高。”
“真怪。”亚历山大说。
斯蒂芬妮果真在情人节那天开始分娩。预产期很准。斯蒂芬妮既有条理,又很勇敢,她在脑海中提前演绎了即将到来的痛苦和不适。所以,在开始几个阶段,她比上次更能忍了,比如刮阴毛和灌肠的羞耻感她都忍下了。她还拿了一本书在手里,以防到时自己单独忍受阵痛,也为了应付护士习惯性的暴躁和不耐烦。那本书叫《我们共同的朋友》17,她只读了一点点。她对疼痛过分地注意,使得所有画面混杂在一起,她俨然遭遇了难产、脐带缠绕、无规律的阵痛、窒息、疲惫和最后被迫使用产钳的情况,而这些情形与莉齐·赫克塞姆的煤火、缓缓流动的泰晤士河、河上漂着的死尸,连同抓钩、绳索、灯笼和叽叽喳喳的旁观者一道,萦绕在她的脑海里,她像在做一场噩梦。她没有感觉到任何可以使用的力量,她无法配合,每一次宫缩都像一波交叉潮,而她的脊骨在冒烟,她似乎又看见伦敦桥下那汹涌的水流。二十三小时之后,就在凌晨时分,她终于听到婴儿的啼哭,她觉得哭声里含着痛苦。她经历了肌肉打结、撕裂接着又塌陷的过程,如今浑身无力,像一只软塌塌的麻袋。
“是女孩。”他们的态度亲切极了,“她挺好的。”
“我可不可以看看她?”
“等会儿吧。她累坏了,你也累坏了。等等再看吧。”
他们推她去缝合伤口。她觉得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把她肥胖的双腿像扛猪肉一样地抬起来,是件多残忍的事。他们叫她“妈妈”。“吸气吧,妈妈。”“这位妈妈,有哪里不舒服吗?”他们又把她推了回去。丹尼尔在那儿,黑眼圈十分明显。他就在屠宰场和公共休息区中间的过道里候着。
“是女孩。你看到了吗?”
“还没有。他们说她挺好的。真的。”
“那就好。”
“你脸色很差,亲爱的。”
“我会好起来的,丹尼尔。”
“一定会的。”
“威廉怎么样?”
“他哭了。你妈妈来了。我妈妈一点忙也帮不上。你妈妈问要不要把他带回去。”
“我脑子转不动了。他可能被吓坏了。你决定吧。”
幸福的滋味,不是威廉出生时的那道光,而是打了一剂杜冷丁后随之而来的放松、暖意和真实感。她的意识渐渐模糊,脑海里却冒出来半行诗:“苦痛过后的轻松……这是最大的快乐。”随着她努力回忆剩下的诗句,先前的轻松和睡意渐渐退去。她开始痛得呻吟起来,想找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可怎么也找不到。
他们把孩子抱来时,她几乎能嗅到他们的忧虑。
“你的小女孩抱来了,奥顿太太。她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好得很,就是有点困,不过,那是因为她刚经历了艰难险阻……”
“什么?”斯蒂芬妮说。
“她的脸上有个斑点。医生说是一个血疱,她长大后就会消失,极有可能完全消失。就是看起来……你懂的……”
“我要看看她。”病房里住着两个狱警太太,她们的眼睛总盯着这边,有一个急急忙忙结了婚的姑娘,还有一个特别喜欢打听的威尔克斯太太。
“马上就抱来了。”
他们把她抱来了。一块棉布把她从头裹到脚,外边用一个别针固定着。她的脸遮着阴影……左眼紧闭着,眉毛淡得几乎看不出。嘴形弯曲,像是洛可可风格的丘比特之弓。右眼自外眼角开始有点斑痕。斯蒂芬妮接过孩子,把棉布小心翼翼地翻起来。那小红包像果冻一样,鼓起来,紫红色,像一条水蛭吸附在上面,盖住了一半眉毛和头顶,尾部落在右眼的上方。她头颅的另一边还有些印子,那是产钳留下的。孩子一动不动。斯蒂芬妮心生怜悯,但不是上次看到威廉时的那种感觉,也不是惊讶,而是一种出于保护本能的怜悯。她紧紧抱着孩子。小巧可爱的耳朵旁有两缕长长的头发,像是被猫舔过似的,很平顺,质感如蜡,但有颜色。
“她的头发是红色的。”
“目前还看不出来。”
“她的发色是红的。”她紧接着又问:
“她好极了,对不对?除了这个……她是不是好极了?”
“她是个可爱健康的小女孩。”
斯蒂芬妮把她紧紧地抱在胸前,让那个血疱贴着自己,感受着那双纤细的腿,那双柔弱的肩膀。
“我会照顾你的,”她说,“你放心。”
孩子继续沉睡。
到了探视时间,丹尼尔来了,温妮弗雷德和威廉也来了。
斯蒂芬妮把孩子递给她妈妈,她妈妈说医生向他们保证这个血疱会消失的。威廉咕哝着,果断爬上了斯蒂芬妮的床,用力抱住她。绿色的床单上留下了一排泥巴的印迹。丹尼尔从温妮弗雷德手里接过自己的女儿,像斯蒂芬妮刚才那样,把她有瑕疵的半边脸贴在自己的身体上。
“真可爱。”他是认真的。孩子睁开了一只眼,似乎在盯着丹尼尔的黑眼圈。“很像你。”
“我觉得她像弗雷德丽卡。她的头发是红色的,你发现了吗?”
“没人会说弗雷德丽卡可爱。她像你,”他关切地看着她,“就叫她玛丽吧。”
他们先前没有提到过这个名字。斯蒂芬妮说:“为什么?再商量吧。我还是喜欢瓦伦丁。”
“她这个长相,就应该叫玛丽。”
大家都接受了他的说法。从这孩子的样子来看,似乎就该叫她玛丽。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威廉放开他妈妈,去看他的妹妹。他胖乎乎的手指几乎要碰上那个血疱。他尖声问:
“她的头上为什么有条鼻涕虫?为什么?”
“那不是鼻涕虫,是血疱。”
“我不喜欢她!不喜欢她!我不要……”
他咆哮起来,声音刺耳,久久不停。温妮弗雷德把他弄走了。
基因的图谱具有生物学和化学意义,也有人类历史意义。取名则是另一种图谱,具有文化内涵,同时也应该归于历史范畴。西蒙·文森特·普尔和玛丽·瓦伦丁·奥顿都接受了时代传承的洗礼,也就是说被所处的文化环境接纳了。丹尼尔质疑这种由他人代说的誓言的有效性,托马斯、埃莉诺和亚历山大也对于宣布与世界、肉体和邪恶决裂持有不可知论的态度,但仪式是必需的。玛丽在圣巴塞罗缪教堂由吉迪恩·法勒施洗,祖父没有到场,祖母和外祖母倒是都出席了,她们深受感动。她没有哭,她是个非常“乖”的婴儿,经常一睡就好几个小时,吃东西效率高、速度快,不过,她吃东西的时候,威廉总是在周围转来转去,她安安静静吸奶的时候,威廉非要去上厕所,那就会打断她。斯蒂芬妮有时会想,可能是临产前大脑遭到挤压造成嗜睡,因此她才会这么“乖”。可是,每当她绽开甜美的笑容,眉毛以下阳光灿烂,这个猜测似乎就站不住脚。受洗时,她戴着一顶英格兰刺绣软帽,那是斯蒂芬妮钩织的,戴着可以遮挡那块血疱。祖母、外祖母和克莱门茜·法勒异口同声夸她“可爱”。她没有哭,但威廉哭了。他两只拳头打着他妈妈的锁骨。斯蒂芬妮的脖子上戴着比尔父亲留传下来的金表链作为项链,算是代表波特家的传承,威廉把表链抓在手里,绞了又绞,缠了又缠,差点就把她勒死了。埃勒比先生是教父,索恩夫人和克莱门茜是教母。对于丹尼尔而言,要当教父教母,信仰圣礼是先决条件。洗礼现场提供了糖霜蛋糕,那是克莱门茜做的,此外还有干型雪利酒。威廉不耐烦了。比尔来拿蛋糕和雪利酒,一边对威廉和玛丽这两个名字发表高见:“像是《1066年及一切》里的奥林奇夫妇。”
“胡说,”斯蒂芬妮说,“为什么不说是威廉和玛丽·华兹华斯?”
“按现代理论,当太太比当妹妹好。总是比叫她多萝西好一些。”
“玛丽是丹尼尔取的名。”
“我相信。那么,是取自圣母玛利亚呢,还是那个倒了珍贵香膏的女人?”
“我没问。”
丹尼尔听到了,他说:“跟谁都没关系。对于女孩子,这个名字很好听吧。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小的淑女。我很惊讶。她和威廉很像。”
“玛丽是个好名字。”比尔的语气和缓了许多。
布卢姆茨伯里大学教堂建于维多利亚时代宗教狂热的顶峰期,是一座黄色的维多利亚时代哥特式建筑,由欧文派建造;所谓欧文派,即所有成员都是传教士亨利·欧文的追随者。欧文建立了天主教使徒会,按手礼是入会礼仪。不幸的是,由于成员人数不多,欧文派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团体,成员都是老人,没有严格的组织。这座教堂位于塔维斯托克广场,供大学使用。牧师是一个务实而干练的人,也是个世故圆滑的人,如《圣经》中圣保罗所说,“面对什么人,我就做什么人”。弗雷德丽卡一直以为那句话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克娄巴特拉说的。牧师从一只加热过的手工铜碗里蘸了一点温水,洒在西蒙·文森特身上。文森特尖叫起来。没人叫亚历山大宣誓。这是一次愉快的聚会,出席者有教师和大学教师,还有许多普尔和莫顿家的亲戚,亚历山大终于如愿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他和牧师就传承问题进行了客气的对话,也与一位克拉布·罗宾逊学院教戏剧的女老师展开了一场愉快的交谈,她几乎能背下来《阿斯翠亚》的台词。埃莉诺面带微笑,行为优雅。她得体的举止又回来了。
凡·高对于他的侄子,也就是提奥的儿子与他同名一事耿耿于怀。在写给母亲的信里,他说:“我宁愿提奥用父亲的名字给他儿子命名,而不是用我的。这段日子,我经常想起父亲。但是,事已至此,我要为他画一幅画,让他们挂在卧室里,那将是湛蓝的天空衬着挂满枝头的白色杏花。”爱的表达对画家没一点好处,“绘画的过程很顺利,这最后一幅花满枝头的画,您会看到。这可能是我画得最耐心、最好的画,画的时候,我很平静,手也稳得多。第二天,我简直像牲口一样累坏了……画杏花的时候,我病倒了。”
亚历山大很想知道世上是否真有不祥的名字。谁敢说文森特不幸呢?毕竟,那幅昂贵的杏花依旧光泽不减。亚历山大送给西蒙·文森特·普尔一个朴素的银盘,上面刻着孩子的教名。然后,他又去和马丁娜·萨瑟兰共进晚餐了。
西蒙·文森特受洗两周后,亚历山大的剧本终于大功告成。写作期间,能听到文森特穿墙透壁的哭声。
他已经彻底想通了。他一边抚平纸张、数着页数,一边想:戏剧和分娩没有可比之处,戏剧不像受精卵,而是更像拼图,可以按某个模板拼凑起来。鳞片是粘上去的,好像珠母纽王华服上的珍珠纽扣,不是像鱼鳞或鸟羽一样自然生长出来的。戏剧的组成要素是语言,可以持续调整、修改或重构。戏是创造出来的,重点就在这里,它的“成长”是个隐喻,不对吗?
不管怎样,总算是完成了。
《约翰福音》21章1节中提到,玛利亚把香膏倒在耶稣脚下,对主表达尊敬,更显明自己的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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