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床垫
最开始弗娜并没打算杀人。她心里只想着度假,念头纯粹而简单:暂时休整一下,好好沉思,美容养颜。北极很合适,在广袤的冰层、岩石、海洋和天空中自有一种平静,不受城市、高速公路、树木和其他东西的干扰,那些分散人注意力的东西让南方的景致杂乱无章。
她认为的杂乱无章还包括他人,而他人即男人。这段时间她受够了男人,心里暗暗打定主意要终止所有的调情撩拨行为,杜绝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她不缺现金,不再缺钱了。她不奢侈也不贪婪,她告诉自己,曾经她只想要一沓又一沓体贴、柔软、阻隔一切的钞票来保护自己,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人或事能接近并伤害她了。当然,她最终达到了这一适度目标。
可是积习难改,不久,第一晚住机场酒店时,她就在大厅打量起那些穿着羊毛外套、带着拉杆箱、满脸踌躇的旅客。她的眼光掠过女人们,对人群中的男性暗暗分门别类地辨识起来。有一些身边有女人黏着,她有原则地将这些人剔除掉,干吗吃力不讨好呢?撬有妇之夫的墙脚太费劲,这是从她第一任丈夫那里得来的经验,弃妇必然毛刺般扎人。
独行侠才会引起她的兴趣,他们潜伏在边缘。有一些年纪太大了,不合适,她会避免和这些人有眼神接触。那些仍然欣赏半老徐娘的,才是她的猎物。她对自己说,倒不是说她真会采取什么行动,而是因为来点小暧昧也无妨,权当只是向自己证明,她要是愿意,还是能撩的。
为那晚的见面,她挑了件米色的套衫,左胸上“北上胜境”的姓名牌贴得略低。幸亏有水上运动和核心力量的训练,她在这个年纪身材保持得很好,其实任何年纪,这种体形都很棒,至少穿戴整齐,有精心设计的支撑型内衣垫衬着,效果绝佳。她不会冒险穿比基尼坐在甲板椅子上,尽管做了最大的努力,还是会露出皮肤皱褶,这也是她选择北极,而不是,比如加勒比海地区的原因之一。她的脸还是老样子,当然是这个年龄段用钱能买到的最好的状态了:用一点古铜色和淡色的眼影、睫毛膏、闪粉,加之暗一些的光线,她可以巧妙减龄10岁。
“虽然失去很多,毕竟还拥有不少。”她对着镜中的自己喃喃着。她的第三任丈夫喜欢不停地引经据典,特别偏好丁尼生。“到花园来吧,莫德。”上床前他总爱这么说。当时她都快要疯了。
她稍稍擦了点古龙水,这是一种淡淡的花香,有怀旧味道;然后将它抹掉,只留一点点气味。过头了就不好,尽管人年纪大了嗅觉不比年轻时敏锐,最好得考虑别过敏。男人打起喷嚏来可没风度了。
她稍稍晚点入场,露出超然而愉悦的微笑,没伴的女人不可以表现得太急切,她接过一杯还算过得去的白葡萄酒,那是分发给客人的,而后从聚集在一起小吃小喝的人中间飘过。那些男人都是退休的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工程师、股票经纪人等,他们对北极探险、北极熊、考古学、鸟类、因纽特工艺品,甚至是维京人、植物或地质学等很感兴趣。北上胜境很吸引正儿八经的赌客,他们被一群热切的专家团团围住,专家们滔滔不绝。她研究了一番该地区的另外两个旅游项目,都没什么吸引力。一个尽是徒步旅行,吸引的都是五十岁以下的人,他们不是她的目标群体;另一个热衷唱歌,打扮得很傻气。所以她就参加了“北上胜境”,它带来熟悉的舒适感。她之前也参加过这家公司的旅行,那是她第三任丈夫去世之后,是在5年前,所以这会儿她很知道可以期待些什么。
房间里满是运动装,有很多穿米黄色衣服的男人,也有不少穿格子衬衫的,还有穿口袋很多的马甲的。她留意着姓名牌:弗莱德、丹、瑞克、诺姆、鲍勃,又是一个鲍勃,接着再是一个,这个团里面有好多个鲍勃。有几个似乎是独自乘飞机来的。鲍勃这个名字曾经对她意义非凡,尽管现在她早已摆脱了这些负担。她挑了一个相对瘦一点却依然沉重的鲍勃,向他飘然靠近,她抬起视线,又垂下来。他悄悄瞥了瞥她的胸脯。
“弗娜,”他说,“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过时了,”她说,“它源于拉丁文‘春天’,万物复苏。”这句话撩拨起来性趣盎然,曾经为她搞定了第二任丈夫。对第三任丈夫,她说自己的母亲曾经深受18世纪苏格兰诗人詹姆斯·汤姆森与他笔下春日微风的影响,那是个荒谬而有趣的谎言,其实她的名字来自一位粗笨、包子脸的已故姨妈。至于她母亲,她是个严谨的长老会教徒,嘴巴像老虎钳一样紧,她讨厌诗歌,任何硬度低于花岗岩的东西都不可能影响到她。
在弗娜初识第四任丈夫,即他被她标识为扭动成瘾者的那段时间里,她就更肆无忌惮起来。她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来自《春之祭》,一部极为性感的芭蕾舞剧,该剧以痛苦的折磨和以活人献祭为结局。他笑了,但是也扭动了起来,这显然是鱼儿上钩的信号。
这会儿她说,“你叫……鲍勃。”这是她花了多年才臻于精湛的小口发声技巧,绝对令人心颤腿软。
“是的,”鲍勃说,“鲍勃·戈勒姆。”他补充道,有点缺乏自信,他肯定是想表现得有魅力些。弗娜露出开心的笑容以掩饰自己的震惊。她发现自己脸红了起来,其中交织着恼怒和近乎鲁莽的欢乐。她细细打量对方的脸,没错,在稀疏的头发、满脸的皱纹,明显被漂白和可能是种植的牙齿外,就是同一个鲍勃,是五十多年前的那个鲍勃。是她的心动先生,足球巨星先生,捕获惊奇先生,他来自富裕的、开着凯迪拉克车的街区,矿业巨头们都住在那里。她的狗屎先生,带着隐约的霸凌姿态,露出歪着嘴的小丑笑容。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不光是学校的人,而是所有的人,因为在那个偏僻的小城,谁喝酒,谁不喝,谁并不怎么样,谁的屁股兜里有多少零钱,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那个金童鲍勃居然在白雪皇后宫殿的冬季舞会上选中了微不足道的弗娜,这有多不可思议。漂亮的弗娜比他小三岁,好学,跳级生,天真,大家可以容忍她,但并不接纳她,弗娜想方设法地争取奖学金,以此作为走出小镇的通行券。容易上当的弗娜,她以为自己坠入了爱河。
或者说她确实
恋爱了。说到恋爱,难道信以为真和真爱不就是一回事吗?那些信以为真的念头弄得人筋疲力尽,模糊了视线。她可再也不许自己重蹈覆辙了。
那一晚他们跳了什么舞?《昼夜摇滚》《石头心》《大伪装者》等,鲍勃带着弗娜转悠到了舞池边缘,搂着她,把她紧紧地贴在自己插着康乃馨的扣眼处。当时涉世不深、笨拙的弗娜从未参加过舞会,她跟不上鲍勃那激烈而华丽的舞步。在温顺的弗娜看来,生活就是教堂、学习、家务,以及周末在杂货店的零工,而她面容严肃的母亲会指点每一步。没有约会,这些是从不被允许的,倒不是说她没被人邀请过。不过母亲允许她和鲍勃·戈勒姆一起去参加监督严格的高中舞会,他不是出身于名门望族吗?母亲甚至有一点沾沾自喜,虽然她保持着沉默。自打弗娜父亲出走后,把头抬高,挺直脖子成了她最重要的工作。隔着时空距离,弗娜后来对此有了深刻理解。
于是弗娜出了门,满怀崇拜,一脸憧憬,第一次穿着高跟鞋颤颤巍巍地走着。她彬彬有礼地坐进了鲍勃那辆闪亮的红色敞篷车,而那邪恶的、掺着麻醉剂的黑麦酒早已藏在了手套箱里。她笔直端坐着,因为害羞而非常紧张,浑身散发着普瑞尔洗发水和杰根斯乳液的味道。她披着母亲那带着樟脑丸气味、过时的兔毛披肩,还有一件冰蓝色薄纱连衣裙,看上去廉价至极。
廉价,是那种廉价和一次性的,用完即丢型。这就是鲍勃眼里的她,打一开始就是这样。
此时鲍勃微微一笑。他显得怡然自得,也许他觉得弗娜是因欲望而脸红的。但是他没有认出她!他真的没有认出来!他这辈子到底遇到过多少弗娜啊?
稳住了,她告诫自己。看来,她毕竟并非真的无懈可击。她因为愤怒而颤抖,或者是因为屈辱?为了掩饰自己,她喝了一大口酒,马上就呛住了。鲍勃赶紧行动,在她背上轻快而温柔地拍了几下。
“抱歉。”她竭力喘息。康乃馨那淡雅、清冷的芬芳包围着她,她得走远点。突然她觉得很恶心,便急忙冲到女厕所,幸好里面没有人,她把白葡萄酒、奶油芝士橄榄甜饼呕在了厕所隔间里。她心想现在取消这趟旅行是否为时太晚。可是她干吗要再次逃离鲍勃呢?
当时她别无选择。到那周的周末,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是鲍勃自己传开的,那个夸张滑稽的版本和弗娜自己记忆中的截然不同。淫荡的、醉醺醺的、主动倒贴的弗娜,简直是笑话。她被一群不怀好意的男孩一路尾随到家,他们起哄大叫着。浪妹妹!我能搭个顺风车吗?糖果美味,喝酒更爽!
这些话都算轻了。她还被女生们排斥,她们都怕丢脸,这一切太荒谬可笑,又肮脏,自己可别沾上了。
接着就传到了母亲那里。丑闻没多久就传到了教会圈子。母亲咬牙切齿、言简意赅地直奔主题:既然弗娜自己捅的娄子,那就着手解决。不,她不该自怨自艾,她得直面现实,这并不是说她要永远背负耻辱,因为一步错了就万劫不复,生活就是这样。当最糟糕的已然发生,她为弗娜买了一张汽车票,把她送去了多伦多郊外的一个由教会办的未婚妈妈之家。
那段时间,弗娜整天和其他失足少女一起削土豆皮,擦地板,冲洗厕所。她们穿着灰色孕妇装、灰色羊毛袜、笨重的棕色鞋子,并被告知这些都是慈善捐款购置。除了洗刷和削皮等杂务,她们还接受一轮轮念叨式的教诲和那些自以为是的训斥恫吓。她们的遭遇都是应得的,她们被这么训导着,因为她们行为不端,不过依然来得及通过干苦活儿和自我约束来改过自新。她们被告诫不要喝酒、抽烟和嚼口香糖,如果哪个体面的男人愿意娶她们,那她们就该把这看作上帝的奇迹。
弗娜的分娩过程漫长而艰辛。婴儿一生下就被人抱走了,这样她就没有任何和婴儿接触的机会。她无意中听到一个活泼的护士对另一个护士说,她感染了,还出现了并发症,留下了疤痕,但这是最好的结果了,因为这样的姑娘本来就不适合做母亲。等到弗娜刚能走动,那里就给了她5块钱,还有一张汽车票,让她回去由母亲监护,因为她尚未成年。
但是她无法面对,无论是这件事,还是整个城镇,于是她就前往多伦多市区。她那时是怎么想的?其实她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有情绪,悲伤、痛苦,最终,是愤怒的火花。既然大家都认为她下贱没用,那她不如就豁出去真这样了,而在做女招待和打扫宾馆房间的间歇,她确实这么做了。
只能说她运气太好,恰巧遇到了一位年长的已婚男子,此人对她很有兴趣。她用了三年和他在中午做爱,换得了学业。她觉得这是很公平的交易,她对他毫无恶感,也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如何穿高跟鞋走路是最基本的知识,由此她振作起来,走出了泥潭。渐渐地,她彻底将鲍勃的影子碾碎并抛弃,那影子曾经像干花般被她一直戴着——真令人难以置信——一直藏在内心深处。
她轻拍自己的脸,恢复了状态,还重新涂了睫毛膏,虽然它号称是防水的,之前还是顺着脸颊流下来了。拿出勇气来,她告诫自己。她不会退缩了,这次绝不会。她要挺过去,她现在能干过五个鲍勃。再说她有优势,因为鲍勃压根儿不知道她是谁了。难道她的样貌真有那么不同吗?是的,确实。她的形象更好了。银发闪着金色光泽,当然还有各种变化。但是真正的变化是在姿态,她那自信满满的姿态。鲍勃是很难从外表看出那个性情羞怯、发色灰褐、流着鼻涕的14岁傻姑娘的。
她最后又扑了一层粉,然后回到人群中,排队拿取自助餐中的烤牛肉和三文鱼。她不会多吃,可后来她压根儿没吃,尤其在公众场合下,一个贪食、狼吞虎咽的女人是不会有神秘诱惑力的。她忍住没扫视人群以确定鲍勃的位置,他会向她招手的,她需要时间思考,她找了一张大厅最远端的桌子。可是,转眼间鲍勃就溜到了她身边,连“可以坐一起吗”都没说。他以为自己像狗尿消防水龙那样事事领头,她心想。把墙壁喷涂了一遍。砍掉了狩猎战利品的脑袋,盛气凌人地站在尸体上拍照。就像之前的那样,只是他自己没有意识到。她微笑着。
他很殷勤。问弗娜还好吧?哦,是的,她回答。只是吃了什么不得劲的东西。鲍勃径直进入赛程。问弗娜是做什么的?退休了,她说,尽管她之前是一位理疗师,专门从事心脏和中风患者的康复治疗,那是一份很有意义和回报的职业。“肯定很有意思。”鲍勃说。哦,是的,弗娜说。能帮助他人的确令人满足和愉悦。
不仅仅是有意思。从凶险的病症中恢复后,有钱男人会认识到,一个双手灵巧、样貌迷人的年轻女人,一个鼓舞人的姿态,一种明白何时该保持沉默的直觉,是多么重要。或者,正如她第三任丈夫济慈式的表述:有声旋律固然优美,但无声的更加悠扬。在亲密关系上,身体接触会引发更多的亲密,虽然弗娜总是会在发生性关系前终止它,这事关宗教信仰,她会说。假如接下来没有求婚环节,她就会抽身,说她有责任照顾那些更需要她的病人。这就是再次施压。
她会根据医疗情况来选择接受的对象,一旦结婚,她就会尽最大努力让钱产生价值。每一任丈夫离开时都很快乐,也很感恩,虽然离开的时间比预期的要早了一些,但是每一任都是自然死亡:致命的心脏病复发,或是第一次遭遇过的中风又来了。她只是默许他们满足所有禁忌的欲望:诸如吃堵塞动脉的食品,畅饮美酒,过早地重新开始打高尔夫球等。她从未对一个事实发表过评论,即严格说来,他们太热衷于药物治疗。她事后会说,她当时对剂量有过质疑,可是她凭什么以一己之见来反对医生呢?
而且,假如一个男人恰好那一晚忘了自己早就服了药,此后发现这些药整整齐齐地摆在老地方,于是又服了一次,难道人们会料得到这种情况吗?血液稀释剂使用过量是很危险的,会大脑出血。
还有性爱,那会致命,会断送一切。弗娜自己对性爱没什么兴趣,可是她明白什么是可行的。“人只有一次生命”,她习惯于不断重复这话,在烛光晚餐时举起斟满香槟的酒杯,接着推出伟哥,它是革命性的突破,又是血压的困扰者。有必要立即叫来医护人员,但又不能太迅速。“我醒来时他就是这个样子”,这么说是可信的,还有“我听到洗手间里传来奇怪的声音,便走过去看……”
她并没觉得遗憾,她这是帮了这些男人:与其苟延残喘,不如速战速决。
有两任丈夫的成年子女在遗嘱一事上颇多麻烦。弗娜优雅地表示,自己完全理解他们的感受,然后花钱将他们搞定,鉴于她的付出,这笔钱超过了严格意义上的公平。她一直保持着长老会教徒的正义感,她不想占便宜,但也不想吃亏。她喜欢得失平衡。
鲍勃靠拢过来,一只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你的丈夫一起来了吗?他问,在她耳畔凑得过近了些,呼吸着。没有,她说,她刚丧偶,一边低头看着桌面,希望传达出无声的哀恸,这多少是一次疗伤之旅。鲍勃说他很抱歉,不过很凑巧,他自己的妻子6个月前刚去世。真是一场打击,他们真的一直期待共享静好岁月的。妻子是他大学时的恋人,就是一见钟情的那种。弗娜相信一见钟情吗?信的,弗娜说,她信的。
鲍勃继续倾诉:直到他获得法学学位后他们才结婚,此后有了3个孩子,现在有了5个孙辈小孩。他为此很是骄傲。假如他给我看任何孩子的照片,弗娜心想,我就揍他。
“这事让人心里空落落的,是吧?”鲍勃说,“有一种失落感。”弗娜坦言确实如此。请问,弗娜愿意和鲍勃共酌吗?
你这个胡扯的浑蛋,弗娜想,就是说你结了婚,有了孩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我……她觉得恶心。
“我很乐意,”她说,“不过等我们上了船,等到更悠闲的时候。”她又垂下了视线。“这会儿我得去睡美容觉了。”她微笑着起身。
“哦,你当然不需要。”鲍勃殷勤地说。这个浑蛋居然还为她拉开椅子。他以前从没这么彬彬有礼过。下流、粗鲁、唐突,正如她的第三任丈夫曾说的,那是引用了霍布斯对自然人的评论。现在姑娘知道可以喊警察。现在鲍勃这样的就得下监狱,不管他怎么扯谎,只要弗娜未成年。但是当年并没有关于这种行为的真正定论:强奸就是有某个疯子从树丛里跳出来扑向你,而不是你的正式舞伴驾车把你载到某个锡矿开采小镇的附近,在茂密的、鲜少砍伐的森林的旁路上,让你乖乖地把酒喝了,然后一层层地把你的衣服撕掉。更糟糕的是,鲍勃的死党肯还驾着自己的车子来帮忙。那两个人一直大笑着。他们还把她的紧身裤留作纪念。
此后,返回途中鲍勃开到半路还将她推下车,那肯定是因为她一直在哭。“闭嘴,否则你就走回家。”他说。她脑海里浮现着这样一幕,自己光着脚踩着那双为了配色而染成了冰蓝色的高跟鞋,一瘸一拐地走在冰天雪地的公路边,头晕目眩、浑身发抖,更荒谬而屈辱的是,她还不停打嗝。当时她心里最记挂的是她的尼龙紧身裤,尼龙紧身裤去哪里了?那是她用杂货店打零工的钱买的。她一定是吓坏了。
她没记错吧?鲍勃是不是把她的紧身裤倒扣在头上,在雪地里跳舞,而吊袜带的扣子像小丑的铃铛一样扑腾着?
紧身裤,她想,太远古的事了。这东西,以及所有往昔的考古遗迹都随它消散了。现在的姑娘会吃药丸或做人流,都不回头看上一眼。旧石器时代的人才会感到受伤呢。
是肯,而不是鲍勃,回来找她的,他粗鲁地喊她上车,把她送回了家。他至少还有点羞耻心。“别告诉任何人。”他低声道。她没告诉任何人,可是沉默不语没带来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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