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宁可把感情挥霍在一台机器上,也不愿把心思花在人身上。机器更加可靠。转动钥匙,扳动开关,踩下油门,只要能用,它们就会把事干成。
我从来不曾拥有跑车——也从不渴望拥有——但现在我有了一辆。它属于一个期货操盘手,他住在一套俯瞰皇后广场的豪华公寓里。你没法直接从街上偷走一辆法拉利f430敞篷跑车——必须关闭警报,报废掉方向盘锁,还要避开引擎防盗装置。直接从那个有钱的浑蛋车主那儿偷走钥匙要省事得多。他把钥匙放在房子前门里面的暖气片上,旁边是安全停车钥匙和他的皮手套。
有一样东西我没法绕开,那就是车辆跟踪系统。一旦他报失,我就得跟我在车里的黄粱美梦说再见。
周一上午,我开着这辆跑车走街过巷,观察着由它引起的种种反应,羡慕、惊叹和嫉妒的神情。它不需要开动都能引来大家的注目。
我在军队里认识了很多痴迷于汽车的家伙。那些可怜的家伙整个生涯都是在时速六十英里的轰鸣的装甲运兵车里,或者六个前进挡、两个倒挡的挑战者主战坦克里度过的。所以在业余时间,他们就喜欢更为灵巧和更快的车辆。跑车。有些人为此负债累累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把车停在一条安静的街上。被露水弄得黏滑的人行道开始变干,阳光透过悬铃树的枝丫投射下来。我拿出一张地图,摊在引擎盖上。引擎冷却时在嘀嗒作响。
我等着。他很快就会到。他来了,拖着脚从落叶中走过,穿着一件运动夹克和一条深灰色的裤子。
他看到了这辆法拉利,停下脚步,观察它的线条。他不由得伸出手,想去触碰闪亮的油漆,用手指感受它的曲线。
“轮胎真漂亮。”他说。
“必须的。”
“车是你的?”
“我拿着钥匙呢。”
他缓慢地绕车一周,书包背在一侧的肩上。
“能跑多快?”他问。
我对折地图。“简单说吧,我十二秒内就能跑到离这儿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除非你没有迷路。”他咧嘴笑着说。
“没错,聪明,也许你能帮帮我。”
他弯下身子透过贴了防晒膜的驾驶室车窗往里看。
“你要去哪儿?”
“灯塔山。西摩路。”
“灯塔山离这儿不远。我也往那个方向走。”
“走路?”
“去坐巴士。”
我把地图拿给他看,他指出了自己学校的位置以及路线。我闻到他气息中牙膏的味道,瞥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充满了潜力,准备好去征服世界。
“我能看看里面吗?”他问道。
“当然。”
他打开车门。
“坐到驾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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