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石子儿(代序)

此间风雅 汪曾祺 第1页,共2页

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好意,要出我一本选集,我很高兴。我出过的几本书,印数都很少,书店里买不到。很多人到我这里来要。我的存书陆续送人,所剩无几,已经见了缸底了。有一本新书,可以送送人。当然,还可以有一点稿费。

一本二十多万字的书,好像总得有一篇序什么的,不然就太秃了,因此,写几句。都是与本书有关的,不准备扯得太远。

都是些平平常常的话。

我以前外出,喜欢捡一些石头子儿。在海边,在火山湖畔,在沙滩上、沙漠上,倒是精心挑选的,当时觉得很新鲜。但是带回来之后看看,就失去了新鲜感,都没有多大意思。后来,我的孙女拿去过家家了。剩几颗,压水仙头。最后,都不知下落,没有了。也并不可惜。我的这篇代序里的话也就像那些石头子儿,没有什么保留价值。

关于空灵和平实

我的一些作品是写得颇为空灵的,比如《复仇》、《昙花·鹤和鬼火》、《天鹅之死》。空灵不等于脱离现实。《复仇》是现实生活的折射。这是一篇寓言性的小说。只要联系一九四四年前后的中国的现实生活背景,不难寻出这篇小说的寓意。台湾佛光出版社把这篇小说选入《佛教小说选》,我起初很纳闷。去年读了一点佛经,发现我写这篇小说是不很自觉地受了佛教的“冤亲平等”思想的影响的。但是,最后两个仇人共同开凿山路,则是我对中国乃至人类所寄予的希望。我写《天鹅之死》,是对现实生活有很深的沉痛感的。《汪曾祺自选集》的这篇小说后面有两行附注: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清晨

一九八七年六月七日校,泪不能禁。

我的感情是真实的。一些写我的文章每每爱写我如何恬淡、潇洒、飘逸,我简直成了半仙!你们如果跟我接触得较多,便知道我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在一次北京作协组织的我的作品座谈会上,最后,我作了一个简短的发言,题目是《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这可以说是我的文学主张。我说我所说的“现实主义”是能容纳各种流派的现实主义。现实主义不应该排斥、拒绝非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或多或少,都要掺进一点非现实主义的成分。这样的现实主义才能接收一点新的血液,获得生机。否则现实主义就会干枯,老化,乃至死亡。但是,我的作品的本体、是现实主义的。我对生活的态度是执著的。我不认为生活本身是荒谬的。不认为世间无一可取,亦无一可言。我所用的方法,尤其是语言,是平易的,较易为读者接受的。我的小说基本上是直叙。偶有穿插,但还是脉络分明的。我不想把事件程序弄得很乱。有这个必要么?我不大运用时空交错。我认为小说是第三人称的艺术。我认为小说如果出现“你”,只能是接受对象,不能作为人物。“我”作为读者,和作品总是有个距离的。不管怎么投入,总不能变成小说中本来应该用“他”来称呼的人物,感觉到他的感觉。这样的做法不但使读者眼花缭乱,而且阻碍读者进入作品。至少是我,对这样的写法是反感的。有这个必要么?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不能故意跟读者为难,使读者读起来过于费劲。修辞立其诚,对读者要诚恳一些,尽可能地写得老实一些。

但是,我最近写的一篇小说《小芳》引起了我对我的写作方法的一番思索。

《中国作家》有位编辑约我写一篇小说,写完了,我在电话里告诉他:“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平实。”我的女儿看了,说她不喜欢。“一点才华没有!这不像是你写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写出这样一篇如此平铺直叙的小说。我负气地说:“我就是要写得没有一点才华!”但是我禁不住要想一想:我七十一岁了,写了这样平实的小说,这说明了什么?是不是我在写作方法上发生了某些变化?以后,我的小说将会是什么样子的?

想了几天,似乎有所开悟(这些问题过去也不是没有想过):作品的空灵、平实,是现实主义,还是非现实主义,决定于作品所表现的生活。生活的样子,就是作品的样子。一种生活,只能有一种写法。《天鹅之死》的跳芭蕾舞的演员白蕤和天鹅,本来是两条线,只能交织着写。《小芳》里的小芳,是一个真人,我只能直叙其事。虚构、想象、夸张,我觉得都是不应该的,好像都对不起这个小保姆。一种生活,用一种方法写,这样,一个作家的作品才能多样化。我想我以后再写小说,不会都像《小芳》那样。都是那样,就说明确实是老了。

关于民族传统和外来影响

我的写作受过一些什么影响?古今中外,乱七八糟。

我在大学念的是中文系,但是课余时间看的多是中国的当代文学作品和外国文学的译本。俄国的、东欧的、英国的、法国的、美国的、西班牙的。如果不看这些外国作品,我不会成为作家。我对一种说法很反感,说年轻人盲目学习西方,赶时髦。说西方有什么新的学说,新的方法,他们就赶快摹仿。说有些东西西方已经过时了,他们还当着宝贝捡起来,比如意识流。有些青年作家摹仿西方,这有什么不好呢?我们年轻时还不都是这样过来的?有些方法,不是那样容易过时的,比如意识流。意识流是对古典现实主义一次重大的突破。普鲁斯特的作品现在也还有人看。指责年轻人的权威是在维护文学的正统,还是维护什么别的东西,大家心里明白。

有一种说法我不理解: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虽然这话最初大概是鲁迅说的。这在逻辑上讲不通。现在抬出这样的理论的中老年作家的意思我倒是懂得的。他们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排斥外来的影响,排斥受外来影响较大的青年作家,以为自己的作品是最民族的,也是最世界的,是最好的,别的,都不行。

钱钟书先生提出一个说法:“打通”。他说他这些年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打通。他所说的打通指的是中西文学之间的打通。我很欣赏打通说,中国当代文学和西方文学需要打通,不应该设障。

另一种打通是当代文学与古典文学(民族传统)之间的打通。毋庸讳言,中国当代文学和古典文学之间是相当隔阂的。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当代作家对古典文学重视得不够;另一方面,研究、教授古典文学的先生又极少考虑古典文学对当代创作的作用,——推动当代创作,应该是研究、教学古典文学的最终目的。还有一种打通,是当代文学、古典文学和民间文学之间的打通。我曾在湖南桑植读到一首民歌:

姐的帕子白又白,

你给小郎分一截。

小郎拿到走夜路,

好比天上峨眉月。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立刻想到王昌龄的《长信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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