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 X与特立尼达黑权运动谋杀案:安宁与权力

我们的普世文明 奈保尔 第2页,共2页

特立尼达就是马利克的封地。特立尼达的人口刚过一百万,大部分居民住在岛上的西北部,在北兰奇山和平坦的甘蔗带中间,聚集成一座城市和一片蔓延的城乡结合区域:从距离西班牙港以西五英里的地方开始,杂乱无章,忽而密集、忽而疏松地延伸到城市以东大约十六英里的地方结束。耕地被一点点地蚕食;房子和违章搭建的棚屋在山坡上越爬越高,山上的植被逐年减少,露出大面积的褐色泥土;城里城外的空地已经被填满。成熟的街区人满为患,汽车拥堵在主干道上,铁路系统被弃置。腐臭的黑鸦尸体守护着西班牙港的入口;在城市东端,曾经青翠的小山由于来自其他岛屿的非法移民的不断掏挖,已经变成了遍地是红土和破屋的集镇,弥漫着这座城市的新垃圾场的恶臭,而此刻,那些垃圾正在朱鹭曾经藏身的红树林中焚烧着。

这是“消费者”的污浊之气。特立尼达的经济支柱既非农业,也非工业。这里的农业已经衰败,虽然有工业,但刚起步,在政策的保护下膨胀而臃肿。游客很少看得到特立尼达的经济支柱:钻井在北面和东南面的海上钻取石油,岛屿南部还有一片储备森林,深藏内地,仿佛国中之国。

特立尼达城市化的西北区域寄生着一个庞大的郊区,货币在其中魔法般地循环着。这里的大多数人是多余的,他们自己心知肚明。这里失业率很高,劳动力却永远短缺。物理空间的污浊让人觉得所有人都在掠夺,而非建设这片土地,这种感觉滋生出紧张的氛围。愤世嫉俗的态度像一种疾病在蔓延。种族问题本无关紧要,但这里的氛围很适合歇斯底里的人,于是这里成了种族政治的容身之所。种族政治鼓动人们相信自己深受压迫,宣扬轻而易举的救赎之道,提供理论上的敌人:白人、有色人、黄种人、黑人,把这个社区推向了崩溃的边缘。

马利克,这位一向活跃在种族事业中的经营者,在特立尼达找到了最合适的伪装。他没有创造任何东西,却把种族问题变成了金钱(无论是谁的钱)和成功,而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甚至在马利克覆灭之后,一名年轻的“黑豹”成员——他跟一个占地九十英亩的农业合作社有联系,那个合作社高度依赖补贴,没有多少产出,因为根本没有人上工——仍然满怀崇敬地说起马利克:“他是他自己和他的小群体的首相,他自己就像一个小小的国家。”在特立尼达的一年,马利克从很多角度向这个社会渗透。他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心照不宣,但在特立尼达这些新兴的、愤世嫉俗的寄生者眼中,这种人是可钦可佩的。

他本来可以攀升得更高。但那年将近年底的时候,他的生活起了新的波澜。哈齐姆·贾马尔和盖尔·本森从圭亚那来到了特立尼达。本森,这个二十七岁的英国离婚女人活在自己一手炮制的角色里:黑人主子贾马尔的白人女奴。贾马尔自己基本上靠一个德国人的赞助过活,财源问题和他那些招摇撞骗的项目让他忧心忡忡。贾马尔的台词是为黑人儿童办学和出版黑人书籍。他抛弃了加利福尼亚的家人,跟本森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这一对巡回行骗的搭档开着一辆大众迷你巴士在美国四处游荡。他们刚刚去了英格兰,在那里兜售贾马尔的自传,然后为自己安排了圭亚那之旅,准备在那里搞点黑人出版。贾马尔本来希望圭亚那政府跟他合伙,然而一个月后,圭亚那政府就请他离境。

贾马尔是个地道的美国人,随身带着他的骗子行头:他真人大小的照片、子虚乌有的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的宣传册,还有他的自传。在罗尔·马克西敏的车库,他拿出那本书来介绍自己。他送给马克西敏一本自传,马克西敏告诉他,迈克尔·x在特立尼达。“他就像是听到那边的椅子底下放着一百万美元。”后来,马克西敏开车把贾马尔从西班牙港送到了阿里玛。“他问我,那本书已经看到哪里了。我说还没怎么看。他就拿起那本书,我一边开车,他一边朗读起来。他一开口,就再也不打算停下。那天晚上,他跟迈克尔待在一起。早晨,我去希尔顿酒店接盖尔,把她送到了阿里玛。”

我们无法知道,一九七一年的十一十二月这段时期,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贾马尔经常宣称自己是神,他知道这样的话会让某些白人兴奋,所以特别喜欢在这样的白人面前扮演神;作为神,他是本森的主人。然而在阿里玛的马利克公社,贾马尔发现了一身更加有利可图的装扮,并且看到了它的巨大潜力;他几乎立即下定决心,拥戴马利克为他的主人。他马上租了斜对面的房子,住了进去。没过多久,他就以居高临下的口吻给加利福尼亚的一个白人朋友写了一封半诀别信,说他跟白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生活在朋友们中间。

贾马尔的经济状况已经捉襟见肘——十一月底,他在西班牙港的一家加拿大银行存了五百特立尼达元,合一百零四英镑,一个月后,账户里的存款降至九十四特立尼达元,合十九英镑——但各种创意却纷至沓来。贾马尔的黑人学校和黑人出版跟马利克的黑人农业合并为一项宏伟的黑人事业。十二月十日,马利克写信给一个美国记者:“我们正在创作一部鸿篇巨制。”他们把作品发给公社成员看,其中大部分内容是贾马尔用打字机打出来的。马利克不是作家,但在美国人贾马尔笔下,推销员文案可以一蹴而就。贾马尔需要一个港湾,马利克需要别人的创意。这两人的才能和角色是互补的,没有冲突。

这样一来,盖尔·本森可能变得更像一个局外人。她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即便在特立尼达也显得有些夸张。她给自己取的名字“哈尔·齐姆盖”是“盖尔”和“哈齐姆”的重新组合,她替主人出去跑腿,到处要钱。但她的宗教只供奉贾马尔一个人,她并不打算为公共事业效力,而且总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罗尔·马克西敏觉得她“很严肃”,他曾经提议带她去夜总会看看当地的舞蹈表演,她说:“我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这个。”当她见到葡萄牙人洛伦索时——洛伦索是种马场场主,马利克把他的马场“整合”进了自己的公社——她对他说起了西班牙语,洛伦索显然并不喜欢这样。

这时候,美国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贾马尔因为忙于为马利克和公社服务,怠慢了一些老朋友,但那些人都责怪本森,认为是她一人独占了他。十二月,在本森被杀三周前,一个美国人在写给圭亚那的几个朋友的信中批评了本森(这封信后来转到了住在特立尼达的贾马尔手中),写信人对献身者哈尔·齐姆盖和“秘书盖尔·安”做了区别。那封信还提到一点:本森虽然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但仍然英国气十足,她的中产阶级举止跟她的奴隶角色不相配。“她是个冒牌货。”这是马利克妻子后来的说法。

贾马尔为马利克服务。但他也有可能取代马利克,并且让马利克对自己在特立尼达的角色产生新的想法。贾马尔擅长利用美国的种族激情,他对白人无法释怀。他弄不懂特立尼达这样的地方,弄不懂马利克在这个黑人占多数的独立国家中的地位——他是“他自己和他的小群体的首相”。贾马尔套用美国的背景去看马利克,认为这是一个“黑鬼”的胜利。于是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八页纸的文章来颂扬他(这篇文章成了公社文学的一部分),是写给小读者看的——毕竟,黑人蒙台梭利学校是贾马尔的初恋。

他总是在给予。想到居然有人误解他,你会觉得很不是滋味。他不仅授以言辞,更示以行动。他种果园〔原文如此〕。在他的前院,树上垂下累累果园,缀满了精心呵护的娇美花朵,它们正在〔‘产出并’几个词被画掉了〕盛开。他种的蔬菜摆上了自己的饭桌,也与饥饿的路人分享……他的养鸡场为成千上万特立尼达人提供鸡肉。他的奶牛为婴儿产出牛奶,也保证我们的健康。这里还有马厩,养的都是纯种马。他一边带你参观,一边给你上课,这是真正的课程,因为当他谈起一匹马,那里就有一匹马,当他跟你谈起挤奶,你就站在农场里,看着人们挤奶……哪怕只是听他说话、看着他、跟他交谈,你都会觉得荣幸。正是这样一个人,英国人试图毁掉他,因为他们明白:这个奴隶,这个被他们俘获的非洲人,不知为何拥有如此强大的理解力,而最糟糕的是,他理解奴隶,他爱奴隶,而且,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兄弟有胆色、有魄力去做一个黑人。尽管他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任何人——富有、知名、时尚、安全——但我们的马利克兄弟似乎根本没有时间成为其他人,因为他正忙于做一个快乐的黑鬼。

这是一幅漫画的漫画。在安全的特立尼达,贾马尔把马利克凭空变成了一个有着美国式感染力的马利克,带着美国式的种族狂热,马利克在此之前的种种表现只是对这种狂热的拙劣模仿。贾马尔正在制造一个恶魔。一个带着种族报复意味的成功的“黑鬼”:这是马利克自传体小说的主题之一。马利克用铅笔和圆珠笔在四开大小的廉价横格写字簿上写着自己的小说,每张纸都写得满满的,不分段落,字迹非常小,很少有画掉的地方,每张纸的顶端都标着这一页的字数。他至少写了五十页,经历了那么多他在小说中神奇地预言过的劫难之后,有些手稿居然保留了下来。

小说的背景是圭亚那。马利克为自己精心指定的那座房子,在小说中是这样描绘的:英格兰进口的现代家具,色调和谐的地毯,收音电唱机,唱片,庞大的书架上摆着“莎克比亚〔原文如此〕、萧伯纳、马克思、列宁、托洛茨基、孔子、雨果”。叙述者从书架上拿起“福楼拜的杰作《萨朗波》”,发现它一尘不染。“我发现他不仅拥有这些书,还把它们全都读过了,而且都理解了。我完完全全地震惊了。我坐下来,凝视着眼前的奇迹:迈克。”

叙述者是一个三十岁的英国女人,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她在圭亚那已经生活了四年,在克拉克森公司挂着一个虚衔,是她父亲的朋友哈罗德爵士安排的。她“确实认为,当地人都很懒,得过且过,胸无大志”。她的房子离马利克的房子不远,她经常看到“马利克斜靠着椰子树站着,仿佛立在基座上的一尊雕像,仿佛一位神灵,而他那些小小的臣民,或者说小小的人民,在向他致敬”。他习惯用洋泾浜英语向她打招呼:“今天好像要下雨了,夫人。”但他们从未正式相互引见过,直到有一天,因为某个原因(前面几页丢了),她去了他家。“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他居然带一点考可尼口音。”他用留声机给她放了几首爵士乐,又放了“塞科斯基的《1812序曲》”。然后,“向这个不可思议的人告别的时间到了,我答应他还会再来。”第一章到这里结束了。

第二章的标题是“命运交叉”。莉娜没有再次造访,但她每天都会开车路过迈克的家,她开始注意到“他的眼睛有时在嘲讽,有时在笑”。她注意到他那浅亮的肤色。他的闲散、他的破旧衣衫和他那“奇怪的双重生活”都让她感到非常好奇。“然后,我又一次发现我在晚上反锁了所有的门……真相让我〔‘害怕’被划掉了〕恐惧。这个人,这个迈克,这个冲你咧嘴笑的大猩猩,让人感到万分害怕,但我又忍不住喜欢他,他身上有一种力量把你拉过去。我好奇地想,他如果没有络腮胡子会是什么样子。”

“命运交叉”的事件到来了。一天,莉娜在镇上开车,险些轧到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叫珍妮,是迈克的长女,莉娜说要开车送她回家。珍妮有些心神不安,“很害怕,不知道爸爸知道了会干些什么”;但她还是让莉娜把自己送回了家。“迈克像往常一样斜倚着树干,身边围着一小群随从。”恐怖。“迈克用低沉而有力的声音说:‘珍妮,过来。’”珍妮尖叫起来,一动也不动。她“浑身发抖,语无伦次”。“是害怕吗?”莉娜觉得很奇怪,“如果是,害怕什么呢?”迈克的妻子正怀有身孕,她“挺着大肚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跑了上来”。迈克仍然倚着那棵椰子树,“他的随从散开了一点,但仍然站在听力所及的范围内。”珍妮被妹妹领到迈克跟前。莉娜——出人意料地选择在这个关头发表了一点感慨:珍妮和他爸爸之间“有着多么紧密的纽带”——向迈克解释说,什么也没发生。迈克吻了吻珍妮,珍妮呜咽着说:“他们没有碰到我,爸爸。”迈克朝屋子走去,但小姑娘还在呜咽。

“一分钟后,我明白了那个孩子为什么一直在说‘他们没有碰到我’。一分钟后,我明白了她为什么那样害怕,害怕什么。她爸爸从正门走出来,像往常一样平静,腋下挟着一杆猎枪,口袋里塞满了弹壳。”迈克的妻子快要晕倒了,莉娜扶住了她;然而当迈克来到她身边时,“最不可思议的转变发生了,她恢复了泰然自若的神态,对丈夫说:‘当心点,亲爱的,万事三思而后行。’不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的人永远也想象不出这个人准备干什么。他脸上有一种了断的表情。”珍妮向他哀求;莉娜——“我呆若木鸡”——默不作声;妻子晕倒了。迈克沿着马路走向街角。

就这样,莉娜跟这个家庭扯上了关系。中间有几页纸不见了,然后我们读到莉娜和迈克的妻子在一起回忆英格兰,莉娜听到了迈克向妻子求爱的故事。似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前面的紧张气氛是刻意营造出来的,只是为了证明迈克的某个特点。那一幕——孩子尖叫,妻子晕倒——最合乎逻辑的方面在于,它强调迈克是个重视家庭的男人;贾马尔为小读者写的文章也以浓郁的美国色彩描绘了马利克对家庭的关心。又有几页纸不见了,但很显然,莉娜和迈克之间发生了某种关系。

然后,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叙事发生了紊乱:作者自己没有意识到,叙述者莉娜突然不见了。在短短的几行文字中,叙事从第一人称跳到了第三人称,然后又跳回第一人称。但此时的叙述者已经是哈罗德爵士——莉娜父亲的朋友,他出现在圭亚那,变成了小说的叙述者。

哈罗德爵士碰巧看到迈克操着洋泾浜英语站在街角对着一群人讲话。叙述者详细记录了他的讲话,讲话内容自相矛盾,错漏百出。人们必须工作;懒惰也无可指责;迈克自己就很懒惰,大家可以看到他每天都悠闲地站在树荫底下;他不喜欢工作;但他从十四岁起就一直在努力工作,他在英格兰工作过;在英国,看病不花钱,什么都是免费的,但税很高。听众是非洲人和亚洲人,全都听得入了迷。这时候,迈克从洋泾浜英语转向纯正的英语,对着哈罗德爵士说:“你来晚了,哈罗德爵士。我妻子在旁边等我的时候,我总是不能达到最佳状态。”

消失了几页的莉娜又出现了。“‘你怎么看这个人?’她问。我在英格兰跟他见过一面,我说,但现在我说不上来,他好像变得不一样了。我们注意到,房子一侧的灌木丛在晃动。‘别管那个,’她说,‘可能是他的随从,他所到之处总有些随从在周围跟着。’我感到一阵冷风穿过,于是打算进屋了。”迈克和他妻子准备离开。“我不在家,珍妮就不肯睡觉。”迈克说。哈罗德爵士继续写道:“我站在门口,目送他们沿着马路走下去,三十秒钟后,我看到六个黑影慢慢跟上了他们。‘在英国的时候绝不像这样。’我自言自语着转身走进屋子。”

接下来的几页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碎片:“我们无法硬生生地让自己从这个人身边走开”——“他在这个国家有着不可思议的号召力”——迈克的疟疾发作了,那是他小时候在非洲染上的(“在他家周围逡巡的人从来不下四十个,每个人都面露忧色”:这个句子像是从哪里抄来的)——哈罗德爵士要在克拉克森公司给他安排一个职位——有人在大街上喊:“我们去给他加冕吧。”

自传可以是歪曲的,事实也可以重新编排。但小说从不说谎:它完完全全地暴露出作者是怎样一个人。马利克笔下粗糙的小说就像一个模板,指引着接下来的事件。迈克家里那无缘无故的紧张一幕——女儿、妻子和随从——在乔·斯凯里特被杀前的那个周日真的发生了,刚好被当时到访的黑种女人看到:“我形容不出来。我在那座房子里只待了十分钟,迈克尔在街上放风筝,詹妮弗想喝可乐,她妈妈说,你得去问爸爸。”然后,她看到了让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呆若木鸡”的那种“了断的表情”。根据斯坦利·艾博特的说法,杀斯凯里特那天,当马利克手执短刀,对艾博特下达命令“我准备好了,把他带过来”时,脸上闪过了“恶魔般的表情”。在圭亚那的政治演讲:斯凯里特被杀十二天后,这个情节也真的发生了。疟疾:当马利克在圭亚那逃亡,整整三天躲在窗帘紧闭的宾馆房间里时,疟疾刚好是他给出的借口。只有莉娜·博伊-德理查森这个人物仍然保持着神秘:她既想排斥迈克,又为他着迷,卷入了他的生活,作为叙述者又突然消失了。

就这样,一九七一年的十一月和十二月,哈齐姆·贾马尔和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在公社安稳的环境中生产着他们的文学:贾马尔用打字机勾勒出一个成功的“黑鬼”幻影,马利克则神色严厉地用圆珠笔和软铅笔写着自己的小说,逐字逐句地数着,唤醒了旧日的烦扰,逐渐获得了对自己的新定义。

这个没受过教育的贝尔蒙男孩已经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伦敦的x回到家乡,成了一位政治英雄。这个带着一群沉默随从的人,就是一九六五年对《观察家》的科林·麦克拉什说过这样的话的人:“说起来有些耸人听闻,但确实有人愿意为我而死。”他的成功需要见证人,来自英国的见证人——莉娜·博伊-德理查森这样的人,还有那位感到冷风拂面的哈罗德爵士。“在英国的时候绝不像这样”:当马利克在廉价的写字簿上写着自己的小说时,他发现,他跟他的保镖兼伙伴史蒂夫·叶芝一样,带着一道来自英格兰的伤疤。

十二月,盖尔·本森被派往圭亚那乞求赞助。英格兰的斯坦利·艾博特则收到了来自马利克的一字信:“来。”“兄弟们”经常在书信的落款签上“谨致安宁与挚爱”。而十二月十日四点半,斯坦利·艾博特发给马利克的电报却是这样写的:

十一日周六晚10:55自纽约乘537航班抵达

谨致挚爱安宁与力量斯坦利

这时候,贾马尔向他在美国的黑人“同事”基多果发出了召唤。四个月前,贾马尔在伦敦对《卫报》记者吉尔·特威迪说:“如果你要杀人,一定要有意义。你可以因为一个人邪恶而杀他,但不能因为他是白人而杀他。”“他(贾马尔)告诉我,他想把一个同事叫过来。”马利克后来在他的陈述中说,“差不多同一时间,我从艾博特的来信中得知,他也要来特立尼达了。”

就这样,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四面八方的人陆续来到阿里玛公社的两栋房子里。一个叫西蒙兹的白种女人从英格兰来到这里,她说她认识马利克已经有十年了,她后来还告诉《炸弹》杂志,她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他是“一个很棒的情人……有同情心……善解人意……幽默……一个美妙的人”。基多果来了,他没有跟他认识的贾马尔住在一起,而是住到了马利克那边,马利克说他想跟基多果谈谈美国。艾博特住到了街对面,跟贾马尔待在一起。十二月的第三周,本森没有完成使命,两手空空地从圭亚那回来了。

十二月三十一日,史蒂夫·叶芝用他的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在库布拉五金店赊账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锉,记在“阿里玛的阿卜杜尔·马利克先生”名下。在特立尼达,人们用这种角挫来磨短刀。晚上,公社举行了一个派对,那天是西蒙兹的三十岁生日。她仍然记得当时吃的东西。“我们买了一头牛犊,”她告诉《炸弹》,“开了个很不错的生日派对,大家都饱餐了一顿。”但在贾马尔的记忆中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记得公社里弥漫着“暴力氛围”,尤其记得附近的农场在圣诞节期间宰了一头母牛。他告诉《每日邮报》驻波士顿的记者,他认为马利克喝了牛血。“他们把杯子递给我,但我是不会喝血的。”

一九七二年一月二日,盖尔·本森被捅了九刀,一刀刚好穿过脖根。她被埋在马利克房子以北两百英尺远的一条水沟边上,他们挖了一个四英尺深的坑,她被埋掉的时候还没有死。没有人想念她。西蒙兹在公社住到一月中旬才离开。一月二十日,贾马尔和基多果离开公社,去了美国。直到二月二十四日,本森的尸体才被发现。五个男人被控以谋杀本森的罪名:对马利克充满依恋的印度小伙子帕玛萨、来自富有家庭的印度小伙子查迪(他从十二月开始跟公社搅在一起)、马利克、斯坦利·艾博特,还有那个至今仍然不知去向的基多果。

一九七二这一年,特立尼达雨水充沛,河道泛滥,灌木疯长,所有的植物都郁郁葱葱。而一九七三年开年就迎来了一场干旱。山上每天都有几十处火苗在燃烧,升起阵阵浓烟;竹林也被点着了;强烈的阳光下,火焰失去了颜色,噼噼啪啪地吞噬着路边的灌木。一年前,盖尔·本森的墓穴还是新的,泥土湿润,一排低矮的灌木把它跟马路隔开。而今年,水沟的岸上只剩下光秃秃的褐黄色土层,墓穴变成了一个干燥的浅坑,坑壁的泥土在光线和热气的冲刷下层层剥落。在公社的鼎盛时期,贾马尔“从玻璃门向外眺望,只见到白云萦绕的翠绿幽蓝的群山”,他在一封给美国白人记者的信中欣然写道:“这里是热带,气候十分炎热,但充满了宁静,这既是我需要的,也是我渴求的。”本森被谋杀十六个月后,贾马尔自己也倒下了,一九七三年五月二日,波士顿的一个黑人四人团伙开枪杀死了他。

公社迅速土崩瓦解,贾马尔只比公社多活了一年。一九七二年二月七日,本森死去五周后,约瑟夫·斯凯里特背负着叛徒的罪名从贝尔蒙的母亲家里被带到公社。第二天上午,墓穴为他准备好了,正午刚过,他脖子上就挨了刀。几个人就着他摔倒的姿势直接把他给埋了:四肢摊开躺在坑里,两腿微微翘起。

两天后,公社的人去无忧湾远足,史蒂夫·叶芝在海里淹死了。当时,有几个人用绳子系住一根长竹竿抛给他,但他没有去抓。他往下沉的时候,脸上现出的是一副扭曲的痛苦表情,还是咧开嘴,露出一丝苦笑?斯坦利·艾博特说:“史蒂夫献出了生命。”这就是他的结局,在英格兰度过了十三年,在特立尼达守候了两年,孤独的他在西班牙港萨凡纳区的女王公园孤独地散步,接听领袖从伦敦发来的加密消息……然而在这一切之后,这就是他的结局。在公社成立一年零一天之后,在发生了两起谋杀案之后,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黑人解放军中校被大海卷走了。九天后,二月十九日,马利克偕家人飞往圭亚那。当天晚上,空无一人的公社房子被烧毁。

房子的租约二月九日到期。马利克不愿意行使他的购买权,也可能是没有能力买。经过跟房东长时间的争执之后,马利克收到了驱逐通知。斯坦利·艾博特说,马利克接到消息后气得发疯。而对艾博特来说,在发生了两起谋杀和一起溺水身亡事故之后,这栋房子不属于马利克,马利克一无所有的消息让他大吃一惊。他感到“无地自容”,而且“深受伤害”。他曾经送给马利克一本关于领导力的书;在他们一起讨论了房东的驱逐令,讨论了他们的“需要”之后,艾博特发现马利克正在读那本书,他当时觉得自己真想“出去找把刀”,杀了马利克。但他转念想到了马利克的孩子和他有孕在身的妻子。

艾博特告诉马利克,他累了,需要休息一下。马利克给了他一百元钱,合二十英镑。在马利克和家人去圭亚那之前的两天,艾博特动身去了多巴哥。他待在亲戚家里,没打算东躲西藏。他听到房子被烧毁的消息后,度过了四个不眠之夜。二月二十四日——盖尔·本森的尸体已经挖了出来,马利克正藏身在圭亚那的一个昏暗的宾馆房间里——艾博特飞回了特立尼达。他从机场出来,乘出租车前往西班牙港,他让司机开慢点。他跟司机说着话,说起了公社的事情。在离警察局还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跟艾博特伸手握别。艾博特走到那栋维多利亚哥特式建筑的正门,在台阶顶上跟警局门卫说了几句话,然后走了进去。当时是午夜,差几分钟十二点。

一年后,马利克的房子仍然保持着火灾过后的样子。花园里枝蔓丛生,凌乱的草地一片枯黄。干旱抽干了每一株开花植物的鲜亮色彩,紫色和粉红色的九重葛爬满了铁丝网。花园西北侧,粉色木槿搭成的篱笆旁边,埋葬乔·斯凯里特的土坑已经清理干净,又浅又干,跟水沟边上的那个土坑一样平淡无奇。化粪池的盖子被挪开了,一只死青蛙浮在上面。一股混合着渣滓的液体垃圾已经凝结,从房子后门流出来,蔓延到烧黑的主屋和完好无损的佣人房之间的水泥天井里。固化的垃圾里面有好多本马利克的自传,还有报纸和杂志,它们先是被火烧,然后又被水浇,现在已经风干成了碳化的块垒。厨房焦黑一片,这里是火势最猛烈的地方。天花板全都烧光了,露出光秃秃的瓦楞铁皮屋顶,客厅里,一块铁皮垂直地挂下来。所有的木料都结焦了。然而,一条无拘无束的绿色葡萄藤——只此一条长长的绿色葡萄藤——已经从枝蔓丛生的花园钻进客厅,跑到了坚硬的水磨石地面上。

凶手可以变成颂扬的对象,让凶手免于一死也可以成为某些人为之奋斗的事业。而被谋杀的那个人却可以被遗忘。乔·斯凯里特无足轻重,只有在贝尔蒙的母亲家里,他才作为一个人被怀念。小小的客厅里,他的大肖像钉在墙上,那是一幅铅笔画,没有镶镜框。墙上还挂着比他“更有出息的”兄弟姐妹的照片,都镶着镜框:哥哥安东尼(穿着童子海军制服的那个)如今在加拿大;姐姐在英国当护士已经好多年了;玻璃橱里摆着一个运动比赛的奖杯,那是乔另一个兄弟迈克尔赢回来的。他们家里破破烂烂,斯凯里特太太给学生做饭,但收入不多。她要照管自己的母亲,她母亲已经老态龙钟、形容枯槁,一头稀疏的灰发紧紧地束起,贴在脑壳上,就像一块潦草地系起来的手绢。斯凯里特太太不停地回忆起马利克来找她儿子时的情景:他叫她“丹蒂”,她抬起头,看到了“那个红皮肤的人”。

贝尔蒙街头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乔·斯凯里特在游荡,墙上仍然乱涂着黑权运动信口开河的威胁和信口开河的允诺。街上仍然充斥着“骗子”和“乞丐”,仍然充斥着花言巧语,仿佛在为乞丐和小偷颁发特许状。也许另一个马利克正在成长。马利克在他事业的每个阶段,都能够找到支持自己的口号,都能够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为了某种革命理想。

马利克的职业生涯证明,黑权运动在远离了它的美国源头之后,在多大程度上变成了空洞的口号,变成了一场多愁善感的骗局。在特立尼达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对黑人还是对其他人而言,种族救赎问题根本无关紧要。聚焦于这个问题只会让真正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这是一个独立的小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这是一个只有“消费者”的社会,人们缺乏技术训练,也没有足够的理解力来理解这个社会自身的缺陷。这里永远只有消极的政治、殖民地的抗议政治。归根结底,这是一种极度败坏的意识:妄想获得特许,免于经受发展的痛苦;再加上宗教信仰般不容置疑的信念:遭受过的压迫可以转变为资产,种族苦难可以转变为金钱。只要救赎的梦还在继续,黑人的存在就只是为了等待一位领袖出现。要救赎就必须要有救世主;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救世主难免不落得跟琼斯皇帝一样的结局:他轻贱自己的追随者,但也受人轻贱,只能寻求虚幻的个人解放。在特立尼达,就像在每一个黑人占主导地位的西印度岛国,过于轻易地被唤醒的压迫感和关于敌人的理论一齐指向海地的荒漠。

马利克、贾马尔、斯凯里特、史蒂夫·叶芝、斯坦利·艾博特和本森,这些人显得是百分之百的当代人,但他们演出的却是一场古老的悲剧。如果说乔·斯凯里特、史蒂夫·叶芝和斯坦利·艾博特的悲剧已经包含在奥尼尔创作于一九二〇年的伪救世主戏剧里,盖尔·本森的悲剧则早就存在于康拉德写于一八九七年的非洲故事《进步前哨》中,它对本森的故事构成了奇特的补充。小说描绘了殖民者和殖民地原住民之间的相互败坏,也可以把它视为一则寓言——讲述了那些头脑简单地以为自己可以离群索居的人的故事。本森跟她那个时代许多脱离了主流社会的中产阶级一样,肤浅、虚荣,是一个寄生者;她变得像她的主人一样败坏;这个团体的败坏毁灭了她,而她本人正是这种败坏的一部分。马利克的妻子说得没错,本森是冒牌货,比马利克和贾马尔隐藏得更深的冒牌货。她离开家乡,漂洋过海,无论她是否承认,但她之所以能够这样,不仅因为她一直在仰仗着她所属的阶级、种族和富有的国家,更因为她把自己的最终安全视为当然的,她有恃无恐。

康拉德小说中的一段话可以用来充当她的墓志铭。这段评语适用于所有对马利克的生成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人,适用于所有仍然在简化着世界、把他人(不仅是黑人)削减为一项事业的人,适用于所有用教条取代知识、用怒火取代关怀的人,所有揣着返程机票前往革命中心的革命者,所有嬉皮士,所有来自强势社群并把自己强加给更脆弱的社群的人——所有这些人,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尽情地享受他们自己的安全感。

他们(康拉德写道)两个是彻头彻尾的平庸、无能之辈,他们的生存完全依赖于文明群体的高度组织。很少有人意识到,他们的生活、他们最根本的性格、他们的才能和胆量,仅仅表明他们深深地相信周围环境的安全性。他们的勇气、镇定和自信,他们的情感和原则,从最了不起的思想到最微不足道的看法,没有什么是属于个人的,它们全都属于群体:属于那个盲目地相信习俗与道德之不可抗拒、盲目地相信警察与观念之强大的群体。

本森收到的最后几封信中,有一封是她父亲寄来的。伦纳德·普拉奇上尉住在加利福尼亚,但信头仍然写着自己在贝格维亚的地址。他在信中附了一段自己翻译的拉马丁的诗——译好的诗稿打印在贝格维亚信纸上,寄来的是复印件:

在这洁白的纸上,铺展我的诗行,

愿它常如信物,偶尔唤起你心中的回想。

你的生命亦如我眼中洁白的纸张,

我多想只用一词,幸福,写满所有的篇章。

然而生命之书是无比庄严的卷册,

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地将它打开、合上,

在相爱的篇章,我们希望长久地徜徉,

而那死亡的篇章,多想让它在我们的手指下面,深深掩藏。

一九七三年三月至七月

4后记

艾博特因谋杀乔·斯凯里特被判二十年监禁,马利克被判绞刑。马利克和艾博特都上诉了,他们的上诉被驳回后——也是上面的文字写完之后——盖尔·本森的谋杀案才开庭审理。

被指控的有五个人,但受审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再次受审的艾博特,另一个是汽车销售员查迪。查迪是印度人,他本来想卖十二辆车给马利克,结果跟马利克这伙人搅在了一起。另外三个被指控的人无法出庭:史蒂夫·叶芝在无忧湾淹死了,尸体一直没找到;贾马尔的美国“同事”基多果在美国,杳无踪迹;马利克已经被判了死刑。因此马利克一直没有因为谋杀本森而受审,只有艾博特不得不经受两起谋杀案的审讯煎熬。

杀本森的决定是马利克和贾马尔共同做出的。那时候,这两个人正在相互塑造、相互为对方激动,正在联手创作他们的“鸿篇巨制”。贾马尔为马利克写着不着边际的“黑鬼”赞歌,他对马利克的权势的幻想说服了马利克本人,马利克在他的新小说里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四处逃亡,而是开始跟中产阶级清算:把哈罗德爵士和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对他的迷恋变成了对他的恐惧。

也许可以说,这是文学引导的一起谋杀。写作把这两个人带到了那里:两人都很聪明,但都没受过教育,他们驾轻就熟地打着黑人事业的幌子,总是在皈依者和半皈依者中间兴风作浪,在他们的“事业”中,写作早就成了他们的公关手段,成了为他们召来欢呼的谎言和幻想。在阿里玛,对权势的幻想让这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始从各自的不同角度考虑起谋杀。贾马尔终于意识到,特立尼达不是美国,在这个黑人占大多数的岛屿上,一个白种女人跟在身边只会让他显得“不光彩”。而本森这个人——英国人、中产阶级——刚好是马利克所需要的受害者:他的小说开始变成现实。

马利克从伦敦召来了艾博特。艾博特一收到马利克寄来的一字信“来”,就立刻搭乘最早的航班飞到纽约,然后飞往特立尼达。马利克和史蒂夫·叶芝在机场接到他,开车带他来到几英里外的阿里玛,来到了马利克在克里斯蒂娜花园的房子。马利克的妻子在屋子里,孩子们在睡觉。艾博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贾马尔。后来,他们把他带到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租的房子里,安排他住在那里。艾博特没有见到本森,她当时正在圭亚那帮贾马尔筹钱,过几天就会回来。(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本森在这段时间的行踪,被杀那天,她的全部证件都被销毁了。)

这四个人——艾博特、马利克、史蒂夫·叶芝和贾马尔——谈了一个通宵。谈着谈着,艾博特问起了人民商店,那是马利克在特立尼达的第一个黑权运动“公社”项目,那年早些时候,艾博特在那里工作过一个月,帮着一起粉刷、打蜡。艾博特说他想看看那里怎么样了,于是四个人开车跑了二十多英里,去了商店所在地:卡里那基。

在车上,在星期天黎明的黑暗中,马利克说,他们现在拥有了全宇宙最好的工作团队,他们是被神选中的人,前程远大。艾博特以为马利克说这些是给贾马尔听的。“只要跟贾马尔在一起,”艾博特说,“他就总是在讲这些让人神志不清的胡话。”卡里那基的房子让艾博特大失所望,几个月前,他、叶芝和其他人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劳动过。“我见到了那座房子,见到了住在那里的三个人,三个黑人。我说,房子很脏,而且这些人好像是给晾在这里了,无人过问。好像马利克把这些人往这儿一放就不管了。”他们开车回到阿里玛的克里斯蒂娜花园,这时候天已经亮了。似乎是为了安抚艾博特的失望情绪,马利克领着艾博特参观了他对这栋房子和院子进行的修缮。

卡里那基房子里的人被晾在了一边,很快,艾博特自己也有了被晾在一边的感觉。马利克戏剧化地把他紧急召到特立尼达,但好像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给他做。他被派到院子里干杂活:他要割竹叶草,喂马利克的羊,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找木槿,因为马利克说他的羊要吃木槿;他在院子里剪草坪、洗轿车、洗吉普;马利克还派他到农场里义务劳动,那个农场每天给马利克的家人和公社供应一加仑牛奶。艾博特说他想离开这里,回去跟母亲住,被马利克拒绝了。

马利克养成了习惯,每天早晨七点叫艾博特起床。一天早晨——离圣诞节还有两天,艾博特到特立尼达还不到两个星期——艾博特看到马利克的嘴巴和胡子上有血。“我告诉他,他的嘴流血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他们早晨在洛伦索农场杀了一头牛犊,他喝了牛血。我觉得既恐怖又恶心。”不久,公社里又有了新的让他感到恐怖的事。“圣诞节前的某一天,我听到马利克在跟哈齐姆·贾马尔说话,他让贾马尔从美国叫一个信得过的人过来。我听到这里就走开了,因为他们没有跟我说话。两天后,那个叫基多果的美国人来了。我再次恳求马利克让我回家,因为他现在有新帮手了。他告诉我,基多果到这儿来不是干体力活的。他说,基多果是个雇佣杀手。他特别详细地告诉我,基多果在美国波士顿杀过警察和各种各样的人;至于我,再也不准提离开的事。”

基多果是美国人,来这里不需要签证。他整日在克里斯蒂娜花园闲逛,穿行在本地人中间,俨然一副波士顿人派头。他拿着傻瓜相机四处拍照,既不帮忙做家务,也不干粗活,显然是为了特殊使命而来。他买了把弯刀在院子里耍弄,游手好闲之际,在弯刀的木柄上刻了个字母“k”。

艾博特害怕基多果,因为他以为基多果是个职业杀手;但公社里有些人就像艾博特害怕基多果一样害怕艾博特。一天,艾博特在冲洗吉普车的时候,马利克对汽车销售员查迪说:“那人是个疯子。”查迪从此不再信任艾博特。马利克就这样在公社内部挑起恐慌,让他的随从们人人自危。

本森从圭亚那回来了,圣诞节那天,公社里住满了人。艾博特想去探望母亲,没有获得允许,只好跟其他人待在一起。他后来讲起克里斯蒂娜花园的圣诞聚会时,很奇怪地带着一种郑重其事的语气,对那两栋房子里住着的女人也流露出奇怪的敬意。“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包括迈克尔夫人和她的孩子,还有贾马尔带着的那位女士哈尔,她是英国人,我是在迈克尔的房子里遇到她的。”另外还有两位英国客人:一个叫格兰杰的男人和那个叫西蒙兹的女人,当时西蒙兹正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

十二月三十一日,西蒙兹“出色的情人”抽时间去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锉。那天或者是第二天,艾博特看到基多果在用锉刀磨那把刀柄上刻着“k”字的短刀,基多果用的锉刀想必就是叶芝买的角锉。基多果的短刀是一把“基尔平”,基尔平的刀锋在靠近尖端的部分变宽,然后向后弯,形成锋利的刀尖,仿佛一轮弯月。艾博特看到基多果想把刀上的“基尔平部分”磨掉,就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基多果——这个杀手虽然职业,但对短刀似乎并不在行——说,这把刀“不对称”。

那天晚上有个派对,那天是除夕,也是西蒙兹的三十岁生日。他们吃的是八天前杀掉的牛犊,西蒙兹很享受这场“盛宴”。

马利克邀请了汽车销售员查迪来参加除夕派对。查迪三十多岁,来自家境优越的印度家庭,但他自己的资产并不多,除了销售汽车,他还兼营收债业务。他以为马利克非常富有。几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马利克说他想买十二辆新车,所以查迪盼望着跟马利克做成一笔大生意。马利克则认为查迪有些可资利用的人脉关系,而且有可能成为公社社员,因此他开始让查迪参加公社的社交活动。在牛犊宴之前的两三周,马利克带查迪参加过公社的一次海滨月下野餐。

元旦正午刚过,查迪就又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来了。他先去拜访了贾马尔和本森。一个多月前,马利克介绍他们认识,当时马利克就告诉他,贾马尔其实不喜欢本森,贾马尔还觉得,在特立尼达,身边跟着个白种女人“有损”自己形象。查迪过来祝他们两人新年快乐,本森显然跟查迪没有多少话要讲,很快走开了,让两个男人继续坐在屋外的廊下。贾马尔仍然醉心于写作,他朗读了几段他的自传,在热带午后的暑气中,他兴致勃勃地向查迪说起了他正在写的那本关于马利克的书。

接下来,查迪穿过马路来到马利克家,祝马利克新年快乐。他见到了艾博特。艾博特当天获准去探望母亲,他问查迪,能不能开车送他回家(马利克的轿车从不外借)。查迪答应了。他和艾博特打算带上帕玛萨一起去,帕玛萨是个印度小伙子,他被马利克的魅力迷住了,成了马利克团体中的一员。他们开车去了蒙特罗斯村,艾博特的母亲住在那里。艾博特的母亲是个退休教师,七十一岁了。艾博特以她为荣,查迪觉得她“令人愉快、有魅力,谈吐清晰,善于辞令”。她为三人端上蛋糕和姜汁汽水。他们七点钟动身离开,回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时大约七点半。马利克让查迪把车子开进院子。查迪照做后,院门就关上了。马利克让查迪跟小伙子们在一起待会儿,查迪便待在那里。

九点差一刻——从这个时刻开始,一切都显得像是在按照事先排好的时间表上演——马利克跟在场的人说,他想到房子后面的佣人房跟他们几个私下谈谈。马利克的一个女儿刚好在佣人房跟一个黑人姑娘一起听唱片,那个姑娘为马利克做些零星的秘书工作。马利克让两个姑娘去别的地方玩。地板上有一些坐垫,马利克让大家坐下。他自己坐了把椅子,史蒂夫·叶芝坐在他右边的坐垫上,基多果坐在左边,帕玛萨、查迪和艾博特坐在对面的坐垫上。贾马尔不在场。

马利克说,贾马尔现在精神紧张,痛苦不堪,本森是导致他精神紧张的原因,必须除掉她。艾博特说,马利克可以给她买张机票,打发她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听到这话,叶芝——这个身上背着英格兰伤疤的人——跳了起来,说他想要个“彻底的了结”。“马利克坐在那儿,捋着自己的胡子,”艾博特说,“他说他想见到流血。”血是唯一能让他们团结起来的东西。

基多果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艾博特。艾博特在基多果、叶芝和马利克的眼睛中看到了杀气。他没有看帕玛萨,也没看查迪。查迪因为恐惧而想呕吐,马利克告诉过他,艾博特是个疯子,现在他相信了。他不相信艾博特真的希望马利克“给本森买张机票”,他觉得艾博特的话是个陷阱,只是为了引诱他说一些会引起众人反对的话。所以查迪一言不发。马利克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第二天一早,他们要挖一个埋本森的坑,地点就在门前这条路的尽头,粪肥堆旁边。他们挖坑的时候,史蒂夫·叶芝会带本森去农场取牛奶,让她在那里看一会儿奶牛。而马利克一大早就带贾马尔开车到别的地方兜风。他们要在四十五分钟内迅速地把坑挖好。马利克当时只交待了这些:挖坑的目的、地点和时间。史蒂夫会把本森带到坑边,但怎么杀她、谁来杀,一点也没交待,也没有人问。至于查迪,他不能回家,他和另一个印度人——小伙子帕玛萨——今晚就睡在这里,睡在这些坐垫上。马利克说,大家都应该早睡,明天天亮之前就得起床。十点,会议结束。

艾博特离开佣人房,回马路对面贾马尔的房子,他住在那里。马利克提醒艾博特离开院子时把院门锁上。查迪觉得这项指令是针对他的,这是马利克直接向他发出的威胁,马利克在进一步命令他老老实实地待着。吩咐完这些,马利克起身,向主屋走去。查迪无计可施,年轻的帕玛萨就在身边,史蒂夫·叶芝睡在佣人房的另一间卧室里,基多果的卧室在主屋靠后的部分,隔着天井跟佣人房相望。查迪在帕玛萨身边躺下。他“心乱如麻”,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对话”。他向上帝祈祷,希望等到明天早晨起来时,整个计划都被大家忘在脑后。然后,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沉入了梦乡。

在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的房子里,艾博特无法入睡。他和衣躺下,左思右想。他想到他母亲,想到马利克会对她干些什么。马利克、基多果和史蒂夫先前望着他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清晨六点,马利克叫醒了帕玛萨,帕玛萨叫醒睡在身边坐垫上的查迪。然后,马利克让帕玛萨去马路对面叫艾博特,告诉他该起来给本森挖坑了。帕玛萨用不着叫醒艾博特,他根本没睡,连衣服也没脱。

所有的人都起床了。查迪看到史蒂夫·叶芝和基多果从基多果的房间里走出来。叶芝把查迪叫到院子里,查迪背朝主屋的厨房坐着。基多果和帕玛萨再次出现了,他们去“后面”拿工具:一把铁锹、一把叉子、两把铲子、一把短刀和一把角锉。他们让查迪过去帮忙。查迪拿了两把铲子,帕玛萨拿了叉子和铁锹,基多果拿了短刀和角锉。艾博特在门外等着。他们先把工具递给他,然后从门上爬了出去,几个人沿着马路走到尽头,来到距离房子两百英尺远的地方,站在水沟岸边的荒地上。

没过多久,马利克倒开着他的亨伯车来到四个人——艾博特、基多果、帕玛萨和查迪——站着的地方,告诉他们在哪里挖坑。他指定的地点在一个粪肥堆旁边,查迪看到“粪肥旁边有很多竹竿”。马利克问基多果几点了,基多果说是六点二十分。马利克再次告诉他们,他们有四十五分钟来挖坑。他们干这些事情的时候,马利克不会在场,他头天晚上已经说过,他要带贾马尔出去兜风,不让贾马尔干预这件事情。他坐在车里,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开始下达他的最终指令。但这项指令不是向着所有人的,他只针对艾博特。他把艾博特叫到车子跟前。

艾博特走上去说:“噢,上帝,迈克尔,你没有必要这样,饶了那个女人吧。”马利克说,他再也不想听“昨晚那些老调”。“他坐在方向盘后面,扯着自己的胡子,望着我。他告诉我,史蒂夫·叶芝会开着吉普把那个女人带出来,她看到坑之后如果起了疑心,我就告诉她,这是将来的化粪池,或者诸如此类的话。他告诉我,我的任务是抓着那个女人,把她弄到坑里。当我制住她时,我要告诉她这个坑是干什么用的,我要告诉她这都是为了贾马尔。”至于杀她的任务,基多果会完成。“他告诉我,他已经对基多果下达了命令。他说,如果我不听从命令,干出任何危及到坑边上的那几个男人、危及到他家人和他本人安全的事情,我都必死无疑。他其实在告诉我,不光我活不过那天早晨,我母亲也会死,因为他和贾马尔开车前往的地方,就是我母亲家。”艾博特打算遵守命令。“我走开时,他还让我提醒基多果,心脏在左边,他想要他直刺心脏。”

马利克开车走了,艾博特传达了指令:基多果负责杀人,他一定要记住,心脏在左胸靠下。四个人开始疯狂地挖坑。基多果全盘负责,他让大家全力以赴轮流挖,每个人以最快的速度挖到干不动了,就换下一个。销售员查迪苦不堪言,艾博特就出来帮他。其实大部分活儿都是艾博特一个人以他特有的疯狂干完的。他们挖了一会儿,史蒂夫·叶芝开着吉普出现了,他要接本森去农场。他想借块手表,查迪借给了他,史蒂夫·叶芝离开之前跟基多果对了表。

他们挖的坑有四英尺见方,挖到四英尺深的时候,基多果说够了,开始休息。他把短刀递给小伙子帕玛萨,让他替自己磨刀。帕玛萨把短刀磨好之后,还给了基多果。

七点一刻,吉普沿着马路倒开过来。开车的是史蒂夫·叶芝,本森跟他在一起。吉普停下来,叶芝下了车,他让本森也下来看看小伙子们干活干得多卖力。本森走下吉普,她穿着一件浅色的非洲风格长袍,小伙子帕玛萨记得是短袖。她说:“早上好。”站在坑边的男人们说:“早上好。”

艾博特说:“过来看看我们干的活儿。”她走近土坑,问:“这是做什么用的?”艾博特说:“把新鲜东西放进去让它腐烂。过来看看吧,喜欢吗?”她说:“喜欢。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艾博特没说:“这是为了贾马尔。”他忘了说。他说:“这是给你准备的。”他用右手捂住她的嘴,用左手把她的左手拧到她身后,跟她一起跳进了那个浅坑。基多果立刻拿着磨尖的短刀跳了下去,开始捅她,短刀刺穿了她那件非洲长袍,直奔心脏。她拼命反抗,蹬腿乱踢。她冲着史蒂夫·叶芝喊:“史蒂夫,史蒂夫,我干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史蒂夫只是斜倚着吉普,观望着。

基多果说到底并不知道怎样用短刀杀人。他一味地用刀划,用刀捅,只造成了一些比较浅的创口,而本森在不断地问艾博特“为什么”,在艾博特听来,本森仿佛在跟他“密语”,他竭力按住这个发疯似的挣扎的女人,思绪飘到了遥远的地方。他在想他母亲:马利克和贾马尔来到蒙特罗斯,找到她住的地方,她会请他们进屋,他们只要告诉她,艾博特病了,她就会坐上马利克的轿车,跟他们来阿里玛。基多果仍然在用短刀对本森乱捅。艾博特快要疯了,他们三个人挤在这个小小的坑里,他突然觉得自己也有可能被杀死。惊恐和慌乱之下,他愚蠢地大喊起来:“谁来救救我们!谁来帮把手!”查迪望过来,只见本森举起胳膊抵挡基多果的短刀,结果左肘深深挨了一刀。这是她受的第一处重伤。

史蒂夫·叶芝仍然站在吉普旁边,他看看查迪,又看看帕玛萨,然后朝坑穴走去。他从基多果手里拿过短刀,现在坑里有四个人,但叶芝不需要多大地方。他左手握刀,用磨利的刀尖抵住本森喉咙下方,右手猛击刀柄。整个动作干净利落,沉着冷静,自打艾博特抓着本森跳进坑里,这是最沉着的一个动作;但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叶芝心中有着最纯粹的仇恨。宽宽的刀刃扎进去六英寸,本森“咕噜”了一声,倒了下去,开始在坑里“乱踢”。叶芝、基多果和艾博特从坑里出来。当时大约七点半。

基多果下令:“埋!”本森的脚还在乱踢。查迪把粪肥从肥堆上拖下来,扔进土坑。一直很沉着的叶芝阻止了他:如果把肥堆弄乱了,看上去会显得异常,最好去农场重新弄一堆粪肥过来。查迪和叶芝上了吉普。他们回来后,发现本森已经给埋在坑里了,他们只好把新弄来的粪肥堆在一边。

然后他们一起回到马利克的房子。查迪去厨房喝了一杯水,叶芝停好了吉普,基多果把短刀洗干净了,帕玛萨和艾博特并排坐在厨房的台阶上。

厨房里的电话响了。铃声没有惊醒马利克的妻子和孩子,查迪拿起了话筒。是马利克从艾博特母亲家里打来的。事情都好吗?马利克问。查迪说,是的。叶芝这时候才从外面走进来,问查迪在电话上说什么,查迪告诉了他,他“吹了声口哨”——那是他松了一口气的标志。当时是八点。

八点半,马利克跟贾马尔一起回来了。马利克说:“树种好了吗?”农业、公社、劳动生活:马利克总能编出一套自己的暗语。艾博特不记得有没有人应声。马利克问,坑挖了多深,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他说,他们应该在上面堆两车粪肥。

贾马尔可以说那天早晨他坐车去了艾博特母亲家里,跟老太太喝了杯咖啡,回来时听到了几句纯粹跟农活有关的对话。因为马利克显然已经下定决心,不让贾马尔染指这件事。贾马尔必须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到头来他只能说:本森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所以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处理掉本森的东西。这件事也不能让贾马尔看见。公社的两位英国客人也不应该看见,也不能让他们起疑心,还要瞒住马利克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还有那天上午来工作的文书助理。在每个人眼中,这一天应该只是公社里又一个忙碌的日子。

一切都是精心计划过的,公社里的七个男子(不算那位英国客人)在那天上午和下午的活动事先已经安排好了。马利克跟大家聊过农活之后,宣布今天公社有一项施工任务:去帕玛萨妈妈家,帮助这位穷苦的老太太改建厨房。帕玛萨妈妈的住处离这里不远。马利克让艾博特、基多果、查迪、叶芝和帕玛萨开吉普先走,他和贾马尔随后就到。他们推倒了老厨房,为新厨房画了草图。但他们没带水泥和沙子。马利克让查迪和基多果开吉普回克里斯蒂娜花园,去他的院子里拉一袋水泥和一些沙子。他们一整天就这样忙个不停:来来回回,虚张声势。

一回到马利克的院子,基多果就不见了,留下查迪一个人装水泥和沙子。查迪把东西装好就去找基多果,但怎么也找不着。马利克的一个女儿告诉他,基多果在马路对面贾马尔的房子里。查迪跑过去——不到二十四小时之前,查迪还在这里祝本森新年快乐——发现基多果刚好在贾马尔和本森的卧室里。

基多果正在执行任务:打包本森的衣服和证件。他已经打好了一个包,里面塞着本森的衣服;他当时正在打第二个包。他让查迪把吉普开过去。查迪去马利克的院子里开车时,遇到了一点麻烦。马利克的文书助理想搭车去阿里玛的出租车站。查迪说车上有沙子和水泥,但他会让史蒂夫来接她,姑娘答应了。他开车绕到贾马尔的房子跟前,基多果把装着本森衣物的包裹扔上了车。

马利克在帕玛萨妈妈的家里等他们。查迪倒开着吉普进了院子,马利克和基多果把包裹拿出来,放进马利克自己车子的后备箱里。他们把沙子和水泥卸下来,把盖新厨房用的混凝土和好了。帕玛萨的妈妈和几个姐姐为干活的人准备好了午餐。但查迪没吃东西,只喝了一点果汁。午饭后,他走出房子,看到已经有人把一些干柴放到了吉普车上。接着,马利克和叶芝把本森的东西从马利克的车里了拿出来,又放回到吉普车上。

马利克让查迪、艾博特、基多果跟叶芝一起上吉普车。车开出去后,叶芝说,他们要“沿河而上”,去把本森的衣服烧掉。他们在阿里玛的一个加油站停下,买了些煤油。他们开了八英里,来到瓜纳波河畔的瓜纳波高地。叶芝开车走了,把木柴、煤油和包裹留给其余三个人。他临走时传达了马利克的指示:让火一直烧着,因为一小时后,马利克会带他的孩子一起来河里洗澡。

艾博特和基多果在河边用木柴和煤油生起了火,查迪在周围望风。他们把本森的衣服和证件拿出来一件件烧掉,烧不掉的就由查迪拿到不远的地方去埋掉。查迪挖了一个两英尺深的坑,现在不像早晨那么匆忙,挖坑的任务对他而言没那么难了。基多果和艾博特离开了一会儿,查迪遵照他们的指示,又去找了些柴火,让火继续烧着。基多果和艾博特带着一些水果回来了,水果装在那个原来塞着本森衣物的口袋里:一个格外周全的细节。

没过多久,史蒂夫·叶芝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开着吉普出现了,车上载着全班人马:马利克、马利克的两个女儿、贾马尔和在公社做客的英国小伙子。大家都在河里洗了澡,然后围着火堆取暖。没有人问起火堆。马利克没向艾博特、基多果和查迪提任何问题。

早晨的血,下午的火。对于没打算寻找特殊线索的观察者来说,作为公社的局外人,他看到的只是轿车和吉普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搬运沙子和水泥,这只是公社里美好的一天:一上午的劳动之后,在热带树林中沐浴欢聚。

沐浴,在燃烧着篝火的河畔欢聚一堂:此时,错综复杂的一天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高潮。这一幕就像激烈紧张的小说中的一段情节,具有很多作用,包含着多重意义。这一切的导演是一个正在写一部关于自己的长篇小说的人,他在廉价的写字簿上跟世界清算,密密麻麻地写了一页又一页,一边写一边数着宝贵的单词,心中充满了对世界声望的渴望(包括文学声望)。此人先是接受了别人灌输给他的“他是谁”的观念,被这些观念引向了疯狂;如今在贾马尔的影响下,这个阿里玛的流亡者又开始沉醉于大权在握的幻想。马利克没有小说家的技巧,也没有丝毫的语言才能。他太沉溺于自我,因此无法以理性的方式处理自己的经验,甚至不能形成连贯的叙述。然而,当他把他的幻想转化为真实生活时,他的手笔反而很像他想成为的那种小说家。

整个过程策划得如此精心,充满了象征意味!圣诞时节有牛犊的血,新年时节有本森的血。然后,在这个献祭之日的尾声,他们来到涤除污垢的河边,河边燃起的篝火替代了焚化本森的火堆。还有很多其他细节:那么多事情必须按部就班地发生。整整一天下来,无论是查迪还是艾博特,一定不能让他们独自一人待得太久,因为这两个人心里格外焦虑。他们始终处在基多果或者史蒂夫·叶芝的视线范围内。而贾马尔跟这件事情始终处于隔绝状态。当本森被杀、被埋时,贾马尔在艾博特母亲家里;当基多果在本森和贾马尔的卧室里清理本森的衣服和证件时,他正在帕玛萨母亲家里帮忙盖厨房。

马利克处心积虑地筹划了好几个星期,终于大功告成。本森跟大家一直很疏远,她消失了也没有人想念她。接下来的两个多星期,克里斯蒂娜花园两栋房子里的人待在一起。两位英国客人没有走,那个叫西蒙兹的女人仍然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后来,她和叶芝甚至谈到一起开餐馆。

查迪没回家住。在杀死本森的那天傍晚,马利克告诉他,他和帕玛萨——这伙人里的两个印度人——已经成了公社的“终生成员”。那天夜里,查迪先跟史蒂夫·叶芝一起回家拿了衣服,然后像头天一样睡在马利克佣人房的卧室里。后来,他们把贾马尔房子里的一间卧室分配给了他,他开始在院子里干些修剪草坪之类的活儿。

然而,公社的圣诞聚会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两位英国客人离开了。谋杀发生八天后,贾马尔和基多果回波士顿了。贾马尔承认了马利克的主宰地位,马利克也认为自己是主宰。但马利克没有意识到自己多么需要贾马尔。没有了贾马尔的疯狂,没有了他的颂歌、他的辞藻以及他对主宰的想象,马利克对权力的幻想变得越来越紊乱,越来越漫无边际,渐渐丧失了艺术性,退化为一个恶棍的狂怒。他想去绑架一位银行经理的妻子,还命令艾博特制定一份“清算”一个家庭的计划。然后,他杀了约瑟夫·斯凯里特,嗜血是他唯一的动机,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短刀杀人这种想法。

斯凯里特的死终于让史蒂夫·叶芝——“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陷入了精神错乱。种族仇恨是叶芝的行动支柱,他的仇恨非常纯粹,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杀斯凯里特。每次向窗外望去,他都会看到斯凯里特的坟墓。杀了斯凯里特后,马利克命令大家斋戒,但斋戒丝毫没让叶芝的心境得到改善。四天的斋戒结束后,大家都有些虚弱,去危险的无忧湾远足时,也许每个人都点头晕。当叶芝在激流中遇险时,大家焦急地想要救他,但有那么一刻,他像是下定决心,不再听从大家的呼喊,不再挣扎,向大海屈服。艾博特觉得,叶芝是有意让自己淹死的;他觉得,叶芝沉下去的时候,诀别似的挥动了一下左手。

这是公社末日的开端。血并没有将他们长久地联系在一起。艾博特帮查迪和帕玛萨逃走了,他自己去了多巴哥。马利克去了圭亚那,克里斯蒂娜花园的房子被烧毁了。

本森被杀五十五天后,查迪带着一个巡警来到瓜纳波高地,给他看他埋在那里的本森的东西——那些烧不掉的东西。这是警察的清单,上面有查迪的签字:

一件褐色无袖皮夹克,一只褐色皮革嬉皮包,一双粉色女式摩登靴,三只银手镯,一只小空瓶,一管雅芳玫瑰薄荷霜,一管tangee霜,一面小圆镜子,一定数量的黑色毛线,两个嬉皮坠,一个装flapyl药片的锡盒,一把小剪刀,一把塑料尺,一个三角形钥匙扣,一只limacol空瓶,一把褐色小调羹,一枚铸着“1967.7.6”的解放耶路撒冷勋章,一条配心形扣的褐色腰带,一个坏掉的灰色手提箱,一把大剪刀,一支蓝色圆珠笔,一个坏掉的褐色手提箱,一枚刻着大卫星的银戒指,一枚镶着两颗宝石的金戒指。

面对死刑的判决,马利克上诉了很多次,上诉依据是刑罚过于残酷,其中的逻辑是:在拖延了那么久之后,执行死刑是一种很残酷的行为。直到“量刑是否适度”问题已经不再有回旋余地时,上诉的要点才转移到“马利克精神不正常”上来。如果一开始就诉诸这一点,也许能让马利克免于一死。然而在伦敦和其他地方,有太多人把马利克视为集“邪恶的黑人男人与美好的黑人事业”于一身的人物。诉诸“精神失常”的辩护会让整个戏剧流派变成一个笑话;马利克的国外支持者中,仍然有人相信他被判谋杀罪是种族迫害和政治迫害的结果。于是马利克把人们赋予他的角色一直演到了尽头。

一九七五年五月,马利克在西班牙港市中心的皇家监狱被绞死,当时距离本森被杀已经三年零四个月。他妻子坐在附近的广场上,一小群人静静地跟她坐在一起,等待着八点钟,绞架下面的活动门板响起的时刻。被绞死的人的尸体装在棺材里,运往金果园监狱,那里离阿里玛不远。囚犯们光着上身,穿着短裤,把棺材运往监狱里的墓穴。

查迪先是被判了死刑,后来减为无期徒刑。艾博特先是因为谋杀斯凯里特被判了二十年徒刑,然后因为参与谋杀本森被判死刑。他遭受的刑罚最为痛苦:他在死囚室里耗了将近六年,到了一九七九年四月仍未免于绞死的命运。这个身材矮小的男子肌肉健壮,脊梁笔直,他有着军人的仪度、非常浅的肤色和一双睡眠不足而饱受煎熬的眼睛,特立尼达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他不是x,他没有成为任何人的事业,等他被绞死的时候,大篷车队早已走远。

一九七九年

(翟鹏霄译)

马利克给自己取名“x”是因袭马尔科姆·x,后者是美国黑权运动代表人物之一。

位于加勒比海和大西洋边界上的独立的岛屿国家。

londonoz,1967年至1973年间的一本地下嬉皮士杂志。

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carmichael,1941-1998),美国民权运动、黑权运动领导人之一,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主席。生于特立尼达。

黑豹党,美国黑人社会主义革命组织,活跃于1966年至1982年,是黑权运动的一支力量。

timbuktu,现名通布图(tombouctou),西非马里共和国城市,北非阿拉伯人、柏柏尔人文明和黑非洲黑人文明的交汇点,历史上的交通要道和文化中心。

查尔斯·克罗尔(charlesclore,1904-1979),英国慈善家。

小萨米·戴维斯(sammydavisjr.,1925-1990),美国著名娱乐明星。

柯林斯教士(canoncollins,1905-1982),英国圣公会教士,参与过反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等多项政治运动。

亚历克斯·特罗基(alextrocchi,1925-1984),苏格兰作家。

罗尼·莱恩(ronnielaing,1927-1989),苏格兰著名精神病专家。

吉姆·海恩思(jimhaynes),60年代英国“地下”文化和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之一。

埃米尔,对穆斯林统治者的尊称。

英格兰与威尔士中央刑事法庭,因位于伦敦的老贝利街而得名。

德国城市。

费利克斯·托波尔斯基(felikstopolski,1907-1989),英国表现主义画家。曾经受爱丁堡公爵的委托,创作了壁画《伊丽莎白二世加冕礼》,但并非女王的画师。

托洛茨基(trotsky,1879-1940),苏联革命家、理论家。

位于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境内,从安第斯山脉延伸到大西洋。

对以色列集体农场的称呼。

指伦敦工人阶层的口音。

“柴可夫斯基”(tchaikovsky)被误写为“塞科斯基”(thihikosky)。

美国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作品《琼斯皇帝》的主人公,创作于1920年。琼斯是一个美国黑人,杀人后逃到加勒比海的一个小岛上,在岛上自立为皇帝,后遭到自己臣民的反叛,最终被射杀。

位于伦敦市中心的上流社会住宅区。

拉马丁(lamartine,1790-1869),法国19世纪浪漫派抒情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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