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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锉是一种三面锉刀,断面呈三角形,特立尼达人用它来磨短刀。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史蒂夫·叶芝在距离西班牙港大约十八英里的阿里玛镇买了一把这样的锉刀,长六英寸。叶芝是个黑人,三十三岁,他是前英国皇家空军士兵,也是迈克尔·德·弗雷塔斯的保镖和同伴。迈克尔也叫迈克尔·x、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锉刀是在库布拉五金店买的,花了一个特立尼达元,相当于二十便士,记在“阿里玛的阿卜杜尔·马利克先生”名下,叶芝在账单上的签名是“穆罕默德·阿克巴”,这是他的“穆斯林”名字。在阿里玛的马利克营地——他们的“公社”、“组织”——叶芝是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马利克麾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或许也是这支军队唯一的成员。
马利克的“公社”是一栋住宅,位于城郊住宅区克里斯蒂娜花园。他从英国回来后一直住在那儿,已经租了十一个月。房子坐落在一块一英亩半大小的土地上,有一片成熟的花园和果树,马利克和他的社员就在这块土地上“务农”。或者说,这是马利克告诉他远在英国和其他地区的旧盟友的版本:他们在务农。
马利克在英国生活了十四年。一九五七年,二十四岁的他来到英国,那时他还是迈克尔·德·弗雷塔斯,来自特立尼达的海员。他在诺丁山安顿下来,当上了皮条客、毒贩和赌场荷官,还给沃奇曼当过打手。沃奇曼是个房产诈骗犯,专门经营贫民窟的房产,把房子高价租给西印度群岛来的人。后来,迈克尔·德·弗雷塔斯经历了一次宗教和政治的“皈依”,给自己取名“迈克尔·x”,他立刻在媒体和地下群体中间大获成功,摇身一变,成了黑权运动的“领袖”、地下黑人“诗人”和“作家”。一九六七年,正当他在报纸上的声望达到顶峰时,他在雷丁发表的反白人言论触犯了《种族关系法案》,被判入狱一年。一九六九年,马利克在一位富有的白人赞助下建立了自己的第一个公社“黑人之家”:一个位于伊斯灵顿的“城市村庄”。公社以失败告终,他也惹上了更多的官司。一九七一年一月,迈克尔·x——现在有了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逃到了特立尼达。
克里斯蒂娜花园的农业公社并不是马利克在特立尼达仅有的“项目”。他同时还在开办“人民商店”。商店的信纸已经印好,宣传册的文稿也已准备就绪:“空荡荡的货架昭示出有产者对无产者是多么缺乏慷凯〔原文如此〕……荣誉墙上写着我们的英雄和赞助者的名字……所有的赞美归于安拉,所有的过失归于我们。”唯一没有到位的是商店;但马利克在计划书上记了一条:“公共关系是制胜的法宝。”马利克在英国学到了一些东西,尤其是练就了一身遣词造句的本领。在特立尼达,他并不是一个单纯在逃避英国犯罪指控的人,而是一个来自“巴比伦”的黑人穆斯林避难者,反抗“工业化复合体”的斗士。而特立尼达又是如此偏远,所以马利克可以在这里的镇上,在一栋租来的郊区房子的成熟花园里,向世界宣告他正在带领着他的新公社务农。
一九七二年一月一日那天,公社的两位访客也可以算作公社成员,他们住在马路对面租来的房子里。其中一位是来自波士顿的黑人,他年近四十,戴着一只金耳环,给自己取了个穆斯林名字:哈齐姆·贾马尔。另一位是盖尔·安·本森,一个二十七岁的、离了婚的英国中产阶级女人,她跟贾马尔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
贾马尔是美国黑权运动成员。几个月前,盖尔·本森带着他在伦敦走动时,他向《卫报》这样形容自己:“英俊到无可救药,有着诱人的古铜色皮肤,极度能言善辩。”这就是他的风格。他在特立尼达写信给一个白人盟友时说:“钱是白人在乎的,是他们想保住的东西,也是他们不得不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于是贾马尔急于为白人减轻负担:他满脑子都是需要用白人的钱来实现的黑人援助计划,其中的一个计划让他来到了西印度群岛。他在某些方面跟马利克很像。但马利克致力于黑人农业和黑人公社,贾马尔致力于黑人学校和黑人出版;两者并不冲突。马利克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贾马尔似乎赞同这一点。贾马尔向世人传达的消息是:他自己是神。盖尔·本森比他们两个都厉害:她相信贾马尔是神。
这就是本森在公社中的独特之处:她独自一人信奉贾马尔教。她的独特之处不在于她是白人;公社也有其他白人出入,因为对于马利克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没有白人偶尔来见证一下他的愤怒,他的黑人身份和他的愤怒就没有意义了。本森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她给自己取名“哈尔·齐姆盖”。这既不是穆斯林名字,也不是非洲名字,而是“盖尔”(gale)和“哈齐姆”(hakim)的字母组合,这个名字暴露了她:她的疯狂中始终包含着中产阶级的游戏元素。
几周后,马利克的妻子对特立尼达《晚报》记者说,本森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她一定是在说反话,因为她接着说:“她有几分像冒牌货……她会取一个虚假的名字,守着一个虚假的位置。”一个三十岁的中学黑人女教师这样评价本森:“她长相漂亮,与众不同,风格简单。她的衣服散发着金钱的味道。”一个生活安逸的白人,却以她的中产阶级方式比所有的人都更像黑人:本森不可能对自己制造出来的效果毫无感觉。荒谬的崇拜,荒谬的名字,荒谬的衣着——人们在特立尼达记住的关于本森的一切,无不显示出这个离经叛道的中产阶级女人身上未经教化的巨大虚荣。
然而,作为一群冒牌货中的冒牌货,在公社的戏剧化氛围中,本森的处境是危险的。她与众不同,不可捉摸。有人觉得她是间谍,有传言说,英国情报机关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秘密的部门,叫“m10”。一九七二年一月二日,她的处决来得迅速而突然。有人勒住了她的脖子,捅了她一刀又一刀。在那一刻,所有的癫狂和游戏都从她身上退去,她明白了自己是谁,她想活下去。谋杀的全部动机也许只是想获得这种出其不意的效果:让一个安全的生命终结于一个延长了的恐怖瞬间。她奋力反击;手上和胳膊上的伤口表明她的反击是何等顽强。她不得不挨了九刀,脖根处那一道特别深的伤口让她再也不能动了;然后,她穿着那身非洲风格的衣服被埋掉了。她当时还没有彻底断气,但墓穴中的泥土会进入她的内脏,结束她的生命。
当时,年轻的印度算命先生拉尔辛·哈里本斯正在凭着他诡异而大胆的公开预言在特立尼达引起轰动。颇为畅销的当地周刊《炸弹》刊登了一篇关于他的文章;曾为《炸弹》写过稿子的马利克从编辑那里打听到了他的住处。
哈里本斯住在海岛南部的油田镇法扎巴德,从西班牙港开车过去,要沿着蜿蜒的公路开上两个小时。马利克带着几个社员分两辆车动身了,这是他在特立尼达的出行风格(他的“惯例”):租用美国大轿车,配有司机。跟他们一起去的还有罗尔·马克西敏,他是马利克经常光顾的那家租车行的合伙人,也是马利克儿时的朋友。他们抵达时已经是晚上,却被告知,哈里本斯在家,但不见任何人。拒不见客是先知的特权,于是他们决定等着。
罗尔·马克西敏说,他们坐在车里,一直等到了早晨。“正当我开始嘀咕‘他们难道真的连咖啡也不给我们拿一杯?’时,哈里本斯派了一个女人出来,给我们端来了咖啡。迈克尔终于见到了哈里本斯。哈里本斯对他说:‘你不会留在特立尼达,你要去牙买加。然后你会成为美国黑人的统治者。’临走,他又对迈克尔说:‘我想再次见到你。’然而迈克尔再也没有见过哈里本斯。”
事实上,哈里本斯很快就加入了人才外流的队伍,去了美国。一个美国女人跟他结了婚;特立尼达有传言说,他在一所美国大学协助超感知方面的研究。
关于马利克拜访哈里本斯,《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补充了一个细节。“马利克向哈里本斯直截了当地问到了绞刑,这是哈里本斯的表弟告诉我的。马利克不惜一切代价想知道自己会不会被绞死。哈里本斯的回答是:他不会被绞死。”
一起事件发生之后,往往会有很多故事冒出来。但我们也许可以说,这次预言——他将免于处罚,并在未来取得辉煌成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后面发生的事情。
一九七二年二月十三日,特立尼达《卫报》内页的版面上登了一条简短而怪异的报道:打捞员没找到尸体。史蒂夫·叶芝——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马利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马利克公社的工头,马利克的保镖和亲信——淹死了。
他是三天前在无忧湾淹死的。去海滩玩的特立尼达人都知道,在巉岩林立的东北海岸线上,无忧湾是最危险的海湾之一。那里有一块小小的中央暗礁,它上方的水面相对平静,但四周的激流围绕着它,在海床上旋出了一个又一个深坑。只要离开岸边几英尺远,人在刚到腰际的水中都站不稳;每一个迸溅的浪头打来,都会把游泳的人卷起来,抛向西边,抛向乱石,抛向长长的暗礁和翻腾的巨浪。在无忧湾很难打捞尸体。当地渔夫说,人一旦被卷过暗礁,就会被巨大的石斑鱼吃掉。无忧湾前面有更安全的海湾:巴兰卓和米申。但马利克一行十一人偏偏在无忧湾停下去游泳。两个姑娘很快就遇上了麻烦。叶芝救起了一个,当他去救另一个时,自己却消失在浪涛中。后来一只渔船开出去,救起了另一个姑娘,却没找到叶芝的尸体。
《卫报》那则报道的怪异之处在于它采用的是马利克在事发两天后的陈述。《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不喜欢这则报道。“我认为这很滑稽——这种报道方式——因为在我看来,任何跟马利克有牵连的人都是新闻,这起溺水事件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我给一些人打了电话,也给警察局打了电话。确实有一位警察向我提起,他们怀疑是马利克让叶芝淹死的——但他很像是随口说说。所以你可以想象,当马利克第二天到我办公室让我为史蒂夫·叶芝写一篇报道时,我有多惊讶。他要我把叶芝写成英雄:搭救印度姑娘的英雄。这又是马利克的典型作风,任何事情都要挤出一点种族题材。我脱口而出:‘可是马利克,警察说是你杀了他。’他说:‘我不在乎警察怎么说。’”
那天是二月十五日,星期二。星期六晚上十一点二十五,阿里玛消防局听说马利克在阿里玛的房子着火了。那栋房子只有一层,地面和墙壁都是混凝土的,屋顶是瓦楞铁皮,因此火势之猛烈让人意外。但房子的附属建筑却毫发无损,它建在房子后面,一个水泥天井把它跟主屋隔开,里面存放的每一样东西都完好无损:马利克从英国带回来的一件非洲艺术品,马利克说它价值六万英镑,还有一架价值四百英镑的钢琴,据说是约翰·列侬送的礼物。这是一场神秘的大火:公社成员都不在场,马利克一家在那天早些时候飞到圭亚那去了。
那是一次有点派头的旅行。陪伴马利克一家的是一个叫麦克戴维森的圭亚那黑人,他身体肥胖,皮肤光滑,衣着十分考究,是被那个地区的新政治突然推上高位的一群平庸的野心家中的一个。麦克戴维森的妻子在特立尼达政府中担任副部长,侄子在圭亚那政府的青年事务部担任次长。麦克戴维森的机票钱是马利克付的;麦克戴维森已经跟圭亚那政府的首相办公室通了电话;马利克一行抵达圭亚那后受到了青年事务部次长的欢迎,乘着两辆轿车离开了机场。这样的接待无疑引发了相关报道:受圭亚那政府之邀,马利克已经前往圭亚那,参加“合作共和国”成立两周年庆典;星期六晚上,他跟圭亚那首相伯纳姆先生的其他客人一道参加了晚宴。但这些报道很快遭到了否认。真实情况是:星期天,马利克向青年社会主义运动的部分成员发表了讲话,这一组织是以伯纳姆先生为首的政党的“年轻力量”。
在阿里玛,通往那栋被烧毁的房子的道路用轻质铝杆拦了起来,黑人警察和印度警察带着自动步枪在巡逻(在特立尼达,自动步枪是新鲜玩意,因为枪筒上打着孔,所以被称作“透明枪”)。消防委员会怀疑是有人纵火,警察则担心房子里藏匿着武器。
星期二下午三点,特立尼达警察在翻检马利克及其社员务农的土地时,在一片刚刚种好的莴笋下面发现了一个六英尺深的墓穴,墓穴挖在一棵凤凰木的婆娑树荫下,旁边是木槿围成的篱笆,木槿开着粉红色的花。墓穴大约是七到十天之前挖的。死者身上套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绿色的毛线衫,四肢摊开躺在墓穴底部,尸体腐烂得十分严重,无论是警察还是专门请来的职业掘墓者都不能一眼判断出死者性别,死者的脸已经变形,皮肉沿着裸露的牙齿化掉了一半,牙齿里面有一颗镶了金的假牙。褪下牛仔裤,露出白色的内裤。不是女人,是男人,是黑人或黑人混血,身高五英尺九英寸,头差不多从身子上割了下来。
这不是史蒂夫·叶芝的尸体,马利克一周前刚刚告诉媒体,叶芝在海里淹死了。叶芝的假牙没有镶金,他父亲跟警察一起来到西班牙港的停尸间时告诉警察的。叶芝的头发也不一样,所以他父亲根本用不着在尸体背上寻找那块很大的伤疤,那是史蒂夫在英国跟人打架时留下的。这不是史蒂夫·叶芝。第二天,一个不肯透露姓名的女人打电话告诉《炸弹》周刊:死者是“组织”里的另一个“兄弟”。“这人是上个星期一晚上死的,整件事是个意外。他们本来不打算杀他,只想打他一顿……他不遵守组织的规矩,死得很不值。”
这个女人说的情况跟实情相去不远。又过了一天,死者被确认为约瑟夫·斯凯里特,一个二十五岁的西班牙港人,犯过强奸罪(跟史蒂夫·叶芝一样),其他方面都没有特别之处:是个还算体面的中下层家庭的落魄者,这座城市中成千上万受了半吊子教育的年轻人中的一个,没有工作,没有用场,在游手好闲中虚掷二字头的光阴,在街头闲逛,打量着街上乱涂乱画的空洞口号:黑是时尚,黑是根本。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乔·斯凯里特是在两周前,那天是二月七日,马利克带着随从来到西班牙港,造访了斯凯里特家,然后把乔带到了阿里玛。
马利克的房子是位于小路西侧的独栋房子。房子北边,越过幼嫩的椰子树和高高的铁丝网形成的边界,有一片延伸出大约两百英尺的荒地,荒地尽头是一条窄窄的水沟,沟很浅,水流缓慢,在树荫的遮蔽下散发着不新鲜的气味。就在乔·斯凯里特的尸体被发现两天后,人们在这条水沟的南岸发现了第二个墓穴。这个墓穴要浅一些,大约四英尺,刚挖了一会儿就气味冲天。蓝色的印花裙子,红色的内裤,扭曲的腐尸:是盖尔·本森。
她是一月二日被捅死的,已经在这条水沟边上躺了七个多星期,没有谁想起她,就连两个当时正在探访公社的英国人也没有。但他们心里肯定装着别的事情,其中一个人是西蒙兹,她是个营养充足的女人,两颗门牙之间有一道宽宽的裂缝,她告诉《炸弹》周刊,她在公社逗留了六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她和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史蒂夫·叶芝,也就是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他在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一月一日公众假期的前一天)去库布拉五金店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挫。
而贾马尔,本森的主宰,哈齐姆·贾马尔又做了些什么呢?西蒙兹回忆说,一月的某个早上,贾马尔告诉大家,他和本森吵了一架,本森走了,事情就是如此。西蒙兹还记得,头天傍晚本森还跟大家在一起吃饭。十八天后,贾马尔离开了马利克公社,回美国了。他并不是一个人走的,跟他一起回去的是他的“同事”,这个人是去年十二月中旬贾马尔从美国召来的。这个人仍然隐没在背景中,大家都不太记得他,他是个美国黑人,公社里的人只知道他叫“基德豪果”或“基多果”,听上去像非洲名字。
此时,特立尼达已经开始风传公社里的各种新发现,有一种传言说,那里发现了一个罐头盒,里面乱塞着好几个阴茎。但土地已经供出了它埋藏的所有死者。六个人因为两起谋杀案被起诉:五个特立尼达人,一个美国人。但那个美国人不是贾马尔,是他的同事基多果。五个人被控谋杀了本森,基多果是其中之一,他在美国躲了起来。贾马尔接受了采访,现在他变得像大家一样头脑清醒,急于脱身。他谈到公社中的“暴力氛围”;他说自己能活到现在已经很幸运;他说,他希望见到马利克,亲口问问他本森的事。
于是,在清醒和自我开脱的氛围中,马利克的公社解散了。土地已经翻遍,房屋已经烧毁。只剩下马利克的两条迷惑不解的狗,它们从不吠叫,从不呜咽,只是不安地在土地里、在马路上奔走蹦跳,为每一辆停下的车兴奋不已。但再也没有哪辆车能把它们期待的人带回来。
马利克在圭亚那逃亡。麦克戴维森——就是陪马利克一家从特立尼达来到圭亚那、并以青年事务部次长叔叔的身份安排了接待工作的麦克戴维森——剃掉了马利克为黑权运动刻意蓄起来的络腮胡,还帮他修剪了头发。有人为他拿来了几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马利克穿着这身新行头,化名——也许是“t.汤普森先生”——住进了另外一家宾馆。迈克尔·德·弗雷塔斯、迈克尔·x、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还有现在的汤普森先生、林赛先生、约瑟夫·乔治……这么多名字,这么多人格,这么多呈现自己的方式:这是他杰出的天赋,即便这样,此时的他也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快崩溃了。
他在宾馆待了三天,一直拉着窗帘。他告诉打扫房间的印度女佣,他得了疟疾,怕见阳光。他从不在宾馆的餐吧或厨房点餐,总是让女佣到街上帮他买三明治和软饮料,还有纸和圆珠笔。他有些重要的消息要传递给不同的人。他只是个“中间人”,他曾这样告诉过麦克戴维森;那个真正重要的人很快就会带着他的“宏伟计划”从美国来圭亚那跟他会合。宾馆女佣按照他的要求给他送来冰水时,瞥见他正在“写信”。但他不喜欢用圆珠笔,他更想要一个录音机。在光线昏暗的酒店房间里,需要录音机这个想法纠缠着他,他差点给妻子打电话,让她带一个过来。“当时我想,”他后来说,“我要把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全部录在磁带上。我想把它们录下来。”语言对他来说很重要,他靠语言过活。语言可以为事件赋予形态,对他来说,语言在此时此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在英国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是个作家,甚至还是个诗人;经常,在大麻的烟雾中(“我很嗨,我喜欢”),他尝试着当一名作家。他写下一两页迷醉的状态,然后就停下。在这些文字中,事实与虚构常常流淌在一起。通过文字,他重新构造了自己的过去;语言也为他勾画了未来的模式。非常奇特的是,他以前写过的一段冒险故事跟他此时在圭亚那的历险非常相似。
叙述者(也许就是马利克自己)在逃亡。他口袋里只有二十英镑,一个名叫弗兰克的人接纳了他,并且说,他可以在这里待六个月。那天晚上,叙述者睡着了,没有做噩梦。然后门开了。“我的朋友、我的救星弗兰克端着〔字迹模糊〕早餐和一份报纸,笑容满面地站在门口。你今天上报纸了,他说。我又恐慌起来,他们发现我了。我想得更〔字迹模糊〕了。让我看看!我说。我在这儿,不算太坏,有一张照片和一段简短的报道。特立尼达最著名的儿子之一回到了故乡,来完成他的长篇小说。在一次独家专访中——报道如此这般地往下写,我笑了,感到一阵轻松,这里的记者有着跟别处的记者一样的想象力……”片段到这里就结束了。
然而在圭亚那,噩梦并没有结束。他每天都在宾馆里读圭亚那的报纸,报道越来越糟。盖尔·本森的尸体被发现的两天后,他离开宾馆,乘出租车南下,来到铝土矿镇麦肯齐(现在已经改叫“林登”,是用圭亚那首相伯纳姆先生的名字命名的)。然后,他穿着新置办的蓝色长袖衬衫和红格子短裤,拎着飞机上发的袋子,里面装着他在宾馆里写的部分手稿(有些手稿留在房间里了)、一些十元面额的圭亚那钞票、饼干、牛奶、沙丁鱼、其他罐头食品和一把短刀,沿着由南向西的铁路朝腹地走去。
两百英里之外,越过森林和布满巨大蚁丘的光秃秃的褐色平原就是巴西边境。他好像是奔着边境去的,但后来他说:“我认识一个住在腹地的人,一个善良而睿智的人,我可以去请教他。我以为我能找到他……我总是喜欢向预言家请教。你们特立尼达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叫哈里本斯,我去过他那儿。我喜欢这些人。我以为我可以找到那个人,向他请教,弄清楚正在发生什么,因为现在发生的事我已经无法理解了。”
他沿着铁轨走了三天,已经开始打赤脚了。在首都买来的新鞋不合脚,把脚磨得很疼。第三天下午四五点,他看到两辆路虎,政府部门的路虎:一个勘察队在这里搭了个营地。他等了两三个小时。大约七点半时,他朝营地的人走过去。他说:“晚上好,先生们。”他说自己是记者。他们给了他一杯咖啡。他说——他说得很含混——他想“沿着铁轨往前走”;半小时后,他跟两个人一起坐着路虎离开了营地,其中一个人叫凯撒。
马利克向凯撒打听去巴西的路,还问起他的宗教信仰。凯撒相貌英俊,身材魁梧,肤色黝黑,他说自己隶属于当地的一个非洲民族主义小组,类似于黑权运动小组。马利克——现在他又是x了——说,全世界的警察都在追捕他。然后,他一定察觉到了会被出卖的征兆,他的头脑飞快地转动着。他说,他想让凯撒把两条消息带回首都乔治敦。一条消息给马利克太太:凯撒要告诉她,马利克安然无恙。另一条消息给凯撒的黑权运动小组领导人:凯撒要告诉他,小组内有警察的眼线。
路虎驶出五六英里后,已经坐卧不安的马利克被安顿在一个叫“毕肖普营地”的地方。毕肖普是个上了年纪、身材矮小的黑人,一个人住在他的灌木“农场”里;他的“营地”是两个茅草棚,有一个没有墙。他给马利克端来一些炖菜和米饭,还有“甜金雀花”泡的香草茶。成千上万的警察在追捕他,马利克说;毕肖普说(在出人意料的森林场景中,真实生活的冒险呼应着马利克逃亡小说的片断),马利克可以在他的营地一直待到年底。
马利克已经疲惫不堪,在他最后一个自由之夜,他开始语无伦次。他不停地打听巴西的情况,打听他在这里是否安全;他说他不信任凯撒。他回忆起特立尼达的公社,幻想中的“务农”变成了事实。他说要教毕肖普“如何种植绿色蔬菜”。他说他想找份工作,他懂得“种植”。毕肖普应该把芥菜和芹菜种在盒子里,三周后再把它们种到外面的土地里,每棵菜苗相隔十八英寸。他问毕肖普,这里离河远不远。毕肖普说,不远;但马利克说,他要教毕肖普“如何不用去河边就能用上河水”。他回忆起英格兰,尤其是沃奇曼,那个贫民窟的地主,他刚到伦敦时为他工作过。但他的叙述让毕肖普摸不着头脑,毕肖普觉得马利克好像在说:他在伦敦有一座很大的、提供膳食的公寓,有一个大花园,养着一条大狗,还有一把左轮手枪,租客付不起房租时,他就把他们赶出去,但他对圭亚那人一直很好。
毕肖普在那个没有墙的茅草棚里给马利克搭了个地铺。马利克躺下来,似乎在呻吟。他说脚冷;毕肖普给了他一片麻袋盖在脚上。马利克很快就睡着了,但毕肖普没睡,他害怕马利克的“那把短刀”。他整晚都在盯着马利克。
大约五点半,天还没亮,营地里的狗开始吠叫,毕肖普看到了警察,凯撒跟他们在一起。他们包围了棚子,守在那里。天很快就亮了,“一个躺在地铺或西式铺上的浅肤色男人的身形”在警长的眼中变得清晰。六点差五分,他们开始收缩包围圈。毕肖普仍然保持着警惕,向他们指了指马利克的航空公司袋子和短刀。六点,破晓时分,警长拍了拍马利克,叫醒了他。
马利克后来说,看到警察时,他松了口气。他的脚很疼,不知道还能不能走路。他被带到乔治敦;第二天,他被圭亚那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入境者,被送回了特立尼达。
虽然盖尔·本森的尸体被发现是轰动一时的耸人听闻事件,但调查是从约瑟夫·斯凯里特的谋杀案开始的,他的尸体被埋在一片莴苣菜畦下面。四个月后,马利克和其他三个公社社员因为斯凯里特谋杀案而接受了审讯。当墓穴刚刚被发现,死者的身份尚未确定时,就有一个匿名女子打电话告诉《炸弹》周刊,死者是一个“不遵守组织规则的兄弟”。调查结果表明,斯凯里特被杀确实带有处决性质。
马利克没受过教育,但他在英国遇到的人告诉他,他是个作家,于是他就竭尽全力去写作。也有人告诉他——这个皮条客、骗子——他是个领袖(尽管只能领导黑人),于是他就去读有关领导力的书,甚至还就这个主题写了一篇论文,借用了大量读来的东西。“我不需要玩弄满足自我的游戏,”他写道,开始解释自己的地位,“因为我是整个〔‘西方白人世界’被删掉了〕国家最著名的黑人。”领袖是工作者、行动者,也是能找到工具的人(“无论是钱、锤子,还是锯子”):“大众”离开自己的轨道向这样的领袖走来。然而,当领袖并不总是令人愉快。“领袖让人惧怕,哪怕是他最亲密的人……其他人则会忌妒他……在这里,他需要铁腕,因为他可能会忍不住,想用礼物来安抚那些怀疑他的权威的人,而怀疑者真正需要的礼物是沉默。”毋庸置疑,这些几乎都是借来的话语,但马利克正是由话语塑造的。而约瑟夫·斯凯里特正是一个怀疑者。
一年前,当斯凯里特因为强奸罪而被起诉时,他向马利克求助。马利克说服了那个姑娘不再追究。但从那以后,斯凯里特觉得跟马利克在一起很不自在,便开始躲着他;就连斯凯里特太太都觉得自己的儿子不懂得知恩图报。最后,二月七日那天,马利克带着公社里的几个人到西班牙港的斯凯里特家,把乔带走了,带去阿里玛“住几天”。
那天,斯凯里特先是在花园里懒懒散散地干了些零活儿,晚上,他跟三个社员一起坐上了一辆租来的车出去兜风。当汽车在阿里玛-西班牙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开车的艾博特说,他们要去偷袭警察局,抢些武器。斯凯里特说他一点儿也不想掺和这种事情;艾博特立即调转车头,把车开回了克里斯蒂娜花园。马利克说:“乔,孩子,你说你已经准备好,可以工作了,现在我派你出去干活,你却不肯?”他看着斯凯里特,摇了摇头,让人带斯凯里特去他睡觉的地方,还嘱咐那个人找本《圣经》什么的让乔读一读。
杀死斯凯里特像是一个突然的决定,但根据审判获得的证据,接下来的事情都是计划好的。早晨,史蒂夫·叶芝开车把马利克太太和她的孩子送到西班牙港,这算不上异常举动。马利克宣布,今天公社要建一个“渗漏坑”,这个决定也不出人意料。院子很容易积水,渗漏坑有助于排涝,马利克已经就挖坑问题请教过一个有经验的人。坑必须挖到土质开始起变化的地方;然后要在底层铺一层石头,表层铺一层土。
整个上午,有几个男人在挖坑,另外两个人用吉普车往回拉石头,“书房”里的马利克不时中断他的“写作”,出来指挥。乔·斯凯里特穿着他的“旧衣服”——牛仔裤和绿色毛线衫——推着独轮车在帮忙,把吉普车上卸下来的石头运到花园远处的西北角。大约一点,坑差不多够深了。马利克让吉普车上的两个人到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农场去“凉快一下”,然后拉一车肥料回来。
他们离开后,花园里只剩下马利克、三个男社员和乔·斯凯里特。三个社员中有一个从坑边走开了。马利克的肩枪套里别着一把左轮手枪,他手里拿着一把短刀跳进坑里,对艾博特说:“我准备好了,带他过来。”艾博特用胳膊勒住斯凯里特的脖子,跟他一起跳进坑里。马利克左手抓住斯凯里特的非洲式长发,举刀砍向他的脖子,然后还是用左手,把他往旁边一甩。那种“轻蔑”的姿态让艾博特不寒而栗。斯凯里特大喊着“噢,上帝!噢,上帝!”拼命地往坑外爬。马利克此时已经站在坑外,双手举起一块填坑用的大石头往斯凯里特的脑袋砸去,垂死的斯凯里特像个孩子似的哭喊:“我要去告发!我要去告发!”马利克用力朝着斯凯里特又砸下三四块石头,斯凯里特安静了。然后,四个人——第四个人这时候被叫过来帮忙——开始填坑,石头垫在下面,土盖在上面。
当另外两个男人从农场运回一吉普车的肥料时,他们发现石头已经不见了。渗漏坑填了一半,他们帮忙把坑填满。没多久,马利克的家人从西班牙港回来了,公社又恢复了原样。至于斯凯里特,那个头一天来的“奇怪的年轻人”,刚刚走掉了。那个傻孩子去了加拿大或美国,但他会发现“外面的”日子不好过:这是斯凯里特太太听到的版本。这也是马利克在审判席上讲的故事:乔·斯凯里特就这样消失了。
艾博特,那个跟斯凯里特一起跳进坑里的人,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马利克被判了绞刑。有些人仍然站在马利克这边,其中一个是罗尔·马克西敏,马利克儿时的伙伴,现在是一家汽车修理站的老板,马利克经常去他那里租车。马克西敏去西班牙港的皇家监狱探望过马利克。几个月后的一天,马利克正在等待他的上诉裁决,他对马克西敏说:“我去见哈里本斯那天,你跟我在一起的。你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他并没有忘记,”马克西敏说,“他只是想从我嘴里再听一遍。于是我对他说:‘哈里本斯告诉你,你将离开特立尼达去牙买加,然后你会成为美国黑人的统治者。’他说:‘不错,不错。’然后开始在小牢房里走来走去。”
成为黑人的统治者:因此,对于马利克和他的海外祝福者(主要是白人,他们一直在给他寄钱)来说,黑人的存在归根结底只是为了马利克有朝一日能够领导他们。马利克认为自己一直在崛起:最初只是西班牙港千千万万受过半吊子教育的游荡者中的一个,然后成了海员,成了诺丁山的皮条客和黑帮成员,然后是伦敦的x,三十七岁时,成了“整个白人世界最著名的黑人”。一九七一年一月回到特立尼达时,他的身份是伦敦的成功人士。“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出人头地,”他对特立尼达《快报》的记者说,“我已经出人头地了。”但他相信他可以“帮一帮”这里。“我对竞选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我唯一理解的政治是革命的政治——改变的政治,创造一个全新体制的政治。”
革命、改变、体制:伦敦的话语,伦敦的抽象理论。已经纠集起自己的团伙、拥有自己的“公社”的马利克可以用这些话语支撑起他想为之赋予的任何含义。在伦敦,有人盼望着马利克——他们自己的黑人,纯粹的黑人——在特立尼达建立一个新政府。他们开过一次会,还做了记录。新政府将资助世界上第一所“国际另类大学”,这将成为“反主流另类文化的基地”。话语,更多的话语:“我不能透露细节,”马利克说,“但可以公开的是,这所新大学将成为一种全新的健康生活方式的试验室。”但是——x发出了他永远的警告,永远让人激动、永远让白人受用的警告——来到马利克的特立尼达的每一个白人(空中客车公司的服务保证所有的国际化都市都跟达特立尼达相连通)都必须记住,每个黑人心中都有“对白人的正当仇恨”;这些白人还必须设法克服这一事实:他们“所属的种族是压迫者”。
这位领袖,这位独一无二的黑人发言人是危险的,因为他怀着对白人的正当仇恨;但是审判他的时候,观众们心情愉快,甚至表现得有些欢快。没有人嘲笑他,他是一位殉道者,为了一项不存在的事业。只有西蒙兹——那个在六周的逗留期间“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的白种女人——只有她从英格兰飞来特立尼达,握紧拳头给了摄影师一个示威的镜头;但她兜里装着一张回程机票。对特立尼达大众来说,马利克成了一个“角色”,一个狂欢节人物,那个在耶稣受难节被沿街喊打的笨头笨脑的犹大。这才是他在伦敦的角色,即便是当他以x的身份在报纸上声名远播时,他也仍然只是一个以军人自居的小丑,没有追随者的领袖,既没有权力,也不是黑人的黑权运动人士。他甚至不是黑人,他是一个“浅肤色男人”,是半个白人。用特立尼达人的话来说,这是整个玩笑中最香甜的部分。
2
马利克是到了伦敦才变成黑人的。也许只有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黑人时——他很清楚,只要时机一到,他就可以轻松脱身,玩起另一套游戏——才会这么乐此不疲、兴高采烈地经营这个角色。他浅薄无能,毫无创见;但他感觉到,在英国这样一个褊狭、富足而且安逸的地方,无论对于左派还是右派,种族都是个带有娱乐性的话题。于是,他就当上了娱乐明星。
他是x,是好战分子,是那个威胁说下次就要开火的人;他也是毒贩和皮条客。他是每个人的黑人,但又不是典型的黑人。他只有两个想法是原创的。一个想法是,西印度群岛驻伦敦特派使团对西印度国民的关注太少。第二个想法更古怪:特立尼达警察的制服应该换一换了;但这个更像是他的偏执,算不上想法。此外,其他所有东西——他的每一种态度,每一种立场——都是借来的:从采用“x”的名号到皈依伊斯兰教,从批评白人自由主义者(“他们在毁掉黑人”),到指责黑人中产阶级(“他们不了解贫民窟的人”)。他是个十足的以伦敦为背景的六十年代黑人;他缺乏创见,具有可塑性,有能力把自己打造成符合人们口味的黑人,这些特点恰好让他成了记者乐于接受的人。
“迈克尔·x告诉过我,”理查德·内维尔在《游戏权力》中写道,“白人里面,肯听黑人说话的只有嬉皮士。”马利克总喜欢以黑人的身份出场。一九六五年年底,他动笔写自传(这本自传后来改由一个英国人代写,一九六八年出版,书名是《从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到迈克尔·x》),他把手稿寄给一位英语辅导老师,对方寄回了一份长长的备忘录。“……在这风云际会的时刻,你可以观察一下全世界范围内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广泛采用南非、罗得西亚、英国、葡萄牙和美国的例子来诉说白人社会的冷漠。运用奴隶制以及不久前发生在奥斯维辛和贝尔森的犹太人大屠杀等素材……第十五章,你应该强硬地或是带有威慑力地结束于‘这是我的信念’。在这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一个流离失所的黑人的真实陈述……”
就这样,除了陈词滥调,还是陈词滥调。马利克通过“反主流文化”习得的一套关于种族问题的陈词滥调,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前革命时代的色彩。他写过一篇寓言,投稿目标无疑是地下媒体,寓言讲的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犹太人杰克和一个黑人(马利克自己)的故事。“我们的共同点仅仅是我们都有两只手、两只脚和一个头。我必须承认,我的身体看起来更漂亮,他们绝对无法媲美,因为他们的身体覆盖着一层惨白的病态皮肤,就连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哈罗德在我们过往的谈话中表达了他的渴望:他想找个地方晒晒太阳,改变一下自己。我看出了他的意图,因为当他这样说时,他的目光在爱抚般地掠过我那泛着黄金光泽的美丽的棕色皮肤,我从我的非洲〔插入:和葡萄牙〕祖先那里继承来的皮肤。”
“像我们三个这样来自不同种族的人是很难沟通的。”但他们是好朋友,愿意袒露自己“最隐秘的欲望”。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想要寻找真理。“杰克的欲望没那么简单”:犹太人杰克想要“为人创造些什么,跟他最亲近的当然是犹太人,犹太人能创造出他们需要的任何东西,金钱、衣服、工厂”。而马利克,那个黑人,看到“我们三个不同种族的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隔阂,因为我要寻求的是幸福,为自己创造欢乐,让别人听到我的欢笑,我要去给予……这种差异令我们陷入了奇怪的矛盾境地:当我拿出一件小礼物送给寻求真理的人时,他会用探寻的目光在我微小的动作中寻找更深的动机;而当杰克做好一件衣服,我说‘真好,我能不能有一件?’时,他会告诉我:x英镑”。
马利克请人代笔的那本自传销量惨淡,大部分被一个白人赞助者买下了。书的基调是义无反顾的欢快,充斥着对性和派对的描写——那位影子写手轻而易举地把受压迫的黑人变成了放纵的幽灵,你在有些章节中能察觉到,把《迈克尔·x》编成音乐剧的念头让这位写手冲动不已。但整本书的可读性比较差。
这本书没有讲述主人公的生活经历,也没有呈现他的人格发展历程。自述者一出场就是伦敦的x,昔日的黑人皮条客已经洗心革面,变成了今天的黑人领袖,他假定读者对他的往事已经了如指掌,现在他所关心的只是如何尽情地向读者呈现他的各种黑人角色。围绕着他的各种事件混乱地堆积在一起;他没有一个核心人格,有的只是一连串杂乱无章的角色。第一百一十六页,当自述者跟一位身份不明的年轻地产富翁见面时——富翁对艺术感兴趣——读者突然发现,自述者是一位画家(“我画的抽象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肖像画”),他用了十七行文字支撑起这个角色。他的其他角色——黑人诗人、黑人作家,甚至还是一所号称“伦敦自由学校”的“基础英语”教师——也同样突然,同样成功,也几乎同样的简短。
自传中唯一值得关注的另一个角色是马利克的母亲,她跟马利克一样令人费解。她一开始表现为一个残暴的老派黑种女人,注重外表,总是宣扬白人的美。她不喜欢儿子跟黑人小孩一起玩耍,也不喜欢他把手弄脏;她是个势利眼;在西班牙港的市场上,她不肯跟小贩讲当地的法语土话,而且坚持让自己的儿子讲英语;她送儿子到“高级”学校上学。这些叙述虽然很夸张,但里面包含着一定的逻辑。然而翻过二十页后,这位母亲突然变成了一个酒鬼,她歇斯底里,喜欢吵架,穿着黑人妇女那种让人厌恶的衣服。一天,儿子发现她睡在关家禽的笼子里,她说她已经把笼子改造过了。突然,她又变成了一个精明的骗子;突然,她来到了伦敦,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生意红火、性格欢快的妓院女老板。
这位领袖的童年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热爱黑人的叛逆者,自述者强调的重点错位了。然而跟他母亲有关的事实对他来说又太重要了,没有办法略去不谈。但这些事实散落在那些离经叛道的猎奇题材中间,掩盖了一种比说出来的状况更深的痛苦。把这些事实拼凑完整之后,我们发现这位领袖的童年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解读。
马利克的父亲是葡萄牙人,是一个店主,他后来离开特立尼达,去圣基茨岛做生意了。他母亲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黑种女人,来自巴巴多斯。在特立尼达,她是个外乡人,尤其是在西班牙港的贝尔蒙社区,这里是中底层黑人的聚居区,大家爱抱团,很排外。她的举止和口音跟当地人都不一样,如果她不讲当地的法语土话,那是因为她不会讲。她是一个带着“红皮肤私生子”的外乡人,跟她同居的黑人出租车司机从不允许她忘记这一点。(他常常对她说,她从葡萄牙人那里得到的一切,就是一个大敞的阴户和一个红皮肤的私生子。自传里没提到这一点,这是马利克在受审时说的。)
母亲因为儿子而丢脸;儿子在西班牙港长大,上了圣玛丽学院(一所专科学校,但不是什么“高级”学校:一个学期的学费只要三英镑多一点),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家庭生活,母亲令他丢脸。她没受过教育,酗酒,恶毒;母子二人相互折磨。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从她身边逃走,跟朋友一起去山里。有一次,他把她所有的衣服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了。但无论他走到哪里,她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在公共场合大出洋相,即便在他被学院开除之后,即便在他长大成人之后。为了摆脱她,他只好去当船员,离开特立尼达。他想过去圭亚那定居,最后还是去了英格兰;而她居然尾随他来到英格兰,穿着一身红色浴袍,在滑铁卢车站从一列水陆联运的火车上走了下来。
一九六五年,当他在伦敦声誉鹊起,当他在自己眼中已经出人头地的时候,他拿起笔给母亲写了一封信。
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伦敦
亲爱的妈妈: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头好疼,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因为我已经不再害怕。我是个黑人,你告诉我,我不是黑人,这不是真的,我试过不做黑人。让我曾经感到羞耻的,不是因为我是黑人,而是因为你。首先,我想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写这封信,那是去年的事。我在家里,史蒂夫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你的事,好吧,你被逮捕了,六十多岁了因为经营妓院而被捕。我本来可以试着去理解你,我可以去怪罪任何人——白人、我父亲、我——来为你开脱,但是,当你说你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字不受污损,而把你的名字说成“德·弗雷塔斯”时,一切都结束了。那天的事,已经过去了x个月,直到现在,我才从打击中恢复了一点,可以就这件事情说点什么。我不恨你,我不可能恨你,我愿意这样想:你那样做是无心的。但我得说,你干的另外那些可怕的事情也是无心的,你曾经动不动就羞辱我。你干一件事情之前,通常会想很多很多。你还记得吗,在特立尼达,当你还跟你的丈夫住在一起时,他躺在床上,你把开水浇在他身上,这件事情你是处心积虑的,是不是?你一定出去……
她跟那个男人上了床,等他睡着了,就起身出去,她事先烧好了水。这起事故没有写进自传,其他所有的都写了。然而在添油加醋的传奇叙述中,激烈的情感和痛楚都消失了,一切都被简化,经过了根本的变形,呈现给读者的是对这位领袖童年时代的更为平缓的陈述。
这封信是马利克写过的最真实的文字,也是最感人的。它解释了很多:改名(从德·弗雷塔斯到x);多重人格;急于取悦他人。在这个种族娱乐明星的小丑举动下面,隐藏着真正的折磨。黑权运动为马利克的生活赋予了秩序和逻辑,为他提供了一整套体系。事实上,他没有能力写一本书,但自传前言里的说法对他更有利:这本书之所以要请人代笔,是因为黑人英语跟白人英语不一样。
一位伦敦记者在塑造马利克的过程中发挥过一些作用,他说:“迈克尔搭媒体的车,媒体也搭他的车。这个过程中一个怪物长成了。”怪物已经存在;但这种批判里面隐含着一些东西。马利克是英国的产物。英国给了他朋友,教给他什么是优雅,让他在报纸上出名(似乎是好名声),还给他钱。英国总是给他钱;没有谁像他这么需要钱,因为他要完成那么多为黑人谋福利的事业。比如说一九六六年年底,当他妻子因为拖欠按揭款而收到律师函时,他突然想到,西印度群岛人在法庭上需要有过硬的辩护律师。他让人们对这项事业产生了兴趣。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版的《伦敦奥兹》宣布,西印度群岛人需要法律援助,文章顶端用粗体字印着处方:“‘辩护’需要钱。钱款汇往: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利斯公馆,格兰提利路,w9。”
英国让马利克的很多事情变得轻而易举,但英国最终又废黜了他。马利克夸大了他在报纸上的名声的重要性,高估了那些给了他一席之地的边缘人群的重要性。他是娱乐明星,是戏剧演员,但不是唯一一个。他没能理解中产阶级当中的这部分人:他们只知道这一切都很安全,他们没有观点,只有一些反应和零星的冲动,有时候沉溺于游戏;他们追赶“革命”的脚步就像追赶剧院的潮流,这些革命者会奔赴风起云涌的革命中心,但兜里都揣着返程机票;对他们而言,马利克风格的黑权运动就像一座既富有异国情调、又没有危险的妓院。马利克自以为享受着跟他的支持者同等的安全保障。一天,他半涂鸦(“没钱”)、半记备忘录(“律师来函”)似的写道:“伦敦就是我继承的遗产,整个伦敦。”
他的名声没有持续很久:始于一九六五年,终结于一九六七年,他因触犯《种族关系法案》(一九六五年颁布)而入狱的那一刻。这一切的开端是一九六五年七月,科林·麦克拉什在《观察家》的一篇主打文章中说,英国存在着一个好战的黑人组织:种族调整行动社(raas),它拥有四万五千多名成员,是由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在近乎秘密的状态下”创建的。“有些外来移民,”麦克拉什报道,“已经开始称他为‘迈克尔·x’。”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革命的狂热……几乎遍及全国的组织……令人生畏的专业性……地下行动的组织技巧……基层系统……活动经费来自捐赠和德·弗雷塔斯本人……组织者都遵循最优秀的革命传统,只拿微薄的报酬……一个腼腆、有教养、极度聪慧的人……让黑人的苦难发出了最真实的声音……一个朋友说:‘让迈克尔这样的人产生,这是对人性的犯罪……’”
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如果说其中包含着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那完全是因为马利克呈现给麦克拉什的正是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和所有好故事一样。根据马利克三年后出版的自传来看,麦克拉什发表这篇文章时,马利克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一个美丽的白人寡妇身上,他叫她卡门。卡门三十岁,“体态婀娜多姿”,而且很富有。有一次,她打开手袋,给了马利克“一叠十英镑面额的钞票”;还有一次,她填了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给他。她给的一切,他照单全收——“我确信,那天晚上,贫民窟在黑人身上生成的皮条客成分在我身上起了作用。”——但全是为了事业:种族调整行动社。然而,他仍然很痛苦:“我的演讲越来越尖刻。”他身边还有南希,另一个白种女人,她成了他固定的女朋友。卡门不得不离开。“卡门一走,raas就不再有收入了。”在四页的篇幅中(其中包含卡门的故事),raas的成员数从六万五千名“在册”人员跌至两千名“中坚分子”。
马利克迷恋他的公众影响力。他把英国报纸上所有关于他的报道都剪了下来,进行归档:无论报道是微不足道,还是至关重要(《每日电讯》一定是他曾经最喜欢的报纸)。麦克拉什的那篇文章他保存了两份。他制作的raas宣传册,其实就是迈克尔·x的宣传册,塞满了媒体报道(宣传册里除了迈克尔·x,谁的名字也没提到),从麦克拉什的文章中摘录了两段话,跟《每日镜报》、《每日电讯》、《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平新闻》和《纽约时报》的引文放在一起(“学生、知识分子、温和派以及激进分子都是他要争取的对象,有些人已经被他征服”)。
raas当然是个玩笑。这个首字母缩写在牙买加是脏话(但在特立尼达不是),也是“屁股”的变体。这是一个粗鲁的玩笑,马利克在自传里对它的词义做了更加荒诞的扩充:“首先,在西印度群岛的语言中,raas指的是吸经血的布。它有某些象征意义,象征着黑人的生命之血长期以来是如何被耗尽的。其次,它类似于非洲语言中的ras(来自阿拉伯语的ra's——头),意思是统治者或领袖。”这是一个“颇带挖苦意味的”玩笑;只有当一个人觉得时机一到就可以从自己的黑人角色中脱身时,他才开得起这样的玩笑。
马利克的黑人身份其实非常荒诞:他既不是美国黑人,也不是西印度群岛黑人,而是来自特立尼达的红皮肤男人,他装扮成漫画版的美国黑人,表演给英国观众看。西印度群岛黑人不同于美国黑人。美国黑人是遭到排挤的少数。而在西印度群岛,黑人占大多数,而且掌握了政权,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传统。特立尼达的黑人舞蹈家博斯科·霍尔德当时在伦敦,他说:“听说x这个家伙时,我想:‘这是一个从我们那里来的骗子。’我希望他好,因为他在英国,也因为他们告诉我,他是特立尼达人。”这就是西印度群岛人的态度:他们认出了小丑,并且把他当成小丑来接纳,但是除此以外就跟他保持距离。马利克的公众影响力偶尔也会让个别的学者、作家或政客激动。一九六五年,麦克拉什的文章发表后,特立尼达的反对派领袖——主要是印度人的政党——就曾想过邀请马利克回特立尼达助选。
但马利克从未掌控过这些人,在伦敦,他也并不真正需要他们。马利克刚刚认识了一个西印度群岛人——他最后成了马利克的政治代表——他是来自特立尼达的年轻人斯坦利·艾博特。他和马利克一样,是个专科学校的辍学生,也和马利克一样有着西班牙或葡萄牙祖先传给他的红皮肤(艾博特有时管自己叫“德·皮瓦”)。一九五六年,十九岁的艾博特来到英国,很快就开始在伦敦游荡,一个迷失的灵魂在警察局留下了一项又一项记录:一九五六年,蓄意破坏罪;一九五八年,强行入室;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二年期间,在教养院接受监管;一九六四年,人身侵犯。
当时跟马利克关系最密切的西印度群岛人是史蒂夫·叶芝,除了是真正的黑人,他跟马利克在各个方面都很像:他们都来自西班牙港的贝尔蒙,都是那里的边缘人。史蒂夫·叶芝(很快会有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他被圣玛丽学院(马利克的母校)开除了,原因是他让卡梅尔派改革学校的一个十四岁女孩怀孕了;他又去了另一所学院,十六岁时,他跟另外九个人一起被指控轮奸了贝尔蒙女子辅导站里的一个女孩;他被判无罪,但已经名誉扫地,家里人把他送到了英格兰;他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但很快就惹上麻烦,没请假就离队了;他的背部在一次斗殴中受了重伤,留下了一道伤疤。
没有负责任的西印度群岛人的支持,原本会给马利克减分。但马利克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优势;美国的黑权运动为他提供了一个完备的体系。如果受过良好教育的西印度群岛人不愿意跟马利克有瓜葛,那只是因为这些黑人布尔乔亚和知识分子——“这些少数中的极少数”——切断了自己跟“贫民窟里的人”的联系。在马利克的话语体系中,凡是没有离经叛道,凡是受过良好教育、拥有技能或职业的黑人,都不是百分之百的黑人;他不需要任何人来跟他达成一致。真正的黑人是更质朴的。他住在一个叫“贫民窟”的地方,那里极其糟糕,却有着令人忌妒的欢乐;而且在贫民窟,黑人生活在犯罪的边缘。他是皮条客,是毒贩;他行乞,也行窃;他就是那个魅力十足的黑人;而如今,这个黑人已经出离愤怒。结果,真正的黑人就是像马利克这样的人,而且只有马利克才是他的代言人。
马利克打造的黑人革命者形象在很多方面都像我们所熟悉的铤而走险的怪胎。但这个形象是为一个孤陋寡闻的市场打造的,马利克凭借着灵敏的直觉,本能地把握住了英国报纸想要什么样的黑人,愿意容忍什么样的黑人。一九七一年八月九日的《卫报》,吉尔·特威迪让英国人的容忍底线一目了然。
那天,特威迪在她的版面上报道了两位黑人。一个是安妮·p.巴登,华盛顿一所黑人专属小学的“辅导员”。特威迪对她百般刁难。安妮·巴登想谈谈她的工作,而特威迪想听的是种族问题、毒品问题和黑人的斗争情绪。他们给学生播放一些关于毒品的影片,安妮·巴登说;他们“谈论过”奴隶制、黑人在南方的社会地位之类的问题;她不觉得她的学生有任何斗争情绪(有些学生只有四岁,年龄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但你们讨论过马尔科姆·x,或马丁·路德·金吗?安妮·巴登,你本人是如何意识到种族偏见的?情况真的有所改善吗?有多少美国人把黑人当人对待?大多数还是一半?你的学生有一星半点的工作机会吗?各类职业也许没有对黑人紧闭大门,但黑人找工作是不是更困难?特威迪的提问已经由暗示引导升级为固执己见,当她流露出“你是黑人,因此你的教学工作纯属浪费时间”的意思时,安妮·巴登只好请她的采访者喝点茶。“她显然觉得很尴尬,”特威迪评论道,“整个提问让她很尴尬。”
而对另一个黑人,一个男人,特威迪的采访时间要长得多,也给了他更大的版面。他是美国的黑人穆斯林,到英国来“推广”他的自传。我们不清楚他靠什么谋生。他在加利福尼亚开办了一所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但他不在那里教书,因为他恨白人。“即便是纳粹党卫军在‘犹太佬’这个词中包含的轻蔑也无法跟他对白人的轻蔑相提并论。”特威迪评论道,但他不想把自己的仇恨发泄到两岁大的孩子身上。“如果你要杀人,一定要有意义。你可以因为一个人邪恶而杀他,但不能因为他是白人……他们管叫我黑鬼,但我创造出了自己的黑鬼。我的黑鬼就是我,英俊到不可救药,撩人的古铜色皮肤,极度能言善辩。”特威迪被他迷住了:“这个黑人是个英俊的男人,一个戴着一只金耳环的强盗……高大,精干,醉心于暴力,他的暴力有时是赤裸裸的,有时裹上了一层甜言蜜语的糖衣:就像肾脏被猛击一下那种甜蜜。对待女人时,他的暴力戴上了面具,转变为性爱的话语……”
“在我看来,”特威迪总结道,“巴登小姐的消极比哈齐姆·贾马尔先生的愤怒更让我感到沮丧,感到未来没有希望。”哈齐姆·贾马尔,这就是那个戴着金耳环的强盗的名字。他到英国来兜售的那本自传,内容老套,为六十年代层出不穷的黑人自传增添了最新的一笔:贫穷,自怨自艾,毒品,伊斯兰,改革,名流,性,仇恨。他声称自己是神,这为他在电台节目“世界大同”中赢得了一次以“奇点”身份亮相的机会。但他似乎没有告诉特威迪,他是神。也没有告诉她,如果他没有在他的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教书,那是因为那所学校只坚持了一年,只有一个老师,而且十五个月前已经关门了,如今,那所学校只存在于他随身携带的小册子里。至于安妮·巴登,无疑已经回到了华盛顿那所小学,辅导着上千名学生。
六十年代后期(特威迪的文章发表于一九七一年),马利克对英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黑人有着很准的直觉。但他这个角色是消耗性的。这个叛逆的黑人不能有工作,即便他想有也不行;他不能显得像是蜕变到了“消极状态”;他只要稍微安顿下来就会名誉扫地。虽然没有人指望他去实践他发出的威胁,但这个可怜的黑人必须永不间断地表演下去。
一九六七年七月,马利克去雷丁演讲,为当时更具国际声望的斯托克利·卡迈克尔补缺。听众来自不同的种族,大约有七十人。“你只要看到白种男人伤害你们的黑种女人,立刻杀了他。”这番话没有什么危害,只是他一贯的余兴节目。但根据《种族关系法案》,马利克被起诉了。审讯时,马利克让记录员坐下来,“放轻松”;他先把《古兰经》用温水抹了一下,然后把手放在上面起誓;他还获准在作证之前举行伊斯兰的“告解”仪式。他被判入狱一年。有人把报纸上关于他的审讯的报道统统剪了下来,帮他归档。但狂欢节在那一刻骤然而止。
一九六五年四月,他声名初起时,曾经写信对母亲说:“我不再害怕。”早年生活的各种痛苦都淹没在这个种族喜剧演员的角色中。而现在需要他亮出底牌了。他的黑权运动在英国毫无势力,他在报纸上的名声也保护不了他。他找人代笔的自传《从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到迈克尔·x》在他服刑期间出版,评价很糟。他的公众影响力减退了。八个月后他出狱时,电视上提了一下,但根本算不上什么事件。狂欢节的元素却依然顽强地活着:监狱门口站着一个迎接他出狱的黑人,这个人在x的事业上越走越精,已经给自己取名“弗雷迪·y”。但马利克已经变了。
他计划写第二本自传,一开始想到的书名是《我的raas岁月》,这还是以前的那个马利克,还是以前的那个笑话。但随着他的想法逐渐黯淡,他把书名改为《幻影安魂曲》。“幻影”指的是什么?是英格兰,还是他自以为的他在英格兰的地位,抑或是他的x生涯?
后来,他开始写一部关于自己的小说,在这篇又长(至少有五十页)又粗糙的作品中,字里行间开始明显地流露出怨怼,怨怼很快积淀成憎恨,他憎恨的对象不是白人,也不是英国人,而是他所了解的英国中产阶级:他们拥有金钱和社会关系,他们对他的“恩赐”饱含着这个词的双重含义;他们安全无忧,无所不能,他们轻视黑人,却为他着迷。在这部小说里,他孩子气地把幻想嫁接到事实上(他就是他自己,用了自己的名字),他把英国中产阶级对他的迷恋转变成了敬畏,甚至变成了爱,然后,出人意料地变成了恐慌。故事的背景不是伦敦,而是圭亚那。马利克让自己在那个国家成了一名英雄,一位伟大的演说家,街上有人高喊着要拥立他为国王。
马利克很难按照计划行事,他总是从一个事件跳到另一个事件。但这次出狱后,他似乎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真正的权力。一九六八年,他加入了黑鹰党,那是一个黑人的幻想组织,他们的目标是成为诺丁山版的黑豹党。马尔科姆·x,迈克尔·x;黑豹党,黑鹰党。黑鹰党的“首相”是特立尼达的一个前钢鼓乐队成员,他给自己取名达克斯·阿旺苏。马利克成了他的“不管部部长”,还乘坐包机飞到蒙特利尔,出席了黑人作家大会。部长,作家;他发现自己在芝加哥和多伦多的黑人中间享有特殊的声誉:他是唯一一个在英国因《种族关系法案》而入狱的人。“是旅行第一次让我发现自己是个英雄”:这句话出自他为《幻影安魂曲》写的笔记,笔记中还写了他对自己早年“皮条客·x”的职业生涯的看法。“英雄形象到了国外更高大。”他不知怎么成了举世公认的英雄:他开始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
第二年出现了更进一步的证据。地产富翁的儿子奈杰尔·萨缪尔给伊斯灵顿的“黑人之家”项目捐了款。他们租下了几间商店和办公室,租期为二十一年,准备把那里变成黑人的“城市乡村”。这是一场翻身仗,展现了黑人革命运动中“黑豹”般创造性的一面。但马利克毫无才干。相信黑人之家就是相信魔法,就是在分享马利克半信半疑的信念(这个骗子的半疯状态让他显得很有说服力):是话语和宣传让所宣传之物变得真实。不到一年,黑人之家就摇摇欲坠;就像哈齐姆·贾马尔的马尔科姆·x学校,就像raas,就像“黑鹰党”,就像很多黑人发起的事业——他们行动并不是出于使命感,而是任凭自己堕入表演的陷阱:在外国人面前表演黑人——黑人之家也只存在于它的宣传册和信头里。
“黑豹组织这类美国原型出现了,它有自己的基地,需要复制品,但这个民族却在鼓励独一性。”这段话出自他为《安魂曲》写的笔记,读起来像是试图把黑人之家的失败合理化,暗示失败本来就在他的计划之中。不过,马利克在那一年尝试了很多事情,他开始放眼英格兰之外。他和奈杰尔·萨缪尔一起乘坐包机去了廷巴克图,然后去了几内亚跟斯托克利·卡迈克尔会面。他派了一个半文盲使节拜访了位于亚的斯亚贝巴的非洲统一组织。他还跟史蒂夫·叶芝一起去了特立尼达,奈杰尔·萨缪尔也在这次旅行中留下了匆匆的身影。王位呼唤着一个黑人的国家,每一件事情都在指向通往特立尼达的最终回归。
一九六九年的特立尼达正在走向一场革命。埃里克·威廉姆斯的黑人政府自一九五六年上台以来一直在掌权;当年把威廉姆斯送上台的种族狂热现在差不多要把他赶下台去。在这个刚刚独立的岛国,政治生活是一潭死水;知识分子觉得自己被新人的新政治排除在外;美国的黑权运动南下来到特立尼达,在普遍的不满情绪中激起了新的波澜。美国的黑权运动是装备不良的少数群体发起的抗议。然而在特立尼达,黑人占百分之五十五,亚裔和其他少数种族被排除在政府权力之外,在这里黑权运动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一些非常古老的元素被置于理性抗议之上:一种神秘的种族感以及对即将到来的救赎的千年期待。
没有规划、没有首领的革命本来是马利克可以利用的局面。但他没能制造出一个良好的政治开端。他跟罢工的巴士司机一起在街头“游行”,但当他发表演讲时,司机们感到很困惑,马利克没有讲他们的事业,而是大谈自己的狂想:特立尼达的警察需要换一套制服。
他也谈到了“公社”。西印度群岛种族政治的过于简化和愤世嫉俗让特立尼达的左翼记者兼学者伦道夫·罗林斯感到厌倦,于是在一个星期天,他去了海边那栋房子,马利克的公社准备建在那里,马利克也暂住在那里。马利克播放了斯托克利·卡迈克尔的演讲录音,在场的有史蒂夫·叶芝和一批年轻的“随从”。“他们完全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罗林斯说,“对指令不假思索地做出反应。马利克的女儿病了,马利克对其中一个人说:‘去,找医生来。’那人说不知道去哪里找。马利克说:‘去,找医生来。’我厌倦了坐在那里看着这个人摆出一副阴森的面孔,满口胡言。我退出房间,朝海边走去”。
无论如何,马利克在特立尼达已经有了一批“随从”。马利克在奈杰尔·萨缪尔之后偕家人返回了英格兰,史蒂夫·叶芝留了下来。在英格兰生活了十三年之后,叶芝回到家乡,再也没有离开。一九六九年,马利克频频来信,说他在伦敦忙于黑人之家,在非洲跟奈杰尔·萨缪尔一起奔波。十月,马利克向“全体弟兄”发来问候,并向大家允诺,萨缪尔还会再来看望他们;十一月,他在信中宣布自己很快就会回来,一行十三人。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但史蒂夫·叶芝仍然在等他。一天,叶芝的父亲问起他跟马利克的关系,他说:“说来话长,爸爸。”说来话长:史蒂夫·叶芝,黑人,健美,有着“柔软的头发,那柔软、卷曲的头发让你忍不住想去抚摸”,而现在的他背着一道来自英格兰的疤痕,有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顶着伊斯兰果实组织最高统帅的头衔,还是马利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
他曾是“每个贝尔蒙少女心中的恋人”,一个当年与他相识的黑种女人再次爱上了他。
他说他再也不想回英格兰。他一直不肯多说他在伦敦的生活和他在空军的那段经历。他常常告诉我,如果我在伦敦认识他,根本不会跟他说话。史蒂夫以前有很多朋友,但他从伦敦回来后就变成了一个孤僻的人。他不喜欢派对,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他散步,每天晚上都散步。只要在西班牙港,他就会绕着萨凡纳散步,有时候停下来喝点椰子汁。如果我跟他在一起,他有时候会在一把长椅上坐下来,跟我聊天。他不工作,但手上总是有钱。他告诉我,他是飞机机械师。我问他,为什么不在航空公司找份工作?他说,他不想受约束。他从来不跟我说他的想法,但他读了很多书。卡斯特罗,切·格瓦拉。一时间,你会觉得他属于黑人的舞台,但接着他就会告诉你,他跟那个白种女人生活在一起,还跟她生了两个孩子。你搞不清楚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觉得有些无聊。他有时候在等电话,然后那个约好了暗号的电话就会打过来。他绝对是在等着迈克尔。我们一九七〇年分手了,说分就分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狂欢节的时候。
那年狂欢节,一直在走向成熟的黑权革命来到了特立尼达。西班牙港每天都有反政府游行;革命宣传册随处可见,甚至在学校里都看得到;军团中的几个分队宣布支持游行的人。革命风潮甚至感染了亚洲人居住的农村。一种无政府状态自动爆发了:一个人道主义的社会按照它对秩序的期望和对救赎的不同理解而四分五裂。然而警察手段强硬,不需要委内瑞拉和美国前来增援。暴乱渐渐平息了。
史蒂夫·叶芝没有参与这些事情。事后,马利克对革命也说了些尖刻的话。“我不理解,这些人怎么会死心塌地地听信那些政治上的胡言乱语。”特立尼达的《快报》报道了他的评论,“他们想要获得权力或者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但这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这现在成了他的套话,或许也是他的幻觉:他在英格兰的时光是艰苦努力的时光,他通过艰苦的努力成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而现在有很多虚假的黑人在妄想着不劳而获。有人批评他的黑人之家开支不当时,他也摆出这种姿态来反击。他还用这种姿态告诉人们,尽管他错过了特立尼达的革命,但他才是这场革命真正的领袖。黑人存在的意义只在于被马利克领导:生活还没有追上艺术的脚步,但表演已经不再是表演:通过杂耍与欺诈,失望与自欺,马利克终于到达了每个追逐权力的种族主义者占据着的位置。一九七〇年三月,特立尼达革命刚刚结束,马利克就马上着手他规模最大的筹款活动,准备在返回特立尼达之前聚敛大笔款项——他采取这一举动绝不是巧合。
他发布了“黑人之家建设项目筹款呼吁书”。他请伦敦主教为“即将加入黑人之家的成千上万的人”,就他们的“灵性需要”,“提出睿智的建议”。他向查尔斯·克罗尔发出了更直接的呼吁:“……一种精彩绝伦、举世闻名的现实……独一无二的项目……让我们告诉世界,英国没打算退出这场文化与进步的伟大竞争……”
同时,马利克咨询了pea国际公关公司的帕特丽夏·伊斯特,伊斯特曾经负责过小萨米·戴维斯在英格兰的公关工作。伊斯特提出,她将“亲自”打理这位客户的事务。她说,黑人之家应该马上注册成一家慈善机构。她认为,他们应该在全国开办一系列黑人之家。她概述了一套宣传攻略,其中一项是“为了社群的总体利益,应该把迈克尔·x变成家喻户晓的名字”。她还提出了一些后续计划。服务费用方面,pea第一年将收取三千五百英镑(不包含对外的开销),每个季度初预付。这也许不是马利克想听到的,于是,根据伊斯特现在的说法:pea跟马利克“失去了联系”。
马利克决定依靠自己。他炮制出一封以“和平与爱”为主题的标准劝募信:“……文化差异不应该妨碍人们和平共处。有文化的人是平等的真正使者。”一封商业气息更浓厚的信寄到了加拿大人寿保险公司,遭到了回绝。祺达实业回绝了两次。查尔斯·克罗尔没有回复,马利克去信提醒,克罗尔的秘书回绝了他。
到了这一步,马利克一定开始感觉到,他的“形象”有点不对劲。“弗朗西斯兄弟(计划与发展部部长)”向柯林斯教士发出了邀请,邀请他再次访问黑人之家,“至少可以来共进午餐”。马利克开始写信给各位“亲爱的兄弟”,收信人是剑桥、牛津、雷丁、斯旺西、卡迪夫、爱丁堡、格拉斯哥等地的大学联盟主席,他请他们邀请自己去大学做关于黑权运动或另类社区的演讲。他声称,“大约三年前”,自己曾在以上大多数大学里做过演讲;他诙谐地谈到入狱的事情;搬弄“会谈”、“关涉”之类的字眼;在写给爱丁堡大学联盟主席的信中,他提到了亚历克斯·特罗基、罗尼·莱恩和吉姆·海恩思,称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因为你可能只知道我叫迈克尔·x。”
同时,作为一名穆斯林、“劳作者和生产者”、清真寺的建造者、异教徒的规劝者、年轻人的培训者(“我们可以直接培训五百多人,间接影响到的人不计其数”),他开始对科威特埃米尔的国库展开了攻势。他写信给科威特学联,请他们邀请自己去科威特:“作为我们种族的代言人,英格兰所有重要的大学都向我发出了邀请。”他在写手代笔的那本自传上签了名,寄给了科威特大使馆。无疑是为了追求戏剧效果,他要求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亲自看着它打包,并由外交信使将它连同一封信一起交给埃米尔。他给科威特大使写了两封信,一封信请求大使“接见,哪怕只有五分钟”,信中还请求大使注意另一封信,那封信装在一个标着“x”的信封里。x开宗明义:“正如您所知,这个国家最大的产业主是犹太人,我们的地主是犹太人。必须把他们从我们背上赶下去……我们要求获得直接的财务援助,请您把它当作第一要务。谈到钱的数目,十万英镑是非常实际的,能够满足我们的急迫之需……致以伊斯兰的诚挚,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
他认识一些美国的黑人穆斯林,他们是另外一类穆斯林:住在纽约的黑人区哈莱姆,非常虔诚。他给他们写信,报告自己取得的成功(“城市中的村庄……优美的栖息地”),坦承自己对犹太人的恐惧。他在这里使用的筹款策略跟对科威特的策略相反:先提出强硬的要求,然后说甜言蜜语。“我们迫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当我宣讲信师〔原文如此〕的话语时,我经常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弃,孤立无援。当我们迫切地需要援助而又走投无路时,一个从未跟神圣使徒〔原文如此〕说过话的兄弟往往会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对他讲心里话,他一定会帮忙。’但我心中总有一个地方——也许是因为我有幸能够跟他坐在一起,看着他的眼睛——让我觉得我有义务走出去,在巴比伦的荒野上寻求援助。”
后来,马利克在接受审判时对这个时期做出了这样的概括:“我回到英国,开始了结我的事务,变现我的家人多年来在欧洲获得的资产。”
他引导身边的人相信他正在成功地“变现”:钱或者显得有钱可以为他赢得他想要“招募”的人。但他做得过火了。他像是被自己的劝募信所描绘的幻影打动了,开始说着幻想中的数字,落入了自己的陷阱。他说奈杰尔·萨缪尔为黑人之家提供了二十五万英镑的赞助,有人相信了。(据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二日《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洞察”栏目估计,真实数字不会超过一万五千英镑。)但黑人之家的情况看不出二十五万英镑的痕迹;一九七〇年二月,黑人之家付给伦敦电业局的二百三十七英镑的支票被退回了;有人开始觉得,马利克这一年的筹款可能都是为了筹够一笔相当于一百万特立尼达元的财富逃回特立尼达。
“……在发现威胁能够变成现实之前——例如枪击——黑人和白人在组织上的问题。”马利克为《幻影安魂曲》写的笔记非常隐晦。和他的自传一样,马利克经常把一个故事拆散,塞进很多故事里,让原来的故事面目全非。然而他的笔记却能够为我们提供还原故事的线索。“跟外界的关系——我拥有巨额财产的神话——财产是怎么来的。”马利克觉察到他在伦敦的处境越来越危险了。哪怕后来在特立尼达,他的恐惧也没有消散——也许有人恐吓过他——他总是担心他的孩子会被绑架。
马利克又惹上了官司。那一年早些时候,马利克和他的七个追随者因勒索一位伦敦商人而被起诉。“本地的一个犹太商人”,马利克在给一个美国黑人穆斯林的信中写道。整个故事错综复杂,涉及一个职业介绍所、一个美国黑人、一份工作和一枚抵押的戒指。涉案金额很小,只有五英镑。但那个商人被套上了狗项圈,绕着黑人之家走了一圈,于是案子引发了关注。不知基于什么考虑,马利克给新华社写了信,请他们关注这个案子;整件事像一场“闹剧”,但是到了十一月,当马利克和他的五个手下在老贝利受审时,事情变得严肃起来。
逃往特立尼达刻不容缓。黑权运动为马利克提供了一整套思想体系,即便在这种关头,他还是可以自圆其说。他接受采访,上电视,他此时的言论与黑豹成员如出一辙。他准备放弃黑权运动,他说,从今以后,他将全身心地投入建设性的工作。他把黑人之家交给斯坦利·艾博特管理。艾博特来自特立尼达,史蒂夫·叶芝不在伦敦的这一年,马利克跟艾博特的关系格外密切。艾博特面色发白,恍惚的眼睛有些浮肿,身高五英尺六英寸,虎背熊腰,线条干练有力,胳膊上的肌肉极其发达。他三十三岁,十五年前离开了家乡,如今已经把自己的生活糟蹋得不成样子,过去两年又因为窝藏大麻、盗窃和斗殴被判了几次刑。艾博特相信奈杰尔·萨缪尔赞助了二十五万英镑,相信马利克很有钱,他对马利克忠心耿耿。
现在,飞往特立尼达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而且有史蒂夫·叶芝在那里等他,可以给他当保镖。但此时,马利克想起了黑权运动革命在特立尼达的失败,想起了他播放过的斯托克利·卡迈克尔的录音,想起了跟他一起游行的罢工工人,他开始担心自己在特立尼达是否受欢迎。一天,他播放着唱片,“安抚”自己的情绪,“因为这座城市充满了——与恶意,而我追求洁净,想说真话,”他拿起笔,给特立尼达总理埃里克·威廉姆斯写信。他写着写着就变得歇斯底里,进入了大麻引起的恍惚状态,“附言”部分洋洋洒洒地写了十七页。
他写下这些文字——和他写下的很多文字一样——是为了解释自己。他早年生活的混乱被他成功地转化为对自己的敬畏,他可以为那些混乱的经历赋予很多种模式。现在,他开始重提童年时代的贫困,说起他的名字德·弗雷塔斯(“这个名字沾满了污秽”),说起他在诺丁山的成功(“在英格兰,从来没有一个黑人像我这样把赌场和妓院经营得那么成功”),说起他的伟大名声(“我知道我的名字家喻户晓”:公关经理帕特丽夏·伊斯提出的“把迈克尔·x变成家喻户晓的名字”显然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写着写着,他对自己变得愈发敬畏。他看到自己“身临险境,生活在真正的前线”,通过这个军事化的隐喻,他把自己在英格兰的生活编织成了一个神话:
我们在这里走钢丝,此时的我们就像敢死队员,你无法从军事上援助我们,但我们可以在这里援助你们。他们不会为了抓住我们而轰炸伦敦、伯明翰、利物浦等城市,必须是一对一,男人对男人,我们严阵以待。德国驻扎着五万两千名英国士兵,但是补给不足,爱尔兰冲突潜藏着极大的危险,很可能让英国从德国抽走九千人,他们的装备很差。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几周前,他们在谈论英国国会的煤气炉,但我们士气高涨。
在英格兰的最后一年,马利克扮演着形形色色的人格,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声音,真实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只要一路鼓吹自己的黑人角色,就会“无往不胜”。
黑人之家在斯坦利·艾博特手里运转了三个星期之后以混乱收场,基本上被洗劫一空。黑人之家的垮掉意味着马利克伦敦生涯的结束。艾博特在马利克离开伦敦的头天晚上见到了他,马利克从一堆五英镑的钞票中拿出两百镑给了艾博特。这是他“变现”的资产:艾博特瞥见了货真价实的财产的冰山一角。后来,马利克从特立尼达给他寄来一封信,上面只写着一个字:“来”。艾博特收到信后,立即搭乘下一趟航班,离开了英格兰。
3
十四年的伦敦生涯以逃亡告终,有人也许会觉得他将从此一蹶不振,但马利克以自由人的身份在特立尼达经营得风生水起,并且持续了一年之久。
一九七一年的特立尼达是马利克最理想的舞台。石油经济令特立尼达相当富庶,在南美,特立尼达的生活水准只有委内瑞拉和阿根廷可以与之媲美。各种舒适的消费品触手可及,很快,马利克就心情愉快地在城郊的阿里玛镇安顿下来,住在一栋透着新气、带大花园的房子里。但因为特立尼达位置偏僻,伦敦、芝加哥和多伦多的筹款中心很容易把它想象成一个贫困的岛屿,一位反对“工业复合体”的黑人领袖为了躲避迫害流亡到此,在“公社”里跟绝望的黑人一起从事建设性的工作,而那些黑人正缺这样一位领袖,另外他们还需要一点金钱的馈赠来启动黑人农业和黑人水果种植业。后来,他们也想发展发展黑人渔业:买一艘拖船(可以通过“跟特拉弗明德的施利希廷造船厂的合同”购得)需要一万八千英镑,但“初步的可行性研究表明,项目利润……可达每月三万多英镑”。偏远的特立尼达向被迷住的岛上黑人允诺着这类可能性,这里万事俱备,只欠领袖。
在特立尼达,马利克让自己显得像是一位伦敦成功人士。他回到特立尼达不久,就找到《特立尼达快报》的拉乌尔·潘廷。“他想让我采访他,提问和回答都让我准备,而且要保证访谈听起来像模像样。他这是在出钱买技能。被我拒绝时,他这么说:‘如果我在英国找不到人替我干这种事情,你以为我是怎么出名的?’”马利克还给一些人看过一封信,据说是英国的律师写来的。信中说:马利克在英格兰不会得到公正的审判。马利克还是很多名人的朋友。有些名人的名字在特立尼达从来没人听说过,而且还会被弄混:费利克斯·托波尔斯基变成了赛庞斯基,或者是托帕娄斯基,还变成了女王的画师,亚历克斯·特罗基变成了托洛茨基。有些人觉得马利克只是在吹嘘。然而一九七一年四月,约翰·列侬成了马利克的座上宾,整个来访被大肆宣扬,扫清了人们的一切疑虑。
现在的马利克功成名就,腰缠万贯,风度翩翩。罗尔·马克西敏是一个租车行的合伙人,马利克是他的主顾。马克西敏身材魁梧,相貌英俊,有一半印度血统,一半委内瑞拉血统。他没有种族身份引起的焦虑,对种族问题也不感兴趣。然而他在商业上的成功(也许超出了他的期望)让他觉得自己受教育的水平不够高,而他记忆中的马利克从未让他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重回特立尼达的迈克尔让我感到惊奇。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很大气。同样一瓶橙汁,如果一个酒吧卖一元,另一个酒吧卖两元,他就会去买两元的。如果你跟他一起去超市,你会看到他把两个手推车都堆得满满的,一个手推车里全是肉。你只听到一片片的肉饼像铁块一样掉进篮子的声音。你知道,那些肉都冻得梆梆硬。他买的肉根本吃不完,你知道有一部分肯定会烂掉。但他就是想做给周围的人看。还有,他从来不跟你讨价还价。我们虽然是朋友,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把那辆车借给我。”他总是说:“租那辆车要多少钱?”他自己有车,但他喜欢租我的车,用来摆排场。他喜欢前呼后拥。“我是领袖。”我很喜欢他。他从不让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而且他总在给予。我现在还留着他送的一双黑袜子。
风度和财富,一位黑人女教师也提到了这两点,她去过马利克在阿里玛的住宅。当时有传言说,她可能会给马利克的孩子当家庭教师,因为马利克害怕孩子被绑架,不让他们去上学。
如果你的烟抽完了,他不会给你一包,而是一整条。软饮料也是整箱整箱地送。迈克尔告诉我,他为这个花了多少钱,为那个花了多少钱;他还谈到他的狗,它们是从伦敦带来的。那座房子的装饰风格也让人惊艳。你会觉得每样东西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无论走进哪个房间,都会发现里面装饰得很有格调。房子很干净,每样东西都是精挑细选的,摆放得恰到好处。
那个在贝尔蒙土生土长的男孩,那个一身洗衣妇打扮的普普通通的黑女人的儿子,如今已经出人头地了。随着他的显达,他的举止也发生了变化。《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一九六五年在伦敦见过马利克,那时他刚刚开始有些名气。“他告诉我,白人是恶魔。我说:‘但你生活在一个白人国家,而且你也有部分白人血统。’他说:‘也许吧,但我的心是黑的,是他们让它变黑的。’我确实被他吸引了,他让我感到兴奋。”一九七一年一月,马利克回到了特立尼达,没过多久,乔可林哥就去查可班纳宾馆拜访了他。
他住在一个带露台的房间里,史蒂夫·叶芝跟他在一起。我发现他努力地想在我面前表现自己——我们在伦敦见面时,他还不是这样。他在向我兜售迈克尔,他整个人的举止都变了。当年在伦敦的大理石拱公寓里,他看上去有点野,有点狂热,让人兴奋,举手投足间带着神经质的颤抖。而在特立尼达,他交叉着双腿坐在一把躺椅里,他的声音变了,变得非常轻柔、非常有说服力。我一下子感到十分惊讶:跟我说话的完全是另一个人。
前所未有的轻柔嗓音,轻松自然的举止: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些变化。马利克是由语言塑造的——他的语言和别人的语言。他总是需要一个榜样来模仿,一九六八年出版的那本写手代笔的自传也许能提供一点线索,告诉我们他这种新的举止来自何处。马利克没怎么提到沃奇曼,此人是伦敦的房产骗子,马利克给他当过打手。但他对沃奇曼的描述带着令人诧异的赞赏。在他的自传中,沃奇曼非常酷,非常有风度,几乎是个好莱坞人物。“一个相貌英俊的男人,有着一张坚毅的面孔。”他在书中以好莱坞的风格出场,坐在一张书桌后面,身边围着几只阿尔萨斯牧羊犬和两个保镖,一个保镖坐着,另一个在读报纸。“他的穿着十分讲究,十分整洁。他讲话非常轻柔,我从未听他抬高过嗓音。简而言之,他散发着宁静的魅力。”住在诺丁山的沃奇曼就像住在自己的“封地”里。而住在特立尼达的马利克也许幻想着,他也住在自己的“封地”里。
乔可林哥想请马利克为《炸弹》撰稿,结果发现他“还没推,门就开了”。马利克写了一系列关于妓院的文章。“他说,他要让妓院从特立尼达彻底消失,否则他不会满意。他不明白中国人怎么能到这里来,毁了那么多特立尼达姑娘。他把矛头特别指向那些在西班牙港经营妓院的朝鲜族中国人。有两个妓院老板被告发,其中一个在牢里上吊自杀了。”但后来警察找到乔可林哥,告诉他那其实是一场敲诈:马利克从两个妓院老板那里弄到了一万特立尼达元,相当于两千英镑。特立尼达很富有,但多年的种族政治让人沮丧,而且一九七〇年的黑权运动骚乱刚刚过去,气氛仍然有些紧张,这一切让马利克的敲诈成为可能。马利克安顿下来后,便开始筹划一个五万英镑的“基金”,要用他妻子的名字命名。他开始在当地寻找潜在的赞助人,列了一个名单。
他也没有忽略“农业”。乔可林哥说:
一九七一年的某个时候,他去了多伦多和芝加哥。一天,我接到了迈克尔从多伦多打来的电话。他说:“你还记得那些虫子吗,那种把高速公路边上自耕农的卷心菜都咬坏了的虫子?”虫子?卷心菜?我旋即意识到,他是说给电话那一头的人听的,于是我说:“噢,是的,是的。”他说:“好的,我联系上了……大学的人”——大学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他们准备调查一下,请你抓些虫子放在一个瓶子里,寄到这个地址。”第二次电话是从芝加哥打来的。我这次学聪明了。“我们讨论的农民和东海岸酸性土壤的项目——我已经找到了一些人,他们准备把奥里诺科盆地里的淤泥挖出来,运到那个区域。你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给那些农民了。”他回来后就大肆挥霍,买了一辆亨伯超级狙击和一辆吉普。
特立尼达的“公社”在壮大。没有哪个农业公社发展得这么迅速,也没有哪个基布兹的果树成熟得这么快。几个月里,马利克在他的郊区花园里不断给美国人写信,报告公社持续扩张的需求:“更多的搬运设备——再增加一辆拖拉机和一辆推土机,”同时宣称,“椰子、酸橙、橙子、葡萄、芒果、牛奶、红撑百合〔原文如此〕、奶牛和马粪,现在都已经先著〔原文如此〕过剩。”
那年年底,他可以行使对阿里玛那栋房子的选择权:买或是不买。他以前付的一千英镑其实是一年的租金,但人们都以为房子已经是他的了。一天,他对一位访客——那位黑人女教师——说,他也买下了后面那栋法国风格的大房子,准备重新装修一下。林戈·斯塔尔是即将到来的下一位披头士,他将住在那里。马利克去看过瓜纳波的一块售价四千英镑的地皮,在北边的山区。他没买,但他后来把它“整合”进了公社,作为“额外购置的土地……可以容纳来自美国的六十名男女青年,他们是再开发建设项目的首批成员”。
卡里那基是西班牙港西边的贫民窟,靠近海边,马利克在那里租了一套房子,每月三十五英镑,房东奥斯瓦德·切斯特菲尔德·麦克戴维森是个黑人企业家,来自圭亚那,从事选美之类的业务,他妻子在特立尼达政府担任部长。这套房子就是“人民商店”,它的“受托人”是史蒂夫·叶芝和斯坦利·艾博特,商店专营公社出产的“农产品”。信纸已经印好,宣传册的材料也准备好了。根据材料上的说法,商店的利润会按月划拨给另一项黑人事业。
阿里玛有一个养马场,专门饲养赛马的种马,场主是葡萄牙人,也是马利克少年时代在贝尔蒙的另一个朋友。马利克现在跟他建立了一种关系,这个养马场也被“整合”进了马利克的公社:这里的牛奶和马粪构成了公社“先著过剩”的产品的一部分。
马利克公社的每样东西都存在,但没有一样属于他。一切仿佛周而复始,以成年人的形态回到了马利克在贝尔蒙的童年时代:当年他偷了一辆自行车,然后被逮捕了。他偷的不是普通的自行车,而是一辆引人注目的赛车,属于著名的自行车赛手圣路易斯。马利克告诉别人那辆车是他自己的,是叔叔送的礼物。他骑车跑遍了整个贝尔蒙——圣路易斯就住在那儿。
作者“奈保尔”的其他小说
《米格尔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