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沸腾的水

张大小姐 洪晃 第2页,共2页

除了酒店问题,张大小姐和丁强的纽约之行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去哪里玩。张大小姐很难想象自己带丁强去大都会博物馆或者moma(现代艺术博物馆),如果去的话,她要给丁强当解说员,这有点累不说,也很煞风景,一下子把两个人之间的各种沟都体现出来了。张大小姐最不喜欢当导游,尤其是带着一帮不会英文的中国人在美国镀金,她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干过这种事情。带着一个中国铝业代表团去美国考察,到纽约去了moma,她还特意温习了一下moma的收藏,结果她一边解说,这二十几个厂长轮流打哈欠,有时候还想摸摸画,差点被moma保安给轰出去。那次,陪到一半张燕就撂挑子了,居然把二十几个铝厂老大都交给roger去带了。roger那时候正缺钱,兴高采烈地带着这二十几个中国厂长在纽约看西洋景,其中包括纽约一年一度的同性恋游行。事后,这些厂长跟张大小姐说roger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而roger说厂长们很喜欢同性恋大游行,有一个厂长个子矮,居然爬到树上看游行。从此以后,张大小姐发誓她不带团了。

丁强不是厂长,但是张大小姐还是要找她不用扮演导游的地方,她努力找她自己也没去过的纽约,比如自由女神像、康尼岛(coneyisland)游乐园,就是纽约的欢乐谷。出乎张大小姐预料的是,丁强说要多在soho逛逛。张燕觉得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周一是roger和司徒约会的日子,他们不住在一起,一周也就这么一回,而且每次做的事情都一样。当全北京的白领都在开例会的时候,司徒和roger却在新源里逛菜市场。这是他俩最大的共同点——不仅都是吃货,而且都很会做饭。每个周一早上十点两个人就约在新源里菜市场,进去之后先各买一个油酥火烧,一边吃一边买菜。他们非常认可48号摊位的牛羊肉,真好,司徒喜欢烤羊肩,roger喜欢牛肋间肉,还有各种他们喜欢的蔬菜,秋葵、球芽甘蓝。有一次他们还找到了朝鲜蓟,两人高兴坏了!这天该司徒做饭,他决定做龙虾,两个人买了龙虾、牛排,就回到roger新城国际的公寓里去了。

roger的公寓谁去谁说赞,像一个宫殿一样,他运用颜色的本领只能说是天赋,学是学不会的。另外就是他可以把潘家园和小商品市场的破烂儿变成艺术品,司徒不止一次夸roger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这天他们拎着十几个塑料袋的食物,进门的时候,两个人争吵得火热要不要用那种带两个轱辘的拖拉袋去买菜。司徒说太像街道里的大妈,坚决不用;roger说那个小拉车太好用了,而且宜家的很漂亮;司徒说,如果roger拉着那个车子他就不去跟他买菜了,除非那小车是路易威登的;roger说司徒有名牌依赖症,他要给他治病。

司徒说要吃龙虾,roger就烧了一锅水。等水开的时候,两个人各自端一杯红酒开始聊天。

其间,roger一直在想怎么告诉司徒,他已经把他俩的事情告诉了张大小姐,每次他想开口,看见司徒的笑脸和左边的一个酒窝,他就不忍心说了。roger怕司徒生气不理他,他开始对司徒有点动情了。但是他觉得他必须告诉司徒,虽然他不知道司徒是干什么的,但是他怕这种信息的走漏会影响司徒的仕途,如果司徒有仕途的话。有的时候他会旁敲侧击地打听司徒的工作。“你那些收藏是为了那个政府机构吗?”他会问。

“怎么可能!你觉得中国政府会收那么多光屁股油画?”司徒总是以“你老外懂个屁”的态度把roger的所有猜想驳回。

“那你上次不是说,有的作品收了就是为了不会再被公众看到吗……”roger有他的小灵感和坚持。

“那是为了升值!”司徒像对孩子一样拍了拍roger的脸蛋,“我们在商言商,不管政治。”

两个人把一瓶红酒喝了大半瓶,锅里水也快开了,roger磨磨叽叽地开始预热这个话题:“sweetie,whydon'twegotonewyorksometimes?youknow,getsomefreshair.”(亲爱的,我们为什么不去纽约玩玩?呼吸点新鲜空气。)

“你肯定纽约空气比北京好吗?”司徒一边看着锅里的水,一边质疑roger的说法。

“iamnottalkingaboutthepollution,iamjustsayingwecanhitthemuseumsandrestaurants,youknowchangescenery.”(我不是说污染的事情,我是说咱们去纽约看看博物馆,尝尝馆子,换个风景线。)

“好啊!”司徒说,“水快开了!你请客哈!美国便宜,但是纽约还是挺贵的。”

“没问题!”roger知道司徒是非常抠门的,他从来没想aa制。他想拿白住张大小姐公寓说事儿,或许司徒就不会生气了,“wecanstayattheplaza,aslongasyoulike!”(我们可以住在普拉扎,爱住多久住多久。)

“真的吗?”司徒转过头看着roger,“那当然好,你是不是睡过那里的总经理啊?”

“nope.”roger很轻松地说,“mysisterisgettingmarriednextmonth,soihavetogobackforthewedding.whydon'tyoucomewithme,yansaidwecanstayinherplazasuite.”(不是。我妹妹下个月结婚,我要去参加婚礼。你可以跟我一起,燕说我们可以住她的普拉扎套房。)

司徒觉得一股热血冲到他天灵盖,但是他还是克制住了,问了一句:“燕,哪个燕?”

roger看不见司徒的脸,所以很漫不经心地说:“theoneandonlyzhangyan,ofcourse.whoelsehasanemptyflatintheplaza.”(当然只有一个张燕,谁还能在普拉扎有一个空套房。)

司徒没有转头,只是问:“她知道咱俩的事儿吗?”

roger觉得这是他的时机,他继续装得没什么的样子说:“yeah,itoldher.”(是的,我告诉她了。)

司徒气得浑身发抖,他不知道跟这个外国人说了多少次这件事情必须保密,奶奶的,他居然告诉了最不该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就为了换点旅馆的钱。司徒突然感到一种按捺不住的怒火,端起面前已经滚烫的开水全部倒在roger头上。

roger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司徒已经扬长而去。

————————————————————

玛塔·哈利:历史上著名的双重女间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