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鬼跟着我们吗?”
“没啦!我们就要结婚了。走吧!我们去吃早餐吧?”
雨突然下起来,而且下得很大,不知从哪儿飘来的。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回到主楼避雨。海边的天气总是出人意料。我能看到乌云移动得有多快。很快,我们就能去吃早餐了,会有烤面包、鲱鱼干和喝不完的热茶。我把艾米环抱在怀里。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朝楼里望去,望向石阶,望向那扇门。会不会,那扇门在我们出生时敞开,让我们进入这段人生?我们不会再注意到那扇门,直到过完一生,直到它出现在楼梯顶,等待我们,当时的入口就会变成出口。
艾米,你和我都是真实的。现在,我们都在。在这短暂的世界里,我们存在着。但如果你先走,我就找不到你了;我会用手在墙上摸索,找寻曾有门的地方,就像我曾用手抚摸你的身体,你向我敞开,你为我敞开的那扇门,那么出乎意料,那么乐于接受。通往阳光的门。
为我停留在那里……
什么?
你说:“我喜欢你把手放在我的胯骨上。”
她说这句话时,我打了一个激灵。当我感觉到身后有动静时,双臂已从她的身上移到了我自身的两侧。随后,清晰无比地,我感觉到有个脑袋埋在了我的肩胛骨间。有人在后面,靠在我身上。靠着我,双臂环绕我的身体,双手放在艾米的胯骨上。我一动不动,像只被猎杀的动物,害怕得口干舌燥。
接着,艾米说道:“看!雨停了。”
她轻轻地离开我一点。她好像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当我们走进微弱的阳光下时,我迫使自己回头看。什么也没有。当然是什么都没有,我以为自己会看到什么呢?
吃过早餐,艾米和即将为我们主持婚礼的牧师有约。艾米不是那种定期去教堂的信徒,她信的是灵。我们约定今天晚些时候碰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外套挂起来——那是一件棕褐色的羊毛水手款短外套,双排扣,双肩之间有衬垫。这件外套我穿了没多久。脱下来时,我看到里面的棕色衬里,包覆衬垫的位置褪成了米色,斑斑驳驳的米色,好像在户外放了太久。怎么会褪色呢,好奇怪。如果非要我描述,我只能说,嗯,我觉得褪色的部分是一颗头颅的形状。
看起来就像棺材内衬在头部流出液体后的样子。这就是十九世纪盛行深红色棺材内衬的原因。按照习俗要开棺三天——有时更久——很可能带来这种问题,除非遗体的血液和体液已排尽,而这需要时间、技术和钱。给棺材垫上一层不会昭示腐烂速度的红布更为便捷实用。
听我这么说会让人毛骨悚然吧。我是医生。
我把外套里里外外检查了一番。外面那层没有任何痕迹。但当我用手指去搓那些污渍时,内衬竟然掉了下来。确实如此。碎成齑粉。
肯定有原因的。因为干洗过了?为了婚礼,我们出发前,我把它送去干洗了。没检查就穿上了。不会有别的解释了。就算有,我也无法接受。
我的手机响了。又有客人抵达了。这是快乐的时刻。别的事都不重要。
吃过午餐,我看见艾米朝城堡走去。她身边有个我不认识的人,身穿红色大衣和长筒靴。
“那人是谁?”
“我和莎拉一起吃的午饭。”
“我是说你走向城堡时,你身边的那个年轻人。”
“没有别人啊,史蒂夫。别闹了!我知道你在恶搞。”
“不……是真的……我……”
“你让我紧张起来了。”
“是吗?”
她皱起了眉头。“感觉像是我在努力回忆一些事。一些我从来不知道的事。我觉得自己有点疯了。所以,别烦我啊。”
“我坦白——听我说,是我搞错了。”
她露出艾米特有的那种微笑,吻了我一下。“哦,我们去喝一杯吧。今晚有派对!”
我们来到我的房间,我给她倒了一杯威士忌。“我发现了这东西。”我说。
我把黄铜纽扣给她看。她仔细地看了看,“在哪儿找到的?”
“在浴室里——也不知道怎么会在那儿呢。我本想把它洗干净的。”
艾米走到水龙头前。我能听到她用热水和指甲刷的声音。她回到卧室时,正在用纸巾把纽扣擦干。我们一起坐到床上,老弹簧又开始手风琴演奏了。“我觉得这张床完全不适合新婚夜……”我说。
艾米没在听我说话。“semper amour。什么意思?”
“永远的爱。爱到永远。这是给你和我的吉兆。给我们的。这是个结婚礼物。”
艾米没有应声。她的指尖把玩着纽扣。
“你介意我留着它吗?”
“留着吧!是你的了。”
“是的,”她说,“我觉得它就是我的。”
我觉得有点奇怪,但没有回答。
那天晚上,整座城堡灯火通明。我们预订了一个叫“德罗宁”的乐队——意思是回到未来之类的。一支很棒的七人乐队,自带铜管乐队。每个人都在跳舞、喝酒、欢笑,婚礼前会做的各种开心事。明天,我就要和艾米结婚了。
她去哪儿了?我意识到她不在——这感觉不太对劲。
我们刚才跳了舞,我去拿水喝,留下她和几个女朋友跳转圈舞。现在,我要找她,却找不到她,这让我紧张。婚礼前的那种紧张,仅此而已。
舞厅的宽大窗户面向庭院,庭院里挂满了灯笼和照明灯。很多宾客都出去透气了,外面凉快。我猜,她也在外面。走进院子时,我又看到了他。那个身穿红色及膝大衣和长筒靴的身影。他站在通向城堡外的拱门边,一动不动。
看到艾米了。他转过身。她走过去,跟在他后面。那是她以前认识的什么人吗?
总有些故事的,不是吗,而且都没有美好的结局?有些往昔故事,只有爱侣中的一方心知肚明。
我们在一起才一年。今天下午,他和她在一起。她否认了。我是个傻瓜吗?她爱他吗?
我跑出去,去追他们。
庭院外一片漆黑。灯光、温暖和安全感都在我身后。而我的前方……是什么?我该掉头离开吗?忘记这事?
我能清楚地看到他们两人。他们没有并排走。他走在前面。他走得真快啊。我保持稳定的慢跑节奏,近到能看清楚,但又不会太靠近而引起他们的注意。
他走进了城堡主楼。艾米站在原地,犹豫着,没把握。我追上了她。我心有戒备。“出什么事了?”
她摇了摇头。没有言语。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目光里却没有神——像是灵魂出窍了。我打了个响指,“艾米?”
接着,我做了一件从没想过自己会做的事。我抓住她的肩膀摇晃起来。她把我甩开。她还是没有应答。她走进了主楼。
主楼里的照明靠牛油灯。油脂顺着墙壁往下滴。穿红衣的年轻人狂放地左右四顾。他好像没看见我们。他朝我走来。我推了他一下。没用。他摆了摆手,好像只觉得有股气流迎面而来。
我们才是幽灵,我心想。我们根本不在这里。
我感到的寒冷并不是因为天气或温度。
一阵动静从我身后传来。一个身材瘦小、披着斗篷、戴着兜帽的女人跑进了主楼。
“凯特!”一看到她进来,年轻人的脸色立刻变晴。毫无疑问,他们是恋人。他们拥抱在一起。
“太危险了,”他说,“离开我吧。”
凯特亲吻他的嘴唇,“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如果你爱我,就为我而战!”
他拿出一枚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他们一起跪下,开始宣读结婚誓言……
指环为盟,共结连理。吾以吾身,膜拜挚爱……
我瞥了艾米一眼。她的身子微微地左右摇摆。她的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目光凝滞。我担心她正在恍惚的离神状态,担心此刻唤醒她会伤害到她。
我挪了挪身子,靠近她。那两个年轻人继续宣誓,我觉得我们像是见证人。
但他们的宣誓还没结束,就见一群人冲进楼来。这些男人都带着武器。那男孩伸手去拿手枪,但立刻被制服了。
“快跑!”他对凯特喊道。她没有跑。
那些人绑住他的双手,推搡着他走向石阶。有个暴徒解开了男孩的头发,用他的大拳头把头发捣散。他一把扯开他的红色大衣。我眼看着一颗纽扣掉到地上。接着,他的衬衫也被撕开,露出了绷带捆缚住的胸膛。
然而,那些绷带也很快被扯掉了。有个胖男人伸手去摸那纤细、赤裸、颤抖的身体。
“还真是个漂亮小姐啊,英俊先生?”
头发披散着,乳房袒露着,女儿身的男孩瞄准猥亵她的人,踢出一脚。正中他胯下。他疼得弯下身,转而又愤怒地向男孩的脸扑去,一拳打破了嘴唇。凯特往前跑,但终究被拦住了,有个暴徒把她的胳膊反绑到身后,与此同时,把她的情人押上了石阶。凯特大喊:“死亡不会把我们分开!爱情如死一般……”
一枪击中脑袋。他们把女儿身的男孩推过那扇通往时间的门。我能闻到火药味,刺鼻的烟味。“过去吧,永远别回来!”
就这样,结束了。照明灯熄灭了。主楼沉入黑暗。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被黑暗蒙住了双眼。“你们看到他们了,是吗?”
有人在说话。一道手电筒光。罗利,那个酒保。“我就知道你们会看到他们。”
听到他的声音,艾米似乎回过神来。她眨眨眼睛,摇了摇头。尽管那么冷,我还是看到她额头上有汗珠。罗利从内侧袋里摸出一只酒壶,递过来,让我们痛快地喝。我从未如此享受过那种热乎乎的威士忌。等我们喝完,他收起酒壶,双手插进口袋。
“不是老生常谈的故事,”他说,“那个男孩——生来是个女孩——跑去当兵了,没人知道他的真身,因为他又勇敢又大胆,在他爱上凯特以前,没人起过疑心。凯特不在乎。她爱他。他到底是怎么被发现的,我就不知道了。这事儿从没公布于众。但众所周知的那部分就足以毁了他们俩。”
“凯特后来怎么样了?”艾米问。
“那天晚上,凯特被关在这里,一个人,在寒冷和黑暗中,直到清醒过来。哦,对了,他们以为她到了第二天早上就会恢复正常了。就在那天夜里,她用自己的小刀刻下了那段铭文。”
“你在酒吧里讲的可不是这样的故事!”
罗利耸耸肩,“我在酒吧里讲的是官方版本。游客们喜欢听的那个版本。好了,你们想听结尾吗?”
我们点了点头。
“第二天,那群男人回到主楼,她看起来很安静。她提出请求,想看看大海——为了道别。‘难道你们不允许我说再见吗?’
“他们让她上去了,他们觉得这么做能展现他们的宽宏大量。她站了一会儿,然后纵身飞下城堡,就像一只黑海雀;她的黑发披散在身后,就像海水;她的心飞向他的灵魂所在。她的身体在下面的岩石上摔得粉碎。”
我们沉默不语,静静地聆听。艾米说:“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我们会看到这些?”
罗利又耸耸肩,“你们俩明天就要结婚了。”
“很多人都在这里结婚。”
“是啊,是很多。但你们俩是第一对在黑狗城堡结婚的女人……在第一对竭尽全力却因此被杀的那对新人之后。”
“但愿我们能改变过去。”我说,“可惜大多数人想要的是那种结果。”
“你可以邀请他们参加你们的婚礼。”罗利说。
“他们已经死了!”
“死亡拦不住任何人。”罗利说。
我们走回我们的派对。艾米很安静。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刚才如何离场、去了主楼。
“关于记忆,有一种理论是这样的,”我说,“记忆是留在神经组织上的认知信息。当外界的某种刺激激活了某个神经元组,一段记忆就会再现。记忆并不像抽屉里的文件,储存在某个特定的神经元里。记忆是互动的。是一个网络。”
“主楼里的是记忆本身吗?所谓闹鬼的地方就是像记忆储存体那样运作的吗?”艾米在思考。
“也许吧,但那样的话,记忆就不再是记忆了——储存在抽屉里的东西。闹鬼的地方就像存放记忆的抽屉——地方是不变的。”
“不,你错了,”艾米说,“哪怕在闹鬼最凶的地方,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灵异体验。这取决于谁在那地方,也取决于那地方本身——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要有互动。就像罗利说的,看到这一切的是我们。”
“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邀请他们?”
“好呀。”
“怎么邀请?”
“和邀请别人一样。问问他们。应该让你去邀请。你和他们有关联。”
第二天早上,艾米和我结婚了。
朋友们围着我们站成一圈。我和她面对面。越过她的肩膀,我能看到那个穿红衣的士兵,站在她身后。我差点儿忍不住,想扭头去看自己的身后,但艾米点点头,与我对视,确认了我已经知道的事:那个女人就站在我身后,黑发像海水一样散开。
那天晚上,我们走到了主楼外。艾米站在悬崖边,把黄铜纽扣扔进了波涛。
后来,在床上,我们知道他们不在了,只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