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

乔尼从没用过斧头。挥起斧头时,落在肩膀上的重量让他喜欢,稳稳握住斧柄的感觉也让他喜欢。斧刃锋利,上了油。劈开木头轻而易举。

很快,一大堆木柴就劈好了,他把它们搬进卧室和起居室。厨房里烧的是煤,但麦克斯不喜欢卧室里的味道。烧柴的火很浪漫。

他想了想他们即将迎来的冬季生活。本来,他更想去巴塞罗那的。是麦克斯把他们带到这里来的,这样做可以让他们更轻松地应付冬季的开销。她竟然说服了那个开宾利的细皮嫩肉的傻小子,让他们在他的庄园里免费住一整个冬天,真是不可思议。谁有多余的房子?一栋五十多年没人住过的房子。他放下斧头。该去试试枪了。

他能看到园丁在关注他的一举一动。麦克斯叫他“坏脾气先生”。麦克斯很美,苗条,强壮,她挖土豆的时候,黑头发垂荡到脸上。他愿意和她去任何地方。他冲她喊道:“你想和我一起去打猎吗,查泰莱夫人?”

她走过来,握住他的手,“我想去宅子里看一圈。”

乔尼摇摇头,“他跟你说过的,那边的坏脾气先生,别这么做。”

“他说任何一扇门只要开着,就是对我们敞开的——所以,我要确保它们都开着。就这样。”她拿出偷来的钥匙晃了晃。不是小偷。用她的话来说是顺手牵羊。她踮起脚尖,吻了吻乔尼的嘴。一直在旁边观望的园丁的儿子把头转开了。

“那小子真是个单相思的小奶狗啊。”乔尼说。麦克斯又吻了他。他不是爱吃醋的那种人。乔尼把手放在她的背上,部分出于占有欲,部分出于温情,然后,他拿起猎枪,朝树林走去。

乔尼走进树林后,子弹上膛,开始漫无目的地射击,先去打兔子,那只兔子安然无恙地消失在灌木丛中,再去打雉鸡,那只雉鸡尖叫着冲进树林,通报所有雉鸡:有人来了!就这样,瞄准,没打着,再瞄准,还是没打着,直到他发现天都快黑了,什么都没打到。后来,他到了鹿园。

那只鹿娇娇小小,一动不动,在暮光中吃着草,比之前那些猎物更容易击中,但他无法用猎雉鸡的枪去打死一头鹿。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杀死一头鹿。

他的脚都湿透了。他感到空气中弥漫着寒意。该回家和麦克斯一起喝红酒了。

就在转身离去时,他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宛如凭空而起的薄雾里。他用手背擦了擦脸。

有个声音响起,就在他身后。低沉的男中音,严厉而生硬。“你,在偷猎吗?”

盯着他看的男人比乔尼矮一点,体格健壮,身穿斜纹软呢外套,头戴平顶帽,下着马裤和靴子。他的胡子很浓密。这个人看起来挺可笑的。猎场看守人?

“嗨!我们住在这里。是客人。住在寡妇老宅。”

“寡妇老宅?”那人似乎很惊讶。

“我叫乔尼。”乔尼伸出手。那人没有和他握手。继续用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他看。

“我是来打雉鸡的。”

那人摇了摇头,“你来得太晚了。它们都回窝儿了。”

乔尼笑了,“我正要回去。这不是我干的活儿——打猎。”

那人看着他,“你不需要枪来给自己谋餐食。看着……”

他敏捷地翻过栏杆,动作快得乔尼简直没看清,但他已经翻到了另一边,那头乖乖的小鹿就在那边安静地吃草。“只要它们信任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那人从夹克下抽出一根短木棍,把鹿头夹在腋下,用棍子猛击鹿嘴。鲜血喷到了乔尼的长袖运动衫上。他觉得唾液瞬间尽失。鹿屈膝跪地,倒了下去。

“过来!”那人发出命令,而乔尼呢,既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他就翻过了低矮的栏杆,在小鹿旁跪坐下来。那人把短木棍递给他。“干掉它!”

乔尼看着他,没明白。那人粗暴地推了推他的肩膀,“我说了,干掉它!”

乔尼如在梦中,举起带血的短棍,第二次猛击小鹿。鹿死了。

他跪在温软的尸体边。是他干的吗?为什么?他抚摸着柔软的鹿皮。他都干了什么啊?他在颤抖。他的双手染上了鲜血,凝固后变黑了。他有好几分钟不能动弹。“对不起。”他说。

他抬头去看。那人已经不见了。

乔尼把鹿搬上栏杆,再把温暖的、沉沉的死鹿扛到肩上。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走回寡妇老宅,扛着他杀死的鹿。他把鹿重重地摔到厨房的大桌上。鹿的眼睛像玻璃珠。他还在发抖。他在石头水槽里洗了手,脱下汗湿的运动衫,让水流冲走水槽里到处都是的红色血迹。趁水流淌的时候,他把被打烂的鹿头洗了洗,再用一只纸袋套住了鹿头。他不想让麦克斯看到这一幕。他必须屠宰,剖膛开肚。

要怎么做?

他靠在水槽边,吸气,呼气,试图让自己缓过来。

麦克斯去哪儿了?在老宅的什么地方晃荡、窥探。他需要她来抱抱他。他需要她原谅他。他用新劈好的柴生起熊熊的火,点起几根蜡烛,添点光亮,也好让头顶上摇摇晃晃的黯淡灯光变得柔和一点。厨房是给以前忙忙碌碌的仆人们用的。桌子巨大,灶台,热水器,挂在钩子上的铁锅各有各的瘪痕。还有一整排挂钩。他该把鹿挂在钩子上放血吗?他掏出手机。可以查一下。如何宰鹿。

但这里没有信号。他被困在了过去,只有一只徒有其表的手机,还有一头死鹿。厨房里的一切都属于过去。魔怔了一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滴一滴滴落在石地上的血。

麦克斯走进厨房。他的心立刻活过来,如释重负。

接着,她看到了鹿,血,水槽里的红色脏污。她开始对他大喊大叫——应该猎杀雉鸡,一只鸟,但这是一头兽。他杀了一头兽。他是疯了还是怎么了?

她的声音忽高忽低,忽大忽小,他渐渐听不进她在说什么了。她的脸变了。变得狭长而冷酷。她像训斥小男孩那样训斥他。还有,她怀里抱着什么?

她怀里的东西像是兽皮。一只巨大的、死掉的、被剥了皮的动物。它是不是在动?它是活的,他想,这是个活着的死物。他把它从她手里抢过来——他比她高得多。他把它举过头顶。

“这是什么?该死的《权游》周边吗?”

“是我找到的。”她小声说道,“在楼上。”

“你是说,你把它偷出来了。”

“乔尼?”这不像他说的话。他总是笑她爱搞恶作剧。

他的脸色很难看。“我想让我们吃饱穿暖,可你呢,你又在做什么?”

“你想让我做什么?”

乔尼没有回答。他从锅架上拽下几只s钩,挂到一英寸粗的铁栏杆上,那条铁栏杆横贯厨房,从这面墙到那面墙,一直延伸到水槽上方。他粗暴地把鹿从桌上搬下来,站在矮凳上,用钩子穿透鹿的侧腹,把它吊了起来。

“把那把刀给我。”他是在命令她,而非请求。

他接过刀,笨拙地锯起鹿头,直到把头锯下来。血流进了水槽。

“让血流干。”他说,“过一夜。”

麦克斯厌恶地看着流血的鹿尸。

“你在干什么?”

“过简单的生活。你说的。”

她走到外面去。门边有张长凳。她用双臂环抱自己,坐等他来找她。

他没有来。感觉像是有人扼住了她的喉咙,母亲去世时,她也曾感受过这种愤怒和绝望。麦克斯等啊,等啊,等了一天一夜,但母亲没有回家。

过了一会儿,麦克斯去找乔尼。他坐在厨桌边,一动不动,眼光瞪着鹿。

后来,在他们推在一起的两张床上,乔尼看着烛光闪烁,好像回到了本来的样子。

他抚摸她的头发。他们开始做爱。感觉很好,很对,直到她被他压在身下。他在出汗。她闻到的是动物的血腥味。

早上,天还没亮他就起了床,走到外面。麦克斯走到窗前,看到他正向树林走去。

过了几星期,日头越来越短,在一个暮色西沉的下午,麦克斯和乔尼都在菜园里。麦克斯在摘晚熟的菠菜。乔尼在劈柴。他站起来,挺直腰背,把斧头举到胸口的高度。

“别盯着她看,好吗?”

园丁的儿子只有十七岁,头发柔软,目光温柔。他觉得麦克斯是他见过的最美的造物。他努力不去看,但还是忍不住。男孩带给她一棵卷心菜和几根胡萝卜,这样,他就可以站在她身边,就能让她看到他了。

“你就喜欢这样,是吗?”乔尼说,“你这个小奴隶。”

乔尼从不在意别的男人。他太帅了,根本不会想到哪个女人会对别的男人感兴趣。

“别说了,乔尼。”

他把斧头狠狠地砍进砧板。“我出去走走。”

“要我和你一起去吗?”

“你不喜欢天黑时的树林。”

“你好像很喜欢天黑时的树林。”

他没有回答。他大步走了。就是在树林里,他遇到了埃德温。

鹿的事过去一周后,乔尼又去了树林,想捕几只雉鸡。他射中了一只,但别的都飞跑了。

埃德温从他身边冒了出来。乔尼压根儿没看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他就那么突然地出现了,和第一次一样。他的衣装打扮也和上次一样。

埃德温教乔尼:要把雉鸡都赶到空地上,然后才能开枪。两枪,一前一后。砰!砰!“这就是赶鸟人的活儿:把鸟兽从隐蔽的地方赶出来,赶到猎人的枪口前。你只能自己把两个活儿都干了。完事了还得自己去捡,因为你没有狗。”

“雉鸡该怎么煮?”

“那是她的活儿,不是吗?”

“她也不知道怎么做。”

“那她算哪门子女人?”

乔尼沉默了。

“把它们倒吊三天,让血流干,肉也能松弛一点,然后拔毛,洗净,烤熟。如果有培根,就放在上面一起烤。雉鸡不够肥。”

埃德温在树桩上坐下,从口袋里掏出烟斗,点燃,“你要看好你的那个女人。”

乔尼觉得自己浑身发冷。明明是秋高气爽的日子,他却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其实,你懂,对吧?对付女人,就靠三招:信任。诱惑。背叛。没有诱惑的时候,信任很简单。一旦有了诱惑,就会有背叛。换作你,会对一个投怀送抱的十七岁女孩说什么?”

“你在监视我们吗?”

“我看到什么就是什么。”

“我又不是躲在角落里的老头子,”乔尼说,“她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她就能得到。”

“你不太了解女人,对吧?人们总说,男人是罪魁祸首,但男人自己心里清楚。男人知道该怪谁。每一次都是女人惹的祸。丝滑,柔软,大眼睛,那么温柔,但骨子里呢,她们都是蛇蝎。在树林里要小心脚下,你懂吗?这里有的是蛇蝎,一直都有。你应该穿靴子。”

“我没有靴子。”乔尼说。

“明天黄昏来这儿找我——我给你找一双。”

埃德温站起身,向树林深处走去。他好像是凭空消失的。乔尼等了一会儿,然后轻手轻脚地跟在他后头。但没有他的踪迹。

第二天早上,乔尼起得很早。他喜欢趁麦克斯还在睡的时候出门。她的唠叨让他心烦。他学会了怎样悄无声息地走动,他开枪的准头也提高了。他把一群雉鸡赶到了空地上,放了几枪。一枪,两枪,干净利落。

他把两只雉鸡拎回家,蓝莹莹的脖子软软的,灰褐色和金黄色的羽毛湿漉漉的,因为掉在草地上沾了露水。他把它们的脖子绑在一起,挂在门边。然后他进屋,手也没洗就拿起面包,切了一片。

麦克斯也很早出门了。她从村里买回了面粉、牛奶和黄油。她看到了挂在门边的雉鸡。

她怯怯地摸了摸,它们还有温度,晃动起来软软的。园丁的儿子——亚历克斯——走到她近旁:只要她开口,他就愿意帮她拔毛。

“你真好。”她说,眼看着他的脸红了。她想伸出手,摸摸他毛茸茸的、柔软的脸颊。她想起了十七岁时的感觉。有点尴尬。“进来吃点煎饼吧。”她说,他就像小狗一样跟在她后面。

乔尼正坐在桌边吃面包和奶酪。他一抬头,脸色就阴沉下来。

“煎饼!”麦克斯说,“我要给我们每一个人做煎饼——就连坏脾气先生也有,如果他想吃的话。”

“我肯定亚历克斯想吃。”乔尼说。

麦克斯瞥了他一眼。“亚历克斯,去问问坏脾气先生想不想吃煎饼。”

亚历克斯沿着石阶往上走了。麦克斯放下手里买来的东西,决定不去理会乔尼的嘲笑。让他冷静一下。

“那辆自行车又重又慢。我快饿死了。得先吃片面包垫垫饥,我才能去做饭。”她从金属面包盒里拿出一块面包。硬皮两面都沾了血迹。她一下子扔掉面包。

“乔尼!”

他没有回答。她转过身,冲着他,捡起面包,“这面包上有血。”

“我忘了洗手,就这样。把血擦了,女人。”

“你叫我什么?”

他露出困惑的表情,从她手里一把夺过面包,放在冷水龙头下,再用布擦干。

“我才不吃这个呢!”麦克斯说,“你带着它去你的宝贝树林吧。”

乔尼低头盯着自己的脚看,好像想说什么,但又说不出来。他拿着面包走出去时,亚历克斯正匆匆走下石阶。乔尼故意撞了他一下。

“好好享用你的煎饼吧。不加糖就够甜。”

进了厨房,亚历克斯说:“他没事儿吧?”

麦克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平时都是开开心心的,很容易相处。”

“在这儿很孤独。”亚历克斯说,“你必须喜欢和自己相处。”

“他以前喜欢我陪着他。喝点咖啡吧。跟我说说你的事儿。”

其实,乔尼就站在楼梯口,边听他们谈笑风生,边把雉鸡的尾羽一根一根拔出来。

那天晚上,麦克斯使出浑身解数,把厨房布置了一番。她剪了鲜花和树枝,绿意鲜活的色彩一扫傍晚的阴郁天色。他们今晚又要吃鹿肉了。她找到了一份炖肉食谱,把鹿肉放进了莫测高深的老烤箱里。乔尼能闻到,一股浓郁的、红色的气味。温暖的、美食的香味。她从村里买回来一瓶红酒。酒开了,立在桌上。

“帮我擦擦后背,好吗?”她问乔尼。

麦克斯正坐在装满热水的铁皮浴缸里,她用手机播放音乐,似乎已经忘记了沾血的面包。

她的酒杯放在浴缸边的旧木凳上,她在唱歌。歌音悠扬而低沉。

乔尼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她真美。他想抚摸她,亲吻她,和她一起欢笑,就像他们以前那样。他要做的就是走到铁皮浴缸边,帮她擦背,跪在她身边。他这么想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不是她,而是他自己,跪在倒下的鹿身边。

他想起了和埃德温的约定。

她听到他出门的声音。她用壶舀起浴缸里的热水,浇在自己身上。

她本来希望他们能快活地在这儿生活,学会如何一起做事。他们拥有彼此就足够了,但现在,他的心不在这儿,这一点她是确信的,但她不知道他的心去了哪儿。

乔尼刚到树林边,就听到了一声口哨。埃德温在等他。乔尼没有发现这个傍晚有薄雾,但埃德温的身边有,于是,乔尼走进了那团雾。他几乎看不清渐渐变暗的树木。

那团雾很冷。

“试试这个。”埃德温说着,拿出一双破旧的皮靴,前侧从下到上系着鞋带,最上面有铜扣。鞋底钉有防磨钉。“这是我的军靴。发给我的最后一双战壕靴。美国人对军靴做了改良。”

乔尼接过靴子,翻来覆去地看。“没听说过战壕靴。”埃德温一言不发。

乔尼脱下运动鞋。试着把脚伸进第一只靴子里。

“解开一点!”埃德温说,“这儿……”他站在乔尼身后,帮他把靴子拉上来。他的手竟是那么冰凉,惊得乔尼畏缩了一下。

“你说我需要靴子,我看你需要手套。”

埃德温的呼吸冷冰冰地贴近乔尼的脖子。“我的血液不流通。”

穿上靴子后,乔尼来回走了几步。对这种束缚,他的腿脚表示了抗议。

“你得和靴子磨合一下,”埃德温说,“我们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