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蒂莎的昵称。
老达德利蜷缩在那把与他身体形状渐渐浑然一体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十五英尺外是另一扇窗子,窗框的红砖已经熏黑了。他在等待那株天竺葵。每天早晨十点左右,他们会把它搬出来,下午五点半再拿进去。在老家,卡森太太的窗前也有一株天竺葵。家乡有很多天竺葵,更好看的天竺葵。我们的才是千真万确的天竺葵,老达德利心想,才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上面还系着绿色的纸蝴蝶结。他们要放在窗台上的那株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的格里斯比男孩,他有小儿麻痹症,每天早晨要坐着轮椅被人推到外面,留在熹微的晨光里。露蒂莎本可以拿走那株天竺葵的,把它栽进地里,几周内她就有东西可以好好瞧一瞧了。小巷对面的那家人不应该养天竺葵。他们把它放在外面,整天任烈日暴晒,离窗台又太近,一阵风就能掀翻它。他们不该养天竺葵,不该养天竺葵。它不该在那里。老达德利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打结。露蒂仕什么都能种。雷比也是。他的喉咙发紧。他向后仰头,想醒醒脑子。他能想到的几乎都是让他喉咙不舒服的事。
他女儿进来了。“你不想出去走走吗?”她问道。她看上去很焦躁。
他没有回答。
“嗯?”
“不。”他心想不知道她还会站多久。她让他的眼睛也像喉咙一样不舒服了。他的眼睛会流泪,她会看见的。她以前看见过,她为他难过。她也为自己难过;她其实可以不这样的,老达德利想,她只要别管他就好了——让他待在自己的家里,她不必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她走出房间,留下一声清晰的叹息,那叹息匍匐过他的身子,让他又想起那一刻——他突发奇想要搬到纽约和她同住的那一刻——那根本不是她的错。
他可以不走的。他可以一意孤行,说他要在一直居住的地方终老余生,每个月给不给他寄钱都无所谓,靠养老金和打零工能过下去。该死的钱她自己留着吧——她比他更需要钱。她这样摆脱了责任,应该会高兴的。到时她可以说,临终时他身边没有子女是他本人的错;如果他病了,没有人照顾他,哦,那可是他自找的,她可以这么说。他心里却始终有一个念头,他要看一看纽约。他小时候曾去过一次亚特兰大,但他只在电影里看过纽约。那电影叫《大城节奏》。大城市是重要的地方。一瞬间他心里钻进了一个念头。他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地方有他的位置!那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而那里有他的位置!他说好的,他要去。
他说这话时肯定是疯了吧。如果不是疯了,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他疯了,她又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是她勾出了他的心魔。她为什么要先跑到他这里来烦他呢?他的日子过得不错。养老金足以糊口,打零工的钱够他在寄宿屋租一个房间。
透过那个房间的窗子他能看见那条河——凝重的、发红的河,奋力流过岩石,蜿蜒而去。他努力回想,那条红色的缓慢的河还有别的什么特点呢。他加进了绿色斑点,那是河岸两边的树,还有一个褐色小点,那是上游某处的垃圾。每个星期三,他和雷比都乘着平底船去那条河上捕鱼。河的上上下下二十英里雷比全都摸透了。蔻阿县没有哪个黑鬼比雷比更了解那条河了。雷比爱那条河,但那条河对老达德利没什么意义。他想要的只是鱼。他喜欢晚上拖着长长的一串鱼回家,啪地扔在水槽里。“没抓到几条。”他会说。要想抓到这些鱼,非得是条汉子才行,寄宿屋的老女孩们总是这样说。每到星期三他和雷比会早早出发,一整天都在捕鱼。雷比寻找鱼群和划船;老达德利总是负责捉鱼。雷比对捉鱼不太热衷——他只是爱那条河而已。“在那儿放线有啥用哩,老爷,”他会说,“那儿可没鱼哟。这老伙计那儿啥都藏不住,没有啊先生。”他会笑嘻嘻地把船向下游划去。这就是雷比。他偷鸡摸狗时比黄鼠狼还要狡猾,可他知道鱼在哪里。老达德利总是把小鱼都留给他。
自从一九二二年妻子去世后,老达德利就一直住在寄宿屋楼上拐角的房间。他是老夫人们的守护者。他是这房子里的男人,他也做了这房子里的男人该做的事。晚上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老女孩们坐在客厅里,发着牢骚,做着编织活,这房子里的男人要聆听,要评判不时爆发的刺耳的叽叽喳喳的麻雀战争。而白天有雷比。雷比和露蒂莎住在地下室。露蒂仕做饭,雷比洗涮和照料菜园;他很机灵,总能扔下做了一半的事,溜过来帮老达德利干点手上的活——搭个鸡窝或是漆个门。他喜欢听,喜欢听老达德利讲他待过的亚特兰大的事,听他讲枪支部件是如何组合在一起的,听那老人讲他知道的所有的事。一种比较原始的有袋类动物,主要产自拉丁美洲。负鼠性情温顺,常常夜间外出,捕食昆虫和蜗牛等小型无脊椎动物,也吃一些植物性食物。平时负鼠喜欢生活在树上。有些晚上他们会去打负鼠。他们从来没有逮到过一只负鼠,但是老达德利想从老女孩身边溜走一阵子,打猎是一个很好的借口。雷比不喜欢打负鼠。他们从来没有逮到过一只;甚至都没上树去追过;再说,雷比是个水上黑鬼。“我们晚上就不要去打负鼠啦,对吧,老爷?我有点活计要忙哩。”老达德利正要说起猎狗和猎枪时,雷比就会这么说。达德利会笑呵呵地问:“那你晚上要偷谁家的鸡呢?”雷比会叹口气说:“好吧,我晚上得去打负鼠哩。”
老达德利会拿出枪,拆开,雷比擦着部件,老达德利给他讲解机械原理。而后,老达德利重新装好枪。雷比总是惊叹于他装枪的技艺。老达德利多么想给雷比讲讲纽约。如果他能展示给雷比,纽约就不会那么大了——每次他要走出门走进它的时候,它就不会那么压迫他了。“它没有那么大的,”他会说,“你可别失望,雷比。它和其他城市一样,城市嘛也没那么复杂。”
然而城市是复杂的。这一分钟纽约是时髦的、拥挤的,下一分钟却是肮脏的、死寂的。他女儿住的地方都不能称之为家。她住在一栋大楼里——在一排一模一样的大楼中间,全都是乌红色或灰色的大楼,尖嘴猴腮的人们探出窗外,望向别人家的窗子,那些长得和他们一样的人也回望过去。在大楼里你可以上上下下,楼里就只有那些走廊,让你想到拉长的皮尺,它的每英寸都有一扇门。他记得刚来的那周他被大楼弄得头昏脑涨。他会醒过来,希望走廊在夜里变了模样,他向门外望去,走廊伸展,仿佛是一条条遛狗道。街道也是一样的。他想知道,如果他走到街道的尽头,又会置身何处。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这么做了,他在大楼的尽头停住——哪儿也不是。nah,美国俚语,同no,“不”的意思。过了一星期他才慢慢意识到女儿、女婿和他们儿子的存在——其实他根本躲不开他们。女婿是个怪人。他开卡车,只在周末回家。他不说no,说nah,他从来没听说过负鼠。老达德利和十六岁的男孩住在一个房间,男孩是不会听老达德利说话的。有时候,女儿和老达德利独自待在公寓,她会坐下来和他聊天。她要先想出话题。可是在她觉得应该起身去做事之前,她的话往往已经讲完了,他只好找话说。他总是极力去想一些以前没说过的事。她从不乐意听第二遍。她竭力让父亲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安度晚年,而不是在那破烂的寄宿屋,里面挤满了摇头晃脑的老女人。她在尽义务。她有兄弟姐妹,他们并不尽义务。
有一次她带他去购物,可他动作很慢。他们走进“地铁”——地下的铁路,那好像一个大山洞。人流从火车里沸腾而出,爬上台阶,走上街道。他们摇晃地走过街道,走下台阶,走进火车——黑的、白的、黄的全混杂在一起,像汤里的蔬菜。一切都在沸腾。火车从隧道里呼啸而来,驶上管道,骤然停下。下车的推搡上车的,一声噪音响起,火车又猛地开动了。老达德利和女儿换了三辆车才到达目的地。他不知道人们究竟为什么要出门。他感觉到胸口在往下坠。她拽着他的袖子,拉着他穿过人群。
他们又上了一辆高架火车。女儿叫它“电车”。他们要爬上一个很高的站台去坐车。老达德利向栏杆下面望去,他能看见脚下涌过的阵阵人潮和车流。他感到眩晕。他一只手搭住栏杆,滑到了站台的木地板上。女儿尖叫着从边上拉起他。“你不要命了,想掉下去?”她咆哮道。
透过木板的裂缝,他能看见街上的汽车游来游去。“无所谓,”他低声说,“无所谓我想不想。”
“快点吧,”她说,“到家后你就会好了。”
“家?”他重复道。脚下的汽车有节奏地运行着。
“快点吧,”她说,“车来了;我们还赶得上。”他们刚才赶上了所有的车。
他们赶上了那辆车。他们回到了那栋大楼,回到了公寓。公寓太局促了。找不到一处没有人的地方。厨房对着浴室,浴室对着一切,你一转身就回到原处了。在老家,有楼上,有地下室,有河流,有弗雷泽店前的商业区……他该死的喉咙。
天竺葵今天迟到了。都十点半了。他们通常在十点一刻把它搬出来。
走廊尽头有一个女人面向大街尖声喊叫,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收音机声音微弱地播放着肥皂剧憔悴的配乐;一个垃圾桶噼里啪啦地滚到下面的防火通道。隔壁公寓的门砰地关上了,尖厉的脚步声嘚嘚地敲打着走廊。“肯定是那个黑鬼,”老达德利嘀咕,“那个鞋子亮闪闪的黑鬼。”他来这里一星期后这个黑鬼搬了进来。那个星期四,他正望着遛狗道般的走廊上的大门,这个黑鬼走进了隔壁的公寓。他穿着灰色细条纹西装,打着一条棕褐色领带。他的衣领洁白挺括,贴着颈部形成一道鲜明的线条。他的鞋是棕褐色的,亮闪闪的——与他的领带和皮肤很相配。老达德利挠了挠头。他没想到,挤在这密不透风的大楼里的人竟然请得起用人。他轻声笑了。身着节日盛装的黑鬼对他们会很有用的。也许这个黑鬼知道附近的乡下——也许知道怎么去那里。他们或许可以去打猎。他们或许还能找到一条小溪。他关上门,走到女儿的房间。“嘿!”他大喊,“隔壁那家人找了个黑鬼。肯定是来帮忙打扫的。你说他们每天都会请他吗?”
女儿正整理床铺,抬起头说:“你在说什么呢?”
“我说隔壁找了一个用人——一个黑鬼——一个衣冠楚楚的黑鬼。”
她走到床的另一边。“你疯了吧,”她说,“隔壁没有人住,再说这里没有人能请得起用人。”
“我和你说,我可瞧见他了。”老达德利窃笑道,“他直接走了进去,打着领带,戴着白衣领——脚穿尖头皮鞋。”
“如果他进去了,他是自己看房吧。”她嘀咕道。她走到梳妆台边,烦躁地摆弄着物件。
老达德利大笑。只要她想,她就能变得很滑稽。“好吧,”他说,“我打算过去看看他哪天休息。也许我能让他相信,他是喜欢捕鱼的。”他拍了拍口袋,里面的两个硬币叮当作响。他正要走到走廊,女儿从后面一把扯住他,把他拉了进来。“你听不见吗?”她嚷道,“我没开玩笑。如果他进去了,那是他自己要租房。你不要去问他任何问题,不要和他说任何话。我不想和黑鬼扯上麻烦。”
“你是说,”老达德利悄声说,“他要住在你的隔壁吗?”
她耸了耸肩。“我猜是的。你别管闲事,”她接着说,“不要和他有任何关系。”
她就是这么说话的。把他当成白痴。接着他就呵斥了她。他阐明了他的想法,女儿也明白他在说什么。“你的家教不是这样的!”他雷霆般怒吼道,“你的家教可不是和那些自以为和你一样的黑鬼门挨门住着,而你竟然认为我要跟那样的人搅和在一起!你竟然认为我会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疯了啊。”他的喉咙发紧,不得不放慢语速。她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她说,他们只能住在住得起的地方,尽力而为。她竟然对他说教!她没再多说,直挺挺地走掉了。这就是她。她的双肩向后收拢,脖颈高昂,刻意摆出一副高贵的姿态。把他当成傻瓜。他知道北方佬会让黑鬼进门,请他们坐在沙发上,他只是没想到他那有着良好家教的女儿会与他们为邻——还以为他发昏到要跟他们搅在一起。跟他!
他站了起来,从另一把椅子上拿起一张报纸。等女儿再过来时,他可以假装在读报纸。她站在那里盯着他,以为自己有义务为他想一想有什么可做的事,有什么意思呢。他的目光越过报纸,投向小巷对面的窗子。天竺葵还是不在那里。从来没有这么晚过。第一天看见它时,他正坐在那里看窗外的另一扇窗子,他看了看表,想知道早餐过去了有多久。他抬起头,它就在那里了。他吃了一惊。他不喜欢花,而那株天竺葵看上去也不像花。它像老家的病男孩格里斯比,它的颜色像老夫人们在公寓客厅挂的厚帘子,上面的纸蝴蝶结像露蒂仕礼拜日总穿的衣服后面系的结。露蒂仕喜欢腰带。黑鬼都喜欢腰带,老达德利心想。
女儿又过来了。她过来时,他装模作样地在看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她的口气像是临时才想起一个他能帮得上的忙。
他希望她别再让他去杂货店了。他已经迷过一次路。所有那些讨厌的大楼全都一个样。他点了点头。
“下到三楼,问施密特太太借一下她给杰克做的衬衫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