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早晨,当我醒来时,透过套窗的阳光都会为我的卧室画上虎纹。一如往常,狗儿们已在不知不觉中爬上床,占了我的位置,安详沉睡;尤利西斯坐在窗台上,瞅着地上金色的阳光条纹,很不苟同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细线。我可以听见屋外橘子树与柠檬树下啄食的小公鸡嘲讽的啼声,和母鸡轻轻的呢喃(那声音和冒着泡泡的粥一样好听);远处羊铃叮叮,麻雀在屋檐下唧唧喳喳碎语;我窗下的燕子窝里传来恳求的叫声,告诉我燕子爸爸和妈妈又带来一口美食给小燕子们吃了。
我掀开床单,把狗赶下床,它们在地上伸懒腰,伸出卷曲如珍奇树叶的粉红舌头。我走到窗前推开套窗,倚在外面的窗沿上,让早晨的阳光温暖我裸露的身体,让眼睛适应光线,同时若有所思地搔着狗跳蚤在我皮肤上留下的小红印子。然后,我将视线穿过银色的橄榄树梢,眺望半里外的蓝色大海。渔人们偶尔会在那个海滩上拉网。对我来说,那可是盛事一桩,因为从深海里拉上来的网,饱藏着我平常抓不到的奇妙生物。
若看到海面上有渔船起伏,我就会猴急地穿上衣服,抄起我的采集箱,奔过橄榄树林,顺着小路一直跑到海滩上。几乎所有的渔夫我都叫得出名字,不过有个人是我特别好的朋友,他很高很壮,一头红色头发,也和很多人一样,为纪念圣史皮瑞迪恩取名为斯皮罗,为了区分,我叫他柯奇诺(“红发”的意思)。虽然柯奇诺对那些东西毫无兴趣,却很喜欢为我采集标本,为我的快乐而快乐。
有一天,我下到海滩时,鱼网已拉起一半。皮肤古铜如胡桃色的渔夫们正卖力拉着淌着水滴的绳索,他们的脚趾叉开陷在沙里,一寸一寸地把网拉上岸。
“健康哟,杰瑞少爷,”柯奇诺对我大叫,挥舞着一只满是雀斑的大手。他的红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似一丛大火,“今天我们会为你捕到很棒的动物,因为我们把网下到一个新的地方。”
我蹲在沙滩上,耐心等待渔夫们有说有笑地把网慢慢拉上来。不一会儿,网尖即露出浅水表面,你可以看见网里的鱼儿在里面闪闪烁烁。被拉上沙滩时,整个网仿佛有生命似的随着鱼儿悸动。无数鱼尾徒劳地彼此拍打,发出断断续续的声响。有人拿来鱼篓,把鱼挑捡出来丢进去,白的、红的、带着酒红条纹的,还有织锦书一般炫丽的石狗公。有时候网子角落里会躲着一只章鱼或一只墨鱼,紧张地瞪着它们跟人一样的眼睛。等到所有食用鱼都进篓之后,就轮到我了。
网底躺着一大堆石头与海草,我的战利品就躲在其中。有一次我找到一个圆圆扁扁的石头,上面长了一株完美无瑕的纯白珊瑚树,它看起来像一株冬天里的山毛榉树苗,光秃秃的枝干上覆满白雪。
我常找到软垫海星,它们像海绵蛋糕一样厚、一样肥大,边缘和普通海星的椎状手臂不一样,是圆圆的扇形。这些海星都呈淡褐色,上面带着猩红的斑彩。还有一次,我找到两只螃蟹,它们的螯和脚若是收起来,正好与椭圆形的蟹壳配合得天衣无缝,白色的背上有锈红色的图案,看起来有点像东方人的脸。若说这是保护色,实在过于牵强,我可以想象它们在海中的天敌一定很少,才能戴着这张猪肝色的脸谱在海里招摇。
这天早晨,我在一大堆海草里挑挑捡捡,柯奇诺收拾好篓里的最后一条鱼,过来帮我。我看到跟火柴盒一样大小的枪乌贼、尖嘴鱼、蜘蛛蟹和各种小鱼。它们虽然小,却还是逃不出网眼。突然,柯奇诺轻轻哼了一下,半是惊讶,半是高兴,他从纠葛的海草里捡起一样东西,放在起茧的手掌心上递给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只海马!它躺在柯奇诺的掌心里,呈褐绿色,衔接精妙,仿佛一只怪异的国际象棋的棋子,突出的怪嘴张得大大的,尾巴狂乱地卷曲又伸直。我急急从柯奇诺的掌心中抢下它,放进一瓶海水里,心里向圣史皮瑞迪恩默祷,希望还来得及救它。
我极高兴地看见它直起身体,悬在水中,马头两旁的小鱼鳍快速振动起来像团雾。确定它没事之后,我立刻趴在剩下来的海草堆里拼命扒。那股热乎劲儿,可以媲美刚在某个河床里发现一粒金块的淘金客。我的辛苦没有白费,在接下来的几分钟之内,采集瓶里已经悬浮了六只大小不等的海马。我喜不自胜地告别柯奇诺和其他的渔夫,火速奔回家去。
我草率地驱逐了十四只无脚蜥,把它们的水族箱给了我的新猎物。我知道装海马瓶里的氧气不能支持太久,行动一定要快。于是我抬着水族箱,再度奔回大海,仔细清洗,在箱底铺满海沙,抬着它奔回家,然后我又来回跑了三趟,用水桶装满足够的海水。等到我把最后一桶水倒进箱子里,已经热得满身大汗,正在怀疑这些海马是否值得我这么辛苦。可是一等我把它们倒进水族箱里,我就明白它们绝对值得。
我在水族箱的沙床上插了一段橄榄树小枝,海马一蹦出瓶子,立刻打直身体,然后像是刚放到草原上的一群小马,在水族箱里快速地绕着圈子。鱼鳍动得奇快无比,你根本看不清楚,而且每一只都像体内安了一个小马达似的。等它们在新领土上驰骋一阵之后,就全跑到橄榄树枝旁,极可爱地用尾巴卷住树枝,个个严肃地立正站好。
海马立刻大受好评。它们大概是我带回家里唯一获得一致认可的动物,就连拉里也常偷偷溜进我的书房,看它们在水箱里冲来冲去。它们占据我许多时间,因为海水很快就会发臭,我每天至少得提着水桶跑到海边四五趟,才能保持箱里的清洁。这是相当累人的工作,不过我很高兴我坚持到底了,否则我也不能目睹那个极不寻常的现象。
海马群中有一只显然很老了,因为它几乎是黑色的,而且有个很大的肚子。我本来以为它只是年纪大了,可是有一天早晨,我注意到它肚子上出现一条线,就跟被刀片划了一刀一样。我正在猜测那些海马是不是打架了,如果是,它们用什么当武器呢(它们看起来是那么的毫无防卫能力)?
就在那一刻,我万分惊讶地看见那条缝突然打开一点点,从里面游出一只脆弱的小小海马。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等到第一只宝宝游出来之后,第二只、第三只也跟着出来,直到有二十只非常小的海马像雾一般悬在它们的巨人妈妈身边。我害怕别的海马会吃这些小海马,立刻准备另一个水族箱,把我认为的海马妈妈和小海马放进去。维持两个水族箱,工程更为艰巨。我开始觉得自己简直就像只在矿坑里做工的小马,可是我决心要支持到星期四西奥多来喝下午茶的日子,给他看我的新宝贝。
“啊哈,”西奥多以他一贯的专业热忱,凝视水中的海马,“实在很有趣。根据书上记载,这个地区的确产海马,可是我自己……呃……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我给西奥多看那只海马妈妈和它的小宝宝。
“不不,”西奥多说,“这不是母亲,是父亲。”
起先我以为西奥多在开玩笑,可是他接着解释道,当雌海马产下卵,由雄性授精之后,雄性即将卵放在身上一个特别的育婴袋中,等卵成熟、孵化。所以我心目中的骄傲妈妈,其实是只骄傲的爸爸。
饲养那一群海马,供给它们海洋微生物和新鲜海水的压力,不久即变得太难承担。纵有千万个不情愿,我也只好把它们带回海里放了。
柯奇诺不仅提供我值得采集的标本,还为我示范了一种最新鲜的捕鱼法。
有一天我在海滩上碰见他,看见他正把一桶装满海水的煤油桶,放进他那摇摇晃晃的小船里,躺在桶底的是一只看起来极有灵气的大墨鱼。柯奇诺在它身上绑了一条绳子,箍住它的头和蛋形身体衔接的地方。我问他要去哪里,他说他要去捕墨鱼。我觉得很不解,因为他的船上不见钓线、鱼网,连个鱼叉都没带,怎么能捕墨鱼呢?
“用爱情!”柯奇诺神秘地说。
我觉得身为自然学家,有责任查个水落石出,便询问柯奇诺,是否能与他同行。我们把小船划出蓝色的海湾,漂浮在两寻深的澄澈海水上。柯奇诺拿起绑墨鱼绳子的末端,将它绑在自己的大脚趾上,然后捞起墨鱼,丢到船外。它浮在水面上几秒钟,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仰望着我们,然后才喷出一道水柱,连续抖动几下身体便冲出去,扯着绳子,不久就消失在深海里。那根绳子慢慢从船侧溜出去,最后在柯奇诺的脚趾上绷紧。他点燃一根香烟,揉揉自己火焰般的赤发。
“现在,”他对我咧嘴一笑,“让我们来看看爱情的力量有多大!”
他弯下腰去划桨,让小船沿着海湾慢慢滑行,而且不时停下来,凝神注视系在脚趾上的绳子。突然,他哼了一声,把桨叠在船侧,仿佛蛾的双翼,然后抓住绳子,开始往上拉。我趴在船边俯视清澈的海水,盯着那根绷紧的黑绳末端。不久,从深处浮上一团浊水,柯奇诺拉得更快,墨鱼出现了。等到拉近一点,我很惊讶地看到那儿不止一只墨鱼,而是两只,正极热情地相互拥抱着。
柯奇诺很快把它拉上船侧,一甩绳子,就把它甩到船底。雄墨鱼全神贯注,就连突然离开水底,进入空气中,都显得毫不在意。它紧紧抱着雌墨鱼,柯奇诺花了好一阵工夫才把它掰开,丢进煤油桶里。
这种新鲜的捕鱼法非常吸引我,不过让我有点不自在,觉得这么做好像缺乏运动精神,好比牵着一只正在发情的母狗出去抓公狗一样。不到一小时,我们在海湾小小一块区域里,就捕到了五只雄墨鱼。如此稠密的数目令我感到惊奇,因为除非你夜钓,否则很难看到它们。那只雌墨鱼一直以事不关己的态度扮演她的角色,不过我仍然觉得她应该获得奖励,于是极力说服柯奇诺释放她。柯奇诺很不情愿地答应了。
我问他怎么知道那只雌的已经成熟到可以吸引雄性?他耸耸肩:“现在是交配季节。”
那么在这个时候,我问,绑住任何一只雌的都有效果吗?
“没错,”柯奇诺说,“不过,当然某些雌墨鱼就跟某些女人一样,比较有吸引力,所以收获也就比较多。”
我想到该如何比较两只雌墨鱼的诱人处,思绪都乱了。我觉得不能把这套办法用在别的动物身上,实在可惜。如果你能用一片棉布包着一只雌海马,把她丢进海里,再把她拉上来时,即看到她热情拥抱一只雄海马,岂不妙哉!据我所知,柯奇诺是唯一使用这种方法的渔夫。我从来没有见过其他渔夫用这种方法,就算我向他们提起,他们也不相信,还会嘲笑我一顿。
靠近别墅的这一段破碎的海岸线,海洋生物特别丰富。又因为水比较浅,所以我捕捉东西也比较方便。我说服莱斯利为我造了一条船,大大便利了我的调查工作。这条船几乎是圆的,平底,而且严重向右侧倾斜,被命名为“靴子-棒槌客”。它是除了我的驴之外,我最珍爱的财产。我在船底堆满瓶罐、桶和网,带一袋食物,在船员肥达、呕吐、罗杰(如果我的猫头鹰尤利西斯心情好,也会同行)的随同之下,便驾着靴子-棒槌客启航。
我们在炎热无风的日子里探索遥远的小海湾,以及覆满岩石海草的群岛。在这些航程中,我们经历了许多奇遇。有一次我们在海床上发现占据整整一亩地的一大群海兔,它们有深蓝紫色的蛋形身体,边缘有一道整齐的皱褶,头上有两个奇怪的突出物,看起来的确很像野兔的耳朵。这些海兔成千成百地滑过岩石、沙床,全部往小岛的南方游去,彼此并不接触,对其他成员也不感兴趣。所以我推断这不是交配大集合,而是某种形式的移栖。
另一次,一群圆胖慵懒、好脾气的海豚发现我们下了锚,在一处小海湾里飘浮。大概是受到靴子-棒槌客橘白相间的友善色调吸引,开始围着我们嬉耍、跳跃打水,浮到船边对我们咧嘴微笑,而且从喷水孔中吐出热情的深深叹息。有一只小海豚比成年海豚大胆,甚至潜到船底,我们可以感觉它的背擦过靴子-棒槌客的扁平底部。我除了欣赏这可爱的画面之外,还得分神镇压船员的叛舰企图。对于海豚的来到,狗儿们反应不一。从来不是个勇士的肥达,狗如其名,瑟缩在船头,可怜巴巴地哼着鼻子;呕吐似乎认定唯一的生路就是弃船游回岸上,因此必须强行制止它;罗杰却坚信只要我让它跳进水里,必定可以在刹那之间单手宰了所有的海豚!
在一次这样的航程里,我得到一个非常壮观的宝贝,却间接害莱斯利吃上官司。那天全家人都进城,只留莱斯利一个人在家养病。那一阵子他严重腹泻,才刚开始复原,虚弱得像只小猫咪,躺在客厅里读一大本弹道学指南。他非常坚决地警告我,不准在他周围烦他。我不想进城,便带狗跳上靴子-棒槌客出海。
我划着划着,在平静的水面上看见一大片我以为是黄色海草的东西。海草永远都值得探索,因为里面总藏着许多小生物,倘若你运气好,还可能找到很大的动物,所以我就往那个方向划过去。等我划近一点,才看见那不是海草,而是一块泛黄的石头。什么样的石头会浮在六十多米深的水面上呢?我再仔细一瞧,才很高兴地发现那是一只很大的海龟。
我收了桨,警告狗儿不准出声,屏息守在船头,等待靴子-棒槌客慢慢漂过去。四脚伸开的海龟似乎在熟睡,浮在水面上。我该如何在它醒来前捉住它呢?船上的网和其他配备都不是为捕捉长达一米的海龟设计的,因此我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潜下水捉住它,在它醒来以前想办法把它弄上船。
我太兴奋了,根本没有想到那么大的海龟力气一定也很大,不可能束手就擒。等到船离它两米左右,我憋了一口气,潜入水中。我决定潜到它底下,截断它的后路。当我跃进微温的海水时,心中默祷水花溅起的声音千万别惊醒它,就算它醒了,也希望它困得没法赶快逃开。我潜得很深,等我翻过身来,海龟就漂浮在我正上面,仿佛巨大的金黄色几内亚岛。我从它身下窜上去,扣住它从龟壳里伸出来,像两把角质镰刀的鳍——居然连这个举动都没有吵醒它,我真惊讶!我探出水面,拼命呼吸,一边紧抱着它的前鳍,一边把眼睛里的水抖掉,这时我才发现原因。我的鼻子告诉我,原来海龟已经死了一段时间,有一群小鱼在一旁噬咬它多鳞片的四肢。
虽然我很失望,但是,有只死海龟总比没海龟强!所以就很卖力地把它的尸体拖到靴子-棒槌客船侧,绑住它的一只鳍。狗儿们都十分感兴趣,以为这是我为它们特别订购的可口点心。靴子-棒槌客本来就不是条好驾驶的船,现在船侧又拖了一只沉重的海龟,开始打起转来。不过,经过我努力划了一个小时,船终于安全抵达码头。我把船系牢,将海龟的尸体拖上岸,仔细检查。那是一只玳瑁,商人用它们的壳做眼镜架,眼镜店里偶尔还可见到它们的标本。这只玳瑁头相当巨大,下颚有很多皱皮,鼻子下有个弯曲的喙,看起来的确像只老鹰。龟壳上有好几处破损(应该是海上风暴和鲨鱼的杰作),点缀着一撮撮小小的藤壶,淡黄色的腹部很柔软,像潮湿的厚纸板。
最近我才对一只死水龟执行了一次冗长精彩的解剖。我觉得这是难得的机会,可以比较一下玳瑁与它们淡水兄弟的内部构造。因此我爬上坡,借来园丁的独轮手推车把我的宝贝运回家,将它四仰八叉地放在前阳台上。
我知道如果在屋内解剖玳瑁,必定会遭到反对,但我以为只要是神智健全的人,必定不会反对我在前阳台上进行解剖。于是我把笔记本放在一旁准备,像在外科手术房里一样,把锯子、小刀以及刀片排好,开始工作。
我发现黄色的软壳很容易剥开,相比之下,水龟的腹部花了我三个小时才锯开。当软壳被割开之后,我把它像锅盖似的掀起来,展现在我眼前的,即是玳瑁神秘的内脏!五彩缤纷,可惜有点臭。我因为太好奇,没把那股味道放在心上。不过一向视新鲜牛粪的气息为最佳春药的狗儿们,却全体一致跑得无影无踪,一路上还不停猛打喷嚏。我非常欣喜地发现那只玳瑁是只母的,体内留有很多颗未成形的卵,这些卵像乒乓球大小,软软圆圆的,像金莲花的橘红色,总共有十四颗。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些蛋拿出来,亮晶晶、黏答答地排在石板地上。
玳瑁的肠子似乎很长,我决定把如此惊人器官的精确长度记载在那本已经被血渍糊成一片的笔记本上。我用小刀在肠子与玳瑁排泄口连接处割断,开始把肠子往外拉,拉啊拉,好像永远拉不完似的。我仔细把它排列在阳台上,转了好几个大圈小圈,看起来像条喝醉的铁路,其中有一部分连着胃,那是个丑陋的灰袋袋,看起来像个装了水的汽球。显然这里面会有玳瑁的最后一餐。我本着科学精神,决定检查玳瑁在死前吃了什么,便把小刀戳进那团不停晃动的袋袋里,实验性地往下划了一刀。整个胃袋顿时萎缩,发出一声可怕的叹息,同时一股恶臭自其中升起,立时把所有味道都比了下去!就连专注于调查工作的我也被震退好几步,猛烈地咳嗽,等着臭味散去。
我知道我可以在家人回来以前把阳台清理干净,可是我一时兴奋,昏了头,忘了莱斯利还在客厅里养病。玳瑁体内的恶臭浓得几乎凝结成固体,从落地窗飘进去,恰恰裹住莱斯利躺着的沙发。对于即将来临的灾难,我得到的第一个预兆是一声可以让人血液凝固的咆哮声。我还来不及采取任何应对措施,莱斯利已经卷着一条毛毯站在落地窗前了。
“他妈的那是什么臭味?”他嘶哑地问。然后,他的视线落在石板地上被开膛破肚的玳瑁尸体,和周围排列得井然有序的内脏,顿时,他双目鼓凸,脸色变成绛紫色,“他妈的那是什么鬼东西?”
我有点胆怯地解释,那是一只被我解剖的玳瑁。它是只母的——我急忙补充,希望能以细节支开莱斯利的注意力——你看我从它体内拿出这么多可爱的蛋!
“去他妈的鸟蛋!”莱斯利大吼,听起来好像在念一种中世纪的咒语,“你赶快把这堆烂东西拿走,臭死了!”
我说我已经快完成解剖了,本来就打算把所有软的部分都埋起来,只想把骨架和玳瑁壳留下来列入我的搜集品。
“留个屁!”莱斯利大吼,“你现在就把所有的东西拿出去埋掉!然后给我回来刷阳台!”
我们的厨子露卡芮兹雅被这阵喧哗声引来,也出现在落地窗后面。她正张开嘴巴要问我们兄弟在吵什么,突然被玳瑁的恶臭攫住咽喉。露卡芮兹雅随时都患有十五六种病痛,她珍爱这些病痛,正如其他人珍爱他们的玻璃窗和北京哈巴狗一样。那几天她最不对劲的地方是她的胃。结果她张大嘴巴,好像一条鱼似的,无力地想吸进几口氧气,闷闷地呼唤了一声:“圣史皮瑞迪恩!”就昏倒在莱斯利的臂弯里了。
就在那一刻,我惊惧地发觉载着家人的车子已开上车道,停在阳台前面。
“哈罗,亲爱的,”母亲踏上阶梯,“你早上过得好不好啊?”我还来不及开口,那只玳瑁已抢先一步。母亲发出两声奇怪的打嗝声,抽出手绢,捂在鼻子上。“什么臭味?”她模糊不清地问。
“又是那小子搞的!”莱斯利在落地窗后面大吼,一面徒劳地想把不断呻吟的露卡芮兹雅搭在门柱上。
这时,拉里与玛戈跟在母亲后面,也步上阶梯,看见了那只被剖开的玳瑁。
“搞什……”拉里才一开口,也跟着猛地咳起来。
“又是那小子!”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我知道,亲爱的,”母亲的声音从手绢后面传出来,“莱斯利刚刚已经告诉我了。”
“好恶心,”玛戈用手绢扇着,“好像是车祸现场!”
“那是什么,亲爱的?”母亲问我。
我说那是一只非常有趣的玳瑁,母的,还有蛋。
“那你也犯不着在阳台上把它大卸八块啊?”母亲说。
“那小子疯了!”拉里斩钉截铁地说,“家里闻起来像他妈的猎鲸船。”
“我真的觉得你应该把它拿到别的地方去,亲爱的,”母亲说,“前阳台不可以这么臭。”
“要他把那个东西全部埋掉!”莱斯利在里面把身上的毯子裹得更紧。
“你干脆把他送给爱斯基摩人领养算了,”拉里说,“他们最喜欢吃鲸油和蛆了!”
“拉里,少恶心,”玛戈说,“他们怎么可能吃那种东西。我想到都想吐。”
“我想我们应该进屋里去,”母亲虚弱地说,“或许里面不会那么臭。”
“我告诉你里面更臭!”莱斯利在落地窗后面大叫。
“杰瑞亲爱的,你一定要把这里刷干净,”母亲小心翼翼地穿过那些内脏,“而且要消毒石板地。”
家人进屋去,我开始清理前阳台上的玳瑁残骸。他们激烈的争吵声传到我耳边。
“祸害精,”莱斯利说,“躺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看书,突然就被掐住咽喉!”
“恶心!”玛戈说,“难怪露卡芮兹雅会昏倒。”
“早就该再给他请个家教了,”拉里说,“你才走出家门五分钟,回来就发现他已经在前面走廊上把莫比迪克的肠子都掏出来了。”
“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母亲安抚大家,“不过他在阳台上解剖是有点傻。”
“傻?”拉里刻薄地说,“往后六个月,我们在家里都得戴防毒面具了。”
我把玳瑁的残骸放进独轮手推车里,推到别墅后面的山坡上。我在那儿挖了一个洞,把所有软的部分都埋起来,然后把壳和骨架放在一个蚂蚁窝旁。那些友善的蚂蚁之前曾经帮我把别的骨架剔干净。不过绿色的大蜥蜴是它们应付过的最大的动物,我很想看看它们打算怎么对付玳瑁。它们冲过去,触角兴奋地乱动,停住、考虑了一下,开了一个会,然后集体撤退。显然连蚂蚁都跟我作对。我很丧气地回家了。
我在那儿看到一个哼哼唧唧的瘦小男人,显然是借酒壮了胆,在还臭得很的阳台上与露卡芮兹雅拌嘴。我问那男人要什么。
“他说,”露卡芮兹雅很不屑地说,“罗杰杀了他的鸡。”
“是火鸡,”那个男人纠正,“火鸡。”
“好吧,火鸡就火鸡。”露卡芮兹雅不想跟他争。
我的心往下沉,真是祸不单行。大家都知道罗杰有杀鸡的恶习。春夏间,它喜欢追燕子玩。燕子会俯冲到它的鼻子旁边,然后贴着它前方地面飞行,逗它来追,气得它须毛倒竖,不断咆哮,濒临中风的边缘。附近农家养的鸡常常躲在桃金娘树丛里,等罗杰经过的时候,就歇斯底里地咯咯乱叫、猛拍翅膀,降落在罗杰的正前方。我确信罗杰一定认为这些鸡是某种它可以捉住的笨燕子,不管我们如何喝止,它还是会往前一纵,一口咬死那些鸡,把它对夏燕的恨意毫不保留地发泄出来。无论我们怎么处罚,都没办法制止它。罗杰通常很听话,唯独这件事例外。我们只好赔钱给鸡的主人,唯一的条件是必须见到鸡的尸体。
我不情愿地跑进屋去告诉家人,罗杰的老毛病又犯了。
“耶稣基督!”莱斯利很艰难地站起来,“你跟你那些天杀的蠢动物!”
“好了,好了,亲爱的,”母亲安抚地说,“罗杰要杀鸡,杰瑞也没办法啊。”
“是火鸡!”莱斯利说,“我敢打赌,他一定会漫天要价。”
“你清理了阳台没有,亲爱的?”母亲问我。
拉里把一条大手帕从脸上移开,他在脸上喷满了古龙水,连手帕都浸湿了。“闻起来像是清理过了吗?”
我赶紧说我正打算出去清洗,然后跟在莱斯利后面观看他和火鸡主人理论的结果。
“喂!”莱斯利很不好惹地大步踏上阳台,“你想干嘛?”
那男人一下矮了三寸,一副卑躬屈膝、谄媚恶心的德性。
“快乐啊!少爷,快乐!”他向莱斯利打招呼。
“快乐!”莱斯利粗里粗气地回应,一听就知道他根本不希望那男人快乐。“你想见我干嘛?”
“我的火鸡,少爷,”那男人哀求,“很抱歉来打扰你,可是你们的狗,它咬死了我的火鸡。”
“嗯,”莱斯利说,“它咬死了几只?”
“五只,少爷,”那个男人悲哀地摇摇头,“我最好的五只火鸡。我是个穷人,少爷,少爷,否则我万万也不会想来……”
“五只!”莱斯利吃了一惊,转过来看我一眼。
我说那很有可能。如果五只歇斯底里的火鸡一起从桃金娘树丛里跳出来,我相信罗杰可以把它们通通咬死。虽然它是只极端友善又温驯的狗,一旦凶起来,却非常残忍。
“罗杰是好狗狗!”露卡芮兹雅充满火药味地说。
她跟我们一起到阳台上来,显然跟我一样,心里非常讨厌那个男人。除此之外,罗杰在她的眼里是完美无瑕的。
“好吧,”莱斯利只好息事宁人,“如果它咬死了五只火鸡,那也没办法,人生嘛!尸体呢?”
“尸体,少爷?”火鸡主人试探性地问道。
“尸体,尸体!”莱斯利不耐烦地说,“就是火鸡的尸体。你知道没有证据,我们是不可能赔偿你的。”
“那是不可能的!”火鸡主人紧张地说。
“你什么意思,不可能?”莱斯利说。
“我不可能把尸体带来,少爷,”火鸡主人灵光一闪,接着说,“因为你们的狗把火鸡吃了。”
那句话引燃的反应相当惊人。我们都知道罗杰被养得太好了,嘴巴很刁。虽然它会把鸡咬死,但你绝不可能逼它吃掉鸡的尸体。
“撒谎!撒谎!”露卡芮兹雅尖叫,因为情绪激动,眼眶里满是泪水,“罗杰是好狗狗!”
“它这辈子从来没吃过它咬死的任何一样东西!”莱斯利大叫,“从来没有过!”
“可是它吃了我的五只火鸡!”那男人说,“五只火鸡!”
“什么时候咬死的?”莱斯利咆哮。
“今天早上,少爷,今天早上,”那男人在胸前划着十字,“我亲眼看到的,它把火鸡全部吃掉了。”
我插嘴说,今天早上罗杰和我一起乘靴子-棒槌客出海,它再聪明,也不可能同时和我在船上,又跑到那男人的农场上去吃掉五只大火鸡。
这个早晨对莱斯利来说,够他受了。本来他只想安安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看他的弹道学指南,却先被我的玳瑁内脏调查工作搞得几乎窒息,现在又碰上这个小矮人,想诈骗我们五只火鸡的钱。他的脾气本来就很火暴,现在更是一触即发。
“你是个骗子!”他开始龇牙咧嘴。那小个子倒退几步,脸色发白。
“你才是骗子!”他醉醺醺地还击,“你才是骗子!你放你的狗出去咬死大家的鸡和火鸡,等到他们来要求赔偿,你却不给。你才是骗子!”
即使到了那个地步,事情还是有挽救的余地,可是小矮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在莱斯利的脚上吐了一大口痰。露卡芮兹雅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立刻死抓着莱斯利的手臂。我了解他的脾气,赶快抓住他另一只手臂。那小个子的酒意突然之间被吓醒了,连连倒退几步。莱斯利全身打颤,好像一座火山。露卡芮兹雅和我紧紧抓着他,死也不放。
“你是猪屎!”莱斯利咆哮,“……婊子生出来的杂种……”
一连串精彩的希腊骂语从他口中滚出来,鲜活、粗野,全跟生理机能有关!小个子的那张脸由白变成粉红,再从粉红变成赤红。他显然没料到莱斯利对趣味性较高的希腊骂人话这么擅长。
“你会后悔的,”他颤抖地说,“你会后悔的!”
他又吐了一口痰,可怜兮兮地表达他的蔑视,然后急急跑下车道。
全家人,加上露卡芮兹雅以及几大杯白兰地,花了足足四十五分钟才把莱斯利给安抚下来。
“你别担心他,莱斯利少爷,”露卡芮兹雅下了最后结论,“他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坏坯子,你别担心他。”
可是我们不得不担心,因为他立刻告了莱斯利一状,说他赖账,还污蔑人格。
斯皮罗一听到这消息,立刻火冒三丈。
“老天,达雷尔太太,”他的脸气成赤红色,“你为什么不让莱斯利少爷一枪毙了那王八羔子?”
“那样也不能解决问题吧,”母亲说,“我们现在必须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
“打赢?”斯皮罗一脸不屑的表情,“那个王八蛋什么都不会赢。一切交给我,我要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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