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会在头上别一朵小花,在太阳底下散步。下大雨后,我在太阳底下散步。我把花别在耳朵后面。特别湿润,特别凉爽。”她的眼睛从我的脸上望向别处。“太蠢了。”她摇着头说,“当女孩是件很蠢的事。”过了一会儿,她重新看着我,仿佛刚刚想起来我在那儿,问:“你吃东西没?”

我们努力保持生命,即使我们知道它无法比我们的躯体更长久。我们喂它,让它舒服,给它洗澡,给它吃药,给它爱抚,甚至还给它唱歌。我们照顾生命的这些基本功能,并不是因为我们勇敢或无私,而是因为,同呼吸一样,这是我们这个物种最根本的行为:维持身体的运转,直到时间将它抛弃。

我现在想到了杜尚,以及他着名的“雕塑”。他把一个小便池,一个稳定、永久的用具,上下颠倒过来,进而彻底改变了人们对它的反应。而将其命名为《泉》之后,他更是把这个物体带离了其原有身份,使之获得了一种让人认不出的新形式。

我因此特别恨他。

我恨他证明了某样事物的全部存在,可以仅仅通过将它翻过来,揭示其名字中蕴含的新角度,就能彻底改变。而完成这种举动什幺都不需要,只要引力,正是这个力将我们困在了这世间。

但根本而言,我恨他还是因为他是对的。

因为同样的事正发生在兰身上。癌症不仅重构了她的面容,还有她存在的轨迹。兰被翻过来,就会变成灰,就像dying(垂死)完全不同于dead(已死)一样。在兰生病之前,我觉得这种可塑性行为很是美好,某个物体或人,一旦被翻过来,便可比曾经单一的自我更加丰富。

坐那儿陪着兰的时候,我的思绪意外地飘到了崔福身上。那会儿离崔福死亡已经过去七个月了。我想到了我们的某个场景。时间是九月,我在农场干活的第二季之后。

烟叶已经挂好,房梁上、椽子上都挂得满满当当,叶片已起皱,田野上曾经茂盛的翠绿,现在已经暗淡成了旧制服的色调。是时候把炭烧起来,加速干燥过程了。而这需要有人通宵留在大仓里,往放在地上的锡制饼盘里烧煤饼。这样的盘子每隔两米多就有一个,我们周围都是燃烧的煤饼,每次有风从板条中吹过,红红的火光都会闪烁摇晃。热气蒸腾着冲向屋顶,烟叶的香气四下弥漫。

我们俩躺在大仓的地板上,时间已过午夜,油灯的金色光晕照在我们身上,让黑暗无法靠近。崔福凑过身来,用牙齿轻轻擦过我脖子下面的皮肤。此时我还不知道在接下来的一年中这些牙齿会咬多深,还不知道这个男孩的骨子里有多少情绪,不知道他压抑的美式愤怒,他父亲喝过三罐科罗娜之后,就容易坐在门廊上哭,听着收音机里的爱国者队比赛,身边还放着迪恩·孔茨的精装版《无所畏惧》,不知道一次雷雨天,他发现崔福躺在那辆雪佛兰卡车的车厢上昏迷不醒,积水不停拍打进他儿子的耳朵,不知道他硬拖着崔福走过泥泞,上了救护车,到了医院,刚注射的海洛因还在崔福的血管里穿梭,不知道崔福出院后老实了三个月,便又重蹈覆辙了。

夏末的暑气紧密而厚实,低低地从大仓中穿过,我俩并排躺着。在田里干了一天活儿,他的皮肤上依然保有太阳的余温。

寂静无声。

在我们上方,飞蛾前来觅食,穿梭于烟叶之间,但上面还留有田里喷洒的杀虫剂,所以它们用嘴一碰叶子就会死掉,扑簌簌地落在我们周围。在死亡的煎熬中,它们扇动着翅膀,在地上嗡嗡作响。

“该死的。”崔福站起来,脸上挂着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额头的汗珠闪闪发亮。

一只即将窒息的蛾子,在我右膝旁边挣扎着。但它那巨大又终极的死亡只是我在皮肤上的微微一颤。一阵清风吹散了外面的黑暗。烟田对面的路上开过来一辆车。

他抓住我的肩膀。我怎幺会已经知道了他会这样反应?

我看向他,面容扭曲。

“我说起来。”

“什幺?”我望着他的眼睛。

原来是我听岔了。

“行了,”他又说了一次,“赶紧起来。”

崔福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拉起来。我们离开了油灯洒下的金色光晕,留它在那里重新变得空荡又完美。他紧紧抓着我往仓外走。飞蛾在我们之间飞进飞出,其中一个撞在我额头上之后,我停下了脚步,他使劲一拽,我踉跄着跟上去,走到大仓另一头,出了门,走进了黑夜之中。空气凉爽,没有星星,在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中,我只能分辨出他苍白的背影,在无光的情况下看起来像灰蓝色。走了几米之后,我听到了河的声音。水流和缓,但在他大腿周围还是泛出了白色的水花。蟋蟀的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在河对岸的巨大黑影之中,难以分辨的树木正沙沙作响。崔福松开我,沉到水下,又迅速浮上来。水滴从他下巴上滴下来,叮叮咚咚落在他周围。

“快洗一下吧。”他的声音温柔得出奇,几乎有些脆弱。我捏住鼻子钻到水下,寒冷又让我不得不浮上来大口喘气。在一个小时之后,我会回到我们家阴暗的厨房里,湿漉漉的头发上还挂着河水,兰则会拖着步子,走进炉子上方的夜灯发出的微光之中。我不会告诉别人你到海里去了,小狗。她会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点着头。这样,海盗的鬼魂就不会跟着你了。然后,她拿起一块抹布,给我擦头发、脖子,看到我下巴上那块颜色像干掉的血迹一样的痕迹时,停下手来。你去了很远的地方。现在回家了,现在擦干。我们动来动去,把地板踩得嘎吱响。

现在,河水在我胸口那里,我挥舞着胳膊,让自己稳定。崔福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我们静静地站在河里,低头望着如黑镜一般的水面。

他说:“别担心。听见没?”

河水在我周围流动,穿过我的双腿。

“喂。”他用拳头托起我的下巴,让我仰起头来与他平视。他往常这幺做时,总会让我微微一笑。“听到没?”

我只是点点头,然后转身往岸上走。我在前面,他慢了几步。但突然,我感到他朝我的肩膀中间用力推了一下,我往前一闪,双手本能地撑在膝盖上。他跪在浅滩上,膝盖陷在河泥中。我颤抖起来——在冰冷的河水衬托下,他显得异常温热。这一突然又无言的举动,是为了安慰。

田野远处有一排梧桐树,树后有一座老旧的农舍,楼上房间的一扇窗被灯照亮,在黑暗中摇曳。房子上面,几颗寥落的星辰闪着光,穿透了天上乳白色的雾气。他把我拉向他,要进一步证明他毫不介意。我盯着水面不断搅动的波纹,努力调整呼吸。

他在胳膊上擦了一下嘴,然后摸了摸我的头,朝岸上走去。“还是一样美好。”他扭头说。

“一样美好。”我重复了一遍,仿佛是在回答问题。我们往大仓走去,在油灯越来越弱的光晕中,飞蛾们不断死去。

吃过早饭,大约十点钟时,我正坐在门廊上看书,梅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到时间了。”我眨眨眼。“她不行了。”我们跑回客厅,你正跪在兰的身旁。她这时醒着,嘴里在嘟囔什幺,双眼在半睁开的眼皮下面转来转去。你从壁橱拿来了阿司匹林和艾德维尔,仿佛布洛芬现在还能帮什幺忙似的。不过对你而言,反正都是药——既然以前有用,现在为什幺不行?

你坐在你母亲身旁,现在终于空了的双手放在大腿上。梅指指兰的脚趾。“变紫了。”她的语气出奇平静,“脚最先走——已经变紫了。顶多还有半小时了。”我看着兰的生命一点点消失。梅说她的脚变紫了,但我看着不像紫色,而是黑的,脚尖有些褐得发亮,其他地方像石头一样黑。脚指甲泛着一种不透明的黄,看起来像骨头的颜色。但“紫”这个字,以及它所代表的那种华贵的深色,此时向我奔涌而来。我望着血液慢慢离开兰那双黑色的脚,可脑子里看到的却是一片葱绿,被簇簇的紫色包围。这时我才意识到,那个词把我拖回了一段记忆当中。许多年前,我六七岁时,正跟兰走在紧贴着教堂街旁边那条公路的一段土路上。她突然停下脚步,大叫起来。隔着车流声,我听不清她在说什幺,只见她指着那道将州际公路和土路隔开的钢丝网眼栅栏,眼睛睁得大大的。“快看,小狗!”我弯下腰,检查着栅栏。

“我不明白,外婆。怎幺了?”

“不是。”她有些懊恼,“站起来。往栅栏外面看——那边——那些紫色的野花。”

在公路那边,离栅栏没多远的地方,一片紫色的野花正盛开着,每朵花都只有拇指指甲那幺大,长着黄白色的小花蕊。兰蹲下身,双手扶在我肩膀上,双眼与我平视,严肃地问:“你能爬过去吗,小狗?”她眯起眼睛,做出一副怀疑又蔑视的样子。当然了,我使劲点点头。她算准了我一定会。

“我把你抬起来,你快点抓住栅栏,懂吗?”她托住我的屁股,将我举起来,我抓着栅栏,稍微晃了一下,但我还是爬了上去。骑在栅栏上往下看,我立马一阵眩晕,那些花看起来仿佛是在一团绿色之上用画笔轻轻厾下的小点。过往车辆带起的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我感觉不行!”我带着哭腔喊道。兰抓着我的小腿。“我就在这儿,绝对不会让你出事,”她尽力压过车流声,“要是你掉下去,我就用牙把栅栏咬开,去救你。”

我信了她的话,跳下去后滚了一圈,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用两只手,连根拔。”她扒着栅栏,龇牙咧嘴地说,“你得快点儿,不然我们会有麻烦的。”我一丛接一丛地拔起来,根破土而出,带起一阵尘雾。我把花扔过栅栏,每辆经过的车都带来一阵强风,几乎要把我吹倒。我拔啊拔,兰把它们全塞进一个7-11便利店的塑料袋里。

“行了,行了,够多了。”她挥手叫我回来。我跳到栅栏上,兰伸手接住我,托着我下到她的臂弯中,把我紧紧抱住。她浑身颤抖着放下我,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咯咯笑。“你做到了,小狗!你就是我的猎花人。全美国最好的猎花人!”她拿出一朵,举在模糊的赭色光线下,“放在我们家的窗台上正合适。”

我认识到,我们冒险得到的东西叫美。那天晚上回到家后,你指着落满灰尘的棕色窗台上那些怒放的花朵,以及它们落在餐桌上的卷须,颇为佩服地问我们是怎幺弄来的。兰故作轻松地挥挥手说,我们捡的,一家花店把它们扔在了路边。我躲在我的玩具士兵后面偷偷看了一眼兰,她看你正背对着我们脱外套,便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冲我眨了眨眼,目光中满是笑意。

我从来都没搞清楚那些花叫什幺名字,因为兰也不知道。至今每次看到紫色的小花,我都觉得它们就是那一日我采的那些。虽然事物没有名字,便容易消逝在记忆中,但那幅画面依然历历在目。那种清晰的紫色,现在爬到了兰的小腿上,我们坐在一旁,等着它爬遍兰的全身。你坐在你的母亲近旁,将那些缠绕着贴在她憔悴瘦削的脸上的乱发,拨到了两边。

“你想要啥,妈?”你凑在她耳边问,“你需要啥?我们给你。要啥都行。”

窗外,天空蓝得像是在嘲弄我们。

“米饭,”我记得兰当时这幺说,声音从她体内的某个深处传来,“一勺米饭。”她咽了下口水,又吸了口气:“鹅贡的米。”

我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满足她这要求。不过,梅还是站起身,消失在厨房的珠帘之后。

半个小时后,她捧着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在她母亲身旁跪下来,盛了一勺,递到她母亲没了牙的嘴巴前。“吃吧,妈,”她坚忍地说,“是鹅贡大米,上星期刚收的。”

兰嚼一嚼咽下去,某种类似宽慰的表情浮上嘴角。“真好吃。”她就吃了这幺一口,“太香了。这才是咱的大米——真香。”她用下巴指指某种远处的东西,然后睡了过去。

两个小时后,她醒了过来。我们围在她身旁,听她深深地往肺里吸了一口气,仿佛马上要潜到水下,然后就结束了——不再呼气。她就静静躺在那里,仿佛有人看电影时按了暂停键。

我坐在那儿,看着你和梅不假思索地动了起来,胳膊在你母亲僵硬的身躯上方来来回回。而我只能做我唯一会做的事:把膝盖抱在胸前,开始数她发紫的脚趾。1、2、3、4、5,1、2、3、4、5,1、2、3、4、5。我边数边前后摇晃着身体。你们的手在兰的身体之上飞来飞去,像护士查房一样有条不紊。虽然我会很多单词,读过很多书,也有知识,但我还是发现自己只能抱着膝盖,靠在远处的墙上,满心哀痛。我望着两个女儿以一种与引力不相上下的无力感,照料她们的母亲。而我坐在那里,带着我的所有理论、比喻、等式,还有莎士比亚、弥尔顿、巴特、杜甫、荷马——到最后,这些死神的主人也无法告诉该如何触及我的死者。

清理完兰的尸体——因为语言现在要求我们这样称呼了:尸体,而不是她——为其换上衣服,又换掉被单,擦干净地板上的体液后,我们再次围在兰的身旁。你站在一边,用手指掰开她紧闭的嘴巴,梅在另一边,把她的假牙放进去。但因为尸体已经开始僵硬,所以那副假牙还没装好,她的上下颌便合上了。假牙被挤出来,狠狠摔到地上。你发出一声惊叫,又马上用手捂住嘴。你少有地用英语连声咒骂。又试了一次,假牙终于归位。你站在已经离世的母亲身旁,往后一挺,靠在身后的墙上。

大街上传来一辆自卸货车轰轰隆隆、哔哔嘟嘟的声音。几只鸽子在稀疏的树木间咕咕叫着。一切完毕后,你终于坐下来,梅的头靠在你肩上,你母亲的身体在几米外慢慢变冷。接着,你的下巴皱成了一颗桃核,你低下头,双手蒙在脸上。

兰已经去世五个月了。这五个月里,她一直坐在你床头柜上的那个骨灰缸里。但今天,我们来到了越南,回到了前江省的鹅贡市社。时值夏日,稻田在我们周围绵延不绝,如大海一般碧绿。

在葬礼之后,在那些穿着藏红色长袍的僧侣围着她那块打磨光亮的花岗岩墓碑吟唱之后,村里的邻居高举着一盘盘食物前来,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回忆了兰三十多年前在这里的生活,讲了许多逸事,也向我们表达了哀悼。太阳隐没在稻田之后,现在只剩下坟地,四边的泥土依然很新很湿润,四处撒落着白菊。我给远在弗吉尼亚的保罗打了个电话。

他提了一个出乎我意料的请求,说想看看她。我打开笔记本电脑,端着它往坟场那儿走了几米——不敢离房子太远,要让无线网的信号保持在三格。

我站在那儿,将笔记本举在胸前,把保罗的脸对准了兰的坟墓。墓碑上镶着她二十八岁时的照片,他们俩大约就是那会儿认识的。我在屏幕后面陪着这个老兵同他关系早已疏远且刚刚下葬的越南前妻视频通话。有一会儿,我以为信号断了,但很快便听到保罗在擤鼻子,他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挣扎着向兰告别。他很抱歉,他对着墓碑上那张微笑的脸说,很抱歉一九七一年得知母亲病重的消息后,他回到了弗吉尼亚。但之后才发现那是他母亲耍的花招,骗他回家。他母亲假装得了结核病,后来几个星期变成了几个月,战争开始进入尾声,尼克松不再派遣军队,身在越南的美军开始撤离。兰给他写的信,都被他哥哥拦了下来。直到后来的一天,在西贡陷落前的几个月时,一名刚刚回国的大兵敲开他的门,给他带来了兰的一封信。信里说,西贡陷落后,兰和女儿们不得不离开那里,她们还会再写信。他说很抱歉过了那幺久才知道。可等到救世军打电话给他,说有个女人带着有他名字的结婚证,到一个菲律宾的难民营寻找他时,时间已经是一九九〇年了。那时,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已经八年有余。他说这些时,用的是一大堆磕磕巴巴的越南语——他在服役期间学会的,跟兰结婚后也一直讲——但后来因为哭得太厉害,他已经前言不搭后语了。

几个村里的小孩站在坟场边上,好奇又困惑地在周围徘徊。在他们眼里,我一定看起来很奇怪吧:举着一个由像素构成的白人脑袋站在一排坟墓前面。

我望着屏幕上的保罗,这个说话温和的男人,这个由陌生人变成外公,又由外公变成家人的人,突然意识到我对我们,对我的国家,或者说任何国家,了解得竟然那幺少。我所站的这条土路,可能和四十多年前兰曾站过的那条土路没有什幺不同,那时她抱着你站在那儿,一支m-16型自动步枪指着她的鼻子。我等着我的外公,这个退休辅导老师、素食主义者、大麻种植者、地图和加缪爱好者,向他的初恋说完最后的话,然后合上了电脑。

在我长大、你变老的那个哈特福德,我们打招呼的方式不是说“哈喽”或者“你好”,而是下巴一抬:“好呀?”我在其他地方也听过这种说法,但在哈特福德最普遍。这里的许多建筑物内部已经空空荡荡,窗户也被封上了木板,游乐场四周的倒刺铁丝围栏全都锈迹斑斑、扭曲变形,看起来像大自然的造物,如藤蔓一样自然生长,但就是在这之中,我们创造了自己的语汇。“好呀”是经济上的失败者才有的说法,在东哈特福德和新不列颠也能听到,那里有些白人家庭——即一些人所谓的“住活动房的废物”——会挤在活动房车和公租房的那些半破门廊上,一张张因为奥施康定上瘾而憔悴的脸,在缭绕的香烟烟雾中,在用钓鱼线挂起来、充作门灯的手电筒之下,会冲路过的你喊一声:“好呀?”

在我的哈特福德,父亲们如幽灵一般,在孩子们的生活中来来去去,就像我的父亲一样;而祖母、外婆们sup/sup是国王,她们没有王冠,只有尽力挽回、临时拼凑的自尊和只说母语的固执证明;她们的膝盖一动就响,双脚也肿胀不堪;她们会等在社会福利部门外面,申请供暖和燃料油援助,身上散发着药妆店廉价香水和薄荷硬糖的气味;她们会挤在一团,快步走过冬日的街区,身上一件件从慈善商店买来的大号棕色大衣沾满了新雪——她们的子女有的在上班,有的在蹲监狱,有的用药过量,有的则只是消失了,坐上灰狗巴士去了国家的另一头,梦想着能改掉坏习惯,重启新生活,但慢慢就变成了家族传说。

在我的哈特福德,那些曾让我们跻身大都市的保险公司在互联网到来后全都搬走了,我们最聪明的头脑也全被纽约和波士顿拐走了;每个人都有一个在拉丁王黑帮的远房表亲;我们现在还在公交站卖捕鲸者队的运动衫,可这个队早在二十年前就抛弃了我们,变成了卡罗来纳飓风队;这里是马克·吐温、华莱士·斯蒂文斯、哈里特·比彻·斯托的故乡,但这些想象力丰富的作家也没见过或写过像我们一样的人;我们的布什内尔剧院、沃兹沃思学会(举办了美国的第一场毕加索回顾展),基本上只有从城郊来的游客才会参观,他们把车交给停车管理员后,便匆匆走进了被卤素灯照得温暖宜人的礼堂,之后又开着车回到他们那些满是码头一号和全食超市的宁静小城。其他的越南移民都跑到了加利福尼亚或者休斯敦,但我们留在了哈特福德。我们的生活日常是经历一场又一场的东北风暴,看着我们的车一夜之间被大雪吞没,以及在凌晨两点或下午两点听到枪声,在c城超市的收银台遇到眼眶青肿、嘴唇破口的妻子或女友,看她们在与你目光交会后,把下巴一抬,仿佛在说,少管闲事。

由于被击倒已是心照不宣,已是理所当然,所以你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皮肤。问“好呀”就等于立马转向快乐,把不可避免的东西推到一边,去够不同寻常的东西。不是“很棒”或“不错”或“好极了”,只是好。因为很多时候,好就已经足够,它是我们为自己和他人努力追寻、收获的那一朵珍贵的火花。

在这儿,好就是发现下水道里有张一美元,就是你过生日时,你妈妈有足够的钱租一部电影,在弗兰克简餐买一块五美元的比萨,再买八根蜡烛插在化掉的奶酪和辣香肠上,就是得知有枪击发生后,你的哥哥走进了家门,或者已经在你身边,正对着一碗芝士通心粉狼吞虎咽。

那晚从河里出来后,崔福也是这幺跟我说的。黑色的水珠从我们的头发、指尖上滴下,他把一只胳膊搭在我颤抖的肩膀上,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说:“你挺好。听见没,小狗?你挺好,我发誓。挺好。”

我们把兰的骨灰瓮埋到墓里,用浸过蜡油和蓖麻油的抹布最后一次擦拭了她的墓碑后,回了西贡的酒店。可一走进那间昏暗破旧、空调让人感到憋闷的房间,你就关掉了所有的灯。我停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突如其来的黑暗。那会儿午后刚过,还能听到楼下大街上的摩托车在鸣笛或者噗噗前进。床嘎吱一响,你坐在上面。

“我在哪儿?”你说,“这是哪儿?”

我不知道该说什幺,只好呼唤你的名字。

“玫瑰(rose)。”我说,是花、是色彩、是色调。“红。”我又用越南语叫了一次。花朵其实快到生命尽头时,才会被看见,刚刚盛开,便已经在去造纸厂的路上了。或许所有名字都是幻象。我们其实经常用其最短暂的形态来给事物命名吧?玫瑰丛、雨、蝴蝶、鳄龟、行刑队、童年、死亡、母语、我、你。

叫出你的名字后,我才意识到rose也是rise(起立)的过去式。所以我叫你的同时,也是告诉你站起来。我叫你的名字时,把它当作了你那两个问题唯一的答案——仿佛我们也可以在名字的声音里找回自己。我在哪儿?我在哪儿?你是玫瑰,妈。你已经站起来了。

我轻轻摸了摸你的肩膀,就像在河边时崔福对我那样。崔福虽然生性狂野,但他不吃小牛肉,不吃牛的孩子们。现在我想到了那些牛孩子,从母亲的身边被夺走,被放进和它们身形一样大的笼子里,被不断喂食,最终长肥,变成嫩肉。我又想到了自由,牛犊们最自由的一刻,便是笼门打开,它们被赶到卡车上,送去屠宰的时候。所有自由都是相对的——这一点你太了解了——有时候,你以为的自由根本不是自由,不过是笼子越变越大,离你越来越远,到了一定距离之后,笼条已经变得抽象,但依然存在,就像人们把野生动物“放归”到自然保护区里,其实只是用更大的边界把它们圈住罢了。不过,我愿意接受那种变大。因为有时候看不到笼条就够了。

崔福和我在大仓里时,有几个令人欣喜若狂的时刻,我周围的笼子隐形了,虽然我知道它其实从来没有消失。我无法控制内在自我时,我的快感变成了一个陷阱。废物、大便、冗余,约束着生者,可在死亡中也反复出现。牛犊们最终被屠宰时,放弃对肚子的控制通常是它们最后的举动,肠子被突如其来的结局震惊了。

我捏着你的手腕,叫了声你的名字。

我望着你,在一片漆黑中,看到了崔福的眼睛——他的面容已经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模糊了——我们回到大仓,他的双眼映着油灯,仿佛正在燃烧。在兰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我看到她的眼睛就像必需的水滴一样,是她唯一能动的东西。牛犊看到笼门打开后,瞪大了眼睛,从牢笼里逃出来,奔向了那个正要把挽具套到它脖子上的男人。

“我在哪儿,小狗?”你是玫瑰。你是兰。你是崔福。仿佛名字可以不只是一样东西,可以像黑夜那样深邃又辽阔,有一辆卡车在它的边缘空转,而你可以直接从你的笼子中走出来,我在那里等你。在群星之下,在那些早已死去的事物发出的光芒之下,我们会最终看到我们对彼此的理解——并称之为“好”。

我记得那张桌子。我记得那张用你对我说的话做成的桌子。我记得房间在燃烧。房间在燃烧,是因为兰提到了火。我记得火,因为我听到这个时,我们所有人正在哈特福德的公寓里,裹着从救世军商店买来的毯子,挤在硬木地板上睡觉。我记得救世军商店的那个男人,递给我父亲一沓肯德基的优惠券——我们称之为老头鸡,因为每个红桶上都印着山德士上校的脸。我记得狼吞虎咽地把那些松脆的油炸食品吃到肚子里,仿佛那是圣人给的礼物。我记得听说只有那些经历的痛苦很值得关注、很有名的人,才能成为圣人。我记得我认为你和兰应该成为圣人。

“记住,”我们每天早上走进康涅狄格州的寒冷空气中之前,你都会说,“别做什幺引人注意的事。你都已经是越南人了。”

八月的第一天,弗吉尼亚州中部天气晴朗,长了一夏天的植物茂密繁盛。我们来这里看望保罗外公,庆祝我今年春天从大学毕业。我们在菜园里。晚霞落在木篱笆上,一切都披上了琥珀色,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灌满了茶水的雪景玻璃球里。你在我前面,正向篱笆的那头走去,身上那件粉色的衬衫在植物的阴影中时隐时现。你继续走,橡树的影子落在衣服上。你走到树下,衣服上的树影消失了。

我记得我父亲,换句话说,我在把他重新组合起来。我在一个房间里组合他,因为肯定有个房间,肯定有一块广场,生命可以在其中短暂地出现,无论有无快乐。我记得快乐,就是硬币在棕色纸袋里的响声。那些硬币是他在科特兰的中国市场里刮了一天的鱼鳞后拿到的报酬。我记得硬币撒到地板上,我们抚摩着那些冰冷的钱币,吮吸着它们充满铜味的希冀。我们以为自己有钱了。想到自己有钱了,也是一种幸福。

我记得那张桌子,但它应该是用木头做的。

菜园茂盛得仿佛正在微光中搏动。院子里的每一寸地方都长满了植物,西红柿的藤蔓粗壮到盖住了它们倚靠的铁丝网,小麦草和羽衣甘蓝挤在独木舟大小的镀锡大盆里。还有那些现在我能叫出名字的花:木兰、紫菀、罂粟花、金盏菊、满天星——所有植物的色调都被黄昏均衡了。

光说我们是什幺,我们就是什幺吧?

你走在我前面,身上的粉色衬衫耀眼夺目。你蹲下身,后背一动不动,端详着两脚之间的什幺东西。你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停了一下,凑近继续研究。我们之间,只有一秒秒在移动。

一大群小虫悬停在空中,仿佛一张没有盖在谁脸上的面纱。这里的一切似乎都刚刚结束泛滥、休息,最后消耗殆尽,从夏日的泡沫中溢出来。我朝你走去。

我记得陪你走着去百货店,你手里攥着我父亲的薪水。到那会儿,他只打过你两次——所以你还心存希望,觉得那是最后一次被打。我记得抱了很多的神奇面包和蛋黄酱,你以为蛋黄酱就是黄油,说在西贡的时候,黄油和白面包只有在那种有管家和铁门护卫的大宅子里才能吃到。我记得回到公寓后,每个人都笑逐颜开地把蛋黄酱三明治举到皲裂的嘴唇前。我记得我以为我们就住在大宅子里。

我记得雪噼噼啪啪打在窗户上,夜幕降临,我们躺下睡觉,肩并肩,四肢缠在一起,警笛从街上呼啸而过,我们的肚子里装满了面包和“黄油”,我以为这就是美国梦。

屋子里,保罗正弯腰在厨房调制一大碗青酱:泛着光泽的厚厚的罗勒叶、用菜刀压碎的大蒜、松子、边角被烤得从黄到黑的洋葱,还有柠檬皮的鲜香。他俯下身后,眼镜上起了雾,但他还是尽力稳住患了关节炎的手,将热腾腾的意面倒在了酱汁上。两个木勺轻轻翻炒几下,蝴蝶面便沐浴在如苔藓一般鲜绿的青酱中。

水汽在厨房的窗户上凝结,将菜园的景色变成了一块空荡荡的电影银幕。该叫男孩和他母亲进屋了。但保罗望着那块空白的幕布,磨蹭了一会儿。一个人手里终于什幺都没了,只等一切开始。

我记得那张桌子,换言之,我正在把它重新组合起来。因为有人张嘴说话,用话语搭建了一个结构,而我现在每次看到自己的双手,想到桌子,想到开端,也在做同样的事。我记得我的手指轻抚着桌子的边缘,研究我在脑海中创造的螺栓和垫圈。我记得我钻到桌子下面,检查背面有没有嚼过的口香糖和恋人的名字,但只发现了一些干掉的血迹和木刺。我记得这只用一种尚不属于我的语言敲打出来的四腿野兽。

一只被此时此刻染成粉色的蝴蝶,落在一片香草叶上,又飞走了。叶片抽了一下,便恢复了平静。蝴蝶跌跌撞撞从院中飞过,翅膀看起来像极了托妮·莫里森的《苏拉》中被我折了许多次的某个页角,在纽约的一天早上,那个小角掉了下来,翻抖着落在澄澈的冬日街道上。那页的情节是,伊娃把汽油倒在了快被吸毒毁掉的儿子身上,然后点燃了火柴——这种爱与仁慈的行为,我既希望自己有能力做到,又希望永远不必体会。

我眯起眼睛看。那不是君主斑蝶——只是一只虚弱又模糊的白蝴蝶,已经准备好了在初霜中死去。但我知道,君主斑蝶就在附近,它们黑橘相间的翅膀折了起来,落满灰尘,被暑热烘烤着,准备好逃往南方。黄昏一缕一缕将我们的边缘缝成了深红。

兰在西贡下葬后的第三天夜里,我听到酒店阳台外传来了尖细的音乐声和儿童的尖叫声。那会儿已是凌晨2点。你在我旁边的床上睡得正香。我站起来,趿拉着凉鞋,出了房间。酒店在一条小巷里。眼睛适应了墙上装着的那些日光灯管后,我朝音乐传来的方向走去。

夜晚在我眼前燃烧起来。突然到处都是人,颜色、服装、肢体、闪闪发光的珠宝和亮片组成了一个万花筒。小贩们在兜售新鲜的椰果、切好的芒果,还有把黏糊糊的一团用香蕉叶包好、放在大铁桶里蒸出来的米糕,装在三明治塑料袋里的甘蔗汁——袋子被剪了一个角,有个小男孩正捧着一袋,喝得喜笑颜开。有个手臂被晒得黝黑的男人正蹲在街边,把烤鸡放在一块比他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砧板上,熟练地用刀劈成了两半,然后把滑溜溜的鸡肉分给了正在近旁等待的一群小朋友。

在街道两边阳台上低悬的灯串间,我瞥见远处有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一群衣着华丽的女人正在上面左扭右摆地唱着卡拉ok,胳膊抖得像风中的彩旗。她们的歌声断断续续飘到街上来。边上的白色塑料桌上有一台小电视,里面正在放一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越南流行歌曲的歌词。

你都已经是越南人了。

我迷迷糊糊地朝那边走去,脑子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这座城市似乎忘了时间是几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忘了时间本身。据我所知,那天既不是什幺假期,也没有什幺庆祝活动。事实上,过了这条街,到了主路上,一切又恢复了那个钟点该有的样子:空空荡荡。所有的喧嚣都集中在这个街区里。人们现在又笑又唱,孩子们在摇摆不停的大人中间跑来跑去,最小的差不多只有五岁。老奶奶们穿着印有佩斯利涡旋纹或花卉的睡衣,坐在门口的塑料脚凳上,嘴里嚼着牙签儿,和着音乐频频点头,偶尔停下来,也只是为了呵斥周围那些孩子。

埋在地底下,兰已经是越南人了。

近到能看清她们的面容、棱角分明的下巴和低垂的眉毛之后,我才意识到那些歌手原来是男扮女装。他们那些款式各异、颜色鲜艳的亮片服装反射出的光芒耀眼夺目,仿佛是把缩小的星星穿在了身上。

我记得我父亲,换言之,我正用这些小小的文字把他铐起来。我现在把他交给你,他的手被铐在身后,他低着头钻进了巡逻的警车,因为同那张桌子一样,这幅情景也是由从未清晰发出过书中声音的嘴巴交给我的。

舞台右边有四个人正背对大家。他们低着头,一动不动——仿佛被关在了一间看不见的屋子里。他们面前有条长桌,上面似乎放着什幺东西。他们的头低到从后面看起来像被砍掉一样。过了一会儿,其中的白发老太太把头放在右边的年轻男子肩上,然后哭了起来。

我记得收到过父亲从监狱里寄来的一封信,信封皱皱巴巴,边角已被撕破。我记得拿出信来,看到一行又一行的字都被负责审查信件内容的狱警用白色液体涂掉了。我记得小心刮擦着那层挡在父亲和我之间的白色薄膜。那些文字。一张桌子的螺母和螺栓。放在无人房间里的一张桌子。

我又走近些,看到桌上盖着一块白布,而白布下面无疑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这会儿,四个哀悼者都已经旁若无人地哭起来,而舞台上,歌者的假音则在他们悲痛的哭声中穿行。

我心里涌起一阵厌恶,抬头看向星光暗淡的夜空。一架飞机闪着红光,然后是白光,然后模糊在一条云带之后。

我记得仔细端详父亲的来信时,看到了一堆小小的墨点:没被抹掉的句号。沉默的语言。我记得我想到自己爱过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单独的墨点,点在了一张明亮的纸上。我记得在每个点的上方写上名字,用线把它们一个个连起来,最后组成了一棵看起来很像倒刺铁丝围栏的家族树。我记得把它撕了个粉碎。

后来我才得知,那样的场景在西贡的夜晚很常见。市政验尸官因为经费不足,无法随时提供服务。有人若在半夜突然死了,便会困在市政的灵薄狱,尸体只能停留在死亡之中。于是,一场公益性的草根互助运动兴起了。邻居得知有人突然死了,就会在一个小时内凑好钱,雇一个变装表演队来演出,谓之“推迟悲伤”。

在西贡,深夜中传来音乐和孩童玩耍的声音,就是死亡的象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邻里之间试图抚平伤痛的象征。

正是通过变装表演者劲爆的服装和动作、透支的面容和声音,以及冒犯性别的禁忌,通过夸张到极致的表演,这种宽慰才会变得明显。尽管他们很有用,也有报酬拿,而且在一个同性恋依然被当成罪过的社会里能够作为一项重要服务而存在,但只要死者还躺在外面,那些变装皇后就是一种他性的表演。对于哀悼者而言,他们的出现之所以有必要,就是因为他们确确实实被认为不是真的。而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悲伤也不是真实的,需要一种超越现实的回应。从这个角度而言,那些变装皇后就相当于独角兽。

在墓地中顿足的独角兽。

我记得那张桌子,记得火舌开始吞卷它的边缘。

我记得自己第一次过感恩节,地点是在朱尼尔家。兰做了一盘煎蛋卷,叫我带过去。我记得他家总共来了二十多个人。那些人哈哈大笑时还会拍桌子。我记得自己盘中的食物越堆越多:土豆泥、火鸡、玉米饼、猪小肠、蔬菜、红薯派——还有煎蛋卷。大家都拿煎蛋卷蘸肉汁吃,还夸兰的手艺好。我也是,蘸了肉汁吃。

我记得朱尼尔的母亲把一个黑色的塑料圈放在一个木头机器上。那个圈转起来后,音乐出现了,是一个女人哀号的声音。大家都闭上眼,歪着头,仿佛在听什幺秘密信息。我记得当时想,我之前好像听过,跟我母亲和外婆一起听的。是的。我甚至在子宫里听过。那是一首越南的摇篮曲。所有摇篮曲的开头都是哀号,仿佛痛苦无法以其他方式离开身体。我记得外婆的声音从机器里传来,身体跟着摇摆起来。朱尼尔的父亲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知道埃塔·詹姆丝啊?”我记得幸福。

我记得第一年在美国学校上学,还有参加完学校组织的农场游后,扎帕蒂亚先生给了学生每人一张纸,上面印着一头黑白的奶牛,让大家“根据今天看到的涂色”。我记得自己看到农场的奶牛很悲伤,站在电篱笆后面,大大的脑袋不怎幺动。因为我那时才六岁,所以我记得我觉得颜色也是一种幸福,便挑了蜡笔盒中最亮的颜色,用紫、橙、红、棕红、洋红、青灰、紫红、亮灰、淡绿,涂满了我那头悲伤的牛。

我记得扎帕蒂亚先生浑身发抖,用他多毛的手抓起我那头彩虹奶牛,揉成一团,低头冲我吼道:“我说根据今天看到的涂色。”我记得我重新要了一张。我记得我没有再往我的牛上涂色,只是盯着窗外。我记得天空很蓝,很冷酷,我坐在那里,坐在同学当中——感到不真实。

在那条街上,在那个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气息、可在一动不动的状态下反倒比生者更加鲜活的死者身旁,在满是污水和径流、永远臭气熏天的水沟边上,我的视线模糊起来,各种颜色在我的眼皮之下混到了一起。路过的人同情地点点头,以为我是死者的亲人。我抹了一把脸。一个中年男人捏住我的脖子——越南的父亲或叔伯给你鼓劲儿时的惯常动作——“你还会见到她的。哎,哎,”他有些哽咽,嘴里满是酒气,“你们会再见的。”他拍了拍我的脖子,“别哭了。别哭了。”

这个人。这个白人。这个保罗。他猛地推开了菜园的木门,金属闩子在他身后叮当响着。在血缘上,他不是我的外公——在行动上是。

当年,许多年轻人为了逃避征兵都跑到了加拿大,他为什幺要主动去越南?我知道他从没跟你说过——因为要告诉你,他就得用一门他不太熟练的语言,跟你解释他对小号那种抽象又坚定的爱。据他说,他想成为从弗吉尼亚乡村的荒林和谷地中走出来的“白人版迈尔斯·戴维斯”。在他的童年时代,那座两层农舍中总是回荡着小号厚重的音符。但也是在那座农舍中,他父亲动不动便雷霆震怒,对家人实行恐怖统治,连门都被拆了。他与父亲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金属:他父亲的金属是在奥马哈海滩发起突袭时,一块卡在大脑中的炸弹碎片;保罗的是他放到嘴边、用来吹奏乐曲的铜号。

我记得那张桌子。我曾试着把它还给你。你把我抱在怀中,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说:“好了,好了。没事了。没事了。”但那是个谎言。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我给了你那张桌子,妈——换言之,我把我的彩虹奶牛给了你,那是我趁扎帕蒂亚先生不注意,从废纸篓里拿出来的。那些颜色在你手里动来动去、卷曲起皱。我试着告诉你,但无法用你理解的语言来解释。你明白吗?我是美国中间一个开裂的伤口,而你在我里面问,我们在哪儿?我们在哪儿,宝贝?

我记得盯着你看了许久,而且因为我当时才六岁,所以觉得只要我眼神足够坚定,就可以把我的思想传送到你的脑子里。我记得气得哭了起来。你根本不知道。你像往常那样,把手伸到我的衬衫下面,轻轻给我挠背。我记得自己安静下来,然后就那样睡着了——我那头被揉成团的牛,像一个慢动作的彩色炸弹,在床头柜上舒展开来。

保罗玩音乐是为了逃离——所以当他父亲撕毁他音乐学院的申请表后,保罗选择了逃得更远。他一路跑到征兵处,然后又跑到了东南亚。那年他十九岁。

人们总说事出有因——但我无法告诉你为什幺死者总比生者多。

我无法告诉你为什幺有些君主斑蝶在南迁的过程中,会突然停止飞翔,仿佛它们的翅膀突然变重了,不再完全属于它们——最终摔下去,把自己从故事里删掉。

我无法告诉你为什幺在西贡的那条街上,当那具尸体躺在被单之下时,我听到的歌并不是来自变装歌手的嗓子,而是来自我自己。“许多人,许多许多许多许多人,想要我死。”街道有节奏地跳动着,在我周围旋转着它破碎的色彩。

在喧嚣之中,我注意到那尸体有了变化。头歪到了一边,顺带也把被单扯了过去,露出他的后颈——已经变得很苍白。在他的耳朵下方,一个指甲盖那幺大的玉石耳环,轻轻晃了一下,又恢复了静止。“主啊,我不再哭泣,不再看天。求你怜悯我。我眼睛充血,兄弟,我看不见。”

我记得你抓着我的肩膀。外面大雨如注或大雪纷飞或街道被淹或天是瘀青色。我穿着浅蓝色的鞋子,你跪在人行道上,边给我系鞋带边说:“记住,记住,你都已经是越南人了。”你都已经是了。你都准备好了。

已经走了。

我记得那条人行道,我们在上面推着那辆生锈的购物车,去新不列颠大道上的教堂和施粥场。我记得那条人行道开始流血:购物车下面出现了许多胭脂色的小点。一长串血迹,我们前面有,后面也有。肯定是昨天晚上有人遭到了枪击或被捅刀子了。但我们没有停下脚步。你说:“别低头,宝贝。别低头。”离教堂还很远,尖塔现在就是天空中的一个针脚。“别低头。别低头。”

我记得红色。红色。红色。红色。红色。你紧紧攥着我的手,手心都湿了。红色。红色。红色。红色。你的手特别烫。你的手是我的。我记得你说:“小狗,抬头,抬头。看见没?看见树上那些鸟没有?”我记得当时是二月,阴郁的天空下,那些树还是黑乎乎、光秃秃的一片。但你一直说:“快看!小鸟。五颜六色的。蓝鸟。红鸟。洋红鸟、浅灰鸟。”你指着盘曲的树枝。“看没看见那窝小黄鸟,那只绿色的大鸟正在喂它们虫子?”

我记得你瞪大眼睛。我记得顺着你手指的方向看啊看。终于,一团模糊的翠绿慢慢清晰起来。我看到了它们。那些鸟。所有鸟。随着你的嘴巴开开合合,它们像果实一样长出来,你的话语不停地给那些树木涂上色彩。我记得我忘掉了血迹。我记得从没低下头看。

是啊,曾经有过一场战争。是啊,我们就来自它的震中。在那场战争中,一个女人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兰——并以此宣布了自己的美,也让那美变成了某种值得珍藏的东西。那之后,她的女儿出生了,而她的女儿又生了一个儿子。

一直以来,我都告诉自己,我们都是战争的产物——但我错了。我们都是美的产物。

别让人错把我们当作暴力的果实——但那暴力虽穿过了果实,也未能毁掉它。

保罗在我后面,正在菜园的门边剪薄荷叶,要把它们配在青酱里。剪刀在根部咔嚓咔嚓地响。一只松鼠从附近的梧桐树上匆匆下到地面,站在原地闻了闻,又爬上树,消失在树枝间。我过来的时候,你就在前面不远处;我的影子碰到了你的脚跟。

“小狗。”你头也没回地说。阳光早已离开菜园。“快过来看这个。”你指着脚下的那片地,压低声音喊道,“这也太疯狂了吧?”

我记得那个房间。兰在唱一首跟火有关的歌,女儿们围在身旁。烟雾升腾,在角落积聚。房中间的桌子成了一团熊熊的火焰。几个女人闭着眼睛,固执地唱着歌。一句歌词接一句歌词,一幅幅画面在墙壁上快速闪过: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城市中,一个阳光灿烂的十字路口。一个没有名字的城市。一个白人站在坦克旁边,怀里抱着他黑头发的女儿。一家人睡在炸弹坑里。一家人躲在桌子下。你明白吗?我得到的只是一张桌子。一张代替了房子的桌子。一张代替了历史的桌子。

“我们在西贡有座房子,”你告诉我,“一天晚上,你父亲喝多了,回到家以后,在厨房餐桌旁第一次打了我。那会儿你还没出生。”

但我确确实实记得那张桌子。它既存在又不存在。一件光用嘴组合起来的传家宝。还有名词。还有灰烬。我记得那张桌子,就像一块嵌在脑子里的碎片。有些人称之为弹片。而有些人则称之为艺术。

我现在在你身旁,你指着那个地方,就在你脚趾之外,一群蚂蚁在那一小块地上涌动着。一团热闹非凡的黑色,厚重得像一个不成形的人影。我分不清哪只是哪只——它们不停地爬来爬去,身体似乎连为一体,每一只都像长着六条腿的字母,在黄昏中变成了深蓝色——仿佛一个陈旧的字母表的分形。不,它们不是君主斑蝶。它们来年冬天时还会留在这里,会把它们的肉体变成种子,钻到更深处——待到春来土暖时,会饥肠辘辘地破土而出。

我记得墙壁在火光中像画布一样变得卷曲。黑烟在天花板上翻滚着。我记得爬到桌子底下,那桌子此时已是一堆灰烬,我把手指插了进去。我的指甲与我的国家一起变黑。我的国家在我的舌头上消失。我记得自己捧起灰烬,在那三个坐在房中的女人的额头上写下活、活、活。那灰烬最终变硬,变成了白纸上的墨迹。这一页上就有灰烬,足够分给每个人。

你直起身,拍掉裤子上的灰尘。夜晚抽走了菜园里的所有颜色。我们朝房子走去,没有投下影子。屋子里,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们卷起袖子,洗干净手。我们说着话,小心翼翼地不盯着对方看太久——没什幺话可说之后,我们摆好了餐具。

我在梦里听见了。睁开眼后,我又听见了——低声的哀嚎掠过被摧毁的田野。一只动物。从来都只有动物的痛苦才如此清晰,如此明确。我躺在大仓凉爽的泥地上。一排排烟叶悬在我的上方,一阵风吹来,它们的肢体互相擦过——这意味着,现在已经是八月的第三个星期。透过板条间的缝隙,可以看到新的一天已经带着蒸腾的暑气到来。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我坐了起来。看到他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又回到了十五岁。崔福枕着胳膊,侧身在我旁边睡着,但看起来更像是陷入了沉思。他的呼吸缓慢而轻柔,带着微微的酒气。几个小时前,我们喝过帕布斯特啤酒,空罐子在他脑袋上方的长凳上排了一排。几英尺外,那个金属军用头盔在一旁倒躺着,浅蓝色的晨光聚在盔壳里。

我只穿着内裤,走进了茫茫的晨雾中。那哀嚎又出现了,低沉而空旷,仿佛是某种有墙壁的东西,可以让你躲在其中。一定是受伤了。只有处在痛苦之中的动物,才会发出那种你可以进入的声音。

我在平坦的田野上寻找着。雾气飘荡在深棕色的土壤上。什幺都没有。那声音肯定是从毗邻的农场传来的。我继续走着,湿度越来越高,我的太阳穴被刚刚渗出的汗水弄得发痒。

旁边的地里,最后一茬儿烟叶又宽又厚,泛着墨绿的光,朝各个方向伸去,再有一个星期就可以收割了。不知道为什幺,这一茬儿比之前的高大许多,叶尖都过了我的头顶。旁边那棵橡树曾在两个星期前被我们开着的那辆雪佛兰卡车撞上过。蟋蟀尚未开始乱跑乱跳,正在锯开浓稠的雾气。我继续往前走,每次哀嚎响起,我便停下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昨晚在椽子下面,热使我们的嘴唇起了皮,我们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我们之间的黑暗很安静。我问了崔福一周前兰问我的那个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探索频道里的那些野牛?我是说,它们怎幺会一直往山崖底下跳?”

他转头看我,嘴唇上的绒毛擦着我的胳膊。“野牛?”

“对啊,它们为什幺一直那幺跑,看到前面那些摔下以后还继续跑?总会有一头停下来,掉头往回走吧。”

他的手出于工作的缘故,被晒得黝黑,搁在肚皮上显得更黑。“对啊,我在自然节目里看到的。它们就像一堆倒塌的砖头那样,直直栽了下去。”他厌恶地啧了一声,小声说道:“白痴。”

我们静静躺着,任由野牛们继续摔下去,几百头默默地冲下我们脑海中的悬崖。一辆卡车开过旁边的烟田,停在车道上。碎石子在轮胎下刺啦刺啦地响着,一道光甩进大仓里,照亮了我们鼻子上方的灰尘。他紧闭着眼睛——到那时,我已经知道它们不再是灰色——而是崔福。车门关上,有人到家了,低低的声音传来,是问句的升调,“怎幺样”或者“饿不饿”。某种简朴又必要的问候,但要再加点儿关切。那样的声音,就好像铁道沿线那些电话亭上的小屋顶,也是用盖房子的木瓦做的,但只有四排宽,刚好能让电话避免淋雨。或许我想要的就是这个——被问一个问题,让它变成一个和我等宽的屋顶,把我盖住。

“也不是它们说了算啊。”崔福说道。

“什幺不是?”

“那些野牛。”他拍着腰带上的金属搭扣,“要去哪儿,不是它们说了算。而是大自然这位母亲。她告诉它们跳,它们就会听话地跳下去。这个它们没的选,不过是自然规律。”

“规律,”我低声重复道,“就说它们只是在追随亲人,家人往前跑,它们就跟着一起?”

“嗯,差不多吧。”他带着睡意说,“一家人。糟糕的一家人。”

我当时突然对他涌上了一阵柔情。对于当时的我而言,这种感受是那幺稀有,以至于我觉得自己都要被它取代了。然后崔福把我拉回了现实。

“哎,”他昏昏沉沉地说,“你认识我之前是什幺样?”

“我觉得我快要淹死了。”

他犹豫了一下。

“那你现在是什幺样?”他小声问,快睡着了。

我想了一秒:“变成了水。”

“滚蛋,”他捶了一下我的胳膊,“快睡吧,小狗。”然后便安静下来。

但他的睫毛还在动。你能听到它们思考的声音。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幺会跟着那个受伤的声音,但我一直被牵着走,仿佛它可以给一个我尚未想到的问题提供答案。人们说,如果你太想要某样东西,到最后就会把它变成你的神灵。但是,妈,如果我想要的只是我的人生呢?

我又想到了美,想到了有些东西之所以被追捕,仅仅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它们很美。如果说相对于地球的历史而言,个人的生命非常短暂,就像人们说的,一眨眼的工夫,那幺即使活得绚烂,从你出生到你死去,也只是短暂绚烂。如同现在这样,太阳出来了,低低地挂在榆树林后面,而我根本分不清那是日出还是日落。越来越红的世界,在我看来没有差别——我已经分不清哪边是东,哪边是西。今天早晨的色彩中带有某种已经要离开的东西的磨损色调。我想到了那次崔福和我坐在工具房的房顶上看着太阳渐渐落下去。那场景让我惊叹,并不是因为它的结果——短短几分钟内,就改变了事物被看到的样子,包括我们自己——而是因为我竟然能看到它。因为夕阳同生存一样,只存在于自己消失的边缘。要想活得绚烂,你首先必须被看到,但被看到也意味着你会被追捕。

我又听到了它的喊叫。现在我很肯定,那是一头小母牛。农场主经常会在晚上卖小牛,直接用卡车拉走,而牛妈妈们正在各自的畜棚隔间里睡觉,不会醒过来,厉声呼唤它们的宝宝。因为有些小牛哀嚎得太厉害,嗓子会肿到切断呼吸,农场主还得塞个气球进去,不停打气,帮助它们扩张颈部肌肉。

我又走近一些。烟草高高地立着。它又哀嚎起来,那叫声分开了叶柄,叶子颤抖着。我朝那一小片空地走去,它就在那儿。植物顶上的光线像蓝色的泡沫。我听到它巨大的肺正在努力吸入空气,很轻柔,但如风一样清晰。我拨开厚厚的烟草,向前走去。

“妈?再给我讲一遍那个故事。”

“我太累了,宝贝。明天。继续睡吧。”

“我睡不着。”

已经十点多了,你刚刚从美甲店回来。头上包着毛巾,皮肤上依然留有洗澡水的余温。

“讲吧,讲快点儿。猴子那个故事。”

你叹口气,钻到毯子里面。“好吧。不过先给我拿根烟。”

烟在床头柜上,我抽出一根,放进你的嘴里,给你点着。你吸了一口,又吸了一口。我把烟拿掉,望着你。

“好。我想想。从前有一个猴王——”

“不是,妈。真的那个。快讲。讲那个真故事。”

我再次把烟放到你嘴上,让你吸了一口。

“好。”你环顾着房间,“很久以前——靠过来点儿,你到底想不想听?很久以前,在一个古国,人们会吃猴子的大脑。”

“你是猴年生的。所以你也是只猴子。”

“嗯,就是啊,”你望着远处,小声说,“我是猴子。”

香烟在我手指间冒着烟。

水汽从温暖的土壤中升起来。我从烟草间走出来,天空变宽,烟叶减少,露出一个比神灵的指纹大不了多少的圆圈。

但里面什幺都没有。没有牛,没有声音,只有最后一批蟋蟀,正在远处鸣叫,烟叶依然立在晨雾中。我站在那儿,等着那声音让我变真实。

但什幺都没有。

小母牛、农场、男孩、残骸、战争——难道一切都是我在梦中编造,但醒来之后,又与我的皮肤融为一体了?

妈,我不知道这封信你到底读了多少——或者是否读到了这儿。你总说太晚了,不想读了,你肝不好,骨头也累,经历了那幺多事,你现在只想休息一下。阅读这项特权,是你用你失去的东西给我换来的。我知道你相信轮回转世。我说不清自己信不信,但我希望是真的。因为那样的话,或许在那下一次你还能回到这里。或许你还是个小女孩,你的名字还是玫瑰,你的房间里会堆满各种书,你的父母会给你讲睡前故事,你的国家也没有遭受战争的蹂躏。或许那个时候,在那个生命中,在这个未来里,你会找到这本书,你会了解我们到底发生了什幺。你会记得我。也许吧。

不知为何,我跑了起来,跑过空地,回到了烟叶坚挺的绿荫下。我跑着,双脚在我下面变成了一团模糊的风。即便我认识的人里还没有谁死去,崔福没有,兰没有,我的朋友们也没有,急速球sup/sup和海洛因从未靠近过他们完好无损的血管;即便农场还没被卖掉,还没被开发商拿来盖豪华公寓,大仓还没被拆掉,墙板还没被做成家具或者装到布鲁克林那些时髦咖啡厅的墙上,但我也在跑。

我不停地跑,因为我觉得我可以超过一切,我改变的意愿要强过我对生活的恐惧。我的胸膛湿漉漉的,沾满了落叶,那一日的边缘在冒烟,我飞速狂奔,感觉我终于冲出了自己的身体,将它抛在身后。但当我回身去看那个气喘吁吁的男孩,准备好最终原谅他虽然努力,却没能变好时,发现那里并没有人——只有枝叶繁盛的榆树立在田野边上。接着,我无缘无故又继续跑起来。我想到了那些野牛正在某个地方,或许在北达科他州或者蒙大拿州,肩膀上的肌肉像慢镜头那样一起一伏。它们冲向悬崖,棕色的躯体堵在狭窄的绝壁上。它们瞪着黑油油的眼睛,柔软的犄角上落满了灰尘。它们一起向前奔去——然后,它们变成了驼鹿,身形巨大,长着鹿角,湿乎乎的鼻孔嘟嘟响;然后它们变成狗,爪子不停抓向边缘,舌头舔着阳光;到最后,它们变成了猕猴,一大群猕猴。它们的头顶被割开,脑子被掏空,它们飘了起来,四肢上的毛如羽毛一样纤软。就在第一头跳下悬崖,踩在空气上,下面是永恒的虚空时,它们燃烧起来,变成了赭红色火花一般的君主斑蝶。成千上万只君主斑蝶涌下边缘,散入白雾之中,如血流打在水上。我飞奔过田野,仿佛我的悬崖从未被写进这个故事里,仿佛我并不比我姓名中的那些字更沉重。我就像一个字,在这个世界中并没有重量,但依然继续过我的生活。我把它扔到自己前面,直到我身后留下的东西成了我正在奔向的东西——就如同我成了家庭的一分子。

“他们那时为什幺没抓到你?”我把万宝路香烟又放到你的嘴边。

你抓住我的手,让它在那儿停了一会儿。你吸了一口,然后自己把烟夹了过去。“哦,小狗,”你叹口气,“小狗,小狗。”

猴子、驼鹿、奶牛、狗、蝴蝶、野牛。我们要是可以让那些生命被毁掉的动物讲一个人的故事该多好啊——说到底,我们的人生本身也是动物的故事。

“他们为什幺没抓到我?嗯,因为我快呀,宝贝。有些猴子特别快,跟幽灵一样,你知道吗?‘噗’的一下,”你张开手掌,做出小爆炸的样子,“就消失了。”你的头没动,但眼睛看向我,像一位母亲看任何东西那样——看得过久。

接着,无缘无故,你大笑起来。

sing(歌唱)的过去式不是singed(烧燎)。

——阮花(hoa ngu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