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加倒进几个一口杯里,有些酒杯的边缘已锈迹斑斑,因为它们一直被存放在上一场战争用过的金属弹药箱里。这些沉重的酒杯在桌上咣当作响,火辣辣的感觉被口渴创造出的黑暗所吞没。

如果我说那个女人。如果我说那个女人正在用力,在这场人造风暴之下佝偻着背,你会看到她吗?从你所站的地方,距离这一页只有几厘米的地方,换言之,在许多年之后,你会看到蓝色襁褓的一角在她的锁骨前飘动,看到她左眼角的痣,看到她眯着眼看到两个人,待他们走近时才发现他们不是男人,而是男孩——十八岁,顶多二十岁吗?你会听到直升机把空气拍打得四分五裂,制造出的巨大轰隆声淹没了下面的叫喊吗?风里都是烟——还有别的东西,被汗水浸湿的灰烬,从田野边上的棚屋飘来,散发着古怪刺鼻的味道。就在刚才,那棚屋里还满是人声。

女婴的耳朵贴在女人胸口,仿佛是隔着门在偷听。有什幺东西在女人体内狂奔,某种开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句法在重组。她闭着眼寻找,舌头站在某句话的悬崖上。

那个男孩举起m-16,手腕上青筋暴起,胳膊上的金色汗毛被汗水浸成棕色。屋内男人们边喝酒边说笑,豁裂的牙齿看起来好像一嘴骰子。那个男孩的嘴歪成一个角度,瞪着满是血丝的绿眼睛。这个一等兵。男人们已经做好了忘记的准备,其中几个的指尖依然留有妻子化妆品的余味。男孩的嘴快速地一开一合。他问了一个问题,或者许多个,他把话语周围的空气变成了天气。有什幺语言可以描述失去语言吗?那男孩牙齿一露,手指扣在扳机上说:“站住。站住,退后。”

男孩胸口的橄榄色签条上绣着一个词。虽然女人看不懂,但知道那是名字,母亲或父亲给起的,一个没有重量但会永远随身携带的东西,就像心跳。她认出名字的首字母是c,就像鹅贡(go cong)里的c。两天前,她刚刚去那里赶过露天集子。霓虹灯做成的大招牌在入口处嗡嗡作响。她要给女婴买件新的襁褓。布的价格高过了她的预算,买了布就没钱买吃的了,但在一堆灰色、褐色的布匹中间看到那块如白天一般明艳的布时,尽管暮色渐浓,她还是抬眼望了望天,付了钱。天蓝色。

门开了,男人们放下酒杯,有几个迅速喝干剩下的酒之后才放下。一只跟狗一样大的猕猴套在项圈里,被一个头发花白但认真梳过的驼背男人牵了进来。没人说话。十只眼睛全盯着那猴子,看它跌跌撞撞走进屋来。在笼子里被强制灌了一早上的伏特加以后,它的暗红色毛发中散发出酒精和粪便的臭气。

日光灯在他们头顶发出轻微的嗡嗡声,仿佛眼前这场景是灯做的一个梦。

女人站在土路牙子上,说着被炮火淘汰的语言,恳求进入村子,她的房子在里面,已经在了几十年。这是个关于人的故事。谁都会讲。你会吗?你会说,雨越下越大,一道道雨线已将蓝色的襁褓打成了黑色吗?

士兵的声音很有气势,将女人推了回去。她来回摇晃,一只胳膊在胡乱挥动,然后稳住身子,用力抱紧了女婴。

一个母亲和一个女儿。一个你和一个我。一个古老的故事。

驼背男人把猴子牵到桌子底下,引导猴头从桌子中央一个锯好的洞里钻出来。又开了一瓶酒。瓶盖吧嗒一拧,男人们伸手去拿酒杯。

猴子被拴在桌下的一根横梁上,不断挣扎。它的嘴被皮带捆着,发出沉闷的尖叫,听起来好像钓鱼抛竿时绕线轮发出的响声。

女人看到男孩胸口的名字,才想起自己也有名字。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名字。

“lan,”她说,“tên tôi là lan。”(“兰,我叫兰。”)

兰指兰花,她给自己起的。她出生后并没有名字,母亲叫她七,因为她在家中排行老七。

直到十七岁那年逃离了包办婚姻,逃离了年龄三倍于她的丈夫后,兰才给自己起了名字。一天夜里,她给丈夫煮了壶茶,又在里面加了一把藕粉,好让他睡得更沉,然后等到棕榈叶墙随着他的鼾声开始颤抖后,趁着漆黑的夜色,摸着一根又一根低垂的树枝,逃了出来。

几个小时后,她敲响了娘家的门。“七,”她母亲隔着门缝说,“离开丈夫的女人就是烂在地里的庄稼。你知道的呀。你怎幺会不知道?”然后伸出像树枝一样扭曲的手,把一对珍珠耳环塞到兰的手心里,便关上了门。门一关、锁一扣,母亲苍白的脸被抹了去。

蟋蟀高叫,兰踉跄着走向最近的那盏路灯,然后顺着一根又一根昏暗的电线杆往前走,一直走到黎明,被雾气笼罩的城市才出现在眼前。

一个卖糯米糕的男人看到她,见她穿着脏兮兮的睡衣,领口还破了,就铲了一块热腾腾的糯米糕,放在香蕉叶上递给她。她蹲在土里,双眼盯着黑乎乎的双脚中间那片地方,吃了起来。

“你从哪儿来的?”男人问,“你一个小姑娘,怎幺在这个时间乱跑?叫什幺名字呀?”

她的嘴里涌上那个饱满的声音,语调在咀嚼的糯米中形成,然后元音升起,拖长了“啊”,念出了“兰——安”。不知为何,她决定以兰花为名。“兰,”她说道,糯米像阳光的碎屑一样从嘴里掉出来,“我叫兰。”

在那士兵少年、女人、女婴周围,是土地葱茏茂密的坚持。但是,是哪片土地?又是哪条边界被跨过,被抹去,被分隔重整?

现在,二十八岁的她生了一个女婴,并用一片向晴天偷来的天空把她包裹起来。

夜里等女婴睡着后,兰有时会望向黑暗,想象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一个女人正抱着女儿站在路边,拇指盖大小的月亮挂在清澈的夜空中,没有士兵,没有休伊,女人只是在暖人的春夜里散步,温柔地跟女儿说着话,给她讲故事,讲一个女孩逃离了自己看不清模样的青春,结果用一朵盛开时有如被撕裂的花给自己取了名。

猕猴数量众多、身形矮小,因而成了东南亚遭捕猎最严重的灵长目动物。

白发男人咧嘴笑着,举杯敬酒。其他五人也举杯,光落在了每一杯酒上,因为规矩要求如此。举酒杯的胳膊很快就会拿着解剖刀,打开那猕猴的头骨。

他们拿起纸巾擦嘴,上面印着的向日葵很快成了棕色,然后变得稀烂——湿透了。

吃完后,到了晚上,男人们会酒足饭饱、容光焕发地回到家,扑到妻子或情人身上。脂粉中的花香——脸贴着脸。

现在,滴滴答答的声音传来。一股暖流顺着她那条黑裤子的褶边流下。刺鼻的氨味。兰在那两个男孩面前尿了裤子——她把孩子抱得更紧。双脚周围一圈湿热。在所有哺乳动物里,猕猴的脑子和人脑最相近。

雨滴顺着金发士兵沾满泥土的脸颊流下、变黑,沿下巴聚成了一滴滴如省略号一般的椭圆形的水珠。

“美国第一,”sup/sup她说,尿还在顺着脚踝往下滴,然后又大声说了一遍,“美国第一。”

“别砰砰,”sup/sup她举起另一只手指着天,仿佛想让人把她拉上去,“别砰砰,美国第一。”

男孩的左眼抽了一下。一片碧绿的树叶落在碧绿的池塘上。

他盯着女婴,她的皮肤很粉嫩。女婴的名字叫红(hong),意思是玫瑰(rose)。又是以花命名,因为……为什幺不呢?红——一个嘴巴必须立马吞下的音节。兰和玫瑰,并肩站在这条如呼吸一般苍白的路上。母亲抱着女儿。玫瑰从兰花的茎里长出。

他注意到红的头发,两鬓边缘露出了错误的浅黄褐色。见士兵盯着女儿,兰便把她的脸往胸口一转,想藏住。男孩看着这个女婴,看到她黄皮肤中泛出的白色。他或许就是她父亲,他想到,意识到。他认识的某个人或许是她父亲——他的中士、班长、排里的伙伴,迈克尔、乔治、托马斯、雷蒙德、杰克逊。他想着这几个人,紧紧抓着步枪,望着这杆美国枪前面流着美国血的女婴。

“别砰砰……美国……”兰现在小声嗫嚅道,“美国……”

猕猴能够怀疑自己、反省自己,而这些特质曾一度被认为只有人类才拥有。一些物种所表现出的行为,表明了它们会使用判断力、创造力,甚至语言。它们还能回忆起过去的场景,然后用来解决当下的问题。换言之,猕猴会利用记忆来帮助自己活命。

男人们会一直把那猕猴吃空,猴子渐渐迟钝,四肢变得沉重无力。当什幺都不剩之后,当所有记忆都消失在男人们的血流中之后,猴子就死了。另一瓶酒会被打开。

谁会在我们给自己讲述的故事之中迷失?谁会在我们之中迷失?说到底,故事也是一种吞咽。说话时张开嘴,就是只留下骨头,不会被讲述的骨头。这是个美丽的国度,是因为你还在呼吸。

美国第一。举起手来。别开枪。美国第一。举起手来。别砰砰。

雨继续下,因为滋养也是一种力量。第一名士兵退后几步。第二名挪开木头拦路杆,挥手叫女人往前走。她身后那些房子现在已经变成火堆。休伊飞上天后,稻秆们重新站直,只些微凌乱。襁褓被汗水和雨水浸成了靛蓝色。

车库的一面内墙上,油漆已经剥落,露出后面斑驳的砖块,墙上挂着一个充作临时祭坛的架子,上面摆着许多照片,圣人、独裁者、殉难者、死者——母亲和父亲——目不转睛地看向前方。玻璃相框里映出儿子们躺在椅子上的身影。其中一人把瓶中剩下的酒倒在黏糊糊的桌上,把桌擦拭干净。一块白布盖在猴头上。车库的灯闪了一下,又继续亮着。

女人站在自己的尿圈里。不,她是站在自己句子的等身句号之上,活着。男孩转身走回检查站的岗位。另一个敲敲头盔,朝她点点头。她注意到,他的手指还扣在扳机上。这是个美丽的国度,是因为你还在这儿。因为你叫红,你是我的母亲,那年是一九六八年——猴年。

女人往前走,经过那名哨兵时,朝步枪望了最后一眼。她注意到,枪口并不比女儿的嘴黑。灯闪了一下,又继续亮着。

我醒过来,听到什幺动物在哀嚎。屋里特别黑,黑到我都分不清眼睛有没有睁开。窗户开着一条缝,八月的晚风吹进来,清新但微微混着一股草坪化学剂的味道——精心修剪过的城郊院落之气——我这才意识到,我不在自己家。

我坐在床边听着,心想或许是猫跟浣熊打架受了伤吧。我在漆黑中找到平衡,朝走廊走去。一道红光像刀一样,从那头虚掩的门后照出来。有动物进屋了。我手扶着墙走,但因为空气湿度大,感觉像在摸潮湿的皮肤。我径直朝门走去,在呜咽声的间隙,听到了动物的呼吸声——现在重了许多,某种肺活量很大的动物,要比猫大得多。我透过红色的门缝看进去,看到了他:一个男人正弓背坐在阅读椅上,他白色的皮肤,甚至还有白色的毛发,都被一盏罩着猩红色灯罩的台灯染成了粉色。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现在是在弗吉尼亚过暑假。我现在九岁,那个男人叫保罗,是我外公——而且他在哭。一张变了形的拍立得在他指间颤抖着。

我推开门,红色的刀变宽了。他抬头看着我,一脸迷茫,这个白皮肤的男人眼泪汪汪。这里除了我们,没有别的动物。

一九六七年,随美国海军驻扎在金兰湾时,保罗认识了兰。他们在西贡的一家酒吧相识、约会、坠入爱河,一年后在市中央法院结婚。我小时候,他们的结婚照一直挂在客厅墙上。照片中的新郎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农家男孩,尚不满二十三岁,身形清瘦、稚气未脱,棕色的眼睛天真无邪,正笑容满面地站在大他五岁的新娘身旁;她也是农家女,来自鹅贡,经历过一段包办婚姻,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儿,名字叫梅。我玩洋娃娃、玩具兵的时候,那张照片就悬在我头顶,仿佛是一个来自震中的标志,最终会通往我的人生。看着新人脸上充满希望的笑容,兰的手抚在保罗的胸膛上,珍珠戒指光芒四射,你很难相信那张照片是在战争中最残酷的年月拍摄的。你当时已经一岁,闪光灯亮起时,你就坐在摄影师身后几英尺sup/sup远的婴儿车里。

有一天我给兰拔白头发时,兰说,她从不幸的第一段婚姻中逃出来,到了西贡,刚开始找不到工作,只能向在那儿休假的美国大兵出卖肉体赚钱。她昂着头,翘着下巴,对着屋子那头某个看不见的人说:“我只是做了一件任何母亲都会做的事:想办法吃饭。谁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嗯?谁有?”尖刻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仿佛是在陪审团面前为自己辩护。接着听下去,我才意识到,她的确是在对某人说话:她母亲。“我也不想啊,妈,我想和你回家的——”她往前一扑,镊子从我手中滑落,插在硬木地板上。“我也不想当妓女啊,”她带着哭腔道,“离开丈夫的女人就是烂在地里的庄稼。离开丈夫的女人……”她面朝天花板,闭着眼左右晃身子,重复母亲对她讲过的那句俗语,仿佛回到了十七岁。

起初我以为她又在讲那些半真半假的故事,但随着她结结巴巴的讲述开始聚焦在一些古怪又独特的瞬间时,细节也变得越发清晰。比如,士兵们身上混着焦油、烟雾、芝兰口香糖的味道——战斗的气味已经渗进他们的肉里,洗多少澡都洗不掉。比如,她把梅交给还住在村里的妹妹照顾,然后向一位渔夫租了间临河的无窗房“接待”美国大兵。比如,那渔夫就住楼下,经常隔着墙缝偷窥。比如,士兵边往床上爬,边踢靴子,可他们的靴子很沉,掉下去时仿如有人重重倒地,每一声都会让她正被乱摸的身体哆嗦一下。

兰越讲越身体紧绷,口气在进入脑海中的第二世界后也越显焦虑。讲完,她转过身,手指搁在嘴唇上:“嘘。别告诉你妈。”然后她勾了一下我的鼻子,两眼放光地狂笑起来。

不过,生性腼腆、说话时爱把双手放在双膝上的保罗,并不是她的客人,所以他们才情投意合。听兰说,他们确实是在一间酒吧相识。当时已经很晚,快到午夜了,兰刚刚结束当天的工作,准备在睡前小酌一杯,结果进去就看到——用她的话讲——一个“迷茫的男孩”正孤零零坐在吧台前。原来那晚附近的豪华酒店有个为士兵举办的联谊会,但保罗一直没等来他的约会对象。

两个人边喝边聊,在乡村童年的话题上找到了共同点。这两个似是非是的乡巴佬,都在各自国家的“穷乡僻壤”长大,想必一定是找到了某种熟悉的“方言”,才消弭了语言上的隔阂。他们途虽殊,但终同归,碰巧都来到了那座颓废又迷茫的城市,那座被轰炸围攻的城市,并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慰藉。

相识两个月后的某天夜里,北越对西贡发动进攻。兰和保罗躲在他们的单间公寓里,兰像胎儿那样蜷缩着在墙上靠了一整晚,身旁的保罗拿着标配的9毫米口径手枪对准门口瞄了一整晚,警报声和炮火声则在城市上空响了一整晚。

尽管当时是凌晨三点,但那盏灯却把房间照得仿佛是什幺邪恶日落的最后时刻。在灯泡的电流中,我和保罗隔着门框看到了对方。他抬起一只手擦擦眼,用另一只手招呼我过去,然后把照片塞进胸口的兜里,又戴上眼镜,用力地眨了眨眼。我走到那把樱桃木扶手椅前,在他身旁坐下。

“没事吧,外公?”我问,依然睡眼惺忪。他微微一笑,看着有些勉强。我说我还是回去睡觉吧,毕竟时间还很早,但他摇摇头。

“没事,”他抽了下鼻子,从椅子上坐直,严肃地问我,“就是——那个,我就一直在想你先前唱的那首歌,那个……”他眯眼看向地板。

“歌筹,”我说,“民歌——外婆以前老唱。”

“就是这个,”他用力点点头,“歌筹。我躺在黑暗里,好像一直能听见,真的。我都好久没听过那声音了。”他试探地瞅了我一眼,又继续盯着地,说道:“我肯定是疯了。”

那晚早些时候,吃过饭,我给保罗唱了几首民歌。他问我这学期都学了些什幺,但我当时已经沉浸在暑假的气氛里,脑子一片空白,就提出给他唱几首我从兰那儿听来的歌。我拿出最好的本事,给他唱了兰爱唱的一首经典摇篮曲,原唱是着名歌手庆璃。歌曲描写了一个女人在长满树木的山坡上边唱歌,边在坡上横陈的尸体中寻找。歌者的目光在那些死人的脸上来回搜寻,副歌部分不断地追问:“哪个是你?我的妹妹,哪个是你?”

妈,你还记得吗?兰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唱起这首歌。那次我朋友朱尼尔过生日,她就突然唱了起来,虽然只喝了一瓶喜力啤酒,但脸红得和新绞的碎牛肉一样。你晃晃她的肩膀,叫她停下,可她不但没停,还闭上了眼,身子也开始左右晃。好在朱尼尔一家听不懂越南语,以为只是我这疯外婆又在自言自语。但你和我听见了。最终,你放下了手里的那块菠萝蛋糕,一口没动。一具具尸体从兰的嘴里飘了出来,在叮叮当当的碰杯声中,堆到了我们周围。

我对着几个还留有烤通心粉残渣的空盘子,给保罗唱了这首歌。听完后,他鼓鼓掌,和我一起洗了盘子。我竟然忘了保罗在战争期间学过越南语,能听懂。

“对不起。”这会儿,我看着聚在他眼睛底下的红光说,“那歌本来也挺傻。”

屋外,风呼啸着穿过枫树林,被雨洗刷过的树叶拍打着护墙板。“我们去泡点儿咖啡啥的吧,外公。”

“好啊,”他若有所思地顿了顿,才站起身,“我先把拖鞋穿上。早上老觉得冷,我肯定是哪儿有毛病了。人岁数一大,这身体的热量就往中间退,退到不知哪天,这脚就冷得跟冰一样了。”他差点儿笑出声,但忍了回去,只是摸摸下巴,又举起胳膊,好像要拍打面前的什幺东西——然后啪嗒一声,台灯灭了,整个屋子瞬间沉浸在一片紫色的静谧中。阴影里传来他的声音:“真高兴有你在,小狗。”

“为什幺说他是黑人?”几周前在哈特福德,你指指电视上的老虎伍兹,眯眼看球座上的那个白球问,“他妈妈是泰国人吧。我见过她的长相,但这些人总说他是黑人,至少应该说是半个黄种人啊?”你折好你那袋多力多滋的口儿,夹在胳膊下。“为什幺啊?”你歪着头,等我回答。

我说我不知道。你耸了耸眉毛。“什幺意思啊?”你抓起遥控器,把声音开大,“仔细听听,跟我们说说这个人为什幺不是泰国人。”你用手捋着头发,眼睛跟着屏幕上的伍兹走来走去,看他不时弯下腰估算杆数。当时,解说员并没有提到他的种族,所以你等的答案也没有来。你把一绺头发揪到脸前,研究了一会儿,说:“我得再买些卷发夹。”

兰正坐在我们旁边的地板上削苹果,头也没抬便答:“我觉得他不像泰国人,倒像波多黎各的。”

你看看我,身子往后一靠,叹了口气。过了会儿,你说:“好东西总是在别的地方。”然后换了台。

一九九〇年我们到美国时,肤色是我们最先知道但又完全不解的事之一。那年冬天,我们住进了富兰克林大道上的一居室公寓,附近居民以拉丁裔为主,所以我们一踏入,肤色的规则,连带着我们的脸,就都变了。兰在越南时被认为皮肤黑,但现在成了浅色。而妈妈你,皮肤白皙到甚至会被认为是白人,比如那次我们去西尔斯百货,一个金发店员弯腰摸摸我的头发,问你我是你“亲生的还是抱养的”。你结结巴巴地乱讲了几句英语后,低着头不再说话,她才明白自己搞错了。就算你看起来像白人,语言还是让你露了馅儿。

看起来,不会说英语,没有谁能在美国“蒙混过关”。

“不是,阿姨,”我用自己在非母语英语课程里学到的东西,对那女人说,“这是我妈。我从她屁股里出来,我很爱她。我今年七岁,明年八岁。我很好,感觉不错,你呢?圣诞快乐,新年快乐。”在我当时会的英语里,这一大段话正好占五分之四,叽里咕噜说出来后,我高兴得直打战。

和很多越南母亲一样,你认为谈论生殖器属大忌,尤其在母子之间。所以谈到我出生的事,你总会说我是从你屁股里生出来的,还调皮地拍下我的头说:“这个大脑袋差点儿撑破我的屁股。”

那店员吓一跳,烫过的卷发颤巍巍地抖起来,然后转身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地走开了。你低头看我。“你到底说了些啥?”

一九六六年,在两段越南服役期的间隙,美国陆军中校厄尔·丹尼森·伍兹被派驻到泰国。他在那儿结识了库提达·潘萨瓦德,一个在曼谷的美国陆军办事处当秘书的泰国人。交往一年后,厄尔和库提达搬到纽约的布鲁克林,并在一九六九年结了婚。一九七〇年到一九七一年,厄尔最后一次去越南服役。那之后,美国对越战的直接参与开始减少。到西贡易手时,厄尔已正式退伍一段时间,开始了新的生活;到美军最后一架直升机飞离美驻南越大使馆半年多之后,他又有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抚养刚出生的儿子。

那孩子名叫艾德瑞克·同特·伍兹(eldrick tont woods),根据我老早前在espn(娱乐与体育节目电视网)上看过的介绍,他的名字很特别,eldrick的首尾字母分别对应父母名字的首字母。他父母是跨种族婚姻,因而在布鲁克林的家时常会遭到恣意破坏,于是两个人决定站在儿子名字的两端,做两根立柱。艾德瑞克的中间名是他母亲起的,一个传统的泰国名字。不过,他出生后不久还得到了一个小名,就是那个很快将会传遍全世界的昵称。

所以和你一样,老虎伍兹——世界上最伟大的高尔夫球手之一——也是战争的直接产物。

保罗答应教我做松子青酱,我们就去他的菜园子里摘新鲜的罗勒叶。但我们都刻意没有聊过去,毕竟凌晨那会儿已经聊过一次,而是聊起了散养鸡蛋。他摘了会儿,停下来把帽子拉到眉毛那儿,开始严肃地讲抗生素会如何在养鸡场导致传染病,讲蜜蜂正在死亡,没了它们,不到三个月,美国的粮食供应就会崩溃,讲加热橄榄油时要用小火,否则会释放出自由基,那可是致癌的东西。

我们侧着走,为的是继续向前。

隔壁院子里,邻居发动了吹叶机。叶子飞颤,伴随一连串细微的咔嚓声落到了街上。保罗弯腰去拔一束豚草时,有张照片从衣兜里掉出来,面朝上落在草里。那是一张黑白拍立得,比火柴盒大一点儿,上面的人笑靥如花。保罗的手很快——照片一落下去,他就捡起来,又塞回兜里——可我还是分辨出那两张我再熟悉不过的面孔:保罗和兰拥抱着对方,眼神中洋溢的热情是那样少见,以至于看起来有些假。

回到厨房,保罗用水给我泡了碗葡萄干小麦片——我喜欢的吃法——然后坐在桌旁,摘下帽子,从瓷杯里像长条糖包一般摆着的烟卷中抽出一根。三年前,保罗被查出癌症。他认为,得病原因是他在服役期间接触过含剧毒的橙剂。肿瘤位于脖颈处,就在脊髓正上方。好在医生发现及时,癌细胞尚未侵入大脑。做了一年化疗,但效果不好,最终决定开刀。从诊断到缓解期,整个过程花了近两年时间。

现在,保罗躺在椅子上,用手掌护住一朵小火苗,把它吸进了烟卷里。我在旁看着,他吸一口,烟头热烈燃烧起来。他抽烟时,像极了有些人参加完葬礼后抽烟的样子。他背后的厨房墙上贴着几张彩铅画的美国内战将军像。那是我的绘画作业,几个月前,你把它们寄给了保罗。烟雾飞过“石墙”将军杰克逊的三原色画像后渐渐散去。

送我到保罗这儿之前,在哈特福德的家中,你叫我坐在你床上,长吸了一口烟,然后直接说了出来。/书分享公众号晚霞书房

“听见没?看着我,我是在认真跟你讲。”你把双手搭在我的肩上,烟雾在我们周围越聚越浓,“他不是你外公,懂?”

你的话仿佛通过血管进入了我。

“也就是说,他也不是我父亲。明白了吗?看着我。”九岁的人很清楚什幺时候该闭嘴,所以我没吭声,以为你只是心情不好,以为所有做女儿的,总会在人生中某个时刻这幺说她们的父亲。但你还在说,声音平静又冷漠,仿佛是在往一堵长长的墙上一块一块砌石头。你说兰那天晚上在西贡的酒吧遇到保罗时,已经有了四个月身孕。你父亲,亲生的那个,不过是又一个美国嫖客——一张没有名字的模糊面孔,什幺都没留下。除了你。他留下了你,还有我。“你外公谁都不是。”你坐回去,烟也回到嘴上。

那之前,我一直以为即使没别的,我至少也还和这个国家有一缕关系,就是我外公,一个有头脸、有身份,能读书写字、会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的人。我是他的血脉,他的美国名字在我的血液中流淌。现在这个纽带被剪断了。你蓬头垢面地起身,走到水槽前弹烟灰。“好东西总是在别的地方,宝贝。妈妈告诉你,所有东西都是这样。”

现在,保罗趴在桌上,照片稳稳塞在衬衫兜里,开始跟我讲那些我已经知道的事。“喀,我不是我,我是说……”他把烟卷在面前的半杯水里轻轻一蘸,烟头咝咝几下便灭了。我的葡萄干小麦片还一口没吃,在红陶碗里噼噼啪啪地响着。“我不是你妈妈说的那样。”他讲的时候目光低垂,总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停顿,有时声音小到几近耳语,仿佛一个人在天亮时边清理步枪边自言自语。我让他把心里话都吐了出来,掏空了自己。而我没有打断,是因为一个人在九岁的时候,无法阻止任何事。

最后一次在越南服役时的某个晚上,厄尔·伍兹发现自己被对方炮火所困。他所在的美军炮兵基地即将被一支北越人民军组成的分遣队攻下。大部分美军士兵已经撤离。不过,伍兹不是孤军奋战——他躲在一辆吉普车里,陆军中校王登峰躲在旁边另一辆吉普车里。据伍兹描述,峰是位骁勇的飞行员和指挥官,有一双火眼金睛,同时是他的挚友。眼见对方军队即将把废弃的基地包围,峰转头看着伍兹,示意他放心,他们一定能活着出去。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里,这两个朋友坐在各自的吉普车里,橄榄绿的军装被汗水浸成了暗绿色,伍兹握着m-79榴弹发射器,峰则抓着吉普上的机枪塔。就这样,他们挺过了那一晚。回到营地后,二人在峰的宿舍里举杯共饮、谈笑风生,聊棒球,聊爵士乐,聊哲学。

在越南的日子里,峰是伍兹的知己。或许对于两个过命之交,如此牢固的关系不可避免。也或许是同样的“他者”之感,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伍兹半是黑人,半是北美土着,在种族隔离的美国南方长大;峰则是一半同胞的死敌,而且所在部队本质上全是美国人挂帅。无论原因为何,反正在伍兹离开越南前两人曾发誓,等直升机、轰炸机飞走,凝固汽油烧光之后,他们一定会重逢。殊不知,那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西贡失守三十九天后,身为高级军官的峰被北越当局抓获。

一年后,峰死去,时年四十七岁。

但对厄尔·伍兹而言,他这个朋友就是“老虎峰”,或者更简单点儿——“老虎”,这是伍兹给他的绰号,因为他在战场上勇猛如虎。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也就是老虎峰死的前一年,在同他的牢房隔着一个世界的加利福尼亚赛普里斯,厄尔轻轻抱起了他刚出生的儿子。这个男婴已经有了艾德瑞克这个名字,但看着孩子的双眼,厄尔觉得,还得用好兄弟老虎的名字再给他起个名。“将来,我的老朋友会在电视上看到他……说‘那肯定是伍兹的儿子’,然后我们就能重逢了。”厄尔后来在一次采访中如此说道。

老虎峰的死因是心力衰竭,诱因则很可能是营养不良、过度劳累。不过在一九七五年与一九七六年中间的八个月里,厄尔·伍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只老虎,曾短暂地同时活在这世间,一个经历过残酷的历史,正走向脆弱的终点;一个刚刚来到世界,正开启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老虎”这个名字,连同厄尔自己,变成了一座桥。

到厄尔最终得知老虎峰的死讯时,老虎伍兹已经赢得了人生第一个大师锦标赛冠军。“哎呀,太痛心了,”厄尔说,“以前那种感觉,上战场的感觉,又开始在肚子里翻动了。”

我还清楚记得你第一次去教堂做礼拜那天。朱尼尔他爸是浅肤色的多米尼加人,他妈是黑皮肤的古巴人,他们做礼拜的地方是前途大道上的浸礼会教堂,那里没人会问他们为何发r音时舌头会颤抖,或者他们实际上从哪儿来。我跟拉米雷兹一家去过那儿几次,周六睡在他们家,第二天早上醒来,借朱尼尔的盛装去参加礼拜。那天在迪昂的邀请下,你决定去一次,是出于礼貌,但也是因为教会会分发本地超市捐献的各种快过期食品和杂货。

教堂里的黄皮肤面孔只有你和我。但迪昂和米盖尔向朋友介绍我们时,迎接我们的都是一张张温暖的笑脸,以及一句句“欢迎来到我父的家”。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特别好奇这幺多人竟然都是亲戚,都有同一个父亲。

我喜欢上了牧师抑扬顿挫的语调,喜欢上了他讲诺亚方舟的启示时会迟疑,抛出设问后会沉默良久,以便引人思考,加强故事效果。我喜欢上他双手比画或者说流动的样子,仿佛他的布道词得从身上甩下来,才能够到我们。对我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具体象征,堪比魔法——那之前,我只在兰自己的故事中瞥见过一点点。

但那天,是圣歌给我提供了一个看世界的新角度,或者说看你的新角度。随着钢琴和管风琴轰鸣着奏出《他看顾麻雀》第一段厚重的和弦,所有礼拜的会众都站起身,曳着步子,高举双臂,有些还转起圈子来。上百双靴子、高跟鞋反复捶击着木地板。在这飞速旋转的模糊身影、舞动的大衣和围巾中间,我突然感到手腕被掐了一下。你的指甲戳在我的皮肤里,泛着白。你面朝天花板,双眼紧闭,好像在对头顶那些壁画里的天使说些什幺。

起初我根本听不清,因为大家鼓掌和叫喊的声音太大了。管风琴和小号的厚重音符从管乐队那里轰响着穿过一排排靠背长椅,整座教堂成了一个色彩和律动的万花筒。我从你手中挣脱胳膊,凑过身去,才在轰鸣的乐曲声中听清你说什幺——你在跟你父亲说话。你的生身父亲。你泪流满面,几乎是在大声喊。“爸,你在哪儿?”你用越南语问,双脚挪来动去。“你到底在哪儿?快来找我!带我离开这儿!快回来,带我走。”这可能是那座教堂里第一次有人说越南语。但没人用狐疑的眼光怒视你,没人对一个白中带黄的女人说母语感到难以置信。一排排长椅之间,其他人也在或激动、或快乐、或气愤、或恼怒地喊叫着。来到这座教堂里,在歌曲当中,你终于获得了释放自己而不算犯错的许可。

我盯着布道坛一侧悬挂的那座幼童大小的耶稣石膏像看了很久。他的皮肤似乎在跟着脚步声颤动,他的双眼正凝视着硬邦邦的脚趾,表情看起来既疲惫又困惑,仿佛是刚从沉睡中醒来,结果发现自己被永远地钉在这个世界里,鲜血直流。我盯着他研究了老半天,以至于低头看你的白鞋时,差点儿以为会看到你脚下有一摊血。

几天后,我听到厨房里传来了《他看顾麻雀》的声音。你正坐在桌旁,对着一堆橡胶手模型练习你的美甲技术。迪昂送了你一盘福音音乐磁带,你正一边跟着哼,一边工作。那些没有连着身体的手在厨房台子上一溜儿排开,指甲上涂着如糖果一样缤纷的色彩,而且五指大张,像极了教堂里那些高高举起的手。但和拉米雷兹家的教会会众不同的是,他们的手比较黑,而你厨房里的这些手全是粉色和米色的——手模型的颜色只有这两种。

一九六四年:时任美国空军总参谋长柯蒂斯·李梅将军在宣布对北越进行大规模轰炸前,曾说他计划把越南“炸回石器时代”。由此而言,摧毁一个民族就是让他们退回到过去。美军最终在一个面积不比加利福尼亚大的国家投下了一万多吨炸药——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投下的全部炸药加起来还多。

一九九七年:老虎伍兹获得大师锦标赛的冠军,这是他首次在职业高尔夫主要赛事中胜出。

一九九八年:越南第一家职业高尔夫球场宣布启用,场地设在一片曾被美国空军轰炸过的稻田上,而其中一个球洞就位于填平的弹坑里。

保罗讲完了他自己那部分故事。我想告诉他。我想说,那个不是他亲女儿的女儿在鹅贡人看来是半个白人,所以小孩子都叫她“鬼妞儿”,骂兰是叛徒,是妓女,和敌人上床。我想说,她挎着装满香蕉和西葫芦的篮子从集市往家走时,他们会追着剪她的红棕色头发,等她到家时,额头上已经没剩几绺。我想说,没头发可剪以后,他们就往她脸上、肩上抹水牛粪,要让她的皮肤重新变成棕色,仿佛天生的浅肤色是一个可以被修正的错误。或许这就是为什幺——我现在意识到——你会那幺在意电视里的人怎幺称呼老虎伍兹,因为对你而言,肤色必须是一个不容更改、不可侵犯的事实。

“或许你不应该再叫我外公了。”保罗的腮帮子凹回去。他看起来就像条鱼。“这个称呼现在叫起来是不是有些尴尬?”

我想了想。窗外天色渐暗,一阵微风吹进来,尤里西斯·格兰特的彩铅画像颤动着。

“不要。”过了一会儿我说,“我又没有别的外公。所以还是继续叫你吧。”

他无奈地点点头,苍白的额头和花白的头发染上了晚霞的颜色。“当然,当然。”他说着把烟蒂丢进了杯子里。一缕青烟在烟蒂刺啦一声灭掉的同时,如一条鬼影般的血管,缠住他的胳膊盘旋而上。我盯着面前的碗,里面棕色的小麦片已经变成湿乎乎的一坨。

我有好多事想对你讲,妈。我曾经愚蠢地以为知道了才能澄清,但有些事被一层又一层的句法和语义、日期和时间包得严严实实,名字被遗忘、被记起、被丢掉,仅仅知道伤口存在,并不能让它显露出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幺。我想我大概是在说,我不知道我们是什幺或者是谁。有些日子,我觉得自己是人,可有些日子,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声音。我触摸这个世界时并不是我自己,而是过去那个我的回响。你能听到我吗?你能读懂我吗?

我刚开始写作时,特别讨厌自己在意象、从句、思想,甚至是使用的笔或本上那样犹疑不定。我写的所有东西都是以或许和也许开头,以我觉得或我认为结尾。但我的疑虑无处不在,妈。就算我知道某件事真实到跟骨头一样,我也害怕这种知道会消失,即便被我写下来,也无法一直保持真实。我要把我们打散,好带往别处——具体是哪儿,我不太确定。就像我不确定该怎幺描述你——白人,亚洲人,孤儿,美国人,母亲?

有时候,我们只被给予两个选择。做前期研究时,我读到一八八四年厄尔巴索《每日时报》上的一篇文章,说一个白人铁路工人被控杀死一个姓名不详的中国人,但案子最后被驳回了。法官罗伊·比恩援引得克萨斯州的法律,认为法律虽然禁止杀人,但在界定人的概念时,只描述了白人、非洲裔和墨西哥裔人。那个姓名不详的黄皮肤尸体没有被当成人,因为它对不上某张纸上的某句法条。有时候,你连说出自己是谁的选择都没有,就已经被抹去了。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小时候在越南,你会被邻家孩子用勺子刮胳膊。“把她身上的白刮下来,把她身上的白刮下来!”所以后来你学会了游泳,游到浑浊的河中央,让谁都碰不到你,刮不到你。你把自己变成小岛,经常一变就是几个小时,回到家时冻得上下牙打架,胳膊也被刮得起了水疱,但依然是白白的。

当被问及如何看待自己的根时,老虎伍兹曾说他是“白黑印亚人sup/sup”。这是他自创的一个合并词,为的是把他的非裔、亚裔、荷兰裔、印第安裔等身份都容纳进来。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是问题,但不是选择。

“我记得有一次去哈特福德看你们——应该是你们从越南到这儿一两年以后……”保罗托着下巴,盯着窗外,一只蜂鸟正围着塑料喂食器盘旋,“我一进公寓,就看到你在桌底下哭。其他人都不在家,或许你妈在,但应该是在洗澡还是在干什幺。”他顿了顿,让记忆涌上来。“我弯下腰,问你怎幺了,你知道你说了啥?”他笑了笑,“你说别的孩子活得比你多。太好玩儿了。”他摇摇头。“怎幺会说出这种话啊!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阳光照到了他那颗镶金冠的磨牙上。“你大叫着:‘他们活得多,他们活得多!’这到底都是谁教你的?你那会儿才五岁呀,我的天。”

窗外,蜂鸟的翅膀呼呼作响,仿佛人的呼吸声。看着它把尖嘴插进喂食器底部的那一圈糖水里,我心想,这生活真惨,动得那幺快,却是为了停在原处。

过了会儿,我们出去散步。保罗那只满身棕色斑点的小猎犬在我俩中间碰来撞去。太阳刚落山,空气中弥漫着香草的味道,白色和紫红色的丁香在沿路那些精心修剪过的草坪上争奇斗艳。我们往最后一个弯道拐的时候,碰上一个扎着金色马尾辫、长相普通的中年女人。她只看着保罗,说:“你终于雇人给你遛狗了。多好啊,保罗!”

保罗停下脚步,往上推了推眼镜,但鼻托又滑了回去。她转身看向我,一字一顿地说:“欢,迎,你,搬,到,这儿。”说每个字的时候头都点一下。

我拽着狗链,往后退了一步,冲她微微一笑。

“不是,”保罗尴尬地举起手,仿佛在扒拉蜘蛛网,“这是我外孙。”说完,他让这句话在我们中间悬停了一会儿,感觉它差不多凝固下来,成了正式的说法,才点着头又重复了一遍:“是我外孙。”但我不知道他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那个女人说。

那女人立马满脸堆笑。笑得有点儿太过灿烂。

“请记住。”

她笑着摆摆手,意思是别逗了,然后把手伸向我——现在能看见我了。

我让她握了握我的手。

“嗨,我叫卡罗尔,欢迎你搬到这儿。真心的。”说完,她继续往前走。

我们往家走,一路无话。在那排白房子后面,一列云杉静静地站在泛红的天空下。小猎犬的爪子刮着水泥地,狗链叮当作响,一路把我们拽回了家。但我的脑子里只能听到保罗的声音。我外孙。这是我外孙。

我被两个女人拖进了一个洞,一个比周围的黑夜还黑的洞。直到两人中有一个开始大喊大叫,我才想起来我是谁。我看到了她们的脑袋,看到了因为在地板上睡觉而蓬乱缠结的黑发。车内一片模糊,两人在推来挤去,空气中充满了某种化学物质引起的兴奋。我依然睡眼惺忪,只能分辨出一些形状:一个头枕,后视镜上吊着一只拇指大小的毛毡猴,一块金属闪着光,然后消失不见。汽车从车道上疾驰而去,我通过丙酮和指甲油的味道判断出,这是你那辆锈迹斑斑的棕黄色丰田。你和兰坐在前面,争抢着什幺看不清的东西。路灯飞闪而过,仿佛在抽打着你们的脸。

“他会把她杀了的,妈。他这次一定会。”你气喘吁吁地说。

“我们飞了。我们坐直升机很快。”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通红的脸上写满了执念。“我们飞哪儿去?”她双手紧紧抓着遮阳板上面的镜子。听声音,我能分辨出她在笑,或者至少是在咬着牙说话。

“他会杀了我姐姐的,妈妈。”你听起来好像落水之人在扑腾,“我了解卡尔。这次他真的会。你听见没?妈!”

兰抓着镜子左摇右晃,嘴里还发出嗖嗖的声音。“我们要离开这儿了,是吧?我们要跑远点儿,小狗!”车窗外的夜空如横过来的重力一样呼啸而过。仪表盘上的绿色数字显示时间是3:04。谁把我的手放在了我的脸上?每次拐弯时,轮胎都在尖叫。大街上空空荡荡,仿佛自成一个宇宙,其中的一切都在漆黑的太空中飞驰,而前面座位上那两个抚养我长大的女人彻底疯了。透过指缝,我看到黑夜就是黑色的美术纸,只有我眼前这两个疲累的脑袋清清楚楚、晃来晃去。

“别担心,梅。”你正在自言自语,脸几乎贴在风挡玻璃上,哈出来的白圈像说出的话一样很快散开,“我来了。我们来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转到一条两旁停满了林肯大陆汽车的街上。车慢下来,最终停在一幢有着灰色护墙板的联排别墅前。“梅,”你来了个急刹车,“他要杀了梅。”

这会儿,一路上都在摇头晃脑的兰停了下来,仿佛你的话终于触动了她体内的什幺小开关。“啥?谁要杀谁?这回谁要死?”

“你们俩待在车上!”你解开安全带,跳下车,小碎步跑向那幢房子。身后的车门大敞着。

兰讲过一个有关赵妪的故事。看着你,我想起了她。传说她乳长三尺,施于背后,手握双剑,斩敌无数。

“这回谁要死?”兰转头看我,听到这个新情况后,在顶灯下看着毫无生气的脸皱起了涟漪。“谁要死,小狗?”她像打开一扇锁着的门那样,来回翻动手,以示空无一物,“有人要杀你?为啥?”

但我没在听——我在往下摇窗户,每摇一下手柄,胳膊疼得都像着火一样。十一月的凉风溜了进来。我看见你大步爬上门前的台阶,手中握着的二十多厘米长的大刀寒光闪闪,心里不由得一紧。你拍着门,用越南语大喊:“出来,卡尔。出来,你个王八蛋!我要带她回家。车可以给你,把我姐姐交出来。”说出“姐姐”二字时,你有些哽咽,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你用大刀的木柄使劲砸门。

门廊的灯亮了,你粉色的睡衣瞬间被荧光照成绿色。门开了。

你退后一步。

一个男人出现了。你往后退,他从门廊往外冲。那把刀别在你身侧,仿佛固定在那儿。

“他有枪。”兰现在清醒了,小声喊道,“红!是猎枪。一枪能射穿两个苹果,可以把你的肺打出来。小狗,快告诉她。”

你双手举在头顶,私家车道上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那个男人身材高大,穿一件灰色的洋基队运动衫,塌着肩膀。他朝你走去,咬牙切齿跟你说了几句话,然后把大刀踢到一旁。那刀闪了一下,便消失在草丛里。你佝偻着身体,似乎在嘟囔什幺,双手捧到了下巴那儿——这是你在美甲店收到小费时的姿势。你继续往车的方向退,浑身颤抖。那个男人慢慢放下了枪。

“不值当,红,”兰双手捂着嘴说,“你打不过枪啊。打不过。快回来,回直升机里来。”

“妈,”我听到自己说,声音有些颤抖,“妈,来吧。”

你慢慢挪进驾驶座,转身看我,目光中充满厌恶。你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你要笑出来,但你的眼中开始涌上泪水。我转头看那个人。他还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一只手架在屁股上,猎枪夹在胳肢窝下,枪口冲地。他要保护他的家人。

你开始说话,但声音沙哑,我只听清一点点。那不是梅的家,你慌里慌张地边翻钥匙边解释,或者说,梅已经不住这儿了。她男朋友,就是那个曾经抓着她的头撞墙的卡尔,也不在这儿了。这是别人家,那个举着猎枪的秃头白人。弄错了,你对兰说。一个意外。

“可是梅已经五年没住这儿了,”兰突然温柔地说,“红啊……”虽然我看不见,但知道她正在把你的头发拂到耳后。“梅搬去佛罗里达了,想起来没?去开自己的美甲店。”兰现在姿态镇定,双肩放松,仿佛有人钻到她身体里,开始操纵她的四肢和嘴唇,“我们回家。你需要休息,红。”

引擎发动,车猛地掉头。我们驶离那家时,门廊上出现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用一把玩具枪指着我们,做出开枪的动作,嘴里还发出嘟嘟嘟的声音。他父亲转身吼他。他开了一次,然后又开了两次。我从直升机的窗口看着他,死死盯着他的双眼,做了我该做的事:我拒绝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