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粉街是我虚构的场域

对于艳粉街的描述,《走出格勒》里有挺长一段:“清晨的街道上布满了垃圾,只有一个独眼的环卫工人打扫。他年过花甲,老是用那只没瞎的眼睛审视着那些清晨时候下班的妓女,她们大多挎着镶有闪闪亮片的皮包,穿着高跟鞋,有的摇摇晃晃,已经醉了,妆容花在脸上,有的抽着烟卷,眼睛快要睁不开,急匆匆地赶回出租屋去睡觉。路上常有人打劫,劫匪一般都是附近职业中学的高年级学生,他们的专业是水案或者修理汽车。他们在裤兜揣着折叠刀,三五个一伙儿,在拐角或者树后面出现,把你拉到胡同里,打你两拳,然后开始搜你的身上。我记不清自己被抢了多少次,按道理说,他们如果能够信息共享的话,抢劫我这样的孩子是十分没有效率的,我兜里没有一分钱,腕上也没戴手表,只有书包里的书和一个生锈的文具盒。可惜在那个行当里,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不认识我,他们需要钱去买游戏机的币子或者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儿买八王寺汽水。我已经习惯站在他们面前,自己主动把衣服脱掉,让他们看清楚之后再把衣服穿上。这样既能避过一些拳脚,还能节省时间,防止迟到。”

这是我2013年写的,六年前,我现在回看,感觉确实是充满了虚构的,但是我也有点说不清哪些是虚构了,刚才我说我辨不清记忆的真假就是这个意思。

我写了大概几十篇小说,只有这一两篇发生在艳粉街,为什么还给人留下这么深的印象?我也不知道。身边的朋友也跟我问起过关于艳粉街的事儿,他们很好奇,觉得那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场域。可能是人谈论什么都需要一个把手,尤其是不知怎么开头的时候,艳粉街就承担了这个功能。

对我来说,它可能有点儿像美国西部。你可以把艳粉街当做我的美国西部,它是一个一些规则并不是特别好用的地方,一个比较自由的地方,一个比较底层的地方,但它因此而产生了活力。它是一个由罪恶的和善良的、维护秩序的和一些破坏秩序的很多东西交织在一起的地方。对我自己来说是这样,它就像是我的一个正午小镇,但实际上它也许就是一个平淡的棚户区。谁要是相信作家的话谁就比我还要幼稚,因为我从来不觉得小说应该有民俗上的意义,但它应该是比较有光彩的存在吧。它是有活力的、鲜艳的,是可以被书写、被塑造、被虚构的,它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这和它本身存在的那种客观的样貌肯定有关系,它的芜杂和它的藏污纳垢,它被主流社会排除在外,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

它天然具备的气质特别适合被改造成一个文学的王国。我形容它是鲜艳的,但其实它可能是灰突突的,就像纪录片里那样。我写的东西和这部纪录片的反差很大。在一个小说里追求真实,它就会丢失真实,这是肯定的。承认小说的虚构才会得到真实,这是一个辩证法。

我的思维方式是比较唯心的,应该是从“我”出发,我的想象世界是比较重要的,我生活在这个里头。

比如《光明堂》的开头就写,一个叫廖澄湖的人画过一张艳粉街的地图。但如果真想拿我的小说按图索骥,其实是不可能的。有一位学者写过一篇文章,推敲了我小说里的地理,他说我绘制了一幅南辕北辙的导览图,真实的艳粉街位于沈阳市内五区中最西边的铁西区,而《平原上的摩西》中艳粉街却被写在城市的最东头。里面写到的一个与书中案件直接相关的地点“南京街和北三路的交口”,用他的话说是“混乱空间方位的城市地理表述”。

其实我基本上都是随便写的,我把它写准有什么意义呢?在小说里,从来没有什么必须是准确的,不能虚构的。真假在小说里是一个元命题。承认小说是假的,这是作者和读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契约,读的过程中读者可能会忘记,越来越感觉不到是谁创造了它们,直到读完之后才反省过来这是一个作品,这是令作者值得骄傲的。

身边的朋友基本没有对我的作品给出过这方面的反馈,他们从不会觉得我写的事情是真的,也许他们会看到一些熟悉的地名,会想“我就住北二马路上”,或者“南三马路就在我们家门口”,但小说的腔调和氛围只会让他们觉得读的是一个小说。在这一点上,我身边的这些朋友,包括普通读者要比以研究小说为生的人幸福。当然有时候幸福和求真知是矛盾的,这是个人选择的问题。

那些在我的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元素很多也都是不存在的,比如我特别喜欢大火和湖。火这个东西有种什么样的感觉呢?烧,然后就没了,其实这就是人生,人生就是在逐渐地把自己烧没了的过程,对不对?但如果是一个质地好的木料,剩下的灰烬也是很干净的。

湖水也是特别好的一个意象,一大片水,一个分隔出两个世界的大平面,不仅仅是地平面以上和以下的区别,是水中和世界的问题,我特别喜欢这个。湖水还可能变成冰面,有的湖甚至能全部冻透,从湖面到湖底形成一个大冰坨。但是《光明堂》里面写到的那个艳粉街上的影子湖我其实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个地方是有水的,是一个湖,还是一个什么形状的水域,不记得了。所以说所有的艺术都是一种催眠。

《光明堂》里写的小教堂,在艳粉街里其实也并不存在,但我觉得它可以在那里出现。我之所以觉得它们可能存在,觉得艳粉街是鲜艳的,是因为艳粉街里虽然也有人对生活破罐子破摔,但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在谋求幸福的,即使他们并不是在用其他人惯有的方式,比如说他们会诈骗,或者碰瓷,还有其他什么方式,但有些人还是在谋求自己生活的正当性。艳粉街没有那么特殊,它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于城市之外的非常特殊的地方。如果它让人觉得非常特殊,那也是因为我的写作产生了误导,这里头我得跟艳粉街曾经的居民道歉。

人们对艳粉街有一些刻板印象,就像是人们对东北的思考也是简化后的,比如抖音,比如穿貂,现在谁还穿貂啊?我记得艳粉街里有一个老爷子,他家比别人家都大,里面有好几套房子。老爷子又瘦又高,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养着几条大狼狗,天还没那么热的时候他就光着膀子,有人推车过来卖辣椒,他拿起生的就咔咔吃起来,搁那儿一坐就是大地痞的感觉。但他的儿子好像是在鲁迅美术学院学雕塑的,这让我印象挺深的。

我对艳粉街还有两个特别深刻的印象,其中一个是冬天,东北老是冰天雪地,但房间里热气腾腾。热的东西在内部,冷的东西在外部,外冷内热,这个对应经常在我脑子里出现。我经常会写一个人在冬天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帽子一摘,哗,热气就腾地起来了。艳粉街在我心里是很洁白的,虽然实际它可能很脏。一下雪它就变得洁白,那种洁白是曾经存在于某一个瞬间的,之后很快就又泥泞了,变脏了。屋里的窗子上总是有冰花的,热气腾腾的。桌子上有一个盖帘儿,打开之后是包子和馒头,哗的一下,热气喷出来。进屋的人把鞋上的雪跺一跺,把手套和帽子上的雪抖一抖,脸冻得通红,胡子上都是冰碴,但帽子一摘里头全是汗,然后就开始吃饭。另一个画面是在夏天,一个年轻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捏泥塑。但是实际上,那个学雕塑的人从来没回过艳粉街。

在我心里,这两个场景特别真实,比真实存在过的还要真实。那个捏泥塑的少年,就被我写成了《光明堂》里的人物廖澄湖。他不是真实的,但强烈地存在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知道那种树荫底下的专心致志是怎么出现的,但它却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也想做一个那样的人。

1998年前后,在艳粉街拆迁之前,我们搬了出去。后来《平原上的摩西》导演和剧组来看景,我陪他们回去看过。那里已经成了一大片居民楼,有小广场,还有喷泉,有老人坐在路边晒太阳。我也看到了一条白色的京巴,但是它表情呆滞,似乎不会表演,只是趴在一个老人的脚边,一动不动,是啊,为什么要受苦呢,既然我们的记性这么不好。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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