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喝一杯茶否?我想喝一杯茶”是另一个语境的“呷饭没?呷饱了”。说一人不是自己偏爱的类型,就说“非我的一杯茶”(notmycupoftea.);聚会时,一人说话冷场,另一人起身解围:“有谁想喝更多茶呢?”
组织语言的,往往是生活常物。故咱以米饭造句,英人以茶造句。
除了pgtips,中产阶级最爱的茶品牌,则是twinings,唐宁茶。其中有一位明显例外的人物,即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皇室管家受访时表示,女皇在早餐时,惯饮唐宁的伯爵茶,旅行时也带着茶叶上路。
旅英期间,我也爱喝唐宁出品的阿萨姆或早餐茶。回台又买,发现版本有异。或者说,任何品牌茶包,应英人的浓茶习癖,在当地生产销售,茶叶就放多一点。比如唐宁茶在英国贩售的茶包,重量超过三克,海外版仅约两克。
至于观光客到伦敦,爱去的皇家杂货铺“福南与梅森”,fortnum&mason(f&m),则属奢侈品,而非常备选项。
朋友进城,买了成套的f&m茶包礼盒,分赠小包给我。正泡茶时,寄宿家庭瞥见包装,说:“oh!poshtea.”posh除了用来形容高档货,亦形容上流社会口音。民间用此字,音调扬高,语态疏远,以显自外。
泡茶几个月以后,技术可以了,我以一套保证泡出厚茶的工序,建立口碑。凯文后来请我泡茶时,顺便替他泡一杯。到长辈家里聚会,几位老先生也喜欢我泡的茶。
泡茶前,先温壶温杯,以热水将容器升温至烫手。另取新鲜冷水煮沸。水沸时呼噜噜的出声,让它留炉上多沸一会儿,此时倾掉温壶杯的水,投茶叶或茶包入容器。
一个人喝茶,用一勺专用量茶匙的茶叶。数人饮用一大壶茶,则多一勺茶叶,专门喂给茶壶。故一壶供三人的茶,共四勺茶叶。
滚水冲茶,随即加盖,静置焖蒸,天气寒冷时,可为茶壶围上厚布巾,绝缘保温。若以马克杯冲泡茶包,则取一浅碟倒扣杯缘,充当盖子焖茶。不搅拌不扰动,让茶叶在水里自己起落,舞动,然后静下来,缓慢释出香色。
茶会自己完成自己。因而人最要紧的,就是不要对它多事。
泡茶唯有等。要得深黑色的茶汤,就焖足五分钟,使其稍微浓涩。买了个茶色的玻璃小沙漏来计时。焖茶时,颠倒沙漏,让五分钟安静地流泻。沙漏作为时计,好过电子计时器和手机闹钟。时间经过,或错过,本来就是不作响的。
候茶时,可以弄点别的事。烤吐司,煎一只蛋,或备糕饼。茶好了,倒进杯子,挑出茶包。便可放鲜乳。
坊间有茶先或乳先(tea/milkinfirst)的争论。是指杯里先倒茶,再倒牛乳,或相反。乳先有个掌故,据闻是平民的粗陶茶杯易碎,杯底先搁一点牛乳为缓冲,热茶冲下,杯子不易裂。如今茶杯大多很坚固,乳先已非必要,视个人习惯即可。
茶先或乳先,我以为这和司康饼(scone)上先涂果酱,或先涂浓缩奶油一样,差异甚微,而是信仰问题。信仰是意志的高墙,冲撞无解。爱斗的人随他们去吧,为了自己喝的一杯茶,纠结这干吗?
倒是英国人惯用冰鲜乳调茶一事,我是信的。法式料理熬酱汁,热酱里扔一块冻奶油,瞬起乳化作用,酱汁易于收稠。冰牛乳混热茶,也是同效。因此没事不去加热鲜乳,平添腥气和浮渣,直接以冰鲜乳入茶,也很省心。
英国的乳制品质佳。从前泡茶,爱用一支海峡群岛的牛乳,产自泽西牛或根西牛,不经巴氏杀菌和均质处理,乳脂疙瘩浮在瓶顶,奶油般的浅金色。使用前手动摇晃。口感稠厚甜润,几乎是鲜味。台湾将泽西牛译作娟珊牛,数量较寡,又多采高温杀菌法且均质处理,风味已改。理想的牛乳实在强求不来,茶又每天喝,不宜太花钱,平时找几支低温杀菌的牛乳泡茶。
喝茶十年,习惯深如杯身茶渍。旅行前收拾行李,丢三落四,但总不忘捏一撮茶随身,如携常备药。到任何陌地,逢荒谬情境,煮水泡茶,当场就得安置。
初抵伦敦时,学生宿舍附近治安坏,夜闻枪响,火车站里动辄有警察站成围篱一排追缉毒犯。我的房间一半陷在地下,天窗则与柏油路面平行,窗外风景,是路面人群走动的鞋。
附近小流氓,窥见窗内我落单一人,冷不防脱了裤子蹲下,裸身压在窗玻璃上吓唬我,恶意比身体赤裸。
唰一声拉上窗帘。我面上没动,走回厨房烧水,煮杯茶消气。才发现手握水壶时,指尖轻微颤抖。电水壶里的水烧滚了,噗噜噜出声响,蒸气静稳。我如常烫了杯,捏一把茶叶,冲茶,加盖去焖。然后等待。等脉搏缓下来,恐惧平定。等着茶叶在水里,起飞旋转降落。等它深浓,自己完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