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

“可能还得走一个半小时吧。”我回答说。

“我可以摇下车窗吗?”

“当然。”我说。我关了空调,看见他正要抓车门上的摇把,便按了下电钮,放下他那边的车窗。郑老伯转过脸来,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吓了一跳。我说:“这是电动车窗,没有摇把。”

他脸上的表情仍保持不变。我想再给他解释解释,可我还没开口,他就把脸转向了窗外,身子稍微靠着窗,好让风吹拂着他的脸,还有他的头发——他的黑发仍多于白发——头发被吹得立了起来,接着又飞舞起来,不知什么原因,他这样子让我心里有些发毛。所以我又望着得州的高速路,开始集中精力开我的车,很高兴他能安静地待一会儿,然而这样做却犯了一个大错误。

如果我能早点强迫他和我聊天就好了,那我就会有更多的时间为我们抵达查尔斯湖做好思想准备。并不是说我已做了许多准备。目前的情况是来不及了,我们还有大约十五分钟就到家了。我们已驶过色宾河,进入路易斯安那州。我指着河让郑老伯看,这是一个小时后,我在车上头一次和他说话。甚至这样也没让我们攀谈起来。过了一会儿,心神不定的郑老伯终于开口了。他说:“这儿的空气不错。开车时清风拂面真是很惬意。”

我自然以为他是在和我说话,可当我说“是的,说得对”时,他一下子又把头拧过去,好像忘记我的存在似的。

对于这样的反应,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本应该立马就说的。但是我对着他,就像对着梦中醒来迷迷糊糊找不着东南西北的爱妻梅一样。我说:“郑老伯,我们离查尔斯湖不到二十里了。”

他没有理我,但脸色温和多了,好像睡醒了似的。

我又说:“梅急着想见您呢。孩子们也都兴奋极了。”

他对此也没什么反应。这让我觉得即将成为我们家长辈的这位老伯未免太没礼貌了吧。他又望向窗外,并说道:“我最喜爱的车是辆霍奇基斯车。我有一辆1934年产的霍奇基斯车。一辆am80跑车。那可是辆好车。我曾开着它从西贡跑到河内。真是辆好车。就像1932年在蒙特卡罗汽车大赛上获奖的那辆车。多年来,我开过很多车到河内。雪铁龙、标致、福特、德索托,还有西姆卡。但霍奇基斯是最好的。我每年年底开车到河内,在那儿待上十天,然后返回来。共一千八百公里,我两天就跑完了。我白天开,我的司机夜里开。晚上开车跑甭提多美了。我们把顶窗打开,头顶上是明亮的月光。我们沿着海滩飞奔。然后我们停下车,打开车灯,兔子就会跑出来,让我们抓住。特容易。我能看见兔子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然后我们在海滩上点起一堆篝火。火星冲天,我们坐在那里边吃边听大海波涛。开车真是很快活。美极了。”

郑老伯又不说话了。他让脸迎着风。我留意那嗡嗡作响的阿库拉引擎,心里觉得有点不对劲。我身旁的这个人正沿着南中国海边飞车呢。此时此刻,他心里边的那种感觉如此强烈,随时被唤起,然后沉浸其中,让这一刻永不消失,兔子的眼睛仍闪闪发亮,火星仍飞向空中,让他觉得无比快乐。

这时我们过了大湖西边的炼油厂,驶上i-10号桥,查尔斯湖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对郑老伯说:“现在我们快到家了。”

老伯转过身来对我说:“我们要去什么地方?”

“去哪儿?”

“你是不是我侄子的朋友?”

“我是您外孙女梅的丈夫。”我竭力告诉自己,他脑子仍停留在去往河内路上的海滩上。

“我外孙女?”他问道。

“您女儿芝的女儿梅。”我强压住烦乱的情绪,当时我的心情烦乱得如老伯被风吹起的头发。

郑老伯慢吞吞地侧过脸来,眯缝着眼,想了好久才说:“芝的丈夫在海里淹死了。”

“是的。”我说,终于放心地松了一口气。

但过了一会儿,老伯却说:“她没女儿。”

“您这是什么意思?她当然有女儿了。”

“我觉得她没孩子。”

“她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发现自己嚷了起来。也许当时我应该把车停靠在路边。我应该把车停在路边,和郑老伯把话说清楚。但这无济于事。我还是得带着他去见我妻子。我不能把他扔到湖里开车走。还有五分钟就要到家了,于是我抓紧一分一秒,仔细地向他解释梅是谁,但郑老伯就是想不起来。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他一口咬定是我弄错了。

我在家门口的终点站站牌前把车停下,想再解释一下。“梅是芝和儒的女儿。儒像您说的那样,淹死在海里了。后来,梅把您当成父亲……您经常背着她。”

“我女儿芝就是没孩子。她住在芽庄市。”

“不住在芽庄。她从来没住过芽庄。”

郑老伯摇头否认,彬彬有礼但又非常自负地反驳我:“她住在芽庄海滩边上,一片非常美丽的海滩。她没孩子。她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怎么会有孩子呢?”

我感到非常虚弱,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我还是对他说:“她有个女儿。也就是我妻子。您非常爱她。”

最后,这位老伯又把脸扭过去不理我了。他把头枕在车窗上,好像在耐心地等着风再吹起来。

我为妻子感到难过。但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我早已变成了直肠子,一点也不像越南人。我正以做买卖的方式和人交流,所以说这事时也是直来直去。我为梅伤心,但更担心我自己。这位老伯让我害怕。这和你所想的并不一样,我自言自语地说,哦,可能我也会这样,坐在那里把头伸出窗外,不记得谁是自己最亲的人了。但我知道,我和他不一样。

我驶过最后两个街口,来到位于街角的家门口。这是一栋长方形、屋顶很陡的房子,前院有一棵疙疙瘩瘩的大橡树。刚驶上小路开进自家车道,家里人就听到了我的车响,从旁门一下子涌了出来。我赶紧下车,把孩子们拦住。我告诉大儿子带其他孩子进屋等着,好让妈妈单独和外公待一会儿,妈妈已好多年没见外公了。我的孩子们都很乖,也很听话。甚至我刚听到妻子给郑老伯打开车门,他们就都不见了。

我转过身来,只见老伯站在车旁。妻子拥抱他,他把头枕在她的肩上,脸上除了一丝淡淡的疑惑,一点表情都没有。老伯不停地对妻子说她不存在,也许此时我应该待在妻子身边,但我没能那么做。我恨不得赶紧走开,离我们家远点,离这位老伯和他的外孙女远远的。我想尽快逃走。但至少我把这个欲望压下去了。我转身沿着房子一侧躲到前院去了。

我来到橡树前停住脚步,环顾四周,极力观察周围事物。比如好好看看眼前这棵树。这棵树如一只黝黑的蟋蟀那么黑,位于下部的树枝又粗又大,和大多数树的主干一样粗大,直愣愣地伸出来,又垂下去重新在土里扎下根。一棵好大的树。我靠着它,望着远处,树消失在我心里。树不见了,但我知道自己羡慕这位老伯五十年前沿着海滩开着霍奇基斯飞奔。我羡慕那燃起的火星飘向空中。但我的羡慕让我感到惶恐不安。我想,看看这位老伯吧。他能记得他的车,可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外孙女。

我不禁问我自己:我还能记得吗?甚至当我站在那儿时?我还能记得我爱的这个女人吗?刚才我还看见她。我和她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当然,假如她站在我的身旁,还在说话,她无疑是我最熟悉不过的。但一旦和她分开,我就不能那么清晰地描绘她了。我有可能在心里精确地勾画出她的脸,但她的形象不会再是火辣辣的,一下子扑到我的身上,让我心中充满对她真正的挚爱。我不能让清风拂面,清楚地看见她的眼睛,就像郑老伯在车灯下看见兔子眼睛一样。

我不仅记不清妻子的眼睛,也记不清自己的祖国。我失去了祖国,对此还不在乎。头顿是座非常美丽的城市,即使让风吹拂着我的脸,我也看不清它的模样,看不见绿树成荫的街道、白沙覆盖的海滩,还有和它相邻的南中国海。我只能说这些东西,而你能看清这些东西,因为你能用自己的想象力。我身在其中,所以我想象不出来这些东西,但我知道这些东西应生动地印在人的脑海里,但现在不可能了。它们对我来说已不存在了。

除非等我和郑老伯一样老时,也许会记得。恐怕郑老伯也像我一样心不在焉地度过了一生。也许,只有当他忘记外孙女后,才想起自己的霍奇基斯车。也许忘却是必要的。也许他为了想起那些才忘掉这些。即便如此,我并不以为他是有意这样做。内心深处某些东西只有当生命即将走到终点时才会涌现出来。这是让我最恐惧的,我怕自己内心深处所构建的空间比我心里表面所追求的范围要小得多。当某些真正有力量的东西最终回到我心里时,也许只不过是挂在吊车上的豪华车,或新粉刷的干洗店,或床边嗡嗡叫的闹钟。内心深处,我可能暗自准备好背叛所有自认为最喜欢的东西。

正是心中的悲伤驱使我来到前院,靠到大橡树上。我靠着树,时间一分分地过去了。这时妻子悄悄来到我身旁。我转过来,看见她低着头,两手捂着泪眼,轻声哭泣。

“对不起。”我说。

“我把他安顿在客房里。”她说:“他谢谢我,就像感谢旅店老板一样。”妻子轻轻抽泣着。我想抚摸她,可我的胳膊很沉,仿佛站在海底似的,仅能抬起几英寸。妻子说:“我想,睡一觉后他或许就能想起来。”

我既不能用谎话骗她,也不能强迫她面对事实,但是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我已对此考虑得太多了。一个好商人知道什么时候不再思考,而该采取行动。我把妻子拽过来,抬起胳膊一把抱住了她。这个动作和我生活中已忘掉的动作一样,让我自己和妻子都始料不及。我一步跨到她的面前,然后蹲下,我们俩还没来得及感到愚蠢可笑时,我就把梅背了起来,然后直起腰,绕着院子转。我先走到橡树低垂的树枝下,接着沿着甬路急奔到房子另一侧。我越走越快,妻子开始执拗了一会儿,然后大笑起来,把我抓得更紧,两腿夹住了我的腰,两只胳膊搂住了我的脖子。我背着她跑了起来,我跑得越快,妻子笑得越厉害。我觉得她紧紧地贴着我,脸颊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她呼出的气那样温暖湿润,如同南中国海吹来的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