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手杖最早是作为武器来使用的。上阵对敌,因趁手又实用,每每克敌制胜,后来,才演变成一种助行工具。
而在我的想象和理解里,杖应该首先是助步工具,而后才变成打斗器械的。当然,这样的两种判断谁是谁非,没有人说得清楚,也并无多少意义。但,不管怎样,杖的历史是久远的,和人类等长。
现在看到的手杖,大都由轻质而韧性的材料做成。手持的部分,光滑而弯曲,也有雕以龙首的,极具观赏性,已经超出了手杖的本义。但拄杖的人,并不看重这些,或者说,已无力看重这些了。
父亲的手杖是一根竹子,得来也简单。门前的竹林里选一棵大拇指粗细的竹子,砍了,刮了节,用火把一头烤热,门槛缝里弄弯了,就成了。父亲病得早,这根竹杖伴他快十年了。汗渍浸润,红润的颜色仿佛一层包浆。
时间的鞭子在后面赶着,他蹒跚着拄杖往暮年里越走越远,我们远远地看着,都无能为力。
在记忆里,父亲年轻时,有一双快腿脚。有一年的一个夜晚,雨点儿刀一样往下泼,闪电照得门外一阵阵惨白。床头上墙洞里油灯昏黄,为了省油,灯芯掐得很短,远处看去,微小又庞然。突然,我和弟弟叫了起来,我们的鞋子漂起来了,地上一片汪洋,房子后面传来隐隐的垮塌声。
“发水了!”父亲“嗷”的一声,蹿了出去。那一夜,我们再也没睡,那一夜,父亲把洪水逼向了别处。
家乡峡河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才通了泥土公路,在此之前,公粮购粮上缴,日用百货土产物资转输,需要劳力来挑,人称挑脚。峡河至丹凤县城一百一十里,父亲是生产队的主要挑脚人。
一担百余斤,放下和起肩十分费力,一种叫杵的东西发挥出巨大作用。杵长短齐肩,上面是形如马蹄的一个木托,正好放置负重的扁担,使腰身免于大幅度起落。父亲每次回来,精疲力竭中,杵杆正好做了扶路的手杖。
两头黄牛并列着,在前面走,牛的后面是一架木犁。
一个人,歪歪斜斜地扶着木犁前行,犁是他的利器,又是他的扶杖。潮湿的泥土冒着热气,气浪升腾复飘散。天地苍茫,季节漫草荒烟。这是多少年来,我记忆最深的图景。我曾在一首诗里写道:
老父与老牛结成比翼之好
南街的小贩担当了引线之人
十年前一个春耕的日子集市相见
从此就成了彼此的英雄和美人
老牛喜欢消受老父的鞭子
它感到只有这么好的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