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小姐伸了伸趿拉着舒服拖鞋的两只脚。硬壳甲虫从黑暗的院子里不停地飞上凉台来。她开口说:“有一次在匹茨堡……”雷尔小姐的哥哥正在梦乡里,膝头上放着一张若干天前的报纸;不久前又送来一批邮件。神父像在过去的日子那样表示同情地嘻嘻笑了两声,但是这次他的回应没起作用。雷尔小姐突然把话头打住,在空中闻了闻。“真奇怪,”她说,“我怎么会闻见——酒味儿。”
神父屏住呼吸,身子使劲往摇椅后背上靠。他想:这里多么安静,让人觉得那么安全。他记起有些城里人到了乡间因为太安静反而睡不好觉。寂静也会像声音似的在耳鼓喧嚣。“我刚才想说什么,神父?”“你说有一次在匹茨堡……”“对了,在匹茨堡……我正在等火车。我没带任何可以阅读的东西。书籍太贵了。所以我想我可以买一份报纸——随便一份报纸,反正报上登的新闻都一样。可是当我把报纸打开,我才发现我买的是《政治新闻》。我读了几行就读不下去了。我想这是我碰到过的最可怕的事。我可算是开了眼界了。”“是的。”“我从来没有告诉过雷尔先生。我认为,他跟我的看法不会是相同的。我确实这么认为,如果叫他读到的话……”“可政治新闻也没有什么不对的……”“我是说叫我知道那么多内情,不是吗?”
远处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发出鸣声。桌子上的油灯开始冒烟,雷尔小姐探身把灯芯往下调了调,照耀着方圆几英里的惟一灯火似乎立刻就暗淡下来。白兰地酒味又回到神父的上颚,像是乙醚的气味。这引起他的联想,好像在自己重新步入正常生活以前刚刚动过一次手术。它把他同另一种生活状态紧紧拴在一起。他还不属于目前这种深沉的宁静。他告诉自己说,过一段时候,一切都会好的。我一定要振作起来。这回我只不过定了三瓶酒。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喝酒了,到了那儿以后我就用不着喝了——他知道他是在说谎。雷尔先生突然从梦中醒来。“我刚才在说……”他说。“你什么也没有说,亲爱的。你睡着了。”“我没睡。我们正在谈那个坏蛋胡佛。”“我们没谈什么啊,亲爱的。我们半天没说话了。”“好吧,”雷尔先生说。“天已经够晚的了。我看神父也累了……听了那么多人告解。”他带着一些不赞许的口气说。
雷尔先生说得对,这天从八点到十点一直有人来找神父悔罪,他听了足足两个小时,凡是这个小地方发生过的最丑的事他都听到了。其实这些事也算不了什么;如果是在大城市,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可这么小一个地方人们还能做出什么来?酗酒啊,通奸啊,心灵不洁啊……还不是这些司空见惯的事!神父一直坐在摆在马厩里一间拴马隔断里的摇椅上,咂弄着嘴里的白兰地酒味,并不看跪在他身旁的告解者的面孔,马厩里还有别的人跪在地下等着。雷尔先生的马厩最近几年差不多已经空了,只还留下了一匹老马。当人们哼哼唧唧地诉说自己的罪时,那匹老马在黑暗中不断打着响鼻儿。“多少次?”“十二次,神父,也许比十二次还多。”老马又在嘶鸣。
令人惊讶的是,同犯罪感并存的是一种清白无罪的感觉,只有意志坚强的和深思熟虑的人或者圣徒才没有这种感觉。这些人走出马厩的时候,个个都觉得自己已经干干净净了。神父是留下来的惟一没有悔罪的人。没有告解,也没有得到赦免。他想对其中一个人说:“爱并没有错误,只不过爱必须是幸福的、公开的爱。如果是隐秘的、不幸福的,那这种爱就不应该了……除去同失掉天主相比,这种爱比任何别的什么都更叫你不幸。那简直就是失掉主。你不需要悔罪,我的孩子,你受的痛苦已经够多的了。”他想对另外一个人说:“性欲并不是最坏的事。只是因为任何一天,任何一个时候,性欲都会变为爱,我们才必须避免它。当我们爱上我们的罪时,我们就要下地狱了。”但是他很快就又恢复了坐在告解室的习惯,似乎又回到那闷不透气的、像一只木头盒子似的小棺材。人们把他们的不洁同他们的神父一起埋葬在这里。他念念叨叨地说:“死罪……危险……自制。”好像这些词有什么意义似的。他说:“念三遍天主经、三遍圣母经。”
他疲倦地低声说:“饮酒只是一个开端……”他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例子斥责这一人们易犯的罪,除非以自己为例,把他这个坐在马厩里嘴里喷着白兰地酒气的神父摆出来。他像走过场似的办理着这一桩桩告解圣事,语气严厉,匆忙了事。那些作完告解的人离去时会说:“这不是个好神父。”因为他们听不到他的鼓励,他对他们的告解并不感兴趣……
他说:“这些礼规是为人制作的,教会并不要求……如果你不能守斋,你就吃东西好了。”一个老妇人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别的等着告解的人在马厩另一边不安地转动身体,老马嘶鸣着。老妇人说她在斋期吃了东西,说她缩短了晚祷时间。神父突然毫无缘由地思念起他离开的故土,想起那些关在狱中的人质。他们正排着队等候在水龙头前面,谁都不望他一眼。在大山另一边那些默默忍受着折磨的人!他厉声打断了老妇:“你为什么不好好向我诉罪?我对你们这里买不到鱼,对你晚上困得做不了晚祷这些事不感兴趣。想想你自己真正犯了什么罪。”“可我没犯过什么罪,我是个虔诚教徒啊,神父。”老妇人吃惊地尖声说。“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你耽误了那些犯罪的人来向我作告解。”他说,“除了爱你自己你就不爱别人吗?”“我爱天主,神父。”她骄傲地说。神父借助地面上的蜡烛光很快地瞥了这个老妇人一眼——黑色的头巾上面眨动着一对葡萄干似的昏花老眼。又是一个虔诚教徒,同他自己一样。“你怎么知道?爱天主同爱一个人——或者爱一个小孩没有什么两样。爱天主就是要同他在一起,要亲近他。”神父用手作了个毫无希望的手势。“爱天主就是保护他,不叫他受你的伤害。”
当告解的人一一离开以后,神父也从院子里向雷尔兄妹的住房走回去,他看见屋子里还点着油灯,雷尔小姐正在灯下织东西。这一年头几场雨刚刚降过,神父闻到牧场上阵阵飘来湿漉漉的青草味。在这样的地方一个人应该能够感觉到快乐,如果他不被恐惧和痛苦束缚着的话。但对神父来说,不幸的感觉也同他对天主虔心一样,已经形成了习惯。或许打破这种不幸感,寻找到平静的心态是他的职责。他对所有那些找他告解、罪行得到赦免的人感到非常嫉妒。他对自己说,再过六天到了拉斯·卡萨斯以后,我也能……但是他并不相信任何地方、任何人能够解脱他心上的沉重包袱。就是在他喝了酒以后,同样也感到爱已经把他同罪紧紧拴在一起。比较起来,不恨比不爱要容易得多。
雷尔太太说:“坐下吧,神父。你一定累了。我当然没有告解过。雷尔先生也没作过。”“没有?”“我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坐在那儿听那么多可怕的事……我记得有一次在匹茨堡……”
两头骡子头天晚上就牵来了,为了让他第二天清早一做完弥撒尽早上路。这将是他在雷尔先生的马厩里的第二次做弥撒,他的向导也在这里过夜,也许就同牲口睡在一起。这是一个瘦瘦的、有点儿神经质的人。他自己也从来没去过拉斯·卡萨斯,路程都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雷尔小姐头天晚上就说,早上她一定亲自去叫这个向导起床,但实际上天还没亮这个人自己就起来了。神父躺在床上听见隔壁屋子的闹钟响起来,像电话铃一样丁零丁零地响了一阵。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雷尔小姐在寝室穿的拖鞋噼噼啪啪地从室外过道里走过来,紧接着他的屋门就敲响了。雷尔先生睡得很香,并没有被这些声音惊醒。他规规矩矩地仰面朝天躺着,姿势活像刻在墓石上的一位瘦小的主教。
神父睡觉没有脱衣服。他把门打开的时候雷尔小姐还没有来得及转身走开。雷尔小姐身体臃肿,脑袋上的发罩还没有取下来,看见神父不好意思地尖叫了一声。“对不起。”神父说。“啊,没关系。弥撒要多久,神父?”“今天要来领圣体的人很多,也许得三刻钟。”“我给你准备点儿咖啡,再做两块三明治。”“不要麻烦了。”“啊,我们不能叫你空着肚子上路啊。”
她把神父送到门口,站在神父背后稍远一点儿的地方。她不想一大清早在这个空旷的世界里被任何东西或者任何人看到。灰蒙蒙的晨曦在牧场上铺展开。栅栏门旁边的百合树又为新的一天开了花。在他洗过澡的那条小溪另一边,一群人正从村子里向雷尔先生的马厩走来。因为距离太远,他们只是一排移动着的小黑点,很难分辨出形体。神父感到即将到来的幸福感笼罩着全身,等着他去汲取。他的心情像在等着看电影或者参观竞技会的孩子。他意识到,如果他在山那边留下的只是一些不愉快的记忆,他会感觉非常非常幸福的。谁都喜欢平静,不喜欢暴力;他现在正一步步走向平静。“你对我真是太好了,雷尔小姐。”
在他开始被当作一位客人而不是一个罪犯、一个不称职的神父受到这家人接待的时候,神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家兄妹不是天主教徒,但他们从未认为神父是个坏人。他们并没有其他天主教徒那种探人隐私的嗅觉。“我们很高兴留你住在我们家,神父。但是现在你要离开这儿你会很高兴的。拉斯·卡萨斯是个很不错的地方,就像雷尔先生常常说的,那是个很有道德的城市。如果你碰见昆塔纳神父,一定别忘记替我们向他问好——三年以前他在我们这里。”
钟声响了起来。他们把教堂的钟从钟楼上取下来,挂在雷尔先生的马厩外边。一敲起钟来就同别的地方过礼拜没有什么分别了。“有时候我也希望能去教堂。”雷尔小姐说。“那你为什么不去?”“雷尔先生不喜欢。他这个人很严格。但是现在很少有这种机会了,我猜想在今后三年内我们这里是不会再有这种仪式了。”“用不了三年我还会回来。”“啊,你不会的,”雷尔小姐说。“你不会那样做。路非常难走;拉斯·卡萨斯又是个好地方。那里街上都有电灯。有两家旅馆。昆塔纳神父也答应过要回来,但到处都有基督徒,不是吗?他为什么非回这里不可?再说,我们这里日子好像也过得去。”
几个印第安人穿过栅栏门。这些人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像是从石器时代走出来的。男人穿着短罩衫,拄着长棍;妇女梳着黑辫子,小孩背在背上,个个生着饱经风霜的面孔。“印第安人也听说这里来了神父了,”雷尔小姐说,“他们从五十英里以外的地方走来,这我一点也不惊奇。”这些人在栅栏门口停住,看着神父。当他也把视线转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在地上跪倒,在身上画十字。印第安人画的十字有些怪,他们要摸一下鼻子、耳朵同下巴,像是在画精湛的图画。“要是叫我哥哥看见有人向神父下跪,”雷尔小姐说,“一定会气坏的。可是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骡子在房屋背后顿着蹄子——向导一定已经把它们牵出来,正在喂玉米。这些牲口吃料吃得很慢,必须早一点喂它们。到了主持弥撒仪式,然后离开这里的时候了。时间还很早,可以嗅到清晨的气息。这个时候世界是一片清新的嫩绿色。牧场下的村子里有几只狗吠起来。雷尔小姐拿在手里的闹钟仍在滴滴答答地响着。神父说:“我一定得走了。”他觉得有些奇怪,自己竟舍不得离开雷尔小姐、这所房子和正在房中酣睡的那位兄长了。他心中泛起一股对这一家人的柔情和依赖感。他像刚刚动完手术从麻醉中醒过来,对他看到的第一张面孔觉得特别难以忘怀。
他没有做弥撒要穿的祭服,尽管如此,在这个小村里做的两次弥撒还是八年以来同往昔在教区担任圣职的日子最相似的了。用不着害怕仪式中途被打断,也不用担心警察走来查禁而匆忙吞下圣体。人们甚至从封锁的教堂里搬来一块圣坛石。但也正因为一切都如此平和,在他准备领圣体时才更加感到自己所犯的罪——啊,主耶稣基督,当我这个没有价值的人大胆领取您的圣体时,请不要把它化作我的判决和惩罚吧!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可以不相信地狱,可是他却不能。地狱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有时他在梦中也见到地狱。domine,nonsumdignus...domine,nonsumdignus……邪恶像疟疾病原体似的在他血管中环行。他记得有一回梦到一块长满青草的圆形竞技场,四周树立着一座座圣徒雕像,这些圣徒都是活着的,眼睛东张西望,等待着什么。他也等待着,带着焦急企盼的心情。长着大胡子的彼德啊,保罗啊,这些信徒个个拿着《圣经》紧贴在自己胸口上,盯着他的背后。不知有什么要从他背后出现,但是他看不到。他觉得那可能是一只可怕的野兽。后来有人奏起木琴,叮叮咚咚响个不停。一只爆竹发出巨响,于是耶稣迈着舞步走进竞技场,一边跳一边仰着涂满鲜血的脸摆着各种姿势。他在场子里跳上跳下,跳上跳下,像个娼妓似的作怪相、摆出勾引人的笑脸。他悚然一惊,从梦中醒来,感到极其沮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仅存的一枚钱币原来是假币似的。“……我们看见了他的荣耀,天主的独子的荣耀,充满恩典与真实。”弥撒结束了。
他对自己说,再过三天,我就到了拉斯·卡萨斯了。我将去告解我犯的罪并会得到赦免。他不由自主地又想起站在垃圾堆边上的那个小女孩,感到一阵令他心痛的爱怜。如果你一直爱着自己犯罪的结果,告解又有什么用?
他从马厩里往外走,来望弥撒的人仍然跪在地上。他看见那一小群印第安人,女人带着他刚刚施过洗的小孩儿。佩德罗,酒馆里想卖给他白兰地的人也来了;他也在地上跪着,两只胖手捂着脸,手指头上吊着一串念珠。这个人的样子看来像个好人,也许他就是一个好人。神父想,我没准儿没有判断力了——监狱里的那个女教徒可能是那里最好的人。一匹系在树上的马开始嘶鸣,清晨的新鲜空气从敞开的大门外边灌进来。
两个人正站在骡子旁边等着;向导正在整理马镫,另一个人站在向导旁边看着神父走过来,一只手搔着胳肢窝,脸上带着没有什么把握的、自我防范的笑容。这是那个混血儿。这人像是一个人自己的一处小伤痛,虽然不厉害,却总是叫你记住你正在害病;要么就像突然又回忆起的一件往事,这说明爱在你心中还没有死掉。“哎呀,”神父说,“我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你当然不会想到的,神父。”他一边抓着胳肢窝一边陪着笑脸。“你带警察来了吗?”“你说什么啊,神父。”混血儿一脸天真的样子嘻嘻笑着。混血儿身背后,神父看到雷尔小姐正在院子另外一头门里边准备三明治。雷尔小姐已经穿戴整齐,只是头上还戴着头发网罩。她正在用油纸把三块三明治包起来。她那不慌不忙的动作给人以奇怪的、不真实的感觉。神父说:“你现在又想玩弄什么把戏?”神父心里想:这个人是不是已经贿赂了向导,叫他把自己再带回边界那边?这个人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你不应该说这样的话,神父。”
雷尔小姐从神父的视线中消失,像梦中人物,一点声息也没有。“我不该说?”“我到这儿来,神父,”混血儿在说出下面几个令人吃惊的高雅的字眼之前,好像长吸了一口气,“负有一个使命。有一个快要死的人要作临终悔罪。”
向导备好一只骡子又开始整理另一只骡子的鞍镫,把已经很短的马镫又往上提了提。神父不自然地笑了笑,问道:“要作临终悔罪?”“是这么回事,神父。你是拉斯·卡萨斯这一边的惟一神父,这个人快要死了……”“什么人?”“那个美国佬。”“你在说胡话吗?”“警察追捕的那个美国佬。抢过银行。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不会需要我的。”神父不耐烦地说。他想起了灰皮脱落的墙上挂着的那张新闻照片,照片上的人正看着一群初领圣体的人。“啊,神父,这个人可是个虔诚的教徒。”混血儿搔着胳肢窝,目光躲着神父。“他快死了。你和我都不会让良心受谴责,眼睁睁看着他……”“要是我们良心没有受更坏的事谴责,就算不错了。”“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神父?”
神父说:“那个人只不过杀人越货,他没有出卖过朋友。”“圣母马利亚,我可没有……”“我们都干过这种事,”神父说。他转过头对向导说:“骡子备好了吗?”“备好了,神父。”“那我们就上路吧。”神父这时候已经把雷尔小姐完全忘记了。另外一个世界从边界那一边伸过胳臂来,他现在被逃亡的气氛包围住了。“你要到哪儿去?”混血儿问。“到拉斯·卡萨斯去。”神父迈动僵直的腿,跨上骡背。混血儿揪住了系镫的皮索,这使他想起他第一次遇见混血儿的情景。同上次一样,混血儿又是抱怨,又是乞求,又是咒骂。“你是个好神父,”混血儿语中带哭音说,“你的主教会知道这件事的。一个人快断气了,他要悔罪,而你却只因为要到城里去……”“你干吗把我当傻瓜?”神父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到这儿来。你是他们弄到的惟一认识我的人。他们不能跟随我到这个国家来。我现在要是问你那个美国人在什么地方——我知道——你用不着对我说——你一定告诉我,他就在边境那边。”“不在那边,神父。你说错了。他过边境这边来了。”“离边境一两英里跟在那边也没有区别。”“你老是不相信我,神父,真是太可怕了,”混血儿说,“就因为那一回——好吧,我承认——”
神父踢了一下坐骑,叫它往前迈步。他们走出雷尔先生的院子,掉头向南。混血儿一直傍在他的骡子旁边颠颠地跟着。“我记得,”神父说,“你告诉过我,永远忘记不了我的面孔。”“我没忘,”混血儿得意地说,“要是忘了,我就不会到这儿来了,不是吗?听我说,神父,有很多事我都承认。你不知道一笔赏金对我这样的穷人有多大诱惑力。要是你不肯相信我……我跟自己说,好吧,他要是老这样想,我会有办法叫他认清我的。我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神父,当一个临死的人需要一位神父……”
他们爬上雷尔先生牧场的一个长长的缓坡,开始向另一道山脉走去。清晨六点钟在这样三千英尺的高原上空气非常新鲜,但是到了晚上,在他们再爬高六千英尺的时候,气候就非常冷了。神父不安地说:“为什么我要自己把脑袋伸进绞索套里?真是太荒唐了。”“你看看这个,神父。”混血儿举起一张破纸。纸上手书的字体神父曾经看到过,是一个小孩的工工整整的字迹。这张纸曾经用来包裹食物,上面油渍斑斑。神父读道:“丹麦王子犹豫不决,是结束自己生命呢,还是继续为疑虑折磨,猜测父王的死因,还是一下子……”“不是这一边,神父,是反面……这面没写什么。”
神父把纸翻过来,看到粗铅笔写的几个英文字。“看在主的面上,神父……”骡子因为不受鞭打,开始慢腾腾地迈着沉重的蹄子。神父不再想驱赶它。混血儿手中的纸片不容怀疑。
他问:“这张纸是怎么到你的手上来的?”“是这么回事,神父。警察向他开枪的时候我正在他身边。他抱起一个小孩挡住自己。当然了,警察才不管这个呢。那只不过是个印第安儿童。枪弹把他们两人都打中了,但是美国佬还是逃跑了……”“后来呢?”“是这么回事,神父。”他开始唠唠叨叨地诉说事情的经过。原来神父逃走的事叫中尉非常生气,混血儿怕中尉把气撒在自己头上,所以决定偷偷溜到国界这边,叫中尉找不到他。他在一天夜里找到了个出逃的机会。在逃亡的路上——也许他已经走到国境线这边来了,但是在那些乱山里头谁能说得清两国的分界线在哪儿——他碰到了那个美国人。美国人的肚子挨了一枪……“那他怎么还能逃跑?”“噢,你不知道,神父。这个人是有超人力量的。他已经快要死了,他需要一个神父……”“他是怎样跟你说的?”“只需要说两个字,神父。”后来,为了证明这件事的真实性,那个人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写了这张纸条。混血儿讲的这个故事像是个筛子似的充满漏洞。但不管怎么说,他拿来了这么一张字条,这可像个你不能视而不见的纪念碑。
混血儿又发起火来。“你不相信我,神父。”“不相信,”神父说,“我不相信你。”“你认为我在撒谎。”“你说的大半是谎话。”
他把缰绳拉紧,骑在骡背上面朝南思索着。他毫不怀疑这是一个圈套,说不定这个圈套就是混血儿想出来的,但是美国人在那边快要咽气也是事实。他想起了那座不知因为发生了什么事而被遗弃的种植香蕉的农庄,想起玉米堆上躺着的印第安死孩子。那个美国人肯定非常需要他,那人灵魂上背负着那么多罪恶……最奇怪的是,他反而感到非常愉快;他对现在享受到的平静一直不敢相信是真实的。在国境另一边他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如今到了手反而像是一个梦境了。神父开始吹起口哨——他曾经在什么地方听到的一个曲调:“我在田野里看到一株玫瑰花。”他该从现在这个梦境里醒来了。说实在的,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当他到达拉斯·卡萨斯以后去教堂告解的时候,在他倾诉出自己的诸多重罪中,有一件将是他拒绝为一个垂死的人赦罪。
他问:“那个人还活着吗?”“我想还活着,神父。”混血儿急忙回答。“离这里多远?”“四五个钟头的路程,神父。”“你可以同向导轮流骑那匹骡子。”
神父把自己的坐骑掉过头来,吆喝向导回来。向导跨下骡子,站在神父身边听他解释。他没说什么,只是示意叫混血儿骑上他那匹骡子,告诉他当心系在鞍子上的袋子,那里面装着神父的几瓶白兰地。
他们缓缓地往回走。雷尔小姐正在门口站着。她说:“你忘记带三明治了,神父。”“是忘了,谢谢你。”他飞快地向四周瞥了一眼——这一切对他都毫无意义了。他问:“雷尔先生还在睡吗?”“要不要我叫醒他?”“不要,不要。请你替我向他道谢,感谢他对我的盛情招待。”“好吧。也许过几年我们还会再看到你,是不是,神父?你自己也说过。”雷尔小姐感到奇怪地看了看混血儿;混血儿也瞪着眼珠傲慢不屑地回望着雷尔小姐。
神父说:“可能会见到的。”他怀着自己的秘密狡狯地笑了笑。“再见吧,神父。你们该快点上路了,是不是?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再见,亲爱的雷尔小姐。”混血儿不耐烦地狠狠抽了一下骡子,叫它迈动蹄子。“不是往那边走,你这个人。”雷尔小姐在后边喊。“我要先去看一个人。”神父解释说。他的骡子一颠一颠地跟在混血儿后边也向村子跑去。神父骑在骡背上身体上下颠动着。他们走过那座刷着白灰的教堂——这也是梦中景色。在现实生活里教堂是不存在的。面前展现出村子里那条肮脏的长街。小学校长在学校门口带着讽刺意味地招呼说:“怎么样了,神父?带着你发的一笔小财走了?”他的角边眼镜后面的目光并不友好。
神父把骡子勒住,对混血儿说:“真的……我忘了一件事……”“你给人施洗可干得不坏,”小学校长说。“等上几年来一回还是值得的,是不是?”“快走吧,神父,”混血儿催促说,“别听他胡诌。”他啐了一口,加添说:“他不是个好人。”
神父对小学校长说:“这地方的人你比谁都更了解。如果我留下些钱,你肯不肯替我给他们买一点儿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我指的是食品、毛毯,不要买书。”“比起书籍来,他们更需要毯子。”“我这里有四十五比索。”
混血儿哀声乞求:“神父,你要干什么……”“叫你良心少受点谴责?”小学校长说。“是的。”“虽然如此,我当然还得谢谢你。能见到一位有良心的神父毕竟是件好事。这是人类的进化。”小学校长说,他的眼镜片映着阳光闪闪发亮。这个站在铁皮屋顶房檐下面的胖墩墩的人一肚子愤懑不平,像是个亡命者。
他们走过村子最后的几幢房子和墓地,然后就开始爬山。“为什么,神父?你为什么这么做?”混血儿不依不饶地抱怨着。“他不是个坏人。他在尽力做一些他能做的事。再说,我也不再需要钱了。你说我还要钱干什么?”神父问。两人默默无言地走了一段路,太阳这时已经露出头来,发出耀眼光芒。骡子正吃力地爬一个陡坡上的小径,前肢的筋骨绷得几乎变了形。神父又开始吹起口哨——《我有一株玫瑰花》。这是他会唱的惟一歌曲。这期间,混血儿虽又抱怨过。“我说,神父,你的问题是……”但神父究竟有什么问题,他并没有说清,他的话只开了个头就没有下文了。说实在的,既然他们已经马不停蹄地往北边边境走了,他还有什么要抱怨的呢?“饿了吧?”过了半天,神父问道。
混血儿嘟囔了一句什么,又像生气又像讥嘲。“吃一块三明治吧。”神父一边说,一边打开雷尔小姐为他准备的食品包。
比利亚(franciscovilla,1878—1923),一译“维亚”,墨西哥政治领袖,游击队领导人。在墨西哥北方山区活动,组织武装,称“北方师”,反对韦尔塔将军的独裁。1913年曾任奇瓦瓦州州长。
可能指美国第31任总统赫伯特·胡佛(1874—1964),也可能指前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j·艾德加·胡佛(1895—1972)。
拉丁文:主啊,我不配……主啊,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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