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吵醒你,在楼下吃的早餐,然后去散了个步。
——你买了什么?
他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她指了指。
他忘了自己手里还拎着那个书店的包。
——一本旅行指南,他说。我们晚些时候可能要去参观一些景点。
——景点恐怕得排在后面,我十一点弄头发,中午修指甲,四点宾馆送茶,还有一个介绍王室礼仪的专家!
伊芙扬起眉毛笑了笑。学习王室礼仪这种事情颇能激发她的幽默感,而他看上去像是准备让她扫兴。
——你不用待在这里,她说。干吗不排头一个进博物馆看看?还有更好的事,干吗不去买巴奇提到的那种鞋子?你不是说要是会面顺利,你就买一双鞋来犒劳自己吗?
的确,他是这样对巴奇说过,而且会面的确顺利。毕竟,他拥有全部的特许权,这个世界别无选择,只能把路铺到他的门口。
他坐电梯下楼,一边告诉自己,如果看门人不知道那家鞋店在哪儿,他就不去。可看门人当然知道那家鞋店在哪儿。他说得很清楚。对克拉里奇的客人来说,只有这家鞋店值得一去,别无他处。
他第一次逛圣詹姆斯街就路过了那家鞋店,但没注意到,他还不习惯英国的商铺规范。在纽约,一流的鞋店要占据一个街区,有三色霓虹灯招牌。在这里,鞋店只有报刊亭那么宽,乱哄哄的。但这表示店铺极受欢迎。
尽管约翰·洛布鞋店外表寒碜,但据巴奇说,再没有比它做的鞋子更高档的了。温莎公爵在这里买鞋,美国演员埃罗尔·弗林和查理·卓别林在这里买鞋,这儿的修鞋技艺已臻巅峰。这一行业的层层遴选由它说了算。约翰·洛布鞋店不仅做鞋,还真的用石膏把你的脚形拓下、保存起来,不管你什么时候需要,他们都能给你再做出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来。
他站在鞋店的窗外朝里盯着,心想,石膏鞋形——这颇像复制死去的诗人的脸形或复制恐龙的骨架。
一个穿白色西装的高个子英国人走出店外,点了一支烟。他出身优越,教育良好,穿着讲究,也像是层层遴选中的胜出者。
那个英国人也迅速对他进行了同样的评估,将他列为同一等级,向他点点头。
——天气不错,英国人说。
——是的,他表示同意,流连了一会儿。他本能地知道,只要这么做,英国人肯定会递来一支烟。
在圣詹姆斯公园,他坐在一张漆过的陈旧长椅上,享受着那支烟。它和美国的混合烟味道大不相同,这既令人失望,也令人愉悦。
公园里阳光明媚,风景怡人,却空空荡荡,这有些怪,现在肯定是一个中间时段——介于赶着上班与午饭休息之间。他这个时候来,真是走运。
在草地另一边,一位年轻妈妈把六岁的孩子从那排郁金香花丛中赶出来。不远的长椅上,一位老人打了一阵子瞌睡,正要把一包坚果撒到地上,一群松鼠聪明地聚集在他脚边。最后的花朵从一棵樱桃树上飘落,树顶上飘过一片云,模样像意大利汽车。
他熄灭烟头,直接丢到地上似乎不妥,于是他用手帕把烟头包好,放到口袋里,然后打开书店的包,拿出那本书,从头读起来:
我写下以下的文字,篇幅很长,这时的我独自一人,生活在森林里,离有人烟之处有一两公里远。我住的屋子是自己建起来的,就在瓦尔登湖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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