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日周五下午五点四十五分,秘书工作室的桌子都空了,只剩下我,我刚刚完成一份反诉,打印了一式三份,准备闲逛着回家。这时,我从眼角看到夏洛特·塞克斯从洗手间出来。她换上了高跟鞋和橘红色上衣。与她所有的美好意愿相违,这一身看上去很不协调。她双手抓起包。来了,我想。
——嘿,凯瑟琳,你要干到很晚吗?
自从那次我在地铁为夏洛特拯救了那份合并协议后,她经常邀我出去吃午饭,和她家人一起过安息日或到楼梯转角处抽支烟。她有次甚至还请我到一个新建的大公共泳池去泡澡,那是罗伯特·摩西建造的,城外的居民们像锅子里的螃蟹一样在那儿爬来爬去。迄今为止,我都以提前想好的理由拒绝了她,可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我和罗西正想去布兰尼根喝一杯。
我从夏洛特的肩头望过去,罗西正在研究自己的指甲,体态丰满的她有着忘记扣衬衫最上面那颗扣子的喜好,看得出来,罗西若是不能浪漫地登上帝国大厦的顶层,她也准备像金刚那样爬上去。但鉴于眼下的情形,也许有她在场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她可以让我在喝完一杯后可以轻易抽身。考虑到我最近这阵子的自怜自怨,也许近距离观察一下夏洛特·塞克斯的生活正是医生要开的处方。
——好吧,我说。等我收拾一下。
我站起来,盖好打字机,拿起包,这时,“q”字母亮起了红灯。
夏洛特的表情比我还要怨恨,周五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她似乎在想,她到底要做什么?可我没这么想。最近我起床有点儿困难,十天里有两天上班迟到了五分钟。
——我到那里和你们碰头,我说。
我站起来,拉直裙子,拿起速记本。马卡姆小姐发号施令时,即便是责备,也要求我们一字一句记下。我走进她的办公室,她正要写完一封信,没有抬头,指了指一把椅子,又继续写。我坐下来,不急不慢地第二次理直裙子,毕恭毕敬、“啪”地打开速记本。
马卡姆小姐大概五十出头,并非毫无魅力。她看东西不戴眼镜,胸脯也不瘪平,虽然头发绾成一个圆髻,但还是看得出头发长而浓密。也许她早该成为公司某位高级合伙人的继室。
她以专业的夸张动作把信写完,将笔放回到铜笔架,笔歪向一边,像是矛扎中了靶子。她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直视着我的眼睛。
——凯瑟琳,你不用记什么。
我关上本子,按马卡姆小姐教我们的那样把它塞在右大腿边,心想:这更糟了。
——你到我们这里多久了?
——差不多四年了。
——一九三四年九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是的,十七号周一。
对这一精确的表述,马卡姆小姐笑了。
——我叫你来,是想讨论一下你在这里的未来。你可能听说了,夏天过后帕梅拉小姐就要离开。
——我没听说。
——你不太和其他姑娘闲聊吧,凯瑟琳?
——我不太喜欢闲聊。
——这对你挺好。不过,你似乎和大家相处得还不错?
——大家并不难相处。
马卡姆小姐又是一笑,这次是因为我把“大家”恰当地放在了句首。
——你这样说我很高兴,我们为确保大家能和睦相处做了一些努力。不管怎么样,帕梅拉就要走了,她有了……
马卡姆小姐停下来。
——娃—子。
她用两个音节,使这个词生动形象。
在帕梅拉长大的贝德福德-斯泰森特那样的拥挤街区,这也许是个值得庆贺的消息,但在这里不是。我试图表现得如同刚刚得知自己的同事偷钱当场被抓似的。马卡姆小姐继续说。
——你的工作无可挑剔,你的语法知识非常出色,你与同事的相处堪为典范。
——谢谢。
——刚开始,你的速记好像赶不上你打字的速度,不过现在有了明显的提高。
——那是我的一个目标。
——这是个好的目标,我还发现你对信托和地产的法律条文的了解接近一个初级律师。
——希望这不会让您觉得我自负。
——一点儿也不。
——我知道,如果我了解合作者的工作性质,就能更好地帮助他们。
——没错。
马卡姆小姐又停下来。
——凯瑟琳,根据我的判断,你是地地道道的奎金人,我已经推荐你接替帕梅拉的位子,做领班。
(她说出来的是“领帮”)
——你知道,领班是交响乐队里的首席小提琴手,你将获得比独奏更多的份额——或者说,你将获得比独奏更恰当的份额,但你也得起模范带头作用。我是我们这个小乐队的指挥,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每个姑娘,她们得依靠你的指导。毫无疑问,提升与报酬、责任和职位是并行的。
马卡姆小姐停下,扬起眉毛,表示现在欢迎我发表评论,于是我用专业的克制谢过她,她握了握我的手,我暗自对自己说:多地道的奎金人,多密切的近邻,多讨人喜欢。
我离开办公室,向市中心的南渡口站走去,这样就不用经过布兰尼根的正门。从港口飘来一阵坏贝壳的味道,似乎纽约的牡蛎清楚地知道在一带“r”的月份里不会有人吃它们,便自己跳上岸来。
我正要上火车,一个瘦高个穿工装裤的乡巴佬从一个车厢跑往另一个车厢,撞掉了我的提包,而我弯身捡包时,裙子撕开了一条缝。因此下车后,我买了一品脱裸麦威士忌,还有一根可以粘在软木塞上的蜡烛。
幸亏我在餐桌旁喝了半瓶酒,才脱下鞋子和袜子,因为等我起身去煎蛋时,我撞到桌子,把剩下的酒全洒到了一张残破的纸牌上。我像罗斯科伯伯那样用诗一般的语句骂骂咧咧,一边用拖把拖地,然后一屁股坐到我爸爸的安乐椅中。
一年中你最喜欢的是哪一天?一月我们在21俱乐部喝酒时,除了那些重要问题之外,我们还问了彼此这个小问题。雪最大的那一天,廷克说。只要不在印第安纳,每一天我都喜欢,伊芙说。我的回答?夏至那一天,六月二十日,一年中最长的一天。
这是个聪明的回答,至少当时我这么觉得,不过冷静地想想,我突然意识到,当被问到一年中最喜欢哪一天时,回答六月中的某一天可有些狂妄自大,它暗示着你生命中的细节棒极了,你俯瞰自己的处境时如此安心,因此你想要的全部只不过是更多的白昼,用以庆祝你的幸运。但正如希腊人教导我们的,对这样的傲慢,只有一种办法可以纠正,他们管它叫报应。我们管它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或掩面而泣;或简称因果报应。它与薪水、责任和职位的适当提升结伴而来。
有人敲门。
我连是谁都懒得问,打开门发现是西部联盟电报公司的信差,送来我平生第一封电报,是从伦敦发来的:
姐们儿生日快乐句号对不起不能到场句号为了我俩在城里闹翻天吧句号两周后见句号
两周?如果从棕榈滩寄来的明信片是一个暗示的话,那我要到感恩节才会见到廷克和伊芙。
我点上烟,又看了一遍电报。从上下文看,不知道伊芙说的“为了我俩”是指她和廷克,还是指她和我。直觉告诉我是后者,也许她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我站起来,从床下拉出罗斯科伯伯的鞋柜,里面有我的出生证和一个拉比的脚印,还有我妈妈唯一的照片,再下面是罗斯先生给我的信封。我把剩下的那些十元钞票丢到床罩上。神谕说,在城里闹翻天吧。而明天我正打算这么干。
在班德尔商场的五楼,花比葬礼上的还多。
我站在一个挂着黑衣服的小衣架前,棉布的、亚麻布的、带缎带的、无背的、无袖的,黑色……黑色……黑色……
——需要帮忙吗?自进店后,这已经是我第五次被人问了。
我转过身,是一位四十四五的女人,身着套裙,戴眼镜,跟我保持着得体的距离。她漂亮的红发往后扎成马尾辫,像是小明星扮演老处女。
——你有没有稍稍……颜色鲜艳些的?我问道。
奥马拉夫人把我引到一张有垫子的躺椅旁,问我尺寸、喜欢的颜色和社交倾向,然后消失。回来时她后面跟着两个姑娘,每人手臂上都挂着一些挑选出来的衣服。奥马拉夫人一件件向我介绍这些衣服的优点,我则拿着一个细腻的瓷杯,喝着咖啡,提出自己的看法(太绿,太长,太温暾),一个姑娘做着笔记,这让我觉得自己像是班德尔商场董事会的经理,在登记春季精选货品。空气中没有丝毫钱将很快易手的暗示,当然不是我的。
奥马拉夫人是专业销售人员,了解自己的商品,她把最好的留在最后:一件白色短袖裙装,淡绿色圆点,还配了一顶帽子。
——这一身很有趣味,奥马拉夫人说。不过是一种有教养的、优雅的趣味。
——是不是太乡村了?
——恰恰相反,这身裙装的设计用意是给城里人带去新鲜空气,城里指的是罗马、巴黎、米兰,而不是康涅狄格。乡下人不需要这样的衣服,我们需要。
我歪了歪脑袋,流露出一丝兴趣。
——试一试,奥马拉夫人说。
非常合身。
——很出色,她说。
——真的?
——当然。你不用穿鞋子,这最能看出衣服的好坏,如果不穿鞋看起来也很优雅,那么……
我们并肩站着,冷静地照着镜子。我稍稍转向一边,抬起地毯上的右脚跟,脚踝上的褶边微微飘动,我努力想象自己光着脚跳西班牙舞,差一点儿就成功了。
——非常棒,我承认道。但我忍不住想,要是你来穿会更好看,衬上你的头发颜色。
——冒昧说一句,康腾小姐,你到二楼就可以弄出我这个头发的颜色。
两小时后,我换了一头爱尔兰式的红发,乘出租车去西村的“美丽时代”。当时离法国餐馆流行还有几年时间,但“美丽时代”已经成了那些不时被遣返的移居海外人士的最爱。那是个小餐馆,有带软垫的长椅,墙上挂着夏尔丹风格的静物画,描绘的是乡下厨房里的物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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