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犬之力 托马斯·萨维奇 第2页,共2页

“我无能为力,”爱德华说,“你看到了,我无能为力。”

菲尔注视着他们。某种程度上,他是同情这些可怜虫的。他把外套从马鞍后面解下来,取出包在里面的午餐。刘易斯太太今天准备的午餐是一个苹果和两个厚厚的烤牛肉三明治。味道不错,但菲尔很渴,打算骑回泉水边润润喉咙。

伯班克家的牧场大宅是用巨大的木料建成的。从远处看去,它像是一战期间加州流行修建的那种一层半平房。但伯班克家这宅子是座肆意膨胀的平房。敏锐的人看到它会停下来,因为从远处看,一座平房看上去这么高大实在古怪。事实上,在那“半层”里,有一个浴室和六间宽敞的卧室,倾斜的屋顶下还有几个小空间,装着各种闲置的东西。屋顶伸出的部分盖住了一段宽敞的前门廊,彼得常常站在他房间的采光窗台上,视线越过屋顶,望向远处单调的长满三齿蒿的山,那里隔很长时间才会有一点点动静——一只灰鸟冲刺,或者一只棉尾兔跃起。眼尖的老鹰会从上空掠过,警觉地留意着死物、垂死之物和蠢物。因为山丘的遮挡,太阳每天照进窗户的时间很迟,陡峭的山壁让所有的声音都撞出回响。彼得能听见宿舍开关门闩的声音,帮工骂娘的声音,狗吠声,牛叫声,给电灯供电的发电机排气的嘭嘭声。在星期天还有帮工打靶玩的枪声,以及敲打马蹄铁的叮叮声。

西边的天空,积雨云爬上了山头。云的形状在微风中不断变化——一会儿像英格兰的版图轮廓,一会儿像动物,比如兔子。

“会下雨吗,乔治?”彼得听到母亲在问,她轻轻的声音从下方的门廊飘了上来,清晰得让人尴尬。

“闻着像。”乔治的声音响起,“不过我哪能知道呢。”彼得笑了。乔治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把双手伸进口袋,看着自己的脚。

“我想把那些树种上,”母亲说,“再多种点草。你们家也奇怪,屋前这块院子也不怎么料理。”

“我母亲试过。这土壤不行。噢,她提过新英格兰的树。那里简直是树的国度。她叫人送了一些小榆树过来。用袋子装着运来的,但最后都死了。她还提起过一种叫杨梅的东西,说在雾里很好看。还有大海的声音。听她说着,你都能听到大海的声音。我以前会许愿,有时候。”

“许愿?”

“噢,许愿能看到她讲的一切。”

“我从没听过你说这么多话。”

“说来也是。露丝,也没人听我说呀。”彼得能想象到乔治此刻的微笑。

大屋前面,两棵棉白杨即将枯死,薄薄的叶子布满烟灰,仅有的一点生气也被贪婪的蚜虫吸走了。树的前方是一片已经变黄的草地,要灌溉这片草地,倒是可以把大宅边的水渠改道引过来,但如果水道太长,流水会自行找到秘密的洞隙,淹没地窖——会淹死里面的老鼠,或者一窝新生的小猫。

“肥料会有用吗?”露丝问。

“也许有吧。露丝,彼得开心吗?”

“彼得?”

“几天前我看到他在给树浇水。我在想他的事。”

“我觉得他是开心的。他肯定喜欢他的房间,你还把书柜给了他,你真好。”

“我不会忘记我是继父。我想继父得比生父更努力才行。我能想象,孩子没有理由喜欢继父,除非做继父的很努力。我知道如果我是孩子的话会怎么想。”

“他一直都喜欢探索。他喜欢到处走走。”

彼得听着,脸上没有表情。他就是到处走走的时候撞见菲尔的,赤身裸体的菲尔。他依然清晰地记得那白皙无毛的身体。那件事他没告诉母亲——这是自然——他有一种直觉,菲尔也没提起过。某种意义上,他和菲尔之间有了一种纽带——也许是仇恨的纽带,但彼得觉得不论哪种纽带都同样有用处。彼得曾跟母亲一起走到小山上,那里长着三齿蒿、苦根和涂了蜡一般闪着珍珠光泽的仙人掌花,他们还在其中发现了风铃草。“哎,我经常来这里散步。”母亲这么说。

“你在山毛榉的时候不爱出门散步。”他说着,瞥了她一眼。

“我忘了。我不经常走动吗?”

“是因为他哥哥吗?他让你紧张。”

她停下脚步,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在听到真相时,都会把脸拧成一团。“让我紧张?”

“他走进房间的时候都不说话。他一进屋,气氛就冷了。”

“噢,彼得,他不跟任何人说话的。”

而现在,乔治在下面的门廊说着:“……在这里,我从来没有哪天下午过得这么愉快,就这么闲着。”

“你凭什么不能好好享受一下呢?我也不觉得你算是闲着,你把那些小树从后面搬过来了呀。也许我们需要一点肥料。”

“嗯,让我想想。”

彼得想,乔治是个好人。然后,他下楼去前门廊找他们了。他吓了他们一跳,因为他的脚步悄无声息。他开门关门也没什么声音。他本来想告诉他们,从楼上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声音,但还是把这件事塞进了脑海的角落。他的世界需要秘密,他会把这些秘密储藏起来。

“彼得,你走路真安静啊。你穿的是网球鞋吗?瞧瞧乔治带来的小树。你能不能帮忙种上?我觉得我们可能需要一点肥料。”

“血,”彼得说,“血是最好的肥料。”

“啊,太可怕了!”露丝说。

“我听过这种说法,”乔治说,“想想看,屠宰栏外面的杂草长得那么高。都跟人一样高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先生,我可以用独轮车去屠宰栏运一些土过来。那里面肯定有很多血。”

“噢,去吧去吧。谢谢你。”

他们看着彼得走向了大宅的侧面,想到他要穿着干净的裤子和白色的衬衣去铲浸满血污的土,感觉真是奇怪。一些地方的血还没有干透,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云朵挡住了太阳,空气中飘着清凉的湿气,仿佛在水边。“我有时真希望他别管我叫先生。”乔治说。

“那是他父亲的习惯。”露丝说。

“我以前真没遇见过这么整洁的男孩……”乔治说,“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一点也不介意去屠宰栏挖……挖肥料。居然还知道血的事,不是很奇怪吗。”

“想当医生的话就不奇怪了吧。他就是有点……”

“有点什么?”

“呃,有点冷淡。你看,我是爱他的,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爱他。我希望我的爱能为他做点什么,但他看起来什么也不需要。我觉得他父亲要是能冷淡一些,当初会更成功。”他们看着云朵逼近。“能不能把毛衣递给我?谢谢。说‘冷淡’可能不准确。超然?我没有批评他的意思。也没有要批评约翰。约翰是个好人。”

“我听说过。”乔治说,“我听说他不会追讨诊疗费。真是好心。”

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可能要下雨了。”乔治说。

“附近有闪电的时候,你都能闻到。”露丝说。又一声雷鸣响起,轰隆隆的回声还没结束,露丝就说:“又是那辆印第安人的马车。”

“马车?什么印第安人的马车?”

“噢,说来有趣,今天上午,我看到他们从石头堆背后的路上绕了过来,乔治,他们一边牵着一匹老马,一边聊天。我看着他们,他们就停下来,上了马车,目不斜视地从这边过去了,然后到了那边的小山顶——看到了吗?——他们从那边回来了,还是牵着那匹马。”

“我猜,那么做大概是出于自尊心。”乔治说。

“但你觉得他们是去哪儿了呢——今天上午,我是说。不管是去哪儿,他们显然没停留太久。他们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猜他们是从保留地来的。等我去拿望远镜。”他拿来了望远镜。

“保留地离这里得有两百英里吧。”

“反正,我觉得他们是想在大山里露营。你知道,他们是不准离开保留地的。”

“凭什么呀?”

“因为他们会——呃,会骚扰到别人。要是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回来骚扰别人,他们所有人就都会回来骚扰别人了。”

乔治一直观察着他们。门廊旁边丛生的蛇麻草里,风在低语。他们坐在那里,乔治一直观察着,然后把望远镜递给露丝。“我之前没发现,当中一个是小男孩。”露丝低声道。

“是吗?我看他大概十一二岁吧。印第安人住在这儿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他不会记得这里的山野是什么样的。”

“那么,戴黑帽子的应该是他父亲?你觉得,会不会是父亲带儿子回来看看这地方?”

“我觉得是。”

“那他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真短呀。”

“他们可能根本没进到山里去,我猜。”他咳了一下。

“为什么?因为马太老了吗?”现在那两个印第安人已经路过了大宅,过几分钟就会消失在石头堆后面。

“菲尔今早过去查牛仔的岗了。我猜他把他们赶回来了。”

“把他们赶回来了?他们可是赶了两百英里路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呃,就像我说的,如果他们有一个人回来……而且菲尔从来都不喜欢印第安人,不管是什么身份的印第安人。”

“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意思?”

“我没猜错的话——望远镜给我——那个大人应该是老酋长的儿子。”

“老酋长的儿子!”

“老酋长在印第安人迁走前就死在这儿了。他们把他埋在了那块滑岩下面。我们有时会看到那座坟墓。去那边野餐的时候。”

“我猜他们是想去看看那座坟墓。”露丝忽然站了起来,“乔治,你能想象那个小男孩的感受吗?”

“感受,露丝?”

“一个白人可以赶走他的父亲,即使他父亲是酋长的儿子。想想看。他这辈子都忘不掉。”

“呃,我猜你说得对。但严格来说……”

严格来说如何,她没有听到,因为她飞快地下了台阶。一个帮工从外面骑马回来,看到她像疯了一样跑着,嘴里喊着什么。

她的鞋并不适合走路。高高的鞋跟让她东倒西歪。她一路跌跌撞撞跑着,朝印第安人大喊:“等一等,请等一等。”她追上他们的时候上气不接下气,费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上午看到你们了。”她说。那个老印第安人脱下了帽子,但小男孩坐在那里,眼睛从老马的两耳之间看过来。“我当时应该出来见你们的,”她说,“但是我不知道你是酋长的儿子。”

爱德华·纳波说话了:“你认识我父亲?”

“我丈夫认识。你看啊,如果你们在我们这儿露营,我们会很荣幸的。呀,我们真的会很荣幸。”爱德华·纳波低头看着她,一个小个子的可爱女人,恐怕没法帮男人养牛、下厨或者做手套。或许,看着她的脸,你就知道如果她得经历严酷的寒冬,她应该挺不过几个冬天。“谢谢你,”爱德华说,“我儿子和我,我们非常荣幸在你们这儿露营。”爱德华掉过老马的头,小男孩看着父亲,一脸骄傲,又正了正帽子。

马在走速步的时候,四条腿是对角同步的——左前腿和右后腿同时迈步。这是一种麻烦的步法,你骑的时候要能掌握特定的姿势和节奏,要能踏着马镫站起来,用膝盖的动作抵消马的起伏,而且,不管你怎么努力,你还是会上下弹动,像恶作剧用的盒中弹簧玩偶。

而马在走对侧步的时候,四条腿是单边同步的——右前腿和右后腿同时迈步。这是一种轻松的步法,很轻快,你只需要坐在马鞍上,让身体顺应马的晃动。随便哪匹马都会走速步,会走对侧步的马却很少。菲尔的栗色马就是一匹杰出的、能平稳地走对侧步的马,每一脚蹬出去都带着控制得当的力道,让菲尔联想到活塞的运动。他沿着峡谷疾驰,直着身子高高地坐在马鞍上,间或踏着马蹬站起身放松,闻一闻正在逼近的夜的气息,那是岩石和土壤冷却下来的气味。山里下雨了,菲尔遇上了那一场倾盆大雨的尾声,但他觉得弄湿一下也不错。湿气锁住了新长出来的三齿蒿的气味,还有路边野玫瑰的花香。菲尔一直喜欢某些气味。路边,小溪水拍打在石头上,野樱桃树开了白花。一只鹿跳回了树林里,缩着身子,愚蠢地以为自己躲好了。

菲尔在泉水边润了喉咙之后,又去了小木屋里等着,住在这里看牛的年轻牛仔仍然没有回来,所以也许这个小伙子最后还是能成的。菲尔小心地不碰触屋里的任何东西,以免暴露自己来过的事实。通往木屋的羊肠小道隐在树林里,非常难走,也不会留下脚印。菲尔很快会再来查岗的,也许会是白跑一趟。但浑小子写的那封信意味着他可能会对这份工作掉以轻心,以为当牛仔跟玩一样。

菲尔心情不错。他抄了一条近道回牧场——从后面穿过牧马的草场,这也意味着途中他得下四次马,去打开那些粗糙的“摩门教徒的”大门,那是旱地农民用铁丝篱笆做的门,拦在马车道中间。那条马车道在菲尔小时候就很古老了,却没什么人走——现在有四道门在中间挡着,路上更是长满了丛生的禾草。有时菲尔会故意把那些门敞着,来表示他对修门的人的态度。那些傻子看了铁路公司的宣传册就上了当。那里面描绘的美好未来吸引了瑞典人、荷兰人和鬼知道什么人。占一块地!种上麦子!哼,上钩的人可多了。他们从政府那里领了一块半块地,买回种子,犁地,播种,等着几乎从不落下的雨水。现在没剩几个人了。他们爬回了矿井和工厂,他们原本所在的地方。整个乡间你都能看到这些人住过的棚屋,风吹日晒,里面摆着生锈的床,床上曾经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觉、相爱。他们用来糊墙的报纸已经褪色。你会看到某个孩子的洋娃娃摆在角落。那真的会让你多想。某种程度上,你不得不同情这些可怜虫,他们也是人啊。

但菲尔不能原谅的是,这些人一开始就不用用脑瓜子,不好好调查调查。

他的手背在最后一道门上刮了一下,并无大碍,没有流血,但这足以让他警惕其他不愉快的小事。他发现,在自己的人生中,这样的不愉快往往会引起另一件不愉快。果不其然。当他趴在马鞍上避免柳条打到头的时候,一根柳条巧妙地抽到了他的鼻梁。他抓住那根柳条,把它折断了。

现在,他骑马穿过牧马草场上的柳丛,走到了离他洗澡的地方不过一百码的位置。在猫尾草和小糠草长得又好又密的空地上,他忽然拉住了栗色马的缰绳。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除了自家放牧的马群,那里还有一头孤零零的印第安马。菲尔勃然大怒!他修长身体里的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他闻了闻空气。他转过头,看到溪边柳丛拐弯的地方,印第安人支起了帐篷,还生了一堆火。缕缕青烟飘在柳梢。

好嘛,菲尔立刻骑了过去。坐在高高的马背上,他低头看着。那个印第安小孩不在视野里,大概是在帐篷里,或是在灌木丛里窥探。那个老印第安人背对着菲尔,并没有马上回过头来,尽管他肯定听到了菲尔靠近的声音。老印第安人大概想把不可避免的事情拖到最后一刻,有些人会这样。老印第安人在那新生的火堆旁弯着腰。火堆的两边竖着两个柳条做的木叉,上面架起一根棍子,棍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铁桶,就是可以用来盛装车轴滑脂的那种桶。桶里的东西菲尔看着闻着都觉得是鲜肉,鲜牛肉。

好嘛,这老印第安人明明看上去还挺胆小的。

菲尔开口了。“我不是叫你们回去吗?”

“但是那位女士……”老印第安人说。

“什么但是那位女士?”菲尔问。

“大宅里的那位女士。她让我们来这儿露营。”

菲尔不禁轻蔑地哼了一声。“所以,是大宅里的女士说的?好嘛,赶紧开始收起你的帐篷吧。”

菲尔把马掉过头,用对侧步骑到谷仓的后门。

这间用粗壮树干建成的谷仓很深,两边都有巨大的门,里面很潮湿。菲尔把马牵进去的时候,那一阵清凉的昏暗让他的眼睛一时间看不清东西。他解下马鞍,挂到了钉子上。他开始牵着马往后门走的时候,那马退缩不前,直到缰绳拉紧,菲尔不得不狠狠地扯了它一下。栗色马在谷仓后边被松开后,在尘土里蹬着腿,菲尔则大步重新穿过昏暗的谷仓,眼睛还在适应黑暗的时候,差一点撞到乔治身上。

乔治是双筒望远镜的忠实用户。自打他记事起,就有一副上好的博士伦望远镜,妥帖地收在盒子里,放在客厅书柜的顶上。同款望远镜一副接一副地失踪,也许是被离开的女仆或厨子装进了纸板旅行箱,因为双筒望远镜既值钱,又便于携带。不过乔治仍然总是把望远镜大大方方地摆在书柜顶上,因为,如果藏起来,就等于在怀疑别人要犯罪,一桩他不能理解的罪。所以,相比去做那样痛苦的思考,直接买新的望远镜要轻松得多。他有时会花上一小时在窗边,观察牛群马群的活动,判断远处雪堆的融化速度,留意着森林里是否起了火。而今天,他在楼上窗口看到菲尔骑马飞奔。看见菲尔勒住马去跟印第安人交涉时,乔治马上下楼,拿起帽子和手套,赶去谷仓等菲尔。菲尔生起气来,脑子里想什么就会说什么,不管旁边有谁,帮工也好,厨子也好,家人也好,客人也好,朋友也好。某种程度上,乔治觉得菲尔没错——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菲尔因为拒绝沉默,便有了压倒性的优势:由于畏惧激烈的场面,害怕他说出可怕的事实,人们在跟他当面对抗前总要三思——但哪怕是对着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也能说出可怕的话。

所以,如果他要因为印第安人爆发一场,这事最好发生在昏暗的谷仓里。

“他妈到底是怎么。”菲尔差点撞到乔治后说。跟以往一样,菲尔烦躁或愤怒时,总是故意用错误的语法。“他妈到底是怎么印第安人在后面瞎弄?”

“别激动,”乔治低声说,“我跟他们说的,是我告诉他们可以在这里露营几天。”

“你跟他们说的?”菲尔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他。“天啊——你他妈是不是脑子坏了?”

“他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乔治说,“我想,现在是一九二五年了,我们不怕打不过印第安人了。”

“你真会说呀,小乔治?真是幽默,真是讽刺,啊?但你能不能动动你的猪脑子?”

“这没什么,菲尔。别激动。你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别人的感受?谁的感受?你到底是说谁的感受?”

“首先是印第安人的感受啊。那个印第安小孩。”

菲尔再次用那双从不错过任何东西的蔚蓝眼睛打量起了乔治,嘴角一翘,露出微笑。“你怎么忽然就爱上印第安人了?真让我觉得好笑。”然后菲尔笑出声来。“有时我真是恼火,一个人怎么可以盲目到这种程度,小乔治。”

乔治靠在畜栏上。“你什么意思,菲尔?”

菲尔的笑声有一种要将人撕裂的冷意,不光是在嘲笑乔治,也是在嘲笑大宅里的那个女人,那个必须离开的女人。笑完之后,他猛地低头。“什么时候好好瞅瞅你自己。照照镜子,好好瞪大眼睛看看你这副尊容。然后再问问自己,你老婆为什么要嫁给你。”

乔治眨了一下眼,却始终直视着菲尔。“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菲尔。”他说,“但印第安人要留下。”然后,乔治转身走出了谷仓。但是,噢,菲尔太知道怎么刺痛别人了。天啊,他太会揭伤疤了。

曾经活跃于美国西部与墨西哥北部的北美原住民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