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布置了四年,”父亲回应,“她向来会摆弄花儿。”
花儿,花儿。那些声音,和花儿。她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像这样冒出脆弱的回忆,像她这样在阴影和没有生气的声音里探寻——寻找什么呢?寻找她自己?
因为最近,她似乎遗失了自己的身份。而为了找回自己的身份,她做了一些花艺,用的材料非常奇异,足以挑战她精湛的技艺。那些材料是她用乔治看山的望远镜发现的。她看向大宅下面围绕草场的铁丝篱笆时,发现了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材料。但她为自己辩护:艺术不就是简单事物的排列组合吗?塞尚的作品不就是线条加颜色吗?肖邦的作品不就是声音的排列吗?香水不就是计算好的气味吗?亚麻布不就是用亚麻线交织出来的吗?她之所以插花,就像弹钢琴,就像为晚餐精心打扮,就像愚蠢的路边野餐,都是为了让乔治开心。她想给他惊喜,也确实给了他惊喜。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脸颊微微泛红,认真地斟酌着语言。“哇,真了不起!哇,我……我觉得太漂亮了。”
“漂亮?我不确定,但我希望你能喜欢。我以前也做过一些类似的东西。”
“是吗?我猜人们都做过各种各样的东西吧。喜欢,我非常喜欢,我母亲就不会做这个。她更喜欢读书,总是在阅读,发起各种各样的话题。”他心里想,我妻子体重还不到一百磅。我喜欢看她的侧脸。他又想,这东西是杂草做的。他能料到菲尔的反应,而一想到这件无辜的作品几乎肯定会导致菲尔嘲弄的大笑,他就感觉难以忍受——菲尔哪怕当面不说什么,也会去宿舍里嘲笑她。
不久以前的一个圣诞节,菲尔还对他发出过那种猛烈的嘲笑。当时为了让母亲开心,他在衣服外面披了一件蓝色的丝绸睡袍,并且穿上了同样颜色的滑稽拖鞋——那是母亲送给他的圣诞礼物。然后,菲尔忽然出现了。过了一阵,宿舍里便传来嘲弄的大笑声,那声音仿佛是在桶里回响。
自他记事起,圣诞节便一直是个尴尬的时节。老两口会叫他去挑圣诞树,他会仔细挑一棵光照均匀、枝叶齐整的树,用雪橇从山上带回来,搬进屋里,摆到合适的角落。老太太总是说:“我太喜欢圣诞节了!”然后她就开始装饰圣诞树。老先生负责把闪亮的玻璃球放到树顶,因为她够不着。玻璃球映出房间扭曲的倒影,上面能看到窗户,以及窗外长满三齿蒿的小山。平安夜这一天总是非常漫长、非常可怕,并有一种特殊的气氛——或许是因为大宅太暗,或许是因为他们为了给圣诞树腾位置而挪动了家具(这理由很奇怪)。而这样漫长的时间会走向一个终点,那便是老太太拿出礼物、堆在树下的时刻。“这树真好闻!”从她的眼神、她的笑容里,他看到了她过去的模样,不过稍稍扭曲了一点——就像玻璃球倒映的房间。接着,她会打开东部寄来的箱子,取出礼物,放在树下,然后开始晚餐。后面的厨房里,男人们欢笑着,大叫着,因为收到了节日礼物、领带和支票——以前都是老太太去发,现在则是乔治发,当然,就不再好好包起来了。其他人拆礼物时,菲尔会从餐桌边站起来,走进卧室,关上门。老太太会强装看不见。她永远都学不会——他们都学不会——接受菲尔就是这样一个人,学不会干脆地不去管他。她想要觉得——他们想要觉得——至少在那一个晚上,伯班克家能跟其他千万个家庭一样。但是他们并不一样。菲尔觉得他们只是在笨手笨脚地瞎胡闹、瞎许愿、瞎做梦。而除了菲尔,他们确实是那样的。
一个人如何能做到,他怎么看待别人,就让别人也这样看待他们自己呢?他怎么能获得这样一种权威呢?然而,不知为何,菲尔就是获得了这种权威。如果菲尔能在那一个晚上参与进来,装装样子,哪怕圣诞节让他尴尬,哪怕他不需要金表、猎刀或者从他称为“阿比达比婊奇”的邮购店买来的任何东西,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乔治也不喜欢蓝丝绸睡袍,不喜欢那双奇怪的拖鞋,它们只能盖住前半边脚面。
骡式拖鞋,她这么叫它。
骡式!
老太太究竟为什么会给他买这种东西?他怎么会需要穿这种东西?世界上什么地方会有人这样穿戴?难道东边那些人,那些亲戚朋友,会穿成这样,毫不害臊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我当然喜欢了,”他对母亲说,“我非常喜欢。”然后,感受到她的眼神,他把睡袍披在了身上,因为她是他的母亲,天啊,他对爱并不害怕。
然后菲尔出现在门口。
“呵,瞧瞧这位大人物。”他发出刺耳的笑声。
好吧,乔治现在想,跟那时比,我体重已经降了不少啦。
老先生当时说:“菲尔,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我自己就有一件这样的睡袍。”
菲尔漫不经心地看着老先生。“我相信你有一件。但我们住的世界在这里。是你离开了外面的世界。我一直不明白是为什么。”菲尔顿了一下,“你明白吗?”
老太太微微一笑,那是她惯用的面具。菲尔顺着廊道回了卧室以后,她说:“现在放放舒曼-海因克的歌吧。不放她唱的《平安夜》,都没有圣诞的气氛。”
放那张唱片已经是孤注一掷了,因为在这栋宅子里,有人认为天使、牧羊人、圣母和圣子的故事简直荒谬。
乔治不停地给露丝买花,真正的鲜花,几十上百朵地买。他买起花来引人注目,因为店里每一种花他都要了。准备送些花儿是为了挑走菲尔笑声中带的刺,他知道那种笑声会到来,因为她用甚至不是花的东西做了花艺。他心里甚至有些为她做的东西感到骄傲!但是,想叫菲尔不留意到那东西,是绝不可能的。毫无机会。
乔治是对的。菲尔瞥见了它。他从来不会错过任何小把戏。菲尔独自站在屋里,叉着双脚,歪着头,俯视着那东西。他吸着鼻子,像在闻气味。他的眼前是她捡来的一片平坦的页岩,上面放着一颗干燥的风滚草,有两个人头那么大,外面的卷须围成一个完美的球体,包裹着里面相对稀疏、错综复杂的茎枝。在这颗风滚草里,那个女人精心插上了火红的翅膀。翅膀的材料他一开始没认出来,但他锐利的目光很快识穿了它的本来面目——那是一种肮脏的血红色植物,有着平坦而锋利的叶子,平时沿着草场篱笆蓬勃生长,冬天枯萎后就变成了深红色。她肯定把这些叶子浸在水里泡过,漂浅了颜色。他听说或者读到过,印第安人会用这东西做深红色的染料。从水里捞出、晾干以后,那锋利的叶子会灵巧地卷曲起来。把叶子拉开,它们现在就像栖息在风滚草茎枝上的猩红色蜂鸟。天啊,他想。看来那个女人确实是个危险人物!他后退了一步,眯起眼睛。他拥有丰富的想象力,能在翻滚的云朵中看出笑脸和皱起的眉头,有时还有惊恐的脸。他能从风声里听出旋律。准确地说,将自然界的事物排列重组成某种能够激发感官的形式,是他的天赋。就是这种天赋,让他看到了他内心称为“山中猎犬”的东西。
“天啊。”他看着那女人做的东西,喃喃道。她肯定自豪得不得了,他想,能用微不足道的东西做出这样的杰作。
为什么,这东西仿佛有生命。他又眯起了眼。是什么呢?笼中鸟?还是一团包着火焰的烟?用微不足道的东西做出杰作。他自言自语着什么“马粪蛋做出了金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