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嘛,娘的。”年轻人脸红了。
“你得学会尊重人。关于爱情,你需要了解的东西还多着呢。”
秋天,兄弟俩带着帮工,赶着一千头小公牛,前往二十五英里外那个名叫山毛榉的小镇,要去饲养场。只要天气不是太差——狂风,大雨,飞雪划脸,冷得仿佛全身血液都冻住——这趟旅程就会有些秋游或野餐的意思。那些年轻人一路惦记着厨子刘易斯太太准备的午餐,通常等到正午——也就是三齿蒿的影子藏到正下方的时候——就可以吃了。他们还惦记着跟饲养场隔路相望的酒吧,以及酒吧楼上那些屋子里住着的妓女。
当红日升起、白霜从短短的干草表面褪去的时候,牛群已经排出了半英里的长队。牛仔们一声不吭,兄弟俩也一声不吭,只有牛蹄嗒嗒前行,蹄下的三齿蒿被踩得沙沙作响,还有皮质马鞍的吱吱声、德产银制马嚼的叮叮声——横行一夜的黑暗魔力正在被圣洁的黎明净化。东边的山丘后钻出朝阳,照亮这个对年轻牛仔们的个人愿望充满敌意的广阔世界。他们只好紧紧抓住自己的各种回忆,比如家,比如厨房炉灶,比如母亲的声音,比如学校的衣帽间,比如课间休息时孩子们的叫喊。他们抬起下巴,紧紧盯着路边某个废弃的木棚。木棚任凭风吹日晒,夏天会有野马来乘凉。多年前,木棚里住过一个像他们一样的男人,而他一败涂地。马路沿着铁丝篱笆蜿蜒,篱笆上方立着一块大广告牌,布满弹孔和铁锈,鼓动他们去嚼一种早已破产的品牌的烟草。走在最前面的,是宿舍里年纪最大的牛仔,他驼着背坐在马鞍上,一头银发、满脸沟壑。他肯定跟他们一样,梦想过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地方:几亩地,一座农庄,几头牛,一片草场,一个娶得起的女人……可能还梦想过有个孩子。
太阳从山后跃出,越升越高,释放的暖意滋养了他们的希望。于是他们开始聊天、起哄、互开玩笑。他们的梦想会实现的。等他们活到前面那个老头的年纪,他们会有自己的小地方。他们会有自己的钱,自己的规划。现在,他们的马头指向饲养场,指向酒吧,指向酒吧楼上的女人。
往年走这路时,在昏暗的天色里,兄弟俩一言不发,只能通过身形辨认对方——一个清瘦、一个粗壮——除了身形,就是彼此马鞍熟悉的嘎吱声。是的,菲尔惬意地想到,每次刚开始这趟跋涉,他们都是一言不发,都在回想过去,现在的沉默也不过说明一切尚未改变,至少没改变太多。是的,他如今确实讨厌走这趟路,因为会有深绿色的斯特恩斯骑士轿车从牛群中穿过——菲尔认为它速度太快了。要是司机胆敢按响喇叭,吓到牛群,菲尔会立刻策马追上在牛群间挪动的汽车,端坐栗色马背居高临下地给司机一点颜色瞧瞧。你该看看后座上那些乘客畏畏缩缩的模样!
“他奶奶的,”他咆哮道,“乔治,你听到那王八蛋按喇叭了吧。我的天,他们压根儿不关心会不会吓跑你的牲口。真想看到所有该死的汽车都炸个稀烂。”
但是乔治忠于里奥车,就像他忠于自己的其他所有物。他的视线越过数不清的牛背,向前望去。“哎呀,”他说,“菲尔,人总得跟上时代。”
“时代!”菲尔说着,吐了一口唾沫。十年前的驾驶才是像话的驾驶——大丈夫应该坐在木箱上,手握缰绳,四马齐驱。“那司机叫什么来着,小胖?”菲尔问乔治。他很少忘记别人的名字,但要在早晨开启一次对话总得找点方法。
“哈尔曼。”乔治说。
“老天,没错。”这样他们就回到了旧时光,回到孩提时代,可以一起回忆布朗科·亨利,回忆这里还有最后一批臭烘烘的印第安人的日子,后来政府终于把他们赶去保留地了。菲尔至今记得,他们离开时骑着摇摇晃晃的马,颠簸的四轮马车塞满了人。整整一个星期,牧场前经过的印第安人络绎不绝,都是去往爱达荷南边的保留地。他们弄得牧场到处灰尘飘飞,牧场的狗也不停叫唤。只是那个狡诈的老酋长不在队伍里。他已经死了。
菲尔喜欢跟乔治回忆,多少次他们俩放牛的时候,菲尔目光敏锐地发现了印第安人的箭头,他总是捡起来,收为他那无与伦比的藏品。他不记得乔治什么时候找到过箭头。想到这里,菲尔笑了。乔治怎么能发现呢?他总是越过那片尘土茫茫的牛背,直直地看向前方,就像现在这样。
菲尔想,到底该从哪里开始这一天的对话呢?这一天太特殊了。应该从布朗科·亨利说起吗?还是去年的那场意外,有辆车想穿过牛群,结果冲进了路边沟里?车上有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都穿着灯笼裤,真是不要脸。他们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翻倒在路边的汽车干瞪眼。菲尔很高兴乔治当时在牛群的最前面,没有看到这一幕,否则他肯定会帮忙拿绳子把汽车拖出来,这些人就会错过应得的教训。
或者还是从今天早上最重要的事说起——今天是二十五周年!他们这样一起赶牛,已经有二十五年了!他们是多么骄傲,这段日子又多么长久啊!他们第一次圆满地赶牛是在一个圆满的年份:一九〇〇年。两个〇结尾。这个事实在菲尔看来颇有意义。天啊!当年的布朗科·亨利还没有现在的他和乔治大呢。天啊!甚至不比他们今天带领的小伙子大多少。这些小伙子衣着浮夸,都不清楚自己是什么人了——是牛仔,还是电影迷。菲尔从不看电影,以后也绝不会看,但这些年轻人在宿舍里放着电影杂志,还把一个叫什么威廉姆·s.哈特的人奉作神明。看看如今他们给帽子弄出的褶子,看看他们脖子上挂的丝绸手帕,真是花里胡哨!他还听说,有人定制了镶饰花边的靴子——花了一整个月的收入,就为了一件套在脚上的东西。然后这些人还在琢磨自己是怎么沦落到这穷乡僻壤来的!呵,菲尔寻思,就是这么来的。人啊,越无知,就越觉得有必要装饰自己的后背。
乔治已经漫步到右边去了,于是菲尔只能对角穿过缓慢前行的牛群朝他靠近,一路上还哼着抚慰的小调,以免惹恼它们。“哎,小乔治,”他笑道,“日子到了。”
作为兄弟,他们骑行的方式很不一样,一个总是漫不经心,裸露的手中随意捏着缰绳;另一个在马鞍上坐得笔直,挺胸收腹,直直地看着前方。“日子?”乔治转过头问,“什么日子,菲尔?”
“什么日子?什么日子,小胖?今天就二十五周年了。一九〇〇。一九,两个〇。记得吗?”
“我真忘了。”乔治说。
他怎么能忘记呢,菲尔好奇。这一年里他都在想些什么?“二十五年。算是某种银色周年纪念了,”菲尔说,“不吗?”打趣或生气的时候,菲尔常会用错误的语法来加强语气。
“太久之前的事了。”乔治说。
“呵,”菲尔说,“他妈也没那么久。”他还没提如果从孩提时代算起,他们在一起得有多少年了。菲尔丝毫不觉得自己老,不比他十二岁而乔治十岁的时候老——只是聪明了许多。“不过我得说乔治,我们过去的日子真不错。”
“我想是吧。”乔治从衬衣口袋里掏出达勒姆公牛牌烟草袋,把缰绳套到马鞍上,摘下手套,卷了一支烟。这支烟卷得很粗,被他卷得像个漏斗。
菲尔瞧着,哼了一声。如果开启纪念周年的话题是他自作多情,那可去它的吧。乔治到底是哪里有毛病?肚子疼吗?秋天一起扎营时这家伙还好好的!整个夏天他也很有趣。“哎,小胖,”他说,“你还没学会单手卷烟啊。”说完,菲尔就蓦地策马穿过牛群,去找年轻人聊天了。他动了动嘴皮,准备给他们讲布朗科·亨利是怎么在得了重感冒的情况下,仍然极其漂亮地完成了一次赶牛的——那时他已经四十八岁。妈的,有时他渴望讲出整个故事。他讨厌酒精的一大原因就是他害怕,害怕酒精可能让他说出整个故事。
忽地,一只灰色小鸟从灌木里飕地飞了出来。菲尔的栗色马受了惊,脚下一踉跄。菲尔突然感到很生气,气得简直犯恶心。“你这匹老蠢马!”他叫道,猛地拉起栗色马的头,用脚上的马刺狠狠扎了它一下。第一次跟布朗科·亨利并肩骑行,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
日头渐高,影子变短,接下来的几小时将炎热而漫长。是的,过去的年头也很漫长,菲尔想,它们投下的阴影也很长。
如果风向正好,你的鼻子又够灵,那么在看到山毛榉的饲养场前,你就会闻到它。饲养场附近有条河,在这个季节几乎是干涸的,露出大片河床,剩下一点安静的水面映射出空荡荡的天空。有时喜鹊会拍着翅膀飞过,寻找着腐肉,或是死于土拉菌病的地鼠和兔子,又或是死于乡下人口中的“黑腿病”、在路边膨胀腐烂的小牛。是的,如果风向合适,而你的鼻子又够灵,你会闻到那水中的臭味,还有硫黄和碱的臭味,后者来自饲养场里的小溪,它缓缓流进那条河,把汇合处的河水都污染了。
如果阳光正好,你的眼睛又够灵,有时就会先看到山毛榉的海市蜃楼。它飘浮在地平线上方,你能看到饲养场,看到土坡上运载牲畜的车,看到那两座有着装饰性假墙的酒吧,看到破旧的白色学校和里面矮小的钟楼——钟楼被三齿蒿围绕,下面还有一片光秃秃的地面供男孩玩球、女孩跳绳。空地的另一边是那栋叫作“客栈”的建筑。客栈后面是一座光秃秃的小山,山坡上有一些瘦弱的野马在吃草,永不停歇的风把它们的鬃毛和长尾拧得乱七八糟。夏天和冬天都有狂风呼啸,沿着山坡吹到山脚的墓地,那里有生锈的铁丝和腐烂的桩子,作用是防止动物践踏墓地或弄倒那些常常插着花的水果罐——春天是紫罗兰,然后是火焰草,不过只有最近去世的人才能保证有花。花朵会在阳光下迅速枯萎,它们传递的心思转瞬即逝,水果罐里的花茎也很快就溃烂了。
有个聪明人想到了好办法,给一座新坟献上了纸花,还把水果罐倒过来放,以防雨淋。
当消息传来,说有人看到平原上尘土飞扬,一批出手阔绰的牛仔正赶着一大群牛迤逦而来,山毛榉众人的心脏总要跳得比平常快一点。两座酒吧里,酒保赶紧收起吧台后面的劣质酒水,摆出真正的威士忌,那是从加拿大进来的好货,专为那些不差钱的人准备——牧场的人往往喜欢摆阔。
“我告诉你,”某个酒保对一位头天晚上才坐火车从盐湖城过来的旅行推销员说,“他们把牛赶过来的时候,别到大马路上去,别盯着牛看,不然你可能把牛吓着,他们赶牛进场就会很麻烦。几年前有个人在那儿探头探脑,吓到了牛,被他们一枪打过去,子弹擦着头顶飞过。天啊,他那个拼命找地方躲、衣摆乱甩的样子,你真该瞧瞧!”
“听着像野蛮西部啊。”推销员嘲讽道。他来这儿的计划是把他的小型电灯卖给这里的酒吧、学校,还有那个叫客栈的地方,但没人肯买。
“什么呀,这里就是野蛮西部。”酒保说,“就我所知,整个山谷只有伯班克家有电灯。我们其他人都用煤油灯。”
“伯班克牧场。”推销员说着,看向吧台后面的美女挂历。你能看到上面女郎的吊袜带。
“今天下午来的就是他们的人。一千头牛。十个八个牛仔。还有兄弟俩。听我的劝,待在屋子里别出去,可别把牛群惊乱了。要点什么,多莉?”他问一个金发姑娘,“哎哟,你闻起来真香。”
“谢谢。”她说,“是花露水。我喝杜松子酒,你知道的。”
“伯班克的队伍要到了。”
“我在楼上看到了,”多莉说,“我真怕忙不过来。”
“哎,你反正有那个朋友帮忙了嘛。”
“她可真好。她病了。”
“啊?她得的不会是老阿尔玛得的那种病吧,你还记得吗?”
“肺结核?噢,才不是。她只是又收到花了。”
在那个名叫“客栈”的小旅社的餐厅里,几颗心脏也跳得快了一点点。餐厅已经就绪,楼上的床铺也准备好了。前台的登记册已经摊开,翻到崭新的一页,旁边放着一支刚刚削好的铅笔,散发着雪松的香气。
原文为“don'tit?”,菲尔故意不说正确的“doesn't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