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老虎!老虎!

丛林故事 吉卜林 第1页,共2页

打猎顺利吗?胆子大的猎手?

兄弟,天很冷,我久久地守候猎物。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还躲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威风呢?

兄弟,它已经逝去。

你匆匆忙忙要去哪儿?

兄弟,我回我的老窝!在那里终结我的生命!

我们回头继续讲上一个故事。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一战之后,就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是他没留在这里,因为这儿离丛林很近,他也很明白,在大会上,至少为自己树了一个死敌。他急匆匆地继续赶路。沿着顺山谷而下的大路,即使这路崎岖不平,他也健步如飞。赶了将近二十英里路,他来到一块自己并不熟悉的地方。山谷变得开阔起来。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平原,零星散布着块块岩石,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平原的尽头是一座小小的村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一片,一直延伸到牧场旁边。牧场和丛林的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锄头砍掉了森林。平原上,牛群和水牛群漫山遍野地在吃草。放牛的孩子们看见了莫格里,拔脚就走,一边走一边喊叫。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徘徊的黄毛野狗在汪汪狂吠。莫格里继续前行,因为他饿了。当他来到村庄大门的时候,看见了已经被挪至一旁的一棵大荆棘丛,这是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来找食物的时候,经常看见这样的障碍物,想必这里的人也害怕丛林里的兽民。他在大路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指了指自己张大的嘴巴,意思是饿了。那个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跑回村里,在唯一的那条街上,大声叫着祭司——那个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记号的高高的胖子。祭司来到大门前,跟着他来的还有百十个人。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说着,喊着,对莫格里指指点点。

“这是些没礼貌的人。”莫格里自言自语道,“只有灰猿才这样。”他把黑黑的长头发甩到脑后,看着这些人,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们不要害怕。”祭司说,“看看他胳膊上和腿上被狼咬的伤疤。他只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而已。”

事实上,和狼崽子们在一起玩耍,他们一不留神,就会对莫格里下口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膊上和腿上会有很多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明白,这根本不是咬,真正意义上的被咬是什么感觉他非常清楚。

“哎哟!哎哟!”几个妇人异口同声,“被狼咬成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那么漂亮。他的眼睛真有神!我对天起誓,米苏阿,他长得很像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

“让我看看。”一个女人说,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了很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仔细地看了看莫格里,“确实有点像。他比我的孩子要瘦一点,但是相貌一个样。”

祭司很聪明。他知道米苏阿家是当地最富有的,于是他仰起头向天空望了片刻,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了。我的姐妹,把这个孩子带回家去吧。别忘了谢谢祭司,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心想,“这样跟当初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真像!罢了,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妇人向莫格里招手,让莫格里跟她去她的小屋。人群渐渐地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床架,刷了红漆;一个大柜子,是陶土制成的,用来收藏粮食,上面有很多奇特的凸出的花纹;六口铜锅;一面真正的镜子在墙上挂着,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

她给他一大杯牛奶和几块面包,伸手抚摸他的脑袋,凝视着他的眼睛。她真的把莫格里当成了自己的儿子。老虎当初拖他进了森林,现在老天又把他送回来了。于是她喊道:“纳索。哦,纳索。”但是莫格里没有一点儿反应。“你不记得那天我给你穿上了新鞋子?”她碰了碰他的脚,可是这只脚很坚硬,像鹿角一样。“不。”她很悲伤,“这脚从没穿过鞋子,可是你跟我的纳索非常像,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有点慌,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些地方待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发现,如果他想逃走,随时可以撕开茅草屋顶,窗户也没有上闩。“如果听不懂人话,做人又有什么用呢?”他终于对自己说,“我现在像个哑巴,什么都不懂,就像人来到森林里跟我们待在一起一样。我应该学会他们的语言。”

他在狼群里,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是正儿八经地学的。因此,只要米苏阿一张嘴,他就马上跟着学,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没过多久,他就已经学会说小屋里很多东西的名字。

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又出现问题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这个像捕杀豹子的陷阱的小屋里。他们一关上房门,他立马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高兴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知道,以前他从没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的是老天派来替代我们儿子的,就一定不会离开的。”

莫格里伸直了身子,在一片长在耕地边上的高高的柔软草地上躺下。但是还没等他闭上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凑了过来,拱他的下巴:“醒醒吧,小兄弟。”

“嗬!”灰兄弟是狼妈妈最年长的一个孩子,他说,“跟着你跑了几十里路,你就这么招待我?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你身上沾满了篝火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醒醒,兄弟,我有消息要告诉你!”

“丛林里一切都好吗?”莫格里抱住了他,问道。

“都好!除了那些被火烫伤的狼。哎,听说,谢尔汗去了很远的地方,要等重新长出皮毛后才回来。他的那些皮毛烧焦得很厉害。他发誓回来之后要把你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保证过。不过,听到有消息感觉真不错。我现在累了。那些新鲜的东西让我疲惫不堪。不过,灰兄弟,你一定要经常给我通风报信啊!”

“那些人不会让你忘了你是一头狼吧?”灰兄弟很焦急。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全家。可是我也会永远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这一群人也有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总归还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话像池塘里的青蛙,呜里哇啦的。下次下山,你去牧场边上的竹林里找我。”

从那天晚上开始,莫格里几乎三个月没有出过村庄。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首先,他得穿衣服,这让他很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关于钱的事,可是他一点也弄不明白;另外,他还得学习耕作,但是他不知道耕种有什么用。他常常对村里的小娃娃们火冒三丈。幸亏有“丛林法律”,这让他学会了按捺火气。因为在丛林里,保持冷静可以维持生命和寻找食物。但是当他们奚落他不会做游戏,也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发音不正确的时候,他真想伸手抓起他们,并把他们撕碎,只是,他知道杀死这些赤手空拳的小孩是不公平的,所以他没动手。

莫格里也不清楚人和人之间的种姓差别。有一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摔了一跤掉进了土坑。莫格里拉住驴子尾巴,把它拽了上来,还帮助小贩码陶罐,以便他能够运到卡里瓦拉集市上去卖。这事震惊了所有的人。因为卖陶器的小贩种族卑微,至于驴子,就更卑贱了。可是当祭司责怪莫格里的时候,莫格里却恐吓他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祭司就把这事告诉了米苏阿的丈夫,还说最好让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首领告诉莫格里,第二天就得赶着水牛去放牧。莫格里很高兴。那天晚上,因为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便有资格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坐在一块石头砌成的台子四周。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首领、守夜人、剃头师傅(他是村里的消息通)以及村里的猎人老布尔迪阿,他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他们都来这儿集会吸烟。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是一群猴子。石台里面的洞里有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给他供奉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蛇神,老人们围坐一团,聊着天,抽着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净讲一些关于神啊、人啊以及鬼啊的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经常讲一些更耸人听闻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外的小孩子一愣一愣的。大部分的故事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他们就住在丛林边上。鹿和野猪经常来吃庄稼,有时候在傍晚,老虎公然在村口逮走一个男人。

莫格里对他们谈论的东西是有一些了解的。他不得不遮住脸,不让他们发现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阿把枪放在膝盖上,兴致勃勃地讲着一个比一个神奇的故事的时候,莫格里的双肩就一直在抖。

现在布尔迪阿正在解释,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这只老虎被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附体了。我说的是实话。”他说,“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朗·达斯的账本,他也被打了,从此,他走路就是一瘸一拐的了,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的脚印总是深浅不一。”

“是的,是的,你说的肯定是事实。”那些白胡子老头一起点头称是。

“难道那些故事全部都不是谎言吗?”莫格里开口了,“那只老虎一瘸一拐的,是因为那是天生的。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啊。说什么放债人的魂附到一只比豺的胆子还小的野兽身上,胡说八道!”布尔迪阿大吃一惊,半天说不出话来。首领也瞪大了眼睛:“嗬,难道这是那个丛林的小东西?”布尔迪阿说:“既然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把他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出一百卢比【注:卢比和下文中的安都是印度的货币单位。】悬赏。否则,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

莫格里起身想要离开:“我在这儿躺着听了一晚上!”他回头喊道,“布尔迪阿的故事里有那么多关于丛林的,可是几乎全是捏造的。丛林离他家一步之遥,既然如此,我怎么能相信他讲的那些所谓的他亲眼见过的鬼啊、神啊、妖怪啊之类的故事呢?”

“确实应该让这个孩子去放牛了。”首领发话了。他被莫格里气得火冒三丈。

很多印度的村子习惯于大清早让几个孩子赶着牛群和水牛群出去放牧,晚上再赶它们回来。那些牛群甚至能把一个人踩成肉泥,却任由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们嬉闹。这些孩子只要跟牛群在一起,就不会有危险,因为连老虎都不敢袭击一大群牛。可要是孩子们跑开去摘花,或者捕捉蜥蜴,有时候就会被老虎叼走。大公牛拉玛是这群牛群的头领,莫格里骑在它的背上,穿越村庄;那些长着向后弯曲的长角和凶猛眼睛的蓝灰色水牛,一头头地从它们的牛棚中走出来,一路跟着。莫格里非常明确地告诉跟他一同放牧的孩子,他是头领,他用一根长竹竿敲打水牛,这根竹竿被磨得光溜溜的。他又告诉小男孩卡米阿,叫他们自己去放牧牛群,要多加小心,不要到处乱跑。他要继续赶着水牛走。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岩石、低矮的树丛、杂草和一条条小溪。牛群一到了这里,就分散开来,消失不见了。水牛习惯待在池塘和泥沼里,他们经常躺在温暖的烂泥坑里打滚、晒太阳。莫格里把水牛赶到草原边上——韦根加河流流出丛林的地方,他从拉玛的脖子上跳了下来,直接跑到一片竹林里去寻找灰兄弟。

“喂!”灰兄弟发话了,“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你怎么开始放牛了?”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只是暂时做。关于谢尔汗,你有没有什么消息?”

“他已经回来了。他在这个地区等了你很久。现在,他走了,因为他能吃到的猎物太少了。但是,他想要杀的是你。”

莫格里说:“这样很好。他不在的时候,你或者其他兄弟有一个坐在岩石上,方便我一出村就能见到你们。他一回来,你们就待在平原中央那棵达克树【注:印度东部的一种树,它的花叶能作黄色染料。】下。我们不用自己送上门去。”莫格里找了一块阴凉地,躺下睡着了。他四周有很多水牛在吃草。在印度,放牛是天下最逍遥自在的活儿。牛群一边走一边嚼着草,躺下,然后又爬起来继续前行。它们甚至不哞哞叫,而只是哼哼。水牛们几乎不出声。只是陆陆续续地走进烂泥潭,它们一点点钻进污泥里面。最后只剩下鼻孔和青瓷色的眼睛露出水面。它们呆呆地瞪着,就像一根根木头。烈日晒得石头迸开。牧牛的孩子听见一只鸢鹰(总是只有一只)在天空中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发出叫声。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或者是一头母牛死了,那只鸢鹰就会俯冲下来。而在远处,另一只看见它下落,就会跟着飞下来,结果来了一只又一只,几乎在他们断气之前,就会出现二十只饥饿的鸢鹰。孩子们睡醒后,接着继续睡。他们用干枯的草叶编成了小篮子,逮几只蚂蚱放里面;或者捉几只蛐蛐,看它们打架。要么他们就摘些黑色和红色的坚果编成项链,或者观察一只在岩石上趴着晒太阳的蜥蜴或是一条在水坑旁边抓青蛙的蛇。然后他们唱起了冗长的歌曲,结尾的地方都带着特色口音。这样的白天好像比很多人的一生还要长。他们或者用泥巴捏一座城堡,一些泥人、泥马、泥水牛,在泥人手里插上芦苇,他们自己当国王,捏几个泥人当作军队;或者,他们假装自己是神,受人膜拜。天色渐渐晚了,孩子们呼唤着,水牛不紧不慢地爬出黏糊糊的烂泥,发出枪声一样响亮的声音,一声又一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穿过平原,回到村子里,那里有闪亮的灯火。

莫格里每天都带着水牛们来到属于它们的池塘里,每天他都能看到灰兄弟,那一英里半以外的平原上的脊背告诉他,谢尔汗还没有回来。每天他都躺在草地上,倾听着周围的声音。在睡梦中回忆在丛林里度过的时光。在那些既漫长又寂静的早晨,哪怕谢尔汗在韦根加河的丛林里伸错了瘸腿、迈错了步,莫格里也能够听见。

终于有一天,他没有看见灰兄弟出现在老地方。他笑了,领着水牛们来到达克树旁边的小溪里。金红色的花朵开满了一树。灰兄弟就坐在那里,身上的毛都竖起来了。

“他躲了一个月,是为了让你放松警惕。昨晚他和塔巴克一起翻过山了,正紧紧地追踪你呢!”灰狼气喘吁吁地说。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倒是不怕谢尔汗,但是塔巴克太狡猾了!”“不用担心。”灰狼舔了舔嘴唇说,“黎明时分,我遇到了他——塔巴克。现在他正在向鸢鹰卖弄聪明呢!但是,在我折断他的脊梁骨之前,他全都招了。谢尔汗打算今天傍晚在村庄大门口等你——特意等你!他现在正躺在韦根加的干涸的大河谷里。”

“他吃过了吗?他是不是什么都没吃就出来打猎?”莫格里问。这个答案对他来说可是关乎性命的。

“天刚刚亮的时候他杀了猎物——一头猪,他也喝过水了。记住,谢尔汗从来不肯饿着肚子的,哪怕是为了报仇!

“笨蛋,笨蛋,简直什么都不懂!他吃吃喝喝,还以为我等他吃饱喝足睡好之后再动手?哎,他现在躺在什么地方?如果我们有十个,我们就可以在他躺着的地方除掉他。只要嗅到他的气味,这些水牛就都会冲上去。我们不会说他们的语言,是不是我们可以转到他们脚印后面,好让他们闻出来!”

他跳进韦根加河,游了一段,来消除他的踪迹。“这肯定是塔巴克教给他的,他自己是绝对不会想到这个办法的。”莫格里咬着手指头思考着,“韦根加河的大河谷通向不远处的平原,连半英里都没有。我带着牛群,从丛林里绕过去,一直把他们带到出口,然后杀过去!不过,他会溜走的。我们必须堵住另一头的出口。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群分成两部分吗?”

“我可能不行,但是我带了一个好帮手!”灰兄弟跳进一个洞里,然后,洞里有个灰色的大脑袋伸了出来,那是莫格里十分熟悉的。

“阿克拉!阿克拉!”莫格里拍起了手掌,叫道,“我早就知道,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手里有要紧的工作要做。阿克拉,把牛群分成两半。让母牛和小牛待在一起,公牛和水牛待在一起。”

两只狼在牛群里穿进穿出,牛群呼哧呼哧昂起脑袋喷着鼻息,分成了两队:母牛站在一起,把她们的小牛夹在中间,她们眼睛圆睁,前蹄擦地,只要哪只狼速度稍慢,她们就会冲上去踩死他;在另一群里,成年公牛和青年公牛也喷着鼻息,跺着蹄子。虽然看上去挺吓人的,但是事实上并没那么凶恶,因为小牛不需要他们保护,就算是六个猎人,也不太可能把牛群分开得这么利索。

“还需要做什么?”阿克拉气喘吁吁地问道,“他们又要跑到一起去了!”莫格里跨上拉玛:“阿克拉,把公牛赶到左边去,灰兄弟,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母牛集中到一起,把她们赶进河谷!”

“赶进去多远?”灰兄弟一边喘着粗气问,一边又咬又扑。

“赶到谢尔汗跳不上的高高的河岸上!”莫格里喊道,“一直留在那里。直到我们下来!”阿克拉吼着,公牛像一阵风似的开始狂奔,灰兄弟拦住了母牛。母牛向灰兄弟冲过去,灰兄弟稍稍比她们快一点,引着她们跑向河谷底。而阿克拉这时候已经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

“干得漂亮!再冲一下,他们就开始跑了。小心!现在要小心一些!阿克拉你再扑一下,他们就会向前冲过去了。哎哟,这可比赶黑公鹿要带劲!这些家伙跑得快得出乎你的意料!”莫格里叫道。


作者“吉卜林”的其他小说

丛林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