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安分守己的人啊,勤奋、忠诚、健康,但这所有的节制都在这半个月中打破。廉价的威士忌酒和崭新的朋友圈把他裹进了洪流。宿醉后的头痛让他懊悔昨夜的荒唐,然而当夜晚降临时,他身不由己地重新主动投进了丹妮丝的朋友当中。
这是群疯狂的夜猫子,当他繁忙地工作了一天后,本想和丹妮丝静享一段甜蜜的,他喜欢这份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的静谧的甜蜜,谁知迎接他的是喧闹的舞会和噪声。香烟的浓雾中人们跳着舞,这就是他敲开丹妮丝家的门后看到的景象。这群人倒是很热情地立刻希望他能够融入自己的圈子中。
留声机的声音回旋在房间里。“啊,你看,这样多好!”丹妮丝兴奋地告诉他,这是她的朋友凯莉·诺克的主意。“大家都是朋友,一个电话全来啦,乔治,我的朋友凯莉。”此时,屋子里的人们在疯狂地跳着舞。
凯莉精明能干得有些让人讨厌。可以看出凯莉年轻的时候还是很漂亮的,但是现在四十岁左右的她,也只有头上那金黄的头发还能让人有些欣慰。她的胸有些过于平坦,嘴巴却令人生厌地撅得比谁都高。就连向人打个招呼都夸张得有些做作:“欢迎你,乔治,丹妮丝一直在夸你,说你多么开朗有见识呢!”
凯莉有些期待地等着巴比特能够邀请她共舞,于是巴比特献殷勤般投其所好,两个人像年轻人般疯狂,巴比特可不是个孬种,他表演得尽心尽力。取暖炉和不合时宜的椅子腿却搅和着人们的舞步。巴比特一边跳,一边观察着其他人。人群里有一个瘦高个的女青年,她那过于自负的神情告诉人们她很能干。另一个女人却是一个姿色和气质都毫无特色的平庸人。还有三个年轻的男人,衣着夸张,一看就知道是冷饮店里的伙计,至少是这类人吧。最后一个也是个男人,同他的年龄应该相似,旁若无人地坐在一旁自得其乐。
他努力完成了自己陪舞的任务,丹妮丝则亲切地把他拉到一旁,求着他说:“乔治,你得帮帮我,家里没酒了,这群人都想疯狂一把,你能跑一趟吗,到哈里·韩逊的铺子去一趟。”
巴比特压抑着自己的不快:“可以。”
“我让明妮·森塔克和你一起去。”
森塔克就是那个瘦瘦的能干的年轻女人。她神情严肃地说:“巴比特先生好,早就听说了你的大名,能和你一起去,我感到很荣幸。你可是位名人,今天的场合太隆重了,我都不知道如何表达我对你的敬仰了。”
森塔克小姐真是一位善言的人,一路上嘴巴就没有歇过。
巴比特多想粗暴地打断她的话,可是心里面骂了几十次的粗话还是没能讲出口。丹妮丝是向他说过她的这帮朋友,但是他从来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里,他一直认为丹妮丝是高傲的玫瑰,绝不会有这些俗花杂草出现在她的空间的,然而现实打破了他的梦想。巴比特从内心里讨厌着这群人的存在,当他可爱的丹妮丝向他热情地介绍这些朋友的时候,天知道他有多么反感和失落。
等他们取完酒回去的时候,巴比特的心情一点儿也没有好转,森塔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热情,她现在对巴比特冷冷地充满了敌意,那帮冷饮店里的伙计们却热情地让人肉麻。“老乔治”是他们对他的爱称,他们热情地邀请他狂欢。这是一群粗俗的、窝囊的年轻人,满脸疙瘩,系着皮带的上衣,让人心生厌烦,然而他们却能把丹妮丝照顾得像个女皇。他不得不努力使自己与他们融为一体,学着他们粗俗地高喊着:“干得漂亮,彼得!”可是他却底气有些不足,他分明不喜欢这样,一片混乱。
丹妮丝和他们厮混着,快乐地享受着他们的调情,而且在每一支舞结束的时候都会在那满是疙瘩的脸上亲上一口。巴比特烦了,然而他不得不压抑着,他第一次感受到,她的脖子已经不再年轻,下巴也已经有了松松垮垮的肉,那张失去了青春的脸肌肤是那样松弛。舞曲的间隙中,她高傲地坐在最大的椅子上,挥洒着烟雾,挑逗着那些还是孩子的年轻人来陪她聊天。(她还真把自己当女王了吗?巴比特烦恼地自语道。)而她得意地问森塔克:“我的小别墅很美,对吗?”(小别墅,笑话,一个老女人养条杂毛狗的地方!啊,我应该待在家里,我还是溜走吧……)
哈里·韩逊的威士忌后劲太凶了,没有几杯,他已经醉得忘了自己在做什么,他不再想溜走了。他觉得混在这些人当中很快活,他已经融入这个群体了。凯莉·诺克和彼得已经把他当成了朋友,彼得最年轻,也最富有活力。当然最有魅力的还是那个阴沉着脸的中年人吧,他会成为巴比特的朋友的,他叫富顿·贝米斯,对,就是这个名字,他在铁路上供职。
这些人说着巴比特从来都没有听过的话,他们是那么自负、聪明,当然还很漂亮有情趣。他们是典型的波西米亚人,是这个城市真正的主人。天顶市的豪华场所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剧院和路边店并不矛盾。反而是那些不会享受生活的人让他们更加鄙视。他们现在就在快乐地议论着。
“彼得,我昨天去晚了,那个混账出纳太好玩啦,我都没法跟你说!”
“是啊,莫非醉得不省人事,成了烂泥?格拉第斯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怎么会那样?”
“还记得鲍勃·毕克斯第夫吗?那个人胆大得要命,竟然想带我们回家,够有种!”
“多蒂跳舞时你看见了吗?瞧那德性!”
就连最为反感的森塔克的话,巴比特也高声赞成了。“所有人都应该跳爵士舞,一天都不能落下。不能,不跳的绝对不正常。”这就是森塔克的高论。巴比特没有反感。凯莉·诺克太太笑着说:“你也爱坐在地板上,这才是波西米亚的风格。”
巴比特也加入了大声嚷嚷的行列,他很得意有人听他说话,他大声诉说着吉拉尔·道克先生、洛德·威康比、威廉·华盛顿这些人,周围没有人批驳他,他感受到了肯定和自由。当他看到丹妮丝情意绵绵地靠在年轻人的怀里,他竟然没吃醋。凯莉·诺克肥嘟嘟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也跑到了巴比特的手中,如果不是丹妮丝那冷冷的眼光,他还不会舍得松开。
凌晨两点了他才到家,他已经无怨无悔地决定加入这帮人当中去了。尽管自己白天的会议那么多,自己的交易是那么的烦琐累人,但是此后他觉得必须参加这群人的聚会,和他们一起自由放松。于是,鸡毛蒜皮的纠葛成了他生活的主题,每个成员都不能例外地必须解释,却越解释越乱套,还不能间断必须接着打电话分享一切。
这个圈子里的人比老妈子还多事,比侦探还要好奇,恨不得每分钟人都是透明的,你在哪,做了什么,和谁在一起,必须得报告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也都必须有监督的权利。巴比特哪怕是为了生意晚去几分钟也得郑重其事地解释清楚。
电话是这圈子人每周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谁都得打,一个都不能少。“你为什么没给我打电话?”兴师问罪的情况经常降临到巴比特的头上,不只是丹妮丝的责问,凯莉、珍妮、卡彼特莉娜,新朋友、老朋友规矩不变。
巴比特曾经觉得丹妮丝是因为失落了青春才感情用事,可是当他参加完凯莉·诺克家的聚会后,他完全被洗脑了。诺克家很大,但是丈夫却很矮小,那次聚会到场的大约有三十五个人。巴比特现在已经是这个圈子里的老人了,人员更迭的可真是频繁,谁还能记得上个月有谁做了什么事,那绝对是这个圈子里的老前辈了。就像给食品店做广告的阿伯色伦太太吧,谁还记得她呢,她已经迁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去了,善于遗忘是这个圈子的特性。
巴比特喜欢凯莉家的聚会,这样,丹妮丝就不用作为主人忙于招待,他们可以安静地坐在一起。丹妮丝穿着他非常喜欢的一件黑色的薄纱裙,端庄而秀丽,他开始后悔自己曾经对丹妮丝产生过反感,他入迷地盯着丹妮丝,一刻也不想离开。现在他很乐意开着车送她回家。巴比特渴望自己变得年轻,为此,他专门去挑了根鲜亮的黄领带,然而岁月的无情让他明白青春是找不回来了,可是他尽量扭动着自己笨重肥胖的身躯去跳舞,滔滔不绝地大声与人讨论,好像和她一样的年轻……至少打扮得外表上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