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齐司威克区泰晤士河边的那间画室,珍·福尔赛有天晚上接待了一位客人,他是个雕刻家,曾在纽约生活过,为人自私自利,并且穷困潦倒。他的一些作品也正在这间画室展出,由于他的作品太超前了,除了这儿,别的画室都不肯接收。他的头发很怪,留着和女孩子一样的齐刘海,是那么醒目,他的脸很圆,颧骨很大,在齐刘海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突兀。七月六日晚上,波立斯·斯特鲁摩洛斯基开头的演出非常好,跟基督徒一样的道貌岸然,与自己那外表非常搭配。珍已经认识他三个星期了,依然认为他是个天才的转世,同时在他身上能看到未来的希望,在这个西方人不能理解的艺术领域,他像一颗东方明星一样飘荡着。在这个晚上之前,他谈论的都是一些他自己对美国的看法,而他刚刚把脚上的美国灰尘跺下来【注:化用《圣经·马太福音》第十章十四节:“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在他看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美国都是个非常野蛮的国家,因此他几乎没卖出一件作品,并且警察局还把他当成嫌疑犯;根据他的说法,这是一个没有自己民族的国家,没有自由、平等、博爱,没有原则、传统、眼光,等等。总之就是没有灵魂。为了自己的未来,他永远地离开了美国,而来到这个他看来唯一能够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国家。珍独处时,经常会闷闷不乐地反复思量着这个人,一边看着他的这些作品——真让人觉得可怕,而一经他的诠释之后,又会觉得它们是那么的粗犷有力,有那么深的象征意义!这种人!尤其是那头油亮的头发,看起来像是意大利早期绘画里神祇头上的光环,他一门心思认为自己是天才,别人全不如他——当然这是真正天才的唯一特征——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可怜虫”,但还是让珍那颗温柔的心为他而沸腾起来,甚至鲍尔·波斯特都看不上了。她甚至为了展出斯特鲁摩洛斯基的作品,而开始想办法清理画廊。但是她马上就遇到了阻碍。鲍尔·波斯特不同意;对于她的决定,伏斯波维奇的态度也不冷不热的。当然,她并没有否定他们的天才。所以,他们还是拿出一种天才的姿态,要求在她的画廊里再展出六个星期。尽管现在依然有美国人进来,但是总有一天会走的。而他们的权利、希望和唯一的救星就是这些美国人——因为在这个“混账”的国家里没有谁关心过艺术。面对这个阻碍,珍屈服了。反正波立斯痛恨美国人,所以他们从这些美国人手里搜刮油水,他是不会反对的。
那天晚上,珍跟波立斯说了这个问题;另外,当时中世纪素描画家汉纳·霍布迭和《新艺术家》杂志主编杰米·波图格尔也在场。当她说这件事时,她突然对波立斯产生了很大的信任,虽然她和新艺术界已经接触了这么多年,但是这种信任还是没有在她那大方热情的天性里消失掉。在此前的两分钟里,波立斯一言不发,像个基督徒一样。随后,看见珍的蓝眼睛开始东张西望,就像是猫在摇摆着尾巴。波立斯开始发言了,他说,英国人的性格就是这样的,英国——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国家;这个以允吸他国血液为生的国家;它把爱尔兰人、印度人、埃及人、波尔人、缅甸人都毁掉了,还把世界上所有优秀民族的头脑和灵魂都毁掉了;这是一个粗暴、虚假的英国!当他来到这个国家之后,早就预料到了这些;他发现了这个国家常年被雾笼罩,人民全部是生意人,一点都不懂艺术,一股脑儿的唯利是图,堕落在最下等的物质主义中。珍听到汉纳·霍布迭轻声说道,“不错!不错!”而杰米·波图格尔则在暗中讥笑,她突然涨红着脸,怒气冲冲地说:
“那你为何来这儿?我们没有求着你来。”
斯特鲁摩洛斯基之前对珍有一定的了解,此刻他没想到她竟然会讲出这种话。就掏出一支香烟。
“英国不需要理想家,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他说。
但是珍身上那种英国人的本性被彻底地激发了;老佐里恩式的正义感好像从九泉之下附体了。“你自己还不是在吃我们的,住我们的,”她说,“如今还骂我们。难道你觉得这是真话?我可不这样认为。”
她到现在才明白了一个事实——早就被别人发现了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敏感的天才身上,往往都遮盖着一层厚厚的皮。斯特鲁摩洛斯基的脸上满是青春和率真,现在,轻蔑的笑出现在这张脸上。
“吃你们的,住你们的,并不是这样的;我拿的都是欠我的——并且只给了我十分之一的欠差。将来有一天你会后悔这样说的,福尔赛小姐。”
“哦,我绝对不会,绝不会。”珍说。
“哼!作为艺术家,我们是很明白的——你接纳了我们不过是为了尽可能榨取我们。我什么都不要你的。”他喷出一口香烟。
这真是莫大的羞辱,她的决心像一阵冷风似的从纷乱的情感中翻腾起来。“非常好,现在你就可以打包走人了。”
但是,说这些话的同时,她心里还在想着:“啊!可怜的孩子!他只能住在一个阁楼里,甚至可能连雇汽车的钱都没有。并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太让人不自在了!”
小斯特鲁摩洛斯基把他的头用力地摇了摇;他的头发茂盛而油亮,像块金色的板子似的贴着头,没有因为摇头而散开。
“我可以无欲无求。”他尖着嗓子说,“但是为了我的艺术,我不得不这样生活,而我们花钱也是被你们这些资产阶级逼的。”
这些话就像鹅卵石一样重重地砸在珍的心里,为了艺术,她做了那么多,她关注艺术界,关心艺术界里那些可怜虫,对于他们的难处,她不遗余力地去解决,而现在她却被人嘲笑成为资产阶级。正当她努力思考,准备用更恰当的词语反驳时,她的奥地利女佣把门打开了,轻声说:
“小姐,有一位年轻女客人想跟你见面。”
“在哪?”
“小饭室【注:这表示奥国女佣不会说英文,直接根据本国语称“饭室”而不称饭厅。】那。”
珍依次看了看波立斯·斯特鲁摩洛斯基、汉纳·霍布迭、杰米·波图格尔,没说一句话,带着激动的表情走了出去。来到“小饭室”时,她发现原来是芙蕾,尽管芙蕾看上去有点苍白,不过依然很美。在这个珍的幻想刚刚被打破的时候,很需要身边出现一个有血缘关系的可怜虫。从潜意识中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顺势疗法。
这孩子来这里的目的只可能有一个——为了佐恩;就算不是的话,那也是想从自己口中探听点东西。并且对现在的珍而言,去帮助别人是她唯一能忍受的事情了。
“难得你想起来我这儿玩啊。”她说。
“是呀,你这屋子非常精致,现在有客人在吗?可不能因为我误了你的事。”
“没关系,”珍说,“他们自己做的事,就自己承担后果吧。你找我是为了佐恩吧?”
“你之前说过,有些事情我们应该知道。现在我已经知道了。”
“哦!”珍迷惘地说,“不是很好受,是不是?”
两人中间隔着一张小桌子,这是珍吃饭用的。桌子上没有摆什么东西,只有一只插着冰岛罂粟的花瓶;芙蕾用她戴了手套的手指头碰了碰那些花。她今天穿了件新衣服,臀部有点皱,膝盖往下的部分包得很紧,是麻青色的,颜色真漂亮,珍一下子就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