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格林街的路上时,索密斯忽然想到有必要去舒弗尔克街,到杜米特里欧画廊那儿去看看,打听下波尔德比家的那张老克罗姆【注:约翰·克罗姆:1768—1812年,英国风景画家,诺里奇画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他的儿子约翰·拜尼·克罗姆也是画家,英国人因此称他为老克罗姆,以示区别。】会不会拿出来卖。如果因为这次战争,波尔德比家的那张老克罗姆能够拿出来出售的话,这仗打得还是有价值的!老波尔德比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还有他的孙子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中——继承了波尔德比家产业的是他的一个堂弟,现在,他想要出售这幅画,至于原因,有人说是英国的形势不好,也有说是这个堂弟的哮喘病。
一旦杜米特里欧买到了这幅画,那么这幅画的价格就会高得无法想象了;因此,索密斯必须确认一下,看看这幅画到底有没有落到杜米特里欧的手里。但是,他和杜米特里欧讨论时,就只是谈谈蒙第塞里斯【注:蒙第塞里斯:1824—1886年,法国画家,以善用色彩著称。】,看看他有没有可能再火起来,因为一张人像画不是现在流行的;还说到了爱德汶·琼斯奥古斯都【注:爱德汶·琼斯奥古斯都:1878—1962年,英国人像画家。】,看他的画有没有增值的空间,还有,奈特也顺便提了下。临走时,他才问道:“波尔德比家那张老克罗姆,搞到最后还是不出售吗?”杜米特里欧的回答就和他预想中的一样,用一种充满民族优越感【注:杜米特里欧是西班牙或葡萄牙人。】的语气说道:
“啊!福尔赛先生,它早晚会落到我的手里!”
说完,他眨了下眼睛,这个举动让索密斯彻底打定了主意;他要给那个新波尔德比写封信,告诉他把一幅老克罗姆卖掉又不会失掉身份的办法,那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卖给画商。因此他回道:“好吧,下次见!”然后就离开了,这反而使杜米特里欧感到不安起来。
到达格林街的时候,他发现芙蕾人不在,并且晚上也要很晚才会回来;今晚,她还要在伦敦过夜。索密斯有点丧气地喊了辆马车去车站,四点钟刚好有一班火车回家。
六点左右,索密斯到家了。空气让人感觉很憋闷,蚊虫肆虐,阵阵轰隆隆的雷声不时响起。为了把身上那些从伦敦带来的灰尘弄掉,他拿了信去楼上的更衣室。
这都是些无聊的信。有一张收据和一张芙蕾购物的账单,一份镂刻展览会的宣传册,还有一封信,索密斯扫了下开头,就看到:
先生,我认为有义务……
这肯定是来求助的,或者可能是比这还讨厌的信。他立马翻到最后一页,竟然没有签名!背面也没有,四个角都没有。他简直不敢相信!因为,他不是公众人物,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种匿名信;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它当作危险品撕掉;之后他又把它当作一种更加危险的东西,应该看看:
先生,我认为我有义务让你知道一件事,一件和我没有关系的事:
你的妻子出轨了,和一个外国人乱搞——看到后面的话时,索密斯停住了,不由得去看了下信封上的邮戳。邮戳不是很清楚,不好辨认,他观察了好久也只看出了在最后是个“sea”字,还有个“t”字在中间。切尔西?不像,还是巴大西吗?也许吧!他接着往下看:
外国人都是一路货色。全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妻子每周都会和那个家伙约会两次。这些事情都是我亲自搜集来的——因为我简直无法忍受一个英国人受到欺骗和侮辱。你注意点,看看我说的这些是不是事实。要不是因为那个家伙是个混蛋的外国人,我才不会这么无聊来管这种事。
谨上
索密斯看完这封信把它扔掉时,感觉像是自己走进了卧室,发现里面竟然四处都爬满了蟑螂。这种匿名的行为只有小人才做得出,真是肮脏。但更糟糕的是,自从周日那天晚上,芙蕾指着正在草地上散步的普罗斯伯·普罗芳德,说他就像是“鬼鬼祟祟的猫儿”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想着这事,就是今天,他把自己的遗嘱和结婚赠予书又拿出来,重新确认了一遍,为的也是这个事。而现在,写这封匿名信的混蛋,除了把他自己对外国人的愤怒宣泄一番之外,就没有任何帮助了,按照索密斯的想法,他希望永远都不知道这种事。但是现在,可恨!他被逼着知道了这种事情,并且他都这个岁数了!他把地毯上的信又拿了起来,开始撕成两半,直到只有折缝的地方还连在一起时才停止,他把它拼好又看了一遍。现在他要做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比他生命中的任何一次都重要。他绝对不能让自己成为丑闻里的角色,一次都不能!不管怎样,他必须把这件事解决,不能让芙蕾受到一点伤害,因此,一定要想个周全之策。打定主意之后,他的心里就安定多了,开始去洗漱,擦手时他的手有点抖。他心想绝对不能让丑闻传出去,得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才行!他进了妻子的卧室,四处看了看,他没想着在房间里找线索,来证明这个丑闻,也没想着找一些能够威逼她的东西。他很清楚是找不到的,她非常仔细认真。至于请人监视她——也不行——他过去那侦查的经验,让他一想到就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他手上只有这封信,一个不敢署名的混蛋写的破信。最让他厌恶的是,这个混蛋无耻地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尽管他不想用这封信来对付安妮特,但它确实可能派得上用场。幸好,今天晚上芙蕾没在家!他正沉浸在悲痛中,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米契尔·孟特先生来了,正在楼下客厅里等着。你见他吗?”
“不见,”索密斯说,“等下。我马上下去。”
能有点事分散注意力,这样挺好!
米契尔·孟特叼着香烟,身着一套法兰绒衣服,站在阳台上。索密斯下楼时,他用手挠了挠头,同时丢掉了香烟。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让索密斯感觉很奇怪。一方面以传统的标准来说,他是一个放纵的、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另一方面他总说些带有极端乐观主义的话,这却也很讨人喜欢。
“请进,”他说,“喝茶吗?”
孟特离开阳台,走进了客厅。
“我以为这会儿芙蕾在家呢,不过,先生,幸好她不在,这样我会比较放松。呃,我很想跟你说一声,我很喜欢她,非常喜欢,我都为她着迷了,呃,我认为先让你知道比较好。这种事先告诉长辈,这是以前的老做法了,但是我想你不会因此责怪我的。我跟我父亲说过了,他说只要我能去工作,他就让我心想事成。其实对于这件事,他一点意见都没有。还有你那张戈雅,我也跟他提起过。”
“噢!”索密斯说,没有孟特期盼中的激动,“他没有一点意见吗?”
“是的,先生,你呢?”
索密斯脸上闪出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
“你应该能理解,”孟特接着说,一边不停地用手捣鼓帽子,他太紧张了,好像头发、耳朵、眉毛全都竖了起来,“经历了这次大战,人们都希望所有事情能快一点。”
“尽快结婚,紧接着又离婚。”索密斯慢慢地说。
“先生,我和芙蕾是不会离婚的。你想想啊,假如你是我的话!”
索密斯清了清嗓子。这话说得倒是挺好听的。
“芙蕾还太小。”他说。
“啊!不是这样的,先生。我们都不小了。像我父亲,我觉得他才是个真正的孩子;他脑袋里的那些东西从来没变过。不过,也是因为准男爵这个称呼,一直故步自封。”
“准男爵,”索密斯接着说道,“什么意思?”
“准男爵,先生。这个称谓将来也会落到我头上。但是请你相信,渐渐地我会熬过来的【注:孟特似乎觉得准男爵这个称呼让他感到耻辱。】。”
“滚出去,把你刚刚说的事情也熬过去吧。”索密斯说。
小孟特哀求道:“啊!不可以,先生。我一定要待在这里,否则,我连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不管怎样,我相信你会让芙蕾自己决定的,你太太就很喜欢我。”
“是这样吗?”索密斯冷漠地说。
“你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是吗?”年轻人说完,垂头丧气地站在那里,那样子把索密斯都逗笑了。
“可能你自己认为你已经很成熟了,”他说,“但是,在我看来你还很年轻,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能不停地唧唧哇哇,这并不是你成熟的表现。”
“好吧,先生;我同意你在年龄上的观点。但是,为了证明我的诚意,我已经找到了工作。”
“那很好。”
“是一家出版社,我老父亲掏的钱。”
索密斯用手捂了下自己的嘴——他差一点就说出来了:可怜的出版社!索密斯用他的灰色眼珠仔细观察着这个兴奋的年轻人。
“孟特先生,对你,我并不反感,但是你明白吗?芙蕾是我的命,我的命,你懂吗?”
“没错,先生,我明白;我视她也是如此。”
“可能吧。但是,我还是非常高兴你把这事和我说了。现在关于这件事我想也不需要再说什么了。”
“但是我知道,这事还取决于她自己,先生。”
“我想,她做出决定应该需要很长的时间。”
“你这有点打击我。”孟特突然说。
“确实,”索密斯说,“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人们在有的事上是急不来的。晚安,孟特先生。你今天的这些话我是不会跟芙蕾说的。”
“噢!”孟特迷惘地说,“为了她,你要打破我的头,我都不在乎。这一点她最了解了。”索密斯把两只手伸出来,猛地在一起搓着,之后,长长叹了口气,不一会儿,外面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那声音仿佛使人看见了飞舞的尘土和摔断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