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索密斯的戈雅

“就像耍帽子一样,”普罗芳德先生神秘兮兮地说,“大的、小的,扔上去,掉下来——都是一种流行趋势。好玩吧。”他笑着走出了画廊,索密斯看着他,就感觉和自己正在抽的那上等雪茄一样淡而无味。

索密斯牢牢地将支票攥在手里,自己的内心受到了严重的拷问。“他应该是一个很公正、对任何国家都没有什么偏见的人。”索密斯暗暗地想着,就看到普罗芳德和安妮特走出屋子,朝着草地那边的河边走去了。他实在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妻子到底觉得这个家伙哪个地方好。难道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国家吗?刚刚想到这,心中就闪过一丝的不确定,不知道就这样让漂亮的妻子和这么一个无国家偏见的人一起出去是对是错。即使他们已经走开这么远了,自己还是清楚地看到普罗芳德的那缕缕雪茄的青烟,能看到他穿的那双皮鞋。怎么看都是一个纨绔子弟!他还能看见安妮特的头迅速地摆动了一下,可爱的颈子笔直地竖在肩膀上。他总是觉得,妻子的这个动作有些卖弄,虽然并不是很神气但是有目空一切的派头。他就这样看着他们往花园的尽头走去。索密斯看到他们碰到了一个穿着法兰绒裤子的年轻人,他想,那一定是从另一边过来的周日要来的客人吧。于是他转过身继续看自己的戈雅和旁边的那幅壁画,看着女儿的替身,心中浮现着威尼弗列德带来的那个爆炸性的消息。突然间,他听到了妻子的声音:

“米契尔·孟特先生来了,索密斯,他说是你约他来看你的藏画的。”

索密斯这才反应过来,应该就是那个自己好不容易脑袋发热在画廊碰到的那个年轻人!

“先生,我可真来了哦,我住的离这很近的,今天天气真好!”

这就是头脑发热的后果,索密斯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嘴巴长得很大很弯,嘴角总是带着笑。只是索密斯实在不明白,要留胡须要么留全,要么干脆别留啊,弄那么一小撮,跟个小丑似的,真是理解不了现在年轻人的思想。在他看来这就是降低自己身份的举动,徒有其表的家伙。不过其他地方还是很不错的,穿得很干净整洁。

“很高兴见到你!”索密斯说。

年轻人那四处张望的头突然顿住了。“呀!”他说,“真是一幅好画!”索密斯抬眼看去,他说的居然是戈雅那张摹本,这让他有点感慨万千。

“是啊,”他淡淡地说,“这是临摹的,并不是真的戈雅。我觉得和我女儿很像,就找人临摹了这张画。”

“我说呢,怎么看着那么熟悉。她在家吗?”

这么赤裸裸的兴趣弄得索密斯有些哭笑不得。

“晚些她就回来了,”他回答,“让我们看看我的藏画吧!”

于是他们两个人就开始转着圈看起画来,这是索密斯很喜欢干的一件事。他认为这个年轻人能把这个摹本当作真迹,就算他真的有些懂画,估计程度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人慢慢地欣赏着,逐个看着这些画,慢慢地索密斯被年轻人一次又一次坦率而准确的认识震惊了。自己本来就是聪明人,再加上这是自己这么多年来唯一的爱好,懂得多一些不稀奇,可是这个年轻人就很难得了。他可以说自己是画家和画商之间不可缺少的桥梁,虽说为艺术而艺术的话有些夸张,但是艺术的眼光和非凡的鉴赏力还是具备的。如果一件作品被很多有鉴赏力的人称赞,那么它的市场价值也就被挖掘出来了,换言之,这件作品就成了真正的“艺术品”。大多数人还是同意这种观点的。他看惯了那些沉默不语,光是瞪着眼睛乱看的客人。所以,听到孟特对毛甫评价道“这堆干草还不错”,对詹姆士·马里斯评价“他其实就是随便画画而已!大家还都把这些随意之作也裱起来!其实马休才真的很不得了呢,先生,你还是能往更深层次研究的”,索密斯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直到他看到一张惠斯勒【注:惠斯勒:1834—1903年,美国印象派画家。】,立马吹起口哨说道:“先生,你认为他见过真的裸体女人吗?”索密斯才有些禁不住地问:

“孟特先生,冒昧地问一下,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啊?先生,其实我是想当一个画家的,可是因为大战放弃了。再后来,战争中的我就时常幻想着自己能够做证券行业,感觉交易所里很舒适,也不会有什么噪声打扰。可是和平让我这个幻想又破灭了,你看现在的股票行业似乎已经结束了。我退伍不过一年,先生,你帮我想想,我应该干点什么呢?”

“你有钱吗?”

“啊,”年轻人说道,“我家还有一个父亲,打仗的时候是我养活了他,现在和平了换他养活我了。他如果抱着财产不撒手的话,我该怎么办呢?先生,你对这个有什么看法啊?”

索密斯笑了笑,脸上有些戒备的神色。

“在我跟他说他要工作来养活我的时候,他气坏了。你也知道,他有自己的田地,这是他致命的痛处。”

“这张是戈雅的真迹。”索密斯淡淡地说。

“老天!他真是厉害!有一回我在慕尼黑看到戈雅【注:指慕尼黑美术馆所藏的戈雅作品《西班牙玛丽亚·路伊莎皇后》。】的一张真迹,一下子就戳进了我的心窝。那张画画的是一个穿了华丽花边衣服的老太太,那个老太太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戈雅总是这么独树一帜,很有自己的个性,不会随波逐流。我猜他的这种脾气,一定让他打破了很多老的习气。他画得真是太好了,你看他的画显得维拉斯凯斯【注:迭戈·维拉斯凯斯:1599—1660年,西班牙画家,对后世的印象画派影响深远。】都有些呆板了,你说是不是?”

“我没有维拉斯凯的作品。”索密斯说。

年轻人惊讶地看着他。“没有,”他说,“我觉得可能只有国家或是暴发户才有能力买下他的作品。啊呀,我觉得那些快要破产的国家就应该把那些维拉斯凯、提香以及其他的一切名作全都强制性地让那些暴发户买下来,然后再制定一个法律,让这些人把这些名作都挂到公共美术馆里。这个办法很好吧。”

“我们走吧,下去喝茶。”索密斯说。

年轻人有点垂头丧气的样子。“他不傻啊!”索密斯想,和年轻人一起走下楼去。

走在楼梯上,看到所有的客人和安妮特都集中在了客厅角上的茶盘处,索密斯心想,如果以戈雅画画的能力,一定会把这幅画完美独特地勾勒出来。藤萝里透进来的缕缕阳光、铜器泛起可爱白色、古老的花边玻璃、淡琥珀色红茶里的薄薄的柠檬片,或许只有他可以画出这种神态。估计也只有他可以把安妮特的神态画得传神,因为虽然安妮特缺少一点稀有女性的灵魂气息,但是却具有西

班牙女子的美。你看,虽然威尼弗列德已经很老了,头发也白了,但是她穿着紧身衣却看起来很坚实;索密斯虽然头发有些灰,颧骨很消瘦,但是人却很出众;米契尔·孟特活泼开朗,眼下正在凝神深思;伊莫金乌黑的秀发,身体有些微胖,却能眉目传情;普罗斯伯·普罗芳德,似乎在说:“戈雅先生,你画这些人要做什么呢?”最后还有那脸色微红、神采奕奕的杰克·卡迪更,一脸规矩:“作为英国人,我要好好保养。”所有这些,估计也只有戈雅懂得怎么画了吧!

顺便提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伊莫金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她就在倜摩西家里说过,她一定不会嫁给一个单调乏味、没有意思的好男人,可是最终让人不解的是,她居然嫁给了这个看不出中规中矩的杰克·卡迪更,甚至对于伊莫金来说,跟他同床共枕和跟绝大多数英国人睡在一起并无区别。她每次谈到他,都是一副那种“有意思”的表情,“唉!杰克的身体简直好到不可思议。他这一生基本没有生过什么病,在战争期间,他也没有过任何的不适。反正你是想象不出他的那种健康程度!”的确,他简直太健康了,就算伊莫金和其他人调情取乐他也发觉不了,这对她来说也挺好的。可是她依然那么喜欢他,只要他是个运动机器和那两个简直与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卡迪的父亲就可以了。她此时正邪恶地把他和普罗芳德先生进行比较,普罗芳德先生好像从保龄球到海上捕鱼什么“小”运动和游戏都玩过,所以现在基本上每一种对他来说都有些腻了。伊莫金有的时候也期待着杰克能像普罗芳德先生玩腻了,但是他们却继续在那火热地玩着、交谈着,一点也没有腻的意思。她可以肯定,等杰克到了和倜摩西外叔祖那么大的年纪,一定会在卧室内打高尔夫,而且是一个高手。

现在他正跟别人说他早晨去打高尔夫的时候,是怎么打败一个专业选手的,那是挺有意思的一个人,而且球打得很好,又说起他在午饭后一直划船划到卡弗山姆【注:卡弗山姆:泰晤士河左岸雷丁近郊的一个住宅区。】,而且在那说服普罗芳德先生吃完茶后跟他去打网球,美其名曰对身体有好处,可以保持健康。

“可是保持那么健康做什么呢?”普罗芳德先生说。

“对啊,先生,你是为了什么才这样保持健康的啊?”米契尔·孟特问道。

“杰克,”伊莫金也说,大家跟受了传染似的在这问起来,“你究竟是为了什么保持健康的呢?”

杰克·卡迪更看了看这些问他问题的人,就好像被蚊子围绕,他用手将蚊子赶跑。打仗的时候,自己保持健康是要去杀德国人,现在战争结束了,和平了,他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可是他这样很对,”普罗芳德先生突然说,“你说现在除了保持健康的体魄,还有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呢?”

这样的话题在星期天下午讨论似乎有些乏味,本来可以一笑而过的,可是小孟特的那种活泼机智的性情又怎么肯让话题就这么结束呢。

“对啊!”他大声说,“这是战争之后人们才发现的。我们一直以为的进步,其实仅仅是我们在改变罢了。”

“越来越糟了。”普罗芳德先生和颜悦色地说。

“你很开心啊,普罗芳德!”安妮特轻声说。

“还是和我去打网球吧!”杰克·卡迪更说,“你现在心情不好,

打打网球很快就可以舒缓你的心情。孟特先生,你要不要也来?”

“我不怎么会打的,先生。”

索密斯趁机站起身来,他一向的生活习惯被打乱了。

“等芙蕾来的时候——”他听见杰克·卡迪更说。

对啊,她怎么还没来?他走出屋子,走到骑道上面,站在那里看看远处有没有汽车过来,可是一副静悄悄的样子,根本没有什么声音,空气中弥漫着盛开的紫丁花的香气。天上飘着些许的白云,仿佛鸭绒毛被阳光染上一层金色。他突然记起自己在芙蕾出生的那一天痛苦地等着,在那里纠结到底是保孩子的性命,还是保母亲的性命。最后芙蕾平安地出世了,成了自己生命中的花朵。可是现在,自己的花朵会不会给自己带来烦恼甚至是痛苦呢?目前的情况的确是不容乐观。一只山鸟的歌声唤回了索密斯的思绪,那个大家伙就落在那棵刺球花上面。索密斯这些年来对园中的鸟儿极其关注,因为自己和芙蕾在园中散步的时候,经常观察这些鸟儿。芙蕾的眼睛很锐利,人也很聪明,什么鸟的巢穴她都能认识。他看见芙蕾养的那条猎狗,正躺在骑道上,阳光洒满它的身体:“喂,老东西,你也在等她回来吧!”那狗慢慢地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走到索密斯跟前,他拍了拍它的头。狗、山鸟、刺球花,这些在他眼中都属于芙蕾的一部分。“自己太溺爱她了!”他想,“过于疼她了!”他现在就好像一个无依无靠漂浮在海上的人,没有保险,什么都没有。就像多少年前的那次,他在伦敦的这片大海中酸溜溜地、默默无言地到处乱走,心中想着自己的前妻,就是那个令人生厌的男孩的母亲。啊!总算是有汽车过来了,可是汽车停下之后索密斯才发现,光有行李却没见到芙蕾。

“先生!芙蕾小姐要从那条小路走着过来。”

怎么要走这么远的路?索密斯不可思议地想着,看到车夫脸上露出的一丝笑意。他在笑什么呢?他快速回过身,说了一句:“知道了,席姆斯!”然后就回屋了,再次走到画廊。因为在这可以看到芙蕾从那边走过来,所以他就在这盯着那边看。让他没有料到的是,看到芙蕾至少还得等上一小时。她走了过来,还有一个笑着的人——那个男孩子!他忽然离开那里,不再看她。她如果想要瞒着自己什么事情,自己就装作不知道就好了,不能偷偷地看她。索密斯心里突然觉得空落落的,心底生出一阵苦味一直蔓延到嘴里。耳边传来杰克·卡迪更赶球的呐喊,还有小孟特欢快的笑声。他觉得,楼下那些人应该让普罗芳德那家伙多跑跑。自己注视着那张《摘葡萄》,看着那个和芙蕾相似的女孩子叉腰站着,带着急切的梦想看着他。“从你很小的时候开始,”他想,“我就全心全力地为了你。你不会惹我难过吧?”

可是那张《摘葡萄》上的人儿,又怎么能够回答?它鲜明的色调开始变得柔和起来。“它没有生命,不可能回答我的,”索密斯想,“芙蕾怎么还没有到家呢?”